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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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遇初戀提離婚「肖想女兒千萬房款」 她傻了:防住出軌尪卻沒防住親爹
大陸1名女子10年前設計「防前夫」房產布局,原本是為了保障父母出資與自身權益,沒想到多年後卻因父親再遇初戀,意外引發家庭財產風波。如今父親要求與母親離婚,並主張分割當年房屋出售所得,讓女子陷入兩難。綜合陸媒報導,歐陽女士與前夫是大學同學,畢業後不久便結婚。當時2人的婚房位於上海楊浦區,購屋資金來自女方父母的老房拆遷款,房產登記在楊浦區。婚後,前夫事業逐漸發展,夫妻出售楊浦房產,貸款購買虹口區1間較大的住宅,並將產權登記在歐陽女士名下。然而,孩子出生後不久,歐陽女士發現丈夫出軌。雖然當時選擇原諒,但身為獨生女的父母擔心女兒未來婚姻若再出問題,房產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影響女兒權益。為保障父母當初的出資,也避免未來財產糾紛,一場「房屋確權訴訟」因此展開。10年前,女方父母將女兒與女婿一同告上法院,要求確認虹口區房屋的產權比例。最終雙方透過調解結案,法院確認父母享有該房屋70%的份額,歐陽女士與前夫共有30%。該項安排當時看似成功保護了父母投入的資金,也替女兒婚姻留下保障。之後多年,家庭生活表面平穩。歐陽女士與前夫後來又在浦東購買房產,並出售虹口房屋,售價約人民幣900萬元(約新台幣4297萬元),再拿出800萬元(約新台幣3820萬元)左右購置新房。多年後,前夫再次出軌,2人協議離婚,2套浦東房產均歸歐陽女士所有。沒想到,真正引發新爭議的,卻是女子自己的父親。2年前,歐陽女士父親參加老同學聚會,意外遇見初戀情人,此後頻繁外出,如今更要求與結婚多年的妻子離婚,並提出分割當年虹口房屋出售所得。歐陽女士對此十分錯愕,認為當年的確權訴訟只是為了防範前夫,父母當時並沒有真正要求分割房產利益,而且房屋出售已過多年,是否還能主張權利也成為焦點。對此,律師表示,父親的主張未必受到時間限制。由於當年確認的是父母對房屋享有的物權,而出售房屋後產生的售房款分割請求,源自原有物權關係,因此不適用一般3年訴訟時效規定,即使多年未處理,仍可能主張相關權益。至於當年的確權協議是否能推翻,律師認為難度很高。由於虹口房屋的購買來源是父母原有房產拆遷款,且貸款也由父母負擔,調解內容符合財產來源與家庭實際情況,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規定,通常會被認定為有效。至於母親是否能拒絕離婚,律師指出,若父親堅持離婚,並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能依法判決離婚。換言之,母親若不同意,恐怕也難以阻止婚姻關係結束。
新竹婦為孩子「忍耐出軌尪12年」 見小三高調放閃怒提告
新竹一名彭姓婦女婚後育有5名子女,卻發現丈夫與一名林姓女子維持12年婚外情。該女子曾是彭婦母親聘請的餐廳服務生。彭婦憤而提告申請離婚,並向小三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近日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彭婦表示,與丈夫結婚25年期間,育有5名子女,其中一名早夭。然而丈夫在最小的孩子出生後便與林女展開不倫關係,兩人多次單獨外出旅行、過夜、泡湯,甚至在臉書上親暱互稱「老公、老婆」,明顯超越正常男女交往界線。彭婦稱自己因此精神受創,情節重大,故提出2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林女辯解,從2013年開始與彭婦丈夫交往,雖然明知對方已婚且有小孩,但彭婦未曾阻止,僅提出三項條件,不得慫恿丈夫離婚、不得生育子女、不得花用丈夫的錢。林女認為自己並未破壞家庭完整。法院審理後認為,彭婦經濟能力有限,因考量維繫家庭完整及保護年幼子女,對丈夫長期外遇選擇隱忍,並不代表她默許丈夫與林女的關係。此外,法院查證相關照片與對話紀錄,認定林女與彭婦丈夫之關係確實破壞了彭婦婚姻的圓滿。法官指出,林女作為第三者介入長達12年,嚴重影響彭婦的婚姻生活,導致其精神受到重大痛苦。最終判決林女須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果斷放生出軌尪 她竟愛上前夫情婦
前夫的情婦不一定是敵人,甚至還能成為摯友。一名女子在網路上分享,自己在與前夫的情婦相處後,一起從對於男人出軌的厭惡中互相支持,並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朋友。不過,最近女子發現,自己萌生了對她的異樣情感,同時也因害怕失去友人而不敢告白,只好在網路上求助。原PO在Reddit上說到,前夫背著她和另一個女人約會,自己選擇將這件事告訴情婦簡(Jane),簡也同樣對那位出軌的男人感到厭惡。之後,兩人奇妙的關係促成了一段友誼,原PO也開心地表示,在簡的幫助下她擺脫了可怕的婚姻,且給她巨大的支持,還教會她如何獨立並真正享受自己。隨著兩人持續相處,原PO發現她對簡的感情開始發生變化,「我想我喜歡她?這對我來說很瘋狂,因為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女人」;她也描述,待在簡身邊時,自己就像是高中女生一樣,心裡七上八下,當簡靠在她肩上睡著時,她會感到無比緊張。但原PO苦惱,雖然很喜歡她、也想和她約會,因為不清楚自己是否為同性戀,也害怕失去簡這個朋友,不知道究竟該如何是好。對此,有網友建議她應該誠實地表達自己的感受,若對方沒有抱持相同的情感,兩人仍然可以繼續當朋友;也有人表示支持原PO,並提議「我希望你和簡一起私奔,把出軌的前任留在某個小公寓裡獨自哭泣」。
出軌尪腦出血送醫搶救…小三秒落跑 正宮平靜吐「2字」5分鐘定生死
大陸遼寧省一名38歲人夫出軌多年,近日因腦出血送醫搶救,而他寵愛的小三「跑路了」。老婆趕到醫院了解病情後,仔細考慮了5分鐘左右,語氣平靜地說「拔管」,有如八點檔的劇情引發熱議。《東方日報》報導,在某短視頻平台上,遼寧阜新礦總醫院的一名陳姓醫生講述這起引發熱議的病例。他說,某天晚上加護病房急診室送來一名38歲腦幹出血的男病患,陪伴在旁的還有一名年輕女子,哭得死去活來喊到撕心裂肺,不斷要求醫生搶救「老公」,讓醫護人員看了為之動容。經過搶救,醫生見病人情況稍微好轉,便想向守候在急診室外的女子講述病情,結果一步出急診室發現女子不見了,反而多了一名宣稱是病人妻子的婦人前來了解病情。醫生了解來龍去脈後,才得知剛才的年輕女子是患者出軌多年的情人,男方10多年來賺到的錢都用來養著小三,對正宮卻不聞不問。而小三也是因為看到正宮出現了,便匆匆落跑了。醫生和正宮解釋情況後,指患者病情嚴重,需要花費一筆不小的醫療費搶救,而且還不能保證結果。正宮聽後,只考慮了5分鍾,便語氣平靜脫口「拔管」2字。對此,大批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報應」、「這樣做剛好而已」、「肯去醫院就很佛心」、「這種男人早應該得到報應了」、「種什麽因就得什麽果」。
人妻報復出軌尪上網揪大叔竟約到公公 網友:回家後來敲門惹
原來SOD情節是真的!有女網友透露為了報復丈夫出軌,因此上網約炮,PO文約「XX市XXX附近的男跑者,大叔佳」,沒想到真的有名住附近的男子聯繫她,兩人於是相約見面,沒想到當天她走近一點時竟發現,這位「約跑者」居然是她的公公。女網友為報復丈夫出軌決定上網約炮,當天她從遠處發現該男子年約60歲,沒想到近看竟是她的公公。(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匿名公社)這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公社」發文表示,她近期發現老公外遇,於是她「放飛自我」,想透過網路找人發生關係藉此報復丈夫,「限定只約XX市XXX附近的男跑者,大叔佳」,這名女網友在網路上發了這篇文後,過了半小時果然有一名男子回覆她,對方先是問她真的不在乎年紀嗎,她表示只是一夜情、結束後不會再有牽扯,因此不在乎年紀。網友表示原來情色片劇情是真的。(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匿名公社)兩人於是相約在住處附近的超商見面,對方表示說會穿粉色Polo衫和黑色西裝褲,她則以淡妝搭配窄裙和細跟高跟鞋現身,沒想到當她抵達超商附近就發現不對,她先是發現對方年紀約60歲,走近一看則當場傻眼,「因為他是我公公啊!誰會想到約跑對象竟然是自己公公」,這名女網友發現對方身分後,立刻轉身跑走,不確定公公是否有發現她就是「約跑者」。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熱議,網友就留言,「也太幸運了吧!應該沒有交換照片吧」、「SOD情節,回家後公公就來敲門惹」、「我覺得連照片都沒看就約真的很勇敢」,還有網友笑說,「公公表示『原來那天不是看錯人』」,甚至有網友直呼「太刺激了吧!後來呢,妳不敢再約了吧」。
復仇女王蜂戀上幫派大哥 豔星梅開二度出軌尪慘被家暴判離
《女王蜂》昔日豔星陸一嬋,當年因主演女性復仇電影角色紅極一時,光是《女王蜂》和《女性復仇》這2部電影,讓她迷倒不少4、5年級生,電影裡,陸一嬋胸前的那隻女王蜂,成了她的註冊標記,只是現實生活中的她卻愛得遍體鱗傷,擁有兩段不愉快的婚姻,甚至還因為前夫家暴登上社會版面。陸一嬋總是愛上渣男。(圖/報系資料照)1980年代台灣電影圈流行社會寫實風,當時的二陸(陸小芬、陸一嬋)和一楊(楊惠姍)在電影中的大膽穿著,引發不少話題討論,本名陸月華的陸一嬋,在女王蜂系列電影中,勇敢對抗男性暴力的形象深得人心,外型冷豔、作風大膽豪放,在民風相對保守的年代,很快地吸引觀眾的注意。女王蜂現實生活卻沒有電影中的角色風光。(圖/報系資料照)不過這位女王蜂在現實生活卻沒有電影中的角色風光,特別是感情路,她曾和演員葉飛有過一段短暫婚姻,21歲離婚後將重心擺在戲劇上,就在陸一嬋星運當紅時,她認識了竹聯幫孝堂堂主花繼忠,而她也因為這段關係被電視台列為黑名單。陸一嬋遭王文芳家暴,訴請離婚。(圖/報系資料照)單身22年後,43歲的陸一嬋梅開二度,嫁給小她7歲的印刷廠老闆王文芳,在這段婚姻中,陸一嬋甚至拿出積蓄幫丈夫還債,未料王文芳事業逐漸回到正軌後竟開始花天酒地,男方甚至搭上了女祕書和舞廳小姐,當時陸一嬋質問王文芳的話,就會遭到家暴;但是陸一嬋卻全吞了下來,為了不讓家醜外揚,她被打傷時還不敢用健保卡看診就醫。直到2009年,陸一嬋不堪前夫的長期外遇和施暴終於訴請離婚,不過她卻必須支付前夫部分的財產才能脫身。這位在電影中叛逆又強勢的女王蜂,在現實生活中她卻愛得好苦,浪漫婚姻甚至以暴力收場,恢復單身的陸一嬋自認不需要男人,也認清了感情固然重要,但也不必堅守不對的人,到頭來弄到自己身心傷痕累累。
何如芸豪門婚變 提告出軌尪求償500萬
女星何如芸與花蓮美侖飯店董事王敏錡爆婚變,兩人離婚官司仍在進行中,何另提起民事訴訟,指控王及緋聞對象何姓飯局妹有不倫戀情,侵害她的配偶權,請求2人連帶賠償500萬元。台北地院今(19日)首開庭,王敏錡及飯局妹的委任律師一開始就表示,本案涉及私密領域,此事先前經媒體曝光後,因與事實不符,已造成被告2人及其家人諸多壓力,被告2人不願再看到新聞媒體詳細報導,且王、何2人的未成年子女幾天後將回國,新聞再度曝光,也可能讓他們心靈承受陰影,聲請不公開審理。何如芸的律師則不同意,表示此事都已經被媒體曝光,就沒有不公開審理的必要。法官審酌雙方意見後,諭知目前沒有不公開必要,先採公開審理,但涉及個資、案情部分,盡量根據各自書狀內的編號來說明,並告知此為訴訟指揮裁定,雙方不得抗告。何的律師主張,先前媒體已經曝光,王敏錡至少連續3週固定接送飯局妹聚餐,或打高爾夫,2人另於2013年至2020年間共同出國超過10次,王還贈送不動產等財物給飯局妹,已侵害她的配偶權。聲請調閱2人入出境資料,並傳喚同行出國的友人,證明2人有牽手、摟腰等親暱行為,及同住一房的事實。王敏錡及飯局妹的律師則抗辯,2人並無男女朋友或踰越普通朋友的關係,至於聲請調查證據部分,將再具狀表示意見。庭末,法官諭知2021年1月25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