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
」 貪汙 公務員 鯛魚排 台北市 宏福苑
24歲警員遭廂型車狠撞重傷 肇事駕駛稱「一點印象都沒有」
宜蘭縣礁溪地區5日晚間發生一起震撼人心的交通事故,1名年僅24歲的林姓員警,當時正在頭城鎮青雲路二段執行交通號誌控管勤務,未料卻遭1輛突然失控的廂型車猛烈撞擊,當場重傷倒地,右大腿出現嚴重的開放性骨折,傷口血肉模糊,意識一度不清,場面十分驚悚。據了解,林姓員警原本正值休假期間,但因礁溪進入溫泉季,加上特勤勤務繁重,警力吃緊分局多數人員停休支援勤務,林員也主動返崗協勤,沒想到他站在路口電線桿與電箱之間指揮交通時,突遭39歲徐姓男子駕駛的廂型車高速撞上,毫無閃避空間。警消獲報後,立即將林員緊急送往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由急重症團隊緊急動刀搶救,歷經3個多小時手術後,所幸傷勢逐漸穩定,院方指出經清創手術後確認腸胃系統完整,並無臟器外露或嚴重內傷,6日已轉院至台北榮總進行後續治療。巧合的是案發後不久,副總統蕭美琴前往宜蘭視察行程,座車也曾行經該事故路口,警戒氣氛一度更加緊繃,至於肇事的徐姓駕駛,警方查出他雖未酒駕,但有慢性病史,平時須服藥控制,供稱案發當下對事故過程毫無印象,並自述「經常出現嗜睡狀況」,警方初步研判,肇因疑似精神不濟釀禍,全案訊後依過失重傷及妨害公務等罪嫌,將徐男移送地檢署偵辦。
鯛魚排藥檢「不小心」釀全台下架!檢座搜驗室1小時追藥檢錯誤 高市衛生局6人遭懲處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日前針對全聯販售的「台灣鯛魚排」進行動物用藥檢驗,初步結果顯示含有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0.028ppm,導致全台商品緊急下架,引發食品安全風波。然而,市府後續調查發現,為一起人為操作疏失所致的檢驗烏龍,已離職的陳姓女研究助理,於在職期間曾接觸該專案並更動數據設定。高雄市衛生局依偽造文書罪將案件移送司法,並由高雄地檢署主動接手調查。高雄地檢署也派出2名檢察官前往衛生局實驗室調查,過程約1小時後結束,針對此次重大疏失,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高度重視,衛生局長黃志中已向市長自請處分,並遭嚴厲告誡。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與副局長潘炤穎就鯛魚排藥檢誤判事件公開道歉,相關主管已遭記過處分。(圖/報系資料照)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調查指出,衛生局檢驗科使用的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儀器,在檢測過程中設定值遭更動,影響最終判定。衛生局於12月4日上午調閱電磁紀錄,發現一名已離職的陳姓女研究助理,於在職期間曾接觸該專案並更動數據設定。由於儀器原設定多不輕易更動,後續職代在複檢時並未察覺,導致錯誤數值進入正式報告。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將嚴格追究責任,並要求衛生局全面檢討,落實檢驗流程標準化與資訊透明。(圖/報系資料照)全案曝光後,陳女一度失聯,警方於深夜將其尋獲帶回警局,訊問至5日凌晨3時。她向警方表示「不小心所致」,承認作業疏失。高雄市衛生局依偽造文書罪將案件移送司法,並由高雄地檢署主動接手調查。今日下午,高雄地檢署派出主任檢察官與檢察官進入高市衛生局實驗室調查,包括調閱資料、詢問相關人員、檢查檢驗儀器設定。整體調查歷時約一小時,檢方離去時未對外說明案情。中央食藥署亦同步派員赴現場訪視,檢視操作流程與儀器品管情形。高雄市衛生局主任祕書廖哲宏與食品衛生科長謝米枝,今(5)日下午2時許親赴雲林口湖鄉,向口湖魚類生產合作社致歉。(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此次重大疏失,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高度重視,強調樣本若有疑慮必須立即複驗釐清,不能因認知慣性而釀成系統錯誤。他強調將徹底追究責任,所有相關主管與執行人員一併懲處,絕不姑息。衛生局長黃志中已向市長自請處分,並遭嚴厲告誡。除此之外,副局長潘炤穎、主任秘書廖姓人員、檢驗科科長林學慶與股長陳姓人員,分別記過一次至二次不等。兩名已離職人員——陳姓臨時人員與簡姓研究助理,則因執行業務嚴重疏失,被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懲處。高市府並已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會與職工考核委員會,依身分屬性處理懲戒程序。陳姓研究助理也曾到場說明相關細節。事件發生後,衛生局已主動通報中央食藥署,並確認此為單一事件,過去並無類似設定異動紀錄。衛生局也已派員向全聯福利中心、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及受影響消費者當面道歉,將協助後續善後與賠償協調。市府強調,將全面檢討作業流程與檢驗標準,強化資訊透明與品質控管,務使類似情況不再發生。
鯛魚排大烏龍!高雄離職研究員身影曝光 深夜到案認「自己不小心」
高雄市衛生局近日發生大烏龍,誤認全聯販售的台灣鯛魚排中含禁藥恩氟喹啉羧酸,高雄市衛生局5日鞠躬道歉,內部調查後發現是離職的陳姓研究員將儀器檢驗條件設定錯誤,而陳女一度失聯,4日晚間才被警方帶回調查,她也坦承疏失,5日凌晨3時許完成筆錄後離開。高市衛生局11月26 日檢出賣場全聯「台灣鯛魚排」產品,含動物禁藥「恩氟喹啉羧酸」,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恐慌,而供應商將產品送驗釐清,證實並未含禁藥,高市衛生局則坦承錯誤,局長黃志中5日率副局長潘炤穎、檢驗科長林學慶鞠躬致歉。而衛生局內部調查,發現是陳女在操作儀器(LC-MS/MS)時曾異動設定條件,導致鯛魚排檢驗有10倍誤差,陳女在案發後離職,更一度失聯,因而以《偽造文書罪》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送交檢方偵辦。陳女則於4日晚間到警局說明,她在偵訊時坦承錯誤,表示全案是自己「不小心」造成,在筆錄結束後,於5日凌晨3時許自行離開,相關案情則仍待檢調釐清。
全民資料庫2/獨立監管機關「個資會」將成軍 制度框架藏三大風險
憲法法庭於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中,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除規範健保資料蒐用規範,也要求補強《個資法》及相關法律缺乏的獨立監督機制。立院今(2025)年10月17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案,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個資會),並要求各機關設置「個資保護長」,盼從結構上強化資料治理。不過,由於個資會僅為三級機關、個資保護長也由各政府機關自行指派,加上對公部門違法未設明確制裁機制,監管成效仍遭質疑。立法院在10月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除賦予個資保護委員會執法權限外,也明定各機關須設置「個資保護長」,負責通報個資外洩等事故。(圖/報系資料照)政府此次修《個資法》,除了成立個資委員會,也規定公務機關全面設置「個人資料保護長」,並將其納入個資會的檢查範圍;另設置六年過渡期,讓無主管機關的業者優先納管,有主管機關者暫由原機關監理。修法雖被視為台灣個資保護制度邁向更實質的管理,但外界對其實際成效仍存疑慮。依《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個資會定位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委員可由各部會官員兼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個資會肩負監督其他機關的責任,卻是三級機關,恐出現權限與層級不對等、「下級監督上級」的問題。民團原建議提高首長職層級或補強職權,但均未納入修法;此外,若委員由部會官員兼任,可能形成利益衝突,易複製過去「多頭權責」、「缺乏統一窗口」的問題。至於主管機關或非公部門違法,周冠汝也指出落差,修法對私部門設有具體罰緩及強制性處罰,然轉向公部門違法,卻沒有相同的制裁制度,僅規定「可要求機關定期召開會議」,實際監督力道似乎有限。在個資法領域深耕多年的律師林鴻文則指出,政府機關在個資蒐集與使用上,最大的問題來自「法律定位不明確」。多數機關雖有「設置法」與「行為法」,但兩者在職權、目的與界線上並未被真正釐清,使得各機關的法定職務與資料使用範圍至今仍有模糊空間。專家指出,個資會能否發揮監管效果,關鍵在於政府授權程度及各部會的配合意願;若缺乏實質支持,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流於形式。(圖/黃耀徵攝)他提到,多數人常混淆「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兩個概念。資訊安全僅是避免資料外洩,而個資保護還包括蒐集的正當目的、比例原則,以及後續利用是否符合原先特定目的。儘管修法已通過,但相關細則、作業規範及配套仍未建立,使得各機關未來如何落實查核仍不明朗。過去政府對個資查核本就力度不足,如今即便設立新機關,若沒有充足的預算與人力,恐難以期待真正落實。對於外界質疑個資會層級不足,林鴻文坦言,雖然法律明文保障公務員執行監督不受不利益處分,但現實中「下屬糾正上司」仍不容易。若受監督機關不願配合,委員會即便擁有權限也難查出問題,形同「空有制度、難以落地」。他以會計師查帳為例,「若企業不提供資料,再高明的查核也無從著手。」不過,他認為,制度尚未正式上路,外界不宜過早斷言它一定無效。真正關鍵字在於政府高層是否願意賦予個資會充分權限、以及各部會是否願意配合。如果沒有足夠人力與預算的監督機關,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宣示性存在」,難以改善公部門長期的個資外洩與管理問題。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鯛魚排檢出禁藥竟是烏龍一場!女研究助理找到了 被帶回警局偵辦
高雄市衛生局先前針對全聯販售的「台灣鯛魚排」進行抽驗時,檢出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達0.028ppm,引發食安疑慮。但最新調查發現,該數值竟是由一名前研究人員的人為錯誤所造成,實際數據被誤放大10倍。高市衛生局昨(4)日已將此案移送檢警偵辦,警方晚間也已聯繫上涉事的陳姓女子,並前往其住處,將她帶回釐清細節。高市衛生局指出,該批鯛魚排檢驗作業自10月27日至11月4日進行,主要由一名29歲、已離職的陳姓女研究助理負責前置處理與操作。她具備合格的訓練及品管認證資格,並於今年通過高普考後,於11月4日離職。後續相關檢驗作業則由代理人員接手。據悉,陳女在報告正式公布前,所執行的首次檢驗結果為0.03ppm,後續根據流程進行的複驗,數值為0.028ppm。該結果於11月27日經由高市衛生局新聞稿對外公布,當時並未察覺異常。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表示,此次抽驗共涵蓋40項產品,每件皆使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檢測48種禁藥成分。檢驗作業本應固定設定條件,不應隨意更動。然而,透過調閱檢驗紀錄發現,陳姓研究員曾在操作過程中異動設定數值,導致錯誤的檢驗結果出現。由於後續人員未重新確認原始設定,錯誤數據才未被即時發現。潘炤穎進一步說明,檢驗流程中所有書面報告、數據登錄與品管紀錄皆無異狀,但電腦登錄的時間點與條件設定顯示出異常,進一步追查後才確認為人為疏失所致。高市衛生局於昨日中午前發現問題後,隨即通報食藥署,並依《偽造文書罪》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規定,將全案送交檢方偵辦。由於陳女一度失聯,無法確認其是否出於疏失或另有動機。警方目前已與她取得聯繫,並計畫將其帶回進一步調查案情始末。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用ChatGPT反詐騙!印度男自製釣魚網頁 逼詐騙犯求饒收場
印度德里一名男子近日利用ChatGPT設計釣魚網站,成功反制一名冒充公務員的詐騙犯,讓對方當場崩潰,連續傳訊求饒,表示願意停止詐騙行為。該男子將整段過程截圖、發文在Reddit分享,迅速引爆網路熱議。根據《India Today》與《印度時報》報導,事件起於一則來自臉書的訊息,該男子收到一名自稱是「大學學長」的聯絡,對方聲稱自己是印度高階文官(IAS),並稱其CRPF軍官好友因調職急售家具與高階家電,價格低廉,盼能快速出清。該男子起初半信半疑,但考量真正的學長早有他的聯絡方式,立即改以WhatsApp確認身分,果然證實為詐騙行為。他決定「將計就計」,展開反制行動。不久後,詐騙者換了號碼再次聯繫,這次還附上穿軍服的頭像,並提供付款QR碼催促匯款。男子假裝無法掃描,並利用ChatGPT請求協助撰寫一段能收集訪客GPS位置與自拍照片的網頁程式碼。短時間內,他架設好一個假付款連結,並以「加速付款流程」為由,將該連結回傳給詐騙者。對方受貪念驅使點入網頁後,系統立刻取得其即時位置、IP地址與前鏡頭自拍照。男子將這些資訊反向發送給詐騙者,並直言「你的位置與照片我都有了」,對方當場崩潰,連續傳訊求饒,表示願意停止詐騙行為。該男子將整段過程截圖、發文分享,標題為「我用ChatGPT定位詐騙犯,讓他當場求我原諒」,引發廣大關注。不少網友大讚其機智,也有人建議應將此工具開源供更多人使用,作為防詐利器。儘管多數人對此創意給予正面回應,但也有聲音提醒,一般使用者操作此類釣魚網站涉及隱私與技術門檻,若未妥善處理恐觸犯法律,建議仍應透過正當管道報案。男子利用ChatGPT生成釣魚網頁程式碼,藉此成功反追蹤詐騙者位置與影像。(圖/翻攝自X,@ndtv)
午後禁酒成歷史?拚觀光經濟 泰國鬆綁數十年酒類限制「試辦180天」
泰國政府於 2025 年 12 月 3 日正式啟動為期 180 天的「午後酒類販售禁令」試辦解除,允許在過去被禁售的下午 2 點至 5 點間重新販售酒精飲品。此為數十年來首次放寬這段時間的禁酒規定,引起廣泛關注。泰國政府啟動 180 天試辦計畫,監測政策對交通與公共安全影響。根據Thaiger引述泰國官方說法,過去午後禁酒令是於 1972 年制定,原旨在防止公務員在上班時段飲酒,然而隨著時代變遷、觀光業復甦與民眾生活方式改變,政府認為此禁令已不再符合現況。副總理兼國家酒精政策委員會負責人指出,此舉目的在讓規定更貼合現代生活和旅遊需求。泰國政府啟動 180 天試辦計畫,監測政策對交通與公共安全影響。此次試辦期間,政府將密切監控販售狀況、酒後事故、交通安全與公共衛生指標,並於 180 天結束後評估是否正式取消該禁令。若數據顯示效果良好,有可能成為永久規定。這項新制度對於旅遊與餐飲業來說,勢必帶來營運與經濟活力。當地餐廳、酒吧、觀光業者普遍期待,此政策可為午後餐飲消費與夜生活帶來新契機,讓泰國在競爭激烈的區域旅遊市場更具吸引力。泰國放寬午後禁酒令,試辦期間允許下午 2 至 5 點間販售酒類飲品。不過,也有公共衛生與治安單位表達保留意見。他們擔心解除禁令後,可能導致酒精消費增加、酒後駕駛案件上升與公共安全風險提升。為此,政府與酒精飲料管制單位承諾將持續加強執法與防護機制,同時保留警示與監控措施。對旅客而言,這意味著從今年底開始,若在泰國中午至下午時段想購買或飲用酒類飲品,法規將暫時放寬,不再受到 2–5 點禁售時段限制。但仍建議留意當地是否有特殊禁酒日、地區限制或深夜售酒規定,並遵守當地法律與飲酒規範。CTWANT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勞工生育補助明年起發至少8400元 搭配生育給付總額可達10萬元
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劃,2026年起將再發給勞工生育補助至少8400元,並與生育給付合計達10萬元,勞動部已訂定「勞工生育補助要點」於2026年1月1日生效,但目前各部會預算仍未付委審查,意謂勞工要領取可能要再等等。依該要點指出,只要具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其於中華民國2026年1月1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並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生育給付等條件可申請。補助金額則為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10萬元。勞動部也在要點中指出,要點所需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並於2026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動支,其後年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
國道轎車遭追撞變「榔頭追殺戰」 男駕駛狂砸車窗再追2人逃命
國道1號2日晚間上演宛如動作電影般的「國道追殺戰」,52歲施姓男子駕車行經五汐高架道時,遭46歲賴姓駕駛從後方追撞。兩車停於路肩後原本只是一般事故協調,沒想到對方情緒突然失控,從車內掏出榔頭,竟在車陣之間狂追人,讓施男與同行友人嚇得拔腿狂奔,整段追逐畫面驚險萬分。事發於昨晚8時52分左右。當時施男正載著孫姓男性友人北上行經國1五汐高架道26.1公里環北路段,突然遭到後方賴姓駕駛追撞。兩人停下車準備查看情況並溝通責任,沒想到賴男突然暴怒,臉色鐵青,下一秒竟從車上抓出一把榔頭往兩人猛衝,邊追邊大吼,嚇得施男與孫男連忙奔逃,狂奔至環北交流道附近才暫時脫離危險。賴男追不到人後仍怒氣未消,竟折返原地,把怒火全發洩在施男的車上,揮舞榔頭猛砸擋風玻璃,玻璃四散破裂,畫面怵目驚心。但他情緒似乎未完全宣洩,砸完車後又掉頭繼續尋找兩人,再次展開追逐,嚇得施男與友人只能躲藏不敢現身。警方接獲報案後火速到場喝令賴男放下榔頭,但他不但拒絕配合,還不斷激烈掙扎,甚至攻擊試圖壓制他的員警,造成警員受傷。警方最後出動多名警力合力將他壓制在地,並依現行犯將其逮捕,賴男在被控制後聲稱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檢查。而整起事件中,他除追逐、砸車外,還襲警與拒捕,警方預計以妨害公務、傷害、毀損與恐嚇等多項罪名將他移送偵辦。國道警方也呼籲,行車發生事故應冷靜處理,若遇情緒失控或行為異常者,應立即保持距離並報案求助,避免類似的危險情況再次上演。
國教輓歌3/行政調查還清白再被惡搞考績 校事會議苦主淚吼誰敢當老師
「校事會議」讓原先人人稱羨的教師工作不再誘人,不少經歷其中的老師即使在行政調查後洗刷冤屈,也早已對教育心灰意冷。一名曾向CTWANT投訴的教練苦主近期才剛甩開校事會議泥淖,校方卻沒打算放過他,除了扣減考績外,還把人移送調查站,「不可能輕易放過你」他二度站出來點破「校事會議」被有心人連環設局,把校園搞成煉獄。7月刊出的CTWANT「校園瞎搞」探討校園亂象專題中,一名桃園市公立高校體育校隊教練阿愷(化名)便投訴,直指校內含自己共4名體育教練,因為看過太多學生不善理財,即使領了補助或獎學金,撐不到新學期繳學雜費時刻,就先買球鞋、手機等花個精光,開學後只好黯然休學打工去,這可讓教練痛在心中,因此在學生與家長書面同意之下,學生領獎學金後,交由教練代繳新學期學雜費,餘款全數退還學生簽收。看似「雞婆」的熱血教練行為,卻為教練們惹上大麻煩,阿愷與同事們先後被控「業務侵占」、「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指控。然而弔詭的是,教練群被控「業務侵占」等案件活脫脫該是刑事問責,校方卻先採行政程序「私設刑堂」啟動「校事會議」模式,約詢了幾名學生後發現學生群口徑一致,稱家長和自己都同意教練代繳學費、繳費證明和差額也早退還了,反倒讓校方據此稱「隔離訪談多名學生竟口徑一致,恐有串供之嫌」把阿愷等人停聘了2個月要求遠離學生。眼見阿愷沒了大半薪水,太太表面不忍苛責,但幼兒嗷嗷待哺、咬牙苦撐家計可是心在淌血,只能「吃老本」度日。而後事件一路以「校事會議」程序進行,阿愷等人被「建請解聘」,他當然不服而申覆,教育部國教署因此浩浩蕩蕩組了個12人小組多次訪視,儘管終局扭轉而拍板全數「申訴不成立」,教練群也回歸正常上班,名譽看似恢復了,「但沒完沒了的還在後頭」阿愷回想起惡夢,魁梧身材卻仍不禁顫抖。一座宛如公園般的高校內竟有多名教練遭移送市調處,讓綠意盎然的校園蒙塵,苦主直言更令人不寒而慄地是「還有好多這種案例」。(圖/周志龍攝)原來公校因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每年8月左右會考核教師與教練前一學年的表現,而阿愷等教練因配合行政調查曾無奈被迫「停聘」2個月,這段期間教練群被迫無法工作,儘管沉冤得雪,過幾個月打考核時,校長卻反批他們曾有2個月「未服務」因而以「四條二」乙等考核,相比所有在職老師幾乎百分百妥妥的「四條一」甲等考核,不只年終獎金少了新台幣10萬起跳,「更是在羞辱人」他氣到至今拒絕簽收考核通知。更有甚者,阿愷獲悉即使行政調查沒事了,他與同事們竟被校方進一步移送到桃園市調處,不少學生紛紛被以「證人」約詢,這可把18歲青年們嚇壞了,自己儘管知道實情站得住腳,才剛經歷「校事會議」風暴後又遇到司法「全餐」伺候,「教書搞成這樣誰受得了」他直喊救命。一位未具名師培學者對此怒批,一般「停聘」是對師生暫時隔離的極端措施,本身就已經因「有罪推定」前提與侵害教師工作權而備受考驗,像阿愷等人配合學校命令停聘了,之後調查也證實是烏龍一場沒這件事,回來上班後還被挖這兩個月「沒有工作事實」當成校方不予甲等考核的藉口,「這根本是連環套」他直指教育界安逸慣了「校長心思都在整人」。「校事會議」苦主阿愷(化名)挺過行政調查,卻得繼續面對考績不利與移送市調處,想起背後似乎有雙黑手惡整,他已身心俱疲。(圖/周志龍攝)阿愷感嘆,反觀電視節目常見一些現職公校「網紅」教師,不只大大方方上節目通告爽賺外快,不少通告是學校一般上班時間錄影不打緊,細聽內容爭議言論更是令人搖頭,卻從未見得受到「校事會議」等行政調查及懲處,這才是坐實了校事會議「自助餐」式胡亂「開槍」,毫無邏輯與正義可言地掃掉多少冤枉老師,「你敢當老師嗎」他不忍下一代再入教師煉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港宏福苑五級大火釀156死 僅1棟樓未被波及!明後天居民可回家取物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社區11月26日下午發生嚴重五級火警,迄今已造成156人死亡,另有30多人仍失聯,成為香港近期最慘重的住宅火災事故。宏福苑社區大火僅一棟樓「宏志閣」未受波及,當局3、4日將開放居民回家拿取個人重要物品,限制一次逗留約90分鐘。綜合港媒報導,宏福苑在11月26日發生大火,社區8棟大樓有7棟陷入火海,釀上百人死亡、數十人失蹤的慘況,其中宏志閣是唯一未受到波及的大樓。香港民政事務總署代表黎旨軒今(2)日表示,明後兩天(12月3、4日)開放宏志閣居民回家一次,時間約90分鐘,領取個人重要物品。黎旨軒進一步說明,宏志閣居民可以在3、4日早上9時至晚上9時之間的任何時段,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廣福邨廣義樓的報到地點。他也呼籲,每日各有12個小時允許住戶回家,居民不用一早到場,擠在第一時間回家取物;另外,每戶只限2個人回家一次且逗留時間只有90分鐘。據悉,宏志閣居民取物完成後,將供警方繼續調查蒐證。至於宏志閣居民返家時,民政事務總署、社會福利署和公務員應急隊會派人員支援,確保住戶上樓都有公務員陪同;若住戶有需要,公務員也會協助聯絡及搬運行李等。同時現場會有警務人員駐守,維持秩序。除此之外,當局為方便宏志閣居民,有安排旅遊巴士接駁服務,載居民由青年旅社、酒店或過渡性房屋等安置場所來往現場,詳情可向相關駐所查詢預約;另外也有安排計程車車隊,在場提供免費接送服務。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違規騎士拒收罰單、罵警「畜生」 法院公開侮辱價目
台北市一名張姓騎士於2024年間騎車行經一處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上、安全帽扣環未繫緊等違規行為,被警方攔查開單,沒想到他不僅拒收,還辱罵警員「畜生」、朝地面吐口水。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張男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4年5月騎車行經台北市民族東路一處路口,因違規騎乘機車行駛於人行道上,且所戴之安全帽扣環未繫緊,被警員當場攔停並開單舉發,未料他心生不滿,不僅拒收告發單,還在離去之際,於公眾場合辱罵警員「畜生」等語,並朝路邊地面吐口水。警員認為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而且其行為涉犯妨害執行公務,於是向警局報告偵辦。張男到案後承認有罵畜生及吐口水等行為,但辯稱當時是在氣自己、罵自己,後來才改口坦承犯行。經台北地院刑事簡易判決審理,認張男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罪、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1行為同時觸犯2罪名,屬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侮辱公務員處斷。法官指出,其對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辱罵,妨害國家公務順利進行,可見法治觀念淡薄,行為不妥,但考量他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足認其有悔意,最終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狠殺舊愛一早照上班!冷血男「載屍見客戶」整天趴趴走 駭人案情曝光
南韓忠清北道清州市一名50多歲女子10月中旬下班後失蹤,長達40多天音訊全無。警方近日突破案情,確認女子遭金姓前男友持刀刺殺,並棄屍於廢水槽中,涉案SUV也在忠州湖被尋獲。更恐怖的是,金男犯案後竟載著屍體到公司上班、正常拜訪客戶及處理公務,完全沒有異狀,冷血程度令人髮指。韓聯社報導,50多歲的金男於10月14日到前女友住處堵人,等待她下班返家後,搭上女方的SUV前往鎮川郡一處停車場。金男懷疑女方另結新歡,雙方在車上爆發激烈爭吵,隨後前男友情緒失控,持凶器朝被害人連刺10多刀致死。犯案後,他載著遺體在清州與鎮川一帶徘徊整夜,期間將凶器丟棄,至今尚未尋獲。更令人震驚的是,金男在犯案隔日清晨,先是返回住處換衣服,隨後駕駛載有屍體的SUV前往其經營的廢棄物處理公司上班,並正常拜訪客戶、處理公務,毫無異狀。直到傍晚下班後,他才將遺體裝入麻袋,運至合作廠商位於陰城郡的廢水處理槽內棄置。為掩蓋罪行,金男將帶有血跡等證據的SUV轉移至兩處客戶所在地,用防水布遮蓋,並向客戶謊稱「孩子常開車闖禍,我把車沒收了,暫時幫我放一下。」隨著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並逐漸縮小範圍,金男才在11月24日將該車開往忠州湖沉入湖底,隔天便遭警方以暴行致死嫌疑緊急逮捕。警方後續尋獲被換上其他車牌的SUV,並根據金男供述在陰城郡發現死者遺體。調查顯示,金男在女方失蹤前1個月,曾搜尋道路監視器位置等資訊,疑為預謀性行動。金男否認預謀殺人,僅稱在爭吵中動手導致死亡。目前警方已將SUV內DNA送交鑑定,並以殺人罪嫌向法院申請拘捕令,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房貸幾無利可圖 新青安利息補貼公股銀促退場
新青安優惠房貸即將在民國115年7月31日屆期,根據了解,財政部12月10日與金控董總例行會議中,除請專家演講明年經濟與房市景氣展望,將會觸及檢討新青安政策是否繼續延長與調整。預料多數公股銀將在會中爭取新青安補貼落日,不再給予0.125%的利息補貼,並拿掉過於寬鬆的年限、寬限期,恢復到原青安貸款。公股銀行自111年3月23日起,即補貼青安貸款利息半碼,利率為0.125%。到了112年8月為了促進年輕人買得起房,政府推動「新青安貸款」,公股銀持續補貼半碼、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1碼,為0.25%。到113年3月底央行升息,住宅基金再擴大補貼半碼,合計新青安目前給予利息優惠2碼,低了0.5%。以新青安一段式方案來說,利率僅1.775%,額度從原本800萬調整為1000萬、年限從30年延長為40年、寬限期從3年延長為5年。對於新青安政策的改革檢討,包含補貼是否退場、條件是否要調整。各公股銀除希望不要再利息補貼,貸款條件也期盼重新調整。在利息補貼之下,新青安利率有定錨效應,與房貸市價愈差愈大。目前市場上「最便宜」的公務員購屋專案貸款「築巢優利貸」利率也要2.185%、一般優質客戶利率更從2.5%起跳,以貸款千萬來計算,每月本息負擔相差數千甚至是上萬元。加上政府要求「首購」、「新青安」需求要先滿足,公股銀房貸業務幾乎沒有利潤,只好藉小額信貸、財富管理等業務提升消金獲利。至於新青安違規情形,據財政部調查公股銀行辦理情形,被銀行查獲違規出租、或者利用人頭套利,到今年9月底已經有6568件,追回利息1.33億元。公股銀主管透露,一般正常房貸還款年限最多30年,甚至10多年內就能還完,新青安貸款年限40年,意味低報酬的資金回流緩慢、期間拉長,不能更有效地運用,希望新青安年限、寬限期也能重新檢討,或者恢復為30年、3年。展望明年度房市、房貸,公股銀主管認為,明年建商「交屋」仍在高峰期,預期房貸延續今年的情勢繼續微幅成長,幅度約5%以內,房市仍以剛性需求為主,持續量縮、價持穩或微跌的狀態。
草案冷凍期將至 停砍公教年金拚12/12三讀
國民黨、民眾黨推動停砍公教年金修法,力拚年底前完成三讀。據了解,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預計12月4日下午召集協商,由於相關草案冷凍期至12月11日,屆時不論協商是否有結論,最快12月12日就可在立法院會中闖關三讀,停止繼續調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政院︰若通過退撫基金提前用完前總統蔡英文推動年金改革,從民國107年起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逐年減少1.5%,引發強烈反彈,國民黨團本會期將「停砍年金案」列為優先法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月5、6日排審《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法重點包括,修正退休所得替代率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不再調降或終止適用,或於114年後不再調降,以及審定退休所得隨在職人員調薪重新計算或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調整。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如果依照在野黨的提案,114年停止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公、教退撫基金將會提早用完;此外,如果依照在野黨提案,退休金也跟著現職薪水調整頻率和幅度,將對基金財務造成更大缺口。立法院、行政院及考試院應共同維護並持續確保世代正義與維持年金永續。由於相關討論朝野無共識,司委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當時宣布法案審查完竣,將送黨團協商,委員會也於11日正式函送黨團協商,並透露,預計1個月內完成所有協商程序,屆時可送院會二讀、三讀表決,此次修法雖無法完全彌補損失,但至少能「止血」。藍委嗆綠 別再亂扣反年改帽子據了解,國民黨已決定12月4日安排黨團協商,開會通知書將於3日送出。由於兩項修法都是在11月11日審查報告製作完後才交付協商,因此起算一個月冷凍期,不論協商是否有結論,最快12月12日就可在立法院會中闖關三讀。藍委吳宗憲強調,國民黨跟民眾黨支持年改,並沒有「反年改」,此次修法不是要改為年改前的樣子,而是退休所得替代率砍了這麼多年,已經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是時候應該做法律檢討,請民進黨不要再扣帽說在野黨「反年改」。所得替代率低於70% 不能再砍他認為,政府已經連續多年超徵千億,代表政府財政充足,再加上連年通膨,年金制度本來就要檢討。更重要的是,如果年金制度沒有與時俱進改變,會吸引不到新的人才加入,如果沒有人要當公務員,政府只會愈來愈糟。對於12月是否可能讓停砍公教年金案三讀闖關?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說,黨團一貫做法是不會公布期程,但優先法案一個都不會落下,「該處理的時候就會處理」。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也強調,年金的議題,基本上民眾黨支持停砍但不能走回頭路,停砍合情合理,因為最初年改的時候,考試院就把退休所得替代率訂在70%,現在已經砍到66.5%,應該要停不能再砍,大家也應該坐下來談。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指出,2012年前總統馬英九說「年金改革,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017年也大罵反年改團體「王八蛋」,皆顯示年金改革是不分政黨的共識,也代表年金改革勢在必行。民進黨團11月初就針對反年改法案公布民調,延續年改的支持率近6成,藍白支持者中,國民黨僅46%支持停改、民眾黨僅39%支持停改,在社會高度共識支持年改情況下,藍白難道又要利用立院的人數優勢,將爭議法案暗渡陳倉嗎?他說,民進黨團會據理力爭,不過黨團是立院少數已為定局,希望行政權,甚至是公民能給予更多力量,一起反對藍白再度為了政治利益強推的爭議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