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風險
」 性侵 梁育誌 死刑 馬來西亞 被害人
蔡尚樺曾遇割頸嫌犯頻繁求合照 心驚發聲:大家要保護自己
蔡尚樺、曾國城主持《全民星攻略》迎來1500集改版,今(22日)舉行開錄記者會。不過近期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割頸案震驚社會,相關話題也成為媒體關注焦點。蔡尚樺受訪時透露,自己過去其實也曾多次在華視門口遇過許姓嫌犯。她表示,對方曾頻繁要求合照,而她當時都會禮貌配合,但仍刻意保持一定的肢體社交距離。得知案件發生後,她也感到相當震驚,並語重心長表示:「大家還是要保護自己。」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她透露,對方幾乎「每天每天每天」都會出現在電視台外守候,從她任職華視時期一路到轉往東森後,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幾年,只為了等她拍照。房業涵強調,自己選擇公開相關經歷,並非出於個人情緒,而是希望以公眾人物身分提醒大眾重視公共安全議題,「人人都要保護好自己」。她表示心情上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今天仍以平常心參與節目錄影。至於案情進展,許姓嫌犯遭警方逮捕後,一度拒絕接受夜間訊問。21日完成警詢步出警局時,他突然情緒失控高喊:「他們的所作所為逼我這樣做的!」並指控三個社團主辦單位應為事件負責。檢方複訊後,認定許嫌涉犯殺人未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再犯風險,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圖/侯世駿攝)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
恩將仇報!街友獲收留3天竟踹死老闆娘 10根肋骨斷裂慘亡判11年
林姓街友去年五月流浪到台中市中區,卡拉OK店郭姓老闆好心收留他,並提供食宿,未料林入住僅3天,竟因與61歲李姓老闆娘發生口角,情緒失控,狠踹對方頭部、胸腹部,導致李女肋骨斷裂、脾臟破裂等重傷,住院22天後不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男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32歲林男去年5月自台東流浪至台中,因無處可去,向郭姓男子經營的卡拉OK店求職,並表示「有飯吃就好、不用領薪水」,獲對方收留並提供食宿,因此認識郭男同居女友李女。案發於去年5月26日,林男向郭男表示,想借用其位於台中市北區的租屋處洗澡,獲得同意後自行前往;中午時分,郭男返回租屋處,準備叫醒仍在房內休息的李女一同上班,隨後先行下樓等候;詎料,留在房內的林男竟與李女因細故爆發口角。雙方衝突越演越烈,林男竟朝李女頭部、胸部及腹部猛力踹擊!李女受重創,腦出血、10根肋骨骨折,併發氣血胸、脾臟重度碎裂,最後引發呼吸衰竭及腎衰竭;經送醫搶救後,仍因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肺膿瘍等併發症,住院22天後宣告不治。檢方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林男。審理期間,林男坦承犯行;被害人家屬痛批,雙方素不相識,也無深仇大恨,且郭家出於善意收留林男,卻換來如此悲劇,形同恩將仇報,希望法院重判。檢察官則指出,林男具有多項前科,經精神鑑定後確認犯案時辨識能力正常,且評估具有高度暴力再犯風險,犯後亦未見具體悔意,因此建請法院量處11年6月至13年徒刑。國民法官合議庭審酌林男以體型優勢持續攻擊已無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犯罪手段惡劣,造成一條寶貴生命殞落,也讓家屬承受難以彌補的傷痛,最終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失業男缺錢竟瘋狂掃蕩宮廟! 偷光香油錢紅包還喝飲料遭警活逮
彰化縣大城鄉及芳苑鄉近日接連發生宮廟竊盜案件,引發地方民眾高度關注。一名來自台中市的25歲謝姓男子,因長期找不到穩定工作,加上缺乏經濟來源,竟將歪腦筋動到地方信仰中心的宮廟身上。警方調查發現,謝男於5月14日騎乘機車前往彰化多處宮廟,趁著白天人煙稀少、無人看守之際,身穿綠色雨衣作為掩護,四處尋找下手目標。據了解,謝男先從宮廟後方窗戶潛入辦公室,再利用工具破壞辦公桌抽屜鎖頭,將信眾捐獻給廟方的20個紅包全數偷走,得手金額約1萬2千元。此外,原本應作為宗教場所維護及公益用途的香油錢,也成為其行竊目標。更令人傻眼的是,謝男得手後不急著離開,竟還大搖大擺走進廟方廚房,打開冰箱取出飲料飲用後才離去,囂張行徑令廟方與信眾相當憤怒。案件發生後,芳苑警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透過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與周邊影像資料,逐步掌握謝男行蹤及犯案模式。警方發現謝男不僅涉嫌多起宮廟竊盜案件,甚至還騎乘贓車四處移動,增加查緝難度。經蒐證完備後,警方依法向檢方聲請拘票及搜索票,展開全面追查。直到5月26日下午,警方在大城鄉潭墘村保安宮附近發現謝男再度現身,研判其可能準備尋找新的犯案目標。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將其逮捕,並同步前往其位於台中市的住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及相關證物。警方訊問後,依加重竊盜等罪嫌將謝男移送法辦。法院審酌案件情節後,認為謝男有反覆犯案及再犯風險,因此裁定羈押。警方也強調,宮廟是民眾信仰寄託的重要場所,任何侵害公共財產及信眾善款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巡邏與防竊措施,維護地方治安與宗教場所安全。
「開心鬼」黃百鳴恐入獄!涉內線交易「指示妹盡量買」 罪名成立6月宣判
現年80歲的香港資深電影人黃百鳴擁有《開心鬼》、《家有喜事》等著名作品,他因涉及2017年天馬影視內線交易案,22日遭香港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案件將於2026年6月9日判刑。根據香港媒體報導,法庭認定黃百鳴在掌握公司即將賣盤的未公開消息後,向胞妹黃潔珍發出買股指示,藉此從中獲利。據了解,黃百鳴身兼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及控股股東,並於2017年8月至10月期間,已知悉天馬影視即將出售股份的敏感消息。控方指出,他當時透過WhatsApp向胞妹黃潔珍發送訊息,包括「收市前買啦」、「明天低過0.2盡量買」等內容,要求對方於股價低位時大量購入股份。檢方並指,黃百鳴曾先後簽發4張支票,向胞妹轉帳共250萬港元,作為買股資金。黃潔珍其後動用至少156萬港元購入天馬影視股份,最終獲利約103萬港幣。案件審理期間,黃百鳴否認涉及內線交易。他辯稱,相關支票實際用途是協助處理胞弟於中國大陸的物業事宜,而WhatsApp中的「盡量買」等訊息,則是兄妹之間長年以來的溝通方式,實際意思是「不要買」,屬於所謂的「反話」。不過,該說法遭法官駁回。法官指出,黃百鳴身為多間上市公司主席,理應清楚內線交易涉及的法律風險,不可能不了解相關責任,更形容其供詞「荒謬、牽強且完全不合常理」,認為相關訊息中對股價的精準描述,反映其具明確交易意圖,因此裁定罪名成立。黃百鳴要妹妹大量購買股票,訊息成鐵證。(圖/翻攝微博/黃百鳴)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則於庭上求情表示,黃百鳴自2018年接受調查後,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性格與過往相比出現明顯轉變,甚至曾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辯方另向法庭提交21封品格證人信,其中包括無綫電視高層樂易玲、導演林德祿以及多名香港立法會議員。相關信件提及黃百鳴多年來對香港影視產業的貢獻,希望法院在量刑時予以考量。樂易玲亦在信中表示,盼法庭展現司法制度中的人文關懷。辯方同時指出,黃百鳴於新冠疫情期間曾捐出500萬港元作為賑災用途,目前亦已退休,主要經營YouTube頻道「百鳴歌」,再犯風險偏低,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形式處分。
AI輔助司法釀信任危機 劉書彬:科技終究取代不了裁判者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2)日表示,人工智慧(AI)現在大量運用在法庭寫判決與裁定之中,直接間接影響了你我的法律生活,看似為從業者過勞、歧見滿街的司法界找到解方,但司法的不被信任,真的源於演算法的不透明嗎?畢竟科技可以輔助審判,但不能取代最終的自然人裁判者。目前台灣司法界普遍以AI輔佐,希望提升判決書撰寫效率與精準化量刑,司法院也已開發AI系統,針對「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等常見而且事實較明確的案件自動生成判決或裁定書草稿,有望大幅縮短法官與法官助理撰寫文書的時間。此外,透過大數據分析過往判決,AI也可提供法官量刑的分布區間,減少「同罪不同罰」的爭議,提升判決重要的可預測性。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對司法導入AI輔佐提出示警。(圖/CTWANT攝影組)出身東吳政治系教授的劉書彬對此撰寫〈失去信任的時代──是AI還是現實?〉一文,直指人工智慧大量走進法庭的今天,就算演算法也開始評估「再犯風險」,但我們「真的更接近公平正義了嗎?」她示警,儘管AI能快速產出草稿,但若司法官過度依賴,可能導致「罐頭判決」,甚至忽略個案的特殊性,而且裁判書多數公開上網,AI產出內容必須由法官在下頭背書,若AI建議錯誤導致誤判,除了當事人權益受損外,法律責任仍由承審法官承擔,被同業揶揄的也是法官。劉書彬坦言,人類在面對科技浪潮時,該想想難道要選擇「放棄思考」嗎?畢竟科技可以輔助審判,但不能取代承擔責任的人。她語重心長地表示,信任不會建立在完美的模型上,反而是建立在願意為裁定、判決負責的法官身上,如今AI浪潮來襲,我們更需要的「是更清醒的人類」。國民法官法庭讓一般國民能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刑事案件。(圖/CTWANT攝影組)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竟逃死 死者母慟問:缺哪些要素才會被認定最嚴重犯罪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殺害在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棄屍山區,梁育誌三度被判死,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鍾母對此判決難以接受,發布千字文質疑「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認為司法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透過媒體發聲,表示自己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母親,對於本院在本案中,將「強制性交殺人」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她認為這份判決所呈現的價值判斷,已經超出了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鍾母提到,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明確認定,被告事先選定偏僻地點、長時間觀察女學生夜間行徑、攜帶已打好「上吊結」的麻繩作為犯案工具,並在前一次性侵未遂後,並未停止行為,反而升高犯罪強度,再度鎖定落單女學生下手;同時也認定,被告以極端殘忍的方式剝奪被害人生命,並於被害人瀕死狀態下施以性侵,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既深且鉅之痛苦」。鍾母強調,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在本案的專業評估,均指出被告具有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之對象。然而,法院在明知上述專業鑑定結果的情況下,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鍾母質疑,當專業醫療與矯治機構已明確指出再犯風險高、教化成效有限,司法卻仍以「可期待教化」作為理由,「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又是否因此,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鍾母提到,本案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被告升高暴力、最終奪命,這樣的再犯風險評估,本應被視為量刑時的重要警訊,而非被輕描淡寫地納入「仍可期待更生」的結論中,且在具體認定上述高度準備行為、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鍾母質疑,當一個人帶著打好上吊結的麻繩,長時間埋伏、觀察女學生,且經專業評估顯示難以教化、再犯風險高,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鍾母表示,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的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如果連這樣的案件,都被認為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那麼,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裡?」鍾母強調,她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她質疑的是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之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也提到,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她並非瞬間失去意識,而是在被暴打、被控制、被侵犯的過程中,清楚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死亡,卻無力阻止。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鍾母認為,這樣的判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不只是法律結果,而是在告訴他們,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而鍾母之所以站出來發聲,是希望社會能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鍾母也強調,她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借錢不成變殺意! 剛出獄男子深夜持美工刀血襲好心老闆全家
高雄大寮區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暴力事件,45歲陳姓男子,過去曾因竊盜及毒品案入監服刑7年,今年5月剛出獄後,本應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卻再次犯下嚴重罪行,透過友人介紹,陳男認識了在大寮經營金屬加工工廠的楊姓老闆,楊老闆出於好心,收留陳男並安排他在工廠擔任雜工,原本希望給陳男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然而,陳男才工作沒多久,即提出向老闆借錢的要求,遭拒絕後心生不滿,10月27日深夜,陳男持美工刀闖入楊家,對楊姓老闆連砍數刀,造成大量出血危及生命,楊姓老闆的妻子在阻止過程中也受傷。當時,12歲兒子驚醒後試圖以球棒驚嚇陳男,但陳男仍企圖追砍孩子場面相當危險,幸好楊妻及時躲進辦公室報警,陳男才倉皇逃離現場。事後楊老闆經緊急手術,包括頸部血管探查、血管修補、肌肉修補及左手移前皮瓣手術,才撿回1命,警方接獲報案後,隔日於台南六甲區將陳男逮捕,依傷害、侵入住宅及殺人未遂罪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獲准。檢方指出,陳男才出獄5個月便再次犯案,且作案手法更加兇狠,顯示其危險性高,社會再犯風險大,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傷害罪及對未成年人故意恐嚇罪提起公訴,並請求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虐待動物不再輕判!動保法修法擬加重刑責 最高罰300萬、不得易科罰金
近年虐待動物案件屢見不鮮,甚至還有民眾將其視為「博取關注」的手段,而背後原因,除施虐者個人因素外,法規嚇阻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為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日進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也針對罰則、違法判定等標準,進行修法提案,其盼能透過完善法規,嚇阻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農業部也認同,應加重虐待行為刑責、加強飼主責任等,同時也會強化第一線人員值勤時的強制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將「有致死之虞」作為虐待動物之構成要件,導致實務上部分案件因現場未見明顯外傷而無法開罰,舉例來說,過往曾有民眾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犬隻口鼻並吊掛在水中,但縣府到場後認定並無外傷,因此未能沒入犬隻,凸顯現行法規範過於侷限,相當不合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動物虐待案件在司法量刑上普遍偏輕,施虐者常多次犯案仍以6個月以下刑期結案,缺乏嚇阻力,且虐待動物往往與行為偏差、心理問題相關,除了加重刑責,也應研議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透過教育與強制輔導降低再犯風險。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提到,近年陸續發生民眾販賣狗肉虐殺犬隻、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以利器砍傷犬隻、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烘烤並上傳網路等事件,造成社會強烈衝擊;但施暴者往往僅付出輕微代價即可重返社會,現行法制不足以嚇阻,更可能讓再犯風險存在,應將重傷或死亡的虐待行為,刑期從現行2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下,罰金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重大情節者將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且不得易科罰金。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回應,確實有施虐者認為「罰則不重」而重複犯案,遂認同提高刑責與強化量刑指引能有助降低虐待事件,也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面向,不過,相關內容涉及衛福部權責,後續需要跨部會討論,包括教育介入、心理評估與強制輔導時數等,都可能成為未來制度設計的一部分。杜文珍補充,針對現場難以判斷動物外傷或內傷的狀況,將檢討虐待定義並「與時俱進」,讓第一線稽查人員有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委員所提之「有致死之虞」應移除,未來也會納入討論,此外,也會針對不法養殖場加強查緝,從源頭杜絕不當繁殖與地下交易。
屏東畜牧場強闖焚化廠倒廚餘 87噸違規廢料曝光遭羈押
屏東縣萬丹鄉一間畜牧場不畏防疫禁令,竟與友人聯手違法載運外縣市廚餘進入焚化廠傾倒,行徑囂張。環保局與警方聯手查獲後,全案依妨害公務與《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偵辦。檢方認為2名男子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於29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縣政府指出,非洲豬瘟疫情近日升溫,中央已於10月26日宣布再度延長「禁餵廚餘」及「豬隻禁宰運」措施10天,嚴防疫情擴散。為配合防疫,屏東焚化廠僅開放處理本縣來源廚餘,禁止外縣市載運廢料進入。然而,萬丹鄉這家畜牧場卻屢屢違規,短短4天內竟運入多達87公噸廚餘,超出核准量72公噸,還混入外縣市來源,並涉嫌不實申報。環保局查明後已明令禁止該業者再進場,但28日清晨,施姓負責人與林姓男子仍不顧禁令,駕車強行闖入焚化廠傾倒廚餘,與現場人員發生拉扯。警方趕抵現場後立即查扣車輛與違規物證,兩人隨即被依妨害公務、非法處理及不實申報廢棄物等罪移送地檢署。屏東地檢署表示,兩人行為不僅違反環保法令,更在全國防疫緊繃之際置公共安全於不顧。非洲豬瘟若蔓延,恐重創國內豬肉產業與食品安全,影響社會安定與國際形象。檢方考量兩人有勾串共犯與再犯風險,認為交保難防重犯,因此於今日凌晨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以確保偵辦順利與防疫公權力落實。
苗栗男亂砍3人! 鍾東錦嘆「社會定時炸彈」:檢討高風險人口追蹤機制
苗栗市昨(2)日發生隨機殺人案,48歲邱男持利刃行凶,造成2名國小女童及1名男子受傷,其中丁姓女童左胸被刺入。今初步了解,丁女昨夜已完成手術,順利縫合受傷血管,呼吸與血壓穩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縣長鍾東錦今日上午前往校園視察護童勤務,並宣布檢討高風險人口追蹤,加強校園安全;地檢署持續錄取嫌犯筆錄。苗栗市昨(2)日發生隨機殺人案,48歲邱男持利刃在街頭行凶,造成2名建功國小11歲女童及1名50歲男子受傷。其中丁姓女童左胸遭刺入,昨夜已完成手術,順利縫合受傷血管,目前呼吸、血壓穩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中。邱男10年前曾持鋏傷人,造成4人受傷,被依殺人未遂判刑8年8個月,今年3月甫出獄。短短半年內再度犯案,引發社會震驚與不安。縣長鍾東錦今日上午前往苗栗市國小視察「護童勤務」,並宣布啟動校園安全加強措施。他指出,嫌犯出監後主要由衛生局及新建中心管理,雖有家訪及電訪,但追蹤不足,女性個管師面對具暴力傾向的對象接觸有限,建議警察力量應共同介入。他形容這類人為「社會定時炸彈」,呼籲專家檢討高風險人口追蹤機制及矯正銜接制度,避免憾事重演。鍾東錦表示,嫌犯自13歲起吸食海洛因,有多次前科,家庭支持薄弱。若苗栗能設置監獄或建立出獄者過渡支援機制,可幫助受刑者與社會銜接,降低再犯風險。他也感謝安親班老師挺身保護學生,展現見義勇為精神。家長的憂慮也十分明顯。一名家長表示,每天送孩子上學都要「親眼看著孩子走進校園才安心」,另有家長痛批,「這樣的人為什麼還能被放出來?像這種人根本無法根治,不應該再回到社會。」多數家長希望政府加強追蹤管理,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地檢署持續對嫌犯錄取筆錄,釐清案發過程與行凶動機,後續偵辦仍在進行中。
積欠工資又借錢不還!高雄男持鐮刀砍死友人 「這原因」只判8年
高雄市林園區去年9月9日晚間,62歲黃姓男子因不滿友人蘇姓男子欠他工資又借錢不還,氣憤之下持預藏鐮刀砍殺蘇男,造成蘇男送醫急救3天後不治身亡。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黃男犯案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期,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並於刑滿後施以5年監護,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當晚8時許,警方獲報林園區潭頭路一帶民宅傳出打架滋事,於是出動快打部隊趕抵現場,發現黃男正壓在蘇男身上,手持鐮刀不斷砍向蘇男,地面血跡斑斑,員警立即將人制伏逮捕,並將重傷的被害人送醫,惟仍因傷重於3天後宣告不治。檢警調查發現,黃、蘇為多年友人,黃男因蘇男積欠工資未付,且先前的借款遲未歸還,心生不滿,當晚持鐮刀騎車到對方住處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黃男遂拿出預藏的鐮刀向被害人狂砍,一直到警方將他壓制。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法官依鑑定報告認定,他在案發前已有嚴重精神病史,自去年5月開始出現幻聽與被害妄想,認為友人要加害於他,甚至出現「工廠死了三百多人」等言語,8月起更常聽到「鬼叫聲」。原本靠服藥控制,但8月21日因抽搐停止用藥,導致病情惡化,情緒不穩,容易緊張與胡思亂想,家屬也曾觀察到他語無倫次並有被親人疏遠的妄想。法院認定,黃男行兇當下處於思覺失調急性發作期,精神狀況嚴重影響其行為判斷能力,考量其再犯風險與社會安全,依殺人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期滿後並須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接受5年監護。
男子潛入女子家中施麻醉後抽血!他稱「靠緊張感解壓」 僅判2年惹爭議
深夜獨居、陌生男子闖入、麻醉布料掩口鼻、手臂留有針眼!大陸江蘇揚州發生一起離奇案件:一名男子凌晨潛入陌生女子家中,先以含麻醉劑的黑布使其昏迷,再進行靜脈抽血。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供稱這樣做只是「通過緊張感來緩解壓力」。法院最終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二審維持原判,判決一出隨即引起量刑尺度爭議。根據《紅星新聞》與《胡侃社會百態》報導,事件追溯至2023年12月31日晚。女子俞某在家休息,其丈夫外出。2024年1月1日凌晨2時許,李某某推門入室,徑直走到二樓臥室,見俞某熟睡,便以浸過七氟烷與異氟烷的黑布捂住其口鼻,使其短暫昏迷後進行靜脈抽血。俞某朦朧間醒來時,發現床邊有壓脈帶,手臂隱隱作痛,並留有針眼與血跡,醫師檢查確認為抽血痕跡。李某某隨後未能順利脫身。俞某丈夫恰巧返家撞見,情急之下以水壺砸向李某某,他才倉皇逃離。警方介入後,鑑定報告證實黑布中含有麻醉成分,與受害人陳述一致。鄰居則表示,事後不少住戶趕緊加裝監控,憂心「不知何時自己家也會被闖入」。李某某到案後承認主要事實,但辯稱動機是「通過緊張感緩解壓力」。判決書顯示,他並非初犯,過去曾因盜竊、強姦、非法侵入住宅多次入獄,亦曾因侵犯隱私遭行政拘留。2024年一審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考量前科累累且造成被害人身體損傷,依法從重處罰;但其如實供述,酌情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李某某提起上訴,否認麻醉與抽血行為,但揚州中院二審認為,受害人陳述、醫師診斷、現場物證與鑑定報告已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證實犯罪事實,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結果引發社會熱議。不少網友質疑量刑過輕,認為施用麻醉與抽血應屬故意傷害,且李某某有多次前科,僅判兩年難以震懾。亦有人憂心其再犯風險,指出「懂麻醉、會抽血、又能潛入民宅,未來可能更危險」。另有聲音呼籲,對此類高危累犯,除法律制裁外,更應加強刑滿釋放後的監管。當地法律專家指出,此案暴露出「犯罪危險性」與「量刑結果」間的落差。法院判決符合法條,但如何兼顧法律適用與社會安全感,仍是司法實務必須正視的課題。揚州中院二審駁回男子上訴,維持有期徒刑兩年原判。(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韓國景點驚現塗鴉「川普總統」 79歲男言行怪異遭警送醫強制觀察3天
南韓一名79歲金姓男子日前在景福宮(경복궁)光化門石台上塗鴉,目前警方已緊急將其送醫觀察。首爾鍾路警察署於12日表示,該男子涉嫌在光化門石台上用油性奇異筆寫下「川普總統(트럼프 대통령)」與「給國民與全世界人民的信」等語句,過程中並出現不合常理的發言。由於他年事已高、行為異常,且有再犯風險,警方與醫師討論後,決定啟動短期的緊急住院程序。根據《韓聯社》報導,該事件發生於11日上午,當時國家遺產廳人員在現場發現該男子正進行塗鴉,立即通報警方。現場塗鴉面積約為寬1.7公尺、高0.3公尺,國家遺產廳隨後在光化門前架起遮蔽帷幕,清理作業歷時約7小時完成。因該行為涉犯《文化遺產保護法》,男子已被警方逮捕。警方指出,緊急住院是針對疑似精神疾病者,或可能對自身或他人安全造成危害者,在醫師與警方雙方同意下實施的短期強制措施,最長為期3天。金姓男子在現場的言行顯示異常,加上年齡因素與塗鴉內容特殊,符合執行此措施的要件。國家遺產廳事後表示,光化門石台屬於重要的文化遺產,任何塗鴉或破壞行為都可能對其保存與修復造成嚴重影響,因此後續將檢討並強化監控與維護機制,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詐騙犯可交保梗圖抗議北檢卻羈押 藍委預言「反雙標」將催出反對罷免票
臉書粉專版主貼出11位柯案檢察官個資涉恐嚇,警方火速送辦,疑似涉案「小草」情侶檔遭羈押禁見,但中市豐原一家5口因被詐騙陳屍家中,遭死者家屬指控疑似詐騙犯嫌犯卻在颱風夜獲得交保,引發輿論炸鍋。對此,資深藍委預言,多數民眾對於詐騙案曾出不窮深惡痛絕,更不滿司法輕縱詐騙案嫌犯。儘管多數民眾仍尊重司法,也認為若真涉嫌貼梗圖恐嚇檢察官不可取,原本對涉嫌者被羈押原先感受未必強烈。問題是,當「梗圖案」意外恰成詐騙案「對照組」,也就是台中豐原王姓男子一家五口疑遭詐騙暴力討債、不堪背負巨債的全家人一起輕生,李姓女嫌卻能以15萬元獲得檢察官交保,立即引爆議論。該立委說,雖然「中檢」用新聞稿澄清將持續偵辦,嫌犯也矢口否認犯行而是「助人獲利」,但此事勢必會對「雙標」不平的普羅大眾萌生相對剝奪感,就如同總統日前問獅子會會友「萬元可用多久,不如撥補台電」,在不少基層民眾未必經濟狀況很好的前提下,總統說法不惹議很難。該立委也預測,類似司法「雙標」若一再重演,將成藍軍在罷免投票前衝刺反罷的利器。曾遭北檢偵辦、高檢署最後判決緩起訴的「罷吳四君子」之一、立委羅智強辦公室主任陳冠安就在臉書發文,北檢先前抓他,要求交保金20萬,手機、電腦、平板全部被扣押,個人隱私全部一覽無遺,最後查了兩個月,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即使如此,他也從未在社群上嚴厲譴責司法機關,就是配合調查。陳冠安說,但是看到害死豐原5條人命的詐騙集團份子,15萬交保,他真的對司法機關感到無比憤怒。不只是他,有民眾在網路上貼檢察官的梗圖,過去在質詢時不斷聲稱不介入個案的鄭銘謙,立馬下令嚴懲速辦。最後,短短時間裡就抓到人,然後聲押禁見。陳冠安問「這不是介入個案,什麼才是介入個案?」,他也要問鄭銘謙,法務部長為何可以要求偵辦檢察官「嚴懲」民眾?陳冠安指出,若真有縝密的暴力犯罪計畫,那當然要依法處置,但若沒有規劃任何暴力犯罪計畫,也沒有真的要對司法人員進行具體的攻擊行為,而只是單純製作圖卡,表達對司法機關的政治立場,有需要侵害民眾人權到這種地步嗎?這擺明不是追求司法正義,而只是嚴懲報復。「更誇張的是,法院的裁定收押理由,更讓他震驚,其中一項是『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之虞』」,陳冠安指出,這段話簡單說,就是指嫌犯因為可能再做梗圖、再貼梗圖,所以收押你,但這算哪門子的羈押理由?陳冠安質疑,難道現在只要是跟執政方立場不合,就有可能串證、逃亡、再犯,所以要高額交保金,甚至是羈押禁見。然後害死人的詐騙集團份子,不會有串證、再犯風險,所以不必押,難道台灣的司法機關認定「詐騙嫌犯」的逃亡風險,居然還比類似罷吳四君子這類,最後被證明是完全清白的人低,只要繳低額交保金就可以不必被押。這件事讓台灣民眾對司法機關公正的信任度之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不滿長期被否定 高職生畢業前夕狠弒母 判19年10月
桃園八德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典禮前夕,想和母親溝通升學、生活問題但被拒絕,深感長期被否定,竟認為只有殺害母親,人生方能繼續,因而持水果刀刺殺超過20刀致死。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月,可上訴。檢警調查,陳生去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先到廚房拿水果刀,走進相依為命的母親房間,朝著躺在床上的母親頭部、左頸、胸部、腹部猛刺,11時30分時,高職生撥打119報案,救護人員將陳母移到客廳後急救、送醫,經搶救後,陳母在13時1分死亡。目擊者說,警消到場時,陳生還在屋內走來走去,彷彿不是凶手,警方詢問下他才坦承犯案,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桃院國民法官審理,認為陳男情緒不穩定,且有反社會人格傾向,情緒管控困難,案發時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陳男感到被忽視及憤怒,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因此起了殺意,竟認為唯有行凶,人生才能繼續,持刀朝母親連續攻擊超過20處,多刀刺擊致命要害。陳男審理中坦承悔意,希望出獄後有機會完成母親生前願望,不過親屬普遍表示難以原諒。法院指出,鑑定報告雖指陳男再犯風險高,但若配合監所內心理治療與職能訓練,有回到社會的可能;審酌陳男自幼就醫,並受家人與師長照顧,亦無受虐、受苛待等情事,但殺害母親手段激烈,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9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