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風險
」 性侵 梁育誌 死刑 國民法官 馬來西亞
不是長照悲歌!19歲男大生刺祖母20多刀 檢方揭3疑點聲請羈押
高雄市鳳山區16日深夜發生1起家庭暴力案件,19歲曾姓男大生涉嫌持水果刀,朝臥病在床的84歲黃姓祖母連刺20多刀。案件曝光後,一度被外界解讀為年輕人同時承受課業與長照壓力下,因不堪長期照護高壓而釀成悲劇,不過隨著高雄地檢署進一步調查,案情卻出現轉折,檢方在訊問及勾稽相關事證後,認為案件存在多項疑點,目前不排除朝殺人尊親屬未遂方向偵辦。案發當時,曾姓男大生的父親透過家中監視器察覺異狀,隨即報警求助。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破門進入,赫然發現84歲黃姓祖母倒臥在血泊之中,身上有多處刀傷;另一邊,曾姓男大生則被發現倒臥在浴室內。由於曾男年僅19歲,且祖母長期臥病在床,案件最初傳出後,外界一度將焦點放在青年可能同時面臨課業與照護責任的沉重壓力,甚至出現「長照崩潰」的解讀。然而,主辦檢察官在訊問曾姓男大生,並進一步比對相關證詞與事證後,認為他的犯案手段相當兇殘,涉嫌殺害直系尊親屬未遂的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值得注意的是,檢方此次聲請羈押的理由,除了犯罪嫌疑重大之外,也包含有滅證及再犯之虞,最終獲高雄地院裁准。另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在將曾男解送接受訊問並深入調查後,發現至少有3疑點。首先,曾男涉嫌持水果刀朝臥病在床的祖母連續砍刺20多刀,從攻擊次數及行為方式來看,檢警認為相關暴行具有高度致命性,案件並非單純的情緒失控事件,背後是否存在強烈的致死動機,成為偵辦重點。其次,曾姓男大生最後被發現倒臥浴室,也引起檢警注意。依目前掌握的偵辦方向,檢方懷疑他當時可能正在清洗身上的血跡,甚至可能涉及處理或湮滅水果刀等關鍵物證,過程中因此被發現。至於浴室內實際發生什麼,以及是否真的涉及清除血跡或滅證行為,仍有待後續調查及相關證據進一步確認。第3項也是檢方聲請羈押的重要理由,則是認為曾男具有再犯之虞。由於案件涉及年僅19歲的孫子對84歲、臥病在床的祖母施以多次刀傷,檢方在評估犯罪嫌疑及後續偵辦必要性後,認定有羈押必要,並以滅證及再犯風險等理由向法院聲請,最終獲准羈押。
討2百元電話費遭拒!台中逆子「掐頸摀口鼻」悶殺老母 國民法官判無期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因向76歲母親索討200元電話費遭拒,竟情緒失控,不僅對老母親師暴,甚至徒手掐住其頸部並摀住口鼻,導致母親窒息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歷經多日審理,今(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和母親同住在臺中市大里區,因向被害人索討200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竟心生不滿,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犯意,於民國114年4月11日19時許,在住處1樓先徒手多次掌摑被害人雙頰,繼以雙手按壓掐扼對方前頸部,再以手覆壓被害人口部,致被害人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隨即上樓繼續飲酒。不久後,與林男同住的外甥從樓上聽聞爭執聲,遂通知其母返家察看,並發現被害人倒臥在地,旋即報警送醫,惟被害人仍於翌日0時23分許,因窒息搶救無效而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與被害人過去已有多次口角及肢體衝,被告對母親不思感恩,僅因索要財物未果即對被害人施加暴行,且被告身材高大魁梧,與被害人體型差距懸殊,被告竟對被害人為上述暴力行為,造成被害人身上多處瘀傷,並受有甲狀軟骨兩側上角骨折等嚴重傷勢,手段殘酷,且導致被害人死亡之無可挽回悲劇,可責性甚重。國民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最終雖已坦承犯行,然未能獲取其餘被害人家屬諒解,綜合被告過去之生活背景、智識程度、素行不佳等情形,及被告經醫療機構進行量刑前評估調查結果,認若返回社區,未來暴力風險可能再次活化,社會暴力再犯風險評估為中度,及被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有限等各項因素,認本案應予嚴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仍可上訴。
癱瘓婦倒臥血尿中「全身褥瘡染敗血症」慘死 冷血姊照護疏忽遭判刑
英國倫敦一名曾是護理師的48歲女子凱莉(Kelly Neill)因中風癱瘓,由55歲親生姊姊蜜雪兒(Michelle Neill)負責照顧,但卻遭到長期疏忽,導致她在惡劣環境中生活,之後引發敗血症身亡。蜜雪兒因此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最終遭中央刑事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根據外媒《每日星報》報導,倫敦一名48歲女子凱莉在2018年、她44歲的時候突然中風,導致全身癱瘓,被接回老家與母親生活,直到母親離世後,她的親生姊姊蜜雪兒就獨自扛下照顧凱莉的責任。但凱莉的狀況使家裡經濟狀況自此陷入困境,直到2022年10月蜜雪兒才打電話呼救,當醫護人員趕抵現場,才發現屋內滿是排泄物,瀰漫腐肉惡臭味,而凱莉就在這個惡劣環境裡生活。檢方在庭上公布的細節指出,救護人員發現凱莉躺在客廳地板上,全身濕透且裹著髒污的床單,周圍滿是血跡、尿液與蒼蠅,甚至連腿上都黏著煙蒂。由於凱莉長期未獲得適當照料,全身多處出現嚴重褥瘡並已壞死感染。雖然緊急被送醫搶救,凱莉仍於3天後身亡,驗屍報告證實死因為褥瘡感染引發的敗血症。凱莉的26歲兒子傑克(Jake Neill-Knight)也發聲表示,曾想將母親送往專業照護機構,但遭阿姨拒絕,還堅持要自己照顧,甚至限制親友探視;傑克痛心哭訴,母親像是被關起來,並痛批阿姨看到母親生活如此痛苦還能視若無睹,這種冷血行為相當可惡。辯護律師則強調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萬分自責與懊悔,還表示將用餘生承受這份罪惡感。法官馬克斯(Richard Marks)指出,被告明顯缺乏照顧能力且無力對外求助,雖然其罪行重大,但考量其精神狀況、再犯風險極低以及對妹妹的真摯悔意,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砍死2警判2死刑!林信吾突翻供喊上訴 教授揭教化僅3成「回歸社會難」
台南雙警命案被告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目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昨開庭進行量刑鑑定,5名教授組成的鑑定團隊認為,林的教化可能性偏低,再犯風險與社會復歸均是負面因素;林則一改一審認罪態度,當庭表明要上訴,辯護人並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這起震驚全台的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當時台南市警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機車竊盜案,在安南區台江大道附近公墓發現林信吾;林疑因害怕遭警方逮捕,先持彈簧刀攻擊凃明誠,造成凃員身中17刀,並搶走警槍;曹瑞傑趕抵現場支援,卻也遭林持槍射擊、持刀猛刺38刀,2名員警最終雙雙殉職。2023年11月23日台南地院合議庭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信吾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目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為釐清林信吾的量刑因素,囑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組成鑑定團隊。召集人楊士隆昨與其他鑑定教授出庭接受檢辯雙方詰問,說明團隊如何從前科、人格特質、家庭及人際關係、監獄處遇等面向,綜合評估林的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性。鑑定結果指出,林信吾雖然衝動性仍在合理範圍,但個性較為孤僻,過去又有強盜、竊盜及外役監脫逃等前科,均屬不利因素。加上林的母親自去年起便未再前往監獄探視,他目前僅有1名朋友,人際支持薄弱,未來重新回歸社會恐有困難。不過,林信吾的辯護人昨也對鑑定報告提出多項質疑,認為報告並未實際訪談林母及其同儕,且一審嘉南療養院曾鑑定林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這部分在此次報告中並未充分呈現;此外,辯方也質疑部分量表內容與國外相關文獻存在差異。庭上另一個引發關注的變化,是林信吾一改一審時的認罪態度,突然表明「要上訴」。對於審判長追問他案發前為何購買彈簧刀及空氣槍,林辯稱當時自己睡在公園,因擔心遭其他流浪漢攻擊,所以才購買物品防身,否認是在為犯罪預做準備。然而,一審判決並未採信林的說法。判決認為,林信吾自購買刀械時,就已預設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從後續犯案過程及砍殺手法觀察,殺害2名員警的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情節重大。對於林辯稱案發前大量飲酒,一審法院也認為,從他與員警搏鬥時的反應、辨識現場情況及控制行為能力來看,均與一般人無明顯差異。尤其犯案後,林還能在現場搜尋槍彈、清洗血跡並設法逃避警方追捕;之後持續逃亡,顯示其具備相當程度的判斷及計畫能力,難認酒精使用障礙已造成辨識或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全案目前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昨日量刑鑑定開庭後,法院將再依鑑定結果、雙方攻防及相關證據,評估林信吾是否符合死刑要件,後續判決結果仍受矚目。
教育部對「轉介教育學校」持保留態度 憂學生遭標籤化、主張強化現行輔導機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將審查《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表示,對於另設「轉介教育學校」採保留立場,認為現行制度已建立分級輔導、司法介入及矯正教育機制,若再透過專法集中安置學生,恐衍生標籤化問題。根據草案內容,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若涉及嚴重暴力、霸凌、恐嚇、攜帶危險器械等危害校園安全行為,且經原校輔導仍未改善,可由主管機關轉介至專責教育學校;少年法院裁定收容期滿後,若仍有安全疑慮者,也可轉介接受法治教育、心理諮商及行為輔導等課程。教育部指出,目前已依《學生輔導法》建置三級輔導制度,並透過慈輝班、中途班、高關懷課程、少年輔導委員會、春暉小組及過渡性教育等措施,依學生狀況提供不同層級協助;情節嚴重者,也可由少年法院裁定進入中途學校或接受矯正教育。教育部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兒童權利公約》皆強調「行政先行」及「去標籤化」原則,若將特定學生集中安置,可能加深外界標籤印象,因此傾向優先強化既有輔導及校安資源。教育部規劃115學年度增聘2359名專任輔導教師、213名專業輔導人員,並持續補充國中學務人力。教育部也坦言,目前司法介入學生重返校園後仍存在銜接挑戰,未來將與地方政府研議延長過渡性教育時間,並透過多元彈性課程,協助學生順利復學、降低再犯風險。
蔡尚樺曾遇割頸嫌犯頻繁求合照 心驚發聲:大家要保護自己
蔡尚樺、曾國城主持《全民星攻略》迎來1500集改版,今(22日)舉行開錄記者會。不過近期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割頸案震驚社會,相關話題也成為媒體關注焦點。蔡尚樺受訪時透露,自己過去其實也曾多次在華視門口遇過許姓嫌犯。她表示,對方曾頻繁要求合照,而她當時都會禮貌配合,但仍刻意保持一定的肢體社交距離。得知案件發生後,她也感到相當震驚,並語重心長表示:「大家還是要保護自己。」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她透露,對方幾乎「每天每天每天」都會出現在電視台外守候,從她任職華視時期一路到轉往東森後,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幾年,只為了等她拍照。房業涵強調,自己選擇公開相關經歷,並非出於個人情緒,而是希望以公眾人物身分提醒大眾重視公共安全議題,「人人都要保護好自己」。她表示心情上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今天仍以平常心參與節目錄影。至於案情進展,許姓嫌犯遭警方逮捕後,一度拒絕接受夜間訊問。21日完成警詢步出警局時,他突然情緒失控高喊:「他們的所作所為逼我這樣做的!」並指控三個社團主辦單位應為事件負責。檢方複訊後,認定許嫌涉犯殺人未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再犯風險,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圖/侯世駿攝)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
恩將仇報!街友獲收留3天竟踹死老闆娘 10根肋骨斷裂慘亡判11年
林姓街友去年五月流浪到台中市中區,卡拉OK店郭姓老闆好心收留他,並提供食宿,未料林入住僅3天,竟因與61歲李姓老闆娘發生口角,情緒失控,狠踹對方頭部、胸腹部,導致李女肋骨斷裂、脾臟破裂等重傷,住院22天後不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男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32歲林男去年5月自台東流浪至台中,因無處可去,向郭姓男子經營的卡拉OK店求職,並表示「有飯吃就好、不用領薪水」,獲對方收留並提供食宿,因此認識郭男同居女友李女。案發於去年5月26日,林男向郭男表示,想借用其位於台中市北區的租屋處洗澡,獲得同意後自行前往;中午時分,郭男返回租屋處,準備叫醒仍在房內休息的李女一同上班,隨後先行下樓等候;詎料,留在房內的林男竟與李女因細故爆發口角。雙方衝突越演越烈,林男竟朝李女頭部、胸部及腹部猛力踹擊!李女受重創,腦出血、10根肋骨骨折,併發氣血胸、脾臟重度碎裂,最後引發呼吸衰竭及腎衰竭;經送醫搶救後,仍因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肺膿瘍等併發症,住院22天後宣告不治。檢方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林男。審理期間,林男坦承犯行;被害人家屬痛批,雙方素不相識,也無深仇大恨,且郭家出於善意收留林男,卻換來如此悲劇,形同恩將仇報,希望法院重判。檢察官則指出,林男具有多項前科,經精神鑑定後確認犯案時辨識能力正常,且評估具有高度暴力再犯風險,犯後亦未見具體悔意,因此建請法院量處11年6月至13年徒刑。國民法官合議庭審酌林男以體型優勢持續攻擊已無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犯罪手段惡劣,造成一條寶貴生命殞落,也讓家屬承受難以彌補的傷痛,最終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失業男缺錢竟瘋狂掃蕩宮廟! 偷光香油錢紅包還喝飲料遭警活逮
彰化縣大城鄉及芳苑鄉近日接連發生宮廟竊盜案件,引發地方民眾高度關注。一名來自台中市的25歲謝姓男子,因長期找不到穩定工作,加上缺乏經濟來源,竟將歪腦筋動到地方信仰中心的宮廟身上。警方調查發現,謝男於5月14日騎乘機車前往彰化多處宮廟,趁著白天人煙稀少、無人看守之際,身穿綠色雨衣作為掩護,四處尋找下手目標。據了解,謝男先從宮廟後方窗戶潛入辦公室,再利用工具破壞辦公桌抽屜鎖頭,將信眾捐獻給廟方的20個紅包全數偷走,得手金額約1萬2千元。此外,原本應作為宗教場所維護及公益用途的香油錢,也成為其行竊目標。更令人傻眼的是,謝男得手後不急著離開,竟還大搖大擺走進廟方廚房,打開冰箱取出飲料飲用後才離去,囂張行徑令廟方與信眾相當憤怒。案件發生後,芳苑警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透過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與周邊影像資料,逐步掌握謝男行蹤及犯案模式。警方發現謝男不僅涉嫌多起宮廟竊盜案件,甚至還騎乘贓車四處移動,增加查緝難度。經蒐證完備後,警方依法向檢方聲請拘票及搜索票,展開全面追查。直到5月26日下午,警方在大城鄉潭墘村保安宮附近發現謝男再度現身,研判其可能準備尋找新的犯案目標。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將其逮捕,並同步前往其位於台中市的住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及相關證物。警方訊問後,依加重竊盜等罪嫌將謝男移送法辦。法院審酌案件情節後,認為謝男有反覆犯案及再犯風險,因此裁定羈押。警方也強調,宮廟是民眾信仰寄託的重要場所,任何侵害公共財產及信眾善款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巡邏與防竊措施,維護地方治安與宗教場所安全。
「開心鬼」黃百鳴恐入獄!涉內線交易「指示妹盡量買」 罪名成立6月宣判
現年80歲的香港資深電影人黃百鳴擁有《開心鬼》、《家有喜事》等著名作品,他因涉及2017年天馬影視內線交易案,22日遭香港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案件將於2026年6月9日判刑。根據香港媒體報導,法庭認定黃百鳴在掌握公司即將賣盤的未公開消息後,向胞妹黃潔珍發出買股指示,藉此從中獲利。據了解,黃百鳴身兼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及控股股東,並於2017年8月至10月期間,已知悉天馬影視即將出售股份的敏感消息。控方指出,他當時透過WhatsApp向胞妹黃潔珍發送訊息,包括「收市前買啦」、「明天低過0.2盡量買」等內容,要求對方於股價低位時大量購入股份。檢方並指,黃百鳴曾先後簽發4張支票,向胞妹轉帳共250萬港元,作為買股資金。黃潔珍其後動用至少156萬港元購入天馬影視股份,最終獲利約103萬港幣。案件審理期間,黃百鳴否認涉及內線交易。他辯稱,相關支票實際用途是協助處理胞弟於中國大陸的物業事宜,而WhatsApp中的「盡量買」等訊息,則是兄妹之間長年以來的溝通方式,實際意思是「不要買」,屬於所謂的「反話」。不過,該說法遭法官駁回。法官指出,黃百鳴身為多間上市公司主席,理應清楚內線交易涉及的法律風險,不可能不了解相關責任,更形容其供詞「荒謬、牽強且完全不合常理」,認為相關訊息中對股價的精準描述,反映其具明確交易意圖,因此裁定罪名成立。黃百鳴要妹妹大量購買股票,訊息成鐵證。(圖/翻攝微博/黃百鳴)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則於庭上求情表示,黃百鳴自2018年接受調查後,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性格與過往相比出現明顯轉變,甚至曾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辯方另向法庭提交21封品格證人信,其中包括無綫電視高層樂易玲、導演林德祿以及多名香港立法會議員。相關信件提及黃百鳴多年來對香港影視產業的貢獻,希望法院在量刑時予以考量。樂易玲亦在信中表示,盼法庭展現司法制度中的人文關懷。辯方同時指出,黃百鳴於新冠疫情期間曾捐出500萬港元作為賑災用途,目前亦已退休,主要經營YouTube頻道「百鳴歌」,再犯風險偏低,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形式處分。
AI輔助司法釀信任危機 劉書彬:科技終究取代不了裁判者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2)日表示,人工智慧(AI)現在大量運用在法庭寫判決與裁定之中,直接間接影響了你我的法律生活,看似為從業者過勞、歧見滿街的司法界找到解方,但司法的不被信任,真的源於演算法的不透明嗎?畢竟科技可以輔助審判,但不能取代最終的自然人裁判者。目前台灣司法界普遍以AI輔佐,希望提升判決書撰寫效率與精準化量刑,司法院也已開發AI系統,針對「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等常見而且事實較明確的案件自動生成判決或裁定書草稿,有望大幅縮短法官與法官助理撰寫文書的時間。此外,透過大數據分析過往判決,AI也可提供法官量刑的分布區間,減少「同罪不同罰」的爭議,提升判決重要的可預測性。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對司法導入AI輔佐提出示警。(圖/CTWANT攝影組)出身東吳政治系教授的劉書彬對此撰寫〈失去信任的時代──是AI還是現實?〉一文,直指人工智慧大量走進法庭的今天,就算演算法也開始評估「再犯風險」,但我們「真的更接近公平正義了嗎?」她示警,儘管AI能快速產出草稿,但若司法官過度依賴,可能導致「罐頭判決」,甚至忽略個案的特殊性,而且裁判書多數公開上網,AI產出內容必須由法官在下頭背書,若AI建議錯誤導致誤判,除了當事人權益受損外,法律責任仍由承審法官承擔,被同業揶揄的也是法官。劉書彬坦言,人類在面對科技浪潮時,該想想難道要選擇「放棄思考」嗎?畢竟科技可以輔助審判,但不能取代承擔責任的人。她語重心長地表示,信任不會建立在完美的模型上,反而是建立在願意為裁定、判決負責的法官身上,如今AI浪潮來襲,我們更需要的「是更清醒的人類」。國民法官法庭讓一般國民能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刑事案件。(圖/CTWANT攝影組)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竟逃死 死者母慟問:缺哪些要素才會被認定最嚴重犯罪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殺害在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棄屍山區,梁育誌三度被判死,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鍾母對此判決難以接受,發布千字文質疑「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認為司法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透過媒體發聲,表示自己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母親,對於本院在本案中,將「強制性交殺人」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她認為這份判決所呈現的價值判斷,已經超出了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鍾母提到,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明確認定,被告事先選定偏僻地點、長時間觀察女學生夜間行徑、攜帶已打好「上吊結」的麻繩作為犯案工具,並在前一次性侵未遂後,並未停止行為,反而升高犯罪強度,再度鎖定落單女學生下手;同時也認定,被告以極端殘忍的方式剝奪被害人生命,並於被害人瀕死狀態下施以性侵,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既深且鉅之痛苦」。鍾母強調,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在本案的專業評估,均指出被告具有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之對象。然而,法院在明知上述專業鑑定結果的情況下,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鍾母質疑,當專業醫療與矯治機構已明確指出再犯風險高、教化成效有限,司法卻仍以「可期待教化」作為理由,「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又是否因此,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鍾母提到,本案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被告升高暴力、最終奪命,這樣的再犯風險評估,本應被視為量刑時的重要警訊,而非被輕描淡寫地納入「仍可期待更生」的結論中,且在具體認定上述高度準備行為、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鍾母質疑,當一個人帶著打好上吊結的麻繩,長時間埋伏、觀察女學生,且經專業評估顯示難以教化、再犯風險高,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鍾母表示,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的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如果連這樣的案件,都被認為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那麼,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裡?」鍾母強調,她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她質疑的是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之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也提到,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她並非瞬間失去意識,而是在被暴打、被控制、被侵犯的過程中,清楚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死亡,卻無力阻止。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鍾母認為,這樣的判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不只是法律結果,而是在告訴他們,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而鍾母之所以站出來發聲,是希望社會能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鍾母也強調,她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借錢不成變殺意! 剛出獄男子深夜持美工刀血襲好心老闆全家
高雄大寮區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暴力事件,45歲陳姓男子,過去曾因竊盜及毒品案入監服刑7年,今年5月剛出獄後,本應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卻再次犯下嚴重罪行,透過友人介紹,陳男認識了在大寮經營金屬加工工廠的楊姓老闆,楊老闆出於好心,收留陳男並安排他在工廠擔任雜工,原本希望給陳男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然而,陳男才工作沒多久,即提出向老闆借錢的要求,遭拒絕後心生不滿,10月27日深夜,陳男持美工刀闖入楊家,對楊姓老闆連砍數刀,造成大量出血危及生命,楊姓老闆的妻子在阻止過程中也受傷。當時,12歲兒子驚醒後試圖以球棒驚嚇陳男,但陳男仍企圖追砍孩子場面相當危險,幸好楊妻及時躲進辦公室報警,陳男才倉皇逃離現場。事後楊老闆經緊急手術,包括頸部血管探查、血管修補、肌肉修補及左手移前皮瓣手術,才撿回1命,警方接獲報案後,隔日於台南六甲區將陳男逮捕,依傷害、侵入住宅及殺人未遂罪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獲准。檢方指出,陳男才出獄5個月便再次犯案,且作案手法更加兇狠,顯示其危險性高,社會再犯風險大,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傷害罪及對未成年人故意恐嚇罪提起公訴,並請求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虐待動物不再輕判!動保法修法擬加重刑責 最高罰300萬、不得易科罰金
近年虐待動物案件屢見不鮮,甚至還有民眾將其視為「博取關注」的手段,而背後原因,除施虐者個人因素外,法規嚇阻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為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日進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也針對罰則、違法判定等標準,進行修法提案,其盼能透過完善法規,嚇阻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農業部也認同,應加重虐待行為刑責、加強飼主責任等,同時也會強化第一線人員值勤時的強制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將「有致死之虞」作為虐待動物之構成要件,導致實務上部分案件因現場未見明顯外傷而無法開罰,舉例來說,過往曾有民眾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犬隻口鼻並吊掛在水中,但縣府到場後認定並無外傷,因此未能沒入犬隻,凸顯現行法規範過於侷限,相當不合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動物虐待案件在司法量刑上普遍偏輕,施虐者常多次犯案仍以6個月以下刑期結案,缺乏嚇阻力,且虐待動物往往與行為偏差、心理問題相關,除了加重刑責,也應研議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透過教育與強制輔導降低再犯風險。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提到,近年陸續發生民眾販賣狗肉虐殺犬隻、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以利器砍傷犬隻、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烘烤並上傳網路等事件,造成社會強烈衝擊;但施暴者往往僅付出輕微代價即可重返社會,現行法制不足以嚇阻,更可能讓再犯風險存在,應將重傷或死亡的虐待行為,刑期從現行2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下,罰金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重大情節者將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且不得易科罰金。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回應,確實有施虐者認為「罰則不重」而重複犯案,遂認同提高刑責與強化量刑指引能有助降低虐待事件,也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面向,不過,相關內容涉及衛福部權責,後續需要跨部會討論,包括教育介入、心理評估與強制輔導時數等,都可能成為未來制度設計的一部分。杜文珍補充,針對現場難以判斷動物外傷或內傷的狀況,將檢討虐待定義並「與時俱進」,讓第一線稽查人員有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委員所提之「有致死之虞」應移除,未來也會納入討論,此外,也會針對不法養殖場加強查緝,從源頭杜絕不當繁殖與地下交易。
屏東畜牧場強闖焚化廠倒廚餘 87噸違規廢料曝光遭羈押
屏東縣萬丹鄉一間畜牧場不畏防疫禁令,竟與友人聯手違法載運外縣市廚餘進入焚化廠傾倒,行徑囂張。環保局與警方聯手查獲後,全案依妨害公務與《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偵辦。檢方認為2名男子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於29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縣政府指出,非洲豬瘟疫情近日升溫,中央已於10月26日宣布再度延長「禁餵廚餘」及「豬隻禁宰運」措施10天,嚴防疫情擴散。為配合防疫,屏東焚化廠僅開放處理本縣來源廚餘,禁止外縣市載運廢料進入。然而,萬丹鄉這家畜牧場卻屢屢違規,短短4天內竟運入多達87公噸廚餘,超出核准量72公噸,還混入外縣市來源,並涉嫌不實申報。環保局查明後已明令禁止該業者再進場,但28日清晨,施姓負責人與林姓男子仍不顧禁令,駕車強行闖入焚化廠傾倒廚餘,與現場人員發生拉扯。警方趕抵現場後立即查扣車輛與違規物證,兩人隨即被依妨害公務、非法處理及不實申報廢棄物等罪移送地檢署。屏東地檢署表示,兩人行為不僅違反環保法令,更在全國防疫緊繃之際置公共安全於不顧。非洲豬瘟若蔓延,恐重創國內豬肉產業與食品安全,影響社會安定與國際形象。檢方考量兩人有勾串共犯與再犯風險,認為交保難防重犯,因此於今日凌晨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以確保偵辦順利與防疫公權力落實。
苗栗男亂砍3人! 鍾東錦嘆「社會定時炸彈」:檢討高風險人口追蹤機制
苗栗市昨(2)日發生隨機殺人案,48歲邱男持利刃行凶,造成2名國小女童及1名男子受傷,其中丁姓女童左胸被刺入。今初步了解,丁女昨夜已完成手術,順利縫合受傷血管,呼吸與血壓穩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縣長鍾東錦今日上午前往校園視察護童勤務,並宣布檢討高風險人口追蹤,加強校園安全;地檢署持續錄取嫌犯筆錄。苗栗市昨(2)日發生隨機殺人案,48歲邱男持利刃在街頭行凶,造成2名建功國小11歲女童及1名50歲男子受傷。其中丁姓女童左胸遭刺入,昨夜已完成手術,順利縫合受傷血管,目前呼吸、血壓穩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中。邱男10年前曾持鋏傷人,造成4人受傷,被依殺人未遂判刑8年8個月,今年3月甫出獄。短短半年內再度犯案,引發社會震驚與不安。縣長鍾東錦今日上午前往苗栗市國小視察「護童勤務」,並宣布啟動校園安全加強措施。他指出,嫌犯出監後主要由衛生局及新建中心管理,雖有家訪及電訪,但追蹤不足,女性個管師面對具暴力傾向的對象接觸有限,建議警察力量應共同介入。他形容這類人為「社會定時炸彈」,呼籲專家檢討高風險人口追蹤機制及矯正銜接制度,避免憾事重演。鍾東錦表示,嫌犯自13歲起吸食海洛因,有多次前科,家庭支持薄弱。若苗栗能設置監獄或建立出獄者過渡支援機制,可幫助受刑者與社會銜接,降低再犯風險。他也感謝安親班老師挺身保護學生,展現見義勇為精神。家長的憂慮也十分明顯。一名家長表示,每天送孩子上學都要「親眼看著孩子走進校園才安心」,另有家長痛批,「這樣的人為什麼還能被放出來?像這種人根本無法根治,不應該再回到社會。」多數家長希望政府加強追蹤管理,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地檢署持續對嫌犯錄取筆錄,釐清案發過程與行凶動機,後續偵辦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