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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公 中和 殺人 媳婦 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
中和公公狠砍兒媳致死!呂秋遠揭兇嫌2心態 批「不把人當人看」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一起公公砍死兒媳的家庭悲劇,被害人脖頸處中數十刀而當場死亡,手段之慘忍震驚社會,兇嫌被當場逮捕後,現已遭羈押禁見。對此,律師呂秋遠在社群平台發文批評兇嫌存在兩種惡劣心態,並提到婚姻有10件事最好不要做。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一般人要拿刀傷人,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更何況是這麼多刀,「這種情況,只說明了兩種情況,第一,他對媳婦的恨意非常深,第二,他沒有人性,才能不把人當人看。」呂秋遠接著提到:「都成年人了,永遠不要想要改變另一半。可以挑選,但不要改變,但凡只要有一點猶豫,那麼寧願單身,也不要結婚。結婚算是第二次投胎,投胎要喝孟婆湯,但也肯定要詢問牛頭馬面,才會知道怎樣不會出錯。」對於婚姻,呂秋遠認為有以下10件事情千萬不能做:1.聘金不要收、嫁妝不要給2.盡量不要奉子成婚,單親也無妨3.不要在伴侶家族公司裡工作,逼不得已請一定要拿薪水4.不要管帳!5.不要去追蹤另一半的行蹤,一旦發現外遇就殺無赦。對別人動心前,先考慮離婚6.不要住婆家、不要住娘家7.小孩的教養,是兩個人一起分工,不要交給父母8.吵架時不要情緒勒索9.家暴,一次都不行10.不能辭職,要有收入「結婚就是衝動,而搶著衝動, 想要結婚的人都會喝孟婆湯,肯定都會忘記,就當我沒說。」呂秋遠補充說道。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中和枉死兒媳姊夜間發聲 痛斥假新聞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持刀追砍34歲張姓兒媳,被害人脖頸處中數十刀而當場死亡,卻有媒體報導死者遺體詭異毀損,或張男對媳婦有不當情愫,死者姐姐於29日晚間發文澄清,強調關於遺體毀損和不當情愫都非事實,假新聞是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也希望網友別再轉傳死者社群,以及公布妹妹和孩子的清晰畫面。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死者女兒由公婆照顧,死者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數十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則被當場逮捕,現已遭羈押禁見。而近日有媒體報導稱死者遺體詭異毀損,以及兇嫌對死者有不當情愫,死者姐姐於29日晚間發聲,強調這兩部分都非事實,更斥責假新聞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死者姐姐也懇求網友別再轉貼死者社群網站,以及轉傳死者和孩子的清楚照片影片,因死者手機目前交由警方蒐證,家屬則盼在手機拿回來前,孩子別再有更多曝光,並希望網友若看到相關貼文能夠協助檢舉。
父親節聚餐!兒孫被要求輪流對82歲阿公講3分鐘回憶 人妻傻眼:年度家庭大戲又開播
「一年只播幾次,但每次都很精彩!」一名人妻分享,家族LINE群組公告父親節聚餐流程,要求每位兒孫都要親自向82歲阿公說一段回憶,時長約3至5分鐘,讓她忍不住直呼「年度大戲又開播了」。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上傳一張手機截圖,只見一名男性親戚在LINE群組裡公告「感謝XXX安排慶祝父親節全家聚餐,同時全家一起熱烈歡慶阿公82歲壽辰」,並要求每一位阿公的兒孫,都要親自向阿公說一段與阿公過往相處的回憶,時間大約3至5分鐘。該親戚也強調,當天講得「最言不由衷、口是心非」的人,還可以獨得一份相當令人驚喜的禮物,「值得期待!」對此,人妻也無奈發文表示,每到母親節、父親節,總覺得有些家庭的年度大戲就準時開播,一年只播幾次,但每次都很精彩,連劇本都不用改,「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只能說,節日快樂,也祝大家少遇到這種劇情」。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也太累了吧!還要才藝表演喔」、「怎麼像尾牙、春酒,要上台變把戲取悅老闆?」、「我婆家也有類似的,發起人都是毒菇」、「有看過大家庭每年一次新花樣,一年只見一次面很尷尬」、「不是心甘情願的聚會,我不會參加」、「我早早就沒參加那些有的沒的聚餐活動」、「像這種群組我都不會加」、「有沒有問過阿公想不想聽」、沒有通通有獎喔?那我不參加」。也有人說,「滿歡樂的」、「一年幾次的話,還在接受範圍內」、「這位家人的成語用的挺妙的」、「只要不是強迫發言,這種用詞我覺得還滿歡樂的」、「記得小時候也是大家輪流上台跟阿嬤講句話,阿嬤感動到流淚,我們兒孫們也是大家感動到不行」。
中和媳婦遭砍頸命喪公婆家! 弟弟控訴惡公公「拿孩子當誘餌」預謀犯案
新北市中和區26日晚間發生一起駭人命案,66歲張姓公公持生魚片刀朝34歲張姓媳婦的頭部、頸部狠砍40多刀,全身共砍了百餘刀,造成媳婦當場死亡。對此,死者弟弟控訴,姊姊的丈夫不僅外遇、不給生活費外,公公還會經常向姊姊討錢,甚至言語騷擾、羞辱,懷疑公公是利用孩子當誘餌誘騙姊姊單獨回夫家,再拿出預藏好的刀械行凶。死者弟弟指出,姊姊結婚後過得相當坎坷,丈夫長年在外工作、疑似外遇,長達3、4年不回家,也不給生活開銷、育兒費用,姊姊為了獨自撫養4歲女兒,只能同時兼2份工,但公公卻還不斷向姊姊討錢。死者弟弟提到,公公平時經常對姊姊言語騷擾、羞辱,姊姊不堪沉重壓力,選擇搬離公婆住處,多數時間住在娘家,而娘家也會幫忙照顧孩子,只有在家人真的忙不過來時,才會暫時把小孩交給公婆帶。死者弟弟表示,某次姊姊深夜返回夫家,公公卻以此為藉口羞辱她在外面亂搞,直到最近姊姊鼓起勇氣提離婚,想拿回人生主導權,沒想到卻被公公殘忍殺害。死者弟弟透露,姊姊遇害前1、2分鐘曾與娘家通電話,表示公婆帶著孩子外出吃飯,希望姊姊到夫家接人,因此懷疑公公是刻意利用孩子將姊姊引回夫家,再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刀子犯案,質疑公公根本早有預謀。據了解,張姓女子26日晚間6時許騎著電動車,獨自前往中和區興南路二段公寓,準備接走4歲女兒,而她與公公再1樓的樓梯間發生爭執後,公公竟拿出預藏的15公分生魚片刀朝媳婦狂砍,造成媳婦失血過多當場死亡。事後,公公曾一度謊稱是陌生男子行兇,自己是上前幫忙才會沾上血,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從公公的包裡搜出凶刀,公公才坦承犯行。
中和公公亂刀狠砍兒媳致死!律師嘆:更慘的是丈夫可繼承她的遺產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家庭命案,66歲張姓老翁狠砍34歲張姓媳婦,導致她傷重不治,張男犯案後還連連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才坦承犯行,目前依殺人罪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對此,律師王至德表示張女遇到惡公公已經很慘了,更慘的是尚未離婚,所以另一半還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提到,「中和的張姓媳婦遇到兇惡的公公已經很慘了,但更慘的是因為還沒離婚,所以她那個外遇的老公居然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希望她的爸媽或是兄弟姊妹可以找到家事律師來阻止這件事」。王至德感嘆這起又是一件家庭暴力的悲劇,「如果這個媳婦能夠有足夠的支援系統的話,可能就不用請公婆幫忙帶小孩,又如果先生也願意幫忙的話,或許小孩就可以送去托育或是幼兒園,也不用公婆帶,又如果先生沒有外遇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讓媳婦減少跟公公的接觸,就不會發生這個憾事,遺憾。」他最後也盼犯錯的人受到應受的懲罰。回顧本案,死者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但丈夫遭爆料在台中外遇、養小三,不願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在張女身兼二職後生活才逐漸穩定,她原與公婆同住,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導致雙方關係不佳,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案發當天,死者張女因工作原因,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傍晚前往接孩子時與張男爆發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多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已明顯死亡,張男起初否認殺人,待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謊言後又改口稱是因與兒媳的口角糾紛才動手,全案仍有待調查釐清。
3年前曾全家快樂出遊 她自稱「單親媽媽」正開始新生活卻慘死公公刀下
新北市中和區66歲張姓老翁,26日晚間狠砍34歲張姓兒媳數十刀致死,還說謊試圖欺騙警方,手段極其殘忍,而死者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但丈夫在台中外遇、養小三,不願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死者在網路上自稱「單親媽媽」,每天辛苦工作只盼孩子能過好一點,身兼兩職後生活逐漸穩定,正要開始新生活卻慘遭公公砍死,讓親友萬分悲慟。據了解,張女原與公婆同住,3年前還曾與丈夫帶著公婆和孩子,全家人坐飛機到澎湖旅行,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張女未與丈夫離婚,但她在社群平台上自稱「單親媽媽」,常分享與女兒間的親密互動,她稱自己在超商輪班,其實沒有什麼夢想,只希望孩子能過好一點,經營電商後增加收入,「開始自己做決定,也更靠近想要的生活」,原以為一切正在好轉,卻沒想到如今慘死公公刀下。26日晚間,張女去公婆家接孩子回家,因與公公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還試圖說謊矇騙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依殺人罪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早有預謀?公公樓底下埋伏等候 兒媳「接小孩遭砍死」最後身影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追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張男犯案後還連連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才坦承犯行,聲稱因口角才怒而犯案,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兇嫌在案發前便在住家樓下等候張女,而張女原是要接小孩回家,卻慘遭公公砍死,確切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張男案發前便在樓下徘徊,殺人後還向警方說謊,遭警方戳破謊言逮捕。(圖/翻攝畫面)而案發當天,死者因工作原因,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時,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起初否認殺人,稱兒媳是與陌生男子打鬥,他為保護媳婦而沾血,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張男改口稱是因與兒媳的口角糾紛才動手,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張男案發前便已在住家樓下埋伏,疑似在等候死者上門,是否早有預謀則仍待調查釐清。
一句「媽媽呢?」令人鼻酸!公公砍死媳婦 4歲女未目睹命案後續安置出爐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家庭命案,不僅造成一名34歲母親喪命,也讓她年僅4歲的女兒未來的照顧安排備受關注。據了解,社工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啟動保護機制,確認女童當時留在屋內,並未親眼目睹母親遭殺害的過程。經與家屬討論後,目前先由住在新北市的外公、外婆照顧,並同步安排心理支持與後續關懷。不過,由於女童父親仍依法享有監護權,未來若提出接回扶養,後續仍須依法律及家屬協商結果處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案發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接獲通報,立即派員介入,除提供家屬悲傷輔導外,也同步啟動未成年子女保護機制,協助評估照顧安排,並提供喪葬協助及法律扶助等相關資源據了解,案發時4歲女童並未跟著母親下樓,而是留在屋內,因此沒有直接目睹母親遭殺害的過程。然而,事後她由家人陪同前往派出所時,看見親友神情哀傷、四處尋找母親,也從大人反應中察覺家中發生重大變故,心理狀況仍需持續關注。經社工與家屬共同討論後,目前女童先由外公、外婆負責照顧,同時安排心理諮商及後續追蹤,希望降低重大創傷事件對孩子造成的影響,協助她逐步恢復正常生活。回顧案情,這起命案發生於7月26日晚間,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處公寓。警方調查,34歲張姓女子當晚返回公婆住處,準備接4歲女兒返家,不料與66歲張姓公公發生激烈爭執。張男涉嫌持水果刀及生魚片刀一路追砍,從4樓一路追至1樓,造成張女頭部、頸部等多處遭砍傷,最終倒臥樓梯間,傷重身亡。警消趕抵時,張女已明顯死亡。警方隨後在張嫌隨身包包內查獲染血刀械,將人當場逮捕。檢方複訊後,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定准押,全案持續由檢警深入調查。調查指出,死者與丈夫婚姻早已出現裂痕,雙方正協議離婚。過去一家人曾與公婆同住,但死者與公公長期因孫女教養方式及金錢等問題屢生嫌隙,後來她帶著女兒搬離另行租屋,僅因接送孩子才會返回公婆住處,未料竟發生無法挽回的悲劇。至於外界關心的監護權問題,由於女童父親目前並未遭法院停止或限制親權,依法仍具有法定監護資格,因此若日後提出接回女兒扶養,在法律上仍具有相當依據。未來實際照顧安排,仍須視家屬協商情況及相關司法程序結果而定。
中和兒媳遭公公砍百刀致死 閨密揭「全家都惡魔」:丈夫在老婆時懷孕摔東西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追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死者閨密萬分悲慟,揭露兇嫌「全家都惡魔」,並認為悲劇與兇嫌兒子、死者丈夫脫不了關係,希望司法嚴懲加害者父子,還死者和其女兒公道。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摩擦不斷,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同住,案發當天因工作將孩子委託給公婆照顧,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時,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百刀慘死,張男還一度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逮捕。死者閨密聽聞噩耗萬分悲慟,揭露兇嫌「全家都惡魔」,表示兇嫌兒子、死者丈夫有情緒控管問題,在死者懷孕期間,他曾因口角,在眾人面前將桌上東西摔碎,怒斥死者「吵什麼吵」,到台中工作後還外遇養小三,卻不願付每月5000元育兒費,對孩子可說是不聞不問。死者閨密表示,凶嫌因沒有工作而頻頻向死者拿錢,但死者身兼兩份工作,要養家、照顧孩子,在無力負擔兇嫌開銷後,兇嫌竟開始言語霸凌,懷疑死者在外結交男友,公媳間更因生活習慣而摩擦不斷。死者閨密提到,兇嫌會在家抽菸,還會偷吃死者的食物並不承認,家中垃圾也不收拾,飼養的2隻貓咪更不照顧,不清理貓砂盆導致發臭,而死者在忍無可忍下搬出另住,正滿懷期待要開始新生活,如今卻死在公公刀下,希望司法嚴懲加害者父子,還死者和其女兒公道。
謊稱兒媳與陌生男人打鬥 惡公公「殺人不承認」超冷靜與警對話畫面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追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張男犯案後還不承認犯行,以兒媳與陌生男人打鬥為由報警,還超冷靜與員警溝通,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確認其犯行,將他依殺人罪逮捕送辦。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死者因工作原因委託,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時,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犯案後態度冷靜、連連說謊,報警稱看到媳婦與陌生男子打鬥,他為保護媳婦才受傷染血,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並追問兇刀從何而來,張男還辯稱是「樓梯間撿的」,後才坦承是因不滿媳婦頂嘴才拿刀殺人,警方則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中和公公砍百刀近乎斷頸!疑兒媳嗆「關你屁事」引殺機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1處公寓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66歲張姓男子疑因長期與34歲張姓媳婦關係不睦,雙方積怨已久,26日晚間媳婦前往張男租屋處接4歲女兒返家時,疑因孫女管教、金錢觀念等問題爆發激烈爭吵,張男竟持水果刀與生魚片刀朝媳婦砍殺,造成張女當場死亡。更令人髮指的是,張女倒地失去生命跡象後,張男疑似仍持續朝其頸部、臉部等部位砍刺超過100刀,造成遺體嚴重毀損。檢方訊後認定張男涉嫌殺人罪及損壞屍體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羈押2個月。據《三立新聞網》的獨家報導,案發時間為26日晚間6時51分左右,張女前往中和興南路二段某公寓內張翁租屋處,準備接4歲女兒回家。由於張女與丈夫長期關係不佳,與公公之間也累積不少摩擦,當晚雙方疑因孫女教養問題及金錢觀念再度發生爭執,局面逐漸失控。爭吵過程中,張翁疑似對媳婦與兒子的婚姻狀況表達不滿,脫口說出「你們乾脆離婚算了」,認為雙方既然關係如此惡劣,不如分開,避免家庭衝突持續擴大。張女聽後則回應「關你屁事」,疑似讓張翁理智線斷裂,引爆殺機。檢警調查指出,張翁隨後從地上的雜物包內取出水果刀及生魚片刀共2把刀械,朝張女瘋狂攻擊。張女遭砍後重傷倒臥血泊中,但張翁疑似仍未停手,持續對其頸部以上位置砍刺,造成張女臉部、頸部嚴重受創,傷勢深可見骨,遺體幾乎面目全非,僅剩頸椎支撐頭顱。案發後,張翁背著隨身包包留在現場附近,警方到場調查時,他神情相當冷靜,未表現出明顯慌張或激動情緒,甚至向警方辯稱「人不是我殺的」。不過警方進一步搜查後,在其隨身包包內發現1把帶有血跡的刀械,同時發現張翁衣物上也沾有血跡,隨即依現行犯身分將其逮捕。張翁遭警方偵訊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認為其涉犯殺人、毀壞屍體等重大罪嫌,犯罪情節嚴重,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翁涉嫌侵害他人生命法益,案件涉及重罪,依目前偵查進度及被告狀況,難以透過其他方式避免逃亡、串證或影響後續偵辦,因此裁定自民國115年7月28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中和公公狠砍兒媳還喊「我沒有殺人」遭疑裝蒜 兒子認證:他沒有精神問題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張男落網時還聲稱「沒殺人」,遭死者親友懷疑「裝蒜」,試圖以精神疾病減刑,兇嫌兒子、死者張姓丈夫則稱兇嫌沒有精神問題,「如果有,我一定會帶他去看醫生」。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張男將孫女帶回家照顧,媳婦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當場遭警方逮捕,落網時還聲稱「我沒有殺人」,遭親友質疑是在「裝蒜」,或試圖偽裝成精神混亂換取減刑,死者閨蜜以此質問兇嫌兒子,他則聲稱其父沒有精神問題,「如果有,我一定會帶他去看醫生」,確切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媳婦遭公公砍百刀幾乎斷頸 親友悲慟相驗淚灑殯儀館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面目全非、明顯死亡,死者於28日上午相驗,5親友到場相伴,現場啜泣聲此起彼伏,氣氛肅穆哀戚。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摩擦不斷,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案發當天,張男將孫女帶回家照顧,媳婦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疑似因金錢和教養觀念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雙方再爆發口角,張男竟拿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幾乎斷頸,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則被警方逮捕,檢方聲押獲准。死者遺體於28日上午相驗,共5名親友到場相伴,親友哀慟欲絕,在殯儀館頻頻啜泣,氣氛肅穆哀戚,確切案情則仍待釐清。
狠公公百刀砍死無辜兒媳 摯友揭真相:兒子養小三還懷疑媳婦外遇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面目全非、明顯死亡,死者閨蜜則揭露死者丈夫軟爛行徑,稱死者丈夫長期外遇,兇嫌頻頻向兒媳要錢還卻懷疑她外遇,閨蜜無法看真相被掩蓋,絕對將事實公諸於眾。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摩擦不斷,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案發當天,張男將孫女帶回家照顧,媳婦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疑似因金錢和教養觀念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雙方再爆發口角,張男竟拿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則被警方逮捕,檢方聲押獲准。死者閨蜜在網路上貼文透露,被害人是一位堅強勇敢的母親,而她離開得太冤枉和太委屈,認為此悲劇跟死者丈夫脫不了關係,指控死者丈夫長期在台中外遇,對孩子不聞不問,寧願帶外遇對象吃大餐還在網路上炫耀,卻連每月5000元的育兒費都不願支付。死者閨蜜指控,死者丈夫在家人聚餐時還帶著外遇對象北上,讓外遇對象在車內等候,死者見狀質問,死者丈夫卻意圖開車衝撞,而死者獨力支撐家庭、照顧女兒,兇嫌卻長期不工作還向她要錢,死者告知無力負擔後,兇嫌便開始長時間言語霸凌。死者閨蜜透露,死者在便利商店擔任店長,每當工作晚回家,會需要跟朋友聚會放風,便會被質疑「在外面有男人」,兇嫌還會到他工作地點騷擾,死者好不容易搬離公婆家,準備開始新的生活,卻在言語衝突後命喪公公刀下。「一個努力生活的媽媽把小孩拉拔長大甚至才剛參加完小孩幼稚園的表演會她到底做錯了什麼?」死者閨蜜悲慟表示,死者兼兩份工養家、盡心盡力照顧小孩,卻遭受丈夫長期外遇、無視,以及公公的長期經濟壓榨與言語暴力,最終甚至付出了生命,希望司法嚴懲加害者以及那個長期外遇不照顧小孩的失德父親,還她與她的孩子一個公道。
狠砍兒媳脖頸上百刀 公公「殺人加毀損屍體」遭聲押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面目全非、明顯死亡,警方則將張男逮捕,檢方複訊後依殺人和毀損屍體罪嫌將其聲押。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張男將孫女帶回家照顧,媳婦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疑似因金錢和教養觀念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雙方再爆發口角,張男竟拿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當場遭警方逮捕,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被告涉犯刑法殺人、毀損屍體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
中和血案!公公持水果刀追砍 媳婦脖子中多刀慘死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砍向張女,被害人脖子中多刀,救護人員到場時她已明顯死亡,警方則已將張男逮捕,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張女原與公婆同住,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張男將孫女帶回家照顧,媳婦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2人則疑似因金錢和教養觀念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張女脖子身中多刀,當場倒臥在血泊之中,救護人員到場時她無生命跡象、明顯死亡,警方則已將張男逮捕,全案依殺人罪移送法辦,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國票金「公公併」倒退? 行政院、財政部「公司治理」遇耐斯陳家大轉彎
公股在國票金控中扮演的角色與近期人事安排,確實在市場與立法院引發了對公司治理與利益衝突的強烈質疑;金融機構本應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及防範大股東干政,公股身為最大股東,理應發揮穩定與監督力量,若讓渡過多權力予特定民股代表,不僅有違公司治理精神,也容易讓市場產生「公股護航特定家族」的負面聯想。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2千萬遭立委王世堅抨擊「不成體統」,右為耐斯陳冠舟(右),於2026年6月出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左為弟弟陳冠如。(圖/報系資料照)今(2026)年5月國票金完成董事改選後,泛公股雖掌握經營主導權,卻支持耐斯集團大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此舉不僅遭執政黨民進黨籍立委王世堅質疑違背公股中立原則,且該職位高達約2,000萬元的年薪,亦被抨擊不符比例原則的「不成體統」衍生出「圖利特定家族」的爭議。國內公股金控併購議題備受關注,市場原期盼公股入主國票金後能推動公公併或發揮金融整併綜效。然而,泛公股拿下經營權至今,卻遲遲未提出明確的併購時程表與長遠規劃,致使社會大眾質疑公股是否僅為了政治利益妥協,而非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國票金控股權結構極度分散,主要由旺旺集團(人旺)、耐斯集團、美麗華集團等民股、公股彼此角力、共治。財政部長莊翠雲在今年5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時指出,針對今年國票金5月29日股東大會暨全面改選董事,公股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如果公股取得經營主導權,將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等,並稱依規定提名,將按實力原則處理。根據財政部報告,依業務發展方向評估推動「公民併」,以壯大業務能量、強化市場競爭地位,同時兼顧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因此,政府釋出的氛圍讓市場熱議,國票金有機會成為首樁「公民併」之例。目前泛公股為國票金最大股東,持有股權約20%,加計在董事會改選前的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就曾對此質詢「公股為何要砸400億元至500億元,在國票金董事改選中爭取到主控權」,且「為何要支持耐斯集團的人出任副董事長?」莊翠雲近期在立院回覆多名立委的質詢,皆強調公股依股權實力提名,完成改選將依公司章程選任,且係因國票金公司章程有設立副董職位,選任人選皆尊重公司治理。市場傳出泛公股其實曾推薦一人擔任副董,最後揭曉的竟是耐斯陳家,公股涉嫌圖利特定某民股的「酬庸」之說沸沸揚揚。從董事改選的盟友角色來看,難讓各界覺得公股有持中立的公司治理原則,與市場上大股東花大錢爭取委託書爭奪公司經營權的行徑不相上下。公股在2025年於國票金股份加碼增至22% ,加上還取得 9% 委託書,讓財政部實質掌握了31%的表決權;加上與耐斯集團(持股約9.8%)形成某種程度的合作默契,雙方掌握股權超過 50%,徹底奠定勝基。進一步觀察國票金「泛公股」的股權結構,第一銀持股4.16%最多,其次為合庫的3.12%,台銀2.6%,台企銀2.32%,彰銀1.6%等超過18%,加上台酒、陽明海運等也進場持股約4%,總計約22%,成為所有股東中的實質最大股東勢力。人旺、耐斯兩大民股大股東各持股逾9%,台鋼集團則持股近8%,很明顯的泛公股股權遠超過任一民股。由於財政部展現「勢必拿下過半經營權」的強大國家隊意志,旺旺集團少東、副董事長蔡紹中評估後決定「退一步」主動釋出善意,明確傳達不與公股和財政部政策為敵的訊號。人旺集團發表官方聲明,表示基於金融體系資源整合與國票金健全發展,全力支持由公股主導經營權,並同意將原本「25搶15」的爆炸性超額提名,縮減為接受公股協調的分配結果,讓改選大戰提前和平落幕。泛公股在15席國票金董事改選中拿下過半8席董事(含5 席一般董事、3席獨立董事),取得壓倒性成果,正式主導經營權,創下台灣金融史上首樁「民營轉公股」之例。由公股指派第一銀行法人代表張兆順出任董事長,財政部雖然完全掌控了國票金控,豈料引發後續如公公併時程、副董人事安排等一系列與民股妥協的公司治理爭議,更讓市場議論「民股信任公股取得經營權的公民併,現在看來卻是涉嫌假公司治理之名,行欺騙之嫌?」金融圈熱議,國票金大股東「尊公股」,願意向公股國家隊讓步以換取金融市場規模化,現在看起來公股在取得經營權後,卻涉嫌私下給予耐斯陳家逾越比例原則的政治分贓與肥缺,不僅未將國票金控經營邁向「公民併」之路,卻是呈現「權力博弈」角力之氛圍,泛公股明顯倒向私人企業一方,才是有違正常商業公司治理之高度與原則,與行政院、財政部長莊翠雲所稱的公司治理,似乎是平行兩條違和之路。
被打20年才想離婚!一查結婚證竟是假的 人妻離婚揭驚人內幕
大陸浙江杭州一名李姓女子與張姓丈夫共同生活超過20年,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但看似完整的家庭背後,卻藏著長年家暴與一樁離譜的婚姻真相。李女多年來為了孩子一再忍受丈夫施暴,直到今年決定離婚時,才意外發現使用20多年的結婚證竟是假證。事件曝光後,丈夫不僅坦承曾動手,還當場認錯、下跪求原諒,而李女最後則決定暫時觀察對方表現,再決定是否結束這段婚姻。據大陸《錢塘老娘舅》及《潮新聞》報導,李女表示,自己與丈夫共同生活20多年,期間育有一子一女,但婚後幾乎一直生活在暴力陰影下。丈夫經常因小事動怒施暴,最近一次僅因她外出跳舞,丈夫便因吃醋、不高興而再次動手,讓她徹底心寒。李女說,自己多年來一直選擇隱忍,全都是為了孩子,希望一家人能維持完整,如今子女都已成家,她才終於鼓起勇氣提出離婚。然而,今年初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時,工作人員查驗資料後竟發現,她與丈夫持有的結婚證並非合法登記文件,而是一張假證。這項結果讓李女十分震驚。她表示,當年兩人結婚時,所有手續都是公公代為處理,自己從未懷疑過證件真偽,直到20多年後準備離婚,才知道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存在重大問題。除了家暴之外,李女也控訴婚後長期遭受婆家冷眼對待。她說,自己當年只收了66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萬元)彩禮便嫁入夫家,但婆家始終沒有給過好臉色。生女兒時,她一度出現危急狀況,婆婆卻為了節省醫療費,不願送她前往醫院,讓她至今仍無法忘懷。李女表示,丈夫除了經常辱罵外,也多次動手毆打自己,她一路忍耐到兒女成年、成家,就是希望不要影響孩子成長,如今已不願再繼續過這樣的生活。面對妻子的指控,張男承認自己曾多次施暴,並坦言動手原因是「心裡吃醋、不高興」,情緒失控才會出手。他表示,現在已經知道自己犯下錯誤,對過往行為深感後悔,希望妻子能再給一次機會。在調解過程中,張男除了當面向妻子道歉外,還表示願意當著調解人的面下跪,希望挽回這段婚姻。經過雙方協商後,李女最終沒有立即辦理離婚,而是決定暫時觀察丈夫是否真正改變,給對方最後一次機會。這起家暴案件不僅揭露一段長達20多年的婚姻傷痕,更因離婚時才發現結婚證是假證而引發社會關注,也再次掀起外界對家庭暴力防治,以及婚姻登記制度管理漏洞的討論。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