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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遇初戀提離婚「肖想女兒千萬房款」 她傻了:防住出軌尪卻沒防住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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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1名女子10年前設計「防前夫」房產布局,多年後卻因父親再遇初戀,意外引發家庭財產風波。(示意圖/photoAC)

大陸1名女子10年前設計「防前夫」房產布局,多年後卻因父親再遇初戀,意外引發家庭財產風波。(示意圖/photoAC)

大陸1名女子10年前設計「防前夫」房產布局,原本是為了保障父母出資與自身權益,沒想到多年後卻因父親再遇初戀,意外引發家庭財產風波。如今父親要求與母親離婚,並主張分割當年房屋出售所得,讓女子陷入兩難。

綜合陸媒報導,歐陽女士與前夫是大學同學,畢業後不久便結婚。當時2人的婚房位於上海楊浦區,購屋資金來自女方父母的老房拆遷款,房產登記在楊浦區。

婚後,前夫事業逐漸發展,夫妻出售楊浦房產,貸款購買虹口區1間較大的住宅,並將產權登記在歐陽女士名下。然而,孩子出生後不久,歐陽女士發現丈夫出軌。雖然當時選擇原諒,但身為獨生女的父母擔心女兒未來婚姻若再出問題,房產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影響女兒權益。

為保障父母當初的出資,也避免未來財產糾紛,一場「房屋確權訴訟」因此展開。10年前,女方父母將女兒與女婿一同告上法院,要求確認虹口區房屋的產權比例。最終雙方透過調解結案,法院確認父母享有該房屋70%的份額,歐陽女士與前夫共有30%。

該項安排當時看似成功保護了父母投入的資金,也替女兒婚姻留下保障。之後多年,家庭生活表面平穩。歐陽女士與前夫後來又在浦東購買房產,並出售虹口房屋,售價約人民幣900萬元(約新台幣4297萬元),再拿出800萬元(約新台幣3820萬元)左右購置新房。

多年後,前夫再次出軌,2人協議離婚,2套浦東房產均歸歐陽女士所有。沒想到,真正引發新爭議的,卻是女子自己的父親。2年前,歐陽女士父親參加老同學聚會,意外遇見初戀情人,此後頻繁外出,如今更要求與結婚多年的妻子離婚,並提出分割當年虹口房屋出售所得。

歐陽女士對此十分錯愕,認為當年的確權訴訟只是為了防範前夫,父母當時並沒有真正要求分割房產利益,而且房屋出售已過多年,是否還能主張權利也成為焦點。對此,律師表示,父親的主張未必受到時間限制。由於當年確認的是父母對房屋享有的物權,而出售房屋後產生的售房款分割請求,源自原有物權關係,因此不適用一般3年訴訟時效規定,即使多年未處理,仍可能主張相關權益。

至於當年的確權協議是否能推翻,律師認為難度很高。由於虹口房屋的購買來源是父母原有房產拆遷款,且貸款也由父母負擔,調解內容符合財產來源與家庭實際情況,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規定,通常會被認定為有效。至於母親是否能拒絕離婚,律師指出,若父親堅持離婚,並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能依法判決離婚。換言之,母親若不同意,恐怕也難以阻止婚姻關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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