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
」 離婚 大陸 柯文哲 法院 街口支付
網購醫材風險高!食藥署抓1256件違規「無照藥商占大宗」 曝安心3步驟
春節前後,有不少民眾趁著網路平台促銷活動添購醫用口罩、體溫計、OK繃或紗布等居家常備醫療器材,但衛福部食藥署特別提醒,網購醫材務必掌握「看清、查證、安心用」三步驟。據食藥署最新統計,去年(2025年)查獲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共1256件,雖然較前年的1779件有所下降,但違規樣態仍以「無照藥商」為大宗。食藥署強調,民眾若隨意從境外輸入非法醫材轉賣,最重恐面臨3年有期徒刑及1000萬元罰金,切勿因一時方便或貪小便宜而誤觸法網。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組長錢嘉宏指出,經過持續宣導並與電商平台合作打擊非法業者後,違規件數已有減少趨勢,但仍有許多非醫療器材商在網路上非法販售醫材。錢組長舉例,近年網路上常見宣稱具備量測血糖功能的「智慧手錶」,事實上國內尚未核准此類產品,皆未通過食藥署醫材認證,屬於違法產品。為確保消費安全,食藥署呼籲民眾網購時應先「看清」產品屬性,並確認是否符合法規准許在通訊通路販售的品項;依規定目前僅限第一等級及部分公告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得於網路販售。其次,民眾在購買前應仔細「查證」,確認產品是否領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例如網頁應標示「衛部(署)醫器製字」、「衛部(署)醫器輸字」或「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等字樣。同時,賣家必須是合法登記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且相關許可資訊應清楚揭露於販售頁面。最後則是「安心用」,拿到產品後應詳閱說明書與注意事項,依指示正確操作,若對產品資訊有疑慮,可至食藥署網站的「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線上查詢。針對違規行為,食藥署祭出嚴厲處分。錢組長表示,非醫療器材商擅自販售醫材,依《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涉及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最高罰鍰達200萬元。更嚴重的是,若擅自販售或供應未經許可製造、輸入的醫材,將面臨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再次呼籲,春節期間為家人健康把關應從聰明選購開始,拒絕來源不明的醫材,才能安心度過新年佳節。
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
兒媳遭質疑出軌!公公轉帳2千萬購屋安撫 夫妻仍鬧離婚反遭提告
大陸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家事糾紛案。一名公公在兒子婚姻亮起紅燈之際,曾向兒媳轉帳6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萬元),作為購房補償金。事後小夫妻仍鬧離婚,公公轉而提告,要求兒子與兒媳返還該筆款項及利息,但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其全部訴求。據《看看新聞》報導,資料顯示,兒子小唐與妻子小謝於2020年12月登記結婚,公公老唐為兩人婚後生活出資購置婚房。兩年多後,夫妻關係出現裂痕,小謝懷孕期間得知小唐曾隱瞞婚史,雙方矛盾加劇。小唐更懷疑腹中胎兒非親生,堅持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證實胎兒為小唐之子,但夫妻關係仍無法修復,小謝一度表示欲流產後再提出離婚。老唐見情勢惡化,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分三次向兒媳帳戶轉帳共計650萬元,並在備註中標明「購房款」。該筆資金後用於購買徐匯區一處學區房,並登記在小謝名下。同年6月,小謝順利產子,但9月起與小唐分居,隨後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未予准許。老唐其後主張,650萬元為小謝以墮胎為要脅而向其借款,並提出小唐簽署的借條作為佐證,要求小夫妻共同返還金額及利息。小唐亦站在父親一方,承認借款事實,表示該筆款項為夫妻協議後向父親借得,願意還款。然而,小謝則主張,款項性質為老唐為補償其在婚姻中所受委屈及感謝她生下孩子而「贈與」的個人財產,並非借貸。她強調自己從未簽署借條,且轉帳備註也非「借款」,更指出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所購,應不視為共同債務。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唐所提借條僅為小唐一人簽署,並無證據證明小謝知情或事後追認;且涉案款項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原告老唐的所有訴訟請求。
文創暗流1/國北教大董姓教授採購親屬公司高價平板 竟刁難下屬99元預算
文化部每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去(114)年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採購案預算總金額高達799萬元。然而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主持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董姓教授「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對於下屬申報購買業務所需器材,多以「奢侈消費」駁回,自己則私下向二等姻親關係所設公司購買高價平板。文化部認定董姓教授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利益迴避原則,要求國北教大限期改正。文化部所辦理「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旨在推動文化及科技領域融合發展,計畫透過專業團隊至單位進行訪視、評估與輔導,同時規劃舉行講座與研討會,透過產官學界交流,強化文化科技領域的跨界合作。 A小姐指出,計畫人員申請購買器材多被要求用借的或使用自己的,連活動所需用的平板也只能買絕版低價品。(圖/截自蘋果YouTube頻道)董姓教授所屬專案人員A小姐指出,在計畫執行過程中,訪視、講座等項目總會有缺的東西需要採買,然而董教授卻總要計畫人員自備或去借。訪視廠商時,有些老師習慣用自己的電腦,需要轉接頭,回來向董教授申報時,他堅持讓計畫人員自己去借。另一次長官要求協助提供平板觀看,董教授不准下屬購買,甚至聲稱「讓審查委員用手機看就好了」,最後實在沒辦法竟跑去向國北教大副校長借,令她不解「明明有編列預算,為何一定要省」。A小姐續指,在產出趨勢報告的過程中,計畫人員需要付費的AI及圖庫等軟體,董教授卻不准許,讓人員用免費的AI;在撰寫報告時,因部裡有提到某報的記者撰寫的文章值得學習,但需要付費,僅99塊的費用董教授仍不核准,反而回覆「去看他社群發的文章就好」。董姓教授向一家廣告公司購買最新款平板,卻被發現該公司並未販售3C產品仍開立發票,在投訴後才補上商品資料。(圖/投訴人提供)A小姐表示,通常大部分的計畫規定,若計畫執行到最後所剩預算可以掛在此計畫主持人名下,只要符合校內核銷流程,想購買任何東西都可以申報。這也令她質疑,董姓教授疑似因計畫執行過程有利可圖,因此才處處設限。相較計畫人員在採購器材時屢屢受限,董教授卻遭揭露私下以公費購買最新款平板。他以計畫名義,向某間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購買一台「11吋 iPad Air M3 WiFi 512GB」,金額高達28,700元。雖然董教授聲稱該設備用於專案,但未說明實際用途,也未公開是否列入團隊公用。A小姐指出,團隊先前為同樣用途購置平板時,卻被要求「能省就省」,最後只能選擇一款已停產、售價9,999元的 iPad 9(10.2吋)入帳,「同樣是公費,卻一個計畫兩個標準。」令人不解的是,董教授購買的這間廣告公司營業項目根本不包含3C產品,卻仍為他開立報價單與發票,疑涉逃漏稅。據了解,事件遭檢舉後,該公司才在期限內補登更正。進一步查詢後發現,該廣告公司與另一間數位科技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負責人亦為同一人,經文化部發函向董教授本人確認後得知,該數位公司董事竟是他的二等姻親。此舉已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中的利益迴避原則,引發對採購程序公正性的嚴重疑慮。對此,董教授表示,平板設備採購是因計畫執行需要,因市場缺貨才請相關廠商應急協助調貨,採購價格低於當時市價1700元,全程按規定辦理。在接獲文化部來函指示後,已即依指示取消該筆核銷、自費購回,並完成行政修正,該平板僅用於計畫執行之用途。董教授指出,計劃人員在職期間購買達近11餘萬元的設備,且於執行期間核銷達數百萬經費,自己均予以核准,未曾以「太貴了」為由予以否決。只有在同仁未依採購程序、未獲申請許可情況下逕行採購近三萬元設備(包含上萬元設備、4千多元鍵盤、1千多元螢幕保護貼等),且要求全數予以核銷時,自己提出質疑;但通過同仁解釋後,自己即同意核銷,並無刻意刁難、差別對待或不當限制的情形。董教授續指,「平板用借的」是因文化部臨時要求提供10台平板給參加會議人員使用,考量計畫本身並無編列相關預算且次數僅有2次,採購10台平板需10餘萬元,如改用租賃方式則需4萬元,經衡量後,自己採用向校內相關單位無償借用平板方式,誠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情事。董教授強調,計畫經費及結案事項均依相關法令、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並無處處設限。計畫期程雖已屆滿,然因計畫同仁於任職期間未依約善盡應負之職責、亦未於離職前回應文化部要求將計畫完善結案,目前自己依程序努力進行相關修正與補充善後,以利計畫順利結案。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甩開NCC訴訟泥淖 《衛廣法》修正三讀為中天復活解套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了《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讓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效期從6年展延為9年外,攸關中天新聞台復台與否的的第18條、第19條修正案也在在野兩黨有共識、綠營立委全體棄權不投票下以「60比0」三讀通過。依此修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一旦遭註銷,只要在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前,申請人仍可依原執照繼續在原頻道行使權利,而且效力溯及既往,被認為中天在有線電視「復活」有望。今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了,外界解讀「中天電視台」有望復活。(示意圖/黃耀徵攝)回顧中天波折,追溯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20年11月時稱中天新聞台涉有多次違規與內控失靈等問題,而由委員會一致決議不予換照,中天無奈之下於2020年12月12日黯然從有線電視52頻道下架,轉戰網路持續保持熱度。中天對NCC行政處分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後於2023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撤銷,北高行那時直斥NCC審查時使用的評分標準根本有誤,應發回重審。看似中天在多項行政處分官司中佔了上風,然而NCC持續上訴爭訟,至今中天仍無法重回有線電視52台。NCC在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後,中天與NCC彼此歷經多年行政訴訟纏訟,互有輸贏。(示意圖/黃耀徵攝)NCC持續上訴讓彼此角力似乎看不到盡頭,在野兩黨立委另闢蹊徑拚解套,提出《衛廣法》修正草案,明訂新聞台換照除非有重大違規,否則應以「准許為原則」,且若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法院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就應回復其原頻道位置及權利。如今隨著《衛廣法》修法通過,看似中天重返52台已鋪排了法律上的「康莊大道」,但後續仍須視撤照處分被撤銷後,回到NCC「重審」結果與法律適用而定。這次修法也明定,如果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使⽤;此外,修法後若頻道持有者在換照時被認定財務狀況已無法「亮紅燈」或有改正必要之時,主管機關必須先協助輔導,可以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補正資料期間,並在此過渡期由主管機關發給臨時執照,每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2年,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可以申請延長⼀次 。
老婆刷爆信用卡還謊稱生子討錢 他怒提離婚:從沒看過她肚子大過
一名從事水泥工的男子阿虎(化名)在酒店認識小雨(化名),2人很快墜入愛河並結婚。沒想到,婚後小雨不僅刷爆阿虎的卡,還偷走阿虎的提款卡盜領存款,甚至謊稱生了阿虎的小孩,讓阿虎氣得喊「從沒看過她肚子大過,哪來的小孩」並起訴離婚,離譜行徑連小雨的舅舅都出庭幫阿虎作證。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破裂,裁定准許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阿虎與小雨於2021年結婚,婚後小雨先刷爆阿虎的信用卡,欠下大筆款項卻拒絕償還,阿虎只能自行還款,之後她又拿阿虎的銀行卡購買手機,還向阿虎的朋友借錢數十萬元。後來阿虎因工作意外導致肋骨斷裂,暫時無法工作,於是小雨回到酒店上班,不過她依舊持續向阿虎索要信用卡消費,甚至偷走阿虎的提款卡盜領存款。阿虎指控,小雨個性偏激,控制慾強,常在臉書發文指控他,還騷擾他的國中女同學,導致阿虎精神壓力過大且身心俱疲。更離譜的是,小雨曾傳來一張幼童照片,聲稱是2人的孩子,要求阿虎支付撫養費,但阿虎從未見過小雨懷孕,雙方為此爆發激烈爭吵,最後阿虎搬離住處,2人分居至今已逾半年。法院審理時,小雨的親舅舅也看不下去出庭作證,表示小雨從小就常向親友要錢,「每次都她向我拿3千元、5千元,有時候拿100元,幾百元也要拿,她這樣開口騙錢已經是習慣性了」。小雨的親舅舅也證實,小雨曾要求他作證「有生小孩」,被他拒絕後,小雨還因此不和他聯絡。法官調查後發現,小雨在分居後仍多次傳送威脅訊息給阿虎,內容包含「我告你婚外情,還有你前妻騷擾」、「你總有一天?你一定會死得很慘」等恐嚇言語與不實指控。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且無修復可能,遂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判准離婚。
白色巨塔3/中榮爭議非首次!神外主任代刀釀醫糾 下體化膿慘遭整組切除
台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科主任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手術。而這也早非台中榮總第一次爆出醫療醜聞,2013年「百大名醫」神外主任沈炯祺過去曾被爆出為賺取手術獎金,讓其他醫師代為執行手術,造成病患死亡引發醫療糾紛;2014年,有男病患因下體出現硬塊,向中榮泌尿名醫歐宴泉求診,歐在手術過程中卻將切片手術直接改為切除手術,讓病患清醒後氣炸。沈炯祺過去被抓包明明在台中豐原醫院看診,卻同時在中榮進行腦膨出手術,被抓到手術為豐原醫師張正一代刀。(圖/報系資料照)現任台中榮總醫院神經外科主任沈炯祺,曾獲商業週刊「百大名醫」,卻被爆出為了賺取開刀獎金,經常性同時開3到5台重大手術,最高紀錄甚至一天7台,手術室更分別在第一醫療大樓、第二醫療大樓與急診大樓,實際上卻是直接交由旗下醫師代打。而沈炯祺在為廖姓婦人執行「頸椎後縱韌帶鈣化」手術時,也同時為其他3名病患執行手術,最後廖姓婦人術後因敗血症不治,主刀醫師沈炯祺卻幾乎不出面,均派住院醫師溝通。事件爆出後,又有民眾出面指控沈炯祺明明在豐原醫院看診,卻同時在中榮進行腦膨出手術,當場被抓包由豐原醫師張正一代刀執行。對此,台中榮總也因此明訂醫師手術不可跨棟執刀(排除緊急會診手術)。2014年9月,一名方姓男子因下體出現硬塊前往台中榮總向泌尿科名醫歐宴泉求醫,歐宴泉當下診斷懷疑方男罹患陰莖癌,排定進行切片手術確認,未料過程中卻直接將患者的下體全數切除,表示,「因找不到腫瘤,不管是良性或惡性都得切除。」,最終病理報告出爐,確認方男下體僅為一般發炎、膿傷,讓方男事後氣得向歐宴泉求償891萬餘元、同時須給付妻子650萬元民事賠償損失。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確認手術過程中,歐宴泉曾詢問方男妻子因沾黏嚴重,無法剝離腫瘤,是否同意切除陰莖,在獲得方男妻子同意下才將方男下體全數切除,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仍判處方男與其妻子敗訴。在各大醫學中心中,包含台大、北榮、林口長庚與高醫中,僅有台中榮總允許廠商可以「上table」。(圖/民眾提供)而此次爆出醫師放任廠商上table執刀,3名醫師放任廠商上台執刀粗估至少已長達3年。2025年底,醫師廖致翔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執刀,但台中榮總至今卻未對相關醫師做出懲處,僅在接獲檢舉後,於會議上宣導強調「本院規範禁止廠商碰觸病人傷口及身體,但可以協助護理師部分器械操作。」。據了解,中榮在會議上宣導呼籲醫護人員「一定要遵守法規」,「一旦觸法,醫院都不能保護您」;會議上也有副護理長詢問,廠商是否能刷手上table教導器械使用,因器械技術更新太快,護理人員無法第一時間熟悉,但器械又相當昂貴,小小一組就要價百萬,因此通常會協請廠商操作,將器械組裝好後交給醫師使用,過程中不會碰觸到病人。對此,會議上主席回復強調,廠商須在藍色區域外,不可碰觸到病人,僅能以雷射筆或站在手術床區域藍色格子外,教導刷手護理師或協助醫師器械組裝與設備操作;執行長則強調,該事件並非事後檢討,「當場就要制止」,「可以請廠商事先來上課,大家都要自己學習器械儀器使用」。但截至2026年1月,均未對相關醫師做出懲處,而在醫學中心中,包含台大、北榮、林口長庚、高醫等中均明訂廠商不可上table,並須完成手術全期護理學會舉辦之醫療器材專業人員手術病人安全研習會課程才能進入手術室,僅有台中榮總准許廠商上table。對此,台中榮總全盤否認廠商進手術室執刀。中榮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有關神經外科讓外面廠商進駐開刀一案,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將會有結果出爐。
日本擬2028年推「JESTA」入境新制 免簽外國旅客恐要多付3000日圓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即出入境管理局)今年5月曾宣布,自2028年4月起,將針對享有短期居留免簽證待遇的外國人,實施「線上入境事前審查制度」(JESTA)並收取費用。日本共同社23日透過相關人士獲悉,政府計畫就此收取2000至3000日圓(約新台幣403至604元)手續費,台灣預計也會受影響。根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計畫透過JESTA於外國人入境前線上詢問其來日目的,以判斷是否准許入境。今年全年訪日的外國遊客,預估首次突破4000萬人次,政府因而研判,如藉此收取手續費,有望帶來可觀的收入。報導指出,新制的目的在於遏止訪日外國人從事恐怖活動或非法就業,適用對象是免辦短期停留簽證的國家和地區。日本政府擬在明年的例行國會中,提出納入創建JESTA的《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法案。相關人士表示,美國、加拿大等國早已採用類似制度,收費標準約在1000到6000日圓(約新台幣201至1209元)之間,日本政府也將此作為參考依據。據悉,政府目標是在2028年開始實施,目前尚未決定費用的具體用途,但政府亦研議將相關收入用於發生災害時訪日外國人的緊急應對費用等。
認識1個月就閃婚!妻子宮外孕被迫切除輸卵管 「尪怒提離婚」法院判了
大陸一對大齡男女著急著想要結婚,結果1月認識,2月份就舉行了婚禮,誰知閃婚的結果並不是甜蜜的真愛永恒,而是冷漠無情的對簿公堂。據悉,夫妻婚後希望能懷孕,但女方被檢查出輸卵管堵塞,2024年進行疏通手術,最後仍因子宮外孕被迫切除輸卵管,誰知竟因此遭丈夫家暴,心碎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綜合陸媒報導,原告曹女與被告張男於2023年1月相識,2月1日結婚,男方並支付聘金人民幣8萬8000元(約新台幣39萬元)。婚後,曹女為備孕進行輸卵管疏通手術,今年5月因宮外孕切除輸卵管。同年6月,張男出手毆打曹某,派出所對其出具告誡書。7月,張男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被駁回。今年8月7日,張男擅自更換家中門鎖,不讓曹女進入,迫使女方另行租房居住。數日後,曹女被診斷為焦慮抑鬱症,隨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稱自己因宮外孕切除輸卵管是被男方欺騙,同時遭受冷暴力和毆打,被迫離家,身心受創,要求賠償人民幣27萬元(約新台幣120萬元)並分割房產。法院審理認為,曹女的宮外孕及雙側輸卵管切除屬於正常醫療後果,不能認定為張男所致,因此其要求殘疾及精神賠償不予支持。不過,考慮到曹女身心受創較重,法院酌情判決張男應向原告支付經濟補償人民幣3萬4600元(約新台幣15萬元),並准許2人離婚。
涉狗仔案遭約談!謝幸恩控「司法追殺黃國昌」 北檢:給檢方純淨辦案空間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狗仔跟拍案遭媒體爆料,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也捲入其中,昨被北檢約談以後無保請回。今(12月12日)謝幸恩發表聲明表示「司法與政治為了追殺黃國昌,真的值得傷害這麼多人嗎?」對此,北檢回應表示案件偵辦秉持客觀中立態度「請當事人及外界勿恣意揣測,留給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謝幸恩聲明表示「昨天的訊問中,我因為身體極度不適,多次提出休息或暫停訊問。直到最後,檢察官似乎得到了他想要的方向,接著提出一些要求。我拒絕了。我沒有配合,因為那些要求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我沒有逾越法律界線,檢方卻一再追問政治關聯。」她表示「我只是一個做自己工作的人,卻在這場無端的追逐中被推向前線。」並質疑「司法與政治為了追殺黃國昌,真的值得傷害這麼多人嗎?」對此,北檢也於今日晚間回應,檢察官在訊問謝姓被告前,即先詢問其精神狀況如何,是否可以接受訊問,經謝姓被告表示可以後,才開始訊問程序,故其身心狀況並無不適合訊問之情形。北檢指出,在訊問過程中,謝姓被告數度請求如廁及2次要求暫停訊問與律師討論,檢察官均予准許,以照料謝姓被告身心需求,並充分保障其辯護依賴權,且檢察官訊問謝姓被告之問題與要求,均與案情有關且為必須釐清之事項,過程尊重被告自由意志陳述及意願,其辯護律師亦全程在場,均無異議。最後,北檢強調,本署偵辦案件並無預設立場,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請當事人及外界勿恣意揣測,留給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
民眾黨原擬列不分區立委陸配遭收押 徐春鶯涉受指示資助總統大選
民眾黨原擬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陸配、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昨(26日)遭新北地方檢察署搜索約談,檢方認為徐女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案件,今天凌晨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下午裁准。新北檢表示,該署檢肅黑金專組黃佳彥、林佳慧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偵辦被告徐春鶯等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案件,昨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徐春鶯之住居所等 11 處,並帶回徐春鶯等 7 名被告及相關證人12 人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徐春鶯等人後,認被告徐春鶯涉犯銀行法第 125 條第 1 項、刑法第 216 條、第 215 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反滲透法第 4 條第1 項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反滲透法第 9 條滲透來源指示、委託,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日下午裁定准許羈押禁見。餘6 名被告則認涉犯反滲透法第 4 條第 1 項受滲透來源指示、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宣傳支持、刑法第216 條、第215 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 339 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由檢察官分別諭知交保新臺幣 15 萬元等不等之金額,並均予限制出境出海。
夫妻齊為精舍命案出庭!李威仍信王蕰「有神蹟」 妻要求「進小房間」作證完暴哭
2024年7月,台北市大安區發生精舍命案,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將蔡姓女會計共同凌虐致死,檢方事後依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李威等13名被告。今(25)日台北地院審理本案,傳喚李威及其妻子簡瑀家以證人身分出庭做證,王蕰與其他被告均有出庭。面對昔日恩師、師姐,簡瑀家作證前,先透過律師請求「用屏風遮蔽」,審判長則准許她到一旁「指認室」接受詰問,簡女指出曾聽到王蕰要求蔡女向冤親債主道歉;事後還暴哭表示「要我去講老師的不是,我沒辦法,是先生(李威)、律師鼓勵我把事實說出來。」李威則在作證時表示自己與妻子案發當天沒有參加蔡女的「研討會」,只是剛好有在精舍做一般法務工作,並表示自己認為王蕰「真的有神蹟」。據了解,由於今日王蕰與其他師姐都在場,簡瑀家作證前蒙受莫大壓力,因此透過律師提出請求「用屏風遮蔽」,審辦長考慮簡女處見,裁准到一旁指證是接受詰問。簡女指出,她與李威在這個團體中屬於最資淺的成員,李威在2020年先加入精舍,半個月後開始帶她去「學習」,但兩人直到2023年才開始從事所謂「法務工作」(即精舍一般事務工作)。她表示,王蕰要求夫妻倆處理經書校對工作,不僅不能錯一個字,只要有錯就得向王蕰懺悔,還可能要自費重印,因此校對時要十分專注,「一個部分校對10次都有可能」。此外,校對過程的每個細節,從封面設計、到排版等,全都要得到王薀首肯。簡女回憶,事發當天晚上8、9點,她與李威抵達「水月草堂」的辦公室後,一同坐在角落的椅子進行經書校對工作。由於事前不知道蔡女正在被王蕰與師姐進行「研討」(錯誤批鬥會),因此當看到法師吳慧珠抓著蔡女在地上拖行,感到非常震驚。之後又看到同修的師姐姜芃妤用腿頂蔡女膝蓋後窩強逼她跪下作小禮拜數次,後來師姐梁碧茵有攙扶蔡女。簡女又回憶,王蕰在研討時坐在椅子上,從當場要求蔡女「向冤親債主道歉」,而且就她認知,只有王蕰才能對信眾發起「研討」。此時律師提問她是否知道蔡女當下身體已經不適,簡女則表示因為當下有人說蔡女「在裝」、「在演戲」,因此她當下無法判斷對方身體狀況。不過當王蕰離開水月草堂時蔡女還由梁碧茵攙扶、歪歪斜斜的站著,而當王蕰離開不久、她自己也要離開時,已經看到蔡女倒在地上。簡女表示:「我事後回想,如果當時有注意到……我當時不知道蔡OO會因為這樣就離開了,我也很自責,我很抱歉。」今日簡女面對所有被告律師詰問,作證長達2個半小時,最終忍不住暴哭,泣不成聲的表示自己覺得其他人都是因為想保護老師或道場而有所隱瞞,過去老師也曾經幫助過她,因此要她作證說出對老師不利的證言,讓她內心十分煎熬。即使先生(李威)與律師鼓勵她把事實說出來,她仍然覺得難以開口。李威接受詰問時則表示,案發當天沒有參與蔡女的研討會,但提到蔡女會「被檢討」應該是涉及「老師」王蕰的私事,「只有小圈子才知道」。對於蔡女是否因為處理王蕰離婚分產一事才遭凌虐致死,他也僅表示「三位師姐應該比較了解」。李威證稱,在案發前半個月曾經見過蔡女,當時對方的頭髮已經被剃成短髮。此外,在事發的7月23日當天,他見到對方被人帶進精舍時,左拳明顯在抖動,摘下墨鏡時氣色看起來並不好,眼眶附近還有明顯瘀青。李威還強調,他認為王蕰「真的有神蹟」,過去妻子曾有婦科疾病,父親發生財務問題,「老師都知道」,還有透過師姐向他傳話,要他去水月草堂多讀一些經書。
假離婚也沒用!74歲億萬股民欠稅4107萬 他裝窮藏2.5億轉房產送管收
高雄一名年屆74歲的沈姓男子,因未如實申報一筆高達6,000萬元的不動產訴訟所得,被國稅局認定為「其他所得」並開單課稅,累積欠稅與罰金合計逾4,107萬元。儘管經執行署扣押存款、拍賣不動產,仍無法清償全額。沈男為逃避追稅,頻繁移轉資產,甚至與配偶辦理「假離婚」,最終遭高雄行政執行分署依法聲請管收並獲法院裁定准許。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說明,沈男原於一筆不動產買賣訴訟中取得龐大收入,但事後並未申報所得稅。國稅局查核後開立稅單,將案件移送執行,執行過程中曾查扣其部分資產,包括股票、存款與位於新北市坪林的不動產,但拍賣所得仍遠不足以抵清其巨額稅負。進一步調查顯示,沈男長期涉入股市交易,實為資產豐厚的大戶。為掩人耳目,他曾透過名下4個銀行帳戶陸續提領共約2.5億元現金,並將其分散藏匿。面對調查時,他坦言有刻意避開查封風險。此外,沈男還與妻子辦理形式離婚,並將名下房產先賣給他人,再輾轉轉移至女兒名下,試圖規避稅務責任,對於金流細節則始終避重就輕,未清楚交代。沈男多次聲稱僅靠每月5,000元國民年金維生,並提出「5000元月繳」的清償方案,顯與其實際經濟狀況不符。執行分署認定,其已違反行政執行法第17條所列「顯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隱匿或處分財產」、「虛偽報告財產」三項要件,遂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未來將依相關程序執行收押。該案凸顯高資產納稅人利用法律漏洞進行脫產規避責任的複雜性,也顯示執行機關持續強化追稅與財產調查之決心。
美最高法院批准「暫不全額發放40億美元糧食補助」 約4200萬人受影響
美國最高法院7日裁定,准許川普政府暫時扣留約40億美元,該筆資金原本用於11月政府全額資助、為4200萬名低收入者提供的「營養補充援助計畫」(SNAP)。根據《路透社》,最高法院下達了「行政暫緩令」(administrative stay),給予下級法院更多時間審議政府提出、僅部分資助11月「營養補充援助計劃」的正式請求。此前,下級法院原先裁定,川普政府必須在7日結束前進行全額撥款。大法官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表示,暫緩令的有效期限,將在波士頓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對政府上訴作出裁定2天後到期。羅德島地方法官麥康奈爾(John McConnell)則指責川普政府出於「政治原因」拖延補助,要求農業部應動用233.5億美元關稅基金來補足缺口。據悉,SNAP每月支出約85億至90億美元。美國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認為,先前裁定是「最糟糕的司法激進主義」;司法部也說,如果允許麥康奈爾命令生效,將通過司法命令引發銀行擠兌,進而加劇政府關門混亂。由於政府停擺導致資金短缺,川普政府最初計劃在11月全面暫停 SNAP補助。自由派法律組織「民主前進」(Democracy Forward)代表的城市、工會與非營利團體提起訴訟,主張政府延遲補助將讓近8分之1的美國人受害,該組織主席佩瑞曼(Skye Perryman)表示,法院已明確指出政府不僅有權力、也必須發放SNAP補助。最高法院7日下達命令前幾個小時,美國農業部正依照麥康奈爾的命令,準備提供資金以全額資助SNAP,包括紐約州、新澤西州麻馬薩諸塞州在內的多個州表示,他們已指示州政府機構全額發放11月的SNAP福利,沒想到上訴同時被推進,因此造成地方混亂。報導指出,SNAP成立已經60年,本月首次因政府關門中斷,受影響的家庭不得不求助於食物銀行或放棄醫藥費來維持生活。依SNAP發放規定,收入低於聯邦貧窮線130%的美國人可領取補助,2026財政年度單人家庭最高每月可領298美元,兩人家庭為546美元。
她殺了情人嫁給對方兒子?前AV女星翻供喊冤 控死者兒子才是真兇
美國內華達州一宗命案於本週重新開庭審理,案件主角為女性黛文麥可斯(Devyn Michaels),她被控於2023年犯下殺人案,當時曾承認第二級謀殺,並與檢方達成協議。但在今年七月的量刑程序中,她突然表示自己無辜,並要求撤銷認罪。法院最終同意,案件重啟審判。根據英國《The Sun》報導,此案可追溯至2023年8月7日。警方表示,46歲男子威利特(Johnathan Willette)在內華達州亨德森市的住處被發現身亡,遺體遭斷頭,現場遺留漂白水與氨水瓶,頭部至今下落不明。另據《8 News Now》、《FOX 5 Las Vegas》與《Las Vegas Review-Journal》等媒體報導,死者母親是第一位發現遺體的人。警方約一週後逮捕黛文麥可斯,並於筆錄中指出,她當時向警方供稱,事發當晚因威利特試圖對她發動性侵犯,她以木棒擊打其後腦,原意是讓對方需住院,以便自己思考如何安置兩名子女,並非預謀殺人。根據法院紀錄,她原已承認第二級謀殺罪,並面臨15年有期徒刑、可申請假釋。不過在七月出庭時,她情緒激動當庭否認犯行,表示:「我其實能證明我清白,也不會放棄證明自己無罪的機會。」法官最終准許其撤銷認罪,案件再度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審理重啟後的庭訊聚焦於複雜的家庭結構與潛在動機。根據報導,儘管黛文與威利特過去曾有情感關係,並育有兩名孩子,但事發時她實際上是與威利特的兒子迪維爾(Deviere Willette)結婚。該名男子向警方表示,兩人婚姻係為協助黛文處理醫療與生活事務,屬協議性質。儘管如此,陪審團仍被呈現多張兩人過往親密合照,其中部分拍攝時間可追溯至迪維爾未成年時期。辯方律師羅伯特德拉斯科維奇(Robert Draskovich)在法庭上指出,迪維爾才是真正具有犯案動機的人,因其父親準備搬入與前伴侶及兩名孫子共同同住,可能引發家庭衝突與強烈不滿。辯方主張,父親將奪回居住空間與情感關係,使兒子不堪壓力才可能動手犯案。控方則持續指向黛文的行為模式與案發後矛盾說詞。該案仍在審理中,預計未來數日將持續傳喚證人與呈現關鍵證據。
撫養16年養子想回親生父母身邊「拒絕回家」 她淚訴:我的心都碎了
韓國一名撫養養子長達16年的母親,近日在電台節目中講述自己面臨的心碎抉擇,她親手養大的孩子,在找到親生父母後,堅持要回到他們身邊。根據韓國《YTN》電視節目《律師趙仁燮的諮詢中心》30日播出內容,52歲的A女士表示,自己與丈夫因不孕多年,於16年前依法收養一名男嬰,並辦理了「親生子女收養」程序。當時孩子的親生父母同意讓他成為該夫妻的合法子女,一家三口從此共同生活。A女士哽咽地說,「他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寫名字的樣子,我都還記得清清楚楚。他上小學那天,我覺得自己擁有了整個世界。」然而今年春天,16歲的兒子偶然得知自己是被收養的,並提出想見親生父母。與生父母見面後,孩子逐漸與養父母疏遠,生日也拒絕回家。最終他向A女士表示,希望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生活。A女士痛苦地表示:「想到要把用心養大的孩子送走,我的心都碎了。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我們也只能放手。」節目主持人趙仁燮律師邀請新世界律師事務所鄭恩英律師,針對此案例進行法律解析。鄭律師指出,韓國《民法》區分「一般收養」與「親生子女收養」兩種制度。前者雖建立養親關係,但不會切斷與親生父母的法律聯繫;後者則完全取代親生父母地位,被收養人與原生家庭的法律關係自此終止。由於A女士夫婦採用的是「親生子女收養」,因此若要解除關係,必須依《民法》第908-5條申請法院批准。法律僅在極端情況下允許解除,例如養父母虐待、遺棄子女,或子女有嚴重不道德行為導致家庭無法維持,「單純的叛逆或價值觀衝突,並不足以構成解除收養的理由,法院會以孩子的福祉為最優先考量。」趙仁燮律師補充,即便養父母與子女雙方都同意解除,若無上述法律事由,法院通常不會准許。不過若關係已明顯破裂,法院近年在個案上也開始採取較彈性判斷。由於該名少年仍未成年,律師建議暫時不要急於向法院申請解除收養,而應透過心理輔導與家庭治療協助孩子理清情緒。鄭律師指出「孩子可能同時渴望與兩個家庭建立連結,這是非常混亂的狀態,應給他一段時間,理解解除收養的法律與情感後果,再做出決定。」若法院最終裁定解除收養,孩子將恢復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姓氏與戶籍亦會回歸原本身分,並喪失對養父母的繼承權及撫養關係。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心碎最終訴請離婚獲千萬
阿強(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20年育有1子,婚後阿強被調往北部工作,分隔兩地聚少離多,漸無感情幾無互動,阿強還限制妻子不得接觸其他男性,看病須找女醫師,買東西不能碰觸男店員;卻在北部買房子登記在女同事名下,令阿玲起疑心,訴請離婚及分配財產,台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阿強須分財產1399萬餘元給妻子。阿玲訴請離婚表示,她婚後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阿強北上工作後對她態度逐漸冷淡,休假日不見得會返家,又藉口生活習慣差異與她分房已10年,兩人互動趨近於零。阿強對兒子毫無關心與情感上交流,又意圖用經濟控制她及兒子,種種舉動讓她失望,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阿玲說,她主動傳送關心或兒子的訊息,阿強都已讀不回,完全沒有情感上的回饋,阿強卻限制她不能跟其他男生說話、生病只能找女醫生就醫、外出購物拿取零錢或物品時不可碰到男店員手部,不准碰觸擁抱親戚小男孩。如稍有逾越,阿強即會暴躁地責罵她「不守規矩」等語。她又指控,阿強在北部與張姓女同事合資購屋,先登記張女名下,再改登記自己名下,均隱瞞不讓她知道,還用LINE與張女親密對話。阿玲認為,阿強的行為令她受到壓抑及感到窒息,不願再忍受此有名無實婚姻關係,並依法定財產制,請求1399萬餘元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分居兩地已10年,無婚姻生活,離婚官司審理期間,阿強均未到庭答辯,顯見已無繼續維護的欲望,阿玲訴請離婚,應予准許,阿強名下財產有3000多萬元,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付給阿玲1399萬餘元。
律所換冷氣要借道 鄰居堅拒開門!法院判「不得妨礙修繕」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4月向房東鄭男租下某社區8樓之3房屋作為法律事務所使用,因冷氣無法製冷需更換室外機,但工程僅能從隔壁8樓之7進出,陳男多次與8樓之7所有權人蔡女協商均遭拒絕,遂提告請求法院准許通行。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時,不得拒絕,且參閱室外機外牆位置照片,僅有從8樓之7進入拆裝一途,別無其他途徑,判處蔡女應容忍陳男偕同修繕人員進入屋內進行工程,不得有妨害之行為。全案可上訴。陳男主張,房東鄭男係以現況交屋,附有1台獨立分離式冷氣,室內機安裝在屋內,但室外機懸掛在8樓外牆上。由於冷氣使用多年無法有效製冷,經空調公司勘察確認須更換室外機。但受限屋況格局,施工僅能從隔壁8樓之7通行,陳男多次協商皆遭蔡女拒絕。蔡女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提出書狀表示,更換路徑有多種方式,陳男執意要從自家進出,並懷疑其要在屋內設置管線,侵害所有權,要求法院駁回訴訟。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且參閱室外機外牆位置照片,僅有從8樓之7進入拆裝一途,別無其他途徑。關於蔡女提出的管路設置部分,陳男表示均會按照原來管路,不會經過蔡女房屋,其所提出的疑慮可以排除。因此法官認為確實有透過8樓之7房屋進行裝設冷氣室外機之必要,判處蔡女應容忍陳男偕同修繕人員進入屋內進行工程,不得有妨害之行為。全案仍可上訴。
用醬油換來酷刑?女傭遭灌熱水掐胸踢斷牙 兒子看不下去報警
馬來西亞沙登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家庭虐傭事件。一名59歲馬來裔女雇主因不滿女傭擅自使用醬油拌飯,竟暴怒施以極端暴力,包括強灌滾燙熱水、掐胸致瘀、潑熱水燙腳,甚至踢斷牙齒。整起案件最終由其兒子大義滅親揭發,警方據報後火速救出受害女傭,並逮捕涉案夫妻送辦。根據當地的中文媒體《中國報》報導,沙登警區主任莫哈末法立助理總監表示,這起案件起因於受害女傭未經同意使用醬油,激怒女雇主當場將滾燙熱水強行灌入口中。進一步調查顯示,受害人早已多次遭受施虐,包括被掐胸部至瘀傷、被潑熱水導致雙腳灼傷、甚至遭踢斷牙齒,手段極其殘忍。馬來西亞因聘僱外籍女傭制度成熟、手續明確,加上語言文化相近、住家制雇用模式便利,使其成為東南亞女性主要移工目的地之一。不少家庭依賴外籍女傭處理照護與家務工作,形成龐大的雇傭市場。然而,也因制度運作高度仰賴私聘與住家閉門管理,女傭遭遇暴力時,常面臨求助困難,需靠外部力量協助脫困。本案令人震撼的是,施暴者的兒子在知情後挺身報案,揭發母親長期施虐行為。警方於10月20日逮捕女雇主,並於翌日再拘捕其59歲丈夫協助調查。兩人皆被依《2007年反人口販運及反移民走私法令》第13(a)條文提控上庭,目前均不認罪,法院准許兩人以每人2萬令吉(約新台幣13萬元)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傳。「涉虐女傭夫妻遭警方逮捕,案件震驚社會。(圖/翻攝自FB,JB吹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