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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婆 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 媳婦 婆媳 殺女
人妻房間吹頭髮被禁! 公婆要求「廁所吹」還嗆再犯剪掉吹風機
「在自己的房間吹頭髮,何錯之有?」一名人妻抱怨,公婆認為她在房間使用吹風機會讓室內變熱、影響人睡覺,不僅要求她改到廁所吹,還嗆聲下次再犯就要剪掉吹風機和電風扇,讓她氣得直呼「簡直是神經病」。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她平常會在自己的房間吹頭髮,公婆卻相當不滿意,認為在房間使用吹風機會導致空間很熱,進而影響孩子睡覺,因此批評她「給妳方便當隨便」,還威脅她「下次在房間吹就要剪掉吹風機和電風扇」,要求她要待在廁所吹頭髮。人妻指出,婆婆都會在客廳邊吹冷氣邊吹頭髮,小姑也在房間或小客廳吹,吹完室內都很熱,公公卻不會說嘴,只對她嚴重差別待遇,即使她表示在廁所吹頭髮可能觸電,公公還冷回「死好」。人妻傻眼道,明明吹頭髮最久也就10分鐘,公公還要求她半分鐘就要吹好,否則影響他睡覺,「簡直是神經病來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連在哪裡吹頭髮都要管?你房間沒冷氣嗎?」、「結婚就不要住在婆家」、「住一起的悲哀啊!有沒有考慮跟先生一起出去買房」、「真的要想辦法搬出去,生活才有尊嚴」、「趕快搬出去,不然得憂鬱症是遲早的」、「如果結婚後,連自己的小家都沒有,真的不要結」。也有人說,「以後要在婆婆旁邊吹,讓婆婆熱,她跑哪裡,拿著吹風機跟到哪裡」、「以後去美髮院洗就好了」、「隊友死去哪裡?」、「自己的先生都完全不會講話的情況之下,那就選擇離婚,事情也解決」、「跟他說『你剪一次吹風機電扇,我就拿你兒子錢再買,你剪10次我就再買』」、「他真剪你也剪斷他的,先生不處理也可以順便剪掉離婚」。
借房給兒子住!公婆要求媳婦出裝潢費、煮飯洗碗 網怒:房子有她名字嗎
「媳婦嫁進來了,不就應該要付出嗎?」一位長輩發文抱怨,自己將名下房產提供兒子、媳婦居住,沒想到媳婦卻不願出錢裝潢,甚至認為下班後煮飯、洗碗也是媳婦的本分,引發大批網友熱議。這位長輩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匿名發文表示,有間房子雖然在他名下,但他允許兒子、媳婦住,沒想到的是,媳婦卻不拿半毛錢出來裝潢,讓他氣憤直呼「給他們住,就應該出錢裝潢,媳婦也應該出!」原PO提到,裝潢、家具、家電等所有東西,媳婦都應該主動負擔,就算媳婦有在工作,下班後煮飯、洗碗也是基本常識。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就有一派人指出,「房子又不是媳婦的名字,真不要臉,要外人拿錢出來」、「房子以後你要贈與媳婦嗎」、「幹嘛要求媳婦付出?媳婦是嫁到你家,不是賣到你家」、「幫忙出,哪天離婚了媳婦要拆裝潢嗎」、「媳婦出應該的話,那房子也請加媳婦的名字吧」、「叫你兒子不要娶老婆,同居就好,女友就沒這些事」、「你兒子下班有煮飯洗碗?」、「沒錢就不要學人家娶媳婦」、「寧願付房租租屋也不要看人臉色」、「你還是自己留著住就好了」。另一派人則認為,「媳婦可以不要去住的啊,(公婆)把房子出租還有租金收入」、「以後我一定牢牢記住,房子絕對不給兒子媳婦住,免得被說為難媳婦」、「那你跟他們收房租啊,然後不要插手管他們大小事,就當房東就好」、「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家裡任何家具都有使用到包含水和電,多少付出一點不為過吧,不論是娶還是嫁都一樣,真正的夫妻是會互相的」。
媳婦簽離婚沒先讓公婆同意! 長輩氣喊「在台灣法律無效」挨批
近日一位長輩發文直言,媳婦未經公婆同意就簽下離婚協議書,在台灣法律上應屬於無效。貼文一出,引來大批鄉民留言狂酸「有簽賣身契嗎?」、「如果公婆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有位網友匿名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媳婦沒有事先徵得公婆的同意,就擅自簽下了離婚協議書。這在台灣法律上算是無效的吧?」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表示,「你們夫妻離婚也不需要媳婦同意的,很公平」、「不止有效還有笑,已離婚,對方不是你媳婦,請不要再打擾,她跟你們家沒有任何關係」、「還要先告別祖先嗎?」、「有簽賣身契嗎?不然怎麼要你同意」、「都鬧到要離婚了,還在管誰的感受」、「結婚都不用了,離婚為啥要?」、「離婚證書上有哪些地方是需要填寫公婆的名字?」、「去戶政機關只要2個見證人,離婚協議書當事人簽名,這離婚就生效,身分證兩人都要換新的,配偶欄不會有名字」。對此,一名律師將該貼文轉發至Threads後,忍不住打趣道「依據大清律例無效嗎?」也引來不少網友留言,「我有客戶的前夫來離婚說要帶監護人即爸媽,前夫45歲」、「我也沒有經過婆婆同意,就把前夫拖去簽字了,婆婆差點氣死」、「如果他們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要是真這樣,台灣哪還有女生結婚」、「兒子媳婦未滿18歲?」、「難怪現在熱門擇偶條件多了一條:父母雙亡」。
股市賺贏年薪!她包紅包孝敬公婆 一句話竟被要求扛公公貸款
近年AI(人工智慧)熱潮推升全球科技股,也帶動台積電等權值股表現亮眼,不少投資人因此賺進可觀獲利。不過,一名女子近日在Dcard分享自身經歷,表示自己長期投資科技股及0050,日前趁高點分批獲利了結,賺進比一年薪水還多的收益,原本只是想包紅包回饋雙方父母,沒想到婆婆得知她股票賺錢後,竟開口要求她幫忙分擔公公的房貸及信貸,甚至連丈夫也勸她出錢,讓她感嘆「早知道什麼都不要說」,貼文曝光後掀起熱烈討論。原PO表示,自己多年來一直利用私房錢投資科技股及0050,平時都是自行研究市場、承擔投資風險,日前趁股價位於相對高點時分批出清部分持股,獲利金額甚至超過一整年的薪資收入。因為投資成果不錯,她決定包紅包感謝一路照顧自己的父母,同時也準備一份金額不小的紅包送給公婆,並順口提到這筆錢是股票投資賺來的。她透露,婆婆當時不僅欣然收下紅包,還稱讚她懂得理財、投資有成,讓她以為只是一次愉快的家庭互動。不料幾天後,婆婆主動約她與丈夫吃飯,席間突然提起公公目前仍背負房貸,以及過去投資失利留下的信貸,坦言還款壓力不小,接著便直接表示:「妳股票不是賺很多嗎?反正妳還年輕,以後還有機會再賺,不如先幫忙分擔一部分貸款。」原PO坦言,當下完全愣住,只能尷尬回應需要先與丈夫討論。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回家後丈夫也勸她伸出援手,認為「大家都是一家人,就幫忙一下,反正妳還有賺」。丈夫的反應讓她相當心寒,她認為自己的投資獲利,是長期投入時間研究市場、承擔風險換來的成果,包紅包只是出於孝心,卻被視為有能力承擔公婆債務,甚至覺得自己賺的錢成了填補家庭財務缺口的工具。經過深思熟慮,原PO最終仍決定拒絕協助償還公公貸款,並向丈夫表明,自己沒有義務負擔公婆的房貸與信貸。然而,自從她拒絕後,婆婆對她的態度明顯轉冷,家庭LINE群組互動也變得冷淡,丈夫則夾在父母與妻子之間左右為難。她無奈表示,如今回頭看,最大的失誤就是透露自己股票賺錢,「早知道什麼都不要講,甚至連老公都不該說。」貼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財不露白」是最重要的教訓,尤其投資獲利更應低調,以免引來不必要的期待或壓力;也有人指出,紅包是心意,不代表有義務替他人承擔債務,若真的要協助支付房貸,至少應談妥權益,例如取得房屋持分或簽訂相關法律文件。另有網友反問,「如果今天投資虧損,公婆會願意幫忙分擔嗎?」認為投資成果本就屬於個人努力,不應因為是一家人,就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家庭共同資產。
孝順媳婦竟難繼承公婆財產? 律師:有3種情況照樣分得到
最近在做民眾諮詢時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就是有些老人家感念媳婦的付出,所以想要在身後分些財產給媳婦,但不知要如何做比較好,這是一個交織著親情與法律的好現象。在社會上,有些家庭是老公先過世,然後由媳婦一人照顧公婆及扶養年幼子女的案例,但這種「孝順媳婦」因公婆過世而面臨的遺產分配問題也不少。然而,在現行民法下,「孝順媳婦是否能取得公婆遺產」以及「公婆應如何提前規劃」,值得大家進一步了解。【案例背景】 廖先生與太太陳女士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廖先生在數年前不幸車禍過世,陳女士不離不棄,繼續留在公婆家,獨自照顧年邁的公公與年幼的兒子。今年公公也過世,留下一棟萬華區的公寓,公公除廖先生外,另有一名長女(廖先生的姊姊)。沒想到,廖姊姊竟然冷言說陳女士不是廖家人,沒有權利繼承,甚至要求陳女士還有她兒子都要限期搬走。如果廖爺爺不想看見這種狀況,生前應該如何處理?【法律分析】一、 孝順媳婦無法「直接繼承」或「代位繼承」首先,媳婦與公婆在法律上的身分是「姻親」,並非「血親」。因此,媳婦並不在民法第 1138 條規定的法定繼承人順序內。另外,依民法第 1140 條,只有丈夫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媳婦身為配偶,是沒有代位繼承的資格。因此在現行法令上,無論媳婦或是女婿如何孝順貼心,都是無法「直接」取得公婆遺產的。不過雖然陳女士個人沒有繼承權,但廖姊姊要求「限期搬遷」,在法律並無理由。因為陳女士的「兒子(公公的孫子)」,依法有代位繼承權」,所以至少可繼承公寓一半的產權。陳女士身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母子兩人仍有權利繼續居住。二、 感念付出:公婆如何做才能讓媳婦順利取得財產?但如果公婆很希望將一些財產留給這位貼心的媳婦,感念其長期的照顧與付出,那要如何做才能達到心願呢?如果公婆什麼都沒做,一旦過世後,財產將全數依法歸於法定繼承人。因此,公婆如果想要回報媳婦,至少必須在生前透過以下三種法律方式進行:• 規劃一:生前預立遺囑,進行「遺贈」 公婆可在生前意識清楚時立下合法遺囑,在遺囑中明確寫道:「感念媳婦陳○○多年照顧,於本人百年之後,願遺贈現金○○萬元(或特定不動產持份)予媳婦。」o 優點: 財產直到公婆過世時才會移轉,不影響公婆生前的養老生活。o 缺點: 遺贈的財產比例或價值,不能侵害到其他法定繼承人(本案為廖姊姊與孫子)的「特留分」,因此金額或持份會受到限制。• 規劃二:生前直接「贈與」並辦理過戶 另一種方式,則是公婆可在生前直接與媳婦簽訂「贈與契約」,並將不動產辦理過戶,或將現金、股票轉讓給媳婦。o 優點: 這屬於生前的財產處分,完全不受繼承法中「特留分」的限制,其他子女在公婆過世後,無法對這筆已過戶的財產主張權利。o 缺點: 財產一旦過戶即屬於媳婦所有。若公婆過早將財產全數贈與,萬一未來媳婦態度轉變或發生其他變故,公婆可能面臨老年生活無以為繼的風險(建議可另透過附負擔贈處理)。• 規劃三:購買「人壽保險」指定媳婦為受益人 公婆還可以作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並在保單中明確指定媳婦為「身故受益人」。o 優點: 依據保險法第 112 條,保險金額給付給指定的受益人時,其金額不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因此,這筆身故保險金不僅能規避民法特留分的限制,其他繼承人也無權干涉,能確保媳婦在公婆過世後第一時間獲得一筆實質的經濟保障。o 缺點: 保費如果較高,對於現金較為不足的老人家可能無法負擔或壓力較大,進而影響生活品質。三、 結語法律是理性的,但人情是感性的。公婆若真心感念媳婦的付出,最溫暖且務實的做法,便是在身體健康、意識清醒時,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協助,透過「遺囑遺贈」、「生前贈與」又或是「保險規劃」等合法工具提前布局,如此才能確保心願得以實現,讓這份超越血緣的孝心與謝意,得到應有的法制保障。本文已製作成YT影片,您可以直接點擊觀看 台灣遺囑協會固定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報名參加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流量婆媳2/兒子只有居住權!向太全款買地登記郭碧婷名下原因曝光
藝人小Call於2018年與圈外老公「寶先生」結婚,婚後為了節省開支選擇與婆婆同住。雖然婆媳倆曾因生活習慣差異產生摩擦,但經過多年磨合,也逐漸找到彼此的相處之道。婆婆秉持「不過問、不管事、不煩她」的相處哲學;小Call則奉行「聽不到、不頂嘴、不翻臉」的三不原則。如今婆媳倆不僅能攜手上節目分享相處之道,更一同進軍短影音市場,憑藉自然逗趣的互動圈粉無數,深受女性觀眾喜愛。主播主持人張齡予婚後與公婆同住同棟樓,她以「把自己當外人」的尊重態度與婆家相處,彼此保有空間、互不干涉,與婆婆也因此建立深厚感情。她曾稱婆婆為「神婆婆」,形容對方不僅時髦開明,還在家人需要時總能立刻出現協助照顧孩子,解決急難後又回到自己的生活節奏,展現「有愛但不窒息」的相處方式,成為她育兒過程中最重要的後盾之一。郭碧婷2019年嫁給向佐後,深受婆婆「向太」陳嵐喜愛。向太曾透露,自己全款買地登記在郭碧婷名下,不僅因為信任她守得住財,更希望藉此提醒兒子珍惜家庭、善待妻小。除了經濟上的支持,她在生活上也十分尊重媳婦的選擇,不強求一家人定居香港,認為婆媳間的好感情來自彼此尊重與理解,更直言:「如果兒媳不是郭碧婷,那我也未必是那個好婆婆。」藝人黃鐙輝與岳母「萁媽」相處一向「相愛相殺」,雖然他經常公開提到育兒費與家庭開銷話題,但也坦言非常感念萁媽長期協助照顧家庭,讓他能無後顧之憂專心打拚事業。萁媽不僅幫忙打理一家人的生活,還自認是「員工」,過年除了要求紅包之外還要「年終獎金」,讓他哭笑不得。
兒子不敢娶人妻不敢逃!呂文婉揭婚姻最殘酷現實 現代家庭壓力全炸開
「為人父母,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責任已了?」資深媒體人呂文婉近日接連在臉書分享家庭與婚姻議題,引爆大批網友共鳴。從「兒子不敢結婚」、到「婚後該不該與公婆同住」,再到許多人妻長年壓抑的婚姻委屈,她坦言,短短幾天內收到大量私訊,才發現如今許多家庭最大的壓力,早已不是愛不愛,而是現實、金錢與責任。 呂文婉透露,其中一名母親看到她日前發表的〈無言的結局〉後,忍不住詢問與女友交往5年的兒子:「你們什麼時候要結婚?」沒想到兒子情緒瞬間潰堤,直接回嗆:「妳覺得我有什麼資格娶人家?沒房、沒車,每個月還要幫家裡繳房貸,誰敢嫁我?」媽媽急忙表示,小夫妻婚後可以先住家裡,以後若有小孩,自己也願意幫忙帶孫,沒想到兒子卻冷冷回了一句:「妳想,人家不想啊!」一句話,讓她當場心涼,也整晚失眠。這名媽媽透露,兒子目前月薪4萬多元,與女友從大學時期交往至今感情穩定。而夫妻倆因學歷不高,長年靠做油漆工維生,10年前好不容易存下200萬元頭期款,在新北三峽買下一間30坪小公寓。她坦言,這一路真的過得很辛苦。丈夫接案量不穩,收入時多時少,扣掉生活費、學費與各種家庭支出後,甚至常得動用積蓄。直到兒子出社會第二年,夫妻才開始請他每月幫忙分擔5000元房貸。她原本一直認為,一家人互相扶持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卻沒想到兒子心裡其實背負著這麼沉重的壓力。那一晚,她不斷問自己:「是不是我拖累了孩子?是不是我做得不夠?為什麼辛苦一輩子,最後卻讓孩子覺得喘不過氣?」而這樣的壓力,也延伸到許多年輕夫妻婚後的生活。呂文婉表示,自己另一篇關於「婚後該不該與公婆同住」的貼文,同樣收到大量人妻私訊。其中一名結婚近30年的人妻分享,當年因丈夫孝順,婚後便與公婆、大伯、小叔一家共三個家庭,一起擠在30坪加頂樓加蓋的老宅裡生活。夫妻倆原本以為只要努力工作,日子就會慢慢穩定,沒想到壓力卻愈來愈大。她透露,公公十分愛面子,婚喪喜慶紅包、家電更新甚至加蓋工程費,全都要求三兄弟「平均分攤」,一句「玻璃遮雨棚9萬,你們再分一分」,讓夫妻長年陷入入不敷出的狀態。更讓她崩潰的是,後來才發現大伯其實長年沒有工作,許多費用仍由公婆負擔,所謂的「平均分攤」根本只是表面公平。夫妻最後決定搬出去,她也忍不住直言:「搬出去,不代表不孝順。固定給孝親費,也是一種盡孝,至少不用再像ATM。」另一名人妻則透露,由於哥哥與嫂嫂婚後不願與公婆同住,她與丈夫選擇留下來照顧兩老,沒想到最後卻反被外界誤解,甚至遭嫂嫂在親友面前譏諷「靠爸靠媽、吃家裡住家裡」。她委屈表示:「天知道我有多想搬出去,但我老公就是放不下爸爸媽媽。既然選擇留下來照顧長輩,我們也認了,可是為什麼還要承受這些攻擊?」看完大量私訊後,呂文婉坦言,自己其實也一直在思考,父母對孩子的責任究竟該到哪裡才算結束?婚後到底該不該與公婆同住?她認為,很多問題其實不在「同住」本身,而是彼此有沒有界線感、能不能互相體諒,以及是否把彼此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父母這一代,拚命工作、咬牙撐家,把青春、勞力與人生全都奉獻給家庭;而現在年輕人則面對高房價、高物價與低安全感,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也害怕承擔不起未來。」呂文婉感嘆:「很多時候,不是誰不夠努力,也不是誰不夠愛誰,只是大家都太累了。」她也認為,孝順不一定非得綁在同一個屋簷下。「真正好的關係,應該是彼此舒服、互相尊重,而不是誰犧牲到底、誰忍耐一輩子。」最後,她也想對那位自責的母親說:「妳沒有虧欠兒子任何。」她認為,父母把孩子養大、教育成人、努力撐起一個家,其實早已完成最重要的責任。「有一天,父母終究要學會放手;孩子,也終究要學會長大。」
飼主「懸賞50萬」尋愛犬陳美琪 急喊:我真的快瘋掉了
桃園一名陳姓女子昨(24)日帶著養了12年的米克斯愛犬「陳美琪」南下雲林探望生病的公婆,沒想到「陳美琪」卻在下午4時許突然失蹤,讓她急得在網路發文,表示只要能找回「陳美琪」就給獎金50萬元,希望大家幫忙把愛犬帶回家。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網路熱議。陳小姐昨日在Threads發文求助,「求求各位,我正在警察局報案、查監視器,我帶狗狗到雲林公婆家,協尋獎金狗活著50萬」。陳小姐透露,24日她帶著愛犬「陳美琪」南下到雲林公婆家探病,不料當天下午4時許,她將「陳美琪」放在公婆家休息後就短暫外出,直到晚間9時許她回到家時,卻發現「陳美琪」已經不見蹤影,讓她相當緊張,立即報警請求協助。陳小姐指出,根據監視器畫面,晚間6時許有一隻黑色狗狗往崙背方向移動,但畫面過於模糊,目前仍無法確認是不是「陳美琪」。陳小姐表示,「陳美琪」是她12年前從收容所領養回來的,經過這些年的陪伴,「陳美琪」已經是她的家人,「求求你們幫幫忙 轉發,我真的快瘋掉了,拜託」。陳小姐也公開「陳美琪」的特徵,「陳美琪」是女生,有植入晶片,體重大約12公斤、體長約40公分,是黑白配色的中小型米克斯犬,失蹤時身上沒有任何背帶牽繩,並加碼提出50萬元的高額懸賞。陳小姐說明,只要遠遠拍到「陳美琪」的照片,且在不驚擾狗狗的狀況下私訊給她,就可獲得10萬元;若能一路跟隨「陳美琪」直到她抵達現場,可再獲15萬元;最後若陳小姐成功讓「美琪」平安回家,則再給25萬元,總計50萬元。對此,西螺分局證實,,確有接獲飼主報案,也有調閱監視器協助搜索。貼文一出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到底是找狗還是找50萬,我已經分不清了,還是幫推一個,希望有好消息」、「貓狗其實很能跑,以前走丟過一隻狗,後來發現時已經在另一個區,開車都要半小時」、「很擔心是不是被惡意帶走的,請把別人家的寶貝歸還,不要缺德事。如果是不小心走失,也請幫忙帶回給主人,他們彼此是一輩子最真誠的家人,希望版主盡早找回狗狗」、「美琪趕快回家」、「祝順利」。另外,也有許多人加入尋狗行列、轉發資訊,或直接前往雲林幫忙搜尋,希望能讓「陳美琪」早日回家。
「三班護病比入法只是第一步」 鄭麗文:不能把護理人員犧牲奉獻當理所當然
適逢512國際護師節,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12)日出席「115年度全國績優護理人員表揚大會」,頒贈表揚狀予績優護理人員。鄭麗文直言,「在台灣的護病比,真的是我們最大的一個羞恥」,在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人長期努力下,三班護病比終於順利入法,但這只是第一步,未來還需要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她並批評,立法院推動福國利民法案時,民進黨仍常以各種理由拖延;護理人員在病床前照顧病患,從不會問「你是哪一黨的」,為何到了國會討論醫護待遇時,卻要把政黨算計放進去?「這對護理人員太不公平,重點是太不尊重了。」鄭麗文表示,今天能與全國績優護理人員齊聚一堂,是她非常大的榮幸。她代表中國國民黨,向所有最偉大、最美麗、最溫暖的護理人員,致上最高敬意。她指出,對護理師的尊敬、感謝、愛護與支持,不應該只在今天表達,而是每一天都要落實在行動與制度上。鄭麗文提到,在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立委努力下,三班護病比修法終於在藍白共同合作下順利通過。她說,這項修法等了多年,能夠往前跨出一步非常不容易,但也凸顯台灣社會對辛苦護理人員長期以來的虧欠。她指出,台灣醫療水準獨步全球,醫療系統讓世界羨慕,但每天苦撐、硬撐這套體系的,正是醫護與護理人員。鄭麗文指出,護理工作危險、辛苦,又承受高度壓力,台灣現在面臨非常嚴峻的問題,就是越來越多年輕人不敢投入護理專業,甚至許多醫療科別也面臨人才不足。她說,這不是一年、兩年的問題,而是長年累積的結構性困境,「為什麼年輕人不敢念護校、不敢念護理專業?很簡單,因為太辛苦,因為付出沒有得到合理的回報跟保障。」鄭麗文強調,護理人員從來沒有要求超過自己付出的待遇,但社會不能將她們的犧牲與奉獻視為理所當然,也不能只用輕飄飄的一句「你們好偉大」就結束。她表示,真正能夠分分秒秒照顧病患心理與生理狀態的,是護理人員;沒有護理人員,就不可能有台灣這麼優秀的醫療體系,「既然如此,就應該拿出實質、合理的待遇才對。」鄭麗文表示,護理人員照顧病患時,從不會詢問對方是哪一個政黨、支持哪一個政治立場;在醫院、病床前、病患與家屬面前,護理人員從來不會因政治立場而有差別待遇。她質疑,為什麼到了國會討論醫護人員待遇時,卻要把政黨算計放進去,讓真正該保障護理人員的法案一再被拖延,「這對護理人員太不公平,重點是太不尊重了。」鄭麗文說,今天不是護理人員要來拜託高高在上的政府或政黨,而是政府與政黨本來就應該做早該做的事。她強調,「是這個社會虧欠了偉大的護理人員,而不是護理人員犧牲奉獻之後,還要來拜託。」台灣社會常說自己懂得感恩、純樸善良,但這份價值必須真正落實到制度與生活裡。鄭麗文也感性表示,護理工作是一生的付出,護理人員的美麗不只是外表,而是由內而外散發出的光芒。她說,對許多病人而言,護理師有時候比最親的親人還親,「親人不願意做的、做不到的,各位都做得到,這個美麗才是真正的美麗,這個光芒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掩蓋的。」鄭麗文指出,護理師也有自己的家人要照顧,有父母、公婆、丈夫、小孩,卻常犧牲照顧自己家人的時間,去照顧別人的父母、別人的公婆、別人的丈夫與孩子。她也提醒,護理人員在醫院中還可能面對無理取鬧、甚至暴力相向等各種風險,社會更應該回到真正懂得感恩、尊重專業的價值。「真的不是一朵海芋可以比得上各位的美麗。」鄭麗文表示,未來國民黨不管在野或執政,一定會全力將護理人員的需求、尊嚴與福利放在心上。她回憶,過去在立法院歷經疫情期間,國民黨也全力爭取醫護相關權益,因為當時政府對許多補助與承諾「畫大餅,看得到吃不到」,真正落實時又「七折八扣」,這些過程她都全程參與,也更深刻理解醫護人員的辛苦。鄭麗文強調,這次三班護病比修法通過,只是第一步,未來還需要更完善的制度,才能提供病患真正良好的醫護環境。她說,只有讓醫護人員沒有後顧之憂,才能真正提升整體醫護水準,也才能讓年輕世代願意投入護理行列。她再度向所有護理人員深深一鞠躬,表達最高敬意與感謝,並強調國民黨會繼續努力,做護理人員最堅定的後盾。
尪新婚6小時車禍癱瘓!親友狂勸離「婆婆也點頭」 她堅守19年感動全網
大陸河南省一名女子新婚僅6小時,丈夫便遭遇車禍重傷,從此癱瘓在床。面對親友紛紛勸說離婚,女方仍選擇堅守婚姻承諾,19年來悉心照護丈夫並兼顧家庭。從日常起居到復健訓練,她不離不棄。多年努力下,丈夫如今已可在攙扶下行走,儘管語言能力有限,仍用盡全力向妻子說出「我也願意」,畫面令人動容。綜合陸媒報導,當時年僅24歲程紅雲19年前與丈夫剛完成結婚登記,原本應該沉浸在新婚喜悅中。然而,就在領證不到6小時後,男方就在外出途中遭遇嚴重車禍,造成腦幹受傷與腦出血,被緊急送醫搶救。此後長達3個月,他一直處於昏迷狀態,醫師多次告知病情不樂觀,甚至可能終身癱瘓。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親友紛紛勸程紅雲放棄這段婚姻,甚至連婆婆也含淚表示理解她若選擇離開。然而,她的始終態度堅定,認為婚禮上的誓言「無論貧窮富貴、疾病健康」並非空話,既然承諾,就應履行,「他是我的丈夫,我不會放棄」。丈夫甦醒後,曾因愧疚多次萌生離婚念頭,但都被程紅雲拒絕。自此,她一肩扛起照顧責任,成為丈夫的主要照護者。從餵食、擦洗、翻身,到長期復健訓練,她日復一日投入大量時間與體力,這樣的生活持續了整整19年。為促進康復,程紅雲每天安排數小時為丈夫進行關節活動與復健練習。初期老公幾乎毫無反應,她只能反覆嘗試,即使體力透支也不曾中斷。她坦言,丈夫每一點細微進步,都是支撐她繼續前行的動力。在這段漫長歲月中,程紅雲不僅照顧丈夫,也同時肩負家庭責任,悉心照料公婆,維持家庭運作。對於外界常見的物質比較,她則表示並不在意,「他身體慢慢好轉,就是最好的回報」。經過近20年的努力,丈夫的狀況逐步改善,如今已能在家人攙扶下下床行走,雖語言能力仍有限,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仍努力說出「我也願意」,回應妻子多年付出。程紅雲的婆婆表示,兒媳是家中「最大的恩人」,對其長年付出深感感激。
專家示警遺產順位有陷阱 兒女放棄繼承、孫子也會兩手空空
若你以為兒女放棄繼承,孫子女就可以直接繼承公嬤遺產,恐怕就誤會大了!針對遺產繼承順位,專家提醒,法律上子女主動拋棄繼承,會被視為一開始就沒有繼承權,孫子女不一定能代位繼承遺產,千萬要注意。針對房產繼承順位,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說明,民法規定繼承人分為「當然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且遵循「前順位存在時,後順位不得繼承」原則。其中,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受順位限制,與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法定繼承人順位則以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繼承,要注意的是,許多人想要將父母的遺產跳過自己讓子女繼承,卻可能因不熟民法規定而損失權益。狀況一:民眾誤會拋棄繼承有代位繼承的效果,於是辦理拋棄繼承,結果自己的小孩不但沒分到遺產,自己的應繼分也送給兄弟姊妹。因為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優先,只有兄弟姊妹都拋棄繼承時,孫子女這輩親等較遠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繼承權。狀況二:兄弟姊妹之間講好全部拋棄繼承,遺產全部讓孫子女輩繼承;此時遺產分配不再是按照「兄弟姊妹人數」平均,而是改為「孫子女人數」平均,可能與原本預期產生差異。專家指出,由於孫子女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能代位繼承父母的遺產份額,包含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例如阿公過世前爸爸已經去世,孫子此時可以代位繼承爸爸應得的份額;以及父母因為重大不孝或其他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此外,伯叔、舅姨等父執輩沒有法定繼承權,女婿、公婆、媳婦、岳父母之間屬於「姻親」,在法律上也不具備相互繼承的資格。陳俊宏提醒,很多人在繼承不動產時,因為不清楚繼承順位或持分怎麼算,原本應該傳承情感的房子,反而成為家人爭吵的原因。再加上稅務法規常常更新,如果沒有專業協助,一般家庭很難抓到重點。因此永慶房屋針對房產交易完成後的稅務建議、居家需求等提供專業建議,協助大家守護房產權益、解決難題。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媳婦需扶養公婆? 律師提1關鍵:排進順位第6名
律師蘇家宏近日針對網路流傳說法提出說明。起因是一則在Threads上的貼文指出,「臺灣女生千萬別住公婆家,因為只要同住,在法律上就有扶養公婆的義務,而且公婆的遺產妳一毛都分不到。」相關內容引發不少媳婦與準新娘關注,甚至有人質疑是否形同「孝道外包卻無繼承權」。對此,蘇家宏整理5項重點說明法律實際規定:1.結婚且同住才可能產生扶養義務蘇家宏指出,媳婦需與公婆同住,才可能被納入扶養義務的適用範圍;若未同住,則不具備此項義務。若尚未結婚僅與伴侶父母同住,在法律上僅屬室友關係,亦無須負擔扶養責任。2.媳婦扶養順位較後在扶養義務的排序中,媳婦之前尚有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與家屬等順位,因此實務上真正由媳婦負擔扶養責任的情況並不常見。3.扶養以金錢給付為主法律上的扶養責任多以經濟支持為主,並不會強制媳婦親自從事照護行為,如餵食或日常照顧。且通常僅在公婆無法以自身財產維持生活時,扶養義務人才需負擔責任。4.扶養與繼承為不同制度蘇家宏表示,媳婦並非法定繼承人,因與公婆之間不具血親關係,即使曾履行扶養義務,也不會因此取得繼承權。不過,若公婆有意願,仍可透過遺囑將財產分配給媳婦。5.扶養義務具雙向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住者,彼此間互負扶養義務。換言之,若媳婦未來有扶養需求,在符合條件下,公婆亦可能需承擔照顧責任。
41歲男徵婚開超狂條件!要求嫩瘦無孩還要同住公婆 網酸:在找保母?
台灣近年婚姻與離婚議題持續受到關注,不少人對於伴侶選擇與家庭條件抱持不同期待。在此背景下,一名41歲男子近日透過聯誼社團徵求對象,開出「年輕、纖瘦、無子女、婚後與公婆同住,還要再生小孩」等條件,並以年薪150萬元自稱「高處不勝寒」,貼文曝光後迅速在網路發酵,網友一面倒開酸,直指條件過於理想化。根據貼文內容,該名男子為台中市人,身高171公分、體重65公斤,經營物業管理公司約7年,自述年收入達150萬元以上,並表示擁有汽車。不過,他也坦言學歷為大學肄業,過去曾有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名6歲子女,目前希望再婚並規劃再生育。在擇偶條件上,他明確列出女方需為80至90年次、體重低於60公斤、無子女或可接受再婚,並需具備乖巧與聰明特質,同時強調婚後須與公婆同住。整體條件曝光後,引發大量討論。網友留言幾乎一面倒負評,不少人直言「這裡是聯誼不是許願池」,也有人酸「150萬就高處不勝寒?」、「條件這樣還想找20幾歲」,更有人諷刺「是在找老婆還是找免費保母」,質疑其要求女方承擔育兒與家庭責任,卻限制對方不得有小孩。此外,也有網友點出矛盾之處,認為該男子已有子女卻要求對方「無孩」,且還需同住公婆,條件被認為不對等;另有聲音指出,在現今社會中,女性具備經濟能力與自主選擇權,未必會接受此類安排。整體而言,該則徵友貼文因條件設定與用語引發熱議,網路輿論多偏向嘲諷與質疑,也再度掀起關於婚姻條件與性別角色的討論。
柯文哲被判17年!陳佩琪嗆「210萬不到我收入一半」:請問法官錢在哪?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就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法院對京華城案最受關注的收賄部分,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210萬元。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筆金額不到她年收入的一半「請問錢在哪裡呢?」還揚言請大家幫找柯文哲貪錢給她的證據,找到的話她就會去北院跳樓。陳佩琪在貼文中也提到,兩人結婚35年,長期以來對柯文哲的生活態度印象深刻。她形容柯文哲從醫期間,始終將病患生命置於優先位置,即便擁有穩定且優渥的醫師收入,生活方式仍相當節制,甚至接近苦行僧般的狀態。她回憶,過去曾詢問柯文哲為何不改善生活品質,對方則回應:「賺錢是要給妻小用的」。對於案件發展,陳佩琪進一步表示,「我真的不知道他今天貪了人家的210萬元給佩琪享樂、害自己要被關十幾年,而這些錢竟不到我年收入的一半?」而且自己不買名牌、不愛好美食、不請傭人,每天搭公車上下班,「到底你貪210萬給我幹什麼?」她指出,住處與相關帳戶已遭全面搜索與清查,仍未見外界所稱的不法所得,因此希望司法程序中能更清楚說明相關證據與金流。最後,陳佩琪表示,「五天後辯論庭直播出來,請大家幫找柯文哲貪錢給佩琪的證據,特別是青鳥要看我跳樓的,法官都幫你們找到貪污210萬的證據了,直播完,證據明確了,說到做到,我去北院跳樓。」陳佩琪還補充說道,請法官拿出柯文哲收賄給她的證據,「任何一個家人都行,包括我過世的父親或公婆。」
同住公婆壓力爆發!人妻控公公偷看換衣 婆婆反批穿太誘惑引熱議
婚後與公婆同住常被視為家庭磨合的一大課題,婆媳關係與生活界線更成為關注焦點。近日一名人妻分享自身經歷,指稱在共同生活過程中,不僅面臨相處壓力,還遭遇公公偷看換衣及婆婆指責穿著等情況,引發網友討論。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結婚約3個月,因公婆協助支付房屋頭期款,婚後選擇與長輩同住。她指出,公公平時態度和善,也會分擔部分家務,但隨著相處時間增加,發現對方曾在她尚未更衣或穿著居家服時出現偷看的情況,讓她感到不適。基於顧及家庭氣氛,她當下並未直接反應,但內心壓力逐漸累積。除了公公的行為外,婆婆的態度也讓她備感壓力。她提到,婆婆平時較少分擔家務,多半在客廳活動,卻頻繁評論她的穿著。由於工作性質需要穿著套裝與高跟鞋,卻被批評衣著過於貼身、短或透,甚至質疑其工作表現與穿著之間的關聯。她進一步指出,最難以接受的是,婆婆將公公的行為歸咎於她,認為是她穿著「誘惑」所致。對此她感到錯愕,認為個人的目光應由自身控制,不應將責任轉嫁他人。為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原PO表示已刻意調整穿著,只要離開房間便增加衣物層次,以降低不必要的尷尬。然而,即使如此,整體壓力仍未緩解。她曾與丈夫溝通,希望改善現況,但對方認為母親觀念較為傳統,建議她不要過度在意,並表示父母協助出資購屋,理應共同生活。這樣的回應讓她感到無力,也認為問題未被正視。原PO坦言,白天需面對工作與業績壓力,回到家仍需承受穿著與行為被檢視的情況,身心負擔加重,也影響夫妻關係。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留言討論,多數人建議應重新評估居住安排,有人認為可考慮搬出或尋求協助,也有網友指出,同住情況下更需建立明確界線。事件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婆媳與公婆同住議題的關注。
許維恩乳癌首現身「澄清僅切左乳」 術前交代身後事:人生大不了就離開
許維恩確診乳癌受關注,今(11日)術後首度公開現身,她去年健檢發現乳癌零期而開刀治療,原傳出是雙乳切除,她今澄清僅左乳全切除與重建,右乳則是為了視覺對稱而植入假體,目前右側仍有囊腫與水泡,現在需每週回診跟追蹤。許維恩表示目前恢復良好,正式復工。(圖/侯世駿攝)許維恩透露,當時醫生診斷出左乳有三顆腫瘤,一顆惡性,兩顆良性,惡性腫瘤接近3公分,且生長在乳腺管,轉移速度極快,醫生僅給她一個小時考慮,沒有跟任何人討論的空間,她當機立斷決定切除:「這是我自己的身體,不需要猶豫太久。」雖然感到訝異與恐懼,回到家也無助落淚,但哭完後她告訴自己必須面對,隨即展開治療。「其實我是左邊全切除並重建,右邊是為了對稱才做假體。」許維恩解釋,若只動一邊,外觀很難平衡,因此右邊裝了假體,目前右側還有一些水泡與囊腫,目前需透過吃藥與定期回診來追蹤,後續也不需要化療。但因為吃降低荷爾蒙的藥物,讓她提早進入更年期狀態,伴隨著頭痛、潮紅、食慾不振與情緒波動。住院手術期間,許維恩最感謝公婆每天熬雞湯、煮三餐且親自送來,也感謝老公王家梁與兩位姊姊的陪伴。她也提到,自己盡量保持正面,手術隔天王家梁看到她左胸全瘀青,心疼到當場落淚,許維恩說:「我說『你不要給我哭喔,我很痛,我還得安慰你』,他就進廁所去哭。」至於女兒忒忒,許維恩當時瞞著女兒說要去工作幾天,把女兒送到公婆家,回家後女兒看到引流管好奇詢問,她淡然回答:「媽媽流血,沒事。」現在女兒每天都會貼心地幫忙餵藥,讓她感到十分窩心。對於一切,許維恩很淡然:「人生大不了就離開。」當然最捨不得是女兒,所以她在手術前已經寫好忒忒的規劃,「小孩該準備的我都已經準備好,生活、教育基金都已經準備了,要去哪唸書發展都規劃好、也寫好。我相信我老公跟姊姊都會按照這規劃安排。」休息三個月後,許維恩今天正式復工,雖然神經還在修復中,體力已恢復許多。她也以自己經歷呼籲及早發現及早治療:「現在醫療與科技非常進步,不用太過擔心,相信專業團隊,我們都能康復。」老公王家梁低調愛相隨。(圖/侯世駿攝)
不孕竟遭尪羞辱「不守婦道」 女星心碎離家
台視八點檔《寶島西米樂 守護》進入新一波高潮,劇中何宜珊與王盈凱因生育問題陷入激烈爭吵,在明(6日)晚最新劇情發展,心碎的何宜珊情緒終至失控,狠甩王盈凱一巴掌、憤而離家出走。何宜珊劇中婚後始終無法懷孕,自覺無法完成公婆期待,愧疚向老公提出離婚,卻意外引爆夫妻多年心結。被老公認定拿不能生當藉口,懷疑想回頭找前男友,一氣之下更指她「跟當過小三的媽媽一樣不守婦道」,一番踩地雷的發言令人咋舌。何宜珊直言:「吵架就吵架,牽扯到對方父母真的不行,那一刻理智整個斷線,大川(王盈凱 飾)等於是拿刀往我心臟插。」何宜珊坦言連續拍攝高張力吵架戲,連喉嚨都累了:「感覺喉嚨緊緊的,要很用力才發得出聲音。」回到休息室後她還不忘拍拍自己、安慰自己。何宜珊劇中婚後生活好不容易進入甜蜜期,夫妻關係卻又因生育問題再度陷入谷底,她忍不住替角色喊話:「真的好想回寶島!我的付出家人好像都沒有看到,但我也真的已經很努力了,翻開劇本都覺得好痛苦。」巧合的是,劇中「前男友」盧彥澤當天也現身棚內探班,他打趣表示:「大川質疑春燕要去找中和,結果中和真的在外面等!」讓現場氣氛瞬間輕鬆不少。何宜珊透露王盈凱是第一次被打巴掌,因此特地提前詢問對方想法:「你希望我真打嗎?」但更讓王盈凱頭痛的是超長台詞與情緒連續輸出,他苦笑表示:「我現在真的只能先背詞,一切看導演怎麼安排。」此外,為配合「2026 WBC 世界棒球經典賽」精彩賽事轉播,《寶島西米樂 守護》3月5日、3月6日、3月9日及3月10日四天,將於球賽結束後順延播出。
熬過10小時切乳手術! 許維恩一睜眼「王家梁捧著一大束花等著她」
許維恩今發布確診乳癌的消息,經歷十多個小時的手術切除雙乳。經紀人證實許維恩勇敢接受手術,也透露許維恩分享推出手術房見到的第一個畫面,是王家梁準備的一大束鮮花,雖然王家梁平時比較內向木訥,這份溫柔的守護,給許維恩很大的支持跟力量。據悉,許維恩當初是在例行健檢中發現異狀,健檢醫師建議直接切除,經紀人為求慎重,請她轉往醫學中心進行第二次諮詢,經穿刺檢查確認為「零期」,醫師強烈建議切除以絕後患,立刻安排手術,從發現到切除化驗,短短不到一個月,癌細胞進程快速,已從零期進展到一期,幸好當時有決定立刻處理。經紀人坦言,面對突如其來的噩耗,許維恩內心一度崩潰,而平時性格內斂的王家梁成了她的支柱力量,全程陪同檢查與開刀,許維恩也特別謝謝公婆,在這段期間幫忙照顧女兒忒忒,且每天親自送餐、包辦飲食,讓她能專心休養。經紀人更透露王家梁一個愛妻舉動,「我去病房探病,看到桌上有一大束鮮花」,原來許維恩經歷十小時艱辛手術,被推出手術室、睜開眼的第一個畫面,就看見王家梁準備的這一大束鮮花,滿是對愛妻的心意與鼓勵。住院的8天期間,許維恩身上接引流管、身心承受煎熬,堅強撐過來,經紀人心疼表示:「看到的人都覺得不舒服,何況是她自己,她真的很勇敢。」目前開刀已滿三個月,經紀人透露許維恩恢復良好,後續就是吃藥追蹤,她對於林口長庚醫療團隊的努力與照顧深表感激,計畫於3月11日出席林口長庚醫學發表會,分享心路歷程。許維恩特別請經紀人代為發聲,希望透過自己的經歷呼籲所有女性:「為了愛自己、為了健康,請一定要定期進行子宮頸癌與乳癌健檢。」她選擇在此時公開病情,就是希望在3月8日婦女節前能提醒大家,及早發現才能及早治療。
辛柏毅29歲生日!家人赴「最靠近他的海邊」慶生 妻淚喊:妝都哭花了
空軍上尉飛官辛柏毅今年1月6日駕駛F-16戰機執行夜間訓練時,在花蓮外海失聯,至今已超過40天。昨(21日)春節連假期間正逢他的29歲生日,家人特地前往「最靠近他的海邊」,為他準備了草莓蛋糕,爸爸則在沙灘上寫下生日祝福,貼文曝光後也讓網友相當鼻酸。辛柏毅的妻子昨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寫下:「今天是第1個沒有辛柏毅的辛柏毅生日。」當天,她與公婆一同前往「最靠近他的海邊」,慶祝辛的29歲生日,「爸爸默默地在海灘寫下想對你說的話,而我盯著照片及草莓蛋糕發呆的哭著,是屬於我們沈默的祝福及愛。好愛好愛你,看我哭花了妝就知道有多少思念在裡面。」辛柏毅爸爸默默地在海灘寫下想對兒子說的話。(圖/翻攝自Threads/@reeeee2812)妻子續稱,「今天天氣好溫暖,爸爸媽媽臉上的憂愁似乎少了一點點」,但她仍努力用妝容掩飾憔悴,「畢竟我是你最火辣的辛太太。」她也向辛柏毅喊話,「如果要前往幸福的路上,我們都還遙遙無期;但唯一不變的,是對你濃厚的思念及偏愛。生日快樂,我最寵愛的大男孩。」文字中滿溢著對丈夫深切的思念與牽掛,令人動容。日前,妻子透露自己以辛柏毅的名義定期捐贈遺體袋,「淋過雨才懂被撐傘的暖。我以先生的名字定期定額捐款遺體袋」,並將原本先生今年要包給她的紅包拿來行善,「私心希望有一天你能在海的某一處被找到,讓我帶你回家。」辛柏毅來自澎湖,畢業於空軍官校108年班,去年5月與同在空軍服役的妻子結婚,尚未育有子女。意外發生前,他剛從芬蘭度完蜜月返台,歸建不到48小時便投入夜航訓練,不料就在1月6日失聯,至今仍音訊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