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求刑
」 柯文哲 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 起訴 京華城
Energy合體!坤達、書偉閃兵案後首露面 近況曝光「好好沉澱自己」
Energy坤達、書偉先前因涉嫌透過不法集團「偽造病歷」閃兵而遭拘提,當時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分別諭令以 50 萬元交保,並於11月正式起訴,具體求刑2年8個月。事發後兩人所屬的相信音樂發聲明道歉,表示Energy休團至明年6月,雖然暫停所有商業及公開性團體活動,但公益活動與明年1月的小巨蛋演唱會則正常舉行。今(24日)Energy出席公益演唱會《HOHOHO! 唱響平安夜》,這也是閃兵爭議爆出後,Energy首度全員合體現身。許久未出現在粉絲面前,書偉表示最近都在參與公益活動,以及準備明年的小巨蛋演唱會,並好好沉澱一下自己,而他的老婆謝京穎日前宣布懷了雙胞胎,即將當爸爸的他相當開心,全場也恭喜他邁入人生新階段。坤達則說:「有一陣子沒跟大家見面,做了滿多公益,也跟奶哥(牛奶)練習明年小巨蛋高空的部分。」坤達(左二)、書偉(右二)在閃兵風波後首度露面。(圖/吳孟倫攝)為了這次聖誕節,Energy特別在《HO HO HO!》聖誕特輯中,翻唱1986年發行的超經典聖誕歌〈Last Christmas〉,在今晚也首唱這首神曲,接著帶來〈彩虹〉,在紛擾的社會氛圍下,透過歌聲傳遞「雨過天晴」的信念,希望大家都能看見更多光亮與希望。隨後獻唱〈分合〉,用歌聲向歌迷宣告「我們還在」,也不忘向歌迷喊話,明年1月10、11日在小巨蛋相見。演唱會尾聲,Energy再邀請丁噹、白安、鼓鼓呂思緯、蕭秉治回到舞台上,首次集齊五組歌手,獻唱日前合體推出的公益聖誕歌曲〈聖誕夜驚魂〉,用愛唱響平安夜。Energy也把1月《ALL IN全面進擊》小巨蛋演唱會的部分演出酬勞投入公益,共同捐贈500萬元的愛心善款,期盼透過實質支持,陪伴每個需要幫助的孩子跨越困境,將愛化作持續向前的力量。
5閃兵藝人「遭求刑2年8月」 律師:明顯不給緩刑空間
藝人閃兵醜聞延燒,新北檢14日針對第2波閃兵案共12人提出起訴,並對修杰楷、陳柏霖、張書偉、謝坤達與廖允杰5名藝人求刑2年8月。對此,律師陳君瑋今(18日)指出,從求刑幅度來看,檢方很明顯就是不讓他們緩刑,「要進去關。」承辦檢察官日前在起訴書中強調,這5名被告身為公眾人物,長期享有高度媒體曝光與社會紅利,對年輕世代具有指標影響力,卻仍選擇蓄意規避兵役,行為嚴重偏離社會期待與公民應盡義務。由於他們的法定役期原為1年10個月,因此檢方從重量刑至2年8月。同案遭具體求刑的另外10名被告中,4人役期1年遭求刑2年2月,另有1人役期4個月,被求刑1年。據悉,是否能獲「緩刑」的關鍵,在於宣告刑期須在2年以下,且被告無特定前科,若法官認為其無再犯之虞,便能避免入監。對此,律師陳君瑋今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分析,檢方此案對藝人部分的求刑明顯高於緩刑門檻,顯示態度強硬。至於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仍有討論空間。不過他也強調,「這些人可以認罪+以公益行為回饋社會,有機會2年以下,就可以緩刑不用關。」
律師張睿文涉藏匿傅崐萁管家完蛋了! 檢方起訴求刑8月移審懲戒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競選小物案,檢調於今年3月2度搜索管家李慶隆位於台中以及花蓮的住處後約談李,李到案隔天開車到律師張睿文事務所,將車停好後,在張協助下躲避檢調追查。檢方今年5月對李發布通緝,8天後李主動投案。台北地檢署於今(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起訴張睿文,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張睿文於今年3月10日接受李慶隆委任擔任其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案件之選任辯護人,於當日陪同其接受調查局、檢察官問話,並在辯護過程中陳述李慶隆無逃亡之虞等語,檢方訊後將李慶隆請回。不過,張睿文卻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12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檢調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有關張睿文藏匿李慶隆的案件,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藏匿人犯罪對張睿文提起公訴,此外,檢方更痛批張睿文身為律師,竟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隱匿其行蹤,妨害真實發現及國家司法權行使,且於犯後在緘默權保障下任意供述,與客觀事實證據不符,始終飾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藝人閃兵「最高檢也怒了」 發函各檢察機關「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新北檢近日發動第三波行動,藝人陳柏霖、修杰楷和坤達等人都已認罪,最高檢察署24日表示,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應予嚴厲追訴。最高檢提到,兵役制度公平落實是凝聚民心士氣的重要指標,也是國防安全的保障,國內外皆然,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法第3 條規定,年滿18歲至屆滿36 歲之男子為「役齡男子」,其意圖逃避兵役,而不依法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或徵集等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條等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檢表示,少數社會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影響民心士氣至鉅,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追究,並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時,對於破壞兵役制度情節重大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兵役制度公平性。最高檢強調,目前我國對於妨害兵役制度刑事案件過於輕縱,對於惡性重大之閃兵案件,檢察官應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上訴。但以不正當手段變更體位方式逃避兵役者,受刑事追訴的被告僅冰山一角依1999年起至2025年9月的統計資料,涉犯「閃兵」案件的被告共計2198 人,其中1,670 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另528 人獲緩起訴處分。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前開統計資料,就「閃兵」案件,役男滯留境外占最大宗(計1012人),依序為無故不接受徵兵檢查(計437人)、接受徵集令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計417人)等。最高檢表示,至於以不正當手段詐稱疾病、偽造或變造醫療證明、行賄醫師或以其他不正方法變更體位,以達免役目的之役男,累計16年來僅48人被查出並移送法辦,其他未被查出者不知凡幾。對照近期因藝人「閃兵」事件到案人數已達20餘人,足徵此類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的「閃兵」犯罪態樣,目前被查出者,僅冰山一角。最高檢也認為「閃兵」案件法院量刑過輕,自1999年迄今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一,在1670涉閃兵案件遭起訴的被告中,僅2024和2025年各有一件判處1年以上,但未逾2年,其他1,668人之宣告刑均在6月以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1,可見目前法院對於此類案件之量刑過輕。最高檢強調,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經查明被告犯罪事實明確而提起公訴時,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如認個案判決量刑過輕,則依法提起上訴。最高檢認為目前我國兵役制度存在諸多缺失與漏洞,2023年5月30日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修訂後之免役率高達16%,修訂前之2022年免役率更達25%,若資料屬實,兵役制度顯然存有嚴重缺失與漏洞,亟需重新檢討與整頓,呼籲有關機關應重新檢討兵役制度,杜絕不法逃避兵役的管道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自2024年1月1日義務兵役役期恢復為1年起迄今,「閃兵」案件每年平均件數已從2012至2023年間之平均105.1件增加為133.33件,顯示整體「閃兵」案件有增加趨勢。為遏止此一逃避兵役嚴重影響民心士氣的情形一再發生,最高檢察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並強化兵役法第32條以下之「徵兵處理」機制,核實兵役體位的認定,並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其不得易科罰金,填補制度漏洞,讓心存僥倖之役男徹底斷念,杜絕不法逃避兵役之管道。
苗栗山坡地非法堆廢料逾萬噸 主嫌牟利204萬遭求刑5年
苗栗縣三義鄉八櫃段山坡地自2022年8月起,多次遭非法堆置廢樹枝與樹葉,累計超過1萬3000公噸,苗栗地檢署接獲通報後,指揮跨機關專案小組調查,查出張姓男子提供山坡地供17家清運業者傾倒樹枝等廢料,不到2年就獲利204萬餘元;苗栗地檢署依《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起訴張男及清運業者共12人,檢方對張男具體求刑5年、聲請沒收204萬餘元不法所得,另傾倒300多車次的業者則求刑3年6個月。另有24人獲緩起訴。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2024年3月透過追蹤廢棄物清運車輛行車軌跡,發現多輛車進入八櫃段棄置點,專案小組5月到場勘查,發現棄置點位於山區隱蔽處,甚至特意開闢道路通往山坡,堆置面積近1.9公頃、比標準足球場還大;分析車輛軌跡及監視器影像,確認自2022年8月至2024年6月,共有663車次廢棄物清運車進入。檢方多次指揮中區環管中心、保七總隊、苗栗警方及彰化縣調站等人員前往現場採證,查扣運輸紀錄、收費憑證及堆置痕跡,掌握完整非法運輸與棄置路線。據調查,張男與17家清運公司合作,其中10家持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藉機將廢樹枝葉運進山區非法堆放,張男則以每車2500元至4000元不等價格,向清運業者收取「傾倒費」。據指出,該處地主共有4人,張男為其中一位地主的胞弟,卻長期占用土地,自2022年8月開始收費讓整塊地堆滿廢棄樹枝與樹葉,直到2024年6月遭搜查後才停止,但不到2年已非法獲利達204萬餘元。
清潔員暖心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起訴! 最高檢、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的黃姓清潔隊員回收價值32元的電鍋後,轉送給拾荒婦女遭到《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對此最高檢察署已行文各檢察官處理是類案件宜斟酌「法、理、情」。另外,法務部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小額貪汙,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最高檢察署發函至各檢察機關內容如下:一、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請注意蒐集、調查及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落實客觀性義務。二、按「法律應免除其刑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 252條第 9 款定有明文。經查明貪瀆案涉案被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第 1 項後段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而自首者,亦同,即應為不起訴處分。三、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者,得依具體個案情節,審酌被告之犯罪手段、違反義務之程度、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是否犯貪瀆罪後自首、在偵查中自白、有無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是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是否情節輕微、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等對被告有利量刑事由,於起訴或公訴蒞庭時具體求刑。四、對於犯貪瀆罪後自首或自白者,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自動繳交所得財物或參與集體貪污先行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共犯而查獲者,如符合緩刑要件,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法務部表示,目前已經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本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在台組團!越籍車手團聯手黑幫全台領透透 移工一審重判12年6月
刑事局國際科獲報有越籍車手在全台收購即將返回越南之移工銀行帳戶,鎖定32歲的阮姓男子涉案,阮男不但負責收購即將回鄉移工帳戶,也到處尋找願意當車手的移工,共計指揮10餘人,全台跑透透領錢。警方也因此再循線追出阮男上游的黑幫組織,逮獲太陽聯盟的31歲林姓組長與竹聯幫弘仁會22歲的陳姓男子,2幫派籌謀以假網拍形式到處行騙,累計至少有上百人受害,短短一年粗估不法獲利上看1200萬餘元。而阮男一審也遭台中地院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32歲的阮姓男子來台後因故與太陽聯盟31歲的林姓組長搭上線,利用越南人團結、想賺錢的特性,到處詢問即將返鄉的移工,以每個帳戶1.6萬元至2.1萬元的價格收購帳戶,過程中阮男設下層層斷點,避免直接與賣家接觸,以此躲避警方查緝。阮男隨後也將買到的帳本、卡片配發給隱匿在各縣市外籍車手頭,車手頭再發交各自所掌管外籍車手至ATM密集取款,贓款提領完畢後循序逐層上繳收水者,組成10餘人的越籍車手團。最後透過加密貨幣洗白贓款,以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而阮男所指揮的越籍車手團幾乎全台跑透透,單一天就可以從基隆直衝屏東。警方循線也發現,阮男背後為太陽聯盟與竹聯幫弘仁會成員把持,其中太陽聯盟31歲的林姓組長主要負責水房洗錢、22歲的竹聯幫弘仁會陳姓成員等則負責製作假網拍廣告,以手機、潮鞋等精品,四處在社群網路上尋找被害人下手。警方自去年7月起至今年8月,其後展開5波搜索行動,除逮獲太陽聯盟的31歲林姓組長與3名弘仁會成員外,共計逮獲32歲的阮姓主嫌在內等15名越籍人士,其中10人為車手(逾期居留),並有5名收簿手。全案後續也查扣泰達幣388,888顆(約新臺幣1,116萬元)、名車1部、新臺幣現金85萬元、作案用提款卡60張、轉帳使用筆記型電腦(含讀卡機)10部、空氣鎮暴槍、模擬槍各1枝、子彈175顆、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大麻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證物。而有別於以往法院對於車手輕判的情況,由於相關事證明確,經3月速審後,此次越籍車手團主嫌阮姓男子一審遭台中地院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車手頭阮姓男子遭判10年2月。太陽聯盟林姓組長等4人則由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等罪責偵結起訴,具體求刑30年有期徒刑。刑事局強調,為有效打擊詐欺犯罪,將持續積極向上追溯詐騙集團根源,並鼓勵民眾檢舉車手,如有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撥打110或就近至警察機關提供犯罪情資俾供查辦;另提醒民眾切勿提供帳戶協助取款以免淪為共犯,得不償失。
彭振聲今出庭作證京華城案 翻供與否及便利貼成焦點
台北地院今(9月2日)審理京華城案,將傳喚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作證。上週庭上勘驗彭振聲去年9月3、9月4日偵訊光碟確認是否涉及不正訊問,今日彭振聲將出庭說明認罪過程是否遭不正訊問。此外,由於檢方掌握柯文哲親手寫下「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便利貼,彭振聲究竟是否看過此便利貼也將成為今日關鍵。今年7月1日,本該勘驗彭振聲偵訊錄影光碟,但因為彭振聲妻子當日墜樓過世導致取消,7月24日為彭振聲到庭作證,由於其情緒激動,合議庭認為彭情緒不穩,改於今日進行詰問。而彭振聲在喪妻以後,曾表示「拚交保是為了讓妻子安心」、「她(妻子)不在了,我也沒有顧慮了」,因此今日彭振聲出庭證詞也成為焦點。彭振聲為同案被告,涉犯圖利罪並被檢察官具體求刑3年,去年9月1日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同案被告柯文哲卻無保請回,北檢也因此提出抗告,而彭振聲在偵訊及移審時均認罪,最後裁定500萬元交保。然而也是因此,柯文哲辯護律師才會提出彭振聲遭到檢方不正訊問等語。除認罪是否會翻供外,由於柯文哲疑似曾在沈慶京交付的京華城完工藍圖上,親筆在黃色便利貼下指示彭振聲「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而針對彭振聲是否看過便利貼的內容,也會是今日焦點。
桃機3個月連爆3旅客攜毒逃竄 1人揮拳襲警「遭檢求刑15年」
桃園國際機場近三個月接連發生三起入境旅客涉嫌走私毒品遭攔查後逃跑事件,其中一名嫌犯甚至揮拳攻擊海關人員。三起案件均已查獲毒品,涉案旅客分別遭制伏並移送檢調偵辦。據了解,第一起案件發生於今年5月1日,35歲林姓男子因缺錢,受運毒集團指示前往柬埔寨取得夾藏海洛因的球鞋,並於返台時穿戴入境;5月11日他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返抵桃機,因腳部不適改穿拖鞋,將球鞋放入隨身包中,結果在第二航廈被海關攔檢查獲。當時林男不僅企圖逃跑,還揮拳攻擊值勤人員臉部,最終遭制伏。檢方當場查扣近800公克高純度海洛因,並以涉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嫌將林男起訴,具體求刑15年。第二起案件發生於7月24日,43歲劉姓男子入境時遭查獲攜帶大麻花。過程中他試圖逃逸,仍被海關與航警人員當場攔下。第三起則在8月3日,36歲許姓男子於第二航廈接受檢查時突然拔腿狂奔,企圖衝出管制區,卻在逃跑途中跌倒,隨即遭制伏並查出其隨身行李中夾藏海洛因。三案目前均由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偵辦,桃園地檢署指出,三名嫌犯均已聲押獲准,其中林姓男子案件已偵結起訴,劉、許二人仍在偵辦中。資深機場人員表示,雖然過去曾有販毒集團成員闖關遭查獲,但短時間內連續出現三起涉毒旅客逃逸事件,甚至有人動手攻擊執法人員,實屬罕見。桃檢強調,海關人員肩負守護國門、攔阻毒品入境的重要任務,呼籲旅客遵從檢查規範,並警告任何攻擊執法人員或違法運輸毒品的行為,檢方絕不寬貸。
盜卡狂刷575支iPhone洗錢 詐團勾結3C經銷女主管套利2千多萬
桃園地檢署偵結一起假檢警詐騙案,詐騙集團與德誼數位北區路姓女主管勾結,透過Apple Pay盜刷被害人信用卡購買575支iPhone手機,再以85折轉賣通訊行洗錢。全案共22人受害,財損超過2千萬元,檢方依多項罪嫌起訴四海幫連姓主嫌等 22 人,並對連男等 4 人求刑 20 年。檢警調查發現,詐團先假冒檢警取得被害人信用卡、金融卡及網銀帳密,再誘騙將資產變現匯入信用卡繳款帳戶,藉此提高信用卡額度(最高達1240萬元),隨後將被害人信用卡綁定詐團成員行動裝置,利用Apple Pay進行盜刷。四海幫連姓主嫌指揮車手前往德誼數位北區多家門市,在路姓女主管配合放行下,大量購買iPhone手機。路女為衝業績和謀取獎金,明知交易異常仍指示門市店長配合結帳出貨。詐團再將手機以 85 折賣給新竹連鎖通訊行陳姓老闆銷贓。陳男資金不足,還找來洪姓金主合夥出資。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世雄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桃園市平鎮分局、新竹市第二分局聯合偵辦此案。專案小組於5、6月間發動數波搜索行動,逮捕22人到案,查扣瑪莎拉蒂豪車1輛、33支工作手機、電腦主機及現金50萬元等證物。其中連姓主嫌、陳姓老闆等6人經桃園地院裁定羈押。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7人,對連姓主嫌等4人具體求刑20年。刑事局提醒民眾,接獲自稱檢察官或警察來電要求匯款或交付信用卡資訊時,應立即掛斷並向警方查證,避免受騙上當。
毒駕男逆向撞車釀1死4傷 竹市虎林國中前肇禍判刑12年7月
彭姓男子去年9月16日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後駕車,行經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逆向撞上機車騎士,造成1死4傷悲劇,其中71歲鍾婦遭夾擊當場死亡,5歲林姓女童內臟多處撕裂傷,今天(27)日國民法官法庭宣判提前出爐,彭男遭判12年7個月有期徒刑。彭男去年1月才假釋出監,未料9月就邊吸毒邊開車,行經正值放學時段的虎林國中前,失神撞死1名婦人,另造成4人身受肝臟撕裂傷、乙狀結腸撕裂傷、膀胱破裂、骨盆骨折、鼻骨骨折等傷害。根據檢察官調閱彭男過往犯罪紀錄,曾有販毒、恐嚇、多次無照駕駛等前科,26日經全日馬拉松式審理案件,檢察官認為彭男過去除了涉及販毒、多次無照駕駛、提供金融帳戶與詐騙集團、恐嚇等等案件,另又遭通緝7次,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加以本案惡性重大,屬直接故意的犯罪。檢察官同時認為未見彭男從處罰中反省,沒有改過自新的跡象,不具備減刑條件,迄今未賠償分毫,犯後態度不佳,依毒駕致死罪嫌,累犯加重後,具體求刑12年8個月到14年。原定27日下午3時半判決出爐,新竹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提前宣判,彭男依犯毒駕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名,遭判12年7個月有期徒刑。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雲林鬧區飛車追逐釀6輕重傷!無辜民眾慘被截肢 5嫌遭求處7年徒刑
雲林縣虎尾鎮去年9月發生2汽車在市區飛車追逐,造成6人輕重傷,12日雲林地檢署表示已向雲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請求至少量處7年有期徒刑。(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雲林縣虎尾鎮去年9月14日發生2汽車在市區飛車追逐事件,2車最後追撞再撞上路旁電線桿,造成6人輕重傷,12日雲林地檢署表示林男等5人僅因私人債務糾紛,即在人車頻繁的市區道路駕車追逐碰撞,導致無辜民眾受傷,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請求至少量處7年有期徒刑。虎尾警分局去年9月14日下午5點許接獲民眾報案,指虎尾鎮林森路2段、忠孝路口有車輛追撞,警方到場了解,2車於虎尾鎮林森路2段路上駕車競駛追逐,最後失控撞上停等紅燈的5輛機車騎士與乘客共6人,其中1人小腿骨折、左腳踝斷肢,傷勢最嚴重。雲林地檢署調查,林男、張男、曾男受友人「阿姐」委託,前往虎尾鎮林森路2段415號「大盤大五金食品百貨賣場」附近某檳榔攤,與廖男商談債務問題。協商破裂後,廖男即由陳男駕車載其離去,林男3人見狀,駕車尾隨展開追逐。林男等5人明知在一般道路上高速競駛、追逐及敲打他車等行為,極可能導致交通事故,並危害行人及店家安全,卻仍於人車川流不息的林森路上高速追逐。追逐過程中,張男並持球棒敲擊陳男所駕車輛的右後照鏡,廖男見狀,唆使陳男反撞對方,導致雙方車輛失控,波及多名無辜民眾。地檢署指出,本案偵查終結,依《刑法》第185條第2項後段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重傷罪、第284條後段之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將5名被告提起公訴。強調近期類似危險駕駛與街頭暴力事件屢見不鮮,為維護用路人安全與社會秩序,將嚴格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共諜案爆震撼彈!藍綠陣營成洩密競技場 黨政高層7助理上榜
台北地檢署10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針對一樁潛藏多年的共諜案發動搜索與約談,主嫌疑是1名長期活躍於兩岸交流的政界人士,疑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後,變成情報中樞,並藉由他引薦台灣藍綠政治菁英赴中,一旦對方接受「好處」即成中共眼線,回台搜集機密情資,檢調鎖定該人曾於2017年帶郭文彬赴陸、2021年帶林岳龍赴陸、去年初又介紹王凱民前往,發現後台網絡龐大。另外,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及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涉嫌洩漏國家機密,與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邱世元共同犯案,遭檢方指控長期將機密情報非法交給中國大陸,檢方表示,黃、邱為謀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8年來持續向何、吳刺探並蒐集國家機密,涵蓋包括總統副總統出訪友邦時的敏感資料,透過通訊軟體傳遞給對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檢方已對4人提起公訴,並根據認罪態度與犯罪情節具體求刑10日凌晨,檢方約談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發言人林岳龍、曾任立委助理王凱民,以及陳水扁總統府時期參議郭文彬到案。經過漏夜偵訊,檢察官認定林岳龍涉犯《國家安全法》,諭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郭文彬與王凱民則因尚待釐清事證,暫不羈押,諭知無保請回。林岳龍離開時,面對記者「需要澄清嗎?」、「有話要說嗎?」等提問,始終緘默不語,隨即上友人車離去,王凱民同樣揮手拒答,郭文彬則是一臉凝重、不發一詞,3人背景各異:林岳龍曾是多位國民黨立委助理,目前擔任北市議員助理及黨部發言人;王凱民則曾任親民黨與國民黨立委助理;郭文彬出身名門,歷任記者、民進黨社會運動部主任及總統府參議,是民進黨內資深幕僚。檢調指出,該共諜主嫌多年來頻繁穿梭兩岸,假借交流名義,實則與中共情治單位密切聯繫,並提供「福利」引誘台灣政治人才,檢方目前已調閱相關通聯、金流紀錄及交流行程,相信可還原完整案情,並將持續追查其他可能涉案人士,此案爆出後,立刻引發各界震驚與譁然,國安單位也呼籲政界應提高警覺,嚴防兩岸交流變調,切莫成為外國勢力的棋子。
總統府、國安會內部竟洩密給中共! 民進黨4人遭裁延押、羈押禁見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國大陸,與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邱世元等人共同犯案。檢方指出,黃、邱兩人為謀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長期刺探並蒐集我國機密資料,再透過通訊軟體將情報交付對岸,危害國家安全甚鉅。檢方對4人提起公訴,並根據其認罪態度與犯罪情節,分別具體求刑。黃、何、吳不認罪,延長羈押禁見;邱認罪但供詞仍有出入,遭羈押禁見。針對國安洩密案,檢方指出,被告黃、邱為獲取中國大陸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涉嫌向曾任國安會及外交部首長核心幕僚的何、吳刺探包含總統副總統參訪友邦時在內之國家機密,並收集國家機密與公務上秘密,再交付予中國大陸。檢方強調,本案行為持續時間大約8年,犯罪情節重大。何身為國安與外交體系的重要幕僚,竟罔顧國家長期栽培與信賴,從2017年開始,長期洩露機敏外交資訊,並透過黃使用一支安裝有名為「五子棋」的App手機將資料傳送至中國大陸,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同案的吳亦遭指控配合邱刺探國家機密,將重要機敏資訊洩露並交付予邱,行徑嚴重影響國家利益。案經深入清查,黃因赴中經商,嗣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黃回台後,首先接觸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並成功說服對方加入其間諜組織。邱進一步拉攏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的機要人員吳,兩人經常透過聚餐套取重要機密。檢方指出,黃、何於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多次編造虛偽陳述,意圖誤導調查方向,犯後態度不佳;相較之下,邱、吳則於偵查中坦承不法,供出案情。北檢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何、吳、黃3人晚間經北院裁定延長羈押,邱則遭羈押禁見。
總統府、國安會內部竟洩密給中共! 民進黨4人遭北檢求重刑最高18年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國大陸,與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邱世元等人共同犯案。檢方指出,黃、邱兩人為謀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長期刺探並蒐集我國機密資料,再透過通訊軟體將情報交付對岸,危害國家安全甚鉅。檢方已對4人提起公訴,並根據其認罪態度與犯罪情節,分別具體求刑。針對國安洩密案,檢方指出,被告黃、邱為獲取中國大陸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涉嫌向曾任國安會及外交部首長核心幕僚的何、吳刺探包含總統副總統參訪友邦時在內之國家機密,並收集國家機密與公務上秘密,再交付予中國大陸。檢方強調,本案行為持續時間大約8年,犯罪情節重大。何身為國安與外交體系的重要幕僚,竟罔顧國家長期栽培與信賴,從2017年開始,長期洩露機敏外交資訊,並透過黃使用一支安裝有名為「五子棋」的App手機將資料傳送至中國大陸,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同案的吳亦遭指控配合邱刺探國家機密,將重要機敏資訊洩露並交付予邱,行徑嚴重影響國家利益。案經深入清查,黃因赴中經商,嗣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黃回台後,首先接觸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並成功說服對方加入其間諜組織。邱進一步拉攏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的機要人員吳,兩人經常透過聚餐套取重要機密。被告黃、邱分別收受大陸地區情工人員之工作報酬新臺幣 607 萬 7,500 元、221 萬 6,924 元,應予沒收。檢方指出,黃、何於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多次編造虛偽陳述,意圖誤導調查方向,犯後態度不佳;相較之下,邱、吳則於偵查中坦承不法,供出案情。黃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及8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涉犯洗錢罪嫌,求處1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邱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求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涉犯洗錢罪嫌,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何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吳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32 條第1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近年來,中共以多元滲透管道及金錢利誘等手法,指示、誘吸赴中經商及求學之國人,在臺刺探、收集政府及政黨內部機敏情資等作為,已對我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威脅。
邱軍酒駕撞死人 女乘客稱不知情涉偽證遭訴
藝人邱軍去年12月27日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計程車司機,導致李姓司機傷重不治身亡,今年5月檢方偵查終結,以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等罪起訴,檢方另查出當時坐在邱軍副駕駛座的黃姓女子涉犯《刑法》偽證罪,起訴黃女並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年。檢警調查指出,黃女在事發當天,與邱軍等人在基隆市仁愛區某居酒屋飲酒,凌晨4時許,邱軍酒後駕車要送黃女回七堵區住處,行經信一路時撞上2名計程車司機。事發後,有目擊者立即上前拍打副駕駛座車窗並高喊:「撞到人!」但邱軍肇事逃逸。在偵查過程中,黃女從頭到尾都向檢警表示,她當天有喝酒,但只要檢警問到與邱軍肇事有關問題,黃女一概回答「不知道」、「不記得」、「斷片了」。檢警掌握確切證據,證明黃女與邱軍一起飲酒,不可能不知道邱軍酒駕,且以肇事車輛擋風玻璃碎裂程度,以及目擊者曾拍打副駕車窗並高喊「撞到人」,黃女不可能不知道邱軍肇事。此外,檢方也查出案發後黃女與邱軍的對話紀錄,證實黃女不僅知情,就連邱軍在事發當下也意識清楚,卻依然選擇肇事逃逸,因此檢方認定黃女涉犯偽證罪。起訴書指出,在具結證述前曾一再諭知邱軍酒駕已經造成一死一傷,但黃女仍為了維護邱軍串通做偽證,試圖混淆檢警偵查方向,讓酒駕致死案真相難以釐清,更讓受害人家屬永遠難以獲悉真相。檢察官特別在起訴書中,建請法官依偽證罪判處黃女有期徒刑1年,若獲判緩刑,也要命黃女繳交一定金額予公庫,並接受240小時義務勞務及6場以上法治教育,以予警懲。
潑熱水、點火燒傷虐死5貓!狠男手段兇殘遭判5罪
男子趙育慶被控以淋燙水、火烤等方式虐殺5隻貓咪,案經莊姓同居女友報警,趙男殺貓惡行才曝光,趙因籌不出保證金遭羈押迄今。台北地方法院15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5罪,分別判處趙男有期徒刑1年9月至1年11月,待全案有罪定讞後,才會定出5罪合併執行多久刑期。可上訴。27歲趙育慶常以花美男裝扮,上傳網路自拍照,2023年5、6月間透過社群媒體認識莊女,同年11月在台北見面,雙方見面3天就同居,之後趙男向莊女要求協助領養貓咪,請莊女向動保與各領養社團登記領養。但趙男卻將貓咪當成出氣筒,不但毆打、拉扯或故意不餵食,更朝貓潑熱水、噴油性殺蟲劑再點火凌虐取樂。2023年12月莊女報警指稱遭趙男限制行動,獲救後供出趙男虐貓惡行,警方會同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在趙、莊2人租屋處附近找到5具貓屍,經解剖鑑定發現貓屍有大面積燒燙傷、生前久未進食等受虐導致傷重死亡情形。北檢去年9月依《動保法》5罪起訴趙男,痛批趙男虐死5貓惡行重大,嚴重侵害動物生命法益,並就每罪各具體求刑1年10月。北院歷經1年審理,趙男辯稱他是因燒螞蟻洞才不小心燒到貓咪、替貓洗澡沒調好水溫,導致燙傷,自認養貓知識不足造成貓咪受傷,否認曾脅迫女友領養貓咪,沒有故意虐貓致死。不過,法官檢視檢察官蒐證照片等證物,當庭訓斥趙男虐貓的手段極為殘忍,並譴責趙男虐貓後,竟還要持續領養的行徑「簡直太誇張」。全案昨審結宣判,趙男虐殺5隻貓的犯行,判處5個有期徒刑,包括1個1年9月徒刑、3個1年10月徒刑、1個1年11月徒刑,但未定應執行刑。待本案日後定讞,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最高是5罪加起來的刑度,最低則是1年11月,刑期通常是上下限中間值衡量。
黃景茂拒認圖利!遭法院認有逃亡之虞 限出境延長8月
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涉嫌京華城圖利案,日前開庭時其否認犯罪,但台北地院認為黃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於5月14日裁定延長其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而已認罪的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也從5月3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北院表示,依照卷內的證據,足認黃景茂、邵琇珮2人涉犯對於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其等所涉罪責最輕本刑非輕,但倘若日後為有罪判決,仍有一定刑期,難排除對被告而言,有視案件進程而離境,以脫免本案追訴、處罰之可能,而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之虞,故有限制2人出境、出海之必要。檢方起訴指出,黃景茂為攀附時任市長柯文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及相關法令,配合指示簽辦京華城案,使案件順利進入都委會審議,最終讓京華城取得容積獎勵,圖利財團上百億元。檢方認定黃景茂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並指其犯後毫無悔意,具體求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北院日前傳訊黃景茂到庭,他否認與柯文哲共謀圖利,強調自己僅因市長指示,必須限期簽辦公文,且京華城案是業者透過議員屢次陳情推動,相關容積率及獎勵事項,最終仍由都委會決議定案。黃的律師當庭聲請傳喚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4人作證,檢方則提出反制,要求傳喚前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等10人出庭作證。
柯文哲術後首度出庭!光頭現身法院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及政治獻金案,自遭收押以來,健康狀況備受關注。今(17日)上午,台北地院再度提訊柯文哲進行準備程序,這也是他4月初接受輸尿管鏡手術後首度公開露面。柯文哲頂著光頭造型現身法院,神情嚴肅、不發一語,快速步入法庭,而他的妻子陳佩琪則一早獨自抵達法院,低調排隊領取旁聽證,全程未對媒體發表任何言論。 柯文哲的支持者「小草」們早在16日傍晚就開始在法院外守候,希望搶得旁聽席次。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現身與支持者一同排隊,展現力挺態度。當柯文哲的囚車抵達時,現場支持者高喊「阿北加油」,為他打氣,場面一度熱烈。 此次庭訊焦點在於檢辯雙方對證據調查及證人傳喚的確認,預計將完成所有準備程序,為5月密集開庭的交互詰問階段鋪路。柯文哲自被起訴以來,始終堅稱清白,更在3月20日的首度開庭中,痛批檢方「政治迫害」,甚至指控檢察官以不雅照威脅逼供,引發軒然大波。當時庭訊長達6小時,柯文哲不僅否認所有指控,更怒嗆檢察官「不要臉」,並質疑司法公正性,強調自己絕不認罪。(圖/趙世勳攝)台北地院自3月底啟動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的準備程序,包括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等涉案人均已陸續釐清答辯方向。柯文哲與其他3名被告於3月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而他的健康狀況一度成為辯護律師團聲請具保停押的理由。據了解,柯文哲術後恢復良好,但此案後續審理進程仍受各界矚目,尤其5月將進入關鍵的證人詰問階段,司法攻防勢必更加激烈。 北檢去年12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並褫奪公權10年。面對高強度司法追訴,柯文哲陣營持續以「政治打壓」反擊,而此案的審理結果,不僅牽動柯文哲的政治生涯,更可能影響民眾黨及台灣政壇未來的發展走向。
46歲男推75歲母撞地害死她 曾撂話:我是孽子…開庭痛哭獲輕判
人性本善,百善孝為先,台中一名從事水果批發的46歲邱姓男子,2024年2月與75歲母親在家中發生爭執,一氣之下推了母親,害她後腦著地,當下來撂話「我就是孽子啦」,而老婦送醫搶救17天宣告身亡。邱男事後還刪除家中監視器畫面,甚至在看守所裡賭博玩樂,直到出庭時才痛哭認罪,今(7日)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依傷害致死判邱男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2024年2月11日46歲邱男與75歲母親在家中談話,突然起口角,他知道自己母親罹患帕金森氏症且年紀大,一氣之下仍動手推了她的肩膀,反應不及的邱母直接後仰倒地,後腦重擊地板昏過去,嚇得邱男儘速把邱母送到醫院,在搶救17天後邱母被宣告身亡。檢警偵辦期間,一開始邱男還不承認犯行,佯稱邱母應該是撞到地上的南瓜,所幸邱男的姊姊、邱母女兒透過手機遠端錄影,拍到眾人急著搶救邱母時,秋男在一旁著急刪除家中監視器畫面,還發現在邱母倒下瞬間,邱男還嗆聲「我就是孽子啦!」除此之外,檢方查出邱男有家暴紀錄,對前妻拳打腳踢,遭收押在看守所時還與獄友聚賭,被發現又誣賴是遭對方逼迫;檢方依據邱男刪除監視器畫面、事後言詞及推卸責任等狀況,推判他認罪也非輕易反省之人,不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事由,具體求刑10年6月至12年6月。但邱父替邱男作證,2個女兒出嫁後,夫妻倆跟邱男同住10多年,從未看過兒子動手打母親;加上邱男出庭時講到母親就痛哭,頻頻喊後悔,更稱檢察官將自己「妖魔化」,認罪答辯後請求從輕量刑,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合議庭今日下午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輕判他4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