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
」 廉政署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立法院 法務部 民眾黨
食藥署修法重賞吹哨者!舉發健康食品違規「最高領百萬獎金」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修正「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舉發違健康食品違規事項,可獲獎金比率從現行罰鍰的5%調升至20%,最高可領取40萬元;若是「吹哨者」檢舉,可獲獎金比率至少為罰鍰的50%,最高可獲得100萬獎金。修正案預告期限至11月17日。我國1999年訂定發布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以鼓勵民眾舉發、機關查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行為,保障消費者健康與食品安全。現行舉發而查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者,所獲獎勵為案件所處罰金(罰鍰)額度的5%,由主管機關支應。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潘香櫻說明,本次修正獎勵辦法,是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獎金數額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弊所受罰鍰、罰金、沒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追徵價額、財產抵償總額10%,也參酌「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相關獎勵制度,研擬調升檢舉獎金。潘香櫻表示,民眾若發現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事項,包括衛生安全、標示或廣告違規,都可以提出檢舉,可向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提出、撥打「1919 全國食安專線」或透過食藥署「為民服務信箱」遞交檢舉。獎金以裁處確定後罰鍰的實收金額為計算基準。健康食品最常見違規樣態,為廣告涉及醫療效能,如產品標示或廣告誇大效能,涉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第2項,可處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潘香櫻指出,以此為例,現行獎金為罰鍰額度5%,檢舉人可獲2萬至10萬元。修正辦法後,主管機關應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20%,可領取8萬至40萬元;如檢舉人為現任或曾任被檢舉人的受僱人,以吹哨者身分檢舉,獎金至少為罰鍰實收金額50%,可領取20萬至100萬元。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司法院北中區專題研習 重塑廉政文化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114)7月22日正式上路,而司法院於9月8日及15日分別於中區、北區舉辦專題講習,並邀請法官學院院長張升星、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聖傑及法務部廉政署專門委員周美伶、科長劉瑞玲分享實務經驗與國內外案例,吸引法院院長、庭長、法官、司法行政人員及政風人員等170人踴躍參加。張升星於這次的講習中,以「司法人員於社群媒體發言的倫理思考」為題,透過國內外案例強調法官在社群媒體發言必須嚴守中立、公正與保密原則,避免因互動或言論不當影響審判公正與司法信賴。李聖傑則深入解析《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制度設計,指出新法歷經十多年籌備方才上路,不僅強化反貪腐機制,更重塑廉政文化,讓揭弊行為成為守護社會正義的重要力量。周美伶、劉瑞玲則進一步說明「三保一減」核心精神,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並建立內外部通報管道與獎勵制度。法律同時明定禁止不利措施,若因揭弊查獲不法,揭弊者可獲得獎金,展現政府保障揭弊者的決心。
強化同仁法治意識 行政執行署辦理揭弊者保護新法專題課程
隨著《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即將於7月22日正式上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7月14日舉辦專題課程,針對新法核心內容進行重點說明,協助署內及各分署人員提升法令理解與應變處理能力。此次課程也透過線上同步直播,鼓勵無法親自出席者一同參與,展現執行體系對新制推動的積極態度。活動邀請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邱智宏組長授課,聚焦揭弊者在職場保障、身分保密與人身安全等重點制度,並透過實務案例分享,說明公務機關如何有效區分揭弊與一般陳情、申訴、檢舉案件,並依性質做出適當處理,確保程序公正與合法性。署長繆卓然於致詞時表示,該法施行象徵我國反貪腐制度邁入新階段,也讓行政機關在面對揭弊事件時,需具備更完善的因應機制。他強調,行政執行系統應善用此次課程所學,於第一線能即時辨識問題本質、妥適處理相關情事,維護揭弊者合法權益,並保障制度運作的正當性。
公務車私用爆不停!廉政署揭常見「12大違失態樣」
監察院前祕書長李俊俋、監委林郁容、台南市前研考會主委蒙志成等高官接連爆出「公務車私用」爭議,輿論譁然。法務部廉政署與政風機關上月開會研商彙編全國性「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列出12項違失態樣,本月函令全國各級政風機構,指示就其所屬單位全面清查評估有無廉政高風險,並以「防貪為主、肅貪為輔」加強宣導並強化內控,如查獲濫用公務車違失,除追究行政責任外,若涉刑事責任則移送廉政署偵辦。過去,全國各級政風機關均編有各機關公務車防貪指引,但近來政府機關濫用公務車輛從事私人活動,甚至利用公務車輛加油、保養、修理及肇事處理機會牟取私利的不法案件頻傳,引發各界關注及質疑。對此,廉政署6月20日邀集中央、地方多個政風機關開會,蒐集近年來具代表性之司法實務及監察院調查糾彈案例,歸納12種違失態樣及參考法條,評估廉政風險,並提出具體防治措施建議,彙編「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提供全國政風機關辦理防貪業務參考。不過,廉政署也認為各機關因規定未盡相同,可依實際業務風險,作為強化公務車內部管理機制參考。廉政署彙編的「公務車廉政指引」,共列出12種濫用公務車違失態樣,其中以「公車私用」占大多數,包括機關首長自行開公務車從事旅遊、餐敘、購物、授課、就醫等私人用途;首長或單位主管指示下屬開車接送寵物、親友等私人用途;填具不實派車單申請公務用車;提供公務車作為家屬日常代步等。另濫用公務車違失態樣,還包括使用公務加油卡,為自己私人車輛加油「揩油」,事後核銷擅改不實加油名目;勾結汽修廠業者,佯稱報修公務車名義,卻將私家車維修費用「灌水」浮報;甚至製造公務車「假車禍」詐領理賠金等。廉政署強調,這些違失不但涉及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者,更可能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侵占、貪汙、圖利等罪刑責。廉政署6月30日編撰完成該指引,7月1日即函令全國各政風機構督同所屬政府單位加強宣導,一方面明確提醒單位人員如有濫用公務車等違失行為,除追究行政責任外,並可能涉及刑責,且應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落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精神,另方面也協助相關單位強化內部管理機制,避免類似弊端重複發生。
揭弊法7月上路!法務部說明新法規範 為吹哨者建立安心環境
為鼓勵查緝重大不法,我國114年7月22日將正式實施「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而法務部也於26日針對檢警調廉等 4 大執法系統辦理說明會,說明新法規範重點,建立明確的揭弊案件處理與應對機制。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表示,新法將會是揭弊保護制度的重大里程碑,並強調未來司法機關和各執法機關將會是案件受理與偵辦的第一線,需要在揭弊真相的過程中,勿忘人權的重要性,並確保落實揭弊保護程序,為吹哨者建立安心的制度與環境。目前廉政署已積極展開相關籌備工作,除全面盤點新法適用範圍外,更主動邀請相關部會商討,同時諮詢相關利益團體,廣納各界意見後研擬施行細則草案。另,為因應新法規範,廉政署更同步設置「揭弊者保護委員會」之組織規程與運作規劃,強化揭弊者法律諮詢等保護措施。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於7月22日正式實施,針對泛公部門內的揭弊者,將會提供供「3保 1 減」,其中包括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等措施;程序部份,將會由舉證責任導倒置及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規定。法務部強調,未來為確保揭弊者相關權益,新法對於受理程序及保護措施均有特別規範,未來對現行各機關受理程序之影響,也是與會人員關切的重點,針對受理通知、權責移轉及保護要件啟動等議題進行熱烈交流討論。
我國清廉印象指數創新高!廉政署長感謝同仁辛勞 回顧年度豐碩成果
廉政署署長馮成於今(28)日接任此職1周年,成功在2024年讓台灣清廉印象指數上升至全球第25名,展現國際社會對台灣廉政體系的高度肯定。並順利完成「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2、5章期中審查,並簽署「透明承諾」。在制度推行上,也於今年正式公布「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保障揭弊者權益,並在綠能產業風險管控上取得成效。回顧過去1年廉政署施政歷程,首先是台灣於2024年清廉印象指數再創新高,並拿下全球25名的名次,展現國際社會對台灣廉政工作的高度肯定。此外,台灣也順利完成「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2、5章期中審查,並簽署透明承諾,展現廉政價值的落實。而廉政署今年也正式公布「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讓揭弊者可以有更完善的權益保障,鼓勵全民落實廉政風氣的堅守。此外,面對綠能產業的風險防控也是頗有成效,機關採購廉政平台的推動日益成熟,讓國家的永續發展能夠有更好的防談根基。廉政署也向同仁提出3點:強化國家安全意識,扮演第一線防線角色;公務機密維護不得鬆懈,建立制度與文化雙重防線;持續更新風險地圖,從源頭防貪、守護清廉施政。最後,廉政署長也感謝所有堅守政風崗位的同仁,並勉勵全體同仁持續攜手前行。
續推司法改革與不在籍投票 民眾黨再拚廢印花、娛樂稅
民眾黨團3日公布新會期優先法案,包含推動「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棄保潛逃罪」等攸關司法改革的法案,另有廢除《印花稅法》、廢除《娛樂稅法》、續推「不在籍投票」修正草案等。立法院新會期年後3日開始報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當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新會期首波優先法案名單。總召黃國昌指出,民眾黨團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特別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過後,當時要求政府進行的改革、必須處理的積弊,如今的成績可說是慘不忍睹,立法院前一會期已經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後續還有「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及「棄保潛逃罪」等,是本會期要處理的重中之重。黃國昌坦言,《刑事訴訟法》中,刑事程序基本權保障密度不足、偵查不公開未落實等原則,民眾黨團會進一步落實相關修法,重振司法威信。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指出,立法院上會期通過多項「打詐專法」,卻在「虛擬資產」這一塊留了大大空白,然而台灣近年有很多人以此進行詐騙,而且金額非常驚人,金管會跟行政院都拿不出辦法,民眾黨團對此預計提出《虛擬資產管理條例》草案,比照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嚴格管理。黃珊珊也說,立法院年前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政府有近新台幣3,000億元財源挹注,反觀《娛樂稅法》、《印花稅法》已經是不合時宜的地方稅,過去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曾經主張廢除,後來地方政府反彈不斷而不了了之,如今地方財源增加了,民眾黨會再努力推動廢除不合時宜的律法。
揭弊者保護法公部門先行 洩露揭弊者身分最重關5年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最終通過國民黨再修正動議版本,範圍限於公部門、國營事業。因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與獎金,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7日初審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但法案名稱與適用範圍未有共識。國民黨團主張包括公部門與國營事業,民進黨團也主張公部門先行,民眾黨團則主張納入私部門,最終保留送院會表決,今日通過採用國民黨團版本。《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主管機關為法務部,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第1條明示,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揭弊者之揭弊程序及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更有利於揭弊者之保護者,從其規定。法案三讀後,法務部為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所定之揭弊者保護事項,應組成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7人,以法務部部長為主任委員,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主管機關就具下列資格者遴聘之,任期3年,委員資格除法檢警專業、教育部認可大專院校教授之外,對揭弊者保護、人權保障有專門研究或貢獻,或具相關公民團體實務經驗,聲譽卓著者也可擔任。《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三讀通過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第3條,明定公務員或政府機關(構)、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人員,涉有犯罪或違法行為或涉及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者的核心內容。若揭弊者揭發有關第3條的內容,在第11條規定,除公務員將進行懲處外,非公務員身份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但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此外,法案也維護揭弊者權益,在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的第15條中規範,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之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之身分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勞動部霸凌事件補破網 張啓楷籲《公務人員保障法》加罰則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26日)對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進行同意權詢答時,當場唸出民眾獻花送到勞動部,聲援和悼念被上司霸凌輕生的吳姓公務員卡片內容,要求修改、補強反霸凌法令,包括修改《公務人員保障法》加入罰則,修訂《公務人員陞遷法》讓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許舒翔承諾,未來若獲國會通過上任,將協助院長儘快完成修法。立法院院會26日起針對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7位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同意案進行詢答,張啓楷表示,勞動部讓吳姓公務員受此對待,已經違反多項《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的規定,但因為相闗規定「很空」、沒有罰則、漏洞百出,務必修法把反霸凌的安全網補起來、建構起來。許舒翔答詢指出,他相信吳姓公務員精神上和生理上應該都承受很大壓力,過去自己在考選部長任內為國舉才,讓政府有更多優秀的年經人才進來,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張啓楷表示,台灣民眾黨已經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公務人員違反前條所定辦法,對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之建議者,予不利益對待或不合理處置。二、公務人員違反前條所定辦法,未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 另,有前項第二款情形,致發生死亡災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致發生重傷災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張啓楷也提醒,即便《公務人員保障法》有罰則,但沒有《吹哨者保護法》的配套,仍有所缺憾,出了事都噤若寒蟬。也因此,民眾黨團將全力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在本會期完成立法。張啓楷並引述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報導,文中以「新聞人間:酷吏謝宜容」為題,批評台灣政府部門的官僚霸凌文化和包庇行徑,讓「勞工天堂」的形象蒙羞,甚至形容這是人權倡議者的諷刺。張啓楷說,《公務人員陞遷法》第七條,公務人員只要當到主管級,他們的領導能力未經評比,但這次霸凌的就是長官。所以應修改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三項,以後主管應經過評比。許舒翔答稱, 未來會研礙處理。張啓楷指出,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曾說,她來勞動部是她首次至行政部門,對龐大的官僚體系陌生,始終抱持戒慎恐懼,也希望與文官發展合作及友善關係,卻忽略文官體系有難以掌控的陋習或惡習,「來自於不曾想像過的邪惡」。許舒翔則表示,考選部的同仁都很配合與合作,都很奉公守法。時代正在改變,主管不應該用指揮和命令的方式帶領團隊,應該用溝通說服的方式。如果同仁尋求協助,也不應只是退件,而是想辦法一起解決,公務員絕大多數也都是奉公守法。
撤「揭弊者」草案遭藍白擋下 林月琴:程序委員會變太上皇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19日)討論院會議程,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案撤回自己所提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卻經民眾黨立委以「黨團反對」為由,提案不讓林撤案,在藍、白聯手表決下通過。林月琴說,她為了讓法案更完備而要撤案重新研議,卻遭在野黨立委阻擋,痛批藍白又秀下限,質疑民眾黨已成為一言堂。國民黨與民眾黨共提出6個版本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執政黨則有林月琴所提版本,行政院則未提出的版本。林月琴今日在程序委員會中提案要求撤回自己的提案,遭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提案反對。林月琴提出,過去三黨都有撤案的經驗,她想把內容修得更完整,為何要阻擋?但最後在藍白人數優勢下,林月琴撤案失敗。林月琴說,在他初任立委時,就提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當時是基於希望能為台灣更好,但在提案後,有些民間團體夥伴提醒,草案的文字部分可以再細究,避免誤會或造成勞資雙方緊張。林月琴禦,她思考後同意夥伴的提醒,認為每位立委在立法過程應追求盡量符合社會大眾期待,因此,希望先撤案,後續與團體討論後修改。但,今天程序委員會,民眾黨竟然阻止她撤案,還用藍白人數壓力硬是表決反對撤案,林國成委員還大聲喊「這是我們權力」,會後還跟林月琴說,反對撤案是民眾黨立院黨團的決定,他要回去跟黃國昌溝通。「立委撤案權益來自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保障,這也是希望每位認真立委追求立法過程更完善。」林月琴說,去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2條才剛三讀通過,民眾黨竟又大搞烏龍重新提案,但當時民進黨也並未阻擋。林月琴說,今天無論各黨都有可能有撤案需求,今天假使國民黨扛不住社會壓力,要求翁曉玲撤案刪除「吳思懷條款」(處罰退將參加中國大陸活動時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等行為)難道追求修法完善,程序委員會要變太上皇阻擋?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立法院臨時會今拚性平三法三讀 行政院長陳建仁將專案報告
立法院17日下午舉行全院談話會,通過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敲定7月17日至31日為本會期第2次臨時會,並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所提議案,將審議「性平三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以及外役監條例;行政院長陳建仁今明兩天將赴立院,就性平三法和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原則上臨時會結束前會將前兩案完成審查,至於外役監條例則是繼續討論,凝聚共識,如果有共識能完成修法也樂見。不過,他也提到,不要把外役監汙名化成天堂,該制度在台灣已經60年,聯合國已經70年,全世界都是以教化為重,要讓受刑人重新回歸社會的中間處遇。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外役監條例等案審查要公開透明,要求審查過程錄影錄音,讓外界知道每次審查發生什麼問題,並主張外役監條例應該排除重大犯罪人遴選外役監,刪除累犯可申請外役監條例之例外規定,並納入酒駕毒駕致死、電信網路詐欺犯、貪汙犯重大經濟犯罪者,皆不得遴選外役監。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指出6大修法重點,分別為排除犯本刑7年以上重大暴力犯罪,重大經濟犯罪、貪汙犯、刪除累犯但書,有期徒刑執行二分之一始得遴選、逃逸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此外,由於詐騙猖獗,邱也盼納入資通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支持臨時會認真修正外役監條例、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及「性平三法」修法;他也提到,尤其兒少性侵的追訴權時效必須檢討;他也盼臨時會處理囤房稅修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亦是重點。
邱顯智任時力黨團總召 公布礦業法等25項優先法案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30)日公布2020優先法案記者會,立委當選人邱顯智指出,本屆第一會期的優先法案計有25項,包括廣電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平均地權條例等。會中邱顯智也介紹黨團幹部,由他擔任黨團總召,立委當選人陳椒華為副總召兼書記長,立委當選人王婉諭則擔任幹事長。時力優先法案共25項,除了「廣電三法」之外,包括強化兩岸協議監督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及針對囤房稅的「房屋稅條例」,另外還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刑事陪審法、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刑事訴訟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兒少法、幼照法、礦業法、最低工資法、工會法、集會遊行法、反媒體壟斷專法等。邱顯智表示,時力堅持一路走來的價值和理想,針對各項社會大眾關注的議題,將秉持就事論事的態度,強調雖然黨團在國會是少數在野黨,但立場及所提出相對應的法案都非常清楚,他也呼籲「歡迎跟時力有相同價值、理想的各黨團或個別委員,合作推動進步價值法案。」王婉諭則說,未來在國會要為弱勢勇敢發聲,守護台灣孩子,例如不法幼托業者的裁罰低於其不法所得,應提高罰金以有效杜絕不法;此外,現階段僅公開業者姓名,但沒有公開機構,希望未來能有統一平台,讓家長可以更了解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