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
」 判決 有期徒刑 詐騙 法院 誹謗
律師名門劈腿2/前女友掏百萬送高價名牌 還幫寫報告夢醒討債被拒
全台最大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王姓實習律師遭前女友控訴劈腿,出身自律師名門的王姓實習律師,父親曾任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母親以及哥哥都是律師,不料王男與A女交往期間,竟劈腿前女友郭姓女子長達一年。更惡劣的是,王男多次向A女表達想要各種「高價奢侈品」,其中包括中古浪琴、勞力士、卡地亞等名表,以及Burberry大衣、Gucci樂福鞋等,可列出明細的金額就高達92萬6200元,堪稱「愛情和精品掠奪者」。 A女願意為愛埋單,沒想到卻慘遭欺騙,王姓實習律師東窗事發後原本答應歸還其中17萬2188元,不料神隱一週後卻由王男的哥哥透過律師告知「不返還任何金額」,令A女心碎氣憤。 A女向本刊指出,王姓實習律師因個人問題,需要有「獎勵機制」才有動力做事。她心疼男方壓力大、工作繁忙,為了鼓勵王男振作,王男開口想要什麼,她幾乎都照單全收。雖王男家境也不差,但常抱怨家裡控管他的金流,沒辦法自由買想要的東西。每當他說到某樣精品「快絕版」、「很稀有」,語氣帶著無奈與失落,A女總會心軟,決定掏錢幫他買下。查看金額明細可發現,其中不僅有名錶、奢侈品等,還有代繳卡費8萬多元以及匯款,總價高達92萬6200元,甚至不包含A女平日所購買的晚餐、日本代購機票花費及住宿等。(圖/投訴人提供)查看A女所列物品清單,王姓實習律師索要禮物清單幾乎都是「精品等級」,其中包括中古勞力士Explorer 14270、中古卡地亞Tank Louis、中古浪琴18K金腕錶,兩件古著Burberry大衣、Gucci 1953樂福鞋,以及Bryceland’s品牌衣物多樣合計近12萬元;另外還有代繳信用卡費8萬多元與多筆匯款,總金額高達近百萬元。 王姓實習律師平時會以訊息「暗示」想要的東西,語帶憂鬱稱「這支我看好久了」、「什麼時候可以買1953呢」、「我現在身無分文」,甚至還會說「家人不給我錢付帳單」、「被家人誤解難過到快發作」。A女心疼他壓力大、又怕他出狀況,總是軟下心回覆「我能力沒有很強,但可以先做這些」,於是一次又一次掏錢。 最讓A女難過的是,自己在發現劈腿的前幾天還親自飛去日本幫對方「視訊代購」,王姓實習律師在出發前會先列出想要的物品清單,她在日本時也會幫忙看新的物件。事後才發現,自己在日本幫忙採購的那段時間,王男竟跟前女友郭女在一起。 A女更無奈爆料,王姓實習律師不只在金錢上屢屢開口,連工作上的事都要她幫忙。她指出,王男在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期間,曾請託自己代為處理事務所工作,要求她用ChatGPT協助搜尋判決內容,找出特定法律條文中「無罪」的案例段落。王男經常向A女表達「覺得……很漂亮」、「這支錶我看了6年」,A女為愛付出卻慘遭欺騙。圖為A女所送卡地亞Tank Louis中古錶。(圖/投訴人提供)A女忍無可忍,在事發後狠下心清算過往支出,向王姓實習律師要求歸還金額。起初,王男以個人因素為由神隱多日,直到幾天後,才丟來一長串冷冰冰的文字訊息,語氣疏離又帶著算計,「未曾向妳索要禮物或向妳借錢,基於友善的理解,決定將直接轉入帳上的17萬2188元匯給妳。」 A女透露,自己平時有記帳習慣,所有花費都清楚記錄。她回覆王姓實習律師「即便不是直接匯入帳戶的金額,也有代購、代繳卡費等支出,請將所欠金額全數歸還。」沒想到這封訊息發出後,王男再度音訊全無。 眼見對方避不見面,A女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她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希望王姓實習律師能誠信面對、返還金額。未料不久後,王男竟透過哥哥出面聯絡A女的律師,轉達訊息「連那筆17萬也不會還。」一句話讓A女心寒不已,直言王男「連最後一點體面都沒有。」 對此,法律倫理專家、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指出,本案如涉嫌詐財可能觸犯詐欺罪,若經法院刑事判決有罪,律師懲戒委員會可根據刑度評估懲戒與否。若是單純拒不還錢則屬民事糾紛。 對此,王姓實習律師表示,該等指控均非事實。本人未曾有任何不忠行為,也不存在任何欠款、任何未償還債務或任何違反事務所工作規則之情形。指控者所提之內容,並非真實情況,且多為片面捏造或斷章取義。相關互動紀錄本人均已保留,足以證明指控不實。王姓實習律師指出,近期對方持續不斷不當騷擾,包括以訊息、電話、黑函甚至威脅爆料等方式向本人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施壓,企圖迫使本人接受其要求。這些行為已對自己造成困擾與影響,相關證據亦已完整留存。本刊也致電理律法律事務所,截稿前尚未回應。
塑料派系情1/挺林岱樺又抽腿被看破手腳 爆桃園圍剿逼正國會上梁山
民進黨「正國會」掌門人林佳龍日前率門徒發文力挺立委林岱樺角逐高雄市長綠營黨內初選,消息一出各界譁然,嚇得正國會子弟兵不敢站上林岱樺萬人造勢演講台臨陣「落跑」。知情人士直指,正國會這波操作關鍵竟與一面300公里外的桃園布條有關。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下禮拜就要領表登記,並在2026年元月中旬舉辦初選民調,除了近期因官司纏身屢躍新聞版面的林岱樺外,市長陳其邁暗挺的立委邱議瑩、新潮流重兵部署的立委賴瑞隆、在地頗有人緣的立委許智傑預料都會領表參與。選戰前期林岱樺長期民調穩定領先,卻被司法問題纏上,甚或私人訊息都被外流意圖「抹黃」,原本就屬「孤鳥」的她更是孤立無援,種種抨擊下民調跌了不少,但仍與另三名參選人在伯仲之間,輸贏仍在未定之天。與此同時,林岱樺上周舉辦萬人造勢前夕,民進黨「正國會」由掌門人林佳龍「開槍」,包含立委王義川、黃秀寶,還有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紛紛發文力挺立委林岱樺角逐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林佳龍甚至直指林岱樺「不貪不取」,等於具名替林岱樺官司清白背書,更令外界好奇,正國會何以出手?消息人士指出,正國會決心「直球對決」挺林岱樺的決策,竟是由桃園一面「何志偉(總統府副秘書長)選桃園市長」布條引爆。原來資深桃園市議員李光達10月底掛了這面布條把正國會嚇壞了,因為王義川身為不分區立委一上任就喊出經營桃園,何志偉也不時來桃園跑行程,但何志偉對於外傳的選2026桃園市長都是「四兩撥千金」,如今想望正式浮上檯面,「王義川怎麼玩」?桃園街頭近日由資深市議員李光達派人掛上一幅「何志偉 選市長」布幔,由於李光達長期支持總統賴清德,加上何志偉正是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外界解讀這「就是賴清德的意思了」。(圖/讀者提供)該人士直言,「眉角」就在掛布條的人,因為李光達在北桃園底氣超夠,2022年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將卸任之際,他還掛布條喊出自己要接棒選市長,更早前2019年時任總統蔡英文要連任時,面臨甫請辭行政院長的賴清德仰攻來勢洶洶,綠營「桃園隊」在鄭文燦領軍之下一面倒挺蔡英文,李光達卻逆勢喊出支持賴清德,獨樹一幟成為桃園罕見的「賴系」,如今他又改掛布條支持何志偉,「那就是上頭的意思了」地方直指這簡直是總統級表態。反觀正國會,儘管號稱「青埔憨川」的王義川有全國聲量,又長期居住在桃園青埔高鐵特定區勤跑桃園行程,「空戰」、「陸戰」齊發,早就希望2026年「卡位」選市長,即使正面對戰尋求連任的桃園市長張善政勝算不大,仍可進一步在2028年劍指外來人口眾多、現任立委牛煦庭根基不穩的第一選區。隸屬正國會系統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義川(左)上任後積極布局桃園,除了劍指2026年桃園市長寶座外,外傳他更進一步放眼2028年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如今台北市出身的何志偉也來桃園耕耘,兩人的競合愈發有趣。(圖/黃耀徵攝)未具名桃園綠營民代直言,何志偉出身的北市立委第二選區如今由超級網紅王世堅盤據,何志偉「根本回不去」。如今何志偉銜上意空降後,不只「卡」住了王義川2026選市長練兵的機會,更可能進一步留在桃園搶第一選區立委位置。他直言,桃園綠營優勢立委選區只有兩處,其中第一選區若是何志偉「卡位」成功,加上第二選區法務部次長黃世杰牢牢抱緊要回鍋,2028年王義川也難排入不分區安全名單,「到時王義川根本沒戲唱」他直指王義川恐怕是一屆立委命。長居高雄的中山大學政經系講座教授張其祿直言,層峰對桃園的操作確實激怒了正國會,考慮台南想選市長的現任立委陳亭妃早已被正國會「除名」,正國會只好孤注一擲投向林岱樺,但面臨抨擊又收手,「塑料」派系情徒留假面,如今這種為德不卒「有挺但不多」的操作,也只是讓外界看破手腳,反襯民進黨同志無情罷了。他直指,如火如荼進行的綠營高雄市長初選已快到全民調肉搏階段,林岱樺現在是「反民進黨」民眾宣洩的出口,全民調中民眾黨與國民黨支持者絕大多數一定挺林岱樺,若氣勢始終「打不下來」,想必其他幾名候選人會在初選全民調前整合。另一名熟稔高雄政壇的政治學學者則吐槽,林岱樺如今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起訴,官司都還沒判決定讞哪能說是有罪之身,反倒是另一名初選對手、立委邱議瑩可是因掌摑挨告「強暴侮辱罪」一審刑事判決拘役10日並公開表達不上訴,「綠營不少人把林岱樺當瘟神卻把邱議瑩當女神」,她感嘆「無罪推定」變成了「自助餐」。受訪消息人士不約而同直指,林岱樺畢竟坐穩立委大位,加上有官司風暴焦頭爛額,就算市長初選沒過關,應不至於貿然脫黨參選,但若民進黨初選「羞辱林岱樺太難看」,屆時「肚爛票」一多「高雄又翻藍了」他們都認為國民黨候選人柯志恩將坐收漁翁之利。※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桃客打人司機前年才到職? 網挖判決爆「10年前就沿路罵不停」
桃園客運司機劉恩齊(40歲)近期因毆打學生而成為社群熱議焦點。面對桃園客運對外稱劉恩齊為2023年進公司,但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看到新聞中的司機姓名時產生既視感,回想高中通勤時常見到同名司機,但翻找法院判決後,認為自身記憶無誤,推測這名司機曾離職又回任。貼文並回憶,早在10年前就見劉男駕駛學生專車,跑過1路、永豐專車,印象中還有112、132、169與9023等路線,而且當時的他就是「沿路罵不停」。這則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翻出法院裁判決資料,其中顯示劉男屬「回任司機」,曾因在9025路邊行車邊滑手機遭停派,並補充1與132路與112、169、9025為不同場站調度。另有網友稱稱自己搭乘169路時,曾碰到司機一路大聲說話與抱怨,也有網友提及判決記載,劉男於民國107年在桃客因過失傷害遭判刑;也有網友提到,劉男過去曾將姓名由「志威」更改為「恩齊」。不少網友也要求客運公司負起管理責任,呼籲向主管機關陳情,「確認這位司機被開除為止」,也擔憂「風頭過了再回聘」;另有網友提到,如此情況再業界常見「先離職避風頭、日後回鍋或轉往他家公司」的現象。而從判決書可以看到,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上易字第1283號」中,上訴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為劉恩齊。裁判理由載明,合議庭審酌第一審對被告無罪之認定「核無不當」,維持原判。文字記述,檢方上訴意旨指稱,依證人即告訴人林可欣之證述及法庭勘驗錄音,雙方最初因上車後如何付款產生爭執;當告訴人表示要按鈴投訴時,被告回以「青煩」(台語,告訴人於審理中解釋為「你很煩、不可理喻、講不聽」之意)等語,衝突升高後出現「歡娶」「幹」「他媽」等詞彙。記錄也載,被告對告訴人稱「這麼下跪,還不是坐了,那不是下跪」等語;其後雙方在是否繼續搭乘與是否持續爭執之間反覆拉扯。高院最終認定,依全案錄音與證詞尚難達到「排除合理懷疑」之程度,維持一審無罪。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男不滿鄰居養13隻狗深夜狂叫 餵「加料火腿腸」毒死9條狗下場慘了
有不少人家中會飼養寵物,但沒好好管教可能會擾鄰。大陸內蒙古有一名佟姓男子不滿樓下田姓鄰居飼養13隻狗,經常在深夜狂叫打擾其他住戶睡眠,多次溝通無果,佟男竟把毒藥加進火腿腸中,再悄悄放在社區道路上,導致其中9隻狗被毒死。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因佟男自首認罪,依法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根據陸媒《中國新聞周刊》報導,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某處住宅區,有一名佟姓男子和住在樓下的田姓鄰居起爭執,因為田姓鄰居在家中飼養13隻狗,狗狗們經常在深夜狂叫,使周遭住戶睡眠受影響,佟男多次與田姓鄰居溝通卻無果。佟男發現田姓鄰居無法溝通後,在今年4月9日把買來的毒藥加進火腿腸,再將「加料」的火腿腸悄悄擺放在住宅區外的道路上,導致田姓飼主13隻狗狗中有9隻誤食有毒的火腿腸,最終活活被毒死,氣得田姓飼主報警處理。事後佟男也主動投案,並賠償田姓鄰居喪狗的損失,取得諒解後雙方達成和解。近日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發布這起案件的一審刑事判決書,佟男的行為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但因為他已自首認罪且與原告和解,最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2台人闖駐韓美軍基地!偷拍軍事設施 遭判刑1年6月
2名台灣人在5月赴南韓旅遊期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駐韓美軍軍事基地,並對基地內部和軍事設施進行拍攝。針對此案,水原地方法院平澤分院一審刑事判決出爐,認定2人犯罪情形惡劣,但考量照片未外洩等因素,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據《南韓聯合通訊社》報導,2名台灣人涉嫌於5月10日上午10時許,在平澤市駐韓美軍烏山基地(K-55)舉行的「2025烏山航空展」上,未經部隊領導批准,就擅自出入,並使用相機非法拍攝10多張戰鬥機等軍事設施照片。據了解,通常在航空展上,入場者可以自由拍照,但美軍在此次活動中嚴格禁止中國大陸和台灣等特定國家的國民,出入此航空展。法律界7日透露,水原地方法院平澤分院檢察官於7月22日對涉嫌違反軍事基地及軍事設施保護法等,被拘留的60多歲A某和40多歲B某等2名台灣籍人士,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3年執行。法官表示,被告未經管轄部隊長的許可,就出入軍事基地,並拍攝軍事基地或軍事設施,「從其犯罪經過及內容來看,犯罪性質惡劣。」法官考量被告拍攝行為有探測軍事機密的意圖,但考量拍攝的照片全部被沒收,並沒有泄露到外部,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據調查,被告在被美軍3度禁止出入的情況下,仍透過本國人出入口混入韓國人之中,偷偷進入航空展活動現場。他們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陳述稱「是出於好奇心拍攝的」。
客運駕駛撞死女大生未吊照 監察院要中市府、交通部、內政部改進
監察院今(31)日指出,台中巨業客運的大客車去年9月22日於路口碰撞行人,造成女大學生1死、1受傷事件,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卻以進入司法程序而遲未處理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察委員賴振昌、王幼玲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台中市政府、交通部及內政部確實檢討改進。賴振昌、王幼玲表示,吊銷駕照之處分,係屬行政罰法第2條第2款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因兼具維護公共秩序之作用,為達行政目的,行政機關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併予裁處,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受影響。但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仍待刑事判決結果始進行裁處,致未儘速處理2024年巨業客運案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無法落實交通管理及維護交通秩序之目的,核屬失當;另為避免類似之情況再次發生,交通部允應督促所屬及直轄市政府落實辦理,以符立法意旨。監委指出,近年自用大型車輛交通事故件數占全國交通事故件數之比率未減反增,尤以大貨車連續3年居首位最為嚴重,其事故死亡人數更由民國112年之42人增加至113年之70人,益發凸顯自用大型車輛高違規駕駛人之訓練機制有檢討改善之必要。雖然目前遊覽車客運業及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貨運三業已有駕駛人高違規調訓機制,但交通部公路局調訓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僅挑選「闖紅燈」及「高速公路超速」兩項,輕忽「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其他重要違規行為。不僅如此,監委說,另貨運三業至113年底止,已調訓高違規駕駛人共952人,惟154人於受訓後仍有重複性違規,且有126人再次被調訓,甚至有多次再調訓之情形;基於調訓應發揮正面效果,惟目前調訓與再調訓均使用相同教材,並未考量如何改善駕駛人違規習性,復未掌握駕駛人受訓狀況,調訓機制難謂周全。此外,交通部針對小客(貨)車租賃業雖已明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交付出租車輛時亦應善盡行車安全相關告知義務等監管措施,惟供租賃車輛事故件數及造成之死傷人數仍逐年增加,且據該部113年統計,小客(貨)車租賃業車輛交通事故造成之死傷人數,共計5,060人,屬一般租車人自駕造成之死傷人數為3,724人,約占總死傷人數73.6%,顯示一般租車人之違規行為嚴重,有待交通部研議解決對策。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近年公路汽車與市區汽車客運業交通事故件數及造成受傷人數,整體呈現上升趨勢,相比遊覽車客運業更為嚴重,且交通事故成因多以人為因素為主,卻未比照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召回訓練,難謂允當。監委表示,內政部及交通部為健全計程車駕駛人專業證照制度,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84號解釋檢討改進計程車管理制度之意旨,前於95年會銜修正原營業小客車(已配合修正為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分區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前測驗、講習、在職講習、收費制度等管理配套措施。惟「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得於換發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在職講習」之規定不具強制力,故各警察局以尚無相關預算經費支應為由,迄未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在職講習,警政署又怠於檢討妥處,致使立法美意無法落實,核屬不當。監委認為,公路局對於駕駛自用大型車輛有重大違規情形者,主要係依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之規定施以講習、再犯講習;惟因講習欠缺評量或測驗,亦未設定結訓合格標準,難以確認講習之實效,有檢討改善之必要。
她厭惡男友自殘與嫖妓!一氣之下抓頭撞牆釀死 法院判11年徒刑
大陸山西省太原市日前審理一起情侶衝突致死案件,引發關注。一名女子因不滿男友長期以自殘方式挽留感情,加上對方曾嫖妓與說謊,情緒失控下抓住男友的頭髮猛力撞牆,導致男方死亡。山西高院日前裁定駁回女子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原判決。根據中國《央視新聞》、《澎湃新聞》等媒體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6月5日晚上10點左右,女子阿娟與男友阿強同住在太原一處出租屋。當晚,阿娟再次表明分手意願,阿強情緒激動,竟開始用頭撞牆挽回這段關係。阿娟供稱,自己早已對男友的自殘、嫖妓及說謊行為感到厭煩。她說:「他之前多次自殘,還嫖妓、騙我,我真的受夠了。」她回憶當時情況指出,男友還說出「你要不打我吧」,她情緒失控之下,便抓住他的頭髮將他頭部猛力撞牆四至五次。阿強隨後仍持續自撞牆面,最後倒地昏迷。阿娟驚覺情況不對後,趕緊找鄰居求助並撥打120,將男友送醫。不過,阿強最終因嚴重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鑑定指出,阿強死因為頭部多次遭撞擊硬物,造成重度顱腦傷害。法院審理時指出,兩人交往期間,阿強多次用自傷方式挽留感情,甚至要求阿娟用一次性筷子劃傷他胸口,或以點燃的塑膠湯匙滴燙他腹部與腿部。這些傷勢經鑑定為輕微傷。此外,阿娟在羈押期間曾因瑣事與同監室人員爭執並動手打人,導致一名獄友受傷,經鑑定屬輕傷(二級)。一審法院依故意傷害罪判處阿娟有期徒刑十一年。阿娟不服提起上訴後,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日前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審理中,法院查明男子生前曾多次自殘,包括要求女方對其燙傷與劃傷。(圖/翻攝自微博)
F.I.R.前主唱詹雯婷官司纏訟6年 團長陳建寧曝兩人和解關鍵
F.I.R.前主唱詹雯婷(Faye)和團長陳建寧兩人先前因合約等事鬧翻,雙方互告偽造文書、誣告罪嫌,多次對簿公堂,纏訟長達6年。今(24日)陳建寧、Faye兩人突然發布聯合聲明,表示經過多年的官司纏訟後,已經達成和解。對此,陳建寧回應本刊表示:「其實大家過去能一起做音樂都是緣分,可以放下成見,各自好好做音樂是更有意義的事情,所以決定和解,互相祝福讓彼此有更好的未來!也謝謝大家的關心!」陳建寧和Faye在聲明中表示:「回首過去十餘年共同努力的歷程,對彼此曾有的付出與成就,仍懷抱感謝與珍惜之情。誠摯祝福彼此未來一切順遂,各自安好。」聲明全文如下:詹雯婷與陳建寧因在臺灣高等法院113 年度上訴字第4517號刑事案件經協商後達成和解,聯合聲明如下:一、詹雯婷與陳建寧經由理性且友善的溝通,雙方更進一步理解彼此立場與本案緣由,最終決定放下分歧,對於原審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 年度訴字第1289號刑事判決)認為彼此均未有犯罪行為,均理解與尊重,雙方願意在此基礎上達成和解,詹小姐不再爭執陳先生有偽造文書之行為,陳先生亦不再爭執詹小姐有誣告之行為,將來雙方亦不再爭議本案相關事實,讓本案及相關爭議得以落幕。二、雙方均同意就本案不再追究,且往後不再對他方提起與本案事實相關之主張。三、回首過去十餘年共同努力的歷程,對彼此曾有的付出與成就,仍懷抱感謝與珍惜之情。誠摯祝福彼此未來一切順遂,各自安好。陳建寧、Faye兩人發出聯合聲明,表示已經達成和解。(圖/翻攝自詹雯婷臉書)
結婚32年驚覺丈夫出軌!丈夫過世後情婦因重婚罪判刑 私生子提告爭產千萬
大陸上海一名女子阿美(化名)與丈夫結婚32年,卻在婚後驚覺丈夫出軌,並與情婦育有一名私生子。丈夫過世後,情婦因重婚罪被判刑,而私生子更提告爭奪價值逾人民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4,400萬元)的房產、商鋪及其他資產,讓這段婚姻糾紛演變成驚動社會的遺產大戰。根據《極目新聞》報導,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判決書顯示,阿美與丈夫於1985年結婚,丈夫於2020年7月3日過世。法院查明,丈夫與情婦阿芳(化名)於2014年相識,隔年誕下私生子小可,自2017年至2020年間,兩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2019年12月,阿美報案控告丈夫重婚。但由於丈夫於案件調查過程中去世,公安機關撤銷對丈夫的追訴。然而,法院認定阿芳構成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除刑事判決外,阿美與阿芳之間還有多起財產糾紛。法院裁定,丈夫生前贈與阿芳與小可的財產(價值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40萬元)屬無效行為。目前,小可已提起遺產繼承訴訟,要求分得房屋、商鋪持分及折價款共人民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4,400萬元),還包括車輛、股票等資產。該案件目前正在二審審理中。阿美主張,丈夫與情婦的長期婚外情及連串訴訟,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向阿芳求償精神損害,但法院近日駁回該請求。
詐騙新手法!收到不雅照驚慌轉帳67萬 事後才想起沒拍過
大陸江蘇一名李姓男子近日收到陌生來電與彩信,內含一張不雅影片的截圖。對方自稱「私家偵探」,聲稱受人委託調查李男,並威脅若不聯絡將把照片與影片公開至網路平台。李男當時慌張照辦,依對方要求匯出1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67萬元),後因未收到完整影片、且意識到自己並無拍攝過相關內容,遂警覺異常並報警處理。根據《荔枝新聞》6月30日報導,警方受理後迅速展開調查,並凍結嫌犯所使用的收款帳戶,成功追回所有款項,避免受害人財產進一步損失。經調查,辦案人員鎖定兩名涉案嫌犯,分別為曾姓與邵姓男子,兩人皆無固定工作,近年靠打零工維生。警方指出,他們是看到網路上流傳的「高薪簡訊兼差」廣告才動起歪念,提供自己的門號卡至指定地點,依照指示向特定號碼發送帶有不雅內容的勒索彩信。據兩人供稱,每發送一條彩信可獲得人民幣4元(約合新台幣18元)報酬,因此短時間內大量發送訊息,試圖以假冒的色情資料製造恐慌,誘使受害人付款消災。警方調查顯示,他們共發送超過1.8萬條彩信,非法獲利達人民幣7萬元(約合新台幣31萬元)。由於發送量龐大、手法一致,顯見屬有組織性的詐騙行為。本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以非法占有財物為目的,運用虛構情節進行勒索,且涉案金額達巨大標準,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以相應罰金。目前警方仍持續追查幕後主使與其他涉案人員,初步研判兩名嫌犯可能只是詐騙集團中的下線成員,負責執行發信任務。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輕信陌生訊息與恐嚇內容,如遇類似情況應冷靜應對,第一時間報警處理,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兩名嫌犯透過大量發送假不雅照彩信進行詐騙,最終遭警方逮捕並判刑。(圖/翻攝自微博)
譚艾珍遭詐百萬「沒討回來」 深夜怒轟:真是林老師喔!
70歲資深女星譚艾珍去年底自曝遭遇詐騙,損失金額高達百萬元。而後她也積極投入宣導反詐騙,沒想到14日凌晨譚艾珍卻突然發文痛批:「真是林老師喔!」。譚艾珍指出,有一則新聞寫道「30歲車手判刑1年10月,賠償98萬元」,讓外界誤以為她已拿回詐騙款項,事實卻完全相反。她澄清說明,自己不但「一毛錢也沒拿回來」,還自掏腰包支付律師費陪同出庭,總損失超過百萬。譚艾珍表示:「剛好損失的金額就跟差點被騙走的第二筆匯款110萬差不多。感謝警察及時攔阻,否則損失更慘重!」她直言,即使車手刑責已加重,最終也僅被判刑1年10月,令她難以接受:「老娘超級不甘願!但女兒說就當作繳學費,學了一課!」對於媒體誤報譚艾珍有拿回賠償,她氣憤地說:「是誰在幻想您祖嬤有拿回被詐騙的錢?真他奶奶的黑白講!」而譚艾珍的女兒歐陽靖也在社群媒體同步發文,表示該筆「98萬元」為法院刑事判決書中記載的損失金額,並非民事求償所得,「母親並未對車手提出求償,加上對方名下無財產,根本無從獲得任何一毛錢賠償!」歐陽靖進一步指出,媒體報導錯誤導致許多網友誤解,甚至出現「名人才能把詐騙的錢討回來」、「有錢才能請律師」等偏見言論,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太多詐騙受害者最後選擇走上絕路,我們分享經驗是為了讓更多人警覺,這種錯誤報導只會讓真相更難被看見。」
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竟無罪 南檢上訴:代人安排何須親赴!
臺南地檢署針對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性招待案提起上訴,認為臺南地方法院針對被告陳宗彥、連家樑、王孝瑋的原審判決,在認事與用法上均有違誤,且未詳加說明對價關係與職務上行為構成,判決理由明顯不備。檢方今(9)日已正式提起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47號刑事判決指出,連家樑於101年至102年間擔任臺南市「慷樂隊酒店」、「皇龍酒店」、「天上人間酒店」實際負責人,王孝瑋則是連家樑之特別助理,兩人共同基於營利並媒介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之犯意聯絡,媒介三家酒店女服務生與男客為性交行為共10次,每次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費用新臺幣1萬2,000元,並與提供性交易之酒店女服務生對分,以此方式共同媒介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以牟利。而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接受業者性招待2次。臺南地方法院上月15日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連家樑、王孝瑋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緩刑2年。根據南檢起訴書內容,陳宗彥任職南市府期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王孝瑋等酒店業者關說員警平調案件,以及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連家樑、王孝瑋所提供的性招待。檢方指出,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明確顯示,陳宗彥於101至102年間,多次透過王孝瑋安排性交易,並親赴指定地點與酒店女服務生發生性行為。檢方質疑,若如陳宗彥辯稱是「代他人安排」,何須親自赴約?原審一方面認定陳宗彥是以自身LINE帳號聯繫安排,一方面又指「男客為不詳人士」,判決邏輯明顯矛盾,未依法釐清。此外,陳宗彥於101年12月26日晚間,確有委請被告王孝瑋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服務,並依約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性服務;而被告王孝瑋於101年12月26日前,即曾請託被告陳宗彥協助「某員警平調案」,被告陳宗彥亦允諾並電請臺南市警局秘書協助處理,檢方認為此事構成典型的「對價關係」,且關說行為與其職務具實質關聯,屬於《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的職務上行為,原審卻未予詳審,僅輕易判定無違法情節,顯屬重大疏漏。同樣情形也發生在102年11月9日,當時王孝瑋在「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上請託陳宗彥協助,並再次免費招待性服務。從對話內容可見其刻意交代女服務生「不要收錢」,檢方認為此舉即是利益輸送,構成賄賂行為。原審判決將連家樑與王孝瑋媒介性交10次之對象,從起訴書所載之「陳宗彥」改列為「不詳男客」,檢方也指出此舉與起訴書犯罪事實不符,卻仍據以量刑並宣告連、王緩刑,質疑原審顯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故檢方今日依法對陳宗彥、連家樑、 王孝瑋3人提起上訴,期上訴審法院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
為BLACKPINK門票8度匯款遭詐13萬 騙徒短短5月連騙60人
韓團來台開唱門票一票難求,林姓男子乘機在社群平台建構虛假票券銷售網絡,誘騙渴望觀演的粉絲上當。魏姓男子為了購買BLACKPINK門票,前後8次匯款共計13萬2800元,直到演唱會將近仍未收到票券,才驚覺受騙。魏男2022年11月間瀏覽臉書社團「BLACKPINK 2022世界巡迴演唱會」時,看見暱稱「Lin Gary」的林男發文,聲稱手中有BLACKPINK及ITZY演唱會門票可供販售。當時適逢韓團來台開唱熱潮,門票一票難求,魏男遂主動私訊洽詢購買。雙方轉至Line聯繫後,魏男依照對方指示,自2022年11月10日起陸續匯款。從最初的100元至後續數筆高達數萬元,最大一筆達4萬8000元,合計共匯款13萬2800元至對方提供的人頭帳戶。眼見演唱會日漸逼近卻遲遲收不到票券,魏男多次聯繫林男無果,多次聯繫林男卻得不到合理回應,魏男才驚覺受騙,遂報警並提起刑事、民事訴訟。。警方調查發現,林男根本沒有任何演唱會門票,完全是虛構販售訊息行騙。更令人震驚的是,魏男並非唯一受害者,林男在短短5個月內利用相同手法,在多個演唱會票券交易社團中,持不同帳號重複行騙,受害者遍及BLACKPINK、ITZY、蔡依林、AOMG等粉絲,總計多達60人,涉詐金額高達125萬1760元。新北地方法院依被依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得易科罰金,另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沒收全部犯罪所得。林男不服提起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民事求償方面,魏男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由於林男未於開庭日到場,且已有刑事判決認定犯詐欺取財罪確定,法院審酌魏男主張屬實,判決林男應給付魏男13萬2800元及自起訴日起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不得上訴。
人夫出軌兒媳被離婚!怒嗆前妻「妳舌頭我要剪掉」挨告 下場出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出軌前兒媳,因此與前妻小芬離婚,雙方仍爭吵不斷,他曾透過LINE語音通話多次恫稱「我改天要殺死妳」、「妳會死妳知道嗎」、「妳舌頭我要剪掉」等語,遭刑事判決有罪確定。事後,小芬提出民事訴訟,向前夫求償30萬元。一審判處阿強應賠償5萬元,案經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判決書,阿強與小芬原為夫妻,男方於110年初與前兒媳發生不倫關係,兩造於110年5月27日離婚,嗣後阿強以撥打LINE通訊軟體語音通話方式,對小芬恫稱「我改天要殺死妳、妳不要在那邊大小聲」、「妳會死妳知道嗎」、「妳舌頭我要剪掉」等語,遭刑事判決判處恐嚇危害安全罪有罪確定。小芬事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前夫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阿強辯稱,小芬過去也曾出軌,不料子女竟力挺母親,不僅在法庭作出不實陳述,還稱呼女方外遇對象「爸爸」,一想到自己早年做粗工賺錢養育子女及妻子,卻換來一家三口背叛,當下情緒激動,才會口出惡言。案經審理,一審判處阿強應賠償5萬元為適當。案經上訴,二審審酌阿強國中畢業,現為公車駕駛,每月收入約4萬元;小芬則在工地工作,每月收入約5萬元,男女雙方年收入分別約44萬元、28萬元,並考量阿強言語恐嚇之行為動機,以及小芬因相關言語所造成生命、身體之危害,因而遭受之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為原審判決無不妥,全案確定。
河北女子分手無業男友遭逼喝農藥身亡 網友淚目:她死前還要載他去面試
近日,中國河北省某法院公開了一份刑事判決書,揭露了一起發生在2022年7月的情殺事件。當地一名劉姓女子提出要與無業的董姓男友分手,因董男不同意,只好搬出住處躲回老家。誰知董男以「載他去參加工作面試」為由將劉女騙出來,又將她強押到2人同居時的租屋處,逼她喝下農藥。2個多禮拜後,劉女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慘死,而董男則被依故意殺人罪判刑15年,並賠償各項損失共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90萬元)。消息曝光後,引起中國網友熱烈討論。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近日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法院公開了一份判決書,根據判決書內容,被告董姓男子與被害人劉姓女子曾是男友朋友關係,2人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間,在河北滄州市運河區一處平房租屋同居。期間,劉女因為董男沒有工作,向他提出分手,董男不同意,因此劉女只好在2022年6月躲回位於河間市的老家。董男則透過微信聯繫劉女,表示希望她能夠在7月29日上午開車戴他前往滄州市新華區的傳化物流園區參加面試,劉女心軟同意。7月29日,劉女如約在著董男前去參加面試,當天下午2人回到出租屋內,又因分手發生爭吵,董男在暴怒中放話「要分手,我們兩個都得死」,並強押著劉女一同去買農藥,之後又回到住處,反鎖大門、拉上窗簾,將劉女推到臥室,逼她喝下農藥。喝農藥後,劉女向董男懇求送她去醫院,董男又邊吸菸邊冷酷回應:「我就看著妳死,等吐白沫了就肯定死了。」又拖了4、50分鐘,才開車將劉女載到醫院就醫。董男在為劉女交付了掛號費、洗胃費用後,將劉女的手機、車鑰匙交給聞訊趕來的劉女好友後離開醫院。7月30日,劉女在加護病房中向家屬交代事情原委,劉女家人立刻報警。之後董男在次日被當地公安機構傳喚到案,而劉女卻在同年8月18日,因為農藥中毒導致的多器官衰竭死亡。審理法院認為,董男豐購買烈性農藥,並製造相對密閉的環境,以言語逼迫被害人劉女喝下農藥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此外,董男有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但他未採用過激的暴力行為,在實施犯罪後駕車送被害人就診,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最終裁定,被告人董男因犯罪行為致被害人劉女死亡,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且被告人應賠償由此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200081.62元。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才15年?現在謀殺只要判15年了嗎?」、「看清楚,還是『從重處罰』才判15年呢!」、「故意殺人、有犯罪前科、從重處罰,就判了15年?這是什麼樣的法官能夠做出來的判決?」還有網友指出:「我覺得這性質比故意殺人嚴重多了,為什麼才判15年?要知道這姑娘被農藥折磨了20多天才死去,這是多大的痛苦!」、「逼人喝下農藥又拖了這麼久,都已經能確定被害人死定了才載她去醫院,這根本不足以作為減輕刑罰的理由!」此外,還有網友為劉女感到心疼:「這姑娘還是太善良了,都分手了還載男友去面試。要分手跟男友用微信說了就算了,根本不應該再和對方見面。」、「天啊,她到被逼死前都還相信男友會去找工作。」
員工下藥迷姦同事遭判刑 摩斯漢堡4點聲明回應了
摩斯漢堡驚傳一起令人震驚的職場性侵案!1名余姓男員工竟利用職務之便,預先在網路購入含有強效麻醉成分的「迷昏藥水」及「失憶水」,並在女同事的飲料中下藥,趁其昏迷後伸出狼爪猥褻得逞。儘管事後余男以17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仍遭法院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獲4年緩刑。 據了解,這起惡劣事件發生於2023年3月,余男趁晚間值班時,偷偷將藥物摻入女同事「小花」(化名)的飲料中。小花飲用後隨即陷入昏迷,余男竟在店內對其上下其手,甚至導致被害人下體出現擦傷。事後,余男假意護送小花返家,但家屬發現她長時間昏迷不醒,緊急送醫後才揭發這起惡行。 醫院檢驗報告顯示,小花體內殘留大量麻醉藥物,直到事發後第3天仍出現嗜睡症狀,顯見下藥劑量極重。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警方確認余男涉案,隨即將他逮捕。面對審判,余男雖坦承犯行並賠償170萬元和解,但其惡劣行徑仍引發社會譁然。 摩斯漢堡對此緊急發出聲明,強調絕不容忍任何職場不法行為,已立即開除該名員工,並永久列入黑名單。針對民眾關心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侵訴字第5號事件,安心食品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摩斯漢堡)也透過4點聲明回應:一、本公司在112年度接獲相關事件通知後,當下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並在查明事件始末後立即開除該犯行職員,永不錄用,毫無包庇,絕不寬貸。二、本公司以員工權益為第一優先,自始至終提供受害員工一切必要協助與諮詢,與員工站同一陣線,鼓勵進行提告並提供一切所需幫助。主動協助相關補償程序,以及持續關心心理狀況,同時極力保護當事人隱私。三、本公司對於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為保障員工權益,本公司設有獨立申訴專線以及申訴信箱通報機制,一經通報即成立專案小組啟動調查,給予受害者適當保護與安置措施,且提供後續追蹤、輔導及身心照護資源。四、為確保員工身心健康,本公司全力打造安全職場,每年定期進行不法侵害觀念宣導,落實全體員工對不法侵害的認知,以貫徹「不法侵害零容忍」的目標,並建立安全、無歧視、互相尊重及包容的多元友善職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 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陸媒爆料遭法院下行為禁令! 張蘭罕發聲反擊了
女星大S(徐熙媛)2月2日病逝日本,享年48歲,本月15日她的骨灰在媽媽黃春梅、老公具俊曄、妹妹小S(徐熙娣)、妹夫許雅鈞、姪女許老三的陪伴下,安葬於金寶山玫瑰園。近日陸媒曝光北京法院裁定書,揭露大S生前曾對汪小菲、張蘭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行為禁制令)。對此,張蘭回應了。《鳳凰周刊》報導,大S於2023年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起訴了前夫汪小菲,以網路侵權責任糾紛起訴了汪小菲的母親張蘭,在北京網路法院立案審理;大S分別對汪小菲、張蘭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行為禁制令),2024年8月,北京網路法院做出民事裁定,要求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張蘭、汪小菲「不得在網路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訊、視訊等形式發布涉及徐熙媛的交往經歷、婚姻關係、離婚事宜、健康狀況、消費記錄的事宜的相關內容,直至本案裁判文書生效時止」。對此,張蘭在微博發文表示,「大家看到鳳凰周刊的誤導性新聞了吧?顯然有人違規將法院禁止公布的臨時性文件給了新聞媒體,那就是有人把法院禁令視為兒戲了,希望北京市互聯網法院發布調查令,徹查到底是誰違規炒作洩漏未有生效判決前的臨時性禁令。」張蘭認為,這可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法院應該對違規一方裁定處罰,再次聲明,臨時性禁令是一個預防性的裁定,而非確認事實上真的存在誹謗侮辱言論,家庭成員之間的各執一詞,不構成侮辱誹謗。張蘭說,「如果按照你們這樣故意引導輿論的行文,換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不可以說張蘭和汪小菲,因為XXX死亡,沒有等來兩個民事訴訟的公正判決!刑事,已經有一審結果,已經說明問題,請問北京市三中院和北京市互聯網法院,面對這樣的誹謗性輿論,張蘭如果公布刑事判決結果,算違反禁令嗎?」
選票有效太寬鬆成賄選漏洞 監察院建請中選會考量調整
監委林郁容、范巽綠今(25日)指出,連江縣的歷次選舉中,出現把章蓋在候選人號次、人像或姓名欄等特殊位置的「記號票」,做為履行賄選約定的證明;近年來選舉人多已習慣在選票圈選欄內圈選候選人,而中選會歷年函頒之「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對有效票之認定標準過於寬鬆,建議應朝嚴修正,以杜絕弊病。監委指出,民眾陳訴,2022年連江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出現大量蓋在候選人號次、人像或姓名欄與出現蓋多次章的選票的「記號票」,且連江地方法院111年度選訴字第l號及112年度選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亦證實確有「記號票」之存在,而認定被告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不正利益罪」定讞,調查報告業經監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調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出現蓋在候選人號次、人像或姓名欄與出現蓋多次章的選票的「記號票」。(圖/監察院提供)二位監委表示,中選會歷年函頒之「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認為「圈選於每一候選人欄各格內,能辨別為圈選何人者,仍應屬有效票」,認定標準過於寬鬆,雖歷經8次修訂,但仍維持1980年訂定的選舉票有效之認定標準。監員強調,有心人士在連江縣地方選舉透過「記號票」進行賄選確有其事,且該問題已存在多年仍無法有效解決 ,實係因中選會歷年函頒之「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對有效票之認定標準過於寬鬆。由於選舉人多已普遍習慣於選票圈選欄內圈選候選人,為免爭議,避免候選人指示選民將選票圈選於候選人欄位之特定位置,建請中選會將有效票限縮於蓋在圈選欄內或至少須碰到圈選欄邊線,而圈選在號次欄、相片欄、姓名欄非屬有效票。二位委員強調,法務部於民國90年間認為應「限縮有效票之範圍,以防杜賄選及暴力介入選舉」,監察院建議得參照92年所修正之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文字「所圈位置全部於圈選欄外或不能辨別為何組者為無效票」,據以修正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另建議,在印製選票時,可將圈選欄邊線加粗或用明顯顏色,有助選舉人圈選時之識別,同時於選票上加註警語「圈選於圈選欄外,為無效票」,另在選舉前可加強宣導,投票當日並在各票所張貼標語,以提醒選舉人。
死刑犯黃麟凱今晚槍決 廢死聯盟轟「違法執行」喊話2人:槍下留人
現年32歲的新北市男子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19歲女友及47歲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並於2017年定讞,宣告今(16日)晚9點執行槍決,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首位執行的死刑犯。對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也發聲了。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懷恨女友和他分手,並向他催討20萬元債務,趁放假離營時潛入女友家,以童軍繩勒死女友及女友母親,更在女友死前性侵得逞,一審到更一審3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定讞,關押7年半後,今天執行槍決。廢死聯盟得知消息後,隨即在臉書發文,痛批違法執行死刑,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憲判8」)意旨,對於37位聲請人(死囚),包含黃麟凱在內據以聲請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10號刑事判決,個案判死僅應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因此,憲判8賦予各該聲請人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廢死聯盟發聲明譴責。(圖/翻攝自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臉書)對於37位死囚包含黃麟凱在內,憲判8依此提供他們開啟新的救濟選擇。就此等個案,憲判8除具體指示其等死刑確定終局裁判應經過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外,亦賦予檢察官負有證明確定終局判決係以一致決作成之義務。由於過去判決評議是否為「一致決」係屬祕密,37位死囚包含黃麟凱在內,迄今均未能探知其等確定終局判決是否屬於「一致決」,因而存有程序疑義;此外,現37位死囚包含黃麟凱之個案,其等判死程序均未經「量刑前社會調查」之程序調查,而存有個案是否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疑慮。而於此等疑義尚未釐清之前,按憲判8意旨及精神,主管機關不得恣意執行。若有執行,此即屬違反憲判8意旨精神之執行。日前聲請人黃麟凱委任之律師經閱卷,正藉此檢視就其個案裁判上具否憲判8意旨部分,聲請人自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亦屬憲判8判決理由第147段揭示,為保障聲請人之權益並彰顯其對釋憲聲請之貢獻賦予聲請人就原因案件有個案特別救濟之機會。廢死聯盟指出,今晚法務部長、總統簽署的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違憲,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最後重申「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