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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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區停業麻將館偷偷攬客! 警聯手市府衝現場直接「斷水斷電」
臺北市信義區1間麻將休閒會館,去年才因涉及賭博等違法情事遭信義分局查獲,並由都發局勒令停止違規使用並列管在案。未料業者竟在列管期間企圖「死灰復燃」,掛著合法休閒會館招牌暗中繼續招攬賭客。信義分局接獲檢舉後強力搜證,再次聲請搜索票查緝,為徹底拔除這處治安毒瘤,信義分局於今(17)日展現市府鐵腕決心,會同建管處、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直衝現場,強勢執行「斷水斷電」!台電人員將電錶當場拔走。(圖/警方提供)據了解,該店家表面上佯裝為合法提供麻將交流的休閒場所,私下卻大搞地下賭場,業者去年遭到檢警查處並報請都市發展局勒令停業後,依然視法律為無物,在列管期間違法重操舊業。信義分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長期的布線與跟監蒐證。專案小組掌握確切賭博事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發動第二次突擊查緝。為貫徹市府「掃蕩不法場所、絕不姑息二次違規」的公權力,信義分局於今(17)日迅即發動聯合稽查,會同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台灣電力公司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等單位,前往基隆路一段該違法據點突擊。在警方嚴密維安下,台電與水公司人員當場拔掉電錶、關閉水閥,強制執行斷水斷電措施,一舉斬斷其繼續營運的任何可能。
14天火速偵結!運將抗議司法已死衝撞北檢 起訴3罪、沒收計程車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因過失傷害、妨害名譽、誣告、偽證等多起官司不利,為抗議司法不公,9月3日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造成大門門框凹陷、玻璃門片破裂,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以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及毀損公物等3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案計程車。邵立達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療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後續告承辦員警湮滅證據、瀆職也沒告成,對檢方心懷不滿,9月2日下午開著車身貼有「司法不公」、「行政濫權」、「官逼民反」、「司法已死」等字樣的計程車,繞行司法院一帶勘查環境。9月3日清晨5點多,邵立達先在臉書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將計程車停在北檢對面,先搬開車道護欄,再開車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受傷。檢方認為,邵立達僅因不滿司法判決結果,未思理性處理,反而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後,又進一步以駕車衝撞上址機關激烈手段藉以宣洩情緒,其犯行已非個人單純權利救濟及訴求表達,而係由訴訟爭議進一步升高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之暴力攻擊。起訴指出,司法機關乃維護法治秩序之重要公權力,邵立達竟以高度危險的駕車衝撞方式加以危害,不僅藐視司法權威,更對現場人員及不特定公眾之生命、身體安全造成重大而立即的危險。邵立達的犯罪動機、犯案手段及危險程度非微,對司法秩序及社會安全之破壞甚鉅,為維護司法尊嚴、公共安全及法治秩序,並避免衍生後續模仿效應,實有從重量刑之必要,以昭炯戒。
民間版選舉公報上線 台灣前進:全台125位議員參選人有刑事紀錄
台灣前進今(1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2026議員參選人刑事案件紀錄大公開」網站。台灣前進逐一查核全台1,502位議員登記參選人的公開判決,發現125人有刑事紀錄,約每12人就有1人,其中無黨籍57人、國民黨42人、民進黨20人、民眾黨1人。另有10位曾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再度參選,31組政治人物本身有刑案、由家人接棒。現行公報並未刊登刑事紀錄,台灣前進呼籲朝野儘速修法納入。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公開前科、保障選民知情權是她一貫主張,2023年即提案修正選罷法,要求公報刊登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紀錄,但未獲通過。她說明,選罷法已將貪污、毒品、槍砲等重大犯罪定讞者排除在候選人名冊外,這份排行是篩選後剩下的。王婉諭說,國民黨42人中以助理費申報不實9人最多,其中8人為現任議員;貪污與酒駕並列6人,貪污那6位全是現任,全國8件酒駕有6件在國民黨;民進黨20人同樣以助理費4人最多,且全為現任。更生人有重新開始的權利,但從事公共事務就該受更高標準檢視,不該讓選民自己去找翻判決書。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議員參選人吳欣岱指出,9月4日一位內湖五分里的里民,拿里長參選人王健陛的名字去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翻出他 2021 年因乘機性交未遂被判1年10個月確定、入監服刑的判決,王雖已於9月7日宣布退選,但登記後依法不得撤回,仍會出現在選票上,多年來無人知情,是因為後改名王辰栩在地方活動,參選才改回本名。吳欣岱強調,里長掌握誰獨居、誰家中有幼兒、誰在申請補助,是第一線接觸弱勢與單身女性的工作;更生人可以重新生活,但那與取得分配資源的公權力是兩回事。她呼籲修法不能只有議員,里長一樣要納入。時代力量台北市大安文山議員參選人陳峙穎表示,台北市98位議員參選人中,10位身上有刑事案件,3位與貪污有關:陳重文台智光案一審判8年6個月、葉林傳被控圖利 314萬遭起訴、陳怡君被控詐領助理費與收賄,一審判7年10個月。他指出,圖利、收賄、詐領助理費,都是有了這個位子才做得到的事。陳峙穎並公布台北市4組家族接棒:應曉薇京華城案一審判15年6個月,女兒應佳好參選;陳政忠宏福案定讞發監,女兒陳怡潔上場;前立委林瑞圖判刑確定,兒子林揚庭參選;現任議員李傅中武因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女兒李傅鈺婷登記。他強調,接棒不違法,但繼承政治資本就不該逃避監督。台灣綠黨新北市新莊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指出兩項公報看不到的資訊,其一是當選無效,全國有10位議員參選人曾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其二是家族接棒,全國31組政治人物本身有刑案而由家人接棒,接棒者以無黨籍14人最多,國民黨13人、民進黨4人。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議員參選人李惠暄以韓國為例,依韓國公職選舉法,參選人登記時就要繳交犯罪紀錄證明,範圍及於罰金100萬韓元以上的所有判決,即使罰金已執行完畢、紀錄塗銷一樣要交,所以她主張應繳交比良民證更嚴謹的犯罪紀錄證明,由選委會直接刊登公報,隱匿或不實記載應有刑責。
文山木柵段公辦都更完工 蔣萬安宣布臺北進入大都更時代
臺北市長蔣萬安14日出席文山木柵段公辦都更案記者會,並前往該案4樓兩房型幸福住宅實地視察,聽取都更實施者說明空間配置。他在致詞時表示,市府了解多數期盼都更居民的需求,部分住戶年歲已高,卻常因一、兩戶不同意而看不到未來;他和市府團隊認為,依據相關規定以及既定程序完備,就應該要展現公權力。為改善居住品質與安全,他宣布臺北市進入大都更時代。蔣萬安指出,看到這件都更案的執行過程影片,他感觸很深。2023年他剛上任時,便與市府團隊討論代拆做法,明確表態臺北市要大力推動都市更新。他表示,都更過程中最耗時、最困難的是整合階段,往往整合到最後只剩一、兩戶不願參與或搬遷,導致案子卡住;不能讓案件因少數住戶無限期延宕,甚至讓少數人綁架多數住戶的權益。過去代拆案例雖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讓公部門動輒得咎,但只要程序合法完備,市府就會依法展現公權力,推進案件、維護多數住戶權益。蔣萬安說明,文山木柵段公辦都更案是他上任不到3個月後執行的第一件代拆案,時間為2023年3月22日,也是2019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後臺北市首件代拆案例,同時是目前臺北市完工公辦都更案中規模最大者,更是他任內所有代拆案中第一個完工個案,深具意義。蔣萬安表示,感謝實施者將捷公司與市府攜手完成此案;該案緊鄰興隆社宅,規劃開放空間與無遮簷人行步道,市府分回的282戶將作為幸福住宅,優先照顧育兒家庭及新婚夫妻,未來結合社宅20%育兒資源,總計將有近1萬戶可照顧臺北年輕育兒家庭。蔣萬安指出,當時市府團隊在執行代拆前,由都發局、都更處結合財政局、捷運局、社會局、衛生局、消防局、文山一分局及派出所等單位跨局處沙盤推演,模擬各種突發狀況與應變作為,確保過程順利,也讓實施者得以迅速推動後續工程並完工。蔣萬安強調,他上任後已執行代拆或完成協調共16案,其中3案執行代拆,展現市府推動都更的決心;臺北市政府過去3年平均每年都更報核案件數,是上任前8年平均的2.4倍,市府將持續加快審議程序,讓更多市民感受到都更決心。蔣萬安說,都市更新不只是居住環境的改變,更承載著家庭共同生活的記憶與對未來的期待,市府希望市民都能在熟悉社區中改善老舊居住環境、提升生活品質與安全,也能與老鄰居持續在原社區安居。最後,蔣萬安表示,市府會持續努力,也感謝實施者及各方夥伴的參與和共同努力,讓今天能夠看到具體成果。臺北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的腳步不會停下,更會加倍努力,也祝福所有都市更新案件在推動過程中一切順利。
掛羊頭賣狗肉!板橋養生館暗藏春色「罰不怕」 市府出擊強制斷水斷電
新北市板橋區某養生館長期從事非法色情交易,屢遭板橋警分局登門查獲送辦,並由市府城鄉發展局依法開罰,業者仍心存僥倖、無視公權力繼續營業。為徹底根除治安毒瘤,新北市政府公共安全稽查小組於10日展開強勢執法,會同台電與自來水公司前往該違規店家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展現對惡性違規營業絕不寬貸的鐵腕決心。警方指出,板橋區為新北市重要的交通轉運樞紐與繁榮商圈,該處養生館隱身鬧區掛羊頭賣狗肉,暗中媒合提供性交易服務,嚴重破壞地方善良風俗與居住安寧。板橋警分局日前掌握確切事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前往查緝,當場查獲業者媒介全套、半套性交易牟利,除將涉案人員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外,市府城鄉局也同步依違反《都市計畫法》祭出行政裁罰。但業者面對高額罰鍰竟不知悔改,仍持續以養生館名義暗中招攬尋芳客,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為防止違法行為死灰復燃,10日由城鄉發展局、警察局板橋分局等局處,聯同台電及台灣自來水公司人員展開跨部會聯合行動,直搗該養生館強制拔除電表與水表,正式執行斷水斷電處分。板橋警分局長彭正中表示,市府與警方對色情不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未來將持續運用第三方警政的力量清除治安死角。同時也嚴正呼籲房東,將房屋出租之前也要多加留意,並應履行管理責任,否則不僅衍生治安隱憂、影響鄰里,更可能造成自身觸法而蒙受損失。
2年遭狂開177張罰單!台南三寶欠6.4萬罰鍰不繳 下場慘了
台南1名34歲的王姓男子於民國112年至113年間累積177筆交通違規,包含超速、欠繳停車費及通行費、未打方向燈等,遭裁罰共6萬4100元,卻始終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去年12月受理後,查扣王男名下存款,歷經兩度執行後終於足額清償。台南分署表示,王男於112至113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因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超速、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等,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計177筆交通違規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6萬4,100元。台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於114年12月間收案後,發現王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扣得2萬1,709元,核發收取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嗣再查得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合算後,已足額扣押存款,核發執行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後清償。台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揭里長候選人性犯罪前科後接死亡威脅 吳欣岱:不會因恐嚇退縮
北市港湖議員參選人吳欣岱表示,日前公開五分里長候選人王健陞曾因乘機性交未遂罪遭判刑1年10個月定讞後,服務處接獲死亡威脅電話。她坦言對此感到害怕、緊張,但強調不會因此選擇沉默,將前往派出所報案並依法處理。吳欣岱指出,更生人當然擁有重新開始生活的權利,但重新生活、工作,與取得涉及資源分配的公權力,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對於有意投入政治、參與公共事務者,她認為更應主動揭露與公職適任性有關的重要資訊,接受選民檢驗。她表示,自己公開相關資訊,是基於選民知情權,希望讓選民掌握她認為應該知道的內容,至於是否支持特定候選人、最終將票投給誰,仍應由每位選民自行判斷。對於服務處接獲恐嚇電話,吳欣岱坦言自己也是普通人,面對威脅同樣會擔心,但若因為害怕而不敢公開相關資訊,一般民眾也可能因此無法充分了解候選人的背景。吳欣岱強調,將保護自身安全並依法處理恐嚇事件,同時不會停止針對公共議題發聲。她認為,尊重更生人的權利與保障選民知情、選擇的權利並不衝突,對參與公共事務者的檢驗標準也不應因此被扭曲。吳欣岱表示,將前往派出所報案,希望透過法律程序處理相關威脅,也盼社會不因恐嚇而壓縮公共議題的討論空間。
回不了家1/基泰大直倒塌戶合建恐生變? 災戶控租金斷炊「睡公園」
「基泰大直」坍塌案屆滿3年,房屋倒塌的25戶近況如何?北市府9月7日再度召開第N次協調會,最後竟不歡而散,當初22戶同意合建戶可能將與基泰「鬧掰」。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分手起因來自雙方對於租金補償、補貼認定標準不同。基泰認為,當初3年1億元安置專戶已完成階段任務,後續租金應回歸一般都更、有協商空間;但受損戶則踩死要依原金額持續發放至重建完,並希望市府拿出公權力,建商、受損戶、市府間的角力重現。3年前基泰大直基地施工不慎造成鄰房下陷,2樓變1樓,總影響戶數達200戶。(圖/方萬民攝) 「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因施工不慎,造成工地坍塌,波及隔壁民宅傾斜,最終25戶夷為平地,受損戶無家可歸。本月7日,事發屆滿3年當日,北市府針對後續租金補償、都更事宜再度召開協調會,由台北市副市長張溫德主持,出席者包含受損戶、基泰總經理孫偉志,以及北市都發局、法務局官員、台北市議員葉林傳、陳炳甫、立委王鴻薇團隊等人。 協調會將近2個小時,原本氣氛還算和平,最後散會時一個個走出會場的人卻面露難色。受損戶不滿向CTWANT記者表示,基泰應於9月7日前將下個年度的租金補償匯至戶頭,但基泰不願支付,「眼前將面臨租金斷炊,是要我們睡公園嗎?」;基泰則表示,並非不願支付,絕對尊重合約,但是如果凡事都不能協商,願「一次性支付賠償」。這第N次的協調會,最終也是不歡而散。 根據CTWANT調查,2023年9月倒塌事件發生後,基泰提撥1億元款項至市府開立的「基泰大直工安意外救災修復安置專戶」,用於傾倒戶安置、回復原狀及其他損害賠償相關事宜,截至2026年9月2日止,專戶餘額僅剩約520萬元。 另外,專戶要點載明的3年租金補償也將於本月底到期,因此基泰有意於期滿後將「安置型租金(租金補償)」改為「租金補貼」,引起受損戶不滿,受損戶則轉向市府、議員求助,要求基泰維持原金額發放至重建完成,並且再提存足夠款項到專戶中,已保證大家租金來源。 根據CTWANT記者了解,這3年來,受損戶的每月租金補償為每坪1,600元;但目前已協議合建、進入都更程序,基泰認為應該回歸一般都更租金補貼行情。根據去年8月公聽會資料,估價師查估的租金水準為每坪約1,000~1,300元計算,因此雙方出現爭議點。 對此,基泰總經理孫偉志則認為,當初市府收取的1億元用於3年租金補償,期滿後本應另行協商。現階段進入都更程序,租金應依都更估價與協商機制處理,而不是直接延續原本每坪1,600元的金額。 「請付租金,不付就請市府啟動法律扶助,執行假扣押!」受損戶於會中強調,這並非是一般都更合建,是基泰把房子弄倒,本來就該賠償金錢和重建恢復原狀。同時也再次強調,當初補充協議提及8月30日前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租金由甲方(受損戶)決定。基泰與受損戶於8月皆分別召開2次協調會,其中一場還辦在同一天,造成互不能到場的僵局。(圖/基泰提供)而就在8月底,基泰與受損戶就為了此事,各自召開了2場協調會,其中一場,雙方還將協調會辦在同一天、互相缺席。受損戶認為,在基泰公司協調有不愉快經驗,因此協調會要辦在市議會。 而據了解,補充協議完整內容為「雙方應於115年8月30日前協商自115年9月21日起至乙方通知甲方交屋日止之補償租金及支付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決定,依前述原則履行,或依『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賠償。」雙方因此便在「協調會的舉行」展開攻防。 孫偉志表示,如果住戶對協商內容有意見,可作為會議記錄讓他帶回內部討論,或許有折衷方案,可是住戶每次都要拉著議員和市府一起對基泰施壓,反而可能使問題政治化、複雜化,也不符合正常都更程序。都更合建本來就會經歷大小會議討論協商,他希望能回歸都更常態。 由於雙方對租金補償、補貼問題持續打轉,孫偉志便拋出「一次性賠償」的另一選項。他強調4點,一、基泰願依雙方合建契約履行;二、租金補償願以合理金額協商;三、原址都更合建仍繼續推動;四、如租金補償協商不成,基泰願一次完整賠償,未來依各戶自行決定是否與基泰辦理都更合建。 對此,受損戶眼看接下來租金補償無果也急了,要求市府執行公權力、代位求償。北市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則無奈回應,市府在此案初期也都盡力幫大家安置、爭取賠償,做最大的努力,但損害部分,雙方後來也已簽了私人契約,走到這段,市府已經沒有權利再針對私約多做解釋。不過若後續有安置問題,市府仍會提供中繼住宅為大家處理,目前在這個案子裡,已看不到公權力可以處理的角度。 眼見會議無共識,與會的議員陳炳甫也居中協調認為,房子既是永久性倒塌,不是3年就結束,是重建完案子才真正結束,他不認同改為一般都更租金補貼行情,同時也建議基泰,不應用一般營建業計算利潤的方式看待此案,少賠就是府上積德;不過他也認為,基泰提出一次性賠償也是選項之一,可以考慮。 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則責成市府,如果此案都更重建程序速度能快一點,今天就沒有租金支付問題。 建築師劉獻文認為,市府行政流程確實被業界詬病,此類重大案件擔憂被說圖利,通常又更趨向嚴謹、保守。以基泰案而言,事故責任在先,後續無論如何處理,都容易受到不同立場質疑,形成「怎麼做都不對」的困境。後續如何兼顧受損住戶權益、公共安全與重建程序,本身就是相當複雜的行政課題。2025年新北市三重「莘聖沐光居」也因開挖地下室不慎,導致鄰房傾斜倒塌,建築師劉獻文認為,未來一定還會有類似案例發生,應有處理範本或法源依據,讓重建腳步可以更順利。(圖/報系資料庫) 他以2025年新北市三重「莘聖沐光居」為例,因開挖地下室不慎,導致鄰房嚴重傾斜倒塌與拆除,鄰損共106戶,至今除了1戶提告,其餘全數和解,建商盡力滿足受損戶所提要求,並未衍伸其餘爭議。 他認為,營建業缺工、缺管理人才,雙北進入大都更時代,未來一定很多類似案例發生,應有比照的處理範本或法源依據,讓受損戶、建商與主管機關都能在同一套機制下快速對接,避免個案各自談判、認定標準不同,拖慢重建進程,並傷害各方信任。基泰針對新聞內容也做出回應:1.本公司與市府約定之「保管金專戶管理運用作業要點」,和公司與住戶戶簽訂之「都市更新重建契約」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2.一般都更程序,是在建照取得後,拆除搬遷時才補貼。但本案非一般案件,公司是在一開始建照都還沒有拿到就開始補貼,至今已補貼三年。3.115年9月7日召開「基泰大直案」協調會議,由臺北市政府高層、22戶住戶代表及公司總經理孫偉志與團隊共同協商。會中因雙方對部分合約條款的解讀不同,尚未達成共識。考量避免持續耗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也兼顧住戶、公司員工及股東權益及公司的長治久安,孫偉志總經理依據「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提出由公司作出一次性清償的賠償方案。惟現場22戶住戶及住戶代表最終未接受該方案。
調查官辦「生醫美魔女」洩密又爆違法上銬 她告國賠出庭淚訴委屈
「生醫界美魔女」楊智惠遭前東家三顧公司控訴竊取營業機密,但調查局辦案過程頻傳爭議,台北市調處中正站前組長劉錦勳涉嫌圖利業者與洩漏偵查秘密,8月21日北檢起訴;楊智慧不滿當年回國時,遭調查官在機場空橋拘提上銬16小時,提起國賠訴訟求償500萬,今天開庭,楊智惠落淚表達這3年來飽受質疑眼光,但她真的沒犯罪,生活在2026年的台灣不該再受到國家公權力的侵犯。楊智惠出庭後透過律師聲明如下:今天我來到法院參與國家賠償案件的審理,我只有一個期待:希望司法完整還原事實,還給我一個公平的答案。2023 年,我被上銬、拘提並經歷一連串偵查程序。此後,我陸續針對劉錦勳涉嫌違法、利益衝突及「以私辦公」等疑義提出告發,也曾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調查機關與廉政署,但當時並未獲得我所期待的完整調查。因此,我非常感謝監察院願意介入調查並提出糾正,讓調查員廉潔問題能重新受到檢視;我也感謝臺北地檢署,願意秉持司法中立精神進一步調查劉錦勳,並於2026年8月21日依法提起公訴,讓我多年來所提出的「是否有人利用國家公權力處理私人關係所衍生案件」的質疑,終於有機會接受司法檢驗。就在8月28日,臺灣接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我想提出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如果人民勇敢提出公權力可能違法的具體資料,卻沒有人願意真正調查,那麼人民的廉政申訴與司法救濟,究竟要如何被保障?我今天爭取的,不只是我個人的賠償,而是希望能還我台灣司法應給人民的公平正義,我也希望我的案件能成為判例,當公權力出現錯誤甚至遭到濫用時,司法機關能勇敢面對、查明真相及嚴懲不肖司法人員,並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我所期待的,是司法永遠站在證據、法律與公平正義這一邊。我希望以後每一個人民,在面對國家公權力時,都有被聽見、被調查、也能獲得公平救濟的權利。我也特別感謝國賠案法官願意耐心審理,讓相關事實有機會在法庭上一一被釐清。 謝謝大家,也特別感謝願意挺身而出維護司法正義的每個人。
危老修法抓錯重點? 李同榮喊「危重於老」提4大改革
行政院於2026年7月16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危老刪除落日條款、自主都更全案管理、信用保證、公益容積獎勵,以及調整危老適用條件等措施。對此,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表示,政策真正應優先處理的是危險建築,而不只是老舊建築,並提出「危屋重建改革」4主張。李同榮指出,危老都更修法草案有四大優點及缺點,優點分別為:危老去落日化,讓老屋更新由短期政策走向常態制度。自主都更制度化,透過全案管理與信用保證,補足地主在專業整合與融資上的不足。容積獎勵連結公益,將社宅、婚育宅與社福設施納入公共回饋。修正危老濫用,針對過去紙片屋、商辦及旅館透過危老制度套利的爭議加以限制。但他也認為,仍有考量不足的4缺點:「老重於危」,政策仍偏屋齡導向,尚未建立真正以危險程度為核心的分級制度。商辦限制過硬,住宅使用未達二分之一即降低適用誘因,可能連真正具有公共安全風險的老舊商辦也受到壓抑。誘因加法多、行政減法少,容積、融資與獎勵增加不少,但整合、審議與時間成本改善仍有限。容積與公共回饋的等價交換不足,社宅容獎與新增容積價值之間,仍應建立更透明、合理的對價機制。李同榮強調,這4項缺點之中,最值得政府正視的就是第一項,危老政策仍然「老重於危」。如果制度仍以屋齡為主要判斷,而沒有先找出真正高風險建築,那麼危老政策就還沒有回到公共安全的本質。危老條例第一個字是「危」,不是「老」;未來政策應由「以老論獎」轉向「以危論序」。李同榮坦言,危老都更修法,應從「以老論獎」轉向「以危論序」,他提出4大改革主張:一、老屋全面強制健檢、建立危屋風險地圖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針對一定屋齡,例如30年以上建築,全面進行快篩安全健檢,進一步依結構、耐震、消防與建物劣化程度進一步檢測,建立危險分級制度,再依危害程度分為高度危險、中度風險及一般老舊等級,分別給予重建、補強、修繕與追蹤管理。政策不應只問「房子幾歲」,而應先回答「房子有多危險」。唯有先全面健檢,政府才能掌握真正危樓的數量與位置,建立完整危屋風險地圖,排出處理順序,真正做到「以危論序」。二、重大危屋強制拆除重建,避免天災引起重大傷害建築物如果經專業鑑定已達重大危害生命安全程度,政府就不能只是鼓勵重建,而應依法啟動限期改善、拆除或重建。若少數產權人長期阻礙,使整棟大樓居民持續暴露在重大風險中,政府就必須依法行使公權力。當然,強制重建涉及人民財產權,因此必須建立嚴謹鑑定、合理補償與司法救濟制度;但財產權保障,也不能成為讓重大公共危險無限期存在的理由。政府對危屋不能只有輔導權,也必須具有處置權。三、危屋重建大幅放寬容積,加強誘因加速重建速度既然政府基於公共安全要求重大危屋必須重建,就不能一方面要求人民拆屋,一方面又讓住戶重建後面臨坪數縮水與龐大工程負擔。因此,我主張真正被認定為高度危險、須強制重建的建築,應給予比一般老屋更高的容積誘因,在都市承載、交通、防災及公共設施許可範圍內,朝「原住戶一坪換足一坪」的政策目標設計。原則應該很清楚:愈危險,重建愈優先;政府介入愈強,給予的補償與誘因也應愈合理。如此才能讓危樓居民願意快速重建,而不是在生命安全與財產損失之間被迫選擇。四、藉重建公共回饋,建立老屋健檢循環基金全面老屋健檢不可能只靠一次性預算。政府可先編列預算啟動老屋健檢,未來危屋重建時,除了保障原住戶合理「一坪換一坪」之外,在都市承載能力允許下,可設計額外容積作為公共回饋,由政府取得部分收益,再回流到老屋健檢、危樓鑑定、弱勢搬遷與補強项目,建立重建之循環基金。整體老屋健檢就形成良性長期循環:老屋全面健檢 → 危險分級 → 危樓強制重建 → 公共回饋 基金→ 基金再投入健檢至於未來老屋是否應像老車一樣,達到一定屋齡後定期強制健檢,也值得進一步研究檢測週期、費用負擔及弱勢補助等配套。他建議政策轉型,強化「以危論序」「主動健檢」「鼓勵重建」「重大危樓強制重建」李同榮認爲,這次危老、都更修法值得肯定,但若改革仍停留在增加容積與加強重建誘因,就還不夠。真正的政策轉型應該是:從「以老論獎」轉向「以危論序」;從「被動申請」轉向「主動健檢」;從「鼓勵重建」走向「重大危樓強制重建」。李同榮說明,台灣位處地震帶,老屋更新不是單純房地產議題,而是國家防震、防災與人民生命安全問題。政府現在不做,以後一定會後悔。災難發生、房屋倒塌、人命損失之後再檢討,就不是亡羊補牢,而是已經來不及。危老改革真正的績效,不應是創造多少容積,也不是核准多少案件,而是:在下一場重大地震來臨以前,我們究竟能提前消除多少危險建築、保住多少人的生命。颱風沙德爾恐「復活」! 最快9/1晚發海警學生見夜市冒火急報警 攤主感謝:終身5折國旅優惠來了!「台鐵打5折、1500元住宿券」二選一 9月開搶
鞭刑公投遭中選會擋下 游盈隆:不符公投法且違兩公約
中選會今(28)日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日前函送的「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3項公投提案。其中,「鞭刑公投」最終遭中選會否決。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所提「鞭刑公投」,主張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等犯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的鞭刑制度,希望藉此提高刑罰嚇阻效果。不過該提案也引發人權與法制爭議,反對者質疑鞭刑屬直接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可能涉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處罰。今日8名中選會委員出席審議,除游盈隆身為主持人未參與投票外,其餘7名委員全數認定該案不符合公投法15條第二項規定。游盈隆指出,現行法律的刑罰種類並沒有鞭刑或類似制度,而這項公投實際訴求,是透過公民投票要求制定新的鞭刑法律制度,具有「立法原則創制」性質,因此不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的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範圍。游盈隆進一步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明定,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受到殘忍、不人道、侮辱性的處遇或懲罰;台灣也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相關規範內國法化。他提到,鞭刑是由公權力直接對受刑人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多數國家認為此類刑罰涉及殘忍、不人道及侵害人性尊嚴,因此也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的疑慮。
大陸新增文旦柚輸中名單 農業部籲透過兩岸平臺溝通、建立一致檢疫規範
關於中國大陸海關總署26日新增我國文旦柚包裝場及果園註冊,農業部呼籲中方在兩岸檢驗檢疫合作平臺下,基於國際規範與科學原則與我方進行溝通諮商,以便臺灣業者有規範可循,亦能確保農民權益。農業部表示,目前「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尚未接獲中方通知新增臺灣文旦柚包裝場及供果園,鑒於國際貿易須經雙方中央政府進行諮商談判,動植物防疫檢疫更涉及公權力執行,呼籲中方在兩岸檢驗檢疫合作平臺下,基於國際規範與科學原則與我方進行溝通諮商,俾供臺灣業者有規範可循,亦能確保農民權益。農業部表示,臺灣文旦柚產區並非局限於花蓮縣,包括臺南市、苗栗縣、新北市等縣市皆有生產,但中方僅公告我國花蓮縣產區文旦柚供果園174處及包裝場33家可輸中,且過程非透過雙方中央政府談判,其核准依循之檢疫規範未見說明,對於相關農產品輸入防檢疫條件也未訂定明確標準,在不明確的檢疫規範下,農民將承受更高的風險。農業部說明,中國大陸自111年起以介殼蟲及農藥殘留超標為由,不符合國際規範片面暫停我國柑橘類水果進口,我方持續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要求與中方進行科學與技術性對話,爭取恢復貿易,惟始終未獲正面回應。後續中方於113年9月2日透過前揭平臺通知恢復我國部分地區文旦柚輸入,惟未提供完整檢疫規範;為協助我業者出口,農業部防檢署爰依過去做法受理業者輸出申請,並採加倍取樣,以協助文旦柚銷中。農業部強調,國際農業貿易仍應採科學理性態度,並呼籲中方依據國際貿易規範,在兩岸檢驗檢疫合作平臺下與我方諮商,儘速開放我國全部產區文旦柚;另針對仍遭中國大陸暫停進口的我國其他農漁產品,與我方進行技術對話,以儘早恢復貿易。農業部表示,為穩定文旦柚產業發展及果農收益,農業部全面推動內外銷、多元加工及調整產業結構等具體措施,除提供海外拓銷獎勵補、導入產銷履歷溯源管理與升級冷鏈貯運技術,並積極開發日本、新加坡、加拿大及香港等新興市場,有效降低對單一市場的依賴外。此外,農業部提到,農業部也開拓實體量販通路及電商與企業預購平台,提升購買便利性。另推廣早收栽培技術,以延長銷售期,並輔導業者開發精油、果汁及糕點等高附加價值產品,從源頭優化產銷平衡,加速文旦柚產業轉型升級。
調查局主管辦「生醫美魔女」涉洩密圖利 檢求刑8年痛批以私害公
從事生醫業務的三顧公司2022年發生內鬨,高層懷疑卸任董座的「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打算對她提告,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因為與三顧副董長期交好並接受招待,指示調查官對涉案筆電數位鑑識,為三顧公司省下30萬元鑑識費,還以辦案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楊智惠指導學生的不公開論文,再將這些偵辦內容提供給三顧公司以便打官司,台北地檢署認定劉錦勳涉犯圖利及洩密罪,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求刑8年。檢方調查,劉錦勳2014年認識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之後互動熱絡,從2018年開始接受三顧公司無償招待,包括餐敘、歌唱聚會、高爾夫球練習課程;到了2022年10月,陳宗基認為剛卸任董事長的楊智惠洩漏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外洩,讓指導學生寫博士論文,因此委託劉錦勳代為蒐證。北檢查出,劉錦勳在2022年10月11日帶中正站林姓調查官前往三顧公司,取得楊智惠之前使用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但當時楊智惠洩密案尚未立案,不可先實施犯罪調查行為,而且三顧公司應該自己找民間實驗室付費鑑識,卻在劉錦勳幫助之下迅速無償取得犯罪跡證,至少省下12萬鑑識費用。依據起訴內容,楊智惠學生的博士論文發表後申請延後公開,劉錦勳為了協助三顧公司提告,得知調查局2022年11月24日核准立案,六天後就以台北市調處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不公開論文正本,在同年12月27日讓三顧公司員工過來市調處拿論文回去影印再歸還,做為對楊智惠提告的補充理由以及追加告訴狀證據。檢察官發現,劉錦勲在2022年12月21日再度指示林姓調查官為本案筆電數位鑑識,並提供報告給三顧法務長,用在刑事陳報狀所附的證據,也讓三顧省下至少18萬元鑑識費。楊智惠洩密案在2023年6月9日由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隔天劉錦勲就參加三顧公司在酌九壽司居酒屋的聚會,而且沒付餐費;之後因為搜索拘提楊智惠的爭議曝光,劉錦勳被調到調查局總務處,仍多次出席三顧公司的歌唱聚會、飲宴等社交活動,並分別在2024年12月4日、2025年2月3日收取陳宗基贈送的2張演場會門票(價值1萬3760元)及農曆新年紅包2萬元,劉錦勳還在2024年間多次向陳宗基要求免費使用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因而在2024年4月1日、5月23日、10月14日共三度接受無償點滴注射。檢方認定劉錦勳承辦楊智惠洩密案時,因為之前已跟三顧公司累積多年交情,的確違反執行職務的平等原則,特別優待三顧公司,但他接受的無償招待內容跟調查楊智惠並不具有對價關係,大多是他主動積極為三顧籌畫訴訟策略並幫忙蒐證,也沒查到三顧公司有具體對價行賄劉錦勲的情形,因此並未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僅涉犯違法圖利罪及洩密罪。承辦檢察官游欣樺指出,劉錦勲當時擔任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負責犯罪調查工作及據點工作,本應公正執行職務,竟因與陳宗基過從甚密,以國家公器越俎代庖,使三顧公司得以無償取得多項證據資料作為私人興訟的證據,將司法警察官調查犯罪的公權力,淪為替友人出頭工具,此等私相授受證據的行為以私害公,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禠奪公權,以收懲儆之效。同案除了劉錦勳,還有兩位被告,三顧法務長文懿在劉錦勳調職後,仍5度傳送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筆錄及完整個資,涉犯洩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罪,檢察官批評她犯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為三顧公司製作鑑識報告的林姓調查官則獲得緩起訴1年,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萬元。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鞭刑」公投提案通過! 廢死聯盟聲明反對:違憲且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立法院昨天(14日)進行公投提案表決,其中由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所提的「鞭刑打詐」,最終以贊成52位、反對51位、民眾黨團棄權通過。對此,廢死聯盟及4個民間團體聯合發布聲明,明確反對鞭刑入法,並強調「鞭刑違憲且違反禁止酷刑國際人權義務,更欠缺犯罪嚇阻之可靠實證」。該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會在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由於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針對此案,廢死聯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司法鞭刑不是一般的「加重刑罰」,如國家以公權力故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已跨越國際人權法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界線,而台灣自2009年施行《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權利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若將鞭刑納入我國法制,將與台灣已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正面衝突。廢死聯盟認為,司法鞭刑係由國家有意對受刑人施加身體疼痛、傷害與羞辱,並以此作為刑罰本身,直接侵入身體完整性及其所根植的人性尊嚴,雖然這是以犯罪防制、應報或多數民意為理由,這類立法仍難以獲得憲法上的正當化,並難以通過違憲審查。廢死聯盟直言,公民投票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但多數決不能使原本遭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重新取得正當性,縱使理解社會對重大犯罪的憤怒,也支持政府強化犯罪預防、偵查、被害人保障與再犯防制,但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能以恢復國家鞭打人民身體的權力作為答案。廢死聯盟提到,司法鞭刑即使具有某種嚇阻效果,但現有研究並未證明鞭刑具有支持者所宣稱的特殊或額外嚇阻效果,加上鞭刑將增加引渡與跨境司法合作的障礙,一旦台灣設有鞭刑,外國法院面對可能受鞭刑者的引渡案件,即可能要求台灣提出不求處、不科處或不執行鞭刑的保證,甚至拒絕移交,因此鞭刑不只涉及國內刑事政策,也可能實際增加台灣追訴跨境犯罪的司法成本。廢死聯盟指出,鞭刑制度若要求醫師先行判斷受刑人是否「適於受刑」,或在執行過程中監看其身體狀況,完成「醫療監督」,實質上就是利用醫療專業協助國家完成一項以製造痛苦為目的的刑罰,但醫療專業的目的在於治療與減輕痛苦,不應被用來替國家判斷一個人是否還能承受更多痛苦,這也違反了醫療倫理。該聲明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共同署名。
神明眼皮底下開賭場!三峽警颱風天破獲宮廟聚賭 逮26人送辦
新北勢三轄區某宮廟以宗教作為掩護,實則在廟內聚眾打牌,嚴重影響社區安寧,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9日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果然查獲職業天九牌賭場,立即逮捕賭場負責人、把風人員及賭客共26人到案,並查扣賭資與抽頭金合計逾11萬元,全案依法送辦。三峽警分局指出,吉埔派出所接獲通報,指添福里某宮廟內疑有大量民眾違法聚集打牌。員警趕赴現場時,發現該宮廟大門敞開,門口另有數名人員神情異樣疑似負責外圍把風。員警進入屋內深入查訪,赫然發現宮廟客廳內竟聚集了20多名賭客,正以天九牌進行聚賭。員警當場喝令眾人停止動作並控制現場,同時緊急通報支援警力趕前來協助圍捕。警方當場查獲賭場負責人 53 歲陳姓女子及蕭姓男子 2 人、把風人員黃女、陳女及林女等3人,以及現場參與聚賭的賭客共21人。現場共計查扣天九牌1副、骰子26顆、賭資4萬1000元、抽頭金7萬2800元、監視器主機1組及監視器鏡頭3顆等相關證物。全案警詢後,警方已將賭場負責人陳女、蕭男及3名把風人員依涉犯《刑法》賭博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21名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處,每人依法裁罰新臺幣 9,000 元。三峽警分局強調,賭博極易衍生債務糾紛與暴力討債等重大治安問題。本案業者雖意圖以宗教宮廟作為掩護進行不法聚賭,但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神聖場所從事違法活動。警方特別呼籲,所謂「人在做,神在看」,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警方將持續落實治安維護工作,強力掃蕩各類不法場所。
不滿遭欠錢討毒還賴帳!他開槍恐嚇躲農舍 特警破門攻堅圍捕扣槍毒
新北市三峽區1日晚間發生槍響,39歲王姓男子到成福路友人住處聚會,離開時卻遭開槍,被害人沒被擊中但驚魂未定,並認出開槍者是51歲郭姓男子,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6日晚間在桃園龍潭農舍逮捕郭男,並查獲協助窩藏50歲吳姓男子、58歲邹姓男子及46歲林姓女子,又查出改造手槍和毒品,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王男1日晚間應朋友邀請到其住處聚會,晚間10時許結束後要回家,卻在取車路上遭郭男攔截開槍,郭男駕駛小客車攔住其去路,並朝王男身旁地面開了一槍進行威嚇後逃離現場,王男認出郭男身分,立刻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發現郭男案發後先逃往新北市板橋區,並在吳、邹林姓共犯接應下逃往龍潭農舍以躲避警方追緝,警方則於6日晚間出動霹靂小組攻堅逮捕郭男。警方又在屋內查獲改造手槍(華瑟 P99)1把、子彈2顆、彈匣1只,以及近期氾濫的「喪屍煙彈」等毒品與吸食器證物,並將4人帶回偵訊。郭男供稱,王男屢次向他借錢不還,甚至多次向他索討毒品卻故意賴帳拒付,多次追討無果才會開槍警告,訊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及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後續將持續釐清犯案動機,並向上溯源追查槍枝來源。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再周表示,本案在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及跨單位通力合作下,於短時間內迅速偵破,不僅展現警方打擊暴力犯罪的執法能量,更彰顯維護社會治安的堅定決心。對於任何持槍滋事、挑戰公權力及危害民眾生命安全的不法行為,警方絕不容忍,將秉持「迅速偵辦、依法究辦、向上溯源」的原則,全力追緝到底,持續掃蕩不法,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黑夜奇俠」集團當共諜!砸15萬購全台個資 黃仁勳、張麗善受害
輝達創辦人黃仁勳的身分證字號2年前遭名為「黑夜奇俠」的網友以半碼方式公布,質疑黃仁勳戶籍在台北市卻自稱台南人,當時傳出輝達會採取法律行動,如今真相大白,台北地檢署查出一個「暗網個資採購團」,兩名主嫌黃柏崴、王大偉上駭客論壇以15萬元買到我國2812萬筆勞健保資料、2357萬筆戶籍資料,除了黃仁勳,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及曾對嫌犯開單的員警都是個資外洩的受害者。檢方今年4月偵辦個資法案件,搜索約談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女警曾芃扉,經追查確認,她也跟這個暗網個資犯罪集團有關,男友黃頤楷與主嫌黃柏崴是堂兄弟,因此利用這段關係,委由曾芃扉代查車主個資,並兩度行賄現金1000元,不過曾芃扉都拒絕。暗網個資團還有第三條線,承辦檢察官李安兒查出,雲林縣長張麗善2024年6月出訪日本的行程全部外洩中共,內鬼就是縣長秘書施亮言。暗網團主嫌黃柏崴2023年先被對岸吸收,開始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政治情報,同年6月他串起施亮言這條人脈,由施亮言提供中共對台工作情資。北檢今日偵結全案,以國安法、個資法、違背職務行賄起訴12名被告,並以主嫌黃柏崴嚴重侵蝕國家安全、任意踐踏國人隱私,共求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另一名主嫌「黑夜奇俠」王大偉求刑4年以上。本案最大咖受害人黃仁勳,在2024年6月2日個資外洩,暗網個資團主嫌王大偉以「黑夜奇俠」為名上Threads公布黃仁勳身分證字號第一個英文字母以及後面4個號碼,其餘部分馬賽克,王大偉當時發文:「他(黃仁勳)和父親的戶籍都是在台北市,既然是A開頭就應該不算是台南出生的吧,如果只有母親是台南人就算台南人的話,那我也算是台南人了。」檢察官揪出王大偉與黃柏崴之後,深入了解個資來源,他們在2023年3月得知「BreachForums」等駭客論壇非法兜售台灣人的戶籍資料、勞健保資訊,由黃柏崴花費5000顆泰達幣(時價約15萬元台幣)買檔案,包括我國2812萬勞健保資料、2018年之前共2357萬筆戶籍資料。王大偉對黃仁勳下手,黃柏崴則對苗博雅開刀,利用臉書帳號「Cao Nima」去苗博雅臉書公布她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並恐嚇:「大家可以去這畜生家賭牠…」;還有一名陳姓員警因為對暗網個資集團的成員開交通違規罰單,派出所值班員警接到電話,揚言要公開陳姓員警個資,還說「我是已經查到他,不然我去他家找他好不好?」北檢發現,黃柏崴所屬集團會接單,提供徵信業者共78名受害民眾的個資,並利用堂弟黃頤楷的警察女友曾芃扉代查車牌號碼,藉此得知車主個資。黃柏崴涉犯國安法部分,他接洽的對岸人士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飛機暱稱「jack jones」、微信暱稱「路上」,下稱「穆」),兩人2023年搭上線,黃柏崴為了「多角化經營」開始從事共諜生意,吸收張麗善的秘書施亮言,並告知施亮言可以招待大陸旅遊費。檢方認為,張麗善2024年6月29日訪日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是非公開的秘密資訊,施亮言卻在2024年6月12日傳送「0612調整_0629-0705縣長訪日群馬縣預計行程.docx」的檔案給黃柏崴,將縣長行程轉給「穆」姓主任,「穆」姓主任答應黃柏崴、施亮言去澳門玩的機加酒費用可全部買單,兩人也確實在2024年7月23日到26日期間前往會見「穆」姓主任。起訴指出,黃柏崴、王大偉雖然坦承大部分犯行,但他們從2023年取得不法個資檔案後,仍持續以各種手法壯大資料庫;黃柏崴、王大偉具有電腦資訊專長,竟利用專長犯罪,長期持續蒐集國人個資、任職資料及聯絡方式,檔案內容包含2300萬全體國民的個資,主嫌與境外敵對勢力往來頻繁,境外敵對勢力可藉此掌控所有國人的個資,嚴重侵蝕國家安全,黃柏崴更勾結徵信社、交流並販售個資,完全無視法律,任意踐踏國人隱私,犯行與單一個資非法蒐集或利用有天壤之別,對我國國民之個資保護侵害甚深。檢察官批評黃柏崴與王大偉多次利用不法個資,在網路上公開被害人身分證字號、住址、一親等個人資料,或恣意利用上開檔案挑釁公權力,在社會上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導致民眾深怕自己住家遭曝露或遭有心人士跟蹤,犯行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影響甚鉅,若非遭偵辦聲請羈押獲准,黃柏崴、王大偉顯然會反覆實施犯罪,守法意識薄弱、惡性重大。北檢對黃柏崴違反個資法求刑5年以上、行賄女警曾芃扉求刑3年,從事共諜外洩張麗善行程求刑5年以上;對王大偉則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帶「行動軍火庫」攜孕妻趴趴走走 警圍捕喊話天道盟成員棄械落網
天道盟31歲林姓男子涉嫌擁槍自重,新北市土城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與桃園市龜山分局成立跨區專案小組共同偵辦,28日上午前往龜山攻堅,因顧及林男孕妻而溫情喊話,林男最終棄械投降,警方在其車內搜出4把槍和大量子彈,全案依法送辦。警方日前接獲情資,稱林男手中握有強大火力,龜山和土城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蒐證調查,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28日上午見時機成熟,由土城分局偵查隊隊長王鴻祥帶隊,前往桃園市龜山區長峰路一處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攻堅。警方執行圍捕行動時,發現林嫌正與其懷有身孕的妻子一同現身,專案小組迅速完成警力部署並牢牢控制現場情勢,考量現場孕婦與腹中胎兒的安全,警方向林嫌展開溫情喊話勸降,要求其放下武器配合執法,林嫌最終放棄抵抗,主動配合查緝並交出隨身槍械,全程未發生肢體衝突。警方隨後在林嫌所使用的自小客車內進行全面搜查,當場查扣改造霰彈槍 1 把、手槍 3 把、霰彈 11 顆、90 手槍子彈 57 顆、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粉末 1 包(毛重 50.3 公克)以及相關彈匣等證物,成功瓦解這座行動軍火庫。全案於警詢完畢後,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槍枝與毒品的來源。土城警分局強調,面對幫派、槍枝及毒品犯罪,警方沒有妥協空間,更沒有退讓餘地。對於任何以暴力、槍械危害社會治安的不法分子,警方一律依法嚴辦、追查到底,以「暴力零容忍、黑幫零縱容」的堅定立場,持續強力掃蕩犯罪、瓦解幫派組織,絕不讓不法勢力有任何立足之地,展現維護治安的決心與公權力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