債權轉讓
」 金管會
不滿同事欠錢不還!竟找天道盟暴力討債 北檢起訴5人
台北市萬華區9月30日發生暴力討債事件,潘晨曦因不滿64歲的張姓女同事欠債不還,竟找來擁有天道盟背景的陶海龍以及另外3名友人向張女追討債務,最後因不滿張女無法還債竟當場打張女2巴掌,更導致張女倒地昏迷不醒、送醫搶救。台北地檢署今(12月16日)偵結此案,依照傷害罪嫌起訴潘晨曦、陶海龍等5人。回顧整起事件,潘晨曦與張女為同事,因為欠款未還導致潘不滿,事後找來具有天道盟背景的陶海龍以及簡杰森討債,並於7月30日簽立債權轉讓書,若追討債務成功所得款項將比照6比4分成。陶海龍和簡杰森介入以後,張女仍未償還債務,潘晨曦後續則於9月30日將張女上班的消息通知給陶海龍,後續陶海龍與簡杰森找來柯献智、吳忠嶽一同搭計程車至張女工作場所堵她,並由簡杰森徒手毆打張女2巴掌以後導致其昏迷不醒,受有急性腦出血之傷害。
勞動部墊償基金66億未追回 逾半已成呆帳
部分雇主可能在破產之前,就開始積欠勞工薪資、資遣費等,為確保勞工債權,《勞動基準法》設有「墊償基金」制度,當雇主欠薪且宣告破產時,勞工可把債權轉讓予勞保局,勞保局可用墊償基金先行墊償後,再向事業單位追償。但據統計,截至2024年底仍有66億餘元未追回,逾半已成呆帳,主要原因為部分公司破產後已無多餘財產。審計部呼籲,應研議向負責人訴追可行性。我國於1986年就設立墊償基金,當雇主歇業、清算或破產時,讓勞工可以獲得被雇主積欠的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據統計,截至2024年底為止,已累積墊償8萬5148名勞工、82億9547萬餘元,但由於多數雇主已歇業、清算或破產難以追償,導致積欠金額節節上升,累積額度已達66億5835萬餘元。依照勞保局整理,66億元中有15億8474萬元仍在催收中,移送強制執行有2億3155萬元,進入破產程序則有11億4274萬餘元,剩下的36億9931萬餘元則已轉列呆帳。審計部指出,勞保局對於積欠「雇主」,若是獨資或合夥事業,將針對負責人進行墊款追繳及強制執行,若是公司組織,僅針對公司進行訴追未及於負責人,因多數公司已不存在或破產,導致追償無門。基於確保墊償基金債權,要求勞動部應研議依《勞基法》規定向事業主、事業經營負責人訴追墊款可行性,以提升墊款受償率。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說,當事業經營不善導致積欠勞工薪資時,公司負責人或董事會應有連帶責任,不能讓墊償基金代墊後卻無法求償,建議勞動部應提出修法草案明確可向實際負責人求償。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公司法》規定,無限公司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股東也要負起無限責任,有限公司則僅對出資額對公司負其責任等,因此超過出資額部分難命原有股東再負起責任。針對審計部提及《勞基法》雇主定義與《公司法》公司定義不同要求檢討,會再找經濟部釐清兩法之間關聯,並進一步研議。
應注意自身狀況合理使用 金管會示警「先買後付」埋隱憂
先買後付(BNPL)是基於買賣商品或服務所衍生的應收債權轉讓後的分期服務,非屬金融特許業務,目前主要是融資租賃公司提供相關服務,有不少消費者藉此擴張信用、過度使用BNPL,也衍生出不少爭議;金管會表示,消費者使用BNPL服務,應該注意相關費用計收、自身的財務狀況。保護消費者 訂定相關規範首先,針對BNPL服務的業者,金管會已協助台北租賃商業公會訂定會員從事先買後付規範,從事提供BNPL服務的業者,基於強化自身風險控管及消費者保護,應該遵循民法及相關定型化契約規範外,可參考自律規範訂立相關內部規範,例如,揭示債權讓與契約的總價款,期數、利率等還款相關內容,以及如果消費者未按付款時,應負擔的延遲利息和其他費用。其次,針對使用BNPL服務的消費者,金管會也提醒,BNPL服務是賣家將對消費者的應收債權,轉讓賣給提供BNPL服務的業者,再由業者衡量消費者的信用狀況後,提供分期付款服務本質的借貸,可能會偶有違約金、延遲利息及其他費用等,避免造成個人信用過度擴張,導致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BNPL服務之前,應該先了解相關費用的計收方式,並仔細評估自身財務信用狀況可承擔的範圍,理性使用相關服務。租賃業納管 4公司先上車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金管會在農曆春年前已經與業者開會討論,確定4家上市融資租賃公司與14家相關子公司將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4家上市融資租賃公司包含中租、和潤、日盛台駿、裕融,據知金管會預計上半年預告公布相關法規,下半年上路實施。由於BNPL非屬金融特許業務也不是金融消費商品,目前是無法適用金保法,不適用《金保法》金融消費爭議處理的規定,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起救濟,消費者所能依靠的,以融資租賃相關公會鎖定自律規範,強化消費者保護,因此未來納入金保法,對於消費者使用BNPL服務,權益可以更有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全台融資租賃公司有6000多家,首波只納入4家上市融資租賃公司與相關14家子公司,因此,消費者的權益未能完全受到保障,消費者在辦理相關服務時應謹慎留意,保護自己。金管會提醒提供BNPL服務業者,應秉持「契約誠實透明,公平對待客戶」的精神提供服務;同時提醒消費者「清楚還款條件,理性使用服務」的原則審慎消費。
稱年化收益7至12%! P2P網路理財平台「旭新科技」暴雷停止出金
台灣首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旭新科技,以年化收益7至12%的口號,吸引近萬人投資,日前暴雷被檢調凍結9800萬元,4月30日停止出金。業者出面喊冤,強調資金運用沒問題,卻被依銀行法起訴「很無奈」;金管會則提醒,P2P平台並非金管會核准設立,投資人務必特別當心。什麼是P2P投資理財?P2P(Peer to Peer)指的是「點對點」和「去中間化」,核心概念是透過網路平台媒合投資人與借款人,讓有閒錢也有意願的投資人,跳過中間銀行平台,直接借錢給有需求的借款人。如此,借款人取得資金,投資人去除銀行仲介者利差,獲得優於定存的更高利息,創造借貸雙贏。旭新科技是一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平台,宣稱年化收益有7至12%高報酬,吸引近萬投資人認購境外債權,日前暴雷,公司帳戶內1800萬新台幣營運資金,及代管帳戶內的8000多萬元都被檢警扣押,4月30日停止出金。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表示,目前台灣沒有相關專法,業者只能依照民法的『債權轉讓』作依據來做生意,卻被依違反『銀行法』被起訴,讓業者覺得無所適從。旭新官網上也能看見公司聲明,強調公司「資金運用沒問題」,該公司已經營運近十年,稱在2014年10月及2019年2月得到金管會回復「網路借貸平台在符合法規下業者可自行規劃」,卻在2019年5月被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當時訴訟到高等檢察署維持不起訴處分,2023年7月再遭台中地檢署偵查。律師陳昭琦表示,以實務經驗來看,這類生意很有大部分是詐騙集團。P2P業者並不是金管會核准設立的金融特許事業,所提供的服務自然就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或是發行有價證券的業務行為,如果逾越,就涉及刑事責任的認定。據了解,旭新科技推出的債權認購方式最高上限5萬,由債權人匯錢給旭新,旭新再把錢和利息匯給債權出讓方,大量資金匯款到旭新,再加上宣稱期滿還本7至12%高報酬率等,讓台中地檢認為有違反銀行法之虞,提起公訴。但旭新澄清利息是來自海外借款人,旭新只當平台媒介,從頭到尾只收手續服務費。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強調,旭新只有代收代付,過去新北地檢也曾提違反銀行法及詐欺,也獲得後續不起訴。對此台中地檢署回應,已經提起公訴,相關事證及說明待法院審理,而金管會則說P2P業者不是金管會,准許設立金融特許業務,提供服務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但到底有無違法,還得進一步確認。
「先買後付」爭議延燒!金管會擬請3大租賃公司「喝咖啡」
「先買後付」爭議延燒,金管會與財政部等今日赴立院財政委員會針對租賃公司管理問題進行專案報告,金管會近日擬再請中租、裕融、和潤3大租賃公司「喝咖啡」,說明中古車等融資業務情形。就近期外界關心租賃公司辦理中古車融資等爭議,金管會在報告中解釋,租賃公司多是以應收帳款買賣方式從事中古車等融資,惟未定適當的融資金額標準,衍生過度融資的疑慮,以及融資案件多來自業務合作的對象,像是車商、具車行背景轉成立的行銷公司等,並且有將逾期案件委外催收情形。金管會督促5項內容納入租賃公會自律規範,包含非自行開發案件,應確保合作商家的行銷招攬行為無虛偽不實、誤導或詐騙消費者的情事,並建立合作商家定期查核機制;辦理中古屋融資應訂定適當內部標準,避免過度融資;契約內容應充分揭露利率與相關費用如遲延利息與違約金者,就消費者債務不履行時,應遵守《民法》規定。如辦理相關車貸應屬於應收帳款買賣,應將債權轉讓情形,包含受讓公司名稱、金額、利費率及違約金的計收等,以契約或書面方式告知消費者;同時應建立逾期案件委外催收規範,包括委外機構的遴選、催收時應遵循的行為規範並定期查核。金管會統計,3家租賃公司業務量約為6700億元,占整體租賃業規模7500億元的90%。租賃公司業務型態包括資本性租賃、營業性租賃、商品買賣分期付款,包含先買後付(BNPL)、應收帳款買賣,主要是車輛融資、資金貸與。財政部表示,對於最近外界高度關注部分業者與借款戶放款爭議,財政部與公股銀行例行性業務會報中,已督導各公股銀行衡酌租賃業的營運特性,適時精進相關的管理措施,落實貸前徵授信與貸後追蹤管理。假如台北市租賃業公會訂立自律規範,財政部也會請公股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時,要同時審酌借款戶自律規範的落實情形,並落實金管會的監理規範,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丁克華與im.B主嫌合照稱不認識 立委:沒正面回答問題
立法委員陳琬惠日前揭露前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與im.B吸金犯主嫌曾耀鋒的合照,丁克華回應表示,不認識曾耀鋒;陳琬惠今(13)日批評,丁克華神隱整整四天,終於發聲明,但始終未正面回答問題,她要求丁說明清楚,為何在任內對P2P平台政策轉彎?丁克華發聲明表示,陳琬惠臉書所附的照片,「經查確認此場景為109年10月9日,本人於高中同學家中聚會,當日出席人員甚多,曾耀輝主動要求拍照,過去及其後也不曾再見過此人。陳委員僅以此照片來隱射已非金管會主委的我,與曾君熟識,進而推論針對P2P借貸及債轉讓平台擺爛不管,實為可笑且無稽」。「請丁克華不要閃躲 正面回答問題!」陳琬惠說,她在6月8日揭露丁克華與曾耀鋒的合照後,丁克華神影了整整好幾天,終於發聲明稱「並不認識曾耀鋒」。但陳琬惠說,可笑的是,丁克華繞來繞去始終不敢正面回答問題。丁克華最應該跟社會大眾解釋的是,為什麼針對P2P借貸及債權轉讓平台會在您任內開始轉彎決定不管?陳琬惠指出,2016年4月到5月,當立委輪番在國會追問金管會對於納管P2P的態度,時任金管會主委王儷玲說已朝向專法管理研擬方案中,承諾於同年6月底提出方案。結果政黨輪替後,儘管行政院長林全在施政報告中都說要納管了,可是新任的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卻開始轉彎,背棄了6月底提出方案的承諾,之後的三位金管會主委也承接著的此一政策方針,「完全擺爛到底!請問丁克華,您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難道丁克華不用跟社會大眾交代一下,為什麼立場會出現180度的大翻轉嗎?」陳琬惠指出,2016年4月29日,丁克華在還沒上任前對媒體表示「若P2P有一起網路詐騙,台灣社會恐禁不起」。陳琬惠說,im.B詐騙案造成數千人上當受騙、不法金額高達數十億,但遲至今日沒有人知道P2P平台歸誰監管,金管會、經濟部、數發部互踢皮球,都說不是主管機關,整個政府沒有人要給交代嗎?
批金管會放水im.B 立委揭前主委與曾耀鋒喝紅酒
Im.B借貸平台詐騙吸金案受害超過5千人、吸金逾25億元,傳出調查局早在7年前即接獲檢舉立案調查這起詐騙案,但卻卡在金管會一紙「未違反銀行法」的公文,進而導致專案小組調查卻步,金管會澄清表示,未直接表示未違法。立委陳琬惠今(8)日指出,蔡政府上台後就宣示要網路借貸平台,但金管歷任主委卻都擺爛不管,甚至還有人曾跟主嫌曾耀鋒在高檔餐廳吃飯、喝紅酒。陳琬惠說,蔡政府在2016年5月上台後,首任行政院院長林全在同年6月3日的施政報告中明確地表示「強化網路借貸平臺(P2P)業者管理」。但歷經了丁克華、黃天牧(代理)、李瑞倉、顧立雄、到黃天牧四位主委,針對P2P借貸及債權轉讓平台,「全部擺爛,不管就是不管!」陳琬惠指出,現在竟傳出幾年前金管會直接回覆檢調單位「im.B以民間借貸的P2P經營並未違反銀行法」,讓本來早在2016年就準備偵辦的調查站辦不下去,最終導致如此多受害者受騙上當。「主委黃天牧竟還厚顏無恥地在立法院檢討被害人!」陳琬惠痛批,這樣的金管會,到底是在「維持金融秩序、保護投資大眾」,還是在「縱放吸金詐騙、保護政商權貴」?陳琬惠質疑,金管會與吸金犯到底是什麼關係?有人向她檢舉,看到曾耀鋒與金管會前主委丁克華大啖高檔美食紅酒,她要求行政院應出面好好交待:到底誰在幫這群吸金犯撐腰?又是誰決定P2P借貸及債權轉讓平台可以不必納管的?
警察竟變討債惡徒 教唆黑幫擄人還傳授「滅證技巧」遭起訴
台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王姓員警曾借款給丁姓男子100至125萬元,但遲遲無法討回,今年1月便委託四海幫背景的李姓男子擄人討債,李男夥同5名小弟擄走丁男,拘禁期間多次毆打對方,討要欠款,直至丁男親友報案後,王男才要求李男將人釋放,並下指導棋,製造轉移債權假象,脅迫他人為其作偽證。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教唆偽證罪起訴王男。檢警調查,王男2020年5月間曾借款100至125萬元給丁男,隔年12月間要求丁男簽下185萬元本票,作為債務擔保,但丁男卻無力償還本金,王男催討無果,便策畫暴力討債,委託在中山區宮廟認識的李男夥同小弟討債,王男也保證,若李男能討回100萬本金,其餘債款就可交由其自行分配,王男甚至提醒對方「丁男人很皮,被嚇到以後就找不到人」。李男一夥人今年1月誘騙丁男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某超商,便將其騙上車,控制其行動,將丁男載往八里區某工廠私行拘禁,多次對其拳打腳踢,甚至拿燒燙的熱熔膠鞭打對方,逼迫丁男打電話籌款。丁男親友察覺異狀後報警,王男擔心東窗事發,立即聯繫李男等人停手,並要求將丁男釋放在中山分局附近,由他與丁男溝通,後續王男也要求丁男到大同分局報案,且威脅對方不能提告或撤銷告訴。王男擔憂東窗事發,後續也要求李男刪除雙方所有對話紀錄,並要他供稱債權早在丁男被擄走前就已轉移,企圖撇清暴力討債關聯性,後續還以員警身份,威脅不知情人士,偽造假的債權轉讓同意書。由於家屬報案時,提及丁男與王男有債務糾紛,檢方後續便找來廉政署與檢察事務官協助清查,由於李男小弟並未刪除通話紀錄,檢警也查出王男涉案證據。檢方指出,王男身為警務人員,不思正當途徑索討債務,還夥同暴力討債共犯催討欠款,犯後指示偽造證據、教唆偽證,企圖推諉卸責,耗費偵查資源,但考量他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積極與丁男和解,獲得對方原諒,犯後知所悔改、彌補過錯,且催討無果才會挺而走險,因此建請法院適度量刑。
13歲愛女遭輾斃!失聯10年尪突現身「討500萬」 單親媽崩潰…結局曝光
台中一名73歲阿嬤前年騎機車載13歲外孫女下課回家,慘遭砂石車撞上,2人當場被輾碎身亡,讓獨自扶養母親和女兒的張姓單親媽悲痛欲絕,車行原本願賠1200萬,沒想到已經離婚斷聯10多年的前夫突然現身認女兒,還向車行討500萬精神慰撫金,導致談判破局。台中高分院日前作出判決,肇事司機的下場也曝光了。車禍發生在2019年10月16日下午,阿嬤騎機車接送就讀國中的孫女放學,途中卻遭47歲吳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輾過,造成孫女命喪輪下。肇事的吳男則辦稱沒看到2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事後雙方談和解,車行原本同意賠償1200萬,但失聯10多年的陸男,得知女兒喪命的消息,竟主動上門認女兒,還向車行討500萬精神慰撫金,導致談判破局。台中高分院近日作出判決。(圖/翻攝自維基百科)張女指出,她和陸姓前夫婚後感情不好,離婚後前夫就對她們不聞不問,音訊全無,開庭時崩潰表示:「已經10多年沒見過,女兒也沒見過他,卻這時候出現,這有什麼天理阿?」經過一連串調解,張女、陸男和車行總算達成和解,張女放棄前夫欠她的100萬元債務,以及應支付女兒13年來的200萬元扶養費,並同意將這300萬元債權轉讓給車行,她最後僅獲得車行賠償400萬元,加上100萬元強制險,合計獲賠500萬元。另外,車行同意賠償陸男350萬元,扣抵300萬元張女轉讓債權,實際賠償50萬元,加上100萬元強制險,陸男實拿150萬元。車行及保險公司總計賠償7名被害人家屬共1200萬元。至於肇事司機,台中高分院仍判吳男一年8月徒刑,宣告緩刑4年,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