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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 台中 水井 新北市 嬰屍不滿製造噪音!7旬翁持獵槍擊斃女鄰居 嘉檢偵結依殺人罪起訴
嘉義縣中埔鄉8月19日驚傳槍響聲,1名77歲余姓男子不滿鄰居57歲殷女,因她長期製造噪音影響他的睡眠品質,才憤而持獵槍擊斃她,經送醫搶救仍不治,事後遭警方依法移送偵辦,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並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余男,同時將行國民法官進行審判。據了解,余男與殷女同住在和美村1處社區,2人為隔壁鄰居,但余男認為殷女長期製造聲響影響他的睡眠,因此雙方關係不和睦,直到8月19日下午3時許,他又懷疑殷女在家中製造噪音,一時氣憤下隨即拿出藏放的1把獵槍前往殷女住家廚房後,直接朝她胸口開槍,女方同居人聽聞聲響查看後,竟發現她倒臥血泊中。同居人嚇得趕緊通報求助,殷女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余男則於犯行後離開現場,直到警方抵達時他才自行投案,甚至將犯案工具的1把獵槍及3發霰彈子彈上繳,並供稱獵槍出處是20多年前1名原住民友人贈與的,此後他便將槍枝包裹在塑膠袋並藏在水果園工寮內,直到他忍無可忍才取槍獵殺殷女,事後被警方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余男在案發後被羈押到至今,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檢方將依違反《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進行起訴,同時將行國民法官進行審判。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聲請拒國民法官參審 北院裁定駁回
北市一對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兩人聲請不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也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提訊審理後駁回,不可抗告。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劉姓保母姐妹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認為,此案涉未成年兒童死亡,社會各界均高度重視,不得因案件經媒體關注報導,或部分新聞及網路留言,即認國民法官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且難以認定已達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所稱「有事實足認」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北院認為,以國民法官相關規定觀之,並無於準備程序中說明證據內容之必要,是依現階段訴訟進行程序,難以因為本案媒體或旁聽開庭民眾眾多,認為將導致證據內容遭報導批露,而有不公開行準備程序之必要。裁定駁回兩人聲請,不得抗告。
「六寶媽網紅」虐死2歲童!監視器揭施暴過程 惡保母正面照曝光
高雄一名宋姓保母育有6名子女,平時還經營臉書粉絲專頁,不料她去年2月間受委託照顧一名當時1歲多的陳姓男童,竟多次對其施暴,甚至推孩子去撞牆,導致陳童不堪虐打死亡,施虐過程全都被家中監視器拍下。橋頭地檢署4日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宋女今年6月6日向119通報,陳姓男童洗澡時意外溺水,送醫後不治身亡。橋頭地檢署相驗時發現,陳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檢察長張春暉立即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啟動婦幼保護小組,經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執行搜索,傳喚死者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並查扣監視器仔細分析後,聲請羈押宋女。檢方查出,宋女去年受陳童父親委託,約定自同年2月2日起,以每週一到週五,每月約新臺幣3萬元之對價,在其位在高雄市左營區之住處對陳童為全日托育。今年5月30日,宋女因不滿陳童以手摳抓身上先前燙傷的傷口,竟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右手持鞋拔站在後方朝陳童臀部、腿部方向多次揮打。宋女知悉陳童身高僅約77公分,且孩子會因遭揮打疼痛扭動之情形,導致鞋拔會揮打到頭部,其對此結果亦不在乎,仍持續朝陳童多次揮打,因此打到頭部雙耳中間後腦部位,致顱骨右側顱底骨折(顱底右枕骨線形骨折,含1骨折線長5.5公分,延伸至枕骨大孔)、右後顱凹大量硬腦膜上腔出血。今年6月3日,宋女因不滿陳童未自行吃飯,竟以雙手同時捏陳童大腿內側1次,然陳童仍不願吃飯,遂再以右手持續捏大腿內側;同日10時20分許,其因不滿陳童吃飯時嘔吐,以右手抓住陳童左手讓其懸空,並以左手持鞋拔將他帶進主臥室內,改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右手持鞋拔,從後方朝陳童揮打。同月5日晚間8時44分許,宋女因不滿其子女未將屋內環境整理乾淨,竟以雙手伸到陳童腋下將他從嬰兒床拉出至其肩部高度位置,並旋即將陳童重摔至地面,導致男童頭部受有大力晃動;10分鐘後,宋女又因不滿陳童以手抓先前燙傷傷口,其遂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再度用鞋拔朝陳童身上揮打。同月6日下午5時30分許,宋女在浴室幫陳童洗澡時,因不滿孩子伸手抓燙傷傷口,先以蓮蓬頭朝其頭部大量沖灌溫水,再以雙手推陳童撞牆,導致男童後腦撞牆後跌倒;接著宋女用雙手抓住陳童腋下,先將他舉至腰部高度,並旋即將陳童摔至澡盆內,並重複此行為3次,導致陳童身體癱軟並有嘔吐之情形發生。陳童不堪凌虐,受有頭部多處鈍力傷(15處擦挫傷及挫傷,其中至少7處符合為棍棒傷或鞋拔傷)、腦髓腫脹、軀幹及四肢多處鈍力傷(7處擦挫傷及挫傷,其中至少2處符合為棍棒傷或鞋拔傷)等傷害並足以影響陳童身心健全發展。此外,陳童也因宋女之凌虐行為,造成硬腦膜上腔出血惡化,持續出血達170毫升而當場失去意識。保母於6月6日見陳童失去意識、以臉面朝上姿態浮在澡盆上後,囑其長女撥打119報請救護將陳童送至國軍左營總醫院急救,惟陳童仍因顱底右枕骨骨折併大量硬腦膜上腔出血與腦髓腫脹,急救無效死亡。橋頭地檢署與「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順利突破案情,檢察官業於10月4日偵查終結,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審酌被告之犯案手段、造成之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從重量刑。◎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槍擊丟包醫院命案 開槍男子遭判刑23年!國民法庭判決理由曝光
去年發生的台南安南醫院丟包案,台南地院歷經9天的國民參審程序,7日晚間8點多宣判,林澤峰被判處徒刑23年,林昱凱無罪。其中,國民法庭在判決理由中,還特別列舉3大從重因素及5大從輕因素,作為林澤峰的判刑依據。國民法庭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但否認持槍抵住對方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1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然而,根據法醫師出具的鑑定書及到庭說明,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徒刑19年。國民法庭還認為,徐男所受「入口處有灼燒痕跡」、「入口處無火藥刺青(子彈進入皮膚,與皮膚接觸時,所產生的火藥反應,屬於非接觸性且近距離槍傷的特徵)」,加上子彈造成體內「入口小、中間大、出口小」的傷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同時,林澤峰開槍後離開再返回案發現場,隨即搶下徐男載往安南醫院的行為,目的是將其盡速送醫,並非為了延遲或阻斷對方接受救治。國民法庭強調,林澤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槍擊徐男剝奪其生命,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果,並使被害人家屬承受無盡的傷痛;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也認為,林澤峰具有反社會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林澤峰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時,曾提及「再次發生仍會開槍」而呈現的犯罪後態度,在在都是該法庭從重量刑的因素。另外,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指出,林澤峰於成長過程中,因家庭及校園的負面成長經驗,形塑他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他於行為後旋即將徐男送醫,曾經嘗試彌補惡行;案發之後攜槍投案,且大致上配合調查並承認犯罪;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表示,如果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及輔導,仍有改善行為的可能性;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時,林澤峰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的態度,均為國民法庭從輕量刑的因素。至於林昱凱部分,國民法庭也說,不能充分證明林昱凱與林澤峰有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的意思,呈現在法庭的證據,也無法證明林昱凱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此決定判處無罪。
萬華翁「不滿二房東催繳房租」持刀狂砍297刀致死 檢方起訴了
萬華一名68歲陳姓租客,6月間因欠繳房租與78歲顏姓二房東發生爭執,持刀狂砍顏男297刀致大量出血身亡。台北地檢署近日依殺人罪嫌起訴陳男,交由國民法官審理。據調查,顏姓死者於萬華某處租下三房一廳一衛住宅,再將其中一間雅房透過社會局轉介給陳姓房客。陳男經濟狀況不佳,欠繳近2萬元房租,顏男多次催討造成兩人發生糾紛,最終釀下悲劇。6月9日凌晨,顏男再度向陳男催繳房租,造成陳男不滿,雙方爆發衝突,陳男先持剪刀攻擊,再拿起菜刀狂砍,致顏男頸動脈斷裂,大量出血死亡。陳男行兇後逃回新竹老家,自知難逃法網打電話自首,蹲坐超商前等待警方帶回。法醫相驗後發現,顏男身上共有297處刀傷、刺傷。陳男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向檢方供稱因不信顏男失明,只是想拿刀嚇嚇他,北檢偵辦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
越南漁工辯稱「幻聽發作」持刀殺死印尼同事 法院判刑6年6月
高雄籍遠洋漁船「豐國616號」2023年4月28日,正在南非開普敦東南方的公海作業時,越南籍陳姓漁工因幻聽覺精神障礙,懷疑船長和其他船員密謀要殺自己,於是持刀殺死印尼籍同事,最終法官考量陳男的精神狀況,依《殺人罪》判處他6年6個月徒刑。這艘「豐國616號」遠洋漁船載有25名漁工,其中包括18名越南籍和7名印尼籍船員,船上無台灣人,陳姓漁工當時疑似因精神障礙發作,聽到虛幻的聲音,懷疑越南籍船長聯手其他船員要殺自己,為了「自保」趁33歲的印尼籍J姓同事,在冷凍區整理漁貨時,持漁刀將對方殺害,陳男在犯案後將1把兇刀丟入海中,另1把則交給船長。船長發現情況後,迅速將陳男反鎖在船艙儲藏室,並立即駛往模里西斯尋求援助,同時聯繫船東報警,刑事局接獲通知後,指派駐南非的高姓聯絡官前往模里西斯進行初步採證,鞏固證據,最終,該船於2023年6月14日返抵高雄,台灣專案小組隨即上船將陳男拘捕。此案因為牽涉不同國籍的當事人,被認為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陳姓漁工坦承犯行,聲稱因為工作期間長期受到幻聽困擾,誤以為船長和同事密謀對其不利,才會先下手為強,經專業醫師鑑定,陳男在犯案時確實患有精神障礙,法庭因此依《殺人罪》量刑並減刑,最終判處6年6個月的徒刑。此外,法院裁定陳男在入獄前需接受1年監護,並於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此判決目前仍可上訴。
女毒蟲撞死所長惹眾怒!她遭聲押難逃法網 國民法官將參審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昨(30)日晚間11時許攔檢違停車輛時,遭一名列管女毒蟲駕駛陳嘉瑩拖行後衝撞不幸殉職。稍早檢方訊問後,以被告陳嘉瑩涉犯刑法第135條第4項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新北地檢署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陳姓女毒品人口昨(30)日深夜在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地檢署前拒檢,造成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被車輛拖行約350公尺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稍早被新北地檢署以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9月30日晚間開車巡邏,行經地檢署附近時,發現一輛可疑違停車輛隨即進行攔查,不料,有吸毒前科的30歲女駕駛陳嘉瑩竟將劉姓所長拖行500公尺,並衝撞施工護欄害命,事後警方更在她的包內查獲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回顧事發當時,所長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嘉瑩違停於路旁打算攔查,陳女先是假裝配合再趁隙加速開走,導致站在駕駛座門旁的所長當場直接被拖行,甚至還被二度甩到路旁的護欄上,最終不幸喪命。陳女落網時供稱,怕吸毒情事被逮恐面臨罰責,於是想賣命一搏,才決定直接加速駛離,並前往友人住處享受毒趴。毫不思考的白目行為,卻造成所長從此天人永隔,整起案情曝光後也受到各界嚴厲撻伐。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
剴剴之死/1歲男童遭虐死「保母姊妹拒國民法官審理」 王薇君現身旁聽開轟大法官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殘忍虐死,被起訴羈押禁見至今,2人聲請不經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首次開庭,包括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等2、30人都報名旁聽,王薇君除了砲轟劉姓姊妹凌虐行徑根本是殺人外,提到死刑合憲限縮一事,更是飆罵大法官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透露,今天主要希望司法可以理解幼兒們被殘害時的處境,不要替兇手找理由,尤其過去太多案例都是「想要教訓孩子,不是想要讓孩子死」,最終都是被判過失傷害致死罪,但她認為保母們的虐待手法根本是殺人,而非過失傷害致死。話鋒一轉,王薇君提到死刑合憲限縮,她認為大法官設下8道關卡,每1條都不可能讓兇手被判死刑甚至執行,「前面講我們這些家屬死刑想要復仇洩憤,後面又說要給我們極大安慰」,痛批大法官應該要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指出,大法官設下第1道關卡寫明「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處死刑」,讓她不滿:「頭剁掉不叫最嚴重,凌虐致死也不叫最嚴重,我不知道什麼叫最嚴重」,認為要傷到大法官的家人才叫嚴重,一般的平民百姓都不嚴重。最後,王薇君還針對政治人物開嗆「平常沒有關心被害人,每次有死刑議題就蹭熱度」、「很多政治人物都是不要這麼不要臉,非常無恥」、「讓我看見一次,哪個政黨為被害人議題甲級動員,我就相信你們是真的,平常不關心,每次就來蹭一下熱度,不要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慶祝2024雙十國慶 外交部發布13語國慶短片
為慶祝2024雙十國慶,外交部特別製作「民主和平繁榮的新台灣」影音短片,內容包含「民主」、「和平」、「繁榮」以及「台灣新世界、世界新台灣」四個篇章,分別強調台灣作為民主世界之光、世界和平舵手及全球繁榮推手的重要性,並展現台灣自信勇敢地走向世界,也歡迎世界走進台灣的胸懷。「民主」篇章部分,以我國今(2024)年順利完成總統大選,以及國會問政、國民法官、同性婚姻合法、全球民主自由指數領先等元素,彰顯台灣社會的民主、自由與多元價值,是「世界民主鏈」的亮點,民主世界之光。「和平」篇章則強調台灣位在「第一島鏈」的關鍵戰略地位,扮演區域和平舵手的角色。影片畫面彰顯我國與友邦深化友誼,並與全球民主國家積極合作,形成和平共同體外,也展現政府強化國防,國軍堅定捍衛國家主權,致力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堅定意志;另一方面,也呈現我國參與國際賑災,積極推動國際發展合作計畫,為世界的良善力量。「繁榮」篇章特別凸顯台灣半導體產業、AI科技、無人機、太空等高科技產業,以及紡織、精密機械等傳統隱形冠軍產業的充沛創新量能,強調台灣作為「全球民主供應鏈」的關鍵地位,致力成為世界繁榮的推手。影片結尾的「台灣新世界、世界新台灣」篇章,則展現了台灣多元包容的族群融合、宗教自由、傳統與現代兼容並蓄等樣貌。最後更加入今年巴黎奧運上為台灣爭光的奧運英雄剪影,希望與國際友人分享我國上下團結一心的歡慶感動氣氛。外交部說明,今年國慶影片特別以賴總統就職演說所勾勒的國家願景為主軸,呈現台灣民主進步與多元繁榮的氣象。完整版全長約5分鐘,並製作中、英、西、越、泰等13種語文版,同步上掛外交部官方網站、臉書(Facebook)、Instagram及X等社群平台,歡迎國內外民眾踴躍點閱及轉載分享。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用「瓦斯噴燈」燒同鄉釀大火 菲籍移工遭延押2個月
彰化縣和美鎮裕源紡織公司移工宿舍於2023年11月間發生火警,釀1死3傷悲劇,檢警調查發現,菲籍移工尼克與同鄉的葛雷恩發生衝突,尼克持刀砍傷葛雷恩,再使用瓦斯噴燈攻擊對方,才不慎引燃大火。檢方偵結起訴,移審後由國民法官參審,在押的尼克也遭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和美鎮彰和路二段的裕源紡織公司移工宿舍,於2023年11月23日凌晨發生大火,當時宿舍內共有33人,4人受傷送醫。警方調查事發原因發現,32歲的菲籍移工尼克與同鄉的43歲葛雷恩發生衝突,竟持刀砍傷葛雷恩,接著用瓦斯噴燈噴向對方,引發火災。據悉,葛雷恩全身90%以上3度灼傷,合併胸前、左耳撕裂傷、肢體骨折,開刀搶救至2023年12月16日仍不治;尼克則意識清楚,全身約60%的3度灼傷,被送往加護病房搶救,無生命危險。尼克傷癒後到案坦承犯行,檢方依涉殺人罪、殺人未遂與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放火燒燬他人所有建物等罪嫌提起公訴,移交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尼克所涉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為降低刑責而妨礙審判程序進行之可能性極高,且被告所涉案件侵害被害人生命法益,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認為被告羈押原因仍存在,延押2個月。圖說
不滿遭提分手!高雄男大馬路追砍女友11刀 判決出爐了
高雄市三民區一名邱姓魚販,2023年3月上午因與夏姓女友發生爭執,持魚刀猛砍夏女,造成其背部受傷後逃離,邱男竟猛追300公尺連砍多刀,夏女倒地送醫不治。高雄地院依殺人罪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一同審理,判處15年徒刑。55歲邱男在金獅湖市場擺攤賣魚,與從事業務的51歲夏女交往半年多,多次金援夏女幫助其生活,也曾懷疑夏女劈腿而出手痛毆女友。夏女於2023年3月16日上午9時許,前往市場與邱男提出分手,邱男不願接受、大發雷霆,隨後拿起手邊的魚刀朝夏女砍去。夏女背部中刀後忍痛逃跑,邱男仍緊追在後,並在鼎力路一家飲料店前追上夏女連砍多刀,嚇得一旁民眾大喊「別砍了」。當時高雄市刑大小隊長唐士林與偵查佐王秋評正好路過,見狀立刻上前持警棍打中邱男手部,將其壓制在地。夏女身上共有11處刀傷,傷口遍佈手腳、額頭及胸口,被送往高雄榮總急救後仍傷重不治。經高雄地院3位職業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邱男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三重滅門3死…狠男伴屍6天被起訴 盜刷岳母信用卡「升級交友網VIP」
24歲張姓男子疑因感情不睦等因素,今年5月初在住處先後殺害妻子、岳母、妻子與前夫所生3歲幼子後,盜領、盜刷妻子與岳母帳戶與信用卡58萬元,用在升級交友網站、賭線上博弈;張男伴屍6天後帶著妻子愛犬「糯米」逃到台中旋遭警方查獲,新北地檢署10日依殺人等罪起訴張男,全案將由新北地院依《國民法官法》審理。據了解,無業的張男與大他6歲的妻子結婚後,搬進三重岳母家同住,並靠妻子從事特種行業維持生計,但2人婚後感情不睦。今年5月1日凌晨,張男懷疑妻子劈腿發生口角,趁妻子熟睡時以枕頭將她悶死;翌日凌晨3時許,張男又趁岳母熟睡再勒死她,並於當日下午5時許,殺害3歲繼子。張男殺害3人後,將妻子與岳母的隨身財物搜刮一空,又跑到銀行盜領岳母15萬元存款、盜刷岳母的信用卡換取現金支應線上賭博、房租等花用。檢警還查出,張男甚至盜刷1899元將交友網的會員升級為VIP,在伴屍6天後才逃到台中,以父親名義住宿酒店、另冒用岳母名義辦理銀行帳戶。案發後,張男的大姨子多次聯繫妹妹與母親都只得到文字回應,張男代接電話時都稱人在洗澡,覺得事有蹊蹺,5月11日到母親住所查看聞到惡臭味報警,整起駭人聽聞案件才被揭露。警方次日在台中拘提張嫌到案,他否認冒用岳母身分辦理銀行帳戶,對殺人動機則支吾其詞,檢方10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殺人、偽造文書、詐欺、竊盜等罪起訴張。
雇主「先毆頭再持利刃揮砍」泰籍女移工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基隆大武崙山5月驚傳命案,一名泰籍女移工遭同鄉的林姓女雇主持刀攻擊並推下邊坡,被發現時已失去生命跡象。基隆地檢署10日偵結,認為林女涉殺人罪,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等規定向法院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指出,林女從5月6日起雇用被害女移工,在林女基隆中正區住處工作。同月10日晚間,林女騎車載著女移工前往情人湖大武崙砲台,以安全帽毆打移工頭部,並以利刃揮砍,直至女移工跑進草叢躲避後才罷手,獨自騎車回家。女移工曾發送手機定位向男友求救,其男友雖立刻回撥,卻遲遲沒有人接聽。移工男友因不懂中文,只好向花蓮的友人求助報案,轉報給基隆警方調查。其男友與友人也前往定位處尋找,並於11日清晨6點找到倒臥在產業道路邊坡的女移工,因傷及動脈大量出血,發現時已明顯死亡。檢方指出,林女涉犯殺人罪,屬於國民法官法所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向基隆地院提起公訴,10日連同在押的林女移審法院。基隆地檢也表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基隆分會,全程陪伴來台的被害人家屬,提供即時關懷服務及慰問金、喪葬補助、緊急資助等支持。犯保協會基隆分會也委請律師提供偵查告訴代理,並積極和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聯繫,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在台工作多年…菲籍移工殺女友還分屍 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菲律賓籍移工馬克去年7月與女友蜜雀兒發生口角,以一字起子刺死蜜雀兒後,還將女友內臟取出切成小塊沖入馬桶,桃檢依殺人等罪起訴。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坦承不諱,檢辯雙方對客觀事實亦不爭執,將聚焦量刑範圍,預計11月18日選任國民法官,拚2天內宣判。菲律賓籍35歲女移工蜜雀兒在台工作多年,與同鄉的30歲男移工馬克在台灣交往約2年,去年7月17日晚間兩人在中壢租屋處發生爭吵,馬克先掐暈女友,再以一字起子猛刺她17下致死後,再拖進廁所分屍。馬克把蜜雀兒的內臟割下切小塊沖入馬桶,右小腿骨棄置垃圾子母車,還拿漂白水往屍體沖淋,並竊走蜜雀兒2張提款卡,行徑殘虐駭人。因蜜雀兒隔日未到班,全案才曝光,桃檢逮捕馬克後聲押獲准,並依家暴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在通譯陪同下出庭,對檢方起訴內容坦承不諱,公訴檢察官在協商時,一度將殺人動機、受到的刺激和有無教化可能列為案件爭點,開庭時當庭改為「應如何量刑」,原聲請3證人出庭作證也取消,改為調查3證人的警詢筆錄證詞,盼讓國民法官審理時更聚焦。馬克全程默默聆聽通譯翻譯,並交由律師代答,未有太多情緒,就連法官詢問他是否要自己按下按鈕選出200位國民法官名單都不願意,也表明選任國民法官時他不要在場。昨抽出200位候選國民法官,原訂11月18日早上選任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法官,下午2時開始審理,20日上午評議,但法官指出,因該案協商久、爭點明確聚焦在量刑,可望在第2天、19日下午就能評議並宣判。
桃園「天道盟公主」再度謀財害命 中風翁遭囚禁10天慘死
桃園一名自稱「天道盟公主」的竺姓女子,2016年因貪圖癌末友人吳姓男子的祖產,竟持鈍器毆打吳男致死後並棄屍。一審時,竺女被依棄屍罪判刑2年,沒想到竺女2024年又貪圖一名中風老翁名下的土地,竟將他囚禁後凌虐致死,台中地檢署近日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她起訴。據了解,現年51歲的竺姓女子個頭嬌小,卻心狠手辣,父親是基隆天道盟的成員,竺姓女子也有吸毒前科,從年輕時就在桃園一帶自稱「大姐頭」,時常身邊都帶著小弟隨行,因此也被稱「天道盟公主」。2016年,竺女為了貪圖癌末吳姓男友人祖產,竟趁吳男借助自己住所時,以棍棒毆打、刀割皮膚、加熱後水果叉刺或燙等方式凌虐吳姓男子,並長期不予吳男足夠飲食及服用藥物,終致吳在2016年死亡,還將他的屍體棄屍在山中。經桃園地院一審認為,竺女犯棄屍罪判刑2年,二審雖逆轉改判12年,全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僅維持一審判2年,可上訴。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竺女如今又故技重施,她於2023年在台中海線認識一名陳姓老翁,發現老翁名下有多筆土地後,遂使出美人計色誘對方,讓陳翁配合用名下土地質押借款,隨後又以「辦理土地質借款需地主到場」為由,找來張姓友人幫忙照顧陳翁,又請江姓友人提供住宿,而竺女也承諾會分紅給張、江2人。同年12月29日,竺女將陳翁載到竹南地政事務所,隨後又把陳翁載至海線的飯店囚禁,並把他的手機取走,切斷陳翁對外的聯繫。今年1月8日時,竺女將陳翁載至江男提供的住處,過程中2人爆發衝突,過程中竺女持掃把毆打陳翁頭部、胸腹及四肢,又出腳朝他頭、胸腹猛力踩踏。隔日凌晨0時許,竺女張姓友人發現陳翁已無生命跡象,立即打119叫救護車將陳翁送醫。醫院檢查後發現,陳翁肋骨骨折、左肺扁塌,及腹腔大量內出血,根本就是被「活活踩死」。竺女事後則自逃生梯溜掉,最終仍遭警方逮捕。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傷害致死、非法剝奪身體障礙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等罪嫌起訴竺女,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至於張友、江友涉妨害自由部分,另案起訴。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無照毒駕奪命!新竹男飆速撞死義消 二審宣判維持6年6月刑期
新竹市1名楊姓男子,未曾取得汽車駕駛執照,卻在2023年8月間吸毒後無照駕駛,撞上1名騎機車的義消,導致受害者被嵌入1輛正在卸貨的貨車車尾,不幸慘死,一審判決後,楊男被判有期徒刑6年6個月,案件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於8月29日的二審中維持這一刑度,並指出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楊男自始至終未曾取得汽車駕照,並有吸食毒品的前科,2023年8月的一天凌晨,楊男在家中施用第二級管制毒品安非他命,隨後在凌晨時分騎機車前往新竹市香山區一位友人住處。直到接近中午時分,楊男決定駕車載著友人外出。在行駛約20分鐘後,楊男駕車行至新竹市北區中華路三段的內側車道,並準備左轉進入林森路,由於楊男車速過快,且未注意前方路況,導致追撞前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機車,張男因高速撞擊被彈飛至前方停放在路邊的1輛貨車,並且慘遭嵌入正在卸貨的車尾,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路人迅速報警,並將楊男團團圍住,然而,楊男的友人卻趁機悄然離開現場,警方到場後,楊男對自己無照駕駛、吸毒上路的行為供認不諱,並在其車輛中搜出安非他命毒品,警方將楊男依《毒駕致死罪》移送法辦。此案在新竹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進行一審審理,檢方求刑7至8年,但辯方請求判刑2至3年,國民法官在考量本案的三大爭點後,決定對楊男判刑6年6個,雖然楊男有毒品前科,但由於前科發生已超過5年,累犯刑度不予加重;其次,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到案後確有自首行為,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最後,考慮到被害者家屬的重大傷痛,國民法官決定不對楊男的刑期進一步減輕。楊男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無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目前仍可再上訴。
與鄰居吵架憤而殺人遭判8年 這個原因成「減刑考量」
2023年當時23歲的楊姓男子,於國慶日晚間,在新北三重住所的走廊,遭鄰居中年王姓男子不明原因攻擊,楊男因此理智斷線拿出隨身攜帶的刀械猛砍王男3刀,王男因此不治身亡,今(15)日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將楊男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兇刀沒收,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楊男與王姓死者日常生活中早有嫌隙,案發當晚楊男正要外出時,兩人又湊巧碰見,王姓死者還主動挑釁並徒手推擠攻擊,導致楊男臉頰受傷,此時楊男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從隨身包包拿出三稜刺刀揮向王姓死者,造成左肺及右側髂動脈、靜脈銳器傷,引發氣血胸、腹腔內大量出血而死亡。判決書指出,楊男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且其成長路途坎坷,楊男在大陸出生,後因父母親離異,由父親帶回台灣獨自扶養,想不到父親不只沒有彌補空缺的母愛,還經常家暴楊男,最後還是因病死才讓楊男脫離家暴陰影,不過也導致楊男需在半工半讀情形下完成高職夜間部學業,但楊男不因家庭環境而自暴自棄,仍自力更生討生活,因此給予減刑。國民法官也發現,楊男不只家庭環境坎坷,就連外出工作,也會受到主管霸凌或客人的不友善對待,但即便如此楊男仍無自暴自棄,經同事闡述,楊男在職場上個性溫和,不會與人吵架;至於隨手攜帶刀械,是基於種種因素導致其缺乏安全感,才會攜帶三稜刺刀等物,放在隨身包包裡以供防身。判決書提到,國民法官法庭審酌上情,並考慮楊男年紀尚輕,犯案時年約23歲左右,年輕識淺、思慮欠周,致犯下剝奪被害人生命法益之本案,並斟酌生命的可貴,依殺人罪判處8年,沒收犯案用三稜刺刀,全案仍可上訴。
悶殺憲兵女友「2度辱屍」!19歲志願役遭起訴 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新北市1名19歲的許姓志願役憲兵今年5月間,懷疑同為憲兵的劉姓女友劈腿,雙方為此大吵一架,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憤而用枕頭悶殺劉女,甚至2度辱屍,犯行曝光後一度持刀自殘,最終被劉女胞弟壓制報警。新北地檢署今(14日)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汙辱屍體罪等罪嫌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據了解,許男為了分擔家計簽下志願役,入伍後結識同為19歲的劉姓女憲兵,雙方進而成為情侶關係。今年5月間,許男懷疑女友劈腿,18日凌晨1時許前往女方位於泰山區的住家談判,2人吵了一整晚,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一氣之下徒手掐住女友脖頸,再用枕頭悶住其口鼻,導致劉女窒息身亡,犯後甚至2度辱屍。死者原本與同住姊弟約好上午一起外出,姊姊遲遲未見胞妹出房門,傳訊詢問只收到「再等等」的答覆,她驚覺有異進房查看,赫見劉女倒臥在床;許男見東窗事發,激動地衝向廚房拿水果刀自殘,揚言輕生。死者弟弟見狀急忙上前壓制,胞姊則趁機報案。警方趕抵後將許男逮捕,詢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訊問,認為許男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及偽造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今日偵結,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汙辱屍體罪、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許男,將由國民法官審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