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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內鬨藏更大風暴!18億股息只是導火線 民股高質押、60項兼職全被掀
國票金(2889)將於明(26)日召開董事會,「討論合併案」與「薪酬改革」兩大議案已排入議程,但會議登場前夕,內部攻防已先升溫。國票金董事陳冠如透過媒體公開指控董事長張兆順,包括延後股利發放、未每月召開董事會、未積極處理特定媒體報導,以及「違逆財政部政策、背離公股立場」等「四大罪狀」,同時質疑張兆順接任董事長後未主動辭去穩懋獨立董事職務。面對一連串質疑,張兆順則以書面逐項澄清,雙方爭議從18億元現金股息發放時程,一路延燒至董事會運作、公股政策、公司治理及董事兼職問題。國票金本月1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今年股利配發時程,現金股利預計9月16日發放。陳冠如質疑,張兆順「專斷改變會期」,導致約18億元現金股息延後至9月才發放,影響股東權益,因此也準備在26日董事會提案,要求恢復每月召開董事會,以便即時處理重大營運及股利發放等事項。對此,張兆順否認任意延後股利發放,強調國票金今年修訂公司章程,股利發放程序必須依照《公司法》以及經濟部、金管會相關規定辦理,在經濟部完成章程變更登記後,才能提報董事會議定股利發放時程,並依法向金管會申報。張兆順表示,國票金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並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後,隨即於8月1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定除權除息日,因此9月16日發放現金股利是依法定程序安排,並非董事長自行延後,更與董事會是否每月召開一次沒有直接關係。不過,這場圍繞18億元現金股息的爭議背後,還牽涉民股本身的資金需求。據悉,國票金部分民股持有國票金股票的質押比率偏高,需要依靠現金股利支付金融機構利息,因此對於現金股利何時入袋以及配息率高低相當在意,股利發放時程也因此成為此次攻防的重要焦點。然而,國票金目前面對的問題並不只有「股利何時發」。國票金歷年來超額配發現金股利,也使金控及旗下子公司能夠保留、運用於業務發展的資本經常處於吃緊狀態。尤其為了參與樂天銀行增資,國票金並未選擇直接對金控增資,而是採取減資及由子公司上繳特別盈餘公積等方式籌措資金,使兩家核心子公司也面臨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壓力。如今債券市場利率又持續攀升,可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國票金明年是否還能維持既有配息能力,也將成為經營團隊的一大考驗。在公司正面臨資本適足、業務發展資金及市場利率變化等經營風險之際,身為財政部所選擇的民股夥伴,若仍為短期股利發放時程爭論不休,卻未能正視公司所面對的資本與經營壓力,其是否具備足夠的公司經營能力,也引發質疑。至於陳冠如要求「恢復每月開董事會」,張兆順則引用國票金公司章程第22條回應,章程已明定「董事會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董事會」,目前所有會期均依照公司業務需求及法令程序安排。國票金方面進一步指出,前董事長魏啟林任內同樣依照章程,每2個月召開一次董事會,若遇財報審議或特殊事項才另外召開臨時董事會。統計過去每年實際召開董事會約8至10次,可能因此讓外界形成「每個月都開董事會」的印象,但章程明文規定仍是每2個月召開一次,因此陳冠如要求恢復每月開會的提案,被認為與現行章程規定不符。除了股利及董事會會期,陳冠如也質疑張兆順「結合其他民營集團打壓內部」,並指控公司面對特定媒體相關報導時,未積極澄清或採取法律行動,形同放任國票金商譽受到損害。張兆順則回應,國票金尊重新聞自由,以及外界針對可受公評事項提出評論的權利。至於是否針對相關報導提起訴訟,仍須審酌報導內容、當事人適格及相關法律構成要件,避免浪費訴訟資源,同時也須符合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對於「違逆財政部政策、背離公股立場」的指控,張兆順表示,今年5月董事會改組後,國票金持續依據公股股東的政策期待及金融監理要求推動公司治理改革,包括優化薪酬及兼任管理制度。目前「薪酬合理化」與「研議合併」兩大議題早已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研究並提報董事會,民股提出的相關提案也已併案,預計26日董事會正式討論。另一項爭議則指向張兆順兼任穩懋獨董。財政部上周質疑,張兆順接掌國票金後,基於公司治理原則,應主動辭去外部獨董職務。張兆順已於24日辭任穩懋獨董,並強調董事長兼任外部公司獨董原本並無必須辭任的規定,但為展現更高的公司治理標準,因此決定主動請辭,藉此宣示維護公司治理的決心。不過,張兆順因兼任「1家」外部公司獨董遭到質疑後,國票金114年年報揭露的其他董事兼職情況也被攤上檯面。依年報「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資料,前董事長魏啟林共有11個兼職,包括國票金2個子公司職務、4個外部董事、1個外部監察人,以及4個獨立董事職務。現任董事及副董事長陳冠舟,當時除了擔任金控總經理及1家子公司董事外,另兼任2家外部公司副董事長、8家外部公司董事,以及2家外部監察人職務。至於此次公開提出「四大罪狀」的陳冠如,年報揭露的兼職數量更多。她當時除了擔任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及2家國票金子公司董事,另外還在23家外部公司擔任董事長、1家外部公司擔任總經理,同時兼任23家外部公司董事、2家外部公司副董事長,以及8家外部公司監察人,相關職務合計多達60項。隨著26日董事會進入倒數,國票金這場內部攻防已不只是18億元現金股息延後發放的爭議,而是進一步牽動董事會運作、公股與民股關係、董事兼職、公司治理,以及更深層的資本配置問題。部分民股股票質押比率偏高、對現金股利需求迫切,加上國票金歷年超額配息壓縮母子公司可運用資本、兩家核心子公司面臨資本適足率壓力,以及債券市場利率攀升,都將考驗經營團隊明年的配息能力與業務發展。在合併案與薪酬改革即將送上董事會討論之際,國票金如何在股東短期配息需求、子公司資本適足率、公司治理與長期業務發展之間取得平衡,也將成為這場董事會攻防之外更大的經營考驗。
檢舉洗錢卻個資外洩 遠東商銀女經理當詐團內鬼遭訴
檢舉詐騙集團反被看光個資。一位林先生3年前向金管會舉報第三方支付業者國聲科技為詐團洗錢,遠東商銀因為與國聲公司有業務往來,協助金管會辦理此案,但板橋文化分行經理黃秋宜卻把林先生的全名與電話拍給國聲公司的老闆,台北地檢署今天(17日)偵偵查終結,以《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檢方查出,黃秋宜在2022年到2023年間擔任遠東商銀企金部門資深副理,2024年升任板橋文化分行經理,審核第三方支付客戶帳戶及交易風險,負有洗錢防制與客戶保密的法定義務。2023年7月,金管會接到林先生陳情,國聲科技等公司為幫助詐騙及博弈集團從事款項代收代付,因此發函給遠東商銀進行調查,黃秋宜承辦此案,卻在2023年8月2日翻拍陳情信,把林先生的姓名及電話外洩給國聲公司謝姓負責人,過了幾天,她截圖遠東商銀給金管會的回函、客戶申訴單內容,再加碼傳送。北檢指揮台中市刑大在去年11月搜索遠東商銀板橋文化分行,查扣客戶查詢單、檢舉信系統資料、遠東商銀回函、黃秋宜的手機及筆記本,後續歷經9個月偵查,認定黃秋宜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以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今日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以刑度較重的個資法論處。
國票金陳冠舟領高薪卻請假立院公聽會 賴士葆說重話:不可能的事情
國票金控高階主管高薪爭議引發議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2)日舉行公股整併公聽會,副董事長陳冠舟請假未出席。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會前受訪時說,國票金的規模、賺的錢都是所有金控墊底,薪水這麼高一定要調整,若國票金是民股主導,陳冠舟要拿兩億也沒有人管,但現在是屬於公股,「開玩笑,然後還要拿兩千萬,不可能的事情!」立院財委會召開「財政部所屬泛公股金融機構,面對當前激烈競爭環境,如何擬訂泛公股合併之短中程策略與實施計畫」公聽會,列席者包括財政部、金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並請財政部轉知公股金控、行庫及國票金控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學者專家等列席,結果當事人之一的陳冠舟不願出席。賴士葆表示,陳冠舟還以為自己是民股,但國票已經不是民股、算是公股,必須要接受監督,聽說陳冠舟不來的理由是因為要開董事會,但董事長張兆順有來,張有跟他講,原來董事會是9點,結果改在11點,所以去參加董事會不來這裡,這個理由並不是理由。賴士葆直言,希望財政部要講清楚,出了快100億來挹注國票金,讓耐斯的人去當副董事長,所為何來?如果不是要推動公公併的話,那就有可能變成過去的二次金改的2.0版,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財政部長要說清楚,挹注了100億,是為了要做什麼事?如果不是為了推動公公併,那老百姓沒有辦法接受。賴士葆認為,國票金的規模、EPS、賺的錢,都是所有金控墊底的,薪水這麼高一定要調整,兆豐金的董事長也差不多六、七百萬而已,這個東西一定會要求,而且財政部長也口頭跟他承諾會調整。賴士葆強調,若國票金是民股主導,陳冠舟要拿兩億也沒有人管,但現在是屬於公股,「開玩笑,然後還要拿兩千萬,不可能的事情!」
國票金陳冠舟未出席公聽會 立委轟:董事長都來,請假理由不成立
立法院財政委員今天(12日)召開「公公併」公聽會,國票金控副董事長陳冠舟以上午須召開董事會為由「請假」未出席,遭主席立委賴士葆質疑說,「董事長張兆順都在公聽會現場,還沒有召開董事會,請打電話通知他趕緊出席。」立院財委會「財政部所屬泛公股金融機構,面對當前激烈競爭環境,如何擬訂泛公股合併之短中程策略與實施計畫」公聽會,列席者包括財政部、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及公股第一金、兆豐金、華南金、合庫金控等與土地銀行等行庫。國票金控董事長張兆順等總經理、學者專家列席。財政部於今年5月動用近百億公帑加碼購進國票金股份,泛公股順利取得國票金控第九屆董事過半席次經營權,且投票支持民股耐斯集團推派的大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遭遭朝野立委王世堅、賴士葆等質詢為何「最不賺錢的小金控、卻養最肥的副董」,連番砲轟國票金副董職位年薪高達2千萬元「不成體統」。
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損失1億 合庫銀挨罰1200萬
金管會今(11日)通過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合庫銀行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致該行損失約新臺幣1億164萬元,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行為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金管會表示,合庫銀行自104年至113年間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時,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計6,334案,致該行損失約1億164萬元。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指出,合庫銀行未對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相關處理之作業程序及時效控管、帳務處理等訂定相關業務規範及內控制度,且對於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從系統登打、追蹤進度、及帳務調節均由同一人辦理,欠缺牽制原則。金管會說明,合庫銀行未建立對疑義帳款文件保存或銷毀之作業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104年至109年疑義帳款案件之複查申請書、持卡人聲明書、交易明細等文件均於 110年至113年間銷毀,惟部分案件尚未完成疑義帳款作業程序,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此外,該行業務單位未訂定疑義帳款案件處理之業務流程,稽核單位未發現且未就重點控管項目訂定查核工作底稿,形同有業務卻無內部稽核制度情事。金管會認定,合庫銀行內部控制作業手冊雖已訂定信用卡會計作業控制重點,惟本案信用卡系統及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帳未依規清理及未檢附佐證文件,且該行未確實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致帳載資訊未臻明確且未即時釐清異常等情事。另一方面,合庫銀行所定之員工輪調施行要點規定,職務輪調必須達6個月以上始得回任原職務,本案職務輪調流於形式,致未能及時釐清帳務異常之情事。綜上所述,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金管會要求合庫銀行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總行督導管理人員之責任,同時請該行依所報改善計畫落實執行,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
財政部花百億拱出國票金「大肥貓」 恐因叫不動副董到立院備詢惹議
國票金控因公股陣營在董事改選後支持耐斯集團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並享有高達2千萬元高薪,引爆「公股圖利民股」與「肥貓」爭議。近一周立法院更通過提案要求公股未來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出任正副董,逼使財政部面臨薪酬改革與整併動向的重大壓力。正當立委、金融市場以及輿論,都在推測、猜測、熱議「國票金2千萬大肥貓副董陳冠舟,是誰准的?」的話題,根據CTWANT最新取得的消息,將在8月12日周三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由立委李彥秀召集委員主持關於「公公併」公聽會,竟傳出當事人陳冠舟傾向「不出席」的態度,恐將引爆「連財政部都無法調度、邀請到金控專業經理人出席備詢」的難堪。CTWANT調查,本週三上午9時,財政委員會將召開「財政部所屬泛公股金融機構,面對當前激烈競爭環境,如何擬訂泛公股合併之短中程策略與實施計畫」公聽會,列席者包括財政部、金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並請財政部轉知公股金控、行庫及國票金控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學者專家等列席,結果卻傳出當事人國票金副董陳冠舟不願出席。本刊調查,陳冠舟以民股身份,佔據原本應由官股擔任的副董一職,本就惹議,如果真的以民股身份逃避立院監督,等同狠狠打臉當時暗挺他的財政部官員。整件事要從財政部今年5月底動用近100億元公帑進場國票金開始,官股順利在國票金控第九屆董事改選中拿下過半經營權。改選後隨即召開董事會,然而泛公股代表卻投票支持民股耐斯集團推派的大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接著爆出國票金副董職位年薪高達2千萬元;相較之下,規模大很多的八大公股行庫多未設副董,獲利極佳的兆豐金董事長年薪也低於1000萬元,使國票金被質疑是「最不賺錢的小金控、卻養最肥的副董」。面對立委質詢砲火,財政部長莊翠雲最初回應「設置副董是依公司章程及程序選出,須尊重公司治理」,此舉再度引來立委不滿,認為公股拿納稅人的錢為特定民股財團做嫁衣。立委王世堅等人猛烈抨擊規模最小的國票金控副董年薪高達2千萬元「不成體統」,遠超其他大型公股行庫首長,質疑公股護航特定財團家族。立法院通過具約束力提案,明定財政部未來在公股事業改選中「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出任正副董事長,藉此封殺類似的高薪肥缺任命。這項具約束力的提案是在今(2026)年8月4日,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朝野協商時正式通過。在8月4日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野協商中,討論到財政委員會預算案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與蘇清泉聯手發動反擊,正式提出臨時提案。在朝野強烈共識的壓力下,列席的財政部官員現場表示「沒有意見」,主持會議的立法院長韓國瑜隨即宣布「照案通過」。
三商壽8/19最後交易日9月下市 245名千張大戶持股將換玉山金
金融圈重大併購案即將完成最後一哩路。玉山金控(2884)併購三商美邦人壽(2867)100%股份案已獲金管會核准,雙方預計於9月1日完成股份轉換,屆時三商壽將正式終止上市,成為玉山金100%持股的壽險子公司。依照公告時程,三商壽股票最後交易日為8月19日,8月20日起至9月1日停止交易,8月21日則是最後過戶日。9月1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同時也是三商壽終止上市買賣日,意味三商壽股票在台股市場的交易將正式告一段落。隨著最後交易日逐漸逼近,三商壽目前的股東結構也受到關注。根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最新資料,截至8月7日,三商壽共有6萬4717名股東,其中持有超過1000張股票的「千張大戶」仍達245人。股份轉換完成後,這批大戶手中的三商壽持股,也將依照股份轉換條件換成玉山金普通股。此次股份轉換的換股比例已經調整,每1股三商壽普通股可換發0.2596股玉山金普通股,相較原先公告的0.2486股有所提高。因此,現階段仍持有三商壽股票的股東,在完成股份轉換後,將依最新換股比例取得玉山金普通股。回顧整起併購案進程,玉山金與三商壽早在2025年11月5日通過股份轉換案,接著於2026年1月23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股份轉換契約。玉山金今年5月8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則在7月7日完成審查並核准,讓整起併購案正式進入股份轉換階段。按照目前規畫,股份轉換完成後,三商壽將成為玉山金100%持股的壽險子公司,並預計自12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玉山人壽」。玉山金也將藉由納入三商壽,進一步補齊旗下壽險事業版圖。完成整併後,玉山金的金融布局將涵蓋金控、銀行、保險、證券及投信,整體資產規模預估將超過6.53兆元,並躍升為國內第五大上市金控公司。除了資產規模與業務版圖擴大,三商壽既有保戶在整併後的權益也是外界關注重點。對此,玉山金強調,三商壽完成整併後,既有保戶原本持有的保險契約、保障內容、給付條件以及相關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隨著9月1日股份轉換基準日接近,三商壽將結束上市身分,後續並預計在12月正式以「玉山人壽」名稱營運,玉山金的壽險事業布局也將進入新階段。
提案推「收款人入帳同意機制」避免無辜警示戶 金管會:暫不參採
近年詐騙案件頻傳,有不少人因無辜收到詐騙款項而被凍結帳戶,但解除程序時間卻要數月至數年不等,就有民眾因此提案建立「收款人入帳同意機制」,讓收款人擁有選擇接受或拒絕入帳的權利。對此,金管會就回應,雖然該案立意良好,但考量對我國支付體系運作、交易便利性與工商經濟活動效率的影響,以及能否有效達成避免無辜警示戶產等因素,決定不參採此建議。有民眾在今年5月10日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給收款人一個選擇的權利——推動建立收款人入帳同意機制(PCIT)」,建議金管會研究建立「收款人入帳同意機制」(PCIT,Payee Consent for Inbound Transfer),讓收款人能夠主動選擇接受或拒絕陌生帳號匯款,賦予願意保護自己的人一個選擇,從源頭減少無辜警示戶的產生。對此,金管會回應,台灣現行跨行支付體系是以即時清算、即時入帳為設計原則,涵蓋網路銀行、行動銀行、ATM、臨櫃匯款等各類交易,若改採「收款人同意後始得入帳」,須增加款項暫存、通知、逾時處理、退匯、交易軌跡留存等配套機制,將大幅改變跨行交易清算作業架構,且因涉及跨行交易,無法僅由個別機構試行,對支付體系之即時性與穩定性均有重大影響。金管會表示,如經收款人逐一確認後始得入帳,將大幅降低交易便利性與工商經濟活動效率,增加交易處理流程與等待時間,降低資金收付的便利性,且可能因收款人未即時回覆或未開啟通知等情形,導致交易延遲、逾時退匯或交易失敗等,增加交易不確定性與雙方處理成本,並可能衍生履約爭議。金管會提到,警示帳戶是執法機關為偵辦刑事不法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亦即暫停該帳戶各項交易;後續俟執法機關通報解除,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將配合解除警示,而警示帳戶數已由114年8月底之最高峰15.49萬戶,逐步降至115年6月底之13.42萬戶。金管會認為,「收款人入帳同意機制」立意良好,但經通盤考量對我國支付體系運作、交易便利性與工商經濟活動效率的影響,以及能否有效達成避免遭列為警示帳戶的目的、匯款人可能增加的風險等因素,本項建議暫不參採。金管會指出,對於善意第三人遭列警示帳戶案件,如何儘速解除警示,目前內政部警政署已提供「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符合所列舉的解除原因,即可申請解除警示,例如民眾因一般商業交易糾紛遭設警示,或帳戶未交付予他人而遭利用,經調查研判該帳戶無繼續遭利用於詐欺犯罪之虞,並記明警詢筆錄後,得解除警示;申請人並可提供和解書、匯款證明、對話紀錄或出貨證明等佐證資料,以利釐清事實。金管會也將協助內政部警政署,針對善意第三人遭列警示帳戶案件,研議精進相關解除警示作業,以兼顧防制詐欺及保障善意第三人權益。
台股頻傳違約交割!金管會研議祭新制 首次違約恐改採「預收足額款券」
隨著台股今年屢創新高,市場交易熱度持續升溫,違約交割案件及金額也同步增加,引起主管機關關注。金管會表示,目前正檢討現行違約交割風險控管制度,未來不排除調整規範,若投資人發生首次違約交割,即使後續已補足差額完成結案,也可能在一定期間內採取「預收足額款券」措施,以降低市場交易風險。依照現行規定,證交所自2021年10月12日起實施強化違約交割風險控管機制,投資人第一次發生違約交割時,券商會寄發書面通知提醒;若一年內再次發生違約交割,待投資人補足款項並完成結清後,只要三個月內重新進場交易,自首次委託交易日起連續10個營業日,券商必須要求投資人預先備妥足額款項或股票,才能接受委託下單。所謂「預收足額款券」,市場俗稱「圈存交易」,是指投資人在下單前,帳戶內必須先存有足額資金或持有足夠股票,券商確認後才能接受委託,與一般交易可於交割日前完成付款或交券的方式有所不同。金管會官員指出,因應近期股市成交量持續放大,主管機關正持續檢討相關管理措施,目前研議方向包括,未來只要投資人發生一次違約交割,即使事後已完成補款並結案,仍可能在一定期間內被要求採取預收足額款券交易,以降低再次違約的風險。不過,金管會強調,相關方案目前仍在研議階段,包括適用期間、實施方式及配套措施等細節尚未拍板,也尚未訂定正式上路時程。金管會表示,今年台股交易量能顯著放大,違約交割件數及金額均較往年增加,主管機關希望藉由強化風險控管,提醒投資人審慎評估自身資金狀況,避免因資金調度不足或過度使用槓桿,而發生違約交割情形。此外,目前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均定期公布違約交割相關資訊。金管會也透露,近期正研議建置「台股儀表板」,未來若規劃完成,違約交割統計數據也不排除納入揭露項目,讓市場能更即時掌握整體交易風險變化。
緯創股利2度延發史上首例 金管會說重話:考慮收回股務自辦
緯創(3231)今年發放現金股利期間,因股利撥款作業兩度延後,引發市場關注與股東不滿。金管會表示,緯創已於今天完成股利發放,不過針對外界質疑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時效及內容正確性等問題,已要求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進一步調查。若確認有疏失,依規定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50萬元違約金,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取消其自辦股務資格。緯創今年配發114年度現金股利,每股現金股利調整為5.50062263元,總發放金額約174.92億元。公司原訂於7月31日發放現金股利,但因股務作業系統發生異常,於前一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負責股務系統的三商電腦作業出現疏失,導致部分資料錯誤,因此將股利發放日期延至8月3日。然而,公司隨後再度公告,由於部分銀行撥款及止付流程仍需配合作業,因此股利發放日期再次順延至8月6日,連續兩次延期也引起投資人高度關注,部分股東認為此舉已影響資金安排。金管會證期局於例行記者會中表示,經查緯創已於今天完成所有現金股利發放作業,同時將依延遲天數計算利息補償金,另行匯撥給受到影響的股東,實際補償金額將另行通知。證期局指出,過去上市櫃公司股利延後發放,多半是因假日或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因企業內部系統問題造成股利延期,且連續兩度延後的案例相當罕見。近年來未曾發生類似情形,因此此案也成為上市櫃公司首宗因內部作業因素導致股利延遲發放的案例。證期局說明,依相關規定,上市櫃公司須於除息基準日後3個月內完成現金股利發放。由於緯創已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發放,因此並未違反相關規範。不過,仍有股東反映,公司兩度發布重大訊息時,公告時間可能不夠即時,且公告內容恐有錯誤,進而影響投資人資金規劃與市場資訊判斷。對此,金管會已要求證交所及集保所調查緯創重大訊息的發布時點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公告內容是否存在不實或錯誤情形。若查證屬實,將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50萬元違約金。由於此次受影響股東約40萬人,主管機關也要求相關單位儘速完成調查。此外,證期局表示,目前國內採自辦股務的上市櫃公司數量不多,單一企業約4家,若連同企業集團計算約有10家。緯創即屬少數自辦股務企業之一。若此次調查結果顯示公司在股務作業管理上確有重大疏失,主管機關將考慮收回其自辦股務資格,並要求改由專業機構辦理相關股務作業。
詐欺組合拳2/假交易所吸金術曝光 警:全台合法業者沒一家收現金
詐欺集團竟然興建實體的「假虛擬貨幣交易所」,而這一套「詐欺組合拳」裡面,最關鍵的步驟就是利用虛擬貨幣(或稱加密幣)與假交易所。台中市刑大科偵隊隊長吳柏寬指出,合法交易所必須經過金管會同意才能設立,目前全台有八家,沒一家收現金的;買賣虛擬貨幣,很多人透過「非託管電子錢包」,雖然方便,但容易受騙。台中市刑大科偵隊隊長吳柏寬指出,虛擬貨幣成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圖/警方提供)台中市刑大偵破的這個「假虛擬貨幣交易所」詐欺案,一連串令人眼花撩亂的「組合拳」裡,有一個關鍵點,就是當被害人上當,詐團給一個假的「熱錢包」,讓對方以為自己不斷賺錢。對此,吳柏寬指出,虛擬幣的流通、交易方式,僅需透過民間成立的交易所與「非託管電子錢包」即可,相當方便,因此常被犯罪集團用來洗錢。吳柏寬說,「非託管電子錢包」又分為冷、熱兩種。所謂冷錢包,是一個外觀很像隨身碟或外接硬碟的東西,也有人製成一張卡片,沒有連線,攜帶相當方便,只要有一部筆記型電腦或手機,就可以將大量的虛擬貨幣放進冷錢包裡;熱錢包必須連線,沒有實名制,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個APP,透過連線把虛擬幣放進裡面。而交易所則是「實名制」,它等於是在「去中心化」的虛擬幣世界建立一個中心,方便政府管理,不過,虛擬幣放在交易所也有風險,就是會倒閉,例如美國FTX就因經營不善倒閉,所有存戶血本無歸。吳柏寬表示,警方追查詐欺集團金流,往往因為贓款換成泰達幣,放進冷、熱錢包而斷線,甚至轉到國外交易所,老外也不會給你個資,就這樣看著大量被害人的血汗錢被輕鬆轉走。網路販賣的「冷錢包」,外表就像一個硬碟或隨身碟。(圖/翻攝PChome網站)咦!虛擬貨幣不是有區塊鏈嗎?在網上,全世界都看得到。對此,吳柏寬表示,虛擬幣怎麼流,都查得到,問題是,你不知道錢包是誰的,尤其放進冷錢包,它就是一支隨身碟,哪知道是誰持有?警方頂多只能查到一組英文與數字組成的「雜錯值」。此外,髒錢洗三次,也變乾淨了。吳柏寬強調,若A犯罪者將泰達幣轉給B的錢包,再轉到C交易所(或個人),最後賣給D,當警方追到D的時候,他很可能是無辜的第三者,壓根不曉得買到的虛擬幣前幾手是髒錢。不過,如果某人每次買到的都是洗了3層的幣,警方也不認為其金流有那麼單純。其次,該詐團設立「假虛擬貨幣交易所」,更是讓行家笑掉大牙。吳柏寬指出,合法交易所的買賣方式,一律需透過銀行轉帳與匯款;用戶必須使用本人名下綁定的銀行帳戶,透過網路銀行或ATM轉帳,將現金存入交易所指定帳戶來買幣,禁止現金與超商儲值。而且,為了配合政府洗錢防制政策,台灣各家合法交易所已陸續停用便利商店機台加值,更不可能有實體店面收現金或面交。吳柏寬指出,市面上聲稱可以收現金面交買賣虛擬貨幣的,通常是私人場外幣商(OTC)或個人行為。類似現金交易,很容易被「黑吃黑」,警方近年來偵辦多起泰達幣交易後發生強盜,甚至演變命案;就算沒被搶,也可能因為缺乏銀行數位足跡,捲入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與洗錢案件,風險極高。
批過時制度成台股流動性殺手 王世堅提三大改革建議
「30年前的過時制度,正在成為台股流動性的殺手」,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31)日表示,近期台股波動劇烈,許多民眾向自己反映:股票大跌已經很痛,而最可怕的是股票一被打入「處置」,反而跌到完全賣不掉。王世堅指出,30年前的台股,單日成交量不過幾百億;但如今的台股,單日成交量動輒四、五千億,市場規模與結構早已不可同日而語,現在我們卻以30年前的既有框架來管制現今龐大的資本市場,根本已經嚴重脫節!王世堅提到,綜觀美國、日本、韓國等全球成熟資本市場,皆無實施長期處置的制度。現今國際主流的冷卻機制,多採行盤中短暫的「熔斷機制」而非台灣實施長達十數日的分盤交易。這樣強行干預市場交易自由的方式,如今已成為切斷市場流動性,並加劇投資人損害的僵化機制!王世堅說,這樣過時的制度不只一般投資人受害,連市值千億、基本面良好的大型上市公司,也可能因為僵化的量化指標被關禁閉,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的增資與營運規劃。鑑此,王世堅向金管會提出以下三點具體改革建言:一、全面檢討處置機制:應研議放寬上漲與下跌時的分盤限制,把自主停損的權利還給投資人;二、研議接軌國際的「盤中熔斷機制」:若市場需要冷卻,則應參考國際成熟市場,採行短暫暫停交易幾分鐘後即恢復撮合的熔斷機制」而非動輒關禁閉十幾天,影響自由市場交易;三、處置指標應具備彈性機制:監管不該只看死板的漲、跌幅帳面數據,而是該將公司市值與基本面納入考量,避免優質企業被無辜殃及。王世堅表示,會持續監督主管機關提出明確的改革時間表,盡速把交易自由與流動性還給自由市場。
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視察中信銀行亞灣分行 肯定支持留財引資、普惠金融政策 以金融力推動國際競爭力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信銀行」)積極響應政府「留財引資」政策,進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設立「亞灣分行」,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適逢高雄專區成立滿周年,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於(7)月24日親赴亞灣分行視察,肯定中國信託銀行支持政府政策,以金融力推動國際競爭力之貢獻。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中)7月24日偕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左六)、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許乃文(左五)、高雄市市長陳其邁(右七)、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左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右五),以及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右六)、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右四)參訪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見證臺灣資產管理產業邁向國際的里程碑。(圖/中信銀行提供)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於出席「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週年記者會」前,特別偕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許乃文、高雄市市長陳其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銀行局局長童政彰等重要貴賓蒞臨亞灣分行參訪,由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親自接待,共同見證臺灣資產管理產業邁向國際的重要里程碑。行政院院長卓榮泰7月24日赴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視察,肯定中信銀行支持留財引資、普惠金融政策的實際作為。(圖/中信銀行提供)卓榮泰院長認同中信銀行引領業界響應國家政策,在提升臺灣資產管理國際競爭力的同時,更兼顧金融普惠與社會責任,展現金融服務促進社會共榮的價值。陳佳文董事長則表示,亞灣分行不僅是深耕高資產客群、連結國際資本市場的重要戰略基地,更是落實普惠金融、傳遞金融溫度的重要據點。目前中信銀行亞灣分行服務團隊人數逾 40人,依客群需求區分為一般金融服務、財富管理及私人銀行中心三大區域,以整合式服務動線、串聯式櫃檯設計及無障礙櫃檯等多項輔助設施,規劃出落實普惠金融與公平待客精神的金融服務平臺。中信銀行亞灣分行服務團隊逾40人,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鼓勵回臺任職同仁貢獻一己之力。(圖/中信銀行提供)自進駐高雄專區以來,中信銀行已成功導入家族辦公室、私募股權基金、未具證券投信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保費融資、自行質借、金融資產投資組合貸款(LombardLending)、跨境財富管理及海外開戶等多元金融服務,目前已服務逾千位境內外高資產客戶,帶動管理資產規模(AUM)呈現雙位數強勁成長,穩居市場領先地位,充分展現高雄專區作為亞洲資產管理新樞紐的發展潛力。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蒞臨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視察,由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陪同體驗金融友善服務措施。(圖/中信銀行提供)另一方面,為加速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落地,在金管會銀行局指導下,中信銀行於「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銀行業務推動小組」擔任「家族辦公室業務工作坊」主辦銀行,攜手18家銀行同業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家族辦公室的制度藍圖,並由中信銀行私人銀行處處長楊子宏資深副總經理向卓榮泰院長及主管機關代表說明家族辦公室服務制定標準化作業流程及風險管理機制。目前「家族辦公室業務工作坊」已提出具體的法規建言與業務作業守則,為臺灣家族辦公室服務奠定標準化基礎,並朝向全臺推廣邁進,隨著「臺灣傳承信託」政策逐步開放,未來將有助於以更制度化、更多元且更普惠的方式進行資產傳承規劃,期盼帶動家族辦公室及資產管理產業蓬勃發展。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蒞臨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視察,由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陪同體驗金融友善服務措施。(圖/中信銀行提供)除了深耕高資產金融服務,中信銀行也以金融影響力實踐社會責任,推動金融回饋策略,打造「可負擔、可理解、可開始」的普惠金融環境。如推出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aiwan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 TISA)、基金定期定額優惠、小額終身壽險、微型保險及符合ESG(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範疇的永續金融產品;深入偏鄉與弱勢族群,攜手社區、醫療院所及公益團體辦理逾20場信託宣導與金融教育活動。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信託長期投入慈善、反毒、體育、教育、藝文等五大公益活動,創造企業的實質社會價值,為體現金融與藝術共融的精神,中信銀行亞灣分行展出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主辦之「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六件精選典藏作品,期盼成為匯聚專業與藝術氣質的城市金融藝廊。金融服務不僅是財富管理的工具,更是驅動國家進步與社會共榮的關鍵力量,中信銀行將以更宏觀的國際視野和普惠金融策略,共同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建立兼具溫度與影響力的金融生態圈。
台灣金融改革與突圍系列五》公股金融整併應走向制度化
《金融控股公司法》實施將滿25年,市場風向已從當年的「大就是美」,轉為關注「如何優雅退場」,這不僅是時代的演變,更考驗主管機關的政策智慧。一個成熟的金融市場,不僅應具備合規的進場機制,更需建立一套健康、有序的退場路徑。金融機構的退場,可分為股東層次的投資退出,以及法人機構的市場退出。前者遵循公司法及證交法,相對單純;後者涉及法人、品牌或市場地位的終結,雖有《金控法》為本,但回顧台灣近代金融發展史,退場議題卻常與「污名」掛鉤。回顧台灣近代金融發展,1990年代的野蠻生長與市場失序,經由金融機構合併法、銀行法修正及金融六法,以概括承受、標售或合併退出市場,大刀整理經營不善基層金融機構,卻也讓退出議題在金融市場留下污名。2001年7月公布、同年11月1日施行的《金融控股公司法》與2004年金管會的成立,也讓活躍於市場上的金融機構,有機會把成立金控視為取得銀行、保險、證券跨業平台的競爭門票。惟退出議題,仍是政策面的單向作法,除了問題金融機構必須退出,政府可主動介入予以接管、標售等,打著「二次金融改革」旗號的政策指標,規模不足的金融機構也被要求應在期限內退出或合併。歷史留痕,斑斑可證。「二次金改」因缺乏對市場機制的尊重,使「退出」成為政策指導下的強制手段,為金融整併留下負面烙印,也導致市場發展一度停滯。近20年來,主管機關的政策重心轉向亞洲盃、公司治理、風險管理等,但台灣金融市場過度擁擠的結構性問題依舊。中小型金控在規模與差異化競爭中處境艱難,原因在於退場工具分散,集團層級的處理計畫付之闕如,母公司救援與強制處理的界線模糊。金控法條賦與業者參與台灣金融市場的合規進場機制,核心內容圍繞在高資本額門檻與嚴格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確保經營者的體質與正當性,從源頭預防危機。至於退場機制,從過往的負面形象,近十年已走出多元路徑,包括合意的「自願解散」、市場驅動的「合併消滅」,以及最後手段的「強制退場」,執政者的理念著重於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保護存戶與投資人權益,並促進金融產業的永續發展。因此2022年富邦併日盛、2026年台新併新光,被美名為合意併購,已達成熟退場機制的三要素:新資本順利進入、讓正常機構公平交易、讓低效率機構有序退出。主管機關應樂見其成並支持,讓退場不再是破產或清算的同義詞,而是透過整併,使競爭力不足者退出獨立經營,原投資人亦可降低持股或收回資金,達成多贏。然而,金融改革的藍圖中,公股行庫的整併是無法迴避的核心議題。公股行庫兼具穩定市場的「國家隊」與追求效率的「市場參與者」雙重角色,其整併與退出原則長期付之闕如,甚至在疫情期間,因過度強調政策角色而排拒整併。我們呼籲,金管會與財政部應正視此議題,為公股機構規劃清晰的「出場機制」,建立透明、可行的評估原則。當討論公股金控與民營機構的整併可能性時,更應思考如何為民股股東提供公平、合理的退出選擇。這不僅是健全機制的體現,更是為主導台灣金融半壁江山的公股體系,立下可供遵循的市場新規則。隨著台灣市場趨近已開發經濟水準的成熟度,金融市場正朝向家數減少、質量提升的方向演進。主管機關應以更開放的態度,善用市場驅動的整併力量,讓退場機制從過往的危機處理工具,轉化為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提升整體競爭力的催化劑,共同為台灣金融市場擘劃新局。
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沒調!勞團籲儘快修法 勞動部回應了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自2005年上路至今,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始終維持6%,至今已逾20年未曾調整,引發勞工團體長期不滿。目前立法院朝野黨團皆已提出修法版本,主張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提高至8%、9%等不同水準,也有勞團主張應循序逐年調升至12%。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3日)針對「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召開公聽會,勞工團體會前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朝野儘速排案完成修法,終結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凍結在6%的現況。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五一行動聯盟高喊「立即排案」,指出今年五一勞工大遊行最重要的訴求就是退休後的經濟保障,包括提高舊制退休金上限及調升新制雇主最低提繳率。聯盟表示,當年勞退新制上路時,時任勞委會主委陳菊曾表示「先求有、再求好」,因此將雇主最低提繳率訂為6%,但如今制度已實施超過22年仍未調整,早已到了必須立即修法的時刻。勞團也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喊話,強調勞工全力支持目前各黨立委提出的《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一步提高至8%或9%,或採逐年調升方式,最終提高至9%甚至12%,並要求立法院儘速完成三讀,真正改善勞工退休保障。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已呈現M型化發展,政府應更積極提升雇主提繳責任,建議可逐年由7%調升至12%,才能真正厚植勞工退休保障。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則指出,勞退新制22年未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4萬5800元也已11年未修正,批評行政院長期怠惰,呼籲立法院應傾聽勞工心聲,透過修法實質改善勞工退休生活。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奕淦亦認為,提高退休金並不是給勞工福利,而是將勞工原本應有的權利還給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吳靜如則指出,台灣引進移工已有37年,但現行制度下,多數雇主仍無須替移工負擔退休金,形同把移工視為「用完即丟」,呼籲政府應全面將移工納入退休保障制度。立法院朝野立委也對勞團訴求作出回應。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翔強調,這場公聽會只是開始,立法院不能因執政黨怠惰而停滯不前,未來將持續與勞工站在一起,共同捍衛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立委邱慧洳透露,雇主最低提繳率維持6%多年,讓許多勞工幾乎無感,也感受不到政府對退休保障的重視,未來將持續督促修法排審。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面對勞團要求盡速提高法定提繳率,出席公聽會的勞動部次長黃玲娜表示,勞退新制自2005年實施以來,已成為台灣勞工退休保障的核心制度,不論是純新制、保留舊制後選擇新制,或是純舊制勞工,如何實質增加退休金保障,一直都是勞動部努力的方向。黃玲娜續稱,為厚實勞工退休保障,勞動部近期已推出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提供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以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等新選擇,希望增加退休準備。她補充,勞動部也持續精進新制保障措施,包括確立雇主有協助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義務;選擇按月請領退休金的勞工,可於猶豫期間改領1次退休金;死亡勞工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退休金請求權時,10年請求權時效將自成年日起算;並擴大退休金不得讓與、抵銷及扣押的保障對象,持續完善新舊退休制度。至於是否調高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黃玲娜表示,目前勞團之間對於改革方向及應調高至多少比率,意見仍未完全一致,勞動部將持續與各界討論、溝通,現階段尚未成熟到提出行政院版本,也沒有具體修法時程。她強調,調整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牽涉全台超過60萬家事業單位及近800萬名適用新制勞工的權益,各項制度變動都必須從不同角度審慎評估。保障勞工退休及老年經濟安全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勞動部將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逐步檢討退休金制度。黃玲娜也表示,現階段勞動部持續透過多元方式鼓勵企業提高提繳率,包括與金管會合作,將提高勞退提繳率納入2026年ESG評鑑進階加分項目,也將雇主提繳率高於法定6%列為國家獎項評選的額外加分標準,同時鼓勵勞雇雙方透過團體協商,將優於法定標準的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實質提升勞工退休保障。此外,針對外界提出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及基金運用等建議,勞動部表示,也將一併評估對勞保財務的整體影響,再審慎研議後續政策方向。
史上證券商最高罰鍰金額 台新證併元富證「系統大當機」挨罰360萬
台新新光金(2887)旗下台新證券4月初與元富證券合併,不料首個營業日就發生交易平台異常,有用戶反映下單後未能即時收到委託與成交回報,甚至出現重複下單等情況,經統計整體申報錯帳筆數約9321筆,申報錯帳金額約20.11億元。對此,金管會認定台新證券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規定裁處新臺幣360萬元罰鍰,創下歷年證券商最高罰鍰金額。金管會表示,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於115年4月6日合併後於首日營業日(115年4月7日)、115年4月14日、115年4月20日及115年5月21日發生電子交易系統異常情形,案經證交所對該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有未落實資安事件通報、系統中斷超過可容忍中斷1小時、程式未檢核資料之正確性、程式上線前測試情境未完善、程式上線後未驗證系統變更之正確性、系統未進行壓力測試、程式上線版本錯誤、營運持續計畫未臻完善、未辦理營運持續之演練、重要軟硬體設備監控不足等缺失情事,顯示台新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金管會今日依證交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對台新證券核處警告及新臺幣360萬元罰鍰,並依證交法第66條第5款規定為其他必要處置,包括請該公司於本案資安相關缺失完成改善前,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之作業風險約當金額應增加計提1倍;請該公司全面檢討該公司系統缺失及3個月內提出具體短、中、長期系統改善方案,必要時洽請資通安全顧問,並就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該公司及其金融控股母公司之董事會,至改善為止;為確保交易安全與系統穩定,請該公司委由具公信力之資安專業第三方機構進行驗證,並將驗證意見函報證交所轉陳本會;請該公司自行議處本案相關違失人員於3個月內報會。金管會表示,受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警告處分之證券商,相關財務業務將受限制,包括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等。近期股市價量頻創新高,投資人參與程度持續提升,致證券商資訊系統負載同步攀升,近期亦有證券商因資訊系統異常辦理資安事件通報。金管會重申,證券商資訊系統穩定運作及營運韌性攸關投資人權益與市場信任,為證券商經營管理的重要基礎。證券商應持續將資訊系統升級、系統容量擴充及資安防護強化列為優先投入事項,持續精進資訊基礎建設,確保交易系統穩定運作及提升營運韌性。此外,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定期召開提升證券商交易系統穩定性會議,針對近期資安事件研商因應措施,並請各證券商持續投入資訊及資安相關資源,以提升整體營運穩定性及資安防護能量,並促進證券市場健全永續發展。對此台新證券表示虛心接受今(21)日主管機關的裁處及指導,將積極依主管機關指示檢討、改善。對於因合併系統整合準備不週全而受到影響的客戶、員工,台新證劵再次致上最深的歉意,且承諾將以具體作為回應主管機關、客戶及員工的期待,努力為台灣證券市場的穩健發展貢獻心力。
最新十大死因出爐!肺癌連續40年位居首位 三高族群應提高警覺
家中長輩是否常覺得身體硬朗,就自行停用慢性病藥物?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最新114年十大死因統計,點出人口老化帶來的健康警訊。數據顯示即使整體標準化死亡率下降,但糖尿病、腎臟病變風險卻悄悄上升。衛生局專家提醒,面對高齡化社會,民眾不能忽視三高控制與規律就醫,以免輕忽初期症狀而引發致命危機。癌症連五十三年居冠 威脅你我健康根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14年總死亡人數為19,601人,較前一年微幅減少。癌症連續53年位居死因首位,共造成5,599人死亡,占總人數近三成。十大死因依序為癌症、心臟疾病、肺炎、腦血管疾病與糖尿病。值得注意的是,糖尿病從去年的第7位攀升至第5位,顯示代謝性疾病對民眾健康的衝擊加劇。腎病變死亡率上升 隱藏哪些健康危機?觀察經年齡調整後的標準化死亡率,多數慢性病如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皆呈現下降趨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這顯示慢性病防治與醫療照護持續發揮成效。然而,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的標準化死亡率卻逆勢上升9.4%。專家呼籲,針對慢性腎臟病防治與高危險族群的健康管理,仍需投入更多心力持續追蹤。肺癌死亡居首 胰臟癌增幅高剖析癌症死因,肺癌連續40年位居首位,占癌症死亡人數約兩成。結腸直腸癌與胰臟癌的死亡率分別增加9.4%與27.4%,增幅最為顯著;女性乳癌死亡率則下降7.9%。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觀察發現,45至64歲族群以女性乳癌、肺癌為大宗;65歲以上則以肺癌、結腸直腸癌與前列腺癌為主,定期癌症篩檢至關重要。長者防跌、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成關鍵除了疾病,事故傷害與各年齡層的特定威脅也不容忽視。114年事故傷害死亡率連續兩年下降,但運輸事故與跌倒仍合計占近六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點出,隨高齡人口增加,長者居家防跌措施急需加強。同時,15至24歲年輕族群以自殺為首要死因,25至44歲則面臨癌症與自殺雙重威脅,凸顯心理健康促進的重要性。建立良好生活型態 落實慢性病日常照護針對各項健康威脅,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癌症及慢性疾病仍是影響健康的主要風險,日常預防與照護應落實以下重點:養成規律運動與均衡飲食習慣,維持不吸菸、不過量飲酒的健康生活型態。善用政府提供的癌症篩檢服務,以利及早發現病灶並進行適當處置。高齡者及慢性病患者應持續控制三高數值,避免自行停藥引發併發症。加強居家環境安全以預防跌倒,並依建議接種疫苗落實感染防護。【延伸閱讀】自殺連2年列十大死因!「遇詐背債」藏風險 衛福部攜金管會強化防治114年十大死因公布!癌症連44年居榜首 腎病排名升至第8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117
台積回彈25元台股漲逾129點 交易時間延長到3點半「金管會這樣說」
台股8日開盤後震盪來回近千點,午盤回升略漲百點,成交金額近9千億元;對於原本零股交易開盤時間9點10分提前到與台股開盤同步9點的新制度何時上路,證交所董座本日在立法院備詢時給了具體答案;而對於台股交易時間是否從下午收盤的1點半延長到3點半,金管會主委也進一步說明狀況。台股本日終盤收在45,608.78點、漲129.67點,漲幅達0.29%、成交金額超過9千億元,量能未如近期的兆元規模。台積電(2330)收在2,465元、漲25元、漲幅1.02%。目前台股交易時間從早上9點開盤到下午1點30分收盤,共4.5個小時的時間,相較日本、韓國股市交易時間短,日前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曾鬆口會將延長時間政策納入研議方向。立委賴士葆今天則就台股交易延長時間的研議方案,詢問進度時,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過去就延長台股交易時間,係經過非常長的時間延議結果,涉及整體市場改變,在還未達到共識前,目前「不會推動此案,也沒有辦法給時間表,現在優先次序不是做這件事,因此暫不實施」。至於零股交易開盤時間,金管會在今年4月提到考量整體交易各個環節的調整,預計一年後、明年7月可實施的時間表,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本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回答立委郭國文的詢問,鬆口說「應可在今(2026)年年底前上路。」
台股4萬5千點震盪近千點! 零股開盤提前至9點新制預計年底上路
台股8日在4萬5千點震盪來回,最低45,036.64點,最高45,837.12點,相差800多點;台積電(2330) 最高2,455元漲15元、最低2420元跌20元;本日成交量仍由群益臺灣加權正2(00685L)ETF的超過37.7萬張居冠,股價跌1.64%;個股則由群創(3481)超過36.4萬張領先,股價漲到64.5元。至於零股交易開盤時間提前到與台股9點開盤時間同步,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會議中,立委郭國文等就先前金管會今年4月已請證交所、櫃買中心等相關單位表示預計一年後、明年7月才能實施上路之進度,表達關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則強調整體交易制度攸關投資人與市場參與者,需充分了解注意各個環節,並重申「能快不會慢」的立場。不過,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今天備詢時指出,原先零股開盤交易時間9點10分,提前到9時的新制度,預計應可以提前到今(2026)年年底前實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