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業者
」 光電 光電板 太陽能 地方政府 綠電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耕地炒手2/公地放領歪解國有地開發咒 農友憂接盤套牢喊救命
「公地放領」號稱能讓近4,500名國有地耕者受惠,但弱勢農友根本籌不出購地價,加上農會貸款無著只能直呼「看得到吃不到」,這時不只光電業者在一旁虎視眈眈準備「接盤」,行家更直指公地放領是開發商與政府聯合「下一盤大棋」,透過放領私人「漂白」再辦徵收開發,「搞下去農地只會面目全非」。光電開發與農地面積競合已是老問題,前立委陳椒華(左2)與社運人士陳祺忠(右1)等人都呼籲中央應更新源頭光電規範法源與撥補足額稽查預算、地方政府更應確實執行第一線把關。左1為生態學者王豫煌、右2為立委柯志恩。(圖/翻攝自立委柯志恩臉書)總統賴清德近期一席公地放領預告,除了讓光電業者蠢蠢欲動之外,土地開發者更是找到切入點大舉搶進。長期關注土地正義的前立委陳椒華就揭密,過去500坪以上國有土地被《國有財產法》第59條緊箍咒限制而無法對外標售,不少地方政府與開發者「沒油水撈」是抱怨連連,如今賴清德一喊2,000公頃相當605萬坪土地都有望「放領」,這可讓不少開發商眼睛一亮、著手與墾戶接洽,若「放領」給私人農戶「洗白」後便不受《國有財產法》支配,接下來地方政府再以《土地徵收條例》向私人徵收變更為產業園區,搞得放領變成開便門毀農地,「農地還農用得下去嗎」?她嘆氣。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若要將農地改「種光電板」,未來繼承或買賣移轉時將不適用農地優稅,屆時土地增值稅恐會暴增「根本把出租利益都吐回去繳稅」。(圖/趙世勳攝)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近年光電發展是方興未艾,在力拼光電板覆蓋率壓力之下,無論是不是國有土地,一定會有更多農地被光電業者「狩獵」,地方不少老農看海口沖積土鹽分高得要命「種不下去」,光電業者又誠意十足「比我兒子還孝順」紛紛軟化投降,光電業者先後以承租甚或過戶產權方式蠶食鯨吞。他也以「公地放領」牽涉近4,500名農友為例,直斥正是目前中央曖昧不明,沒把放領價格講個明白,搞得光電開發業者已在地方放消息稱「政府要用市價7折賣」,那「市價7折」是什麼概念呢?他以嘉義縣太保市都市計畫外土地來講,目前每分大約新台幣400萬元,即使7折價也要280萬「農民根本拿不出來」,他透露開發業者會以「放領你也買不起、不要背個債讓子孫還」大玩「情勒」,且轉租務農一分地一年了不起收個3萬,光電業者租金至少10倍起跳「連我都好心動」。然而他也提醒,一旦農地「控」了水泥鋪上光電板,那就是妥妥「農地非農用」情況,以後若要買賣或繼承移轉,就算刨除水泥改回農耕「公所一調歷年空照圖就現形」,要拿到農用證明是難如登天,而非農用土地一移轉土地增值稅是高得駭人,千萬交易土地課個300萬土增稅都可能。他感嘆,光電板就算鋪個10年紅利也只能「吐回去」繳稅,「何況還有10年能獎勵光電嗎?」他直指總統賴清德意圖重啟核電之際,光電業最後的瘋狂已在倒數。近年各地「種電」面積愈發擴大,這些土地除了在一定期間享免徵地價稅之外,背後可能的風險與成本,政府仍有責加強宣傳讓地主知情。(圖/方萬民攝)蔡岳臻也示警,這波「公地放領」背後可是暗藏隱憂,因為取得農地後規定5年禁止移轉,但是2031年《國土計畫法》上路農地若敢不農用「等著被罰到吐」根本永世不得超生,農地價格因此將面臨雪崩,回推這2年若買了國有放領地很可能「套在最高點」,若想大賺一票根本是癡人說夢。社運人士陳祺忠則感嘆,「公地放領」號稱是「遲來的正義」,但到了地方卻是「走味」連連,首先農友要拿出一筆約百萬現金已是難上難,無權無勢的弱勢農友要去農會根本貸不到錢,反倒不少「百大青農」從農會搬了不少錢玩股票「不然幹嘛花百萬選農會小組長?」他說得坦白。陳祺忠也批,「公地放領」根源是國產署長期怠忽職守,讓不少國有農地早已違建工廠林立,若放領私人後,管理取締責任將從國產署變成農業部,燙手山芋農業部才不想收,這時光電業者搬出《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想在土地上增設光電板,農政單位當然樂得輕鬆把管轄權甩給經濟部能源署,「但到底是放領還是送葬?」他憂心這樣玩下去只是大吹農地輓歌。內政部官員回應指出,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過去放領地價是以1990年公告的土地現值為計算標準,但如今已又35年過去,這波放領一定會調整價金,刻正研議新的計算標準,出爐後會報請行政院核定,目前坊間謠傳的計價方式都不是官方定版,呼籲民眾不要輕信。而《國土計畫法》未來上路後,也會隨時與農業部合作更新配套。
耕地炒手1/光電業者誇海口可搞定國產署 地方批公地放領巧門加速毀農
近期總統賴清德預告「公地放領」政策即將復活,可望讓國有地耕者「有其田」,然而放領價金公式都還沒個定案,卻早已有不少光電業者虎視眈眈軟磨硬泡,只要農民放棄優先購買權「一分地30萬(新台幣)直接送給你」。地方青年直呼,光電板巨鱷從嘉南平原沿台灣海峽北上,還直朝國有地撲面而來,接下來光電廠商再以「鄰地主」身分大玩優先承購,「根本是國家帶頭毀農」公地炒手搞得俎上肉農民大呼救命。總統賴清德(圖)11月到彰化縣溪州鄉釋出睽違17年的「公地放領」復活消息,這讓不少國有地農友開始對持有農地有了新的想像。(圖/翻攝自總統府官網)今(2025)年11月賴清德到彰化溪洲視察時大揮「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旗幟,預告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將正式重啟,而內政部已成立的審議會更粗估有約2,000公頃土地放領讓近4,500名農者受益,喊出「土地還給真正耕作者」。CTWANT調查,《憲法》第143條第4項明文規定國家土地政策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因此早在1948年起政府就開放辦理「公地放領」,然而1999年九二一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連續重創台灣後,中央基於整體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從2008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一晃眼就是17年。這次賴清德雖喊出重啟放領,甚至除了國有耕地之外,部分邊際養殖用地也受惠,但細部規則卻還沒個譜,只揭露了時間點會切在1976年,此前只要農友已與政府締約,又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或《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就可受惠。但農友最關心的「價金」怎麼算,至今卻沒有定案。賴清德前腳才在溪州發布消息後,地方農友大多持觀望態度,倒是光電業者找到了商機,備妥說帖準備大舉進攻國有地。賴清德才剛在溪州釋出利多,但12月10日CTWANT來到位在30公里外更偏海口的芳苑下埤腳地區,街上海風夾帶沖積土透得發寒,初來乍到眼睛都模糊了,沒想到農友更被賴清德一席話搞模糊了未來。在地農友阿源(化名)就直指,村附近農友加起來600公頃長期承租國有農地中,「公地放領」消息早就被3家光電業者掌握,各自盤據了約200公頃開始遊說,喊出只要「放棄承租權」,就能拿到每分地30萬「補償金」,在砂質壤鹽化異常的海口地方耕作本就不易,長輩聽了一大筆錢是比兒子還孝順紛紛心動,但聽在年輕一輩是憂心忡忡。彰化縣芳苑鄉民洪建興(圖)直指光電板鋪設面積蠶食鯨吞了農耕地,其下的草叢堆養肥不少老鼠更時不時大嗑附近農作物,他直呼「根本耕不下去」。(圖/方萬民攝)地方文史工作者洪建興也直指,附近未耕作國有地此前早鋪上了光電板,搞得小村落熱烘烘不說,輸電管更影響了道路與水路,農機具進出是寸步難行,遑論水路也被截了個面目全非。此外,埋設光電板下頭雜草叢生正是蛇與老鼠的庇蔭所,牠們白天跑來鄰家農地「開趴」大嗑農作物,「光這些自然危機就夠惱人了」他嘆氣地稱後頭還頻傳農地莫名起火事件,搞得小村落風聲鶴唳。家族兩代承租4分國有地的農友阿源(化名)直指自己被破壞的農地設備,感嘆自從「公地放領」消息傳出後,不少開發商鎖定公保地承租戶「軟磨硬泡」,像是莫名火災與毀損案頻傳,實在令人不寒而慄。(圖/方萬民攝)阿源回顧,這附近600公頃開發早是一甲子前事情,那時上一代吆喝幾位長輩一同鑿水路,儘管沒去登記土地所有權,但一路從蘆筍、柳丁、葡萄種起也相安無事,且板上釘釘的開墾事實更穩固了耕作權,甚或耕作權還可自由「頂讓」,直到約30年前國產署一紙公文,直指國有土地要開始「收租金」,由於每分地一年課個5,000元租金還可接受,阿源一家也如實繳納。「現在被光電業者纏上,國產署卻閃個老遠」阿源直斥,由於光電業者三不五時來開說明會「泡茶兼聊天」,還誇稱只要居民「讓位」不續租,接下來「一定能從國產署搞到土地蓋光電板」。居民半信半疑希望「地主」國產署出來主持公道,沒想到國產署卻從未派員出席說明會,還冷回居民「你就不要理廠商就好」,光電廠商一波波攻勢下居民是蒼白無力。「國產署根本只顧收租」洪建興也替阿源「吐大氣」,直指多年來不少國有耕地被承租後根本拿來做養雞場甚至螺絲工廠,承租者甚或還能享有農保,更別說轉租牟利的二房東「人根本就在國外要怎麼耕田」,亂象橫陳國產署官員心裡也有數,但當官只管租戶按時納租就好,其他違規使用「有人來告再說」。洪建興直指,光電板在鄉下早已入侵民眾生活,而這波國有地放領潮中,依規定只要有承購權的耕者、繼承人都紛紛「放棄」承購,接下來光電廠商便可以「鄰地主」身分合法承購入這些「放領」的農地,「你覺得業者買地會繼續種田嗎?」他示警公地放領政策將替光電業者「種電」大開便門。阿源也坦言務農真的沒賺頭,自己7年前因父母老邁辭了中科包商工作回鄉務農,那時掏老本砸了6位數挖70米深井並重作滴灌設備,一度做出白玉苦瓜還讓產銷班成為全聯福利中心穩定供應商,沒想到因產銷班幹部惡性角力,「掉包」把農藥殘留產品送去化驗並直斥有毒,儘管自行送驗後釐清、掉包者也已被刑事問責,但「產銷班也解散了」,他直指農民真的不團結,難怪被上頭「看衰小」。而沒了穩定通路後,這兩年又天災不斷搞得搭架與機具成本把年輕攢的積蓄蝕了光光,「只能外頭做點工了」他無語問蒼天。財政部官員回應,國有耕地承領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5年內,確實可依照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而辦理區段徵收等徵用,但未對光電業者稱能「搞定」財政部國產署一語進一步澄清。
綠能炒手饋線蟑螂滿天飛 想想論壇獻策光電2.0產業重生
想想論壇今(5)日指出,台灣光電弊案問題叢生,光電業者除了落實「企業肅貪」,政府對申設案場的法規也要補強,並應擴大屋頂、自用與小型光電發電比例,能夠讓光電2.0落實在生活中,引導產業邁向「質的改變」。太陽能光電雖是綠能趨勢下的產物,但近年負面爭議纏身,對此由前總統蔡英文主持的想想論壇能源專題小組做了不少研究,本周並上刊兩篇專文進行探討。論壇指出,涉及太陽光電開發的弊案粗分為三大類型,包含「土地炒作與共生造假」、「饋線蟑螂」以及「地方勢力操作審查」。前總統蔡英文(圖)主導的想想論壇對光電發展頗有著墨。(圖/周志龍攝)首先是針對「土地炒作與共生造假」問題,文章認為大型案場應由上而下推動,同時增加由下而上申請的小型案場,「自己發電自己用」,這樣更能有效減少「特權」獵地的問題,因為發電處就在自家。第二,針對「饋線蟑螂」問題,其實台電公司已在2018年起陸續修改規則,像是限定一年內沒開發就收回饋線額度,另外也建立排隊候補等制度,也正視各方勢力插旗綠能產業衍生的弊端,希望建立跨部會橫向、中央地方縱向的聯繫機制等,澈底執行「掃黑、肅貪」。光電2.0能否甩開沉痾,各界關注。圖非當事案場。(示意圖/CTWANT攝影組)最後談到「地方勢力操作審查」問題,論壇指出各地行政部門為避免爭議,常常採取「加嚴審查」或「暫緩許可」希望「自保」,這可能造成行政程序膨脹,疊床架屋之下更容易被鑽縫隙而釀弊端,這是政府在未來制度改革上必須避開的陷阱。想想論壇強調,發展再生能源是全球大趨勢,不應回頭也不宜回頭,不需要被個別爭議絆住整體發展,只要適時修正光電政策,光電2.0指日可待。
彰濱水上光電板起火 張啓楷要求經濟部公開災防計畫並調查釐清
彰化縣鹿港鎮崙安路彰濱工業區海堤附近海上太陽能板區6日起火,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10)日質詢經濟部長龔明鑫時,要求經濟部進行詳細調查及說明。張啓楷強調,這是國內第一起水上光電板大火,救援困難,消防車根本進不到,現在案場業者說可能是「老鼠啃咬電線」造成,經濟部應該調查清楚,並且應公開光電業者之前送到經濟部的消防計畫。張啓楷指出,這次「11月6日的彰化彰濱工業區光電板火災」是台灣首次遇到光電案場火災,而且是位於潮間帶區的水上光電案場,「又是聯合再生?又是小動物惹禍?」他批評,別再都推給小動物、小老鼠,這麼大的火災,消防車可能也進不去,卻仰賴要現場人員以滅火器進去滅火。張啓楷說,之前日本在2019年11月也發生了水上太陽能光電板火災,當時也發生了救援不易的問題,消防車還要用特別款的去救火,以這個日本「千葉.山倉風災」啟示,台灣是否有應對計畫?經濟部今年9月開始就有規定要業者提出災防計畫,有無確實執行?經濟部應該要公布業者的災防及消防計畫。對此,經濟部回應,這次的火災大約2個小時內就撲滅了。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據了解,聯合再生確實也有提消防計畫,對於未來業者的案場也要有相關計畫提出。這次的火災案場是訂在11月14日,會邀集當地的警消單位一起去審它的災防計畫。張啓楷說,這次火災正顯示「消防計畫是要有可行性」,不能只是參考用。這次的火災是消防員和當地工作人員抱著乾粉滅火器才把火撲滅,但消防車根本進不去。他出示火災現場照片,從上午6:30到8:56燒了兩個多小時,乾粉和起火的浮桶、光電板和電線,已對當地造成污染。張啓楷提醒,這次現場人員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光電案場燃燒後,對於現場流入大海或是影響潮間帶濕地生態可能造成多大的二次污染?經濟部要確實去了解、監測,並且於兩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其次,對於此次火災的原因判定、業者的災防計畫書,都有必要公開,並且一個月內,經濟部應該確實公布新制施行後,所有光電業者提送之災防計畫書,把真相確實跟民眾揭露。張啓楷強調,光電案場如果連火災救火都有問題,實際上應該是連設置都不該設置;災防計畫是確實能執行的,不該淪為參考用和空談。
批烏山頭水庫光電板遭郭國文提告 謝龍介:殘害台灣言論自由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日前提告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多次造謠烏山頭水庫光電板傳言,違反《社維法》、散布不實訊息。謝龍介今(3)日到案說明時表示,「你是廠商代表還是民意代表,今天會來問問看,是在告蝦咪碗糕?」,這已經是殘害台灣言論自由了,自己很痛心但不會懼怕,依然會站在第一線不斷質疑。謝龍介表示,「郭國文究竟是民意代表還是廠商代表,竟然跟社會大眾說:業者說明了謝還在質疑?」謝強調,業者拿了標案,發包給清潔商,清潔再發包給下包,怎麼會廠商說明就算數?「你是廠商代表還是民意代表,今天會來問問看,是在告蝦咪碗糕?」。謝龍介指出,上個月還有問過經濟部長,知不知道業者有無確實沒使用清潔劑?而經濟部長也不清楚;因此,謝強調,應該對民眾釋疑,要採取懷疑的態度,所以請部長能否約束光電業者,公告每期清潔太陽能光電板的時間,究竟是一周一次、兩周一次還是一個月一次?清洗時也可以直接直播,這樣就能對民眾勉強釋疑。謝龍介說,郭國文「不思解決之途」,用興訟的手段,只為了讓網路上的網友不要提這事,告他的目的就是要大家不要再談,讓外界認為他連謝龍介都敢告,如果再講,接下來一樣會用司法手段對付。謝痛批,這已經殘害台灣言論自由了,自己很痛心但不會懼怕,依然會站在第一線不斷質疑。
針對光電提出7問題 監院:行政院應強化協調與防範不法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20)日審議通過紀惠容委員、田秋堇委員、范巽綠委員有關「太陽光電申設相關疑義」案之調查報告,建議行政院應強化協調與防範不法。調查委員指出,能源轉型為我國重要政策,對綠能發展亦訂有目標,但調查發現,太陽光電推動面臨申設制度變動、行政程序透明度不足等,不僅影響投資信心,更衍生不法勢力介入風險。行政院允應督導有關機關確實檢討,以符合行政程序法意旨;法務部應研議有效查緝對策,遏止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不法情事,以健全投資環境與維護社會公信力。一、綠電發展攸關產業出口競爭力,但推動不符預期。因應全球暖化及國際倡議RE100,企業須承諾達成100%使用再生能源(不包含核能),已成為跨國大廠的重要採購標準,綠電發展攸關我國產業出口競爭力,能源轉型為我國重要政策,然行政院規劃於114年達成再生能源占比20%及光電發電量20GW(百萬瓩)目標,惟截至113年底,太陽光電實際設置量僅達14.28GW,推動進程延宕。調查委員紀惠容、田秋堇、范巽綠發現,光電推動面臨機關間協調不足、審查程序繁瑣不夠透明、審查標準不一,以及土地取得困難等多重因素,導致大型案場開發期程冗長,部分外資母公司已評估調降我國投資評級。就此,行政院應強化綠能相關機關間之協調與整合,落實行政一體性。二、光電發展面臨不法勢力干擾,法務部應強化查緝對策。有關報導指出,有外資業者因開發案遭黑道恐嚇而退出臺灣市場,經調查委員詢問法務部及所屬調查局,法務部已就110年至113年間各地地檢署偵辦妨害綠能案件共71案、起訴114人,分析涉及貪瀆、地方勢力介入及勒索等不法行為。但因光電設施投資金額龐大,加上程序不夠透明,易引起地方勢力覬覦。就此,法務部應研議有效查緝對策以防範不法。三、光電申設審查標準不一,行政院應督導明確化審查規範。另調查報告指出,光電案場開發從中央至地方涉及:電業籌設許可、土地使用容許或變更、施工許可、道路使用許可、電業執照核發……等多階段行政程序,期程冗長,法規繁複。業者往往於前期已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土地承租與整合,卻可能因審查標準不一、法規變動等因素而遭駁回,導致投資不確定風險上升。就此,行政院應督同經濟部及農業部,明確化審查標準,並於法規修正時設合理過渡期,以符行政程序法所揭示「信賴保護」及「維護法安定性與政策可預測性」等意旨。四、應有完整能源發展與國土利用規劃。調查發現,地面型光電所需用地每年新增面積約全國農地千分之二,屢受「與農爭地」批評,然糧食安全與農業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農地閒置或違規使用等多重因素亦有相關。三位委員指出,行政院應督同內政部、農業部及經濟部,整體檢視能源發展與國土利用規劃,兼顧糧食安全與能源轉型目標。五、漁電共生未達預期,應檢討根本原因。漁電共生規劃至114年裝置容量4.4GW,截至113年底僅達997.2MW,進度約23%,又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函報監院,查核臺南市112年漁電共生案場,通過率不到一成。座談時業者亦反映,目前多以電費收益補貼養殖經營,若無光電收益,漁民普遍缺乏經營意願;若強制光電業者從事養殖,則學習曲線長。調查委員認為漁電共生政策立意良善,亦有相當成功案例,經濟部應檢討漁電共生推動落後原因,農業部則應檢討養殖產量不如預期之原因,研擬具體改善措施,營造有利發展環境。六、光電產業發展風險。調查委員發現,我國光電案場開發,多由土地開發業者主導,同時承攬案場施工、電業執照申設等,然部分業者缺乏足夠技術能力與資金,貿然採「以小博大」策略,後續難以支撐,於取得電業執照後旋即出售股權以賺取多數利益,引發各種亂象及訾議。惟據經濟部表示,現行「電業法」對於轉投資、股權轉讓及投資結構尚無相關限制與規範,致該部對此類完工後股權轉移之案場數量均難以掌握。爰此,三位委員認為經濟部允宜檢視並研擬改善合理申設資格與審核措施,確保產業健全發展並降低潛在風險。七、光電回饋金制度應明確與透明化,確保公益性運用。最後,調查報告指出,光電回饋金包括農地變更回饋金(農變回饋金)與電力開發協助金(電協金),但實際回饋至案場所在地的比例偏低。另,業者為爭取地方支持而提供額外捐款,易形成灰色地帶,遭不法分子藉機勒索。調查委員認為,行政院應督同經濟部與農業部,研訂明確之回饋金分配原則與運用範疇,優先用於在地弱勢照顧、公共設施改善,以及農業與綠能協同發展等公益性用途。
地面型光電設置苗縣落實景觀與生態審定原則 鍾東錦:更須兼顧地方民意與環境永續
為確保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設置兼顧景觀、生態與民眾權益,中央訂定《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於民國114年3月31日正式施行。苗栗縣政府今(16)日表示,目前依中央新制同步辦理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審查作業,嚴格落實景觀及生態保護要求。依據新規定,光電業者申請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除須符合電業登記、台電併網登記及再生能源設備管理等規範外,並須提出景觀與生態影響評估報告,確保設置地點與環境相容,兼顧土地永續利用。針對設置於都市計畫區或住宅區鄰近之基地,苗栗縣府將依規定嚴格把關,要求業者與住宅用地保持適當緩衝距離。若設置面積達2公頃以上,四周退縮距離須達20公尺以上,或退縮15公尺並設置1.5公尺高綠籬;若基地面積2公頃以下,亦須退縮至少5公尺,以降低對周邊居民之視覺與生態干擾。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綠能發展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方向,但更須兼顧地方民意與環境永續。苗栗縣政府將秉持「發展與保護並重」的原則,協助業者合法推動綠能建置,同時確保社區居民權益不受影響,讓能源轉型成為帶動地方繁榮的新動能。
烏山頭水庫傳「藥水清洗光電板」!名醫喊給死忠台南人喝 台汽電回應了
台南烏山頭水庫上方的光電板近日傳出「用藥水清洗」,知名胸腔科醫師蘇一峰在臉書貼出一段抖音影片,指稱清潔工人在光電板上清洗時使用藥水,並流入水庫供民眾飲用,引發網路熱議。對此,台汽電也回應了。蘇一峰在臉書貼出影片,內容為稱清潔工人在光電板上清洗時使用藥水,並流入水庫供民眾飲用,並表示,「綠色執政二十年的台南,還好我不住台南!充滿民主價值的光電水,給最死忠台南喝!」對此,光電業者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台汽電廠)表示,光電板自2022年5月併網以來,曾歷多次重大風災(如丹娜絲颱風)仍未受損;清洗作業僅以水庫湖水沖洗,絕無使用任何藥水或藥劑。此外,該設施自設置以來均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或學術機構監測水質,從未發現污染情況。台汽電廠強調,將持續依法維護公司名譽,對造謠者將採取法律行動。經濟部能源署也發聲明指出,烏山頭水庫水面型光電契約明文規定不得使用清潔劑,長期水質監測均正常,呼籲民眾勿散播未經查證的訊息。能源署並表示,台汽電共生公司已公開影片證明清洗過程僅使用湖水。蘇一峰則回應,這是公共議題討論,若有錯誤,相關單位可說明替民眾解惑;蘇一峰也指出,現行水庫監測報告並未檢測清潔劑含量,因此僅依報告無法完全確保水質安全。蘇一峰指出,從111年起光電板設置至今,烏山頭水庫的水質透明度連續兩年為台南水庫之末,並質疑政府與廠商可能聯合打壓質疑聲音,「只看政府水質報告,根本無法得知到底有沒有清潔劑的使用,值得一提的是,從111年開始架設光電板起烏山頭水庫的水質透明度是台南幾個水庫的最後一名,連續兩年的水質差只是剛好啦,畢竟政府聯合廠商要告人了。」
高雄小港大坪頂變「大禿頂」 柯志恩:誰該震怒?
高雄小港區大坪頂保護區昨遭踢爆變成「柏油山」,堆滿廢瀝青與營建廢棄物。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9)日表示,高雄小港大坪頂變「大禿頂」,誰該震怒?陳其邁市長在議會說會「嚴懲」,屆時是否嚴懲,高雄人都在看。但國人更怒的是,為什麼破壞國土的不法情事不斷在高雄上演?一定監督到底。柯志恩表示,高雄小港大坪頂又被挖成「大禿頂」,這塊地被高雄市議員許采蓁和高雄市議員 邱于軒團隊踢爆堆放廢棄物與廢瀝青,但5年前韓國瑜當市長時,這裡原本是一片綠地,如今被挖禿一大塊,慘變「柏油山」! 更扯的是,這塊地還是大坪頂的特別保護區,既設定為保護區土地,代表這裡有水土保持與環境保護的必要,所以在使用跟開發行為上必須更為嚴謹,但該案場並未向市府提出任何開發或水保計畫,就直接堆置了許多廢瀝青與營建廢棄物。柯志恩指出,此案被議員踢爆後,高雄水利局稱此地由水利局污水工程承攬廠商承租,作為水利局小港區污水接管工程期間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管材及工程機具的暫置場,暫堆置的土方後續將運送至混凝土廠及瀝青廠再利用,並無堆置其它來源廢棄物。柯志恩說,這個說法卻迅速被環保局打臉,認為業者將污水接管工程之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等暫置該處,不符合設施標準貯存規定,依違反《#廢清法》規定,裁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外,並限期改善。柯志恩表示,從兩個局處自相矛盾的說法,可以看出這個案子從源頭就沒有依照規定執行,廠商沒有向水利局提簡易水保申請,就直接在林地開挖,暫置廢瀝青與營建廢棄物,如果依法行事,沒有申請核准,就是什麼都不該做,高雄市水利局現在要業者補辦程序,豈不是幫業者大開方便之門?難道以後所有業者都可以像這樣「先上車後補票」,先違法開挖再補辦程序?柯志恩提到,此案也讓她想到,當初大樹和山光電業者,也是業者未依核定水保計畫,在不可開發區施工,如果主管機關都是這樣讓業者便宜行事完,才後知後覺,難怪高雄的保護區與山坡地遭濫墾濫挖的情形層出不窮。柯志恩強調,大坪頂是必須被保護的國土,被砍掉的樹木、被挖禿的綠地、甚至被汙染的土地,要恢復原貌非常困難。陳其邁市長在議會說會「嚴懲」,屆時是否嚴懲,高雄人都在看!但國人更怒的是,為什麼破壞國土的不法情事不斷在高雄上演?一定監督到底。
索賄光電業者560萬元遭重判13.5年 前台西鄉長丈夫潛逃
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手段,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一、二審均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對林、丁處刑12年及13年半,目前上訴中。鑑於台南高分檢也對丁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每日至派出所報到,但丁卻未遵期報到,經拘提未獲且傳喚也未到庭,台南高分院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可抗告。台南高分院指出,丁文彬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2022年5月被雲林地院裁定具保150萬元,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經具保後,丁即停押釋放。後經原審判刑13年半,丁男不服上訴,並於高分院審理期間均遵期到庭,經駁回上訴審結後,丁男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現在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台南高分檢今年6月中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對丁文彬限制出境、出海及命接受科技監控,經院方裁定自6月2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應於每日晚上8時前至其住所管區派出所報到,但駁回科技監控的聲請。不料,裁定後,據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台西派出所函覆,指丁男均未遵期前往該派出所報到,高分院再核發拘票命8月1日前拘提他到案,經拘提未獲後,再依法傳喚林女及吳姓具保人,並命吳應於同月26日偕同丁到庭,但2人均未到庭。台南高分院8月28日電請辯護人,請他轉知丁男於3日內與院方聯繫,否則將認定丁男已藏匿,並將就具保保證金作相關處理。不過,律師回覆指稱,先前經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時,已嘗試聯繫丁男,但一直聯絡不到,聯絡丁的太太林芬瑩一樣找不到丈夫,他只有丁男的LINE,沒有手機號碼。台南高分院根據通報單、拘票等相關資料,加上丁男並無因另案在監執行或在押情形,認為如經合法傳喚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接受審判、訊問,即屬「逃匿」行為,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
受損光電板清運9/5前限期改善完成 環境部:已可將廢光電板資源化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廢光電板比核廢料難處理」的說法,環境部今(2)日嚴正澄清,實際上,風災造成損毀光電板已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理、處置。環境部並指出,丹娜絲風災災損僅剩約1.7萬片仍堆置在岸邊,已要求業者9 月5日前限期改善完成。環境部說明,太陽能板主要由玻璃、鋁框、矽晶片、EVA封膜和塑膠背板等組成,國內廠商技術已可在處理過程將這些材料高效分離取出,其中玻璃壓碎後進行分選取得乾淨玻璃,並將玻璃交由再利用機構再製,乾淨矽晶碎片送往處理廠進行金屬提煉,乾淨背板則可回到塑膠回收,或有再利用產品為製造成陶瓷原料、陶瓷土粉,並銷售至磁磚廠製成磁磚。環境部指出,可從模組中提煉9成以上的有價值材料,非以焚化掩埋處理。我國廢太陽能回收處理已積極推動高值化資源循環,具資源化之處理機構計4家,依許可處理量能達每月2915公噸,同時未來將有其他具有資源化技術處理業者也陸續投入。環境部表示,本次丹娜絲風災災損總計33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13萬5千片,分類整理後目前已近5萬片送交處理機構完成去化,近6.8萬片已陸續收集暫置合法場地,以上為88%光電板均已妥為安置及清除處理,僅剩約1.7萬片仍堆置在岸邊,已要求業者9 月5日前限期改善完成。環境部強調,光電業者排出光電板為事業廢棄物,環境部會要求業者依合法程序並且要妥善處理廢棄物,國內處理技術已可將廢光電板資源化。環境部已啟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將光電板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並研議合理費率,以建立完整責任鏈,確保綠能發展更負責任、更永續。
涉恐嚇光電業者! 職棒簽賭假球案首腦遭逮
曾涉及職棒簽賭打假球事件的首腦「雨刷」蔡政宜,3年前以第1高票當選嘉義縣議員,外界以為他洗心革面,不料現在又傳出蔡政宜涉嫌教唆朋友恐嚇嘉義地區的光電業者,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昨天(8月31日)蔡政宜準備從桃園機場出境,隨即前往機場逮人,被移送至橋頭地檢署,交由檢方複訊。
光電業者挨罰900萬!彭啓明:廢棄物9月底前未清空 政府不排除接手
7月丹娜絲颱風影響,光電板受損嚴重,使得光電板廢棄物單月激增2,800噸,至今仍有業者未依程序去化,遭環境部開罰900萬。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表示,今日嘉義地檢署已派人前往了解,若9月底前未全面清除,不排除由政府接手。彭啓明今日出席「2025年亞太環境教育國際工作坊」,針對媒體詢問光電板回收進度,他指出,今日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及已經前往現場勘查,政府將依程序合法合規處理現有問題,暫不直接介入業者資產,僅在必要時才啟動全面接手的機制。環境部從4日至今累積開罰元昱公司900萬元,彭啓明表示,該公司主因計較回收成本遲遲不願處理,才導致光電板回收進度落後。彭啓明說,已經持續向相關單位提出光電板全面總體檢計畫,像元昱這種公司完全不合格,應該要提早退出。彭啓明表示,天災造成的損壞由業者自行清除並負擔費用,而已繳費用是否回饋,需與業者協商。而部分光電板回收率已達99%,另有92%的回收率,整體循環回收過程可行,水質安全部分則會持續量測並公開數據,讓民眾安心。
太陽光電收購電價公開審議 經濟部:非如媒體所稱官商勾結
針對媒體報導所稱「太陽光電收購電價不是市場決定,必然傾向官商勾結」一事,經濟部能源署昨(21)日澄清說明,我國綠電躉購費率機制自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制定即已建立,由台電公司收購。收購電價並非行政院或單一機關片面決定,而是由能源技術、財務經濟、法律等領域專家學者組成的「躉購費率審定會」依法審議訂定,該機制自馬英九總統任內即已運作,至今始終維持公開透明、專業獨立的程序。能源署強調,躉購費率每年依專業程序審議,討論過程以具公信力、可佐證之成本與費用資料為依據,並充分檢視各項資料之背景條件與數據來源,兼顧社會各界不同意見進行方案試算與討論。審定結果除透過舉辦聽證會、發布新聞稿向社會說明外,相關會議討論亦以公開紀錄上網揭露,接受外界檢視,媒體所稱「官商勾結」、「業者利益導向」並非事實。另關於媒體所稱「光電業者投資高度依賴收購電價」的說法,經濟部能源署表示,與事實不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已自2010年平均每度11.76元,逐步下降至2025年每度4.30元,降幅達6成,費率水準亦已低於國民黨執政期間。此一趨勢正是審定會嚴謹審議、反映國內產業技術進步與開發條件改善的合理成本。目前約25%的太陽光電透過轉供方式,直接售予國內民間企業,提供我國產業所需之綠電剛性需求,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並不再僅依賴台電收購,顯示光電產業已在躉購制度扶植下逐步走向市場化。經濟部能源署再進一步說明,在推動太陽光電發展過程中,皆以屋頂優先,地面複合利用為主,政府始終秉持兼顧生態保護與農漁民權益的核心原則。相關推動政策皆收集實務及社會各界意見進行滾動式調整,在能源、永續及民生權益取得平衡。至於部分報導將太陽光電與核能作對比,經濟部能源署說明,躉購制度設計核心目的,在於支持再生能源於初期發展階段建立設置誘因,並隨技術進步與市場成熟逐步導向市場化。制度本身著眼於促進再生能源成長,以確保能源轉型與減碳目標達成,並非針對特定能源作為排斥對象。經濟部能源署再次強調,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每年均由費率審定會依法辦理,程序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原則,並綜合考量我國環境條件、推廣目標及國際技術發展趨勢等因素,合理訂定躉購費率,據以持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損壞光電板未完成清理 環境部:已分別處分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針對社會各界關切丹娜絲風災受損之光電板回收處理工作,環境部今(18)日表示,已責成光電業者加速完成現場清理及災後整理作業,未依規定辦理者,嘉義縣環保局已於8月4日、8月6日及8月11日分別處分,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環境部說明,光電板序號(標籤)是太陽光電模組出廠時,必須將該片模組的序號、廠牌、型號、瓦數等資訊清楚標示於外觀,案場業者所設置的每片模組序號也都由經濟部能源署登錄在案。模組產品序號就像是身分證可溯源查詢所有者,可有效防止棄置行為。環境部指出,本次風災造成部分光電板扭曲、破裂甚至碎裂。業者打撈後,已完成初步分類,完整或輕度損壞之模組,該部分已委託處理機構陸續外運清理,並進行資源化處理。環境部說,關於嚴重毀損之光電板,由於吹落過程遭外力嚴重撞擊,從滯洪池中打撈起來已無法分離破碎光電板與塑膠殘材,光電板碎片亦已遺失序號。雖然本次風災有小部分光電板無法辨識序號,惟光電業者已將受損光電板委託清除處理,處理業者亦需依規定申報進廠重量,後續可由申報的資料追蹤掌握其流向。環境部強調,因風災造成光電板相關設施損毀,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優先採資源化處理,無法再利用者再妥善處理、處置,不得污染環境。
雲林口湖「種電」農田淪臭水池 鄉長批八成業者擺爛
雲林縣口湖鄉不少低窪農田、魚塭租給太陽能光電業者「種電」,遇雨就積水成池,滋生蚊蟲、臭氣沖天。業者多置之不理,地方政府又無法可管,民眾投訴無門。口湖鄉長李龍飛直言,鄉內八成以上光電業者在營運後便「閃人擺爛」,接獲民怨也不處理,政府管不到,政府這種綠能政策令人「超級火大」。口湖鄉頂湖村種電的農田積水不退,農民及居民生活遭受衝擊。(圖/口湖鄉公所)近日西南氣流帶來豪雨,雲林多地積水不退,口湖鄉頂湖村一處「種電」的農田至今仍水深50至60公分,廣達數公頃,積水孳生蚊蟲,還外溢淹進農地,附近住戶忍受惡臭,四處陳情卻無解。太陽能案場變成臭水池的狀況,在口湖鄉已經成為常態。(圖/口湖鄉公所)李龍飛指出,口湖鄉八成以上的光電案場都是這樣,太陽能板下全年積水,靠太陽自然蒸發,一下雨就變成蓄水池。公所多次要求廠商處理,對方多以公文敷衍,或派臨時人員應付了事,營運前、營運後態度180度轉變。他說,業者營運後就更換負責人,公所也無法找到真正的聯絡窗口,縣府與能源局接獲反映後皆稱「無法可管」。他批評,這樣的政策難怪引發反彈,促使民眾成立自救會。李龍飛說,有業者口頭承諾改善,卻毫無作為拖延時間,甚至以其他案場狀況的照片做假報告唬攏。此問題已延宕一、兩年,村民痛苦、公所也頭痛,下週將再向縣政府尋求協助。村民說,太陽能案場積水不退,廠商卻認為無法可管而置之不理,既然政府鼓勵興建太陽能設施,就應負起管理責任,不能讓居民自行忍耐。李龍飛強調,受害者大多是偏遠村落居民,他們世世代代居住於該地,豈能容許太陽能廠商「乞丐趕廟公」。
嘉義光電板暫置場現紅色積水 環境部採樣檢測重金屬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舉辦記者會爆料,有業者在嘉義縣義竹鄉台糖土地上堆置廢棄太陽能光電板,環境部今天表示,今日現勘發現暫置場有紅色水窪,經檢測PH值為6.79,接近中性值,但已採樣送驗檢測紅色水重金屬含量,檢測結果需至少10天才能得知,屆時將交由嘉義縣環保局參考。若後續評估紅色水汙染到其他水體,才會依法開罰。環境部表示,7日會同嘉義縣環保局及台糖公司人員督察嘉義縣義竹鄉新庄滯洪池太陽能光電案場受損浮具暫置場,即報載位於義竹鄉農地有紅色水窪處,經現場查核,出入口舖設鐵板車道,鐵板有生繡情形,初步研判可能是造成紅色水的原因。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主任顏振河表示,因現場評估紅色水並未流出至外圍,且pH值經檢測為6.79,接近中性值,現在進一步採集水樣送驗,確認是否含有鉛、鎘等重金屬,檢測結果至少需要10天才會出爐,屆時將送交予環保局參考。至於暫置場出現紅色水是否會開罰業者,他表示,若紅色水有汙染到其他水體才會對業者進行處分。環境部表示,本次滯洪池受風災造成太陽光電設施損壞,光電業者從水域內將設施撈除上岸後,需有暫時收集或整理等前置作業空間,並將不堪使用設備或浮具等廢棄物委託合格機構處理,目前業者已陸續外運清理,然其災後收集或整理過程,仍不得汙染環境,環境部與地方政府將持續監督業者改善。
丹娜絲颱風重創光電設施 業者未清理恐挨300萬元罰鍰
環境部日前限期光電業者於8月1日前完成清理,但今天仍發現有業者把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環境部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環境部日前限期光電業者於8月1日前完成清理,但今天仍發現有業者把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圖/翻攝畫面)環境部日前限期光電業者於8月1日前完成清理,但今天仍發現有業者把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圖/翻攝畫面)丹娜絲颱風7月上旬登陸嘉義過境,造成南部地區太陽能光電設施受損,環境部日前限期光電業者於8月1日前完成清理,但昨(1)日仍發現有業者把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地方政府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並命一周內完成清理。環境部於今日會同嘉義縣及台南市環保局,督察嘉義縣新塭、新庄、貴舍、荷苞嶼、公館、溪墘等6個滯洪池、內埔子水庫及台南市恩富立柱式魚電共生場,共計查核8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毀損清除處理進度。查核結果發現,8個案場光電業者均已動員大批人力、物力清除滯洪池水面受損之太陽能板及浮具等廢棄物,因近日南部仍持續豪大雨無法作業,影響清理進度,僅剩零星部分未清除,大部分已移除至案場旁邊或附近之暫置區。但新庄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受損之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設備或措施。嘉義縣環保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分,最高可裁罰 300 萬元,並將限期1週內完成改善,屆期若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
大樹光電案效應延燒 藍委要求經濟部補做政策環評建退場機制
高雄大樹區剷平山坡地蓋光電場,現場山頭光禿畫面震驚國人,藍委柯志恩今天指出,當前光電開發亂象頻傳,經濟部只顧光電衝量、卻罔顧國土生態環境,她與環保團體代表,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大樹光電案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同時嚴懲惡劣的不法業者,針對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杜絕扛著綠能大旗,危害國土環境的不當開發。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在地方與社會引發強烈不滿。但該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顯示業者有恃無恐,若非社會輿論壓力,高雄市政府恐未必能順利撤銷二期水保許可。柯志恩說,此舉顯示經濟部能源署對核發籌設許可的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但究竟是有監督機制沒落實?還是根本沒有監督機制?他說,大樹光電案的一期許可仍維持有效,但一期水保其實也已經違規遭裁罰7次,民眾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而中央、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卻只要求限期改善,她問要「限期」多久?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萬一土石造成居民傷害,官員要不要承諾負責?她表示,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環保團體長期要求光電案要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但經濟部卻擺爛不作為。她堅持,經濟部和能源署一定要針對不當開發案明確訂出退場機制,並要求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此外,她也表態支持,應該有光電政策環評,否則在光電目標逐年提高的情況下,台灣國土遭光電侵蝕破壞的案例將層出不窮。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說明,在2020年7月農地變更光電小兩甲關門時,許多環團都建議要有比較明確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影響台灣綠能發展,但包含行政院、經濟部和能源署並未採納建議,以至於後來的漁電共生不養漁,農地變更光電大砍樹的爭議不斷發生。他進一步表示,三個月前,在場的NGO團體透過立法委員洪孟楷辦公室,再次要求能源署明確制定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但三個月後的回文,能源署一如既往的以再研議以拖待變,農業部承受壓力,只能雙手一攤說目前制度沒問題或者是「無能為力」,他因此主張光電案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等四個機制的「法制化」,已經刻不容緩,難道能源署還想再拖?拖到2050年?還是中華民國滅亡,甚或台灣全都沉到水裡面再說?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今年六月中旬參加經濟部舉辦的「能源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會議,經濟部能源署提出未來光電裝置容量目標至2035年要達35GW。陳椒華強調,原訂2026年太陽光電20GW尚未達標,現在就已產生這麼多問題,經濟部應先檢討當前光電推動機制,採納環團及民眾提出的意見,修訂法規避免重蹈覆轍,而非急著再增設15GW目標,否則怎能讓人不擔憂國土被光電板吞噬的大災難。她主張,要避免大樹光電影響當地水土保持、衝擊當地民眾權益,經濟部的光電政策目標應先進行「能源政策環評」,檢討適宜的區位和土地使用面積,再訂下目標穩健執行。陳椒華還說,除了政策環評外,未來增設光電,很多會往山坡地發展,因此農業部應儘速修法,將水土保持計畫公開並接受監督,而經濟部、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填築基地所使用的廢棄物或焚化爐底渣,更應訂定嚴謹的查核機制及強化法規修訂,並應避免於生態敏感區開發。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表示,開發太陽能光電做為綠色永續能源的基本前提是維護自然生態的運作,減少人為碳排放,增加自然碳匯。然而,目前光電開發案場多申請變更山坡地保育區及農業使用的土地,並不符合土地利用管理與綠能開發的基本原則,忽視化整為零的坡地、農地開發對整體環境的衝擊。由於林地、農地開發光電場,對水土保持、微氣候、水文循環(土壤滲透、蒸發散、地下水補注等)、自然碳匯與環境生態會產生許多負面的效應,且對位在場址下坡及下游周邊的社區居民會帶來更高的災害風險。王豫煌強調,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發展真正的綠色永續能源,應必須建立嚴格的光電開發審查機制,場址須迴避山坡地保育區及農牧漁業用地,鼓勵光電業者利用工業區、停車場、閒置公共空間或屋頂等已開發區域設置光電場,才不會讓基地所在的下坡居民總擔心災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