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假
」 假釋 請假 勞工 鈕承澤 主管
毒鴛鴦假釋2年重操舊業! 當街被逮女友裝路人落跑仍遭警秒識破
台南市警方近日成功破獲一起毒品販賣案件,一對因毒品案入獄多年的「毒鴛鴦」在假釋出獄後不但沒有改過自新,反而重操舊業,持續從事毒品販售行為,最終遭警方埋伏逮捕。整起案件不僅查獲大量毒品,更揭露兩人長期在台南、高雄地區流竄販毒的犯罪模式,引發地方居民關注。警方調查指出,50歲陳姓男子與48歲王姓女子過去因吸食及販賣海洛因遭判刑入獄,多年前在監所服刑,約兩年前陸續獲准假釋出獄。然而兩人出獄後並未珍惜重新開始的機會,反而利用自小客車往返台南與高雄地區,以流動方式進行毒品交易,試圖規避警方查緝,成為警方長期監控對象。台南市少年警察隊掌握相關情資後,日前在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展開埋伏行動。當天陳男與王女一前一後步行現身,警方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逮捕陳男。沒想到走在前方的王女看到男友遭到壓制,竟假裝不認識對方,甚至故作鎮定地往前走,企圖混入路人之中脫身,並反問警方「有什麼事嗎?」然而警方早已掌握兩人關係與行蹤,當場識破其伎倆,直接要求她「別再裝了」,王女見無法逃避,只好配合警方就逮。警方隨後持搜索票前往兩人住處搜查,當場查扣海洛因62.9公克、安非他命98.33公克及依託咪酯159.75公克等大量毒品,總市價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此外,警方還在屋內發現兩名疑似剛吸食毒品的藥腳,兩人精神狀況不佳,正準備駕車離開。警方立即進行攔查及毒品檢測,結果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毒品犯罪不僅危害個人健康,更可能衍生治安問題及交通安全風險,本案中的2名嫌犯在假釋後再次販毒,顯示其毫無悔意,也凸顯警方持續打擊毒品犯罪的重要性,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分別移送台南地檢署及橋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以釐清毒品來源及販售網絡。
主管不准假、同事訂雞排沒揪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5要件才算
近期有網友討論,「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等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解答,這不單單是個人主觀感受,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職場中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合、口角衝突等,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並非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1、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2、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3、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4、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5、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圖/勞動部)勞動部強調,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5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政壇重量級人物將出獄!戴克辛5月11日提前獲釋 仍須戴電子腳鐐
泰國前總理戴克辛欽那瓦(Thaksin Shinawatra)因貪汙、濫權案入獄服刑,如今傳出即將提前獲釋。泰國矯正署29日宣布,現年76歲的戴克辛符合假釋條件,將於5月11日提早出獄;不過在假釋期滿前,他仍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配戴電子腳鐐接受監控。戴克辛是當天獲准假釋的850多名囚犯之一,官方表示,准予提前釋放主要是考量他年事已高,且剩餘刑期不到一年。泰國矯正署宣布,76歲前總理戴克辛是此次獲准假釋的850多名囚犯之一,預計5月11日提早出獄。綜合《法新社》等外媒報導,戴克辛去年9月起在曼谷監獄服刑,如今刑期即將接近尾聲。泰國矯正署29日表示,戴克辛符合提前出獄標準,將於5月11日獲釋;但這並不代表完全恢復自由,他在假釋期間仍須配合監管,遵守相關規定,並配戴電子腳鐐直到假釋期滿。戴克辛出身電信業,是泰國近代政壇最具影響力、也最具爭議性的政治人物之一。他曾於2001年與2005年兩度當選泰國總理,但第2任期因軍事政變中斷,之後長期流亡海外。直到2023年8月,他才結束多年流亡返回泰國,隨即因貪汙、濫權等案件被判處8年徒刑。泰國華裔前總理戴克辛(左)及他的女兒、前總理貝東丹(右)。不過,戴克辛返國後很快獲得泰王特赦,刑期由原本的8年減為1年。當時他又以健康因素轉往醫院高級病房,並未待在一般牢房服刑,引發外界質疑是否享有特殊待遇,相關爭議後來進入司法程序。泰國最高法院去年裁定,戴克辛2023年服刑期間長時間待在醫院高級病房,而非在牢房服刑,屬於不當規避服刑;法院也認為,他的健康狀況並未達到危急程度,因此該段住院時間不能算作正式服刑,要求他重新入監服刑1年。此外,戴克辛在泰國政治版圖中長期扮演關鍵角色。戴克辛所屬的為泰黨(Pheu Thai)及其前身政黨,是泰國21世紀以來最成功的政治勢力之一,欽那瓦家族更曾誕生4位總理,在廣大農村地區擁有深厚支持基礎。不過,為泰黨在今年2月國會大選中遭遇重挫,淪為第3大黨,也讓外界開始質疑戴克辛政治機器是否仍具過往動員能力。儘管選舉失利,為泰黨後續仍加入保守派總理阿努廷參威拉軍(Anutin Charnvirakul)的執政聯盟,為戴克辛勢力保留一定政治空間。報導指出,戴克辛的姪子約查南翁沙瓦(Yodchanan Wongsawat)目前也在阿努廷內閣中擔任高等教育部長,顯示欽那瓦家族在泰國政壇仍未完全退場。戴克辛即將獲得假釋,也被視為泰國政局後續變化的重要觀察指標。
李貞秀循王金平模式聲請假處分申冤 民眾黨主席評狀況有別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表示,自己大概2天前已知前立委李貞秀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不過這可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狀況不同,一切交給司法處理,自己完全不擔心。李貞秀好端端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席次,卻在13日遭民眾黨中評會以「對價索取金錢」、「散布不實言論損害黨名譽」等理由決議開除黨籍並隨即生效,並函送由中選會公告註銷李貞秀立委資格。為了保住立委身分與行使職權的權利,也要兼顧助理工作權,李貞秀19日晚間宣布,早已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北院並以「定暫時狀態處分」已正式分案。 李貞秀律師團回顧,2013年王金平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後也是提出救濟,那時法院裁准「假處分」,同意王金平在訴訟確定前能暫時保留黨員資格,並可繼續行使不分區立委兼任立法院長職權。據了解,目前李貞秀雖已喪失立委身分而無法參與立院會議或行使質詢權,但一旦北院裁准假處分,李貞秀將能「恢復」身分直到全案訴訟定讞,外界多認為根本2028年本屆任期結束都還不會定讞;另若假處分遭駁回,則將確定由民眾黨遞補下一順位不分區立委、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黃國昌對此強調,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早在2024年參選總統時就本於共融社會的價值跟精神,強調李貞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當立委不是問題,但如今若在言行或職務上沒辦法滿足職務需求的時候,民眾黨迫於無奈,只好做一些處置。※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能否回到大院議場質詢?各界關注。(圖/周志龍攝)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
工讀生「爸爸病危拔管」請假遭拒 媽幫求情被店長嗆:為何不提早說
日前一名在飲料店打工的女子表示,因父親病危需要拔管返家,她臨時請假卻被店長要求她自己找人代班,就連媽媽打電話說明情況,也被店長不斷怒罵「為什麼不能提早請假」、「為什麼不能提早告知」,讓她相當無奈,苦惱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處理。日前一名網友在Dcard以「家人病危;老闆不准假」為題發文,表示當天她上午10點要上班,早上8點多突然接到醫院通知父親病危,因先前已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醫院拔管後需要送回家,於是她接到消息後立刻傳訊向店長請假。沒想到,店長卻要原PO自行找同事代班。原PO透露,因事發突然,同事都無法支援代班,情況緊急下,原PO媽媽也致電向店長說明原因,卻遭店長反覆質問「為什麼不能提早請假」、「為什麼都臨時請假」,隨後直接掛斷電話。原PO指出,店長之後再度來電,強調若找不到人代班就必須到班,不能請假,還持續追問為何未提前告知,原PO只好回應「這種事情如果可以提早預測,說真的我當然希望家人平安健康」,但卻被店長直接掛斷電話,讓她無奈直呼「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處理才好」。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留言怒轟「這什麼爛飲料店啊直接離職誰愛做誰做,如果那一班只有你一個人鐵門拉下來關店離開就好了」、「直接曠職,遇到這種人力安排上的突發狀況本來就不是工讀生應該承擔的,是管理階層的人自己要有足夠的能力去安排,遇到這種的真的欠檢舉欸,勞工局見」、「找人代班是店長的工作,嗆店長沒能力找人代班,要不要換人做,不要坐著茅坑不拉屎」、「直接換老闆…順便去勞工局檢舉他」、「這可以檢舉,人力不足是老闆要解決,不是你要去想辦法」。
員工親哥過世請無薪假奔喪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賠償:違反人情常理
大陸北京一名喬姓男子任職於一間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因親哥哥病危過世請無薪假奔喪,卻遭公司以擅自離崗為由開除。喬男只能提出告訴維權,案件經勞動仲裁後進入司法程序,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雇主解除勞動契約違法,須支付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根據陸媒《光明網》報導,判決指出,喬男於2023年4月8日進入某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同年8月19日,喬男因親哥哥病危,他透過微信向後廚經理申請15天假期,但對方表示無法批准如此長的假,喬男隨後提出改請無薪事假;8月20日晚間,喬男的哥哥不幸過世,喬男再度傳訊告知經理,表示當晚即返鄉處理後事。8月25日,喬男又聯繫公司稱已在返京途中,隔日可上班,卻被通知下週一報到並寫辭職信,且不用再到公司了。喬男指出,8月28日養老中心正式發出辭退通知,指稱喬男未說明與病危者的親屬關係,也未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在未獲公司同意下擅自離崗至8月25日,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因此決定予以解雇。喬男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申請仲裁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相關賠償。養老中心則主張,喪假主要適用於直系親屬,兄長過世不在法定範圍內,且喬男未經批准即離崗,影響工作運作,因此解雇並無不當。不過,法院審理認為,解除勞動關係屬對勞工最嚴厲的處分,須綜合考量雇主業務性質、勞工違紀情形及對單位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喬男因親兄病危過世申請無薪事假,雇主未准假,事後又以擅自離崗為由直接解雇,違反公序良俗。在沒有其他合法解雇理由下,養老中心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最終北京三中院維持原判,認定養老中心違法解雇,須向喬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契約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全案定讞。
出席彭振聲母親告別式!被問無法互動是否可惜 柯文哲長嘆後沉默離場
涉入京華城案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在案件審理期間不幸喪母,今(5)日上午於台北市公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同案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法院特准暫時解禁,並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陪同下前往公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曾遭羈押近一年,台北地院於9月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監控。其中明定不得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接觸、騷擾或探詢案情。由於彭振聲屬同案被告,柯文哲特向法院聲請准假出席,獲裁准後方能前往。柯文哲今日中午抵達會場後,雙手合十向靈堂致意,全程約停留15分鐘即離開。離場時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當記者問他「因身分無法與彭振聲互動、關心,是否有點可惜」時,他長嘆一聲,僅叮囑媒體「小心步伐、不要跌倒」,隨即快步離去。彭振聲在捲入京華城案後,接連遭逢家庭憾事。今年7月,妻子不幸墜樓身亡,消息傳出時,柯文哲曾表示深感震驚,並對所有因此受牽連的團隊與家屬表達歉意,坦言「讓大家受苦了,辛苦了」。如今,彭振聲在一年之內接連喪失家中兩位至親,其遭遇引發社會關注。 ※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Sir我今天請假!40歲男同事傳訊10分鐘後驟逝 死因為突發心肌梗塞震驚全場
一場突如其來的憾事,讓一名主管在早晨經歷情緒急轉的震撼。印度一名40歲的上班族,於13日上午8時37分傳訊息向主管請假,稱因背痛無法上班,短短10分鐘後卻因心臟驟停不幸過世,讓同事與家屬震驚不已。主管在社群媒體分享了這段令人難以置信的經歷。他表示,當日早上收到這位員工Shankar的請假訊息:「Sir,因為嚴重背痛,我今天無法來上班,請准假。」主管如常回覆:「OK,好好休息。」沒想到,11點接到同事來電,對方語氣沈重地告知Shankar已經過世,讓他當場無法置信,隨即聯繫其他同事確認並趕往Shankar住家,最終確認噩耗屬實。據悉,Shankar是團隊中任職六年的資深員工,平時身體健康,生活作息良好,不菸不酒,已婚並育有一名孩子。卻在毫無預警下發生心肌梗塞,令人不勝唏噓。更令人震驚的是,Shankar在生命最後的10分鐘內仍保持意識,傳出訊息請假。醫師指出,部分心肌梗塞患者可能在症狀初期僅感覺輕微不適,例如背痛,進而在短時間內惡化。主管最後感嘆:「生命真的無常,請善待你身邊的人,珍惜當下,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主管感嘆生命無常,呼籲珍惜身邊人並善待自己與家人。(圖/翻攝自X,@BanCheneProduct)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勞工1條件可請「謀職假」 雇主刁難下場慘!勞動部:最重罰30萬
台灣受到美國對等關稅影響,有部分企業開始放無薪假,近期更傳出有勞工申訴遭資遣,請謀職假卻遭雇主刁難。依勞基法規定,勞工遭到資遣,在預告期間可以獲得每周2日的「謀職假」,勞動部正式發函強調,雇主不得拒絕或刁難勞工申請謀職假,最重罰新台幣30萬元。有不少公司面對美國關稅衝擊,有的實施讓員工減班休息,而一些企業更是直接資遣員工。勞動部最近接獲多名勞工申訴,自己遭資遣後,向雇主申請謀職假,卻遭對方刁難,還要求必須提出具體求職證明文件,否則不准假。對此,勞動部發函釋,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依照法規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工依法向雇主申請謀職假時已說明事由,雇主不得拒絕給假,更不能要求勞工提供求職相關文件;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現代社會求職管道多元,線上投遞履歷、視訊面試皆不易提出證明。勞基法規定勞工於被資遣預告期內,每周有2日謀職假,薪資照給,若雇主不准假,將依《勞基法》第79條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王厚偉補充說明,謀職假的相關規定是賦予被資遣勞工的基本保障,自願離職者則不適用。至於近期勞工被資遣是否與關稅政策有關,王厚偉提到,不少企業遇到營運壓力,目前多以讓員工減班休息為主,大量解雇通報自4月7日以來並無明顯浮動。這次函釋主要釐清規範,提醒雇主們,也避免勞工權益受侵害。
男子請育嬰假帶女兒看病 3天後遭開除!公司下場曝
育嬰假不是女性可以請,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男性勇於使用。大陸有一名張姓已婚男子任職南京一間技術開發公司,他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某次他依法請育嬰假帶未滿3歲的女孩去看病,3天後卻遭公司開除,氣得他申請勞動仲裁;最近當地法院判決,公司須支付張男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南京一名張姓已婚男子任職於某間技術開發公司,他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依大陸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小孩3歲之前兩人每年分別享有10天育嬰假。在2023年5月張男向公司請育嬰假5天,獲得批准;同月張男又以家中臨時有變故,未滿3歲的女兒無人照顧,他必須再申請5天育嬰假,但公司這次以事務眾多不准假。不過張男因為必須獨自照顧年幼的女兒,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他因為要帶女兒去醫院治療,從2023年5月22日起未到崗位,在5月24日就遭到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雙方勞動合約。張男發現自己被開除,氣得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對此,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近日公開這起案件最後結果,他們認為勞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張男的請假事由具有正當性,雖在請假流程上有所欠缺,但不屬於無故曠工行為,該公司未舉證證明存在事務眾多無法准假的情形,故仲裁裁決公司須支付張男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在台灣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雇主不得因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給予不利處分,包括解雇。男性勞工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向勞工局或相關單位申訴。
颱風重創台南!災民求軍方協助清理家園 賴清德:不能什麼事情都靠國軍
丹娜斯颱風日前重創台南、嘉義沿海地區,賴清德總統8日才到台南勘災,11日再度南下台南七股、將軍、學甲等地視察災後復原進度。災民當面向賴陳情,表示許多高齡災民無力清運家中毀壞物件,希望國軍幫忙。賴清德回「不能什麼事情都靠國軍」,國軍正忙著演習,法律也規定國軍不能進入民宅,社區要利用天然災害時訓練解決問題的能力。賴清德11日南下勘災行程,第一站到七股區西寮里。西寮里西興宮主委陳慶蒼向賴陳情,表示當地居民多為七八十歲的高齡長輩,無力將家中泡水受損的物件清運至室外,需要國軍的幫忙。「不能什麼事情都靠國軍!」賴清德表示,國軍主要任務是保衛國家,「必要時才能來幫忙」。賴清德強調,國軍目前正忙碌、正在進行漢光演習,「如果當天真的發生…要怎麼辦?」賴清德強調,社區還是要仰賴在地的力量,社區有力量才會安定。要利用天然災害時,訓練解決社區事務的能力。此外,法律有規定,國軍可以幫忙救災,但不能進入民房,私人財產的範疇無法介入。市府、區公所、民政局可結合義消義交義警,快速集結調派至災區協助。周間協助者,市府也請准假。當地居民陳情,當地不少民宅損毀嚴重,幾乎不能居住,市府能否派人協助善後?賴清德表示,全倒、半倒的民宅都需要拆除,南市府工務局會協助處理。賴清德表示,將比照過去地震災害救助經驗,運用現有的體制,提出此次風災的專案,專門照顧房屋全倒半倒、屋頂遭掀的災民。希望里長趕緊統計調查無屋頂災戶的數量,利用帆布先協助災民解決燃眉之急。此外,此次風災吹垮不少基地台,但基地台的修復沒這麼快,目前仰賴消防署派來「通信車」,協助災民的手機恢復上網通聯功能。市長黃偉哲表示,西寮里的災後復健需要專案協助,目前會用地震賑災善款餘額來應急,目前當務之急在於將掀開破損的屋頂先加蓋。目前北門6鄉鎮、新營區6鄉鎮等都是重災區,市府一定會加速復建進度。
街口支付母公司遭查封!大批用戶「逃命潮」 網急喊2方式先自保
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因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捲入與泰山企業36億元股權交易糾紛,遭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並准假執行。法院昨(10日)前往街口金科總部查封資產,消息震撼市場,也引發681萬名用戶對資金安全的憂慮。根據金管會資料,截至5月底,街口支付以681萬用戶數名列台灣第二大電子支付平台,僅次於一卡通的694萬人。事件起因於2023年5月,泰山前經營團隊決議投資街口金科36億元購買約四成股權,後因經營權更替,泰山新團隊質疑交易程序違法,向法院提告。台北地院今年5月判決泰山勝訴,街口金科需返還投資款並支付利息,法院並准許假執行查封債務人資產。昨日下午法院人員與警方前往街口金科總部查封,惟現場資產歸街口支付使用,並無街口金科財產,執行暫告無果。法院將依債權人補充資料續行查封,泰山並考慮聲請拍賣或進一步追訴。對此,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強調交易合法,否認資金憑空消失。但法院調查顯示,原本匯入的36億元資金已遭轉出,目前帳戶幾無資產,「36億」去向未明。街口支付則持續澄清,母公司法律糾紛與其營運無涉,平台運作與用戶資金安全無虞,呼籲外界勿過度聯想。儘管街口支付聲明強調自身為獨立子公司,財務與業務皆與母公司分離,且儲值金受100%信託保障,但社群上已有大量網友呼籲「快用完錢、解除銀行帳戶與信用卡綁定」自保。
街口支付36億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准假執行「赴母公司查封」
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10)日下午2時30分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今天率警方,前往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執行查封,泰山公司律師黃福雄(圖右戴眼鏡者)也在場。(圖/讀者提供)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300多個工作天「近一半都在請假」! 她曬同事出勤紀錄:請假界的宗師
「根本是請假界的宗師!」一名女子分享,她近日在協助公司整理員工出勤資料時,發現有位剛被資遣的女員工,在1年3個月內請了162.25天假,將近一半時間都沒上班,讓她忍不住直呼是「SSR級請假傳奇」。這名網友近日在Dcard以「SSR級請假傳奇被資遣了」為題發文表示,她進到新公司約3個月了,剛到職時就知道有位30多歲的女同事在她入職前就在留職停薪,復職後只是偶爾露面,又突然開始神隱,「當時只覺得:『喔~這人好像滿會請假的耶』。」原PO說到,直到最近她幫忙整理出勤資料,才發現那位女同事根本是「請假界的宗師」,通常平均1個月上班22天,1年3個月大概是330個工作天,但該位女同事卻請了162.25天假,實際出勤不到168天。原PO透露,那位女同事總共請了10天特休、30天病假、14天事假、6天喪假、40天生理假、其他「不知道怎麼請出來的」的假40天、留職停薪10天,以及零碎時數共58小時,而這也讓她忍不住驚呼「等於快一半都請假耶,還沒算國定假日喔,各位!她可以開課教大家『勞工權益最大化操作術』。」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可能她就是在等資遣」、「這種我只有聽過公務人員這樣做過欸」、「你們公司居然還都准假,太神奇了」、「我們公司很多上午請假,下午才來上班,然後填加班到晚上10點」、「剛好我們公司有一個請假王,也是把病假、事假、生理假、特休請好請滿,每年幾乎有1次是車禍在家休養的假」、「生理假要怎麼請到40天,勞基法都沒說要給這麼多」。也有人指出,「我還真的看過有前輩是這樣的,但人家是高層的親戚,主管也只能X在心裡」、「不是,公司會准假也太怪了吧!我們公司很忙,請一天都很難了」、「我覺得自己事情有做完,請假完全沒差欸?各位都那麼奴嘛」、「我也覺得個人權益下完全沒啥問題欸,除非這位同事真的請假不在的時候造成單位困擾,不然其實為什麼不能把個人權益用好用滿」、「法律規定只是底線,私人公司的假不能少給,但可以多給,遇到特殊狀況,只要老闆點頭,還可以創造例外」。
陳菊病假已逾5個月徐巧芯喊換人 銓敘部:可請1年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流感到高醫住院治療,隨後發現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因病請假至今已5個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5日質詢,院長級政務官員的病假時限多長?銓敘部政務次長懷敍指出,公務員有28天病假,且可申請延長,2年內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全部適用;監院表示,陳菊1、2月的薪水已繳回國庫。陳菊迄今尚在病假中,適逢監察院爆發公務車濫用爭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質疑,陳菊已5個月未上班,會讓濫用公務車、違法亂紀的監委變本加厲,立委無法詢問陳菊,若陳菊身體狀況不允許,監察院長應換人做。吳宗憲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質詢也提到,希望陳菊可以早日康復,但外界也關注院長級別的政務官請假時限可以多長,是否有相關規範,也詢問是否有請假這麼久的案例。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回答「沒有這部分(院長請假那麼久)的印象」,懷敍則表示,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有28天病假,如果病假請滿還無法恢復上班,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內可申請1年,這套制度全國公務員全部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也表示,陳菊住院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每年有28日病假,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申請1年,在此之後就不能支薪,過去前監察院長王作榮也曾因病請長假,最後是由總統府批准假。陳菊去年12月下旬因流感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診,出院前卻發現小中風,目前復健中;監察院證實,因陳菊住院期間未上班,不希望落人口實,因此決定繳回住院期間的薪水,目前已將1、2月的薪水繳庫。
三峽車禍駕駛身亡憂受害者憂無法順利求償 劉和然證實:法院已裁定假扣押
新北市三峽區78歲老翁余文正,5月19日下午在北大國小前高速衝撞,導致含駕駛在內的4死11傷悲劇,死傷者中更包含多位孩童,余則在搶救21天後身亡,而議員彭一書擔心駕駛不治恐導致被害人與家屬無法順利求償,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2日證實,法院已裁准假扣押余翁財產,市府將全程陪同家屬進行後續法律程序。5月19日下午4時許,國成街與國光街口時發生嚴重車禍,余文正在該路口高速衝撞,造成14位學生與民眾受傷,其中4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3人送醫後仍回天乏術,余文正同樣身受重傷,住院搶救21天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不治。彭一書2日在議會指出,受害者和家屬都很擔心「未來怎麼辦」,且將來在求償和啟動法律程序時,家屬沒錢打官司該如何是好,詢問市府目前是否已扣押余的財產,財產總數為何,並希望法制局能主動聯繫,給他們未來方向,讓傷者安心養病,罹難者家屬則可以好好處理後事。劉和然則證實目前法院已裁准余翁的財產假扣押,法制局長蔡庭榕說明,市府已在第一時間聯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出假扣押聲請,並於5月22日完成遞案,法院已正式裁准,但由於程序並不公開,無法透露具體扣押金額。劉和然說,市府已成立協助窗口,孩子由教育局統一,與每位家長保持聯繫,非學生的受害人則由社會局當對口,統整性跟法律部分則交給法制局當窗口,偵查部分交由警察局調查,法制局也會組成專案小組,提供被害人法律協助,並強調市府將全程陪同家屬進行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