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交
」 性侵 NONO 猥褻 強制性交 陳宣裕
NONO被目擊「美濃賣飲料」 在地人曝內幕:他老婆娘家開的
藝人NONO(陳宣裕)自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淡出演藝圈,相關案件目前仍有司法程序進行。繼日前被目擊與妻子朱海君一同現身平價火鍋店用餐後,27日又有網友在高雄美濃捕捉到他的身影,並透露他出現在當地飲料店,引發外界關注其近期生活。27日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照片,表示自己返回美濃時意外看到NONO,並寫下「今天回美濃看到NONO,他在賣飲料!」從曝光畫面可見,NONO當天以休閒裝扮現身,雙手放在身後行走。知情網友分享,該店是朱海君的姐姐在高雄美濃經營手搖飲店「朱家茶鋪」,其他地區也設有分店。美濃總店內的牆面還可見NONO與朱海君的宣傳廣告,Google Map顯示店家評分為3.8顆星,共有26則評論。相關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他老婆娘家開的」、「那間飲料店是他老婆的姐姐開的,上次還在美濃夜市遇到他」、「不要拍他,好想吐」、「怎沒抓去關啊危險人物欸」。至於司法案件進度,NONO先前遭士林地檢署依涉及7次性侵、猥褻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1次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與NONO均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4月2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雙方上訴。高檢署其後表示不會再提出上訴,希望NONO能儘早執行應有的刑罰。此外,NONO另被控分別在按摩會館及車內對2名女子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曾於2024年作出不起訴處分,之後經高檢署發回重新調查,士檢去年8月二度偵結,認定犯行明確,再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今年5月13日針對這部分案件作出一審無罪判決,士林地檢署則表示將提出上訴,案件後續仍待二審審理。
到遠房親戚家借住!花蓮男趁機性侵2次得逞 承諾賠償150萬獲緩刑
花蓮縣一名劉姓男子,趁遠房親戚A女到住處借住,竟藉機二度強制性交,遭到A女報警提告。案經花蓮地院審理,劉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調解承諾賠償150萬元,最終劉男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顯示,2024年10月間,A女前往花蓮探訪,借住在劉男家,2人在某天晚間一同外出聚餐飲酒,並於結束後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而劉男竟趁機繞道到空屋,無視A女掙扎,將A女推倒並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後才將A女帶回住處休息。然而,劉男早上睡醒過後,竟潛入A女睡覺的房間,強行脫去A女褲子,無視A女大喊「不會原諒」、「不要這樣子」,再次強暴A女,結束後即離去上班。A女不甘受辱,隨即告知親友,並報警處理。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劉男已坦承犯行,且雙方已透過法院調解,劉男承諾賠償A女150萬元,並會每月分期給付,截至詞辯論終結前已履行賠償達69萬元,而A女願體諒劉男悔意,同意給予從輕量刑及緩刑機會。法官考量,劉男已知自己的過錯,並有積極彌補過錯的誠意,兼衡其犯罪動機、侵害法益程度,以及其自陳僅國中畢業、目前從事模板工程、需要扶養2名在學子女等家庭生活狀況,且5年內並無犯罪紀錄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性交罪共2罪,均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完成4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調官捲性侵1/傳播妹控綠能高層硬上 調查官喝花酒意外成擋煞門神
高檢署配合政府綠能政策,2021年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法務部調查局身為平台成員,將綠能弊案列為偵辦重點,當年新北市調處一名調查官局應友人邀約,前往台北市某招待所參與聚會,希望多認識綠能產業的大咖以拓展案源,卻捲入一件傳播妹告色老闆「關廁所性侵」的案件,而受邀在場喝花酒的調查官,意外成為一審判無罪的關鍵!2021年12月16日晚間,這場「綠能高峰會」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有卡拉OK、沙發、吧台、撞球桌的一樓店面舉行,到了深夜11點多,在場高層叫多名傳播妹過來聊天、喝酒、打撞球,同歡兩個半小時之後散場,原本大家以為相安無事,卻有位傳播妹控告某綠能公司高層利用一起打撞球的機會,貼近她說「輸的人要接受懲罰」,她連輸兩輪,該名高層有伸手到她連身裙裡面,扯掉NuBra摸胸、舔胸,還提議付10萬元進一步交往,她都拒絕,後來因為喝太多跑廁所,出來時被王姓男子推回裡面鎖門,以蠻力阻止她離開、不顧她掙扎硬上,涉犯強制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依據在場人士的證詞、該高層留名片給傳播妹、事後還匯款2萬5千元等事證,認定雙方可能是性交易,偵結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傳播妹改向台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獲准。被告律師主張傳播妹答應2萬5千元性交易,後來提告性侵索賠千萬。(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該高層供稱,傳播妹到場後「很大方跟所有男性進行一些互動」,後來黏著他要求打撞球,兩人有一些親密互動,進行撞球比賽時,他說「輸的就陪一晚」,傳播妹笑著答應,打了三局他都贏,他詢問「是不是要履行妳的承諾」,傳播妹回答生理期不方便,他說沒關係、下次好了;兩人後續有談價錢,綠能高層從「行情價」1萬元往上加到1萬5千元遭到拒絕,再加到2萬5千元,傳播妹就答應了。關於「廁所性侵」疑雲,綠能高層坦承後來仍在招待所發生關係,但沒有違反傳播妹的意願,女方甚至從廁所裡對他招手、拉他進去,先用嘴巴幫他,再轉身趴在馬桶上跟他進行親密行為,他特別強調,當天有法務部的調查官到場,「我絕對不可能在一個調查官身邊去做犯罪的行為」。當天在場的調查官姓吳,任職於新北市調處,他說傳播妹先進廁所再拉該高層進去後關門,以男性角度來看「是合意一起進去的」、「大概心裡知道他們要幹嘛」;因為廁所上方與天花板之間有空隙、木製門板很薄,如果裡面有任何異狀或有人叫喊,外面一定聽得到,但他沒聽到任何動靜,這與另外兩名在場友人的說法相符。調查局2021年起將綠能弊案列為偵辦重點。(圖/報系資料照)法官看完現場照片,認為廁所門板及牆面幾乎沒有隔音作用,而且內部空間很窄,頂多容納兩個人站著,廁所旁邊緊鄰沙發和餐桌,如果真有性侵,傳播妹稍微提高音量或推擠門板、牆面,很容易讓人發現,何況外面有一位調查官,被告明知有犯罪偵查權限的公務員在場,還可能性侵嗎?另有多名證人形容,傳播妹完事後神色如常、有說有笑,看不出是否遭到性侵。一審法官指出,傳播妹控訴性侵的證述存有諸多瑕疵,判決被告無罪,目前全案上訴二審,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調查局對於同仁遭性侵案波及,回應事發地點外觀為一般酒吧,並非招待所,當天晚上八點被朋友打電話找過去,全程無異常,直到地檢署傳喚才知道在場女性對其中一人提告;吳姓調查官每次出庭作證都有報告,局裡均知情。◎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院長性侵羅生門2/醫美名醫幹這事不起訴 律師稱黑道大哥認識我惹議
中部知名醫美整形診所已婚的L姓院長,被控與美少女高中生辛蒂(化名)交往數年後,涉嫌家暴、逼墮胎,甚至在一次激烈爭吵後,性侵辛蒂;事後,L找了一位知名律師,對辛蒂嗆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逼迫她拿錢、簽保密協定,但她事後越想越不甘願,因此性侵案即使不起訴、再議被駁回,她還是聲請准許自訴,要到法院與L輸贏。辛蒂被L院長帶到汽車旅館拘禁,確認她有服下墮胎藥,沒想到她藥物過敏,痛到昏倒,冷血的L竟然將她「丟包」在林新醫院急診室,最後,辛蒂還是得動手術才能處理掉L的骨肉。這起事件發生後,辛蒂雖然在經濟上必須依賴L,兩人還在一起,但感情降至冰點,她懷疑L另結新歡,於是跟監L,結果親眼見到他帶著別的女生進汽車旅館。辛蒂說,當小三已經很沒自尊了,又被劈腿,這段感情讓她心灰意冷,於是主動提分手。但L是那種他可以甩別人,但不容許女人不要他的「霸道院長」,雙方發生激烈爭吵,L用很多貶低辛蒂的詞彙羞辱她,還嗆道:「沒有我,妳他媽的什麼都不是」!而好幾次吵到最後,表面斯文、有禮的院長,竟然揮拳動粗。辛蒂遭L院長呼巴掌,臉上瘀青,她表示自從被逼墮胎後,L像是變了個人,會對她施暴。(圖/讀者提供)辛蒂說,L第一次家暴,發生在辛蒂手術後的第二天,那次她被嚇傻了,根本不知道怎麼反應。還有一次,因為辛蒂接了一個平面模特兒的拍攝工作,L不准自己的女人拋頭露面,為此又打了她一頓。當女方主動提分手那次,L死命掐著辛蒂的脖子,然後呼巴掌,接著,他竟然將辛蒂拖到廁所要做愛,辛蒂拒絕、也出手阻擋,奈何體型、力氣都不敵身材高大的L,再加上被打怕了,於是L性侵得逞;事後,L的解釋是:「打那一炮是為了挽回兩人的感情」。當下辛蒂奪門而逃,跑去找一個社會上認識的姐姐求助,隔天,辛蒂在姐姐陪同下報警。接到傳票,L也慌了!委任台中市知名度相當高的某律師,與辛蒂談和解。一開始,對方出價一百萬,但辛蒂在姐姐的斡旋下,和解金額增加到280萬,辛蒂說:「他們談判過程,我感覺自己像是商品,被討價還價,我實在不願意接受,因為,以他對我的傷害之深,跟他的經濟能力,至少應該賠個一千萬才夠!」但是,這位知名律師恐嚇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這樣的言詞,對辛蒂來說,的確會產生威嚇作用;於是,她簽下和解書,接受保密條款。而這起性侵案,檢方不起訴,事情原本應該落幕,但因為L嗆道:「我一個醫師,小三、小四、小五很正常…我男生頂多道德上瑕疵,公開之後,妳名聲也毀了,看誰要妳…」。就為了這些瞧不起人的話,辛蒂聲請再議,被駁回後,繼續委任律師提出「聲請准許自訴」,她想到法庭跟L輸贏。這起性侵案,因各說各話,猶如羅生門。辛蒂委任律師表示,L能獲得不起訴,係因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可確認被告與告訴人曾有婚外情及性關係,但就強迫墮胎、強制、強制性交及恐嚇等指控,因通訊紀錄、監視器畫面、醫師及證人證述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不起訴。不過,告訴人質疑,檢方過度著重對其不利證據,卻未完整綜合驗傷報告、精神科診斷、錄音及雙方互動等證據的整體關聯性,也未深入調查相關矛盾與疑點,對部分證據採信標準前後不一,逕以「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作成不起訴,致使多項重要事證未獲充分評價,引發外界對偵查是否周延的質疑。對此,L院長委任律師代為回應,強調所謂的性侵案,都已經不起訴,再議也駁回,基本上是確定了,至於辛蒂提告傷害、教唆墮胎等案,也都不起訴,司法已經還L院長公道了,當事人希望一切「到此為止」。至於辛蒂指控律師嗆黑道,律師解釋,是辛蒂先表示她認識某江湖大佬的孫子,如何如何,他才勸小女生說:「這位大佬是我的結拜兄弟」,而辛蒂又嗆說要找徵信社蒐證,他好心勸說,很多徵信社有黑道背景,最好不要碰,免得被黑吃黑,言談之中有提到他因為工作關係認識很多大哥級人物,若完整聽完整個對話,就知道他不是在恐嚇、威脅。
曾嗆「撒謊會下地獄」!孫生涉性侵、猥褻3女 一審判9月
知名YouTuber「反骨男孩」前成員、33歲網紅孫生,遭人指控2022年起猥褻2名女子、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錄下與1女的性愛影響再分享給他人觀看。此前孫生曾發誓「我這輩子有任何的強迫性侵偷拍,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多重器官衰竭、出門走路騎車就被撞死」,並嗆聲受害人「撒謊的人都會下地獄」,台北地院今天(30日)判他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據了解,2024年7月間,孫生與A女一起到台北市某餐廳吃晚餐,A女也邀請了閨密B女作陪,過程中孫生不斷炫耀自己性愛方面「很厲害」,還趁著和B女到店外抽菸時伸手拍對方臀部14下,還調戲對方「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事後遭B女提告,台北地院2025年2月依性騷擾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孫生事後還稱B女是「瞎妹」。在B女被性騷擾案擔任證人的A女,當天送走閨密B女後,陪孫生開房間,事後PO文稱是要留下來安撫孫生情緒,「只想趕快把事情做完就離開,但證據不足才沒有提告」。孫生在貼文下方留言反駁,稱2人是合意性行為,當天還拍攝多段性影像,女方有看鏡頭互動,還tag別人說「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A女嚇得報警處理,檢警查出孫生涉嫌將與A女拍攝的8段性影像,給另一名吳姓女網紅觀看,為防私密檔案在外流傳,檢警2025年5月28日分別搜索孫生和吳女住處並約談,訊後諭令孫生50萬元交保、吳女5萬元交保。後來,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控,檢警也擴大追查。2022年10月5日晚間,C女在自己住處幫孫生剪髮,結束後2人抽菸聊天時,孫生對她進行猥褻;2023年3月16日晚間,孫生以幫忙拍攝影片為由到D女住處,結束後D女躺在床上休息,孫生突然撲到D女身上,強行猥褻得逞;2023年10月13日晚間,孫生以想看未滿16歲的E女練舞為由,邀約其至住處外碰面,接著將對方帶回住處,並趁E女專注聆聽音樂之際,對E性交得逞。檢方在2025年9月25日依強制猥褻、無故播送他人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孫生,由於他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強行玷辱多名女性,戕害未成年少女,事後諉稱被害人不曾反抗,更將被害人性影像視作私有財物供他人觀覽,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今天(6月30日)判處孫生有期徒刑9月,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王定宇桃色風波再掀戰火 陳以信諷:沒有他能幹
愛爾麗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遭控性侵未遂,台北地檢署昨(24)日依強制性交未遂、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常如山。而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先前被爆料介入常與該名遭性侵未遂女子感情,對此,國民黨文傳會新任主委陳以信今(25)日發文表示,會輸給王定宇這種人,是因為沒有他「能幹」,並對王喊話「選舉輸給你的我要用選舉向你討回來」。王定宇捲入常如山與疑似常男女友的桃色風波,常如山激動下意圖性侵,被該女提告妨礙性自主,台北地檢署昨(24)日起訴常多項罪嫌。針對此案,陳以信暗諷王定宇「男人發生這種事情,竟然是原配和他離婚,離婚後還幫他跑選舉」。愛爾麗今(115)年遭檢舉裝設針孔偷拍顧客,檢警調查後發現,全台18家分店都有偽裝後的針孔攝影機,當時檢方拘提常如山,朝《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祕密等罪偵辦。王定宇前(113)年台南立委選舉擊敗陳以信,而陳以信今(25)日向王定宇喊話再戰立委選舉,提到「選舉輸給你的,我要用選舉向你討回來」。
中部男校車司機誆「神明附身要補氣」性侵9女! 害3縣市5人染HIV
中部一名李姓男校車司機,在感染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俗稱愛滋病毒)後,自2022年7月起,假裝受神明附身,並以「補氣」為由誘騙性侵至少9名女子,包含6名高中生,最小年僅15歲,其中5人已確認感染HIV。李男目前已遭羈押,並依《強制性交致重傷》等32罪提起公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李男是公車駕駛,同時也承接校車業務,平時就有買春習慣,還有多重性伴侶,而他經常向外宣稱自己是「媽祖的兒子」,還是虎爺胞弟,偶爾假裝起乩、神明駕降,邀請女學生加入LINE群組「李氏群組」、「姊妹群組」,再誆騙被害人「補氣」、「互補身體」、「妳也是媽祖女兒」,將她們藉機性侵得逞。李男自2022年起不斷犯案,其中1名透過網路認識的16歲少女,在2022年7月間被騙到李男住處強行性侵,女學生事後身體不適就醫,於同年8月確診HIV,女學生事後簡訊告知李男,李男卻已讀不回。李男也多次利用開校車的機會認識女學生,私下與對方約在住處或旅館見面,有6名女學生因擔心得罪神明,遭到李男性侵,更有1名女學生從2022年至2025年間,以每2個月1次的頻率,遭李男性侵了16次。據了解,至少有9名女子受害,確認中部3縣市有5人驗出HIV陽性反應,其中1人為司機女友。檢警獲報後將李男拘提收押,檢方也依3個強制性交致重傷罪、26個強制性交罪、1個與未滿16歲性交罪、2個過失致重傷害罪,將李男提起公訴。檢警也將持續追查是否有更多被害人,以及是否有其他人被感染。疾病管制署13日證實,全案源於中部某衛生局疫調時,發現多名確診者的接觸者均為同1人,發覺可能涉及妨害性自主,隨即主動連結社政、警政及檢調單位,確認與案件相關的HIV感染者共5人。相關單位將提供被害人醫療及心理處遇支持,並陪同偵訊、司法協助。《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前三立副總之子龔益霆涉侵犯女藝人 北檢今偵結起訴
前三立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對一名知名女藝人下藥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後將管轄權移交至台北市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也對龔益霆進行搜索,複訊後諭令其100萬元起訴,並在12日偵結,以強制性交罪將其起訴。回顧整起事件,被害女星去年8月在社群網路平台上發文表示,一名「大特」女星遭電視台工作人員性侵偷拍,其當時因身體不適,請該名工作人員協助拿藥,卻被換成鎮定劑,導致其昏迷,事後更拒幫她購買避孕藥,怒批「用完了!姦完了!就說希望退回朋友?你真他媽以為世界繞著你轉?」。而被害女星發現後,也將相關影片刪除,卻被龔益霆回嗆,「刪啊,反正我有雲端」,並Po出加害者的眼部打碼正面照,讓網友比對出就是前三立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事件曝光後瞬間延燒,三立電視台第一時間也做出聲明,表示「絕不護短,配合檢警偵辦」;龔美富也發聲表示,會進行利益迴避,配合公司調查程序,同時指出相信兒子,「司法會還他清白」,但隨即在3日後請辭。而兒子龔益霆也發文表示,針對女藝人相關指控,為「情緒性發言」,已造成家人和自己的困擾,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卻讓女藝人崩潰,表示自己就是文中的受害者。對此,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傳喚被害人到案說明,後續並移交管轄權至北檢,北檢接手後於去年9月15日執行搜索,將龔益霆傳喚到案,諭令100萬元交保。北檢11日偵結,根據被害人筆錄與3名證人筆錄與相關通訊證據、北市消防局回覆之資料,依強制性交罪嫌對龔益霆提起公訴。
惡狼居服員!性侵弱勢女兒、襲胸聽障母親還狡辯:「幫她冰敷胸部」
高雄一名陳姓惡狼居服員,被派遣照顧中風癱瘓丁姓男子,見其女兒智障、妻子聽障,竟然三度性侵案主女兒,強行揉捏丁妻雙乳,猥褻達20分鐘,高雄地院審理時,他竟辯稱幫對方「冰敷胸部」,但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對身體殘障之人強制猥褻等罪,重判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陳男於2022年被派遣到高雄市三民區某民宅,照顧中風癱瘓的丁姓男子,這家人全部都是殘障人士,兒子重度智障、女兒輕度智障、媽媽重度聽障,陳男見有機可乘,竟然性侵丁男的女兒三次,前兩次分別在2023年7、8月間,先是強行撫摸幼女胸部、指侵下體,第二次則按壓女孩頭部,強迫口交。第三次是在丁男已經被送到安養中心,陳姓惡狼還藉口歸還鑰匙,上門姦淫智障女孩,這次強制性交得逞;此外,他私下複製鑰匙,潛入丁家,意圖再度犯案,嚇得小女兒奪門逃離住處求救。更離譜的是,這個惡狼居服員,連聽障的母親也不放過。2023年8月,他趁丁妻身體不舒服,躺在床上,竟強壓上去,將鹹豬手伸進內衣裡面揉捏雙乳,並用陽具隔著衣服磨蹭,猥褻丁妻約20分鐘。陳男的惡行,一直到丁父被送到安養院,女兒才敢告訴他人,全案因而曝光,她表示,擔心父親沒人照顧,更怕陳男對癱瘓的父親不利,才一直隱忍。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對於猥褻丁妻的指控,他辯稱:「見對方身體不舒服,拿冰塊幫忙冰敷胸口,絕對沒有襲胸」。雖然陳男否認性侵、強制猥褻等惡行,但丁家女兒的堂姐曾在他東窗事發後,致電陳男興師問罪,並錄下他坦承犯行的關鍵對話,此外,陳男也曾在長照機構主管陪同下,到丁家下跪道歉,因此法官對其辯詞,並不採信。法官痛斥陳男利用職務之便,對弱勢家庭的殘障家屬性侵、強制猥褻,事後還反咬對方誣陷,態度相當惡劣,審酌其惡行重大,嚴重傷害被害人身心,因此依三次強制性交罪、一次對身體障礙之人強制猥褻罪,以及侵入住宅罪,合併判處陳男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高檢署不上訴兩點理由揭密 NONO二審判2年6月糟了!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控7次性侵、猥褻6名女子,一審認定成立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上月駁回上訴,昨天是上訴期間最後一天,高檢署決定不上訴,希望NONO趕快抓去關。檢方起訴指出,NONO加入藝人吳宗憲所組的「憲憲家族」後知名度提升,自民國97年至102年間利用自身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高檢署指出,一、本件被告陳宣裕所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關於部分告訴人經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諭知部分,認無合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9 條規定而得為合法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不再提起第三審上訴。二、至第一審法院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未遂而科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第二審法院以第一審科刑並無違誤或不當而駁回檢察官上訴部分,核其理由難認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而得為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此部分亦不再提起上訴,俾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
NONO性侵案一審宣判無罪!吹哨者小紅老師:震驚、難過到說不出話
藝人陳宣裕(NONO)2023年間被多名女子指控性騷、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依7次犯行起訴,一審、二審都認為僅成立1件強制性交未遂,二審高等法院上月維持2月6月徒刑;另有2名女子另案控告分別被他在按摩店、汽車內性侵、猥褻,檢方原本不起訴,但高等檢察署撤銷發回重啟調查,士檢再次偵辦後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2罪起訴陳,士林地院今(13日)宣判,仍認為此兩案的證據不足,判NONO無罪。可上訴。此次判決涉及兩名被害女子。其中一名在按摩店工作的女子指控,NONO前往消費按摩時,突然當面露出生殖器,接著強壓她在美容床上,涉嫌性侵得逞;另一名女子則表示,自己透過社群平台認識NONO,遭對方邀約出遊後,在車內被強吻、揉胸猥褻。對於判決結果,吹哨者小紅老師表示:「我現在不知道該說什麼,難過到說不出話,聽到這個消息我真的很震驚。」她坦言需要時間平復情緒,後續將待收到完整判決書後,再與律師討論相關法律問題。小紅老師也強調:「我相信壞人自有天收!」語氣中難掩失望與憤怒。《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案發前場勘數十次!想拖女學生進草地 台南惡狼遭聲請羈押
台南市永康區22日傍晚發生隨機犯案,35歲蔡姓男子在某校園周邊埋伏,想女學生不備,將其拉入草叢遇行不軌,所幸有熱心民眾發現制止,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逮捕蔡男,檢方則於24日傍晚聲請羈押,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蔡男早有預謀,他在犯案前場勘數十次,他22日傍晚6時許在現場埋伏,見女學生獨自要前往公車站,於是從後方摀住被害人嘴巴、並勒住其脖子,想將她拖到草叢欲行不軌,女學生則機警求救,所幸路過的陳姓騎士發現有異、上前制止,這才沒導致更嚴重傷害。而女學生全身多處挫傷,脫險後還及時拍下蔡男逃跑身影,警方根據畫面展開調查,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全案依強盜未遂、妨害性自主未遂及傷害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押。檢察官訊後認定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328條第4項、第1項對少年強盜未遂等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NONO性侵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徒刑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捲入性侵指控風波,案件歷經偵查與二審審理後,高等法院今(23日)稍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的結果。檢方原先認定他對6名女子犯下性侵相關罪行並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成立,其餘部分未獲採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3年5、6月間,台灣#MeToo運動從社會各界延燒至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表示,已整合多名受害女子的指控並向檢方提告。檢方隨即展開調查,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指揮搜索NONO住處,並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諭令以50萬元交保,同時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被害人。整起事件中,共有10人提出告訴,案件曝光後亦引發輿論譁然。在偵查階段,台北地檢署認為其中3名告訴人的指控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其餘7名被害人的部分則因管轄權移轉至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5月完成偵查,認定NONO利用藝人身分與知名度,於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以介紹工作或錄影後邀約吃消夜為由,將被害人帶至住處、飯店或車內等私密空間,進而實施性侵或猥褻行為,甚至在過程中說出帶有性羞辱意味的言語。檢方認定其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及7項罪名,據此提起公訴。然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未完全採納檢方指控,僅就其中一案認定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對於此結果,多名被害人認為量刑過輕,遂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首次開庭,NONO出庭時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身穿白襯衫與黑長褲並配戴口罩,對媒體提問不予回應。最終,高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外,NONO尚涉及另1宗案件,內容為涉嫌對2名女子進行性侵與猥褻。該案最初由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但經被害人聲請再議成功後,案件被撤銷並發回續查。士檢於去年8月重新偵查後,改為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尚未作出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控性侵猥褻6女 NONO二審仍辯「不認識被害人」遭判2年6月
藝人NONO(陳宣裕)遭6名女子指控,在2008年到2013年間,分別將被害人約出,違反其意願涉嫌妨害性自主,檢方依7罪起訴,全案於23日二審宣判,因NONO仍辯稱不認識被害人,法官認為他難有悔改之心,判處他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演藝圈2023年爆出ME TOO風波,NONO則遭6名女子控訴,稱他在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以順路、工作邀約或吃消夜等理由將被害人約出,並在住處、飯店和車上對被害人伸出魔爪,涉嫌妨害性自主,檢方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將他起訴。一審法官認為,NONO透過綜藝節目認識其中一名被害人,2011年以開車載被害人返家為由,將她載到大稻埕河濱停車場欲行不軌,但遭被害人強烈反抗,因被害人供述一致,且有3名證人作證,法官認為她無誣告動機而判決有罪,其餘5名女子則因敘事有瑕疵,檢方給出的證據讓人懷疑而判被告無罪。二審於23日宣判,NONO在法院審理期間,仍否認犯行、堅稱自己不認識被害人,法官認為他難有悔改之心,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維持2年6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鷹眼閃鏡頭1/朱海君躲媒體緊牽「護花使者」 現身電影院與老友熱聊
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已在高等法院辯論終結,將於4月23日宣判。其妻朱海君受到牽連一度停工,近期終於逐步復出,日前她參加「玉梅十周年紀念音樂會」,卻在見到在場媒體時變臉快閃。時報周刊CTWANT則直擊演出結束後,男性隨行人員將她送到車上,一路「護花」十分謹慎。男性隨行人員一直站在朱海君不遠處。(圖/本刊攝影組)4月11日朱海君出席「玉梅10週年紀念音樂會」並演唱3首歌曲,由於演出前媒體採訪時問及與NONO的近況引起一陣騷亂,身邊的男性隨行人員接下來特別警惕,小心翼翼地護著朱海君。下午3點半,演出結束後,男子緊跟著朱海君身邊,並不時抓著對方的手臂,甚至將對方摟著,離場時2人手還緊牽在一起。演出結束後,該男子隨即摟著朱海君快步離開。(圖/本刊攝影組)面對媒體朱海君立刻垮下臉與男子牽手離去。(圖/本刊攝影組)在男子護送下朱海君抵達台北車站。(圖/本刊攝影組)在車站朱海君遇到當天同場演出的翁立友。(圖/本刊攝影組)4點10分,一行人搭乘廂型車抵達台北車站,助理先下車取票。大約10分鐘後,換了衣服的朱海君才下車,該名男子陪伴去車站乘車。進站前遇到同場演出的翁立友,2人聊了一下才進站乘車。讀者在電影院巧遇朱海君。(圖/讀者提供)此外,本刊讀者4月8日也直擊朱海君現身電影《高雄有顆藍寶石》的首映會,只見她頭上戴著大髮箍,並相當低調地戴上口罩,她也跟同樣來觀賞電影的康康與孔鏘聊天,心情看起來還算放鬆。不過朱海君沒有放下警惕,見到讀者的手機還揮手要他別拍照,對於鏡頭十分敏感。NONO出事後,屢次被傳與朱海君離婚。(圖/翻攝自朱海君臉書)自從NONO的醜聞爆發後,屢次被傳與朱海君離婚,不過朱海君至今都未接受訪問,因此兩人的婚姻狀況處於未知狀態。兩人的好友康康先前受訪,被問到朱海君多次參與他主持的《綜藝一級棒》錄影,期間是否曾見到NONO?康康表示並未碰面,但仍透過朱海君轉達關心之意,「請她幫忙跟老公問好,畢竟大家都是老朋友,而且現在真相如何我們也不知道。」沈文程同樣被問到NONO與朱海君的婚姻關係,也說自己並不清楚,多半也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他以自身擁有兩段婚姻經驗為例,認為現代社會感情分合屬常態,即便關係改變,仍可彼此關心與祝福。◎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鷹眼閃鏡頭2/王子被問粿粿婚變反應曝光 福原愛記者會現身3分鐘鞠躬快閃
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將於4月23日宣判,他的老婆朱海君受到牽連,沉寂許久,直到近期才漸漸復工。日前瘦了許多的朱海君在音樂會上演出,彩排後見到在場媒體,對於媒體的提問一語不發,直接變臉快閃。演出結束後男性護花使者緊緊將她護著,一路送到台北車站搭車。邱勝翊(王子)去年被范姜彥豐控訴介入他跟粿粿的婚姻,日前士林地院民事庭首度開庭,王子跟粿粿雖然未現身,但都透過律師表態願賠百萬。其實在范姜彥豐痛訴遭背叛前,與粿粿就傳出婚變,而王子跟黃沐妍(小豬)去年八月出席活動時也被問到此事,黃沐妍稱自己有傳訊息關心范姜彥豐,更說應該要問跟粿粿同為《全明星》紅隊比較熟的王子,但當時就坐在一旁的王子一語不發,時不時偷瞄訪問採訪區,又看向遠方裝沒事,被網友酸根本是作賊心虛。Lulu2024年為了閃媒體現場險爆發衝突。(圖/報系資料照)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遭社會撻伐,事情爆發後連徒弟Lulu也被要求表態,當時Lulu發文表示「錯就是錯,沒有灰色地帶,本該受到嚴厲譴責」,幾天後她與蔡凡熙一同出席活動,原定兩人要一起逛店,Lulu卻在台上活動結束後轉身離開,現場一片混亂,險些爆發衝突。不過之後Lulu出席公益活動大方受訪,表示:「上次我還是要尊重品牌方意願,我知道大家要工作,但我夾在中間,沒辦法自己決定。」福原愛開記者會宣布與江宏傑之後快閃。(圖/翻攝Youtube)福原愛與江宏傑離婚後,去年底宣布再婚,而且已懷有身孕,不過當時兩人的離婚大戰可說是鬧得沸沸揚揚,2024年時福原愛在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告兩人達成和解,福原愛在記者會上表示:「對於我的私事對大家造成麻煩非常抱歉,從今天開始我跟江宏傑達成和解,希望大家可以繼續支持我們,謝謝大家!」整場記者會不接受提問,福原愛更是現身3分鐘後就鞠躬快閃離場。
不畏老公NONO判決將至 朱海君音樂會彩排露燦笑
藝人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已在高等法院辯論終結,將於4月23日宣判。其妻朱海君因受到波及,一度停工沉寂,近期逐步復出。今(11日)她為「玉梅十周年紀念音樂會」登台演出,稍早彩排面對台下粉絲更露出燦爛笑容,狀態穩定。據了解,目前她將重心轉向工作,不僅積極接下演出邀約,也拓展不同形式的音樂活動,若以近期演出酬勞推估,每月收入粗估可達數十萬元。朱海君彩排面對台下粉絲露出燦爛笑容。(圖/蘇聖倫攝)針對外界關心的婚姻狀況,身為朱海君夫妻好友的康康,日前在《鑽石舞台之夜》演唱會前受訪時透露,曾請朱海君「幫我跟老公問好」,間接顯示兩人關係未如外界傳言緊張。不過他也語帶保留表示:「現在到底真相如何,我們也不知道。」另外與朱海君相識多年的沈文程,兩人近期一起錄影《綜藝一級棒》,沈文程大讚她舞台表現「無懈可擊」、「教科書等級」。他也提到曾在後台關心對方狀況,「她很好,very good,也很開朗」,並未如外界所傳出現暴瘦情形。對於離婚傳聞,沈文程坦言並不清楚,多半也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他以自身人生經驗看待感情變化,認為「這個時代分分合合很正常,就算離婚,也可以互相關心與祝福。」此外,朱海君後續也將參與屏東縣政府主辦的音樂活動,擔任導聆人,並與張秀卿、趙詠華、蕭煌奇等歌手同台演出,從「歌后」視角解析經典歌曲,持續深耕音樂領域。朱海君將參與屏東縣政府主辦的音樂活動,擔任導聆人。(圖/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提供)《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弘仁會車手泰國落網拒返台 台泰聯手押解2人返台
刑事局國際科與泰國警方合作,9日下午將竹聯幫33歲的蔣姓男子與一名因毒品、強制性交潛逃的29歲黃姓男子2人一起遣返回台。據了解,33歲的蔣姓男子為竹聯幫弘仁會台南分會成員,其於2023年間涉嫌擔任詐欺取款車手,於全台各地領取詐騙款項,但其遭查獲後卻在2024年間逃往泰國與柬埔寨,並因此遭各地檢署與地方法院通緝,身揹8條通緝在案。另一名29歲的黃姓男子則因販售依托咪酯,於2023年間潛逃泰國,卻仍以遠端方式繼續控制國內成員販毒,其還因強制性交罪嫌,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遭桃園地檢署與桃園地院發布毒品與強制性交罪嫌等3案通緝。然而蔣、黃2人上月於柬埔寨進入泰國,遭移民單位攔下,不過2人落網時拒絕返國,所幸在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縝密協調下,9日將2人順利押解回台。
台中某國小少棒教練松志彬涉性侵、猥褻82學童 議員批教育局失能
台中市某國小少棒隊教練松志彬涉及利用職權,長年猥褻、性侵男童,檢方日前完成第3波偵結,又追出19名被害學童,累計受害學生數高達82人,其中年齡最小僅8歲。針對此事,台中市議會7日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上,教育局長蔣偉民稱受害人數為43人,被市議員江肇國砲轟,表示市府完全沒有給出任何處分,痛斥他行政調查跟不上,要他離開會場。台中地檢署第1、2波調查發現,松志彬自2019年至2024年間,在台中某國小棒球隊擔任教練,並以「無法上場打球」、「禁賽」為威脅,在校內的棒球教室、浴室、貨櫃屋等地對未滿14歲少年猥褻、性侵,甚至要求小球員互摸、肛交,並拍下性影像,他帶隊外出比賽時,也會於飯店及私人車內侵害學童。檢方查出,松志彬犯下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乘機猥褻罪等案共90次,確認至少42名孩童受害,性影像則有40部,一、二審依90罪判處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檢方日前第3波偵結,再查出更多被害學童,累計受害人數達82人,其中年齡最小僅8歲,性侵、強制猥褻等罪嫌將松志彬起訴。據了解,松志彬早在2004年起,就曾在8年內猥褻3名男童,遭法官判刑2年、緩刑5年;2012年再度猥褻9歲及12歲男童,被判刑2年、緩刑5年;直至2019年至該國小應聘教練時,在原球隊總教練推薦下,並憑藉「空白良民證」進到棒球隊任教;直到2024年底才遭台中市議員江和樹踢爆獸行。針對此案,台中市議員江肇國7日在教育委員會上嚴厲批評,檢方已追加第2波、第3波起訴,累積受害人數飆升,犯刑次數也不斷增加,教育局卻完全在狀況外,加上去年4月教育局長曾說,針對本案已經自請處分,但經過追問後才知道,市府並沒有進行任何處分;而教育局在上個會期曾承諾,會徹底釐清案件始末並加強學生輔導,拖到現在相關補救機制也幾乎為零。民眾黨市議員江和樹日前也提及,教育局試圖以30萬至120萬元不等的金額與被害者家屬和解,家長根本無法接受,且這麼嚴重的校園集體性侵案,至今沒有任何教育局官員為此承擔過錯,就連當時的校長也仍安穩在校服務,「難道都不用有人負責嗎?」《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