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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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被搜索1/桃花醜聞才落幕!新竹公辯又鬧侵占 正義象徵淪笑柄
新竹地方法院兩年前遭媒體披露資深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和同事傳出緋聞,震撼司法界,新竹地院隨即發布新聞稿澄清,指雙方交往時無婚姻關係,桃色風波看似平息,不過本刊接獲爆料指出,林建和其實桃花不斷,近來甚至因為與女性密友假公濟私案情曝光,驚動新竹地檢署,連累新竹地院慘遭檢察官登堂入室,9月間大陣仗前往新竹地院搜索職務宿舍,扣押公發配置給林建和的床具組,讓新竹地院顏面無光、相當難堪!法院「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但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圖/catchplay提供)林建和的「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這是編制於法院底下的公務人員,設立目的是為了讓國民在接受公平審判時,都能夠保障的基本人權。在刑事訴訟中,倘若被告因為沒有能力聘用律師做為辯護人,那麼國家就必須提供辯護服務,為須要的被告安排公設辯護人以保障其辯護的權利。「八尺門的辯護人」劇中李銘順飾演的公設辯護人佟寶駒專業正直的形象深植人心,讓外界視公設辯護人為「正義的象徵」,沒想到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導致「地檢搜索地院」的鬧劇,也因他而在新竹院檢上演。知情人士向CTWANT爆料,本案的林男於1998年10月13日擔任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一職,並向新竹地院借用位於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的職務宿舍。沒想到,當時林男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林建和疑似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圖/AI生成)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全套雙人床組的單價僅有1萬5000元,按理對領有等同法官高薪的林男來說,理應不至於構成難以負擔的經濟壓力,未料他卻知法犯法,將這一床本該屬於國家的被褥寢具,搖身一變,化身為他與女性密友之間「愛的證明」。知情人士表示,林男事後為了躲避追查,在2014年新竹地院檢查宿舍家具設備時,故意將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的床組數量項目留白,謊稱並未借用雙人床組,最後導致新竹地院的院總務科財產管理人員被誤導,於是未將該床登載於職務宿舍家具財產卡中,林男因此逃過追查侵占該床組10年之久,最後因為被民眾告發,整起事件才東窗事發。目前林男也已經因涉犯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而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歌手邱軍酒駕釀死「控媒體公審」 聲請不採國民法官審判遭駁
歌手邱軍2024年12月底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計程車司機,導致李姓司機傷重不治身亡,2025年5月檢方偵結以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等罪起訴。而邱軍與辯護人以「遭媒體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感情」等理由,聲請裁定不採國民參與審判。然而,法官認定,並無足以證明審判會因此不公的具體事實,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書指出,邱軍方面主張,本案自偵查階段起便因其藝人身分而引起大眾關注,多家媒體以聳動標題對他犯罪情節及案發後行為為誇大、帶有情緒性字眼,甚至出現與事實不符之報導;另就他於案發後仍然持續工作,評價其行為「冷血」、「當沒事」等語,引導公眾見聞此報導時應以此類性格評價人格,並於報導中加入案發時之路口監視器畫面影像,使公眾完整見聞事故發生全部過程,造成媒體公審,激化公眾仇恨。邱軍方面指出,新聞媒體使用標題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對他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之法感情,侵害他受公平審判權利,並據此主張已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辯護人並指出,邱軍已在偵查期間、強制處分庭、協商程序中多次認罪,且不爭執被訴全部犯罪事實,僅就「量刑」爭執,整體爭點單一且單純,並無依賴國民生活經驗、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彰顯國民主權理念之必要性,認為無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必要。法官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為,本案確實受到媒體高度關注,新聞媒體近年來以聳動標題吸引閱讀、提高網路點閱率,但此均屬新聞自由範疇,而但酒駕致死在各國亦會以新聞報導,讓大眾知悉案例情節,並無刻意針對邱軍不當干擾,亦無證據顯示未來選任的國民法官會因此難以保持中立。法官也特別提及,職業法官同為國民,亦會閱讀及接收新聞報導、網路資訊;若以「有看過報導」就視為偏頗,那麼職業法官也難以排除。因此不能以資訊接觸本身就推論為「審判難期公正」,甚至恐意味著所有被媒體報導過的刑案皆不得行國民參與審判。法院並指出,媒體主管機關應於其職掌範圍內運用行政指導、宣導措施或其他適當方式,透過媒體自律,緩和案件審理前過於深入或立場較為強烈報導可能影響國民法官以公正、客觀、中立立場作成判斷之疑慮,而司法院及法務部亦應共同落實偵查不公開、平衡報導等規範,使國民在審判時得以排除情緒性影響。法院認為並未達到「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的程度,認本案無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情形,辯護人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鎮壓7月革命釀1400死!孟加拉前總理流亡印度 缺席受審遭判死刑
曾主導孟加拉長達15年的強勢領袖、前總理哈西娜(Sheikh Hasina),如今在該國的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es Tribunal,ICT)遭裁定犯下危害人類罪,並被宣判死刑。她被控在2024年的學生主導抗議中,默許安全部隊動用致命武力,導致1,400人死亡。據《BBC》報導,2024年孟加拉公職配額改革運動(2024 Bangladesh quota reform movement,又稱7月革命)本因不滿政府公職配額制度而起,但很快從學生運動擴散成全面的反政府革命。面對數十萬人的怒火,哈西娜的政權陷入崩解,最終她在同年7月被迫逃往印度。自流亡後,她再未回到國內,此次審判也以缺席方式進行。ICT歷時數月的調查與審理,最終裁定哈西娜3項罪名成立,包括:煽動、下令殺戮及在動亂期間未能阻止大規模的暴力行動。主審法官莫桑德(Golam Mortuza Mozumder)宣讀判決時表示:「我們決定只給予一項刑罰,那就是死刑。」對於受害者家庭而言,此判決意味著一段冗長等待的終結。部分家屬曾向媒體表示,他們期盼能看到「示範性懲罰」,希望死刑得以執行。然而,這個願望很可能落空。雖然孟加拉已正式向印度提出引渡要求,但新德里毫無配合意願。哈西娜在流亡地透過聲明強烈反駁所有指控,稱審判「帶有政治動機」,並指責臨時政府企圖摧毀她的政黨「孟加拉國人民聯盟」(Awami League)。該黨已於今年5月被臨時政府禁止運作。她警告,若人民聯盟被禁止參選2026年的國會大選,將有數百萬民眾杯葛投票。上週,哈西娜的律師團隊表示已緊急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質疑ICT的審理是否符合公平審判與正當程序。她稱自己曾「多次挑戰」臨時政府,要求將案件提交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審理。然而,針對哈西娜的指控並非空穴來風。今年稍早,《BBC Eye》便驗證1段外流錄音,內容顯示她可能在2024年動亂高峰時親自批准使用「致命武器」。這段錄音也成為法庭的重要證據之一。儘管此判決為部分受害者家庭帶來某種程度的平反,但對緩解國內政治分裂效果有限。人權活動家胡克(Shireen Huq)指出,人民對哈西娜及人民聯盟的不滿並未消退,「他們從未為那些被殺害的人道歉,或展現任何悔意。」對於許多終身殘疾的受害者來說,這場審判並非代表哈西娜的罪行已一筆勾消。外界也憂心,這項判決反而可能讓人民聯盟更難重新融入正常政治。在觀察者伯格曼(David Bergman)看來,除非該黨願意與哈西娜及舊黨羽保持距離,甚至公開道歉,否則政治分裂將持續惡化。如今,雖然孟加拉已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Muhammad Yunus)領導的臨時政府掌政,且2026年選舉即將到來,但哈西娜的死刑判決、人民聯盟的存續問題,以及「7月革命」帶來的深層傷痕,都讓這個國家在未來數年內仍將面臨動盪與不確定。
刺殺柯克嫌疑人要求「穿便服出庭」 律師:穿囚服影響公平審判
涉嫌刺殺保守派活動人士查理柯克的嫌疑人泰勒羅賓遜近日向猶他州第四地區法院提出動議,請求在法庭出庭時更換便服,脫下鐐銬和囚服。他的律師指出,這是為了避免潛在陪審員因外觀印象而對其產生偏見。根據外媒的報導,羅賓遜的律師指出,照片中嫌疑人穿著囚服並佩戴束縛帶,可能使陪審員認為他有罪並「應受死刑」,從而影響公平審判。律師在文件中寫道:「面對全球媒體的關注,允許羅賓遜先生穿便裝出庭,只是帶來輕微不便;相比之下,這有助於確保他在公正的陪審團面前接受審判。」律師提交的動議還提到,鑑於媒體對此案的廣泛報道,羅賓遜穿囚服、戴鐐銬以及自殺防護背心的畫面反覆出現,極有可能影響候選陪審員的判斷。文件引用了愛達荷州四重謀殺犯布萊恩科伯格的案件作為先例。在科伯格的審前聽證會上,他曾被允許穿西裝出庭且不戴手銬。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羅賓遜被控於9月10日在猶他谷大學演講活動中槍殺查理柯克。此次案件涉及加重謀殺及其他罪名,根據猶他州法律,羅賓遜可能面臨死刑。川普總統曾公開表示支持對此案判處死刑。猶他州是美國少數仍使用槍決作為死刑執行方式的州份之一。目前羅賓遜尚未對指控提出抗辯,他將於10月30日再次出庭。
高中生因韓劇遭公開處刑係金耶!UN揭北韓加強文化管制 散播韓劇與音樂最高可判死刑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近日發布最新報告指出,北韓持續加強對個人自由的打壓,其中散播外國影視內容,尤其是南韓戲劇與音樂,可能導致最嚴厲的懲罰「死刑」。報告指出,這些措施使北韓成為全球最具壓制性的國家之一。韓流文化在北韓深受年輕人喜愛,但散播相關影像內容,最重可判處死刑。根據《路透社》報導,這份由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在12日公布的最新報告指出,自2015年以來,北韓透過法律與政策強化監控,並在新冠疫情期間進一步擴大技術監視,使處罰更為嚴厲。政治與刑事案件的處決數量均有上升,不特定人數的民眾已因傳播外國電視劇遭到處決。韓流文化在北韓深受年輕人喜愛,但散播相關影像內容,最重可判處死刑。這份長達14頁的報告是繼2014年聯合國首次確認北韓涉及危害人類罪行後,再度針對2014年以來的發展進行全面審視。報告內容基於超過300名逃離北韓的證人與受害者訪談。聯合國北韓人權辦公室主任詹姆士・希南(James Heenan)在日內瓦簡報中表示,隨著疫情後期監控技術廣泛使用,處罰日益嚴厲,政治與刑事案件的處決數量都有所增加。他指出,不特定人數的民眾已因傳播外國電視劇(包含廣受歡迎的南韓戲劇)而遭處決。部分社會底層青少年被迫加入「突擊隊」勞動,在煤礦與建築工地承擔高風險工作。為了阻止年輕人追逐韓流文化,北韓於2020年制定《反動思想文化排擊法》,明訂凡涉及南韓影視、音樂等內容的流通與傳播者,最重可判處死刑。根據公開資訊,2022年已有3名高中生因偷看並散播韓劇而遭到公開處刑。另外,希南還表示,就連北韓兒童同樣難以倖免,部分社會底層出身的青少年被迫加入所謂「突擊隊」勞動,從事煤礦或建築等高危險工作,因家庭無力以賄賂逃避強制勞役。他指出:「這些孩子往往最無助,卻承受最危險的任務。」不過,報告也提及有限的改善,例如拘留設施內暴力事件減少,以及部分新法條似乎加強了公平審判的保障。對於上述指控,北韓駐日內瓦代表團與駐倫敦大使館並未回應媒體詢問,僅回應拒絕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授權的調查結果。
嘆京華城案先射箭再畫靶胡鬧一整年 林國春:今日柯文哲明天任何人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8)日表示,一年多來針對京華城案,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抄家、凍結帳戶、打破偵查不公開規則等,結合媒體瘋狂「先射箭再畫靶」帶風向,結果查了一年多,關於該案的違法金流還是無著,司法淪為政治鬥爭工具,簡直胡鬧。被控在北市京華城大樓改建容積計算案中涉犯圖利等問題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其律師團今日上午前往台北看守所辦理律見後,柯文哲同意由太太陳佩琪辦理交保,旋即轉送台北地方法院,於下午2點17分戴好電子腳鐐步出法庭,發表簡單談話後便搭車離去,沿途向熱情支持者揮手致意,緊接著驅車直奔新竹老家,晚間5時許抵達,希望探望媽媽何瑞英、妹妹柯美蘭等家人。具有警政專業的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所遇實在太誇張。(圖/報系資料照)警政出身的林國春對此案頗多感嘆,他直指,儘管柯文哲和自己不同政黨,但明眼人可見,這一年多來偵查者大玩聲請羈押禁見、四處搜索、凍結一大票人帳戶,還違反偵查不公開把大大小小角落都翻遍了,也勾結特定媒體瘋狂抹黑,司法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真是要不得。林國春怒批,這種「先射箭再畫靶」近乎「押人取供」的偵查手段絕非合理,執法者根本不甩《刑事訴訟法》有關辦案的無罪推定與比例原則,今天是柯文哲遇到這些麻煩,明天「可能就是你我」。不少支持者向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表達力挺之意。(圖/劉耿豪攝)林國春呼籲,司法改革是一條漫長的路,人們需要的是公平審判,而不是讓執法者成為政治打手,畢竟台灣人民需要的不是恐懼與壓迫,而是真正能保障所有人的司法改革,也衷心期待有一天陽光能照進法庭,讓所有不公與荒謬揭露在世人眼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北院裁定柯文哲7千萬交保 民進黨:尊重司法調查毋枉毋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近一年,台北地院今(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對此,民進黨表示,對於各項司法案件一貫的態度就是,尊重司法調查,毋枉毋縱,也呼籲當事人誠實面對司法。台北地院昨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延押庭,2人在庭上極力懇求合議庭裁定具保停押,今日合議庭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應曉薇3000萬交保,2人皆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接觸並科技監控。據了解,目前民眾黨與陳佩琪正在緊急籌錢中。而針對合議庭的裁定結果,民眾黨稍早也回應,謝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前主席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待收到正式裁定且完備相關程序後,民眾黨將和柯前主席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
柯文哲7000萬交保 民眾黨:感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爭議案羈押至今即將滿1年,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須接受科技監控。對此,民眾黨表示感謝承審法官的裁定,認為此舉將還給柯文哲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圖利、收賄等罪,2025年1月2日起移審北院後即遭羈押禁見至今。原表定10月1日到期,如今北院合議庭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須接受科技監控。針對北院裁定結果,台北地檢署稍早表示,將在收到完整裁定書並確認理由後,再研議是否提出抗告。對此,民眾黨回應指出,謝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文哲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待收到正式裁定且完備相關程序後,民眾黨將和柯文哲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
合議庭裁柯文哲7000萬交保! 陳佩琪、民眾黨火速籌錢救阿北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於昨(9月4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延押庭,2人在庭上極力懇求合議庭裁定具保停押,今合議庭(9月5日)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進行接觸,並科技監控,目前民眾黨與陳佩琪正在緊急籌錢。據了解,陳佩琪目前正在盤點手中能夠籌到的現金,民眾黨也緊急召開會議,討論針對柯文哲的7000萬保金該如何籌措,律師團則會向法院確認,院方待保金籌足以後,才會自看守所提解柯文哲。上次柯文哲交保的7000萬保金,其中3000萬為陳佩琪所有,3000萬為黃國昌所有,其餘則是由支持者籌措。針對合議庭的裁定結果,民眾黨也回應,表示謝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前主席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待收到正式裁定且完備相關程序後,台灣民眾黨將和柯前主席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
檢協會反對民眾黨廢羈押勾串條款 憂心影響被害人權益、國安與治安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發表聲明,反對民眾黨提案刪除現行刑事訴訟法「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憂心將嚴重影響被害人權益、社會治安與國家安全。檢協會認為,許多先進國家皆有羈押勾串條款,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如果刪除勾串條款,等同放任被告以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特別會嚴重影響詐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檢協會四點聲明指出:一、「勾串之虞」作為羈押事由,為德、美、法、澳等世界絕大多數先進國家及國際刑事法院(ICC)立法例所採,並透過「法官保留」立法模式,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二、 現行刑訴法條文內容中,「勾串」係針對「共犯或證人」,「湮滅」係針對「物證」,二者本為不同的妨害司法行為態樣,外國立法例就此亦分別規定;倘刪除「勾串之虞」此羈押事由,等同放任被告得以威脅、利誘等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嚴重妨害發現真實及公平審判。三、 113 年全國地檢署總偵查收案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共11,330人,法院裁准羈押8,924人(78.8%),其中以「勾串、滅證之虞」准許羈押者,共 6,319 人(佔總聲押人次 70.8%);112年以此理由准押 4,747 人(佔總聲押人次 67.6%),111 年以此理由准押3,479人(佔總聲押人次64.7%),足認本款在現行法院羈押審查實務,為最常使用事由,且有逐年上升之勢,特別在電信詐欺部分,近 3 年聲請羈押獲准率平均更高達 88.3%,如冒然刪除,勢必影響詐欺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四、 近期司法實務,被告因「勾串之虞」遭法院准予羈押之重大案件,如: (一)台積電工程師洩密案;(二)重大兒虐如「愷愷案」;(三)跨國詐欺如台版柬埔寨案;(四)現役軍官謀駕軍機叛逃案等等重大案件。倘修法刪除此羈押事由,將導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詐欺集團首腦與上游成員逍遙法外,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被害人、證人之權益。
網飛《上層男孩》劇集男星捲入性侵案遭起訴 他喊: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
曾獲得英國電影學院獎的27歲英國演員麥可‧沃德(Micheal Ward)因出演Netflix熱門犯罪影集《上層男孩》(Top Boy)而聲名大噪,近年更憑藉交出多部影視作品受到關注。然而,他近日遭外媒曝光捲入性侵案件,倫敦警察廳也證實,他被英國檢方以2項強姦罪和3項性侵犯罪正式起訴。消息傳出,震驚演藝圈。根據資料,沃德出生於牙買加,在英國長大,因在2019年出演電影《藍色故事》(Blue Story)一舉成名,並在次年榮獲英國電影學院頒發的最佳新演員獎。他在2019年至2022年間於Netflix熱播劇集《上層男孩》中飾演「傑米」一角打開知名度。此外,他在2021年因出演BBC影集《小斧頭》(Small Axe)也獲得英國電視學院獎最佳男配角提名。2022年,他參演了備受讚譽的電影《光影帝國》(Empire of Light),並即將出演定於8月22日在英國上映的美國黑色西部喜劇片《愛丁頓》(Eddington)。然而據《BBC》報導,倫敦警察廳近日宣布,沃德被指控犯下2項強姦罪和3項性侵犯罪。倫敦警方還透露,沃德上述的犯罪行為發生在2023年1月,有一位女性受害。倫敦警察廳的探長史考特‧韋爾(Scott Ware)表示,專案小組將繼續為報案女性提供支持,並指出這類調查對受害者的影響深遠。他強調警方將以專業態度處理此案,確保受害者的權益得到保護。英國皇家檢察署(CPS)倫敦南區副首席檢察官凱瑟琳‧巴卡斯(Catherine Baccas)則表示,「在經過仔細審查警方提供的證據後,皇家檢察署已授權倫敦警方對沃德提起指控,罪名包括2項強姦罪、2項侵入性性侵罪及1項性侵罪。」但巴斯卡也提醒公眾,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沃德有權獲得公平審判。任何可能影響審判公正性的報導、評論或線上資訊分享都應避免,以免干擾司法程序。面對指控,沃德在聲明中表示:「我完全否認對我的指控。」並強調在倫敦警方的調查過程中,自己一直全力配合警方。而他也相信這將使他的罪名得以洗清。據了解,沃德將於8月28日在倫敦泰晤士地方法院(Thames Magistrates' Court)出庭展開審理程序。
柯文哲遭控帶不明現金回家 許富舜、鄭淑心挨告結果出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夫婦遭前幕僚許富舜與募款委員會前執行長鄭淑心指控,曾將政治獻金私自帶回家未妥善處理,柯妻陳佩琪不滿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主觀上並無誹謗故意,言論屬個人觀察或評論,今(3)日處分不起訴。許富舜與鄭淑心分別是柯文哲2014年台北市長選戰期間的重要輔選成員。許曾公開表示,自己「親眼見到政治獻金被柯帶回家」;鄭則在今年1月5日受訪指出,當年初選期間,她所募得的政治獻金都直接交給柯妻陳佩琪,並曾接獲民眾反映未收到捐款收據。對此,陳佩琪隔日在臉書發文駁斥,強調自己從未經手政治獻金,並質疑外界對柯文哲「用盡力氣找不利證據」,痛批「沒有給他公平審判的空間」,並強調將捍衛名譽。之後更委任律師對許、鄭2人發出存證信函,並提告刑事加重誹謗與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檢署調查指出,許富舜的說法源自自身參與經驗,無證據顯示其主觀意圖為造謠或抹黑,且非虛構言論。鄭淑心則是在個人參與歷程中所見所聞基礎上發表評論,內容未逾越社會可容忍之批評範圍,亦無誹謗的真實惡意,因此兩人皆獲不起訴處分。
周榆修啜泣談彭妻過世 館長突斗內「這輩子會與民進黨拼命」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今天指出,民眾黨同仁聽到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太太不幸過世,都相當震驚、不捨,民眾黨已經就近請高雄同事,第一時間啟動陪伴家屬與後續相關因應事宜。周榆修表示,此事令人鼻酸,他也語帶哽咽的說「實在是不知道怎麼講,大概就像台語講的『好人無好尾(結局)』罷」。台北地院偵辦京華城案,今天開程序審理庭,勘驗偵訊音檔內容,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出庭說明,卻在開庭前接到妻子墜樓身亡噩耗,在庭外情緒崩潰,高喊「我不想活了」、「我是被冤枉的,國家怎麼變成這樣?」,藍白陣營也紛紛對此事表達遺憾,「隔空」向彭振聲致上慰問之意。值得注意的是,周榆修網路訪談開始後,館長突然留言斗內致意,並強調「這輩子會跟民進黨拼命」,不少小草則馬上跟進留言,「支持」「風雨同路」,還有網友留言「民眾黨宣布三點前到北檢前集合」。雖然不知道動員令是否由民眾黨所發,但立即有網友呼應「準備出門」,還有網友斗內「力挺法院直播、讓陽光照進去」,也讓柯案後續發展再度引發外界關注。周榆修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說明他曾是彭副市長下屬,與彭振聲、彭妻都曾有接觸,他說,其實京華城案的過程很清楚明白,但卻被一而再、再而三的用這樣的方式處理,如今,一條生命就這樣逝去,當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打電話給他、告知此事時,周榆修說 「她講自己的手都在發抖」,畢竟大家都曾與彭振聲共事,「彭副」也曾提供柯市府同仁很大協助。周榆修並感嘆「台灣的司法走到這樣,真的沒有什麼意思了」,司法不應該這樣處理一件清楚明白的事,「我真的覺得...唉,以後誰願意出來做事....我真的不知道啊...唉」,周榆修邊哽咽,邊感嘆的說。他接著說,彭振聲原本從高雄市府基層做起,是透過海選進入柯文哲市府,希望將所學貢獻北市,如今卻淪落至此,黨團一定會提供家屬必要協助,只是他很感嘆,政黨吵來吵去很難避免,但國家(司法)被搞成這樣,真的不好,對彭振聲或是他的家屬,真的不好,你(司法)為何不能公平審判?明明六月份才開一天庭,然後就拖到今天才再度開庭,「我們永遠搞不清楚,為何非要押他們不可,根本就沒有的事,非要這樣搞,大家想想看有多少相似事件的當事人現在在外面晃?我們沒有什麼特別要求,最基本的公平就好,真的很難理解,這究竟想幹嘛」,言畢,周榆修又忍不住拿下眼鏡拭淚。周榆修說,法院一個月就開庭一天,不知道後續要怎樣,然後就非得等到出人命不可,然後就真的出事了,這真的太不好了。他說,自己曾記得,以前黨外時代,民進黨的創黨「老先覺」黃信介曾說過,選舉是一件開心的事情,但現在回頭看,怎麼會是在當年那樣痛苦的年代,民進黨前輩還會宣揚希望鼓勵大家,現在民進黨卻在這樣有希望的民主年代製造痛苦?完全反過來,完全顛倒。
法官協會批在野修法粗糙 籲司法院補配套防法庭直播傷害被害人
立法院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法庭直播規定。對此,法官協會對法庭直播修法表達強烈疑慮,憂心保護機制不足,恐導致被害人與參與者遭遇二次傷害,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為了推動公開透明的司法審判程序,民眾黨團提出《法庭組織法》修正案,並透過在野多數席次優勢下,三讀通過。提案內容明定法庭直播規定,法律審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但審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得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過去,無論是在朝野協商或是召開公聽會之時,學界以及政界紛紛提出不同意見,指出該修法恐將影響公正審判,而相關直播片段可能在惡意操作之下,對於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並進一步撕裂社會。面對修法結果,司法院也表示遺憾,貿然施行法庭公播對公平審判及訴訟參與人權益可能的危害,建請立法院務必重視大多數專家、學者、兒少婦女與司法改革團體提出反對立法或保留的聲音。對此,法官協會發表聲明亦指出,對照協會先前兩度針對事實審法庭直播所發出的聲明,協會尤為擔憂合法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若未受到適當限制,未來所有參與法庭活動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因其將不再受《法院組織法》中關於不得散布或作為非正當目的利用的限制。協會對此次粗糙的立法過程與品質深表遺憾,並呼籲司法院應妥善訂定相關辦法,補足缺漏,避免法庭直播反而製造更多的受害者。
柯文哲等人確定延押! 高院認同「基本人性」會逃亡、駁回上訴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藉以護航京華城額外取得逾百億元容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北院審理後認全案尚有諸多重要證人尚未完成交互詰問,5月26日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及應曉薇4名被告2個月。4人不滿,提起抗告,今(12)日被高等法院駁回,確定延押。北院指出,柯等均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重罪,考量「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之可能性,至今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再者,尚有諸多證人未傳喚到庭,北院還需時間進行審理。高院認為,被告4人於原審中,均得依自主意思充分主張、答辯、聲請調查證據及陳述意見,且原審已盡力維護被告4人訴訟權益,並無因受強制處分而侵害其等受公平審判權利之情形,且原裁定認羈押原因皆存,同意原審「考量基本人性」、「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羈押等理由,上訴駁回,維持羈押禁見、禁止接見和通信。
民眾黨強推法庭直播、藍營有意見 這大咖反對冒進以免侵害隱私
民眾黨強推法庭直播,引起司法界反彈,馬英九政府時期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擔任理事長的中華人權協會,也發布新聞稿,反對冒進推動法庭直播,並強調法庭直播應審慎評估,不宜冒進,尤應重視隱私權保障。中華人權協會指出,法庭直播制度引起各界爭論,本會基於兼顧人權與隱私等角度,提供幾點意見供各界參考:1、法庭活動一經直播,可能會造成當事人及司法人員等個資與隱私遭無限期揭露、散播,難以確保不會對訴訟參與者的隱私權造成侵害,甚至淪為公審與網路霸凌對象,此與憲法保障人性尊嚴目的,容易產生衝突,應審慎評估其所可能衍生的負面效應。2、法庭直播可能導致證人噤聲、被害人退縮,影響證據呈現與事實發現,進而衝擊公平審判原則,我國民情與歐美有諸多差異,縱使在美國各州,亦對法庭直播乙事,仍有諸多爭議,我國民情是否合適為之,容有討論空間。3、如果目的是職業法官認事用法應符合一般論理法則,並應考量國民法感情,以避免恐龍法官之譏,則問題為現在已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是否可考慮擴大適用範圍?亦非法庭直播與否所能處理。
司改民團憂草率修法侵害公平審判 籲暫緩推動法庭直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9日)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有助司法透明,但修法應審慎、兼顧當事人權益,呼籲立法院暫緩草率立法、充分討論再行推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議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該修法引發社會不同意見討論,部分贊同者認為司法權作為國家權力一環,本來就應該接受公眾監督。但是反對該項修法者雖贊成司法本該受到監督,但是若未來法庭審判程序透過直播播送,恐將侵害當事人隱私甚至影響審判公正性。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民眾黨主導修正《法院組織法》雖以實踐2017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精神為由,倡議在不影響當事人權益下推動事實審案件法庭公開播送,但修法過程草率,立法品質堪慮,實不應強渡關山。民間司改會認為,此類制度應在穩健磋商下推進,才能真正強化司法公開透明。該會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可促進司法透明,但其法制化必須建立在保障當事人公平審判的基礎上,並審慎評估不同訴訟類型可能受到的影響。尤其是針對事實審的個案播送,涉及範圍廣泛且影響深遠,應先進行充分討論,不宜倉促立法。民間司改基金會強調,國外經驗各異,實施成效亦尚待觀察,台灣若貿然推動恐將衍生副作用。他們呼籲立法院應暫緩審議相關修法,廣納各界意見,讓司法改革真正立基於民主與程序正義之上。
法庭直播恐成社會公審 法醫、法學界憂社會恐慌與法庭戲劇化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引發各界反彈。繼劍青檢改表達反對意見之後,台灣法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7日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強烈反對立場,直指直播制度不僅無助釐清事實,反而可能干擾法醫鑑定人的專業表達,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台灣刑事法學會也不樂見修法,認為這會造成「法庭戲劇化」,侵害無罪推定等原則,影響極大。5月中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法院組織法》新增第90條,明定「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直播,且直播可由「被告聲請」或「法院職權裁定」,當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旁聽時,法院可運用科技設備,將聲音、影像傳送至延伸法庭或進行網路直播。黃國昌表示,此舉是為了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民調顯示出75%的民眾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法醫團體指出,法庭直播帶來的媒體關注與社會輿論壓力,恐讓鑑定人於庭上陳述意見時趨於保守,甚至迴避敏感議題,進而影響法院釐清事實的效率與準確性。且法醫案件內容多涉及暴力、性侵、兒虐、藥物中毒等高度敏感議題,若以影音方式公開播送,不僅可能造成被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恐引發社會恐懼、犯罪模仿與「犯罪進化」效應,破壞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此外,法醫學會與法醫師公會也關切鑑定人自身安全,擔憂若其證詞被視為定罪關鍵,經由直播曝光後恐遭有心人士報復、威脅,進一步危及人身安全。台灣刑事法學會則指出,刑事訴訟的根本在於落實「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原則。若將重大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進行公開直播,易使社會大眾在證據尚未完整呈現前就形成既定印象,導致被告面臨「輿論審判」風險,即使最終獲判無罪,仍可能背負「有罪標籤」。再者,刑事審判常牽涉被害經過、家庭暴力、精神鑑定及病歷等高度隱私資訊,一旦直播,證人、被害人及鑑定人恐因壓力拒絕出庭或不願詳述真相,將妨礙訴訟的真實發現與正當程序的進行,同時侵害訴訟參與者的隱私與人格權。且法庭公開播送將使審理過程逐漸「戲劇化」,不僅增加訴訟雙方的壓力與成本,更可能加劇檢辯專業資源不均的現況,對於面對國家追訴的被告及弱勢群體尤為不利,無助於實現實質平等的司法。刑事法學會認為,我國目前已有諸多制度促進司法透明,包括法庭公開旁聽、判決書公開及國民法官參與等措施。是否進一步實施法庭直播,應建立於充分的實證研究與社會共識之上,並非提升透明度的唯一選項。
民眾黨擬推法院直播 北律師公會憂侵害隱私妨礙公平審判
民眾黨黨日前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對此,台北律師公會7日指出,法院審理程序公開播送恐侵害當事人隱私與審判公正,呼籲立院停止將直播常態化入法,應審慎評估、完善配套。台北律師公會指出,立法院提出開放法院程序公開播送的修法草案,儘管以提高司法透明為由,實則可能侵害被告、證人及被害人的隱私權與人格權,對司法程序造成干擾。公會強調,「公開審理」與「公開播送」有本質差異,前者是透過現場旁聽達成程序透明,後者則將審判過程即時傳播至不特定多數,恐引發過度曝光與輿論審判,不應混為一談。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庭審中常涉及當事人與證人隱私揭露,若允許公開播送,將對當事人心理造成壓力,甚至影響證人陳述與案件真實發現,妨礙公平審判。此外,媒體報導可能斷章取義,加上社群傳播與輿論偏見,恐致審判尚未結束前就形成公眾定見,進一步削弱司法獨立與無罪推定原則。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國際間如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大多禁止或嚴格限制庭審公開播送,台灣尚欠缺相關配套與資訊治理機制,貿然修法恐生嚴重後果。公會呼籲立法院審慎以對,停止將直播常態化入法,應以實證導向、逐步試行為原則,並完善相關制度設計,以真正實現公開審理與司法公正的平衡。
「剴剴案」辯護律師頻遭網暴 台北律師公會回應了
近來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姓姊妹虐死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不過負責為劉姓姊妹辯護的6名法扶律師,頻頻遭外界不理性人士惡意攻擊,謾罵聲浪不斷。對此,台北律師公會昨(29日)發出聲明,強調根據憲法「任何人都有權利委請律師」,律師是為了保障人權,爭取當事人權益,並在個案中不會忽略任何應考量事實及因素,讓當事人獲得正確且適當的判決結果。北律呼籲,希望社會理性看待訴訟制度及律師職責,避免以言詞、文字對辯護律師及其家人進行攻擊、羞辱甚至威脅。北律表示,當事人有選任律師的權利,無論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都是如此。根據《憲法》第8條及第16條人身自由及訴訟權保障的範圍,現代法律制度會提供辯護律師,協助對法律程序陌生也欠缺資源及權力的被告,在面對擁有國家公權力與豐富國家資源的檢察機關時,確保被告能受到律師有效辯護,為被告蒐集有利證據、研擬有利被告的訴訟策略、以及在法庭上表示對被告有利主張等,期望在理性審理過程中,由檢辯雙方提出所有事實及量刑因素,使法官(含國民法官)在聽取檢辯雙方的陳述及主張後,作出最公正合理的判決。北律指出,任何人都有權利委請律師,而律師的職責在於恪守律師倫理並爭取當事人權益,在於使審判者在審理中不會忽略任何應考量事實及因素,讓當事人獲得正確及適得其所的判決結果。律師基於自治自律的獨立性精神,以保障人權、捍衛制度所展現的訴訟行為,因此律師不應受到謾罵、羞辱與威脅。北律強調,民主法治得來不易,健全訴訟制度與確保公平審判,是維繫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石。律師本於為被告利益提供實質有效的訴訟協助,是律師存在的價值與使命。北律呼籲,希望民眾理性瞭解訴訟制度及律師職責,避免以言詞、文字對辯護律師及其家人進行攻擊、羞辱甚至威脅,公會支持所有會員依法行使律師職務的權利,以實現律師保障人權、維護社會正義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