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
」 土地 都更 土地增值稅
4立委登記初選爭提名 邱議瑩拋「安居高雄」盼打造六星城市
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登記開跑,有意爭取提名的立委邱議瑩今(13)日舉行「安居高雄」政策發表會,提出涵蓋六環六線路網、捷運與輕軌建設、青年可負擔住宅及社宅政策的完整城市藍圖,同時規劃公墓公園化、共融與毛孩友善公園,並推動電動運具、公車電動化與污水下水道建設,目標打造便捷宜居的六星城市。邱議瑩表示,她主張以「六環六線」打造南台灣大都會交通路網,透過台61延伸、台17、台1、國1、國3、國7及台86延伸、永安至旗山快速道路、國10、高屏二快、台88與高屏溪堤岸快速道路,串聯高雄、台南與屏東,讓區域生活圈比照東京首都圈及大巴黎都會圈。至於「六環六線」中最關鍵的建設,她提出以「高雄脊椎線」為核心的高屏溪堤岸快速道路,從旗山、美濃一路向南,銜接新機場與港區並延伸至台南沙崙及屏東科技園區,促進人流、物流發展。她提到,大眾運輸將同步加速推動,包括捷運紫線、黃線、藍線、青線、銀線及粉紅線的興建與延伸,並將紫線延伸至旗美、紅線延伸至岡山路竹及小港林園。輕軌部分也會增購車輛、改善號誌,將尖峰班距縮至5分鐘、離峰為7.5分鐘,持續擴大路網,讓市民享有更快速便捷的交通服務。邱議瑩將與立委許智傑、林岱樺、賴瑞隆共同競逐提名,爭取代表民進黨參選2026高雄市長。(圖/方萬民攝)針對居住政策,邱議瑩表示,將以青年可負擔住宅與社會住宅雙軌並行,提供低於市價的購屋選項並嚴格限制轉售防止炒作,同時與中央合作推動3萬5千戶社宅,並以囤房稅提供育兒補貼、租金補貼與首購貸款利息補助。她強調,也將建立房租透明制度,健全租屋市場並保障房客與房東權益。邱議瑩表示,公園綠地將以公墓公園化、特色共融公園與毛孩友善公園三方向推動,包含評估市區公墓以公園為核心重新規劃、依社區特色增設共融設施,以及參考國外案例擴大全市毛孩公園。至於特殊寵物管理,她提出將透過社區及校園教育強化市民認識,落實不棄養並兼顧生態。在城市永續方面,她強調,將擴大推動「淨零產業大聯盟」降低固定污染源排放,並加碼電動車補助、鼓勵租賃電動車業者擴點,以2030年達成公車全面電動化為目標。至於城市規劃與公共衛生,她提出全面檢討高雄15,288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無需求即還地於民,同時加速污水下水道建設,使接管率提升至50%,並提升污水處理廠效能與再生水利用,跟上城市成長與產業需求。
誰來繳11月地價稅? 土地所有權人8/31最後登記日注意事項一次看
財政部指出,地價稅是按「年」計徵,每年8月31日的土地登記狀況,決定11月誰是納稅義務人的關鍵。財政部說明,即便在年度中土地已經買賣移轉,仍要看移轉登記「完成日期」,必須依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來認定。舉例來說若甲方9月1日才完成移轉登記,那麼8月31日所有權仍在甲方名下,全年地價稅由甲負責繳納。至於買賣雙方訂定契約書,分配地價稅由誰繳納,財政部指出,則屬於當事人間約定的私權行為,不會因此變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仍應依稅法規定繳納。地價稅將在今年11月正式開徵,財政部呼籲民眾務必留意,避免因誤判而忽略繳納,導致被加徵滯納金。尤其是近期有進行土地買賣、贈與或繼承的人,更應注意登記完成日期,避免事後爭議。地價稅會根據土地用途不同稅率也不同,自用住宅用地、國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等稅率都是「2/1000」;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6/1000」;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稅率為「10/1000」;若是一般土地的話,因為「地價稅」是「地方稅」,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持有土地民眾可到各縣市官網或地方稅網路申報資料官網試算。
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反對修訂農地發展權移轉 內政部:恐將獨厚特定業者
內政部今(29)日表示,有立法委員提案修訂《國土計畫法》,要求劃入農業發展地區應給予補償,並訂定「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但依美國歐洲經驗,農地將永遠只能作為農業使用,反而限制農民權益與農業發展;此外,要求無農地之縣市應向農業縣市購買發展權,除涉及地方自治權限外,恐將獨厚特定仲介或開發業者,因此相關制度設計仍應審慎評估。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機制設計原本就以兼顧農業發展、國土保育及民眾權益為目標,依國土計畫法劃設的農業發展地區,既未改變農業生產現況,更可興建農舍及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等使用,並且視實際需要由縣政府依法定程序,變更為適當的功能分區,沒有增加限制或造成財產損失,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規定。內政部指出,「農地發展權移轉」涉及農地發展權價值的計算、移轉的範圍在同一縣市或跨縣市,以及移轉機制建立等議題,與目前國內土地規劃制度基礎不同,若貿然入法將徒使土地掮客或中介商趁機低價大量收購農地,圖取農地發展權移轉的潛在利益,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無法真正受益,也將對於政府財政、土地管理、交易秩序等產生嚴重衝擊,不利於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內政部認為,貿然實施「農地發展權移轉」,將使農地永遠只能作農地無法改變;目前的容積移轉均限制在同一主要計畫或縣市,跨縣市實施將涉及地方自治權限及不同縣市農地定價問題,國土計畫是土地使用的上位指導原則,未來包括土地的規劃、管理及審議權力均回歸各縣市政府,由地方進行完整規劃來引導土地合理運用,相較過去賦予地方政府更多工具。內政部指出,現行包括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古蹟容積移轉,均限制僅可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或同一縣市土地,如果要求無農地縣市向農業縣市購買發展權,無農地之縣市難以界定,可能造成僅有臺北市、基隆市等北部縣市應購買發展權,同時交易機制如何建立、是否獨厚特定仲介或開發業者,都將引發制度混亂。內政部期盼立法院及地方政府支持國土計畫如期全面施行,不僅保育自然資源避免農地水泥化,也能確實保障農民及民眾之合法土地使用權利。
容積率吵什麼?一文搞懂容積率、建蔽率名詞 都更危老也息息相關
近期「京華城容積率」鬧得沸沸揚揚,也讓一般大眾開始接觸「容積率」。什麼是容積率?為什麼要有容積率的限制?建商又為何絞盡腦汁想要提升容積率?政府單位對於容積率的做法又是什麼呢?撇開此案的政治層面與法律程序部分,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大家快速了解容積率與建案相關的連結及重要性。容積率代表「樓層總建築面積佔建築基地面積的比例」,淺顯一點便是:「一塊建築基地可以蓋幾層樓」。例如:台北市「住四」的容積率是300%,基地面積是100坪,代表建築物總共能夠蓋100 x 300% = 300 坪。因此容積率越高,代表可蓋更多樓地板面積。而容積率往往需搭配「建蔽率」一同計算,建蔽率是「建築面積佔總基地面積的比例」也就是一塊地「可以蓋多滿」。以台北市舉例,「住四」的建蔽率為50%,也就是一塊基地面積100坪的土地,其平面建築用地為50坪。所謂建蔽率若由建物外觀看起為水平的投影面積占比,也就是太陽在建物正上方所產生陰影面積的概念,但現今普遍的建築,鮮少能完全使用建蔽率的規定上限,所以很多建物加裝了額外的邊條設計作為造型(也就是俗稱的土星環)。容積率和建蔽率會根據區域類型(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的法規而有所不同,以台北市來說,「住三」類的容積率為225%,而「商三」的容積率為560%。依照各縣市的法規規範而固定的數值,我們稱之為「法定容積率」。既然法定容積率是固定的,建商勢必會希望能夠向政府徵求更多的容積以提升建築利潤。而政府為了鼓勵建商與民眾進行都更或危老重建,也會給予額外的「容積獎勵」。常見的容積獎勵包含綠建築、提升耐震設計、提供公益與公共設施等,透過容積獎勵的方式,與都市更新實施者協調,提高容積率的同時,也能夠提升大眾生活品質。除了容積獎勵以外,建商也可透過「容積移轉」方式,增加建案的容積率。顧名思義便是將A土地的容積,移轉到B建築土地供使用。常見的容積移轉應用在於被劃分成「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的土地。理論上政府應該徵收這些保留地,未來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使用。然而隨著土地價格上升,公保地的徵收對於政府財政也是相當大的負擔。容積率可透過容積移轉、容積獎勵提升。(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因此政府透過「容積移轉」的體制,鼓勵建商購入公保地後捐贈給政府,以換取新建案的容積。此舉不僅能夠讓建商提升新建地的容積率,增加建商未來利潤;更能夠幫政府解決高額的收購費用,可說是一舉兩得。但法規不斷修改至今,容積移轉的申請已大不如前,由於限制過多,市府需求的標的物越來越稀有化和特殊化,進而轉變為「代金」方式申請,也就是付出天文數字的價金來換取更多的建築空間,行內普遍認為此方式所提升的成本與市場的價值已若差甚遠。不過不論是容積移轉還是容積獎勵,均依各縣市規範有其獎勵上限。而為何政府要限制容積率呢?雖然說高容積率代表可以蓋更高的樓層,容納更多的住戶,然而試想倘若一座城市,全是無容積率與建蔽率限制的高樓大廈,街道將會十分狹窄,且無綠地或人行道空間,日照程度大受影響,儼然成了鋼鐵叢林。建商也會將所有資源投入精華地區,便會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另除法定容積外的獎勵容積與容積移轉,兩大部分皆有法源依循,也得由各地方市府因其所需審議而定奪,放眼全台灣不是找不到超過1000%這樣高容積率的建物,更別說對岸一線城市比比皆是,法規既允許市府於審議容積上有所把關,應尊重各市府所需的規劃審議之裁量權,倘若因此法造成各縣市的容積差異失衡,也可效法鄰國日本「回歸中央審議權」的方向修法,統一管理。看似單純的「容積率」其實不僅僅是簡單的數字,一些細微的調整,都牽動著整個都市計畫的發展,政府單位對於容積率的拿捏、容積獎勵的評估與審核,都應秉持公正、專業的立場。也許京華城一案對讀者們來說相當遙遠,然其實任何建物均離不開「容積率」三個字。因此踏取國際希望能夠透過這些名詞科普,讓讀者們能夠更有概念地參與公共事務,並更加了解與自身息息相關的不動產/都市更新的名詞。
超佛!台中女賣土地要繳120萬增值稅 稅務員1暖舉幫省百萬稅額
台中市一位林小姐出售土地時按一般用地稅率申報土地增值稅,因持有期間長達40年,按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該土地漲價總數額已超過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2倍以上,因此適用最高級距稅率累進課稅,即使有長期減徵的優惠,稅額仍高達120萬。台中市地稅局透露,林小姐知道後擔心到夜不能寐,於是求助地方稅務局,了解是否還有其他減免土地增值稅之適用情形。經稅務人員查核後,發現該筆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函文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復屬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因此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林小姐得知可省下大筆稅額後,不斷感謝稅務局的暖心之舉。地稅局貼心提醒民眾,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之土地,即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其都市計畫書規定將來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者,其移轉均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如果民眾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公保地封印1/被劃公保地30年 不徵收不解編地主動彈不得
不少地主因名下土地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不敢投入金錢開發自己的土地,政府也遲不徵收,多年來動彈不得。一名台北市內湖區地主向CTWANT表示,他多年前繼承了大約16坪位於民權東路六段的山坡農地。這塊地是1990年代爺爺一家從雲林北上半世紀,原本想讓蓋家族宗祠落地生根,但為了基隆河截彎取直衍生的都市計畫,這16坪被當成公園綠帶,爺爺響應了政府,停止興建宗祠、保留了原始樣貌,一轉眼30年,眼見內科興盛、鄰居樓起,自己的公設保留地依然如故,「30年來繳交的地價稅像往水裡扔」。無獨有偶,新北市新莊潭底地區公設保留地「高中一」用地地主之一健銘(化名)回想,1980年代,當時台北縣都市計畫用一紙公文就把他們家族的土地「封印」,那時家中商店剛好周轉困難,原本長輩想拿土地去抵押,潛在買家一聽到是公設保留地,就想到會不得開發,紛紛走避,最後是媽媽變賣嫁妝裁縫機救急,雖然困難度過了,但現在90歲的高齡老母至今想到此事仍不免遺憾。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政一塊土地,因為被劃為公保地多年,發展受限,與臨近拔地而起的高樓形成強烈對比。(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由於這類問題層出不窮,政府先採用容積移轉,讓建商用不到市價一半的公告現值買下公保地取得容積,再以近乎一比一面積方式轉移到新蓋大樓,政府不用出錢,建商也穩賺不賠。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因為建商蓋越多、賺越多,也讓土地受不了高強度利用,並打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因此政府打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政策,規定建商不能全部用捐地方式換容積,至少要有 50% 以上的新增容積「拿錢來換」,依照建案現址的公告地價計算,這筆錢則須專款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收購公保地。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公保地收購必須要私地主「自宮」砍價競標,相當違背人性。(圖/記者劉耿豪攝)彭揚凱坦言,由於目前政府以容積代金採購公保地是屬於「競標」制度,每年各縣市政府會公告一定時間,要求境內已劃定為公設保留地的地主,自己去參與各縣市土地競標。但此類競標由縣市政府帶頭壓價格,地主必須流血自砍,壓低到縣市政府「滿意」的價格,往往只有公告地價3折不到,政府才會啟動收購。彭揚凱痛批,政府畫設公保地,是有求於私地主,又要私地主「自宮」解決問題,完全違背人性。最後執行率不彰,再推給荒腔走板的法令,卻不願著手修法,實在難堪。他直言,最好的方式是將公保地一律「徵收」,但徵收必須比照市價,不能用公告地價再打折辦理,相形之下「容積代金」財庫根本少得可憐。他說,如要妥協現況,又想解決競標窘境,可以逐步加上條件過濾,比方規定「15米以上道路」、「已完成全案80%公保地採購」等條件,明確篩選出優先承購的標的,才能稍稍避免私地主必須砍價競標才能處理公保地的窘境。
公保地封印2/地方政府喊放寬代金使用 專家籲先改羞辱式競標規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全台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多達2.3萬公頃,相當於900座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其中台中市以高達1,539公頃私有土地未徵收居冠,新北與台北也有各800多公頃尚未徵收,挨批處理牛步。政府為解決收購經費不足與容積移轉的問題,推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制度,即建商向政府繳費買容積,政府再拿這筆錢向公保地主收購土地。弔詭的是,而今專款專用的容積代金財庫盆滿缽滿,卻無法有效運用。例如台中市政府容積代金財庫高達新台幣249億元,2022年度卻只編列了80億左右用於徵收;同樣地,新北市政府容積代金也多達225億元,2023年度僅花了17億元用於徵收,令人費解。對此,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這筆錢各縣市政府用途彈性不足,解套方向有二:首先,《都市計畫法》規定,所有容積代金,若要啟動公保地徵收,必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以新北市來說,高達47個都市計畫區,並非每個都有公保地需求,早期收的容積代金,現在派不上用場,呼籲中央修法鬆綁。其次,其實都市發展除了徵收用地外,還有綠化、交通、汙水下水道等公設費用,如能修法開放,放寬容積代金用在都市計畫區各項基礎建設,除了增加執行率,也能優化生活環境。公設保留地若地主撒手不管,容易成為治安死角。如桃園有塊公園預定地 雜草叢生多年淪治安死角,經地方里長奔走多年,市府才編列維護預算, 整理該地為「龍壽三角公園」。(圖/桃園市政府提供)公共設施保留地代辦業者郭紘均則指出,政府以容積代金收購公保地,需由地主參與標售,往往會導致降價競標,這其實是「羞辱」地主,因為幾乎不會有地主願意賤價賣地,政府再來把執行率不彰原因推卸出去,很不公平。郭紘均說,各地政府不願積極處理公保地,原因有三:首先,市府人力有限,加上許多建設都需經費,公保地議題長期被忽視,地方政府當然不會積極處理;第二,公保地被指定「未來」用途,但現況地主仍可依照原始之用,並沒有迫切性;最後,一旦政府收回開闢道路等公設後,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進行維修,動不動也會因使用率低挨批效益不彰,導致政府卻步。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曾提案,希望能放寬各縣市政府「容積代金」使用規 定,以利進一步使用代金優化都市居民居住環境。(圖/廖偉翔辦公室提供)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在政府行政怠惰、未積極處理公保地的狀況下,衍生亂象和套利空間,對部分資訊力較弱的地主很不公平。蔡岳臻舉例,近期曾聽聞來自大城市的公司,到嘉義縣山區收購高達200多坪、公告地價破550萬新台幣的道路用地。但在地居民純樸,在公司人員一再稱「放著也很難換到錢」的話術之下,以不到30萬元整筆賣出。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也批,各地方政府覬覦容積代金財庫已久,老想把代金挪作他用,卻不願有效處理眼前專款專用困境,與立法意旨相悖「簡直亂來」。台中市政府境內居有全台之冠的大量未徵收私有公保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台中市共劃分18處主要計畫區,部分主要計畫區限於市場因素,容積移轉及折繳代金移入方式的案件較少,導致該地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較少,實在是非戰之罪。都發局也說,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刻正進行修法程序中。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妥適用運用容積代金,得於全市都市計畫區統籌運用並得支應工程費,以完善公共設施,促進城市均衡發展。
被畫為「歷史風貌區」…大稻埕建物管制多 當地居民盼能鬆綁
台北市大同區大稻埕地區的建築物有悠久歷史,台北市政府將該區畫為「大稻埕歷史風貌區」,盼保留歷史街道與風貌,不過當地里長指出,區域內的都更、改建以及整修限制多,申請計畫多數不了了之,盼北市府可以鬆綁規定,放寬容積以及樓高等限制。大稻埕自18世紀以來,有華麗的巴洛克式建築、傳統閩南房及紅磚洋樓,其中迪化街最為精華;1970年代起都市規模擴大及消費重心移轉至東區信義區,1988年面臨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危機後,政府、民間以及專業界攜手推動「街區保存」,促成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計畫誕生。依計畫規定,歷史街區不得辦理都市更新,但周邊的民權西路以南,重慶北路以西,市民大道以北,環河北路以東等街廓仍可推動都市更新案件,至今審議程序中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件10案,已核定未完工案件4案,已完工案件5案,共計19案。大同區大有里全里都被畫入大稻埕歷史風貌區,大有里長許美智直言,政府政策矛盾,一方面推動都更、整修房子或是危老改建,但又限制民眾不能蓋。許美智說,目前迪化街主街不能蓋高樓,限制樓高在2層,周邊街道也有樓高20公尺、40公尺跟60公尺內的限制,且有不能超過6樓至8樓的高度,讓大家都覺得不公平。她表示,以大有里來說,申請都更、改建或整建的人很多,但最後都沒有下文;歷史建物的整合改建規則也很嚴格,盼市府可以再放寬容積以及樓高限制。北市都發局都市規畫科長謝佩珊指出,近3年大稻埕都審案共26案審議通過,通過比例89.7%,但也常常發生有民眾以為自己有掛件,但實際上建築師卻沒有掛件的狀況。但究竟有多少案子因為程序問題無法進入都審審議?都發局指退回件數太多,沒有相關統計數字。謝佩珊強調,案子送件後、進入委員會審議前,會先到幹事會審查,有問題會被退回,且專用區內的開發案也需審查史料紀錄,資料不齊全或是建築原貌修復也說不清楚,就不會通過。
大東夜市遭爆「土地違法使用」南市府回應了 租約8月到期恐熄燈
台南知名的大東夜市今年8月租約到期,近日1份署名「居民自救聯盟」的傳單在當地流傳,稱大東夜市為政府用地,目前尚未取得合法設置許可,依法不能作為夜市,如今違停一堆、亂象叢生,根本是「特權使用機關用地」。對此,台南市政府(7日)表示,大東夜市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南市財稅局指出,大東夜市所在土地由臺南市(持分6585/10000)及市農會共同持有,因市府尚未完全取得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得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有傳言政府默許土地長期違法作為夜市使用,乃錯誤資訊,特此澄清說明。財稅局強調,為保障市民朋友至合法場域消費之權益,市府也正積極輔導各家夜市申請合法設置,目前大東夜市已送件申請審核中。另外,本案土地今年8月31日租期屆至後,如市府各機關有公用需求,基於公地公用原則,將移由需求機關使用,並由需求機關與共有人市農會研商共有土地使用事宜。財稅局說明,如市府各機關暫無明確用途,為提高市有土地使用價值,市府將與市農會協議分管,並就所管部分依現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下辦理公開標租,以有效活化市有土地,增加市庫收入。
總顧問李鴻源獻策 黃珊珊要打造「未來宅」推進老屋都更
台北市超過三十年以上的老舊公寓相當多,許多老屋屋主都在期待各政黨台北市長侯選人,能提出加速推動老屋都更進度的政策。民眾黨力挺的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今天給出答案,還邀請她的市政總顧問、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背書」,宣布在當選後將推動北市興建「未來宅」,作為老屋都更的中繼住宅,提高老屋屋主的都更意願。黃珊珊今天召開第二場政策記者會,焦點鎖定在「都市再生新樣貌」議題。在都市更新政策部分,她除邀請兩個「公辦都更案」的住戶代表出席表達對都更的期待外,也正式宣布水利專家、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將擔任她的珊競選團隊市政總顧問,擘劃包括都更政策在內的台北市政規劃。李鴻源指出,台北市有許多老舊住宅結構已經不安全,真的應該加速都更進程。他認為不論是都更或是興建社會住宅,其實最重要的成敗關鍵是財源規劃,未來北市可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所釋出的土地,來重新作規劃。針對李鴻源的建議,黃珊珊進一步提出「台北未來宅」構想。黃珊珊說,台北未來宅將兼具「加速都市更新」、「青年居住正義」及「全齡住宅照顧」功能三個面向。在都市更新部分,黃珊珊說明,台北未來宅可當成「老屋都更」的中繼住宅,加速「未來宅」周邊地區的老屋都更進程。同時也可以「公私協力」建設未來宅,達成多元更有效率的管道,讓「未來宅」提供青年族群所需的可負擔住宅。此外,「台北未來宅」將朝向全齡住宅方式規劃,北市曾率先試辦、但初期反應不太熱烈的「青銀共(換)居」(老屋換新社宅、老青年相互照顧共居),將在「未來宅」的基礎下再度啟動,希望讓長者安心並得到更好的照護,以打造共融生活的全齡社區。黃珊珊提出的「北市未來宅」構想中,也包括主張「都更紅利由市民共享」。她解釋,台北未來宅將會訂定不同的容積額度,鼓勵公私(企業)合作,以增加準公共設施或公共設施的供給。另外,為全面照顧台北市的年輕人到銀髮族,將分為三種模式,首先,現行「以租代購」模式將繼續推動,透過包租代管讓青年人承租;其次則是「以租轉購」,若年輕朋友長期承租(如20年後),則有機會取得房屋地上權,已繳租金則轉為頭期款,市政府也針對認購租戶給予購屋獎勵,協助其降低購屋負擔;最後則是「以房養老」,取得房屋地上權後再釋出,使用者再轉為承租模式,年長者則可藉此方式獲得生活所需費用。
老屋政見震撼彈2/北市都更龜速 業者提解方:檢討都市計畫、基地內縮
確定改選新北市長的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曾針對北市都更議題提出放寬容積率到300%,引發其它陣營側目。事實上,每逢大地震、舊大樓火災嚴重死傷,都會區老屋議題就被重新提出檢討,但說久了,不見政府有通盤解決方案,民辦都更進度緩慢,老屋問題持續難解,成為各縣市長候選人草擬政見時,最頭痛的議題。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曾在六月初提出「青銀換居」,亦即屋主將老舊公寓轉租年輕人,換住北市府出租的電梯社宅,作為他老屋政見的開場,不料立即遭到也要角逐北市長的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回嗆「台北市早就做了」(名稱是「高齡換屋」政策)。但黃珊珊未說明的是,高齡換屋雖在今年4月上路,但因為老屋長者不願搬離熟悉環境,無法媒合年輕人入住,成績掛零,凸顯要靠青銀換居解決北市老屋問題,絕對不夠,必須有更多配套。台灣房屋內湖特許加盟店都更事業部經理傅寶樹指出,台北市可供都更建商移轉容積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有限,北市老屋都更改建遠比新北難度更高,建議從全面檢討都市計畫,要求巷弄內老屋改建基地必須內縮、拓寬巷道後才能取得更高容積獎勵等作法,讓老屋屋主與都市市容改善「雙贏」。(圖/翻攝自台灣房屋臉書、報系資料照)台灣房屋內湖特許加盟店都更事業部經理傅寶樹從事都更業務已15年,據他觀察,北市老屋都更難度更甚新北,儘管新北市30年以上老屋數比北市多,但建商與新北市住戶協議都更,可透過「容積移轉」解決,將公共設施保留地(包括公園、道路用地)捐贈給政府,轉換成容積,增加老屋都更後新建物樓層,建商則可販售多餘樓層,分攤改建經費,降低屋主負擔。反觀北市,公共設施保留地多屬公有,能讓建商移轉容積空間有限,建商合建成本難降低,老屋屋主若不想室內面積縮小,就得自掏腰包多買坪數,都更意願大受影響。本刊調查,該問題也反應在都更案統計數字上。例如,五年前,內政部提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針對都會區內有安全隱憂的老屋重建,提供容積獎勵、費用補助、稅務減免等優惠措施,成為近年老屋改建新主流。五年來,全國累積核准危老改建案已有2000多件,台北市獲核准案件數最多,但也僅有657件,其中大多緊鄰大馬路(容積獎勵較多),至於巷弄內老屋因容積獎勵低很多,建商與住戶成本負擔也大。雖600多件改建案對建商而言,已經算是五年來老屋改建「大爆發」,但因雙北等待改建老屋超過30年來有130多萬棟,難怪坊間對都更進度仍很悲觀。 傅寶樹語帶感嘆說,許多住戶對老屋改建的期待,不過就是有電梯、不必怕地震,室內面積與老屋接近,未必是「貪得無厭」想建豪宅、完工後賣屋大賺一筆。他因此建議,若想徹底解決都會區老屋問題,應從檢討都市計畫著手,例如目前四米巷、六米巷旁的老舊房屋,若能透過都市計畫檢討,要求改建基地內縮,強制改成更寬巷道,只要符合「公共利益」的要件,老屋改建就能取得更多容積獎勵,如此一來,老屋住戶改建壓力能減輕、市容及公安也能大幅改善,才有可能雙贏。台北市大安區藍委林奕華也表示,都更現實狀況常是,老屋主常需再付一大筆錢,才能在都更後新宅居住,坪數還會變小許多,難免影響改建意願。另外,常聽到選民說,建商上門談都更朝「豪宅」方向規劃,但住戶其實不太想住豪宅,因為管理費貴、房屋稅多,最後常只能賣新屋遠離台北,台北市總人口逐年快速下滑、應也與此有關。她主張,為鼓勵老屋都更,適度容積獎勵仍有必要,但若能設法讓改建案結合公共利益,例如聯結「新手父母居住負擔方案」,就不用擔心都更獎勵措施會遭批評是「白吃午餐」。北市大安區藍委林奕華指出,台北市巷弄內仍有許多老舊、危險房屋苦等都更改建,如果政府的都更獎勵能夠結合公共利益,政府其實不必過度擔心會被批評「提供白吃午餐」。(圖/黃威彬攝)
釋憲成功也沒用1/台南市府打臉大法官 官司打9年退稅不乾脆
民眾的土地若被政府列為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大多會大呼倒楣,因為土地被政府綁住,無法有效使用,也不易轉賣,其中又以非都市土地最吃虧,因為在移轉時無法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輔英科技大學教授蘇嘉宏為此花了9年打官司,終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宣告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課徵土增稅條文和函釋違憲,行政法院也再審翻案,不料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竟不願全數退還之前已向他課徵的土增稅,形成「釋憲成功也沒用」的荒謬結果!目前被借調至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擔任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的蘇嘉宏表示,他在台南市善化區鄉下有塊472平方公尺的祖產土地,地點位於非都市計畫區,從他小時候有印象以來,這塊地的一部分就被當成農業道路使用,隨著台灣經濟發展,這條路愈開愈寬,占用他家土地的面積也愈來愈大,整塊地也被台南市政府劃為道路用地,但一直未徵收,2013年轉賣土地時,被課徵土增稅20萬727元,他認為相當不公平,因為都市計畫內的交通用地免徵土增稅,非都市計畫的卻要課稅,「這不是欺負鄉下人嗎?」因此決定打官司抗稅爭公道。59歲的蘇嘉宏主張《土地稅法》第39條與財政部相關函釋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希望稅務機關和行政法院還他公道,不料在漫長的訴訟期間,歷經訴願、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程序統統都敗訴,但他不灰心,轉而聲請釋憲,終於獲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支持,2019年7月5日作出釋字第779號解釋,宣告《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檢討修法。大法官黃虹霞表示,全體大法官罕見一致同意做出釋字779號解釋,認定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徵收前課徵土地增值稅違憲。(圖/翻攝司法院官網)大法官黃虹霞還在「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指出,本案是她擔任大法官7年來,唯一一件全體大法官一致同意的個案,在釋憲史上相當罕見。黃虹霞很能理解非都市地區鄉親的痛,她表示,土地作公用,沒有交易機會又苦等不到徵收補償不說,土地交易移轉時,還要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實在不公平。此外,全體大法官都認為,財政部2001年11月13日發布解釋,指非都市土地地目為道路的交通用地,不屬於《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能免徵土地增值稅已違憲,不能再適用。立法院遂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9號解釋意旨修法,2021年5月21日三讀通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非都市土地於徵收前移轉,若符合交通道路、公園、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公共設施使用,免徵收土地增值稅。蘇嘉宏遂據以提起再審之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訴願決定,要求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另做適當處分,不料財政稅務局竟只願將已開闢為道路的422平方公尺退稅17萬餘元,卻以剩下的50平方公尺土地未實際開闢道路為由,不願返還此部分溢徵的3萬元稅款,也未從道路用地解編。蘇嘉宏對此大表不滿,痛批台南市政府將他的472平方公尺土地劃為道路用地,課徵20萬餘元土增稅,退稅時卻找藉口設門檻,形同「沒收」大法官的釋憲結果。蘇嘉宏要的不多,只希望「當初課我多少稅,就還我多少錢」。台南市政府不願全數退還已獲大法官宣告違憲的土增稅款,蘇嘉宏質疑打了9年官司竟白忙一場!(圖/翻攝GOOGLE MAP)
太原夜市賣了 建商砸40億買6千坪土地蓋房
位在台中市北屯區台74道路旁,30年歷史的太原夜市,由豐邑機構豪砸近40億元買下6600坪土地,建商預期明年底、後年初推出住宅建案,在北屯區推豪宅案,每坪可望上看40萬元。市府經發局表示,太原夜市土地若出售後,要他遷新址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使用商業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還未收到夜市申請案。豐邑機構以近豪砸40億元買下太原路和台74線路口6600坪土地,是今年目前台中市最大單一交易面積,其中占地約5千多坪的太原夜市,配合土地出售也要面臨他遷命運。購地建商明年初收後,看十三期發展後,規畫推出住宅建案,在北屯區推豪宅案,該基地大,又臨近74線匝道,出入便利,將採複合式分期開發。經發局說,太原夜市李姓老闆從東山路開始營運夜市,因攤位多,加上北屯人口暴增,3年多前轉至太原路營業,目前登記攤數178攤,與台中市最大夜市旱溪夜市的220攤互有比拚。據了解,地主和太原夜市租約,將在土地售出兩個月後終止租約,太原夜市在土地售出兩個月後,業者必須他遷。台中市北屯區30年歷史的太原夜市,由豐邑機構豪砸近40億元買下6600坪土地。(圖/中國時報盧金足攝)
招待所被指違建 顏寬恒開怪手親自動手拆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家族招待所部分建物位公設保留地上,遭綠營攻擊為特權、占公有地。顏寬恒今(7)日上午親自開怪手在牆上打第一個洞,強調一切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規範拆屋還地,雖然是自己弟弟的房子,但只要有違法絕不手軟。顏寛恒説,這棟弟弟的建物有部分蓋在公設保留地上,以致成為違章建築,但討論「公設保留地」(公保地)這件事情的本質,早在2011年的時候,監察院就已經約詢內政部,並在2013年提出糾正,指正公保地長年侵害持有地主,而至今已30年到40年,政府劃編這些公保地之後,卻遲遲未徵收,讓地主想賣也賣不掉,想蓋也不能蓋,想等著被徵收,也等了幾十年。卻依舊等不到。「今天將這塊違建公保地拆下,也凸顯一個問題。」顏寬恆說,有違建就該拆,但公保地的地主只能興建臨時建物、不能興建正常建物,所有公保地的地主是受害著。他說,監察院已要求內政部必須積極檢討,對不必要的公保地要盡速解編,如果數十年都不徵收使用,就顯示已無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必要。顏寬恒也向台中第二選區的鄉親喊話,請大家好好冷靜下來思考,到底這場選舉要什麼樣的候選人,是要謾罵抹黑、攻擊、抄家滅族的,還是真正提出實質政見、真正關心在地需要、真正關心這片土地及上面人民的侯選人。
車臨門下2/鐵道截彎取直惡夢來 鐵路局堅持協助遷移於法無據
台灣鐵路管理局(鐵路局)「宜蘭線第三雙溪及新社橋改建工程」新北市貢寮段鐵道截彎取直正進行中,新的鐵道距離林家住宅僅2.4公尺,嚴重影響生活品質與居住安全,林家人希望鐵路局能給予協助,把他們的房子搬移到離鐵道遠一點的地方,但鐵路局表示,搬遷於法無據,只能給予100多萬元的補償。林家大哥林文忠本身是土木技師,他說,負責軌道設計的顧問公司規劃不當,當初並未與沿線居民溝通,他發現未來鐵道將從自家門前經過,還會阻斷進出通道,立刻向鐵路局陳情反映,但得到的回覆是「改建路線已無調整空間」。 15年前鐵路由單線改為上下行雙軌,因為路廊加寬逼近林家住宅,林家老宅改建時只好遠離鐵道重建。(圖/黃耀徵攝)林文忠說,據他了解,最初的路線規劃會「削」過他家建物的一角,可能是施工單位為避免麻煩,最後變更退縮了一點,新的路線避開住宅,就能免除拆遷和賠償的問題,但距離住家不到2.4公尺,還是嚴重干擾居住安寧,而為減噪而設置的隔音牆也會阻擋視野,未來從住家望出去就只有一整片牆。不僅如此,林家附近就是雙溪的出海口,不管是東北季風與夏秋的颱風都會順著溪谷灌入,因為風口效應加乘,直撲林家的風勢更大,原本林家在風吹入的方向種植大量樹木擋強風,但新的鐵路路線在風口上「開」了一個洞,強風可以長驅直入撲往林家。林文忠說,工程進行一開始,施工人員就把防風林剷除,數個月前颱風來襲,他們家二樓的一台冷氣機就硬生生被吹進屋內,可見這項工程潛在的風險。林家表示,希望鐵路局能出資,把他們的房屋往山坡的方向移約10公尺,如此一來,既可以遠離鐵軌,減少列車經過時的噪音與震動,也可以避免強風直接吹進房子。不過,鐵路局回覆表示,依拆遷補償救濟的相關規定,除非建築物拆除後剩餘面積過小不能使用,或是位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才能申請全部拆除,林家的情況不適用法規,無法辦理。林家住宅採筏式建築法,整棟房子可以挪位移動,不致影響建物整體安全結構。(圖/黃耀徵攝)
中捷沿線搶地肉搏戰 八大重劃區2020年吸金400億
台中捷運綠線雖因故障延後通車,不過預計於2月初完成零件更換,使通車時程明朗化,隨著捷運建設邁向收割,建商早已在中捷綠線沿線的重劃區,展開激烈搶地肉搏戰。房仲業者統計,中捷綠線行經的八大重劃區,2020年土地交易坪數超過4.4萬坪,交易總金額高達395.8億,年增13.6億。其中七期重劃區貢獻超過271億,土地平均單價229.3萬,總交易金額和單價都居八大重劃區之首。至於交易總坪數最多的是十三期重劃區,土地買賣逾1.2萬坪,堪稱最有潛力重劃區。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分析,台中晉升捷運都會的同時,民眾逐捷運而居的態勢也愈來愈明顯,業者遂順應此趨勢,前進捷運周邊購地,加上不少長期養地的地主,評估地價上漲的利潤已符合預期,便趁建設兌現之際,將原本做餐廳、摩鐵、停車場之用的土地獲利了結,使綠線沿線的七期、北屯機廠等重劃區土地交易加溫。奪下交易總金額與平均地價雙冠王的七期為市政中心所在,主客觀條件佳,自然是兵家必爭之地,交易單價也頻創新高。而位於捷運末端站的北屯機廠特區表現也頗亮眼,土地單價一舉從59萬衝上79萬,年漲33.8%,榮登「漲價王」寶座。台灣房屋松竹十一期特許加盟店店東黃鉦凱指出,台中多數新興重劃區皆採低密度開發,容積率僅120-180%,但北屯機廠的土地容積率達250-350%,且享有20%的時程獎勵,利用強度較其他新重劃區高出一倍,讓業者趨之若鶩;加上去年北屯機廠成交的區域,多屬容積率高、土地面積大、可獲得整體開發獎勵的完整街廓土地,平均地價漲幅因而特別鮮明。十三期的土地單價雖僅2字頭,不過卻是中捷沿線去年交易面積最大的區域,年漲幅也有7.1%。台灣房屋南屯好市多特許加盟店店長吳怡君表示,十三期重劃區自2019年底起公告禁止移轉,僅在去年7、8月短暫開放,在有限的交易時間內即衝出破萬坪的土地交易量,足見潛力。十三期去年交易的土地多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主,使得土地單價平均2字頭,由於十三期位居台中鬧區、烏日高鐵特區之間的中樞地帶,可同時享有市區機能與重劃遠景,還具備大慶站台鐵與捷運綠線交會的雙鐵利多,且有多座景觀橋樑為交通及環境加分,因此住宅用地單價約33-38萬,鄰近大慶站、八期重劃區的區段價格更佳,估計未來上看5字頭,吸引許多建商在土地價漲之前搶先卡位,由於十三期重劃區預計今年完成土地分配,預計後續發展更備受期待。
台中公設地綁40年不開發 議員籲還地於民
台中市早年推動都市計畫時,將許多私人土地畫為公園、道路等公設地。市議員陳文政4日指出,未開發、未徵收的公設保留地達269.82公頃,人民財產一綁40年,市府應加速評估解編,還地於民。市府都發局長黃文彬說,經盤點無需求公設用地檢討解編,已送內政部審議。陳文政指出,「台中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幾乎涵蓋原台中市區,未開闢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269.82公頃;許多老舊市區公設地40年來等不到徵收,也不見解編,導致建物不能翻新,除影響居住安全,亦變成市容與治安毒瘤。陳文政說,許多已開闢未徵收公設用地,私人財產供大眾使用多年,很多地主等到都往生,還未爭取到自己應得權益。未徵收公設地是歷史共業,數十年爛帳加上地價飛漲,政府根本無力徵收;過去就以「容積移轉」獎勵開發商或建商,讓開發者基地可蓋更多樓板。陳文政表示,今年5月市府新增容積代金機制,讓開發商可以在「收購公設地」和「繳交代金給市府」中2選1。容積移轉制度就是用來解決公設地無力徵收窘境;未來容積代金收入,市府應全數用於公設地收購上,已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目前供大眾使用多年應優先徵收。黃文彬指出,市府為還地於民,積極盤點無需求的公設用地加速檢討解編,全案共分9個專案審議;去年12月23日經市都委會審議完成,達成階段性里程碑,今年4月28日已送內政部審議,按期程推動中;市府收取的容積代金,將專款專用於取得私有公設保留地。
【欺佛太甚3】寺產依法應發還 文化部殺出當程咬金
臨濟寺命運一波三折,被劃為公園用地後,竟又是另一波災難開始。「宗教聯盟」主席朱武獻說,臨濟寺約一公頃的土地被劃歸公園用地後,國有財產局(現改制為國有財產署)將產權移交給台北市政府管理,在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於二○一二年要求臨濟寺交付「占用土地補償金」,令寺方補繳多年來「非法占用」國有土地的租金,經法院判決,認定臨濟寺的土地在光復後就是國有財產,因此要追繳三千多萬元,可以分期付款;加上支付月「租金」二十三萬元,每個月寺方要負擔五十多萬元。2012年,台北市政府要求臨濟寺交付3千多萬元「占用土地補償金」,當時的台北市長正是郝龍斌,圖為郝龍斌參加花博遊行。(圖/報系資料庫)朱武獻說,臨濟寺的土地在日治時期本為私有財產,現今又是寺廟用地,根據《國有財產法》與《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的規定,依法可以歸還給臨濟寺,但卻因為被劃入園山公園範圍內,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進行產權轉移;朱武獻說,寺方曾向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將臨濟寺所在土地變更為文化資產保存區,排除在公園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外,寺方就可以依法申請產權返還,不必再負擔每個月高額的補償金。「沒想到,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朱武獻說,當北市府準備進行變更時卻發現,行政院文化部把臨濟寺與附近的土地劃為「圓山遺址」,屬於「十三行文化」的保留區,北市府解讀保留區涉及中央權責,無法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而文化部也無意協助解套,讓寺方爭取歸還寺產的計畫因此「卡關」;他批評,中央與地方的官員相互推諉,根本是官僚誤事。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科表示,目前北市府正依照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指示,先進行「古蹟保存計畫」,待計畫完成後再著手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並無推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