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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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提助理費修法引反彈 韓國瑜承諾:把工會心聲完整轉達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針對《立法院組織法》第32、33、35條提出修法,主張公費助理預算應由立委統籌運用,引發朝野國會助理不滿。國會助理工會更發函向立法院長韓國瑜陳情,表達助理群體的擔憂與訴求。對此,韓國瑜今(9)日晚指出,將把工會意見轉達提案立委,並強調身為院長必須照顧全體職員,全力維護助理權益。陳玉珍所提針對公費助理修法,引發朝野助理群反彈,質疑恐弱化公費助理制度,甚至可能讓助理費淪為「立委小金庫」,侵害助理權益。依照現行制度,公費助理的薪資是由立法院直接撥付至助理帳戶;但若依修法內容,未來預算將先撥入立委帳戶,再由立委統籌分配使用,且不需單據核銷。面對爭議持續延燒,陳玉珍今日表態不會撤回提案,但強調若有不同意見,歡迎溝通討論。陳玉珍提出修法,主張公費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引發外界質疑恐影響原有助理制度的保障機制。(圖/CTWANT攝影組)針對助理工會要求撤案並預告週五將赴議場外抗議,韓國瑜表示,立法院尊重每一位委員的提案權,對於每位委員修法提案的原由、內容與所希望傳達的訴求,立法院都抱持尊重,讓法案在議事秩序下被討論。工會提出相關的擔心與訴求,一定會充分轉達給提案委員與黨團審慎考量。他表示,國會助理是國會組成非常重要的一環、是國會運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夥伴,更是立法院的家人。身為立法院長,始終秉持照顧好立法院全體職員工的責任精神,同樣全力捍衛國會助理的權益、盡力溝通,更會提醒每一個黨團,任何修法都不該侵害損及國會助理的工作權益,包括工作權、福利待遇及各項法定必要保障等。國會助理擔憂修法後助理費可能改由立委集中管理,恐衍生權益受損風險,工會已向立院提出陳情。(圖/CTWANT攝影組)韓國瑜強調,誠摯感謝每位國會助理同仁的付出,默默協助委員蒐集資料、溝通民意、支撐議事運作,讓每一項法案、質詢以及民眾的聲音,能在國會裡被看見、被理解、被落實,讓台灣的民主治理更加成熟、穩健推進。
主張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 陳玉珍:修法依據明確願開放討論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針對《立法院組織法》第32、33、35條提出修法,被質疑可能弱化公費助理制度,甚至恐讓助理費淪為「立委小金庫」,侵害國會助理權益。對此,她今(9)日表示,相關修法主張皆基於研究各國制度與法源,且過程公開透明;國會助理若有不同意見,她也歡迎各界共同討論。陳玉珍指出,立法院比較美、德、日、英、韓等國公費助理制度後發現,各國雖有差異,但多以國會議員作為助理雇主,因此她提出的修法有其依據。她以德國為例表示,當地刑法未將國會議員納入公務員職務犯罪,而是針對其職務特殊性另設規範;若涉及浮報助理費,聯邦議會會以自律機制行政裁處,再透過政治責任處理。她強調,這次修《立法院組織法》及《地方制度法》並非針對特定黨派,因為涉案者涵蓋藍白綠立委及300多名地方議員。她表示自己的提案內容清楚且並非定案,各界都可提出修改意見。她也說,之所以能領銜提案,是因為沒有助理費爭議,加上她可能即將離開立委職位,自認立場公正、提案經過縝密研究。對於助理工會要求撤回提案,陳玉珍表示,工會有權提出訴求,但她不會撤案,並歡迎各界參與討論。她鼓勵國會助理可透過委員會討論、修正動議、質詢等正式程序反映意見,也可直接與她溝通交流,強調「法案本來就可以討論」,希望各方以專業與善意提出具體建議。
藍提案助理費除罪化 王婉諭點出3隱患恐讓「貪污合法化」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由立委「統籌運用」並免檢據核銷。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5)日強烈批評,此舉形同讓「貪污合法化」,恐讓立委可名正言順領取「私房錢」。她痛批,藍營聲稱此案是「保護助理」的進步法案,但事實上藍綠白三黨的助理與立法院助理工會均公開反對,證明該修法並非為助理權益著想,而是替特定涉案立委解套。王婉諭談到,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欲將「詐領助理費」除罪化,主張立委不必檢據核銷即可領取助理費,形同讓貪污行為合法化。她指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雖聲稱這是「保護助理」的進步法案,但藍綠白三黨的國會助理與立法院助理工會均明確反對,顯見此修法若通過,將幫助高虹安、顏寬恒涉案立委解套,更會摧毀國會的專業運作。她指出,現行制度下,立委每月可獲 56 萬元助理費,由立法院直接匯入助理帳戶;然而陳玉珍版本卻改為「統籌款」,讓立委可自由運用、不限用途也免檢據核銷。王婉諭點出三大問題:第一,立委可合法領取「私房錢」,助長貪腐風氣;第二,助理費既不用核銷,恐出現「某些立委不需要聘請助理,打混摸魚一樣也能領錢」的荒謬情況;第三,若助理名單無須通報,將使國會內部成為政治酬庸與人脈滲透的溫床,危及機敏資訊與公共決策安全。王婉諭強調,立院助理制度本已缺乏明確法制與勞動保障,應推動《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建立透明、專業的聘用制度,而非倒退除罪化。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所提修法版本,規劃助理相關費用由立法院編列預算補助,並撥給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圖/CTWant攝影組)
前議員林穎孟涉貪後抖出同夥! 辦公室主任挨告遭起訴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26萬助理費,被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判刑,全案上訴至二審。林穎孟事後反控時任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才是負責申辦補助的人,並出面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11月25日)偵結此案,認定吳香君同樣涉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務罪起訴。林穎孟2018年當選台北市議員,黨籍為時代力量,吳香君為其辦公室主任,楊尚偉則是其公費助理。由於楊尚偉的課業原因,林穎孟於2019年9月28日將其資遣,不過應該自掏腰包給付在「公費助理薪資」範圍外資遣費的林穎孟,卻與吳香君共謀,於11月才向市議會辦理停聘。市議會承辦人員因此認定楊尚偉工作一直持續至10月,並將10月份的3萬元月酬金撥入楊尚偉帳戶,另將勞保費2372元、健保費1373元、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1818元撥入林穎孟帳戶,林穎孟和吳香君共詐領3萬5563元。事後,林穎孟遭助理檢舉,檢方更調查出在前男友葉曜彰創業開設公司時,還將公司設計師拿來當助理人頭,並藉此詐領了23萬餘元的助理費。林穎孟被檢調查辦時,因為認為是遭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向媒體爆料抹黑,林穎孟告發吳香君共謀詐領助理費。
5連霸前民進黨議員吳宗憲遭起訴!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
五連霸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1455萬餘元案,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權詐領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今天偵結起訴。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范玟茵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案,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之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檢方調查,吳宗憲為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任期自91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亦為桃園市議會第1、2屆市議員,任期自104年11月19日至111年12月25日,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與擔任其范姜姓公費助理共同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的歐陽、許、葉、張、彭、劉姓民眾,配合提供國民身分證件、銀行帳戶資料,供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姓女子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將歐陽等人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歐陽等人之薪資、春節獎金款項匯入帳戶後,再由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將該等款項提出並挪為私用,總計以此方式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1455萬6351元。檢方又說,本案詐領助理補助費期間長達甚久,虛報人頭助理人數非少,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分析相關帳戶資金流向,今年7月22日起連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11處,傳訊吳宗憲及相關人頭助理,確認渠等詐領事證,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吳宗憲獲准,始得查悉全案。桃檢呼籲民意代表應恪遵法令,依據專業恪盡職權,為民喉舌,助理補助費之申報、使用均應合於相關法令,任何此類不法犯行,本署皆會積極查辦,以維護民主政治之廉潔及人民對於民主制度之信賴。
民進黨廉政會再延審助理費案 林岱樺強調清白、盼公平參與高市長初選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處理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立委林岱樺捲入助理費詐領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表示,林岱樺案涉及案情甚廣,還有一些需要查證 ,檢察官針對政治獻金案也還在偵查中,不曉得什麼時候會有新事證,討論結果,今天還是不能做出結論;林岱樺受訪表示發表三點聲明,強調期盼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立法委員林岱樺今天出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並發表聲明如下:尊重司法、全力配合釐清事實,堅守清廉勤政價值一、林岱樺被訴詐領助理費案件,發現多數對林岱樺有利的證據,請大家一如既往般對於林岱樺的清白,要有信心:本案經林岱樺委任律師閱卷後,發現檢方引用不利於林岱樺的證據呈現不法及不實,而諸多有利的證據竟刻意漏列,致有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的情形。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並維護真相的公信力,不便於法庭外自行公開細節,請關心本案之媒體朋友於114年10月27日親臨高雄地方法院旁聽即知緣由。胞妹林岱縝91年至今共服務1875選民服務案件,全心全力,任勞任怨的為岱樺的政治事業貢獻心力,遇有公費助理人力缺口時,承擔多數的遺缺業務,其薪資隨之調整,為法律義務。起訴書刻意漏列諸多有利的證據,致有與事實不符的認定,令人遺憾,相信司法會還給岱樺公道。二、林岱樺堅守本黨清廉、勤政、愛鄉土之價值,積極配合廉政會調查:自114年7月30日第一次本黨廉政會議起至今日,林岱樺透過律師不斷努力向法院調取相關卷證,但本案起訴書所附證據清單非全部均提呈法院,有部分證據,直到今日尚待法院調取、提供,林岱樺確實有積極努力提供相關事證予廉政會,以證明自身清白,符合本黨清廉、勤政、愛鄉土之價值。三、林岱樺期盼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林岱樺自2001年從政起迄今,時時刻刻謹遵民意咐託,戰戰兢兢地為民眾福祉服務,從不懈怠,期盼真相早日水落石出,高雄市民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民主進步黨黨內初選機制。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
詐領助理費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顏寬恆批政治凌駕司法:對法律平等打問號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遭控房屋假買賣與詐領助理費案等,一審依貪污等罪判刑8年4月。台中高分院今(11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此,顏寬恒強調,過去長期都認為司法是公正、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如今要打上一個大問號,揚言將持續提起上訴,透過司法程序為清白奮戰。顏寬恒表示,在政治凌駕司法的時代,司法迫害就是執政者打擊異己的手段,不論黨內黨外,可以看到現在的執政者就是如此,法院會作出這樣的決定「心裡有數」。他回憶起當年2023年3月22日宣布參加投入2024年的立委選舉,剛完成黨內登記,事隔不到一周,在3月28日就面臨檢調大規模搜索,手段比調查民進黨內爆出的共諜案還要粗暴。顏寬恒說,本案不論偵查階段的地檢署或審理的法院,心證早已作成,只是為了定罪而去羅織各種理由,檢調對於其提出所有針對林進福先生確實曾經擔任助理的種種證據均視而不見。另外他也提及,過去曾向法院提出除了公費助理之外,也自掏腰包聘請了很多自費的助理,根本沒有詐領助理費的意圖,每月發出的薪資遠遠超過領取的助理費金額,但法院甚至連傳喚證人都不願意。另外,針對對於房屋買賣部分,他表示,明確地提供了資金流向,甚至過程中還透過建經公司進行履約保證,「如果是假賣賣何必大費周章」。當年因為選舉被媒體名嘴追殺,他的住家也被用放大鏡檢視,所以才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趕緊要將房屋脫手,早日回到正常生活,「檢察官和法官大概沒有經歷過一天24小時,時時刻刻在住家外面都停著SNG車,監視我的家人一舉一動的心理壓力。」顏寬恒強調,一直以來都認為司法是公正公平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現在都要打上一個大問號,因此,他將在最短時間內研議提出上訴,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為清白奮戰,並感謝一路以來支持、關心的朋友,揚言會繼續站在立委的崗位,監督政府、為民發聲。
顏寬恒貪汙案「上訴遭駁回」二審維持原判8年4月 本人將現身回應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涉及沙鹿豪宅、助理費及國有地等案件遭檢方起訴,一審判處有罪部分合計8年4月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台中高分院今(11)日二審合議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中,偽造文書罪6月刑期已確定,不得再上訴;至於貪汙罪部分仍可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同時裁定,自即日起對顏寬恒限制出境8個月。對此,顏寬恒也將現身回應判決結果。據了解,案件源自「沙鹿豪宅案」,檢方指控顏寬恒竊佔國有地,不過法院審理後判決無罪。然而顏寬恒後來以4千多萬元將該豪宅出售給承接裝潢的張姓公司負責人,過程中涉及偽造文書。款項在流轉後回到顏寬恒手中,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另一起案件則為助理費爭議,檢方查出,顏寬恒聘用林進福掛名為公費助理,月薪4萬元,持續約2年,共詐領薪資逾108萬元。檢方認為顏寬恒是此案的實際受益人,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在審理過程中,顏寬恒一再喊冤,強調竊占國有地並非自己所為,並否認詐領助理費,甚至表示自己還曾自掏腰包補貼助理薪水。他形容詐領指控是對他「天大的汙辱」,認為自己遭遇「莫須有的罪名」。法院最終裁定,顏寬恒在助理費案確實構成貪汙,判刑7年10月,加上偽造文書罪6月,合計8年4月,並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則被判無罪。當時一審判決出爐後,顏寬恒隨即透過聲明表示,將持續透過法律救濟來捍衛名譽與權益,並再度強調案件對他而言「是場莫須有的訴訟風波」。
強忍10天不適!綠委伍麗華突PO點滴照 因病告假2天:沒辦法走路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表示,自己日前強忍身體不適症狀跑行程,雖有前往醫療院所看病拿藥,及在丈夫的陪同下前往醫院急診掛點滴,但情況仍不見好轉,最後因實在沒辦法走路,需暫時告假2天,「這是我擔任立委2038天,包含疫情嚴峻期間第一次想休息,我相信大家一定會為我願意休息感到高興。」伍麗華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她於8月22日感到腰部疼痛,在歷經忙碌的周末後,原先部位的疼痛移轉到右大腿及小腿痠麻。原先她不以為意,直到8月27日晚上睡覺身體發冷且開始發燒,才驚覺不對勁,於是先行就醫看病、拿藥,但隔天早上起床時症狀不僅沒有好轉,疼痛還轉移到腹部,就連頭部也劇烈疼痛,幾天後疼痛甚至上移到胸腔影響呼吸,同時她還發現右大腿出現紅腫塊,只好再度看病拿藥。然而,伍麗華說,由於很多行程須由她分擔,「因為我若能多跑幾個,我的助理就可以少跑幾個,14位公費助理,扣掉台北國會助理不跑行程,服務處助理每個都鐵打的,又要做選服,又要做會勘,又要跑活動,大家分攤不完,只好落到地方志工特助身上,才是我內心最大的壓力,因為虧欠特助太多,可是這樣的奉獻他們又能燃燒多久,真擔心有一天大家都遠離我。」正因如此,伍麗華表示,儘管自己的身體已難堪,她仍於8月30日早上仍先輾轉前往台東、屏東、高雄,到了晚上11時才由丈夫陪同她前往醫院看急診並掛完點滴,夫妻倆凌晨2時回到家後,她又把鬧鈴設定在清晨4時30分,為了趕上隔天清晨5時50分從新左營站開往桃園站的高鐵列車,參加曾在選舉中幫助她的江添才入殮禮拜,隨後又前往阿里山出席家人的結婚喜宴。不過,她因連續幾天的奔波,加上身體情況未有起色,終究因步履蹣跚、面帶憔悴而被家人訓斥一頓。伍麗華回想這幾天的經歷,坦言自己從小讀書到長大工作,都算是個健康寶寶,即便感冒也從來沒放過病假,「但這回實在是因為我沒辦法走路,雖然我的精神尚佳,但是我的行走已經急速惡化難耐。」她須暫時休止腳步,用休息增加免疫力,並透過醫療遏制病毒繼續入侵,「各位親愛的夥伴,我要用2天好好休息,這是我擔任立委2038天,包含疫情嚴峻期間,第一次想休息,我相信大家一定會為我願意休息感到高興。」
前高市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1330萬 二審仍重判12年
國民黨籍高雄市前議長曾麗燕和胞妹等人,涉詐領助理費133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日上午宣判,曾麗燕維持原判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曾麗燕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胞妹曾麗鴻合併判刑3年6月;曾麗燕助理曹雪禎判刑2年2月。全案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宣判曾麗燕維持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曾麗鴻從重改判4年4月,褫奪公權3年;曹雪禎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從重改判2年9月,褫奪公權2年。曾麗燕自2010年12月起歷任高雄市議會3屆議員,並於2020年經補選為高雄市議長。然而,曾麗燕涉嫌透過胞妹曾麗鴻辦理提領、保管及發放公費助理薪資。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曾麗燕與胞妹兩人多次利用遴聘公費助理機會,以虛報人頭助理名單或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向高雄市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詐領金額達1330萬元。利用申報每人薪資4萬元,匯入戶頭後領現金出來,轉手給6名助理一人只領到2萬5000元,多的就用來繳電話費、服務出租金等開銷。曾麗燕否認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貪污,稱是按先前慣例申報。
助理遺孀控慣老闆 葉元之親上火線說明嘆回應非他所願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助理遺孀接受週刊專訪,控訴葉元之是慣老闆。對此,葉元之今天回應,方姓助理不幸過世,他的遺孀向週刊爆料,引用部分葉、方二人在社群網路上的對話,但其中不少內容是助理遺孀片面錯誤的認知。他說明,方姓助理在二月初過世,隨後其遺孀就在媒體上罵他是慣老闆,當時指控的內容就已不是事實,包括「該助理是躺在病床上向葉請假遭葉辭退」「葉元之從不准助理請病假」等,這些全非事實。但他當時考量逝者為大,家屬難免會有情緒,因此選擇低調,未全面回應澄清,任憑助理家屬對他謾罵。「但我這樣的態度,卻讓自己被綠營側翼網軍罵了半年以上,罷團還為此做了一款挺罷免手遊,其中就指控他不准助理請病假」,葉元之說。葉元之說明,方姓助理其實經常請假,而且在他的辦公室,助理請假很輕鬆,也有一些助理因出國玩,或者在校工讀請假而要考試,從沒有誰不能請假這件事,該助理遺孀一開始的指控即非事實。但他當時考量,如果真的要逐項回應,就必須提及該方姓助理的工作細節與態度,但對方已經不幸過世,逝者為大,葉說,他當時的態度是「我不想再講」。葉元之指出,方姓助理告別式時,告別式門口擺了一個開酸葉元之的大招牌,凡是到場者都會看見,對他是一種污衊,但他也沒說什麼,選擇尊重家屬,沒有辯駁,甚至居間找人盼與助理遺孀溝通,但都不得其門而入,過程他就不細講。葉元之說,如今助理遺孀又向週刊爆料,大家應該都清楚,目的就是要影響罷免,罷團與民進黨上午也一直以此事攻擊他,他只好被迫澄清,說明該助理工作內容與細節,他要先對這樣的發展,表達遺憾。葉元之說明,其實是方姓助理向他多次請辭,絕對沒有所謂「葉元之不准請假」的事,他還舉出今年元旦與該助理對話過程,內容包括該助理向他道歉「質詢稿寫的不夠好」致歉,為何沒寫好的原因,並告知葉「即日起請辭」,隔天,該助理就沒到辦公室。葉元之說,自己要求助理寫質詢稿數量其實不大,每遇委員會出一篇就可以,其它,他會自行準備。葉說,該助理請辭當天原應該交一篇質詢稿,但卻沒有給,直到前一天葉元之問,該助理才緊急給了「一段話」,但無法在委員會質詢時使用,他才要求該助理重提一篇,沒想到該助理就用簡訊告知請辭,隔天就不來。葉元之說,他曾請其它助理聯繫該助理,告知不能說不來上班就不上班了,隔天,助理回到辦公室,經雙方溝通後,該助理表示「勉為其難」做到葉元之找到其它新助理為止,因此該助理其實「一直都是請辭狀態」,直到該助理一月底又請辭,他才想「這樣拖下去不是辦法」,就准辭,其它辦公室同事也協助該助理辦理離職。葉元之不解,在此之下,有可能如同助理遺孀指控「葉元之對助理說,與其請假,請辭還比較快」之類的話嗎?大家也可以檢視遺孀舉證內容中,所謂他精神凌虐助理的對話,事關與媒體的新聞聯繫工作,不是凌虐,是因為助理沒有將質詢稿廣傳媒體而起,他進一步向助理查詢的對話。他說,該助理的質詢稿經常「只有幾段話」,感覺就好像是「應付」他,如果身為雇主都不問,溝通無效,那要怎麼辦。葉元之說,其實該助理與自己的應對過程沒有不好,也沒有什麼不禮貌的問題,所以他一直很訝異,為何後來他遺孀的轉述,與兩人實際互動間差這麼多?是肇因該助理本人的因素,還是遺孀因什麼原因,對實際狀況瞭解有差距?葉元之說,他對辦公室同事的要求是大家一起分攤工作,如果該助理不做,那其它人工作自然就會加倍,該助理後來坦承有些事確實做不來,問葉元之是否能考慮讓他主動減薪?葉元之說,他詢問立院人事處,減薪是否可行?但人事處當時回應,因已經接近年底,若真要減助理薪水「會影響其年終獎金」,葉元之考量該助理才剛到不滿一年,因此未減薪,直到隔年度才調整該助理薪水,而且最重要的是,不是葉元之主動提出要對助理減薪,辦公室的其它助理也都沒減薪,是該助理主動因無法勝任法案助理工作提的建議,該助理是公費助理,薪水是按照立院規定辦理,他有何必要主動要求該助理減薪呢?
民進黨廉政會要求說明 林岱樺:堅定捍衛名譽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高雄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民進黨廉政會昨(24)日指出,將會要求林岱樺7月30日到會說明;林岱樺昨深夜聲明表示,感謝民進黨讓她有機會說明,她將全力配合廉政會的調查,證明自己的清白。檢方起訴指出,林岱樺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1473萬6549元公費助理薪資,並涉嫌向立法院不實申報服務處周姓主任等5人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公費助理加班費,在23日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進黨會24日召開廉政會例會,將林案列入討論,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指出,廉政會處分之前,一定要踐行程序正義、給當事人辯白機會,將在7月30日召開例會時,請林岱樺到會說明。林岱樺昨天深夜發表聲明說,她自從政以來,一直秉持良知、堅持清白廉政。過去在偵查過程中,她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未來也會與律師將相關證據提供給法院,為自己和團隊爭取公道。「我一直堅信,民主社會的基礎是公平健全的制度。」林岱樺說,感謝民進黨廉政會願意給她機會說明,將全力配合廉政會,也相信真相終將水落石出。林說,她會繼續堅定捍衛名譽,「也會持續服務我所熱愛的高雄鄉親。」
國民黨屏東縣黨部遭搜索 疑涉偽造罷免伍麗華連署書
藍營罷免綠委的連署中出現大量幽靈人口,多處國民黨地方黨部遭到調查,屏東地檢署今(14)日上午搜索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民進黨原民立委伍麗華表示,之前她曾前往地檢署,告發對她的罷免連署書涉及偽造文書,而且可能是由國民黨中央指示,此次檢調應是前往確認相關事證。伍麗華說,從大量中選會所公布的結果看出,對她的罷免連署有為數眾多的死亡連署,都違反了《選罷法》,有違造文書跟違反個資法的嫌疑,因此她在4月17日回到戶籍所在地屏東,針對罷免她的領銜人張芳碩提告。「這一陣子以來,確實也有很多的族人都跟我回報,他們以證人的身分被檢調問話」,伍麗華說,她收到許多民眾反映被以證人身份約談,其中有人是因為親人是死亡連署人,或者是個人被冒名連署,相信檢調目前就是就這些蒐集到的事證,進一步追查名冊的來源,那或者是針對領銜人去做事實確認。伍麗華另指出,針對她的罷免連署造假案可能與國民黨中央脫不了關係。她說,在2月的時候,國民黨原民立委盧縣一在新聞直播中坦言,罷免伍麗華連署的領銜人為公費助理,是為了配合國民黨中央才出面領銜;到了3月的時候,在原民新聞台受訪時指出領銜人不知情,都是配合黨中央;直到4月份我去提告之後,又改口說這個是領銜人助理的個人行為。
林岱樺涉貪案新進度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再押2個月
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和政治獻金案,林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3人,檢方聲請延押獲准,至於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雄檢今天聲請延押,法官下午也火速裁定延押2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被控詐領助理費及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雄檢今年二月發動首波搜索,複訊後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但她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等3人於2月25日遭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將滿,檢方已於21日聲請延押,法院於23日裁准。另外,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羈押期也同樣將滿,檢方於今日聲請延押,高雄法院指出,經訊問被告及聽取檢察官、辯護人之意見,並核閱相關卷證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同法第210條之偽造文書罪、同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同法第342條之背信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院方表示,關於所涉公費助理相關聘用、工作內容、林三郎基金會相關費用支出等事項,除與證人證述及相關書物證有所出入外,尚有相關證人待訊問,且有部分共犯在外。又於第二次遭搜索之時,將所使用之手機交由同寺之人員保管,該人員將之藏放在通法寺洗衣籃內,且本案迄今仍有相關之資金流向及交易對象尚需逐一核對清查,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高雄法院審酌所涉公益侵占及詐領助理費用金額及犯罪情節,釋煌智身為通法寺的住持及林三郎基金會的董事長,對於通法寺、基金會等本案相關之人員實具一定之影響力,有部分共同被告在外、部分證人尚未到案,因此裁定4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一階死亡連署佔比最高 伍麗華提告罷團領銜人
幽靈連署、偽造文書等爭議頻頻浮上檯面,隨著大罷免風潮延燒,外界對於連署程序的正當性與審查機制產生疑慮。過去在針對罷免民進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的審查中,中選會就曾發現多達202份「死亡連署」,成為第一階段罷免案件中最多的一位。對此,伍麗華16日晚指出,將針對相關行為進行告發,並強調相信罷團領銜人並無敵意,但「錯了就是錯了」。依現行規定,立法院原住民選區共設有6席立委,分為山地與平地原住民各3席。目前泛藍陣營占據其中4席,包括無黨籍的高金素梅,以及國民黨籍的鄭天財、盧縣一與黃仁;民進黨則擁有伍麗華與陳瑩兩席。隨著藍營發動罷免行動,目標明確鎖定民進黨僅有的兩位原住民立委。罷免行動第一階段連署已通過,正全力推進第二階段連署門檻。針對自身罷免案出現多份不合標準規範的連署,伍麗華指出,罷免她的領銜人「張芳碩」是盧縣一委員的公費助理,讓她感到相當驚訝,竟然親自上檯面扛下罷免責任。她指出,誠如媒體報導所揭示,她的第一階段罷免程序中就出現高達202份死亡連署,而總計有1521份不合格連署,是否涉及偽造或冒用個資等犯罪行為,必須透過提告進入司法程序,以利後續偵辦調查。伍麗華表示,這將會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提告,身邊有不少朋友擔心她的安危,但她請大家放心。她透露,自己曾在幾次場合中與張芳碩碰面,雙方互動一直很友善,甚至在公開活動時,她還曾邀請張芳碩一同上台致詞。她相信對方並非出於敵意,而是迫於無奈才擔任罷免領銜人角色,她對此感到同情,「但是錯了就是錯了,好了就好了。」
王世堅遭柯建銘質疑「叛黨」互嗆 國民黨喊話:起義來歸,堅哥最威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與立委王世堅近日爆發激烈爭執,雙方互相指控對方不忠,事態引起黨內高度關注。柯建銘4日接受專訪時直言,對王世堅的忠誠「百分之百懷疑」,並質疑王定宇與國民黨的立場過於接近。王世堅5日強烈反駁,表示如果自己叛黨,他立刻退出政治,並在臉書上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場。爭議源自於上周民進黨中常會,當時賴清德提出禁聘三親等擔任公費助理的議題。隨後有中常委提前透露會議內容,柯建銘在會後受訪時對此表示質疑,並反問記者「你怎麼知道?」此後,柯建銘在專訪中更爆料稱,有人中常會全程錄音並外流給特定媒體,並暗示王世堅可能涉及此事。王世堅隨後公開否認,並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偷錄音,要求黨主席賴清德成立專案小組徹查真相。中常會的激烈討論引發了更大的爭議。會議結束後,柯建銘、王世堅及王定宇在會議中對各自的立場進行了激烈交鋒,並且在場多數與會中常委選擇靜觀其變。王世堅強烈表態自己並未錄音,而柯建銘則表示,他的原話並未提到「錄音」,強調誤解源自於時間序列的錯誤。隨後王定宇也就國防預算問題進行了解釋,並得到外交國防委員會的王義川證實,說明內容並無錯誤。賴清德在聽取三方說法後,強調當前台灣的局勢極為關鍵,民進黨應該團結一致,避免內部爭執對外造成負面影響。他作出兩點裁示,首先強調全黨必須保持團結,尤其是在立法院捍衛台灣的重要時刻;其次,表示此次爭執中的誤會已經得到釐清,未來必須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會後王世堅快速離開現場,對媒體提問是否與柯建銘當面溝通時,他僅簡單回應,「發言人會統一說明,謝謝。」隨後王世堅趕往中正一分局提告媒體人周玉蔻。柯建銘則選擇低調回應,表示自己已經回答完畢,並強調再問只是浪費口舌。王世堅也於5日在臉書寫下,「如果我王世堅叛黨,我立刻退出政治!」國民黨則留言,「起義來歸,堅哥最威,惡罷不對,老柯最雷。」而國民黨也喊話,「起義來歸,堅哥最威,惡罷不對,老柯最雷。」此外,國民黨在臉書發文猛烈抨擊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指責他為了推動大罷免而不顧國家發展,將政治鬥爭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國民黨認為,當全球正面臨AI科技戰與國防挑戰時,柯建銘卻全力投入大罷免運動,忽視民生經濟,甚至將國防預算拿來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完全沒有考慮國家未來的發展。國民黨指控,柯建銘的行為並非以國家利益為重,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計算,為了個人權力而煽動社會對立,製造內部鬥爭。國民黨也提及,柯建銘對內部的指控,稱他對民進黨成員王定宇的攻擊尤為激烈。柯建銘曾公開指控王定宇在國防預算表決時與國民黨立場相似,並威脅要公開黨內資料。這樣的行為被國民黨視為政治鬥爭的具體表現,而非正常的政策分歧,反映出民進黨內部已經陷入激烈的權力爭奪。此外,國民黨還對柯建銘的罷免運動提出質疑,指出他早在14歲時便開始為大罷免進行部署,並承認這一運動已經部署了60年。國民黨認為,這場大罷免並非所謂的「公民自主」,而是民進黨精心策劃的政治鬥爭,旨在鞏固其內部權力,操控選舉,並使立法院成為民進黨的獨裁機器。針對柯建銘誣衊國民黨砍削國防預算的言論,國民黨強烈反駁,指出2025年國防預算創下4712億元的新高,比去年增加368億元,刪減比例僅為1.06%。國民黨認為,柯建銘的指控純粹是為了煽動罷免運動,並製造不實的政治風波。
議員黃永昌詐助理費案!2028萬未挪己用 獲判緩刑3年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被訴以親友為人頭向議會詐領逾2028萬元公費助理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把這些錢全部用在與議員職務有實質相關的事項,並非挪為己用,無從成立《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27日維持一審認定,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宣告緩刑3年,必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可上訴。黃永昌受訪表示,他的選區大、要請10幾個助理,若依規定聘用人員一定不夠用,自己薪資還要拿去貼,「當時認為錢都發給助理不會出事情,不知道原來這麼大條」,感謝法官體諒、還他清白,但認為緩刑3年太長,若下屆沒辦法參選怕辜負對選民的承諾,將研究是否上訴。黃永昌從2004年起擔任台北縣議員,2010年台北縣改制成新北市後,他擔任市議員至今。檢方起訴指控他擔任議員期間,明知議員每人只可聘用6至8人的公費助理,且公費助理補助費不得超過24萬元、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也不可超過8萬元,但卻利用親友名義詐領助理費,共詐領2028萬4579元。高院審理認為,黃將2028萬4579元,全數供作與議員職務有實質關聯的事項使用,並非挪為己用,難認定他主觀上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的犯意,無從成立《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合議庭考量黃私聘助理代其處理轄區內人民陳情、會勘等事務,還算知道克盡民意代表的本職,犯罪動機是為了能統籌分配公費助理補助款,以利私聘助理而不受人數等限制,他因一時失慮而犯本案,事後也坦承犯行,深具悔意,因此維持一審判刑1年的判決,併宣告支付國庫200萬元的附條件,緩刑3年。
賴清德禁綠三親等當助理 羅智強:正人要先正己
涉貪民代助理費案件頻傳,兼任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26日在中常會上宣布,黨籍民代助理團隊不得任用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引起基層怨言。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今(27)日表示,賴清德如果真的要把親戚劃分得這麼清楚,能不能請賴清德不要用親戚當資政,正人先要正己,賴清德的標準有沒有放在自己身上?羅智強表示,不要因民進黨內鬥爭,才開始做制度的討論,事實上很多民意代表確實有用自己的三親等或親戚做助理,可是這些人真的有在做助理工作,所以關鍵不是是否為親戚,而是有無實質做助理工作,如果是人頭的話,那就涉及違法。羅智強指出,賴清德如果真的要把親戚劃分得這麼清楚,能不能請賴清德不要用親戚當資政,正人先要正己,賴清德的標準有沒有放在自己身上?並指出,前總統馬英九一人當選,全家族失業,就是非常有名的例子,馬英九當選之後,馬的老婆、姐姐通通跟著失業,這是馬英九家族對於公共事務的自我認知,並沒有把這個標準用在別人身上,如今清德要把標準用在別人身上,那要不要好好檢視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更何況民進黨還有夫妻一起當政務官的案例。羅智強提出,三等親不得任公費助理的立論基礎是什麼?只有剛好發生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事件,那只能顯得賴清德真的很不高興林岱樺說「政治干預司法」,竟然要把這件事情,當成鬥爭黨內同志的方式,出發點不是那麼正當。總統府去年8月公布國策顧問、資政名單,其中總統賴清德98歲的舅舅、基隆慶安宮主委童永獲聘資政,當時引起眾議。
賴清德禁綠民代聘三等親助理 綠議員批狗屁想法:嫌執政太輕鬆?
民代詐領助理費案頻傳,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26日下令,民進黨民代助理團隊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配偶及三親等內不得擔任公費助理,違者黨紀處份。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秉宥批,這種邏輯不通,不符合一般性原則、比例原則,更是不當連結的狗屁想法還規劃要入黨章,「是不是有人嫌現在執政太輕鬆,要給我們往上調難度?」林秉宥今(27)日凌晨於臉書發文表示,「我反對禁止任用三等親內親屬為公費助理的想法」,全台灣黨籍公職,從立委、議員、鄉鎮首長到鄉鎮代表有上千人,就因為少數幾個人涉入助理費案件,涉案人又是親屬,就禁止任用三等親當助理,邏輯上實在太過牽強。林秉宥直言,「最可怕的是,這種邏輯不通,既不符合一般性原則,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更是不當連結的狗屁想法還規劃要入黨章,是不是有人嫌現在執政太輕鬆,要給我們往上調難度?」
美女議員詐領助理費431萬元遭重判 二審主動認罪獲判刑減輕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時戴寧拒絕認罪,被判10年6月,並沒收不法所得431萬多元。經上訴後,戴寧態度改變,不僅主動認罪,更主動繳回不法所得,台南高分院二審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戴寧自2010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已連任4屆,被檢方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起訴,共詐領助理費以及三節獎金共518萬7774元。嘉義地院審理期間,戴寧堅決否認犯下罪刑,最終認定戴寧詐取3名人頭助理費,共431萬8750元,處10年6月,並褫奪公權5年。上訴後,戴寧一改過往強勢態度,不僅主動認罪,更繳回不法所得431萬多元。台南高分院表示,戴寧認罪且主動交出所得,足認終知悔悟,態度尚可,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戴寧說明,希望助理費制度可以作出通盤性的規劃檢討,剩餘任期將不忘初心,繼續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