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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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新制2026元旦上路! 全勤獎金按比例扣、未逾10天禁予不利處分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執勤逝世後,被查出公司將病假與績效、排班緊密連結,形成勞工有「不敢請病假」情形。為此,勞動部修訂勞工請假規則並於近日正式預告,共有3大重點,預計2026年1月1日上路。勞工請假規則於12月9日公告修正,自明(2026)年1月1日施行。本次修正條文為第7條、第9條,並增訂9-1條。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為避免雇主利用全勤奬金制度,對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扣發其全數之全勤奬金,造成勞工請病假而有不利益之恐懼,其全勤奬金僅得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扣發。第一、第7條新增「親屬照顧事假採小時計」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得請事假,1年內請假天數合計仍為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但若是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例如保母臨時請假要照顧小孩等,勞工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第二、第9條「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擴大範圍現制為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以及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的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未來新規除上述假別外,增加「勞工因家庭成員必須親自照顧」而請事假,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此外,「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扣發全勤獎金應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但若優於法令約定,依其約定。例如員工月薪3萬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當月請病假1天,依3000元除以30日計算,扣發全勤獎金不得超過100元。第三、新增第9-1條「病假未超過10天不得有處分」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予不利處分。例如解僱、降調、減薪,契約或習慣上應有權益如排班權、優惠機票等都算在其中。勞工若因此遭受不利處分,雇主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該不利處分與其請普通傷病假行為無關。勞工1年請普通傷病假日超過10天以上,雇主為其考核時,仍應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病假日數作為考量因素。(圖/勞動部)
空服員病中硬撐上班猝逝 勞動部修法推10天病假新制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上班過世,引發各界關注,事發一個月後勞動部20日火速預告「勞工請假規則」,要求勞工1年10天以內病假雇主不得不利對待,但勞動部官員表示,薪資給付仍是一年30天以內病假半薪,但雇主仍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病假新制預計2026年起上路。勞動部調查指出,長榮航空過度運用勤惰管理制度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長榮航空對於組員於值勤期間突發疾病緊急應對與處置作業規範不夠周詳且未能落實、家屬及部分組員表達當事空服員抵台後未獲最適當處置,更發現當事空服員國定假日調移日期未明確,後續求桃市府依法處置,涉及職場不法侵害要求長榮航2個月內完成調查,要求民航局調查處理是否有依客艙組員手冊落實突發疾病,至於涉及職業病死亡等也請醫師評估。勞動部更質疑,長榮航管理制度嚴重影響勞工病假權。勞動部因而研修「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不利處分,考量勞工舉證困難,當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事實後,雇主應負舉證責任,且雇主考核勞工時不得僅以病假日數作為考量。並會透過函釋要求全勤奬金應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中明定,不得對未足月請病假有全數不予發給情形,避免造工恐懼不利益不敢請病假。為何是10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表示,邀集勞雇雙方蒐集意見時勞團多希望12天或15天,雇主則說最多可以接受3天至7天為多,兼顧雙方平衡因而採取10天不得不利對待,但超過10天部分也不能僅就病假天數給予不利處分,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勞基法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至於請假證明等是否有修正?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說,請假規則依舊會維持雇主仍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並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