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侵占罪
」 柯文哲 政治獻金 民眾黨 京華城 孫道存
林岱樺涉詐千萬助理費 今首出庭引發關注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1500萬元助理費與加班費,另被控透過關係密切的通法寺侵占政治獻金。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林岱樺、胞弟林岱融、胞妹林岱縝、弟媳王瓊翎等10人,另以公益侵占罪起訴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由於林岱樺日前呼籲媒體與大眾旁聽庭審,高雄地院今日上午的準備程序庭將首次傳喚林岱樺,引發外界關注。本案自7月開審以來,已數次傳喚涉案助理與證人出庭說明,今將首次傳喚林岱樺本人出庭。檢方起訴林岱樺與其團隊自2011年起,由其父林三郎(已歿)指示駱姓表哥(已歿)及弟媳王瓊翎開設帳戶,帳戶再由胞弟林岱融管理使用。檢方調查,王瓊翎名義上擔任助理,曾最高月領21萬元,金額甚至超過林岱樺任職立委本薪,胞妹與多名助理也有類似情況,且被指示須將部分加班費「回捐」辦公室。林岱樺則堅稱,助理費並非虛報,胞妹與弟媳皆實際投入選民服務與公務協助,薪資調整乃依勞務量酌定,強調「報滿不是犯罪,關鍵是助理是否真的有工作」。由於林岱樺投入民進黨高雄市長選戰,遭查辦時曾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偵辦期間多項密封資料陸續遭特定媒體揭露,更引發林岱樺強烈不滿,除曾在受訪時直言司法威嚴已崩壞,並懷疑檢調資料外流特定勢力操弄媒體,導致個人名譽受損。她曾感嘆「羅織罪名是檢調天職」,並質疑檢方起訴書刻意漏列許多有利證據,扭曲事實。日前林岱樺出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時,曾呼籲媒體與大眾前去旁聽庭審,並說屆時「真相自會揭曉」,預計今日將會有許多媒體與民眾前往法庭旁聽。
陳智菡稱法務部認可「用政治獻金付薪水」 北檢發聲明打臉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9月17日)於網路上直播講述,柯文哲透過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就有法務部回函認定,此部份屬於「合法支出」,卻遭北檢曲解,並痛斥檢察官把人民當賊。而北檢也回應,指出陳智菡節目中所指的法務部回函,是台北地檢署交給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該站將調查情形函報本署,並非「法務部」回函。北檢表示,檢察官在偵查以後,認為柯文哲政治獻金騰餘款非直接支付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後,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屬於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則為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因此以此法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北檢表示,2024 年 1 月總統大選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相關款項亦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的人事費,檢方認涉公益侵占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而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有權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不受此為限。針對民眾黨於社群平台稱「國家機器赤裸裸侵犯個人隱私」等語,北檢澄清,柯文哲語李文宗對話紀錄證明柯文哲對民眾黨、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以及木可公司的財物有掌控能力,檢方以此為詰問素材為佐證其犯罪事實必要方法,且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也當明異議認檢方詰問內容為政治攻防,但遭審判長駁回,且裁示檢方問題與本案犯罪事實相關聯,足證明社群貼文為誤導事實內容。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柯媽與柯美蘭不捨:神明都在看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妹妹、眼科醫師柯美蘭今(12)日傍晚表示,很遺憾台灣高等法院的資深法官群明明靠近國家政府核心,卻撤銷了柯文哲交保裁定,自己不免質疑高院是否被「汙染」了?更悲嘆「高院有良心嗎?」直指神明都在看。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柯文哲妹妹柯美蘭(圖)直呼不能接受。(圖/報系資料照)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高院點出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嫌疑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直指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並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進一步指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承辦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柯美蘭對此坦言,9日聽見柯文哲交保的裁定時,自己就沒有很開心,因為也料到後面根本沒完沒了,她怒批「檢察官都可以恣意妄為,如何期待高院秉公處理?」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圖)對大兒子柯文哲面臨還押危機非常不捨。(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柯文哲媽媽何瑞英也哽咽,直指自己80多歲年事已高,無法再承受過多壓力,如今只能依靠信仰祈求庇佑,若兒子真的再度還押,「心裡真的很不甘(捨不得)」。何瑞英也批總統賴清德「說什麼就是什麼」,想起自己每天都會拜神,眼見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準備提抗告 媒體人預言結果:事情會很大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經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並已於8日完成交保程序。台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將依法儘速提起抗告。對此,媒體人謝寒冰分析,北檢此次被駁回機率較高,「實在沒什麼理由再繼續羈押柯文哲。」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京華城等案情,檢方已於偵查階段依法蒐集人證、物證及書證,並於起訴書中詳列相關內容。該起訴書共3冊、總計894頁。此外,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亦持續提出證據調查聲請,並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以履行舉證責任。地檢署強調,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定延長羈押,且每次裁定皆認定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柯文哲近日公開質疑檢方調查進度,並批評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檢方認為此言與事實不符,有混淆視聽、誤導社會之虞,應予嚴正駁斥。針對北檢將提出抗告,資深媒體人謝寒冰8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分析,形式上北檢必會抗告,但高院是否駁回或發回更裁才是關鍵。他認為,駁回機率較高,若法院選擇發回,則代表「高層意見可能出現變化」。謝寒冰指出,一旦北檢採「無限抗告」方式將柯再次羈押,恐引發社會重大爭議。此外,謝寒冰在5日於《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指出,從政治盤勢來看,民進黨若被視為選情不利,則局面愈混亂愈可能出現轉機。他認為,在此時釋放柯文哲,是「非常合理」的決定,因為柯的聲勢回升,將對藍白整合產生變數,而藍白談不攏對民進黨反而有利。謝寒冰分析,柯文哲被釋放後,民眾黨內部勢必出現變化。先前黨內一面倒支持現任黨主席黃國昌,是因為柯被收押無法發聲。如今柯出獄,過往被壓制的不同聲音將再度集中至他身上。他也提醒,雖然柯已交保,但因受限住居並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若他貿然發言,恐成為北檢再次聲請羈押的理由。他警告:「民進黨可能會放任他說話一陣子,再在關鍵時刻出手,理由就更充足。」節目主持人馬千惠則表示,柯文哲出獄後依然具備「渲染力」,可點燃不少支持者的希望。謝寒冰回應指出,情勢將更加複雜,對民進黨雖不全然有利,但若想翻轉敗局,「越亂越好、越亂越有機會」,因此釋放柯文哲是經過多重考量後的戰略安排。
通緝犯帶名模妹與妻假行善真吸金! 士檢依公益侵占起訴3人
身障關懷協會(TDCA)過去以關懷身障名義而成立,但卻於今年的4月21日爆出假公益、真詐財醜聞,全案由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辦,檢察官追出TDCA理事長陳品君以及其丈夫蕭靖、前模特小姑蕭瑋葶3人長期以公益名義募款,卻將善款用以私人生活,不僅買車、甚至飼養寵物狐狸,生活相當奢糜。士林地檢署今(8月11日)依照公益侵占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身障關懷協會(TDCA)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根據調查顯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2022年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TDCA以陳品君掛名為理事長,但實際掌權者為蕭靖,而蕭靖曾於2017年因為假冒「博大環球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並又向一名蔡姓投資人聲稱投資「拼車趣」平台可年回報150%,騙取20萬元,後又以中國資金卡關為由再借款70萬元,僅還10萬元便人間蒸發。最終法院在2021年判決定讞,蕭靖兩項詐欺罪成立,須服刑16個月並追徵77萬5,000元,蕭男遭判刑後也因此成為通緝犯。士林地檢署114年4月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搜索,並將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移送地檢署複訊後,認定涉案3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聲押獲准,而士林地檢署則於今日依照公益侵占等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
林岱樺涉詐助理費案偵結 弟弟、弟媳「100萬交保」釋煌智獲保落淚
高雄地檢署今(23)日偵結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檢方認定林岱樺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胞弟、弟媳等10人,共同詐領金額高達1496餘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公益侵占等罪提起公訴。法院昨晚裁定,林岱樺的弟弟林岱融及弟媳王瓊翎各以100萬元交保;住持釋煌智(俗名洪正威)則以80萬元交保;會計黃麗雪以20萬元交保。高雄地方法院昨召開接押庭審理4名仍處羈押中的被告,包括林岱融、王瓊翎、釋煌智及黃麗雪。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公布結果,林岱融與王瓊翎均以100萬元交保,釋煌智80萬元、黃麗雪20萬元。釋煌智得知交保消息時難掩情緒激動,當庭落淚並感謝法官,並向法庭承諾未來將不再與任何政治人物有接觸或往來。檢方對法院交保裁定表達尊重,表示是否提起抗告將於明日內部研議後決定。面對遭起訴處分,林岱樺昨透過四點聲明做出回應。她強調,自己從政多年最重視「清白」兩字,在偵查過程中已盡力證明清白,將與律師團隊在法庭上提出相關證據,爭取公道。她重申,「一路秉持良知,全心為高雄打拚,沒有一天鬆懈」。調查指出,林岱樺涉嫌以人頭助理及浮報加班費方式詐領公帑,不法所得約1500萬元,同時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此外,釋煌智被控透過「林三郎覺教基金會」挪用591萬元,用於支付林岱樺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21名員工薪資,遭檢方依公益侵占罪起訴。至於政治獻金金流異常部分,雄檢表示將另案偵辦。釋煌智得知交保時難掩情緒激動,當庭落淚並感謝法官。(圖/報系資料照)
涉詐助理費1496萬 林岱樺等10人遭雄檢偵結起訴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詐領助理費及加班費,高雄地檢署歷經4個月偵查後,今(23日)正式偵結此案。檢方認定林岱樺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胞弟、弟媳等10人,共同詐領金額高達1496餘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公益侵占等罪提起公訴。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全案始於檢調2月21日發動大規模搜索,針對林岱樺辦公室及相關人士展開偵查。首波行動中,林岱樺與釋煌智均被諭令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林岱樺隔日公開露面時強調將「捍衛清白」,否認所有指控。後續檢方經三波約談,聲押釋煌智、林岱樺胞弟、弟媳及黃姓會計獲准,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調查指出,林岱樺涉嫌以人頭助理及浮報加班費方式詐領公帑,不法所得約1500萬元,同時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此外,釋煌智被控透過「林三郎覺教基金會」挪用591萬元,用於支付林岱樺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21名員工薪資,遭檢方依公益侵占罪起訴。至於政治獻金金流異常部分,雄檢表示將另案偵辦。
李俊俋請辭監院秘書長仍面臨刑事訴追 名律師點名北檢應辦貪污罪
日前面臨濫用公務車搭載愛犬的李俊俋昨(1)日晚間突宣布請辭監察院秘書長獲准,法官出身的律師林石猛5月27日於臉書指出:李俊俋被爆動用公務車送愛犬美容,引發「公器私用」爭議,李表示「已自請處分」。然而過去不就有公務員因類似情節被依貪污罪判刑,難道北檢這次沒有意見?立法院今(2)日召開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包含監察院秘書長在內相關單位列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然而,前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昨日晚間突然宣布請辭獲准,遭大眾質疑不敢在立法院上接受質詢。不僅如此,李俊俋還將面臨司法風波。濫用公務車事件爆發後,陸續有對李的新指控浮出水面,包括李被質疑指派司機前往餐廳取餐等。國民黨立委於5月28日赴北檢告發李俊俋,指控其涉嫌《刑法》公務員背信與侵占國有財物等罪,要求檢調儘速調查並保全相關證據。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原訂今日邀李俊俋提出說明,但監院以「憲政慣例」為由,認為李不必出席。法界人士指出,侵占在法律上係指,對於合法取得他人之物,本無處分權限,乃以不法所有意思,排除他人行使所有權而自行實現其不法領得意思之一切行為。例如: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務公益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普通侵占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此條文適用於公務員。又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有財物罪」,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此條文同樣適用於公務員,由於李俊俋利用公務車載狗美容的違法事件就侵占部分同時符合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特別法應優於普通法;再者,該行為同時觸犯兩罪,一行為侵害單一法益,屬想像競合,從一重罪處斷,故應優先適用貪污治罪條例。關於背信罪的部分,實務上認為,侵占是特殊之背信行為,背信指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以侵占以外之方法,違背任務,損害本人利益之行為而言。故就處理他人事務之持有物,以不法所有之意思,據為己有,係屬侵占罪而非背信罪。依據最高法院判決,認為公務員對於主管之事務,如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其服務機關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服務機關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即使不符合貪污治罪條例或其他瀆職罪特別規定之構成要件,而不成立貪污或瀆職罪名,仍可以背信罪處罰之。換言之,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而侵害同一機關財產法益之情形時,應優先適用特別法貪污治罪條例;於不成立時,始得依普通法之公務員背信罪論處。綜合而言,若李俊俋同時犯下背信與侵占罪,則優先論處侵占罪;侵占罪中又優先論處「侵占公有財物罪」。
林岱樺涉貪案新進度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再押2個月
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和政治獻金案,林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3人,檢方聲請延押獲准,至於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雄檢今天聲請延押,法官下午也火速裁定延押2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被控詐領助理費及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雄檢今年二月發動首波搜索,複訊後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但她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等3人於2月25日遭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將滿,檢方已於21日聲請延押,法院於23日裁准。另外,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羈押期也同樣將滿,檢方於今日聲請延押,高雄法院指出,經訊問被告及聽取檢察官、辯護人之意見,並核閱相關卷證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同法第210條之偽造文書罪、同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同法第342條之背信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院方表示,關於所涉公費助理相關聘用、工作內容、林三郎基金會相關費用支出等事項,除與證人證述及相關書物證有所出入外,尚有相關證人待訊問,且有部分共犯在外。又於第二次遭搜索之時,將所使用之手機交由同寺之人員保管,該人員將之藏放在通法寺洗衣籃內,且本案迄今仍有相關之資金流向及交易對象尚需逐一核對清查,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高雄法院審酌所涉公益侵占及詐領助理費用金額及犯罪情節,釋煌智身為通法寺的住持及林三郎基金會的董事長,對於通法寺、基金會等本案相關之人員實具一定之影響力,有部分共同被告在外、部分證人尚未到案,因此裁定4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林岱樺涉貪!檢方再傳喚釋煌智「改聲押」 住持恐成羈押被告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及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日前遭檢調單位調查。高雄地檢署日前裁定林岱樺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出境、出海及住居。而檢調於昨日(26日)發動第二次搜索,再度傳喚釋煌智,並於深夜11時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此次改為向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檢調於2月20日凌晨對林岱樺立法院辦公室、選區服務處及住處等地同步發動搜索,並將林岱樺帶回南機站調查。此外,其弟林岱融、胞妹林岱縝及2名服務處人員亦遭到調查,通法寺住持釋煌智亦被約談。林岱樺在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釋煌智亦獲相同處分,林岱縝則以30萬元交保。林岱融及王瓊翎、黃麗雪兩名服務處人員最初獲交保,但檢方提起抗告成功,高雄地院於25日晚間重新召開羈押庭,裁定3人羈押禁見。根據高雄地院表示,3名被告雖否認犯行,但多名共犯、證人證詞及扣案證物均顯示涉案情節重大。檢調認定林岱樺等人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物,並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及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本案涉及金額超過2000萬元,檢方認為仍有潛在共犯未到案,相關金流亦尚未釐清。此外,林岱融遭扣押的手機中,與共犯及證人間的部分對話疑似遭到刪除。考量3人犯案期間甚長、涉案情節嚴重,且具勾串滅證之虞,法院最終裁定羈押禁見。檢調昨日再度搜索,並再度傳喚釋煌智,於深夜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此次改變強制處分方式,向法院聲請羈押,地院預計於今(27日)召開羈押庭,進一步審理本案發展。
涉案金額超過2000萬 林岱樺胞弟、服務處人員涉貪遭羈押原因曝光
高雄市民進黨籍立委林岱樺,近日因涉貪而遭約談,她訊後以100萬元交保,胞弟林岱融和2服務處人員則被聲押,高雄地院21日裁定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雄地院審酌涉案金額超過2000萬元,為了防止他們勾串滅證,25日裁定3人羈押禁見。林岱樺近日遭控涉貪,檢調20日凌晨兵分多路,前往林岱樺立法院辦公室、選區服務處和住處等多地進行搜索,並將她帶回南機站調查,林岱融、胞妹林岱縝和2名服務處人員同樣被帶回調查,通法寺主持釋煌智也遭檢調約談。林岱樺訊後被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和住居,釋煌智同樣100萬元交保,林岱縝則是30萬元交保,林岱融與黃姓和王姓服務處人員遭聲押,院方21日裁定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雄地院25日再開羈押庭,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高雄地院表示,3人訊後都否認犯行,但共犯、證人和扣案證物都可佐證3人涉貪汙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高雄地院認為,全案涉案金額超過2000萬元,且自被告共述可知上有潛在共犯未到案,相關金流也未偵查完畢,而目前傳喚到案的證人與3人均有一定程度的認識,林岱融遭搜索扣案的手機中,與證人和共犯間的對話已有部分空白,可能遭到刪除。高雄地院認為3人犯案期間甚長、涉案情節甚深,並有相當事實和理由足以認定3人有勾串滅證之虞,在1個多小時的羈押庭後,於25日晚間9時許裁定羈押禁見。
林岱樺胞弟等3人裁定交保 檢方將再提抗告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及詐領助理費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她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經複訊後均獲100萬元交保,林岱樺胞弟林岱融及服務處王姓、黃姓工作人員均遭聲押。高雄地院於21日下午開聲押庭,裁定林岱融以70萬交保併限制住居,且附帶命令不得與同案接觸。檢方將會提出抗告。立委林岱樺涉及詐領助理費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經高雄地檢署複訊後,諭令1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胞妹林岱縝則以30萬元交保,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獲100萬交保,另外1名孟姓服務處人員10萬元交保,林岱樺胞弟林岱融和王姓、黃姓2名服務處人員遭聲押。高雄地院於21日下午開聲押庭,林岱融具保70萬併限制住居,且附帶命令不得與同案接觸,黃姓、王姓服務處人員6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且附帶命令不得與同案接觸。高雄法院表示,3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本案犯罪嫌疑重大,雖均否認犯罪,惟卷內有證人、傳票、交易明細、手機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證,足認被告3人犯罪嫌疑重大,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以及共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嫌。院方表示,本案涉及6人共10筆帳戶,依相關證據可知,帳戶仍有多筆尚待核實之金流,可見仍有尚待扣押、尚有共犯或證人待傳訊情形。被告3人就其中之一帳戶實際何人保管、某車輛購買過程,陳述未盡一致,且被告3人情誼非淺,聯繫接觸討論並非難事,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未到案共犯、證人之虞,且被告3人此部分涉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之羈押原因。考量偵辦進度,3人所為對社會危害程度及各自參與情節、羈押對人身自由限制之不利益,認王、黃均以60萬元交保、林岱融以7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於戶籍地,且應遵守不得與彼此、本件其餘潛在共犯及證人為任何形式接觸之附帶命令,即足以擔保後續追訴程序進行,無羈押必要。
柯文哲等4人羈押3個月!高院駁回抗告理由曝光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弊案遭起訴,台北地院日前裁定二度羈押,4人不服提出抗告,昨(11)日深夜被高院駁回。高院指出,被告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裁定4人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高院裁定羈押理由指出,柯文哲被訴涉犯賄賂罪、圖利罪及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罪嫌,以及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被訴涉犯行賄及收賄等罪,「被告等人雖否認上開罪嫌,惟有卷內證據可佐,足認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高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等人涉犯罪嫌為重罪,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性,審酌被告等人之身分、地位、經濟等情,足認被告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本案審判,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以科技監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等人之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再者,柯文哲等人抗告意旨,各以其等犯罪嫌疑並非重大,亦無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高院經核閱本案相關之卷證資料,認其等對原審羈押裁定(及禁止接見通信)所為抗告等主張,均無足採。綜上,本件被告等人之抗告俱為無理由,均應予以駁回。
項莊舞劍1/逆風批起訴柯貪汙「證據薄弱」 謝長廷助攻林富男搶白營主導
甫卸任駐日代表的總統府資政謝長廷近日評論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直言台北地檢署以《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證據力薄弱,未來實質審理過程必將爭議橫生。知情人士透露,律師出身的謝長廷儘管已處「半退休」,也不常評論時政,「逆風」點出起訴盲點議論紛紛,意在護持好友民眾黨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有關。柯文哲遭控在台北市長任內因京華城重建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更是近年政界最高。柯也在元旦舉行的臨時中央委員會提出辭職,由立委黃國昌代理。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黃國昌的主戰場還是在立法院,兼任代理主席只是象微性意味大,黨內業務仍由黨務人員操持。他預告,黨內各懷鬼胎者將在19日的中央委員會選舉「練兵」,進一步掌握壯大的時機,根本無法因選出代理主席而團結一心。至於對起訴案內容,謝長廷28日遭昔日同志圍剿後不見退縮,更在30日第二度撰文,把美麗島、陳進興、宋七力等過去自己辯護過的歷史大案挖出來,反嗆批評者應拿出柯文哲起訴案「證據不薄弱或證據很堅強」的論述,而非一味對自己潑髒水,對程序正義與實質內容的堅持與把關也讓外界印象深刻。由於謝長廷年初曾傳出有意爭取大法官位置,藍營因而譏諷其為了「求官」而討好民眾黨,但知情人士透露此說法「對一半」,與其說謝長廷只想要卡大法官的位置,無異忽略了他的好友林富男在民眾黨內的重點性。該人士直指,民眾黨目前可由「支持蔡壁如回黨」與「批評蔡壁如回黨」粗分為二派,支持派是以林富男等「正柯粉」為大宗,亟欲找回創黨當時「柯醫師」的人設與精神;批評者則屬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民眾黨「新生代」為主,認為過去該「翻頁」,在沒有柯文哲「巨人陰影」之下繼續走,對蔡壁如等老臣回歸,可謂敬謝不敏。他直言,此次謝長廷撰文批起訴,就是為了助攻林富男這派,能在接下來的央委與評委選舉中站穩腳步。民眾黨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前排左2)與創黨主席柯文哲交情極好,儘管林近期數度被傳出將代理黨主席「救火」,顯見其在民眾黨內地位不低。(圖/翻攝自林富男臉書)本刊調查,66歲的林富男是南台灣觀光界大老,出身高雄的他事業橫跨觀光、文化、藝術、房地產等多項領域,對油畫更是情有獨鍾,在柯文哲正式從政前,彼此在台北一場音樂飯局中認識便被柯「圈粉」,之後從台大醫院MG149帳戶、器官捐贈等角力案中一路「挺柯」,2019年柯文哲成立台灣民眾黨之初便是創黨黨員,可謂「骨灰級」柯粉。林富男除了是柯文哲唯一指名的民眾黨中央委員外,柯案爆發後,不時傳出林富男接棒黨主席聲浪,柯文哲更在卸任主席前,指派林富男代表民眾黨參加總統府元旦升旗。據了解,生意人林富男撥了撥算盤,除了每年要籌1.5億元應付黨部開銷,民眾黨大半黨公職都被捲入柯案,未來維繫黨部可不是有錢就好,才打消選主席念頭。高雄在地人士透露,林富男年輕時曾具國民黨籍,甚至官拜國民黨青工會副主任,但自結交前副總統呂秀蓮等「黨外」人士後政治立場漸變,其中又與謝長廷關係最好,即使謝長廷官拜閣揆或近年退休,林富男不論辦收藏展或油畫作品展,謝長廷幾乎都親自到場,好交情可見一斑。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右)出身民進黨謝長廷系統,目前在民眾黨黨職地位不低,日前也因台北地檢署搜索民眾黨時,與黨籍立委黃珊珊(中)同步被約談調查。(圖/黃鵬杰攝)黨政人士直言,即使民進黨內「謝系」已經式微,但像已故前勞委會主委李應元、立委莊瑞雄等人,都長年與柯文哲維持良好關係,年輕一輩如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出身謝系,還有不少現職民眾黨工也來自謝長廷創辦的新文化基金會。他並爆料,過去2018年與柯文哲「直球對決」而落選黯然下台的謝系大弟子姚文智,退出政壇轉拍電影後,也在文化部長李遠等人牽線下,與柯有了聯繫,謝系在民眾黨算是開枝散葉。
柯案四被告全被羈押禁見 民眾黨痛心:支持依法抗告
民眾黨2日深夜表示,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與先前裁定一百八十度轉彎,雙標司法實在令人痛心,全力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案與2024選總統政治獻金案分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等由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偵結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經北檢再度抗告後由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2日深夜台北地院裁定,包含被告柯文哲、2024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全遭裁定羈押禁見。合議庭2日晚間如前仍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3人開3個法庭同時訊問,合議庭上午也發給檢辯雙方開庭通知書,請柯文哲等人於上午11點到法院報到,但由於庭期訂定倉促,柯文哲在下午1點多才到案,並暫押地下候審室約5小時。柯文哲出庭時否認犯罪,表示檢方辦案動作過大「下不了台」才一直想盡辦法羈押自己;沈慶京應訊時也否認行賄柯文哲,表示80歲了沒想過東山再起,只想解決京華城負債問題。應曉薇也不認犯罪,強調交保迄今沒有補辦手機,非常害怕聯絡行為被誤會,願意每天到警局報到,限制住居在台北,不會離開台北市;李文宗則強調,自己不認罪,但也絕不會串證,請法官放心。民眾黨直指,賴清德總統應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因為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將會「破壞司法公信,成為歷史罪人」。※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辭了 黃國昌代理確定
民眾黨中央1日表示,當日下午召開擴大中央委員會議時,現任黨主席柯文哲請辭確定,並在中央委員現場推舉代理黨主席後,確定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接下代理主席一職。柯文哲深陷京華城重建案風暴,目前台北地檢署偵結,柯文哲被依涉入《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起訴,合併建議28年6個月刑期,儘管柯文哲獲二度交保,並遭台北地院裁處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金額,不只是近年台灣政治人物涉犯罪交保金之最,還得戴上電子腳鐐。目前台北地檢署對交保案二度抗告,高等法院閱卷中,尚未裁定准駁,外界咸認為,柯文哲可謂陷入司法泥淖,也因此在1日緊急召開的中央委員會請辭。民眾黨中央委員江和樹表示,柯文哲是終生黨員也是終生志工,在確定辭職後,現場也推舉代理主席,自己第一個舉手支持黃國昌,而15個中央委員,高達14人同意並一致通過,只有黃國昌自己沒舉手。江和樹坦言,儘管內部尚稱團結,但「會議氣氛很低迷」。而身為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的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強調,黃國昌有能力,也沒人規定擔任黨團總召就不能兼任黨的其他職務,其他政黨身兼數個黨職者也不少,黃國昌是「本黨之寶、足堪重任」。※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