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
」 判決 有期徒刑 詐騙 法院 誹謗
過世不到2小時!兒持亡母印章連跑銀行「狂領101萬」下場慘了
母親才剛離世不到2小時,兒子竟持亡母印章接連到銀行提款、轉帳,3筆金額合計達101萬2800元。法院判決指出,男子阿軒(化名)明知母親阿蘭(化名)已於民國112年某日上午7時30分死亡,卻在母親過世後短短1個半小時內,接連持亡母印鑑章辦理提款及轉帳,雖然相關款項主要用於處理母親後事及支付生前生活、看護費用,法院仍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阿蘭死亡後,其遺留的財產依法成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阿軒明知自己無法單獨處分母親留下的遺產,卻因保管母親的印鑑章及存摺,仍持亡母印章在取款憑證及取款憑條上蓋印,再交由銀行承辦人員辦理相關交易。其中第一筆交易發生在母親死亡當日上午9時4分,阿軒前往銀行櫃檯提款,領走3萬2800元。僅過了14分鐘,他在上午9時18分再次到另一家銀行提領49萬元;1分鐘後,也就是上午9時19分,他又將這筆49萬元轉入自己申辦的金融帳戶。3筆交易合計金額達101萬2800元。檢方調查後認為,阿軒明知母親已經死亡,卻仍冒用亡母名義製作取款文件並持以行使,相關行為足以損害金融機構對帳戶管理的正確性,也可能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因此依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提起公訴。不過,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阿軒提領的款項並非全數供自己使用,主要是用於處理母親過世後的相關後事,以及支付母親生前的生活費、看護費用。對於這些款項用途,告訴人也予以承認,並提出治喪費用、牌位寄存及其他相關繳費資料作為佐證。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軒確實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就動用母親名下帳戶內的款項,且以亡母名義製作並使用取款文件,相關行為已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不過,從實際款項流向及使用目的來看,法院認為尚難認定阿軒具有將款項據為己有的不法所有意圖,因此相關情節也成為法院量刑時的重要考量。法院另審酌阿軒過去沒有犯罪前科,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目前已經退休,也沒有需要扶養的親屬。法官認為,經過這次偵查、審理程序及刑事判決後,阿軒應已受到警惕,若立即執行短期自由刑,反而可能產生短期徒刑的弊害,因此認定暫不執行刑罰較為適當。最終法院判處阿軒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李團長」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5口走絕路 擺爛不出庭再判賠226萬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前年陷入「黃金、團購投資」騙局,被45歲女團購主李惠雯以高獲利話術套牢,陸續掏出752萬元,最終不堪債務及恐嚇壓力走上絕路。李女一審遭判11年徒刑,案件衍生民事求償,但羈押中的她擺爛不出庭,台中地院日前再判她必須賠償2名被害人共226萬6000元。45歲李惠雯過去經營團購事業,但因生意失敗、積欠員工薪資,甚至向當鋪借貸,財務狀況逐漸失控。沒想到她非但沒有收手,反而從113年6月起另闢「投資」財路,對外宣稱經營網路團購、刷卡買黃金轉售獲利,甚至打出支付50萬至100萬元會員費、每月保證獲利10%且還本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砸錢。檢警調查發現,李女實際上根本無力負擔如此高額獲利,竟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把後來投資人的錢拿來支付前期投資人的利息,營造事業獲利穩定、投資有賺頭的假象,前後至少騙取王家等12名被害人逾1536萬元。其中,王家一家5口因相信李女的說法,陸續投入752萬元,最後不僅血本無歸,還背負沉重債務。更讓悲劇惡化的是,李女為逼迫王家還錢,長期傳送恐嚇訊息,甚至傳送割腕流血照片施壓,造成王家人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最終一家5口不堪重負走上絕路。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李惠雯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陷入困境,仍以投資高獲利等方式向外吸金,並對王家人施以恐嚇、逼討債務,犯行手段惡劣,因此依銀行法吸金、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事案件之外,另有黃姓、林姓2名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其中黃女指控,自己經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先後因團購會員、車貸及黃金投資等名目受騙,原先主張遭騙223萬5575元。不過審理時她表示,黃金刷卡款項已由李女全數代繳,扣除已經返還部分後,目前實際尚欠團購及車貸款156萬6000元,因此向李女求償。至於林女則指控,李惠雯先以團購投資話術吸引她,再以刷卡購買黃金獲利為由騙取資金,分別損失53萬元及17萬元,合計70萬元。由於李惠雯目前仍遭羈押,民事求償案審理期間,法院合法通知她出庭,她卻具狀表示「不願被提解到庭」,既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法院因此依刑事判決及相關卷證認定,李女以詐術造成2名被害人財產損失,侵權行為明確。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李惠雯應賠償林女70萬元;另應給付黃女156萬6000元,2案合計226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回不了家3/未能參與公辦都更災戶嘆鬱悶 昔開嗆基泰卻難得有「這共識」
「基泰大直」坍塌案屆滿3年前夕,已購戶打贏官司、施工團隊5人被判刑、旁邊鄰損建築公辦都更案也招商成功,不過受害最深的倒塌25戶,至今仍多人無家可歸,還在與建商角力。眼看隔壁公辦都更案進展順利,受損戶之一的左宜有鬱悶表示,當初有鄰居堅持要與基泰合建、不參與公辦都更,現在簽屬合建的22戶也對基泰投以不信任,他認為最理想的狀況竟是「基泰直接賠償、退出重建」,盼趕快回到原來平靜生活。昨7日基泰與倒塌受損戶召開協調會,最後雖在租金上協商破局,不過卻出現了另一個合建以外的新選項,基泰願意「一次性賠償」。(圖/讀者提供)「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因施工不慎,造成工地坍塌,甚至波及隔壁公寓民宅傾斜,最終25戶夷為平地,受災戶無家可歸。 攤開這件事的利害關係人,各個在滿3年的前夕取得新進展。今年7月,「基泰大直」預售案已購戶打贏官司,法院不僅判決基泰須退還已繳自備款,更須額外支付百萬違約金。 8月26日,台北地院也依《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及偽造文書兩罪,判決基泰工地主任張博翔等5人,最高4年10月的有期徒刑,可上訴。 2天後,「基泰大直」東側及南側的鄰損案「大直儒玉」及「大直藏璽」,將近250戶的2大公辦都更案,在歷經去年招商未果、今年重啟招商後完成評選,分別由皇昌營造(2543)領銜的皇昌福榮合作聯盟,以及長虹建設(5534)拿下最優申請人。 皇昌營造為台灣指標性公共工程大廠,最讓一般大眾印象深刻的代表作,莫過於「春節6天拆除忠孝橋引道」,展現了極高的工程調度與控制實力;長虹建設更是台灣家喻戶曉建商。 聽到隔壁公辦都更案有知名建商來幫忙重建,左宜有暨感嘆又憤怒表示,「當初有問我們這25戶要不要一起公辦都更,結果有中人鄰居鼓動說公辦都更不會過,因此大多數住戶也選擇與基泰合建……真是鬱悶!」受損戶之一的左宜有感嘆當初未能一起和隔壁鄰損案公辦都更,他支持賠償與合建分開談。(圖/CTWANT資料照)左宜有和另外2戶,過去就堅持賠償和合建分開談,但另外22戶仍執意要與基泰合建,卻在3年後的今天,還在協調會與基泰、市府角力,甚至可能因租金補償協商不成,進展成「合建破局」;而據了解,原以洪先生擔任自救會會長,也因為自救成員內鬨,領頭羊已換人當,令人不勝唏噓。 3年,大家都累了!左宜有表示,他們堅持提告的3戶,對基泰提出的民事損害賠償案已於近日移送民事法庭審理,希望順利。但他也強調,所謂的「順利」,是指希望基泰不要用拖延手段走完訴訟程序,而是拿出誠意直接賠償。 他甚至不約而同與基泰提出一樣想法,「最好的狀況是希望基泰退出重建,自救會也不要想著一坪換一坪,大家一起找個信任的建商重建家園,或者市府幫忙公辦都更,建商該賺的就給他賺,讓大家能趕快回到平靜的生活。」基泰總經理孫偉志在協調會上最後表示,若協商不成,願「一次性賠償」受損戶,受損戶之後可再自行決定要不要合建,或找其他建商合建,把選擇權交還給受損戶。受損戶認為市府不應屢次皆以「民事爭議」或「雙方自行協議」作為處理結果,或是「已轉相關單位」、「屬民事問題」等概括性文字回覆,呼籲市府對此案應建立追蹤機制。(圖/CTWANT資料照) 一位不具名受損戶則書面透過CTWANT呼籲市府,大直房屋倒塌案相關涉案人員已受刑事判決,然而對他們這些失去家園、房屋無法居住的重災戶而言,家園沒有因此恢復,居住問題沒有因此消失,長期租屋及生活成本也沒有因此停止,重災戶不僅承受財產損失,更承受長期無法安居、被迫租屋及未來居住安排不確定的壓力。不要讓重災戶獨自承擔後續問題,呼籲市府應正式介入、建立追蹤機制,協助受害地主保障居住安全、居住權益及財產權益。
女大生打工遭下藥!50歲藥局老闆被爆「專挑漂亮女生」藥師背景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傳出下藥事件,1名女大生到店內打工擔任藥助,竟被50歲陳姓負責人涉嫌偷偷將管制藥物投入她的水壺,導致她飲用後出現頭暈、昏迷及斷片等症狀。警方獲報後採驗水壺內飲水,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後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取得關鍵投藥監視器畫面,將陳姓藥師查緝到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如今陳姓負責人背景也遭起底。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事件曝光後,陳姓藥師的說法也引發外界強烈撻伐。他昨(4日)受訪時辯稱,涉案藥物因為已經過期,自己只是想「測試藥效」,並表示有客人曾告訴他那是精神科藥物。他聲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喝一口後覺得味道不對就會吐掉,屆時自己就能告訴對方「我在開玩笑」。陳姓藥師甚至懊悔表示,自己「不應該當一個太雞婆的老闆,跟員工有太多的互動」。然而,這番說法不僅未能平息質疑,反而在網路上引發大量批評。據了解,這名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具有藥師專業背景,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臨床藥學碩士,過去曾在台北榮總藥學部服務,專長包括感染科加護病房重症藥學及藥物資訊等領域。約1年多前,他在淡水開設藥局,原本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卻涉嫌對店內年輕女員工下藥,讓同業及社會大眾震驚。除了此次女大生指控外,事件曝光後也陸續出現其他網友爆料。1名曾於去年在該藥局打工的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當時老闆會不時觸碰她的身體,她當時以為只是開玩笑,如今回頭想起整起事件,卻直呼「真的細思極恐」。另有網友爆料,指稱該藥局老闆疑似「專挑年輕漂亮女生」錄用,而事件爆發後,店內新進的女員工也因受到驚嚇而選擇離職。目前警方已將陳姓藥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已介入調查,並強調若後續刑事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整起事件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投藥動機、藥物來源及實際涉案情節。
獨/又有名廚挨告!「鋼鐵人」美食博士被控害路人骨折 無罪真相曝
有「鋼鐵人」外號的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創辦人潘威達,與名廚詹姆士同樣有官司麻煩。鐵邦集團旗下的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西門店,2年前因司機送油時不慎灑出害路人摔傷,司機被告、潘威達也被告,台北地檢署起訴兩人過失傷害罪,一審判決司機有罪但潘威達無罪,法官認為,職災法規明訂雇主保護的對象是勞工,不包含本案的路人,加上潘威達並非店長,案發時也不在場不能即時監督,無法歸咎於他。「周照子」命名靈感是潘威達的奶奶。(圖/翻攝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臉書)潘威達擔任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執行長,他出身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子承父業但開創出自己的餐飲王國,從鐵板燒延伸出多項品牌,大多與鐵板有關,鋼鐵人的外號便由此而來;他常用家人名字為品牌命名,像「扶旺號」源自父親,「威宇牛排」為了紀念早逝的弟弟,「周照子」則是奶奶的名字。潘威達經營事業之際也積極攻讀學位,唸到台灣師範大學餐旅管理博士,目前是台師大助理教授。潘威達(右)是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圖/翻攝潘威達臉書)本件過失傷害案發生在2024年5月7日早上7點多,鐵邦國際事業公司的黃姓送貨司機,載桶裝食用油到周照子西門店,搬油桶時不小心在騎樓掉落,黃姓司機沒回車上拿警示立牌,只在騎樓兩邊各擺一個垃圾桶,接著清理地面,但17分鐘後一名張姓婦人經過,油漬還沒清完導致她滑倒,送醫急救檢查出胸椎第十節壓迫性骨折、腰背挫傷。黃姓司機遭訴認罪,卻沒跟受傷婦人達成和解也沒賠錢,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北檢認為潘威達身為周照子國際餐飲公司和「本案餐廳」負責人,卻疏於避免勞工造成職業災害,沒教好員工搬運油品該注意什麼,導致往來行人的危險,因此也涉犯過失傷害罪;潘威達不認罪,他辯稱自己不是周照子西門店的店長,事前已對黃姓司機教育訓練,案發時因為不是餐廳營業時間,沒人可協助司機搬油,但司機有立刻處置,縱使處理不當,也不該由他承擔。北院採認潘威達的辯詞,只憑他身為鐵邦公司和周照子公司負責人,不足以認定他對於送貨司機不慎摔落油桶的突發狀況,有即時監督並因應的可能。法官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勞工有保護義務,目的是防止職災危害「勞工」的安全及健康,不可任意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勞工以外的對象,本案被害人既非餐廳員工也不是消費者,檢方卻起訴認定潘威達也有注意義務「理據已值商榷」。受傷路人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對黃姓司機、潘威達及周照子公司求償,原本潘威達可因刑事判決無罪而免賠,但因為被害者已先具狀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全案將於北院民庭另闢戰場,對潘威達個人而言,這場官司還沒了結。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獨/醉女告男網友性侵大逆轉 無罪關鍵是她用FACE ID解鎖手機
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應朋友邀約,與一群網友唱KTV又喝酒,隔天她向朋友表示「被奇怪的人摸胸、舌吻卻都沒印象」,而且在旅店床上醒來時全裸、錢包少1千元,懷疑遭到撿屍性侵,報警鑑定身上的DNA,確認來自案發前晚在KTV和她親熱、再帶她去旅店發生性行為的余姓男子。台北地檢署以乘機性交罪起訴余姓男子,但台北地院比對提告女子與友人的對話紀錄、KTV包廂與旅店監視畫面,認定她有喝但不到爛醉如泥的程度,更特別的是,包廂監視器拍下她滑手機、她也承認可能有用FACE ID解鎖,這代表手機主人仍有「一定程度身體控制力」才能拿穩手機對準臉部,余姓男子並非藉由女方酒醉去佔便宜,因此獲判無罪。2024年10月28日晚間6點多,余姓男子與眾多友人、網友相約錢櫃中華新館,為當天壽星開慶生派對,在包廂歡唱5小時期間,余姓男子讓本案告訴人坐大腿上唱歌同時十指交纏,後來還摸女生胸部、舌吻,毫不避諱當眾親密;慶生派對結束散場後,兩人一起走到140公尺外的旅店發生性關係,到了29日凌晨2點半左右,余姓男子自行離開留下女方,她在早上6點多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而且「下體有異樣感」,立刻傳訊息給邀她唱歌的女性友人訴苦「我整個超慌,真的超慌」、「我好想哭」。告訴人前往醫院掛急診,告訴醫護人員她喝到斷片遭性侵,因此有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是99mg/dL(換算酒測值大約0.495);檢警獲報偵辦,認定余姓男子利用告訴人意識不清無法抗拒的狀態侵犯她,以妨害性自主起訴。余姓男子向法官喊冤,當天與告訴人互有好感才會在KTV親吻、撫摸,散場時先在KTV門口聊了幾十分鐘,再相約去開房間,他沒有犯罪。北院勘驗本案監視畫面,告訴人坐在余姓男子大腿上的時候,可以配合包廂播放的歌曲正常唱歌,她和余姓男子去旅店一路上摟摟抱抱,看不出走不穩或意識不清,聽到旅店櫃台人員要求看證件,她有翻包包找出來,互動交談的過程也沒有異狀,辦理check in時還主動吻了余姓男子,搭電梯上樓仍繼續擁抱親吻。告訴人案發隔天與一名網友有對話,網友說余姓男子在包廂內「摸胸、喇雞、抱來抱去」,告訴人抱怨「直接趁我喝醉侵犯我」、「我應該很明顯就是喝醉吧」,但網友回她「看得出來有喝醉,但不知道多醉就是了」,告訴人再問「所以是他拉著我不放?我的意願呢?」網友回答「你看不出來不開心」。法官看過對話紀錄與監視畫面,對於告訴人案發時是否看得出來喝掛了,已經有所懷疑;再詢問告訴人在KTV包廂內以手機連上社群軟體,是否需要先解鎖?她說要使用FACE ID或者輸入數字密碼,法官藉此判定,告訴人操作應用程式之前,必須先把手機拿好才可對臉解鎖,如果不行,也得用手指在螢幕上輸入密碼,這些動作都需要告訴人保有身體自主控制能力。告訴人與友人對話中,雖講到「我看得出有醉,那就是超級無敵醉」不過法官審酌告訴人與余姓男子原本不認識,余姓男子對於告訴人酒量如何、喝醉是什麼樣子完全不清楚,而且KTV其他目擊者也不知道告訴人有多醉,更不用說案發當天才第一次見面的余姓男子,因此法官認定他並未撿屍性侵。告訴人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想對余姓男子索賠,刑事判決無罪,原本應連帶駁回,不過因為告訴人已聲請移轉民事庭審理,所以余姓男子後續仍得面對告訴人求償。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尹錫悅涉妨害逮捕與濫權!法院首判他有罪 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阻撓調查與違反戒嚴程序,16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法院認定,尹錫悅在2025年初指示總統警衛單位築起人牆,阻止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前往總統官邸執行法院核發的逮捕令,並於2024年底發布戒嚴命令前,未完整召集國務委員會議,構成多項重大違法行為。根據《韓聯社》報導,法院刑事合議第35部(法官白大鉉)於16日下午2時(台灣時間下午1時)做出判決,針對尹錫悅妨害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礙國務委員審議權等罪名予以裁決,並表示「總統身為憲政最高守法者,卻無視程序、濫用權力,難辭其咎」。法院指出,尹錫悅當時動用總統警護處人員構建物理屏障,意圖阻止檢方依法執行逮捕令,等同將國家機構私有化,行為性質「如同將警衛單位私兵化」。儘管檢方在庭審中求處10年徒刑,法院最終考量其無前科背景與案件部分情節,改判5年徒刑。此外,尹錫悅另涉及主導發布緊急戒嚴命令,據稱曾下令軍方操作無人機飛入北韓首都平壤,以激起對方挑釁行動,營造戒嚴正當性。該案被檢方定性為「主導內亂」,特別檢察組更於本月13日建議對其處以死刑。此案仍在審理中,預計將於2月19日進行一審宣判。此為尹錫悅所涉案件中的首項正式刑事判決,後續還有多起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備受外界關注。案件審理地點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指尹錫悅涉濫權阻撓合法逮捕行動。(圖/翻攝自X,@SBS8news)
黃國昌槓媒體被告!首次開庭直接沒來 原告:請法官依法處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去年10月受訪時提到,時任上報記者陳燕珩報導鏡週刊資金的新聞,後續遭到報復且稱此為「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後續鏡週刊自訴提告,台北地院今(1月9日)開庭審理,但身為被告的黃國昌直接沒來,首次開庭也因此短短幾分鐘就結束。去年10月黃國昌因不滿鏡週刊接連爆料,於是出面反擊其資金有問題,並稱「精鏡傳媒集團最少有8億的資金從海上紙外公司MMG(Mirror Media Group Inc.)以借款名義,從海外的紙上公司、避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匯到台灣來。請問那個避稅天堂的海外紙上公司背後的資金來源是誰?是裴瑋嗎?」並要民進黨看著精鏡傳媒,好好的去查清楚呀。後續他話鋒一轉,提到「上報有位非常有勇氣的女記者陳燕珩,在上報把這東西給弄出來」並表示「我為什麼知道、她在追查一些弊案的時候,他們家地下室、她爸爸的車子,裡面所有的油箱被塞滿了鐵釘,這個就是她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鏡週刊隔日旋即發表聲明反擊,指控黃國昌刻意「竹篙湊菜刀」將事情混為一談,說明陳燕珩是因報導關於職籃高雄鋼鐵人領隊的報導才會遭到不法報復,且有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1487號刑事判決可證,後續也以自訴方式對黃國昌提告。今日上午10時是台北地院針對本案的首次開庭,不過黃國昌卻直接沒來,對此法官詢問鏡週刊的代表有何意見,對方僅回覆「依法處理」,開庭全程短短幾分鐘就結束。
台鐵座位抹糞!車廂座椅塗手印 賠償金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孫男稱身體不適,在車上忍不住排泄於褲內。(圖/台鐵提供)去年4月,台鐵公司305次自強號列車發生車廂遭塗抹穢物事件。列車於去年4月13日上午11時01分抵達終點台東站後,清潔人員整理車廂時,發現第1車廂多個座位枕巾遭人塗抹糞便,連地板也受到污染,隨即報案。鐵路警察局調查後,查出涉案者為59歲通緝犯孫姓男子,他到案後也坦承不諱。近日民事判決出爐,孫男應賠償台鐵新台幣18萬4115元。回顧整起事件,305次自強號列車去年4月13日抵達台東站後,清潔人員發現第1車廂的1、2、3、4、6、8、10、12及16號座位枕巾遭人塗抹糞便,地板也遭到污染。台鐵獲報後,隨即暫緩使用該節車廂,並安排列車入庫,進行全車清掃與消毒作業,同時更換座椅絨毛布及頭巾,以確保旅客健康與乘車安全。事後,台鐵台東機務段調閱車廂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提出毀損告訴,並著手估算相關損失。鐵路警察局追查後發現,事發當時該車廂內僅有1名乘客,鎖定59歲孫姓男子涉案。警方指出,孫男為竊盜通緝犯、居無定所,於去年4月15日將其查緝到案。孫男供稱,當時因身體不適,在車上忍不住排泄於褲內,因一時慌亂試圖擦拭乾淨,才會將糞便塗抹在座椅上,並非刻意破壞。台鐵後續依侵權行為提起民事求償,主張因孫男行為導致座位枕巾清洗後仍無法使用,且穢物橫跨多個座位,必須進行全車清潔、消毒,並更換座椅相關設備,支出費用共計新台幣18萬4115元。橋頭簡易庭審理指出,孫姓男子先前在台東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時,已坦承相關犯行,並經刑事判決認定成立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民事部分,孫男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法院審酌台鐵提出的車輛清潔報價單、座椅絨毛布與靠背布套報價單、決標公告及檢修工作分配表等證據,認定損失金額有所依據,判決孫男應賠償台鐵18萬4115元。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點名國民黨執政5縣市!沈富雄「預言2026結局」:可能全失守. 圍捕張文遭疑速度慢 前線警還原過程!「還是要繼續抓壞人」感動全網. 2縣市汽、機車注意!明年1/1起加嚴管制 違規最高罰6萬元
律師名門劈腿2/前女友掏百萬送高價名牌 還幫寫報告夢醒討債被拒
全台最大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王姓實習律師遭前女友控訴劈腿,出身自律師名門的王姓實習律師,父親曾任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母親以及哥哥都是律師,不料王男與A女交往期間,竟劈腿前女友郭姓女子長達一年。更惡劣的是,王男多次向A女表達想要各種「高價奢侈品」,其中包括中古浪琴、勞力士、卡地亞等名表,以及Burberry大衣、Gucci樂福鞋等,可列出明細的金額就高達92萬6200元,堪稱「愛情和精品掠奪者」。 A女願意為愛埋單,沒想到卻慘遭欺騙,王姓實習律師東窗事發後原本答應歸還其中17萬2188元,不料神隱一週後卻由王男的哥哥透過律師告知「不返還任何金額」,令A女心碎氣憤。 A女向本刊指出,王姓實習律師因個人問題,需要有「獎勵機制」才有動力做事。她心疼男方壓力大、工作繁忙,為了鼓勵王男振作,王男開口想要什麼,她幾乎都照單全收。雖王男家境也不差,但常抱怨家裡控管他的金流,沒辦法自由買想要的東西。每當他說到某樣精品「快絕版」、「很稀有」,語氣帶著無奈與失落,A女總會心軟,決定掏錢幫他買下。查看金額明細可發現,其中不僅有名錶、奢侈品等,還有代繳卡費8萬多元以及匯款,總價高達92萬6200元,甚至不包含A女平日所購買的晚餐、日本代購機票花費及住宿等。(圖/投訴人提供)查看A女所列物品清單,王姓實習律師索要禮物清單幾乎都是「精品等級」,其中包括中古勞力士Explorer 14270、中古卡地亞Tank Louis、中古浪琴18K金腕錶,兩件古著Burberry大衣、Gucci 1953樂福鞋,以及Bryceland’s品牌衣物多樣合計近12萬元;另外還有代繳信用卡費8萬多元與多筆匯款,總金額高達近百萬元。 王姓實習律師平時會以訊息「暗示」想要的東西,語帶憂鬱稱「這支我看好久了」、「什麼時候可以買1953呢」、「我現在身無分文」,甚至還會說「家人不給我錢付帳單」、「被家人誤解難過到快發作」。A女心疼他壓力大、又怕他出狀況,總是軟下心回覆「我能力沒有很強,但可以先做這些」,於是一次又一次掏錢。 最讓A女難過的是,自己在發現劈腿的前幾天還親自飛去日本幫對方「視訊代購」,王姓實習律師在出發前會先列出想要的物品清單,她在日本時也會幫忙看新的物件。事後才發現,自己在日本幫忙採購的那段時間,王男竟跟前女友郭女在一起。 A女更無奈爆料,王姓實習律師不只在金錢上屢屢開口,連工作上的事都要她幫忙。她指出,王男在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期間,曾請託自己代為處理事務所工作,要求她用ChatGPT協助搜尋判決內容,找出特定法律條文中「無罪」的案例段落。王男經常向A女表達「覺得……很漂亮」、「這支錶我看了6年」,A女為愛付出卻慘遭欺騙。圖為A女所送卡地亞Tank Louis中古錶。(圖/投訴人提供)A女忍無可忍,在事發後狠下心清算過往支出,向王姓實習律師要求歸還金額。起初,王男以個人因素為由神隱多日,直到幾天後,才丟來一長串冷冰冰的文字訊息,語氣疏離又帶著算計,「未曾向妳索要禮物或向妳借錢,基於友善的理解,決定將直接轉入帳上的17萬2188元匯給妳。」 A女透露,自己平時有記帳習慣,所有花費都清楚記錄。她回覆王姓實習律師「即便不是直接匯入帳戶的金額,也有代購、代繳卡費等支出,請將所欠金額全數歸還。」沒想到這封訊息發出後,王男再度音訊全無。 眼見對方避不見面,A女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她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希望王姓實習律師能誠信面對、返還金額。未料不久後,王男竟透過哥哥出面聯絡A女的律師,轉達訊息「連那筆17萬也不會還。」一句話讓A女心寒不已,直言王男「連最後一點體面都沒有。」 對此,法律倫理專家、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指出,本案如涉嫌詐財可能觸犯詐欺罪,若經法院刑事判決有罪,律師懲戒委員會可根據刑度評估懲戒與否。若是單純拒不還錢則屬民事糾紛。 對此,王姓實習律師表示,該等指控均非事實。本人未曾有任何不忠行為,也不存在任何欠款、任何未償還債務或任何違反事務所工作規則之情形。指控者所提之內容,並非真實情況,且多為片面捏造或斷章取義。相關互動紀錄本人均已保留,足以證明指控不實。王姓實習律師指出,近期對方持續不斷不當騷擾,包括以訊息、電話、黑函甚至威脅爆料等方式向本人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施壓,企圖迫使本人接受其要求。這些行為已對自己造成困擾與影響,相關證據亦已完整留存。本刊也致電理律法律事務所,截稿前尚未回應。
塑料派系情1/挺林岱樺又抽腿被看破手腳 爆桃園圍剿逼正國會上梁山
民進黨「正國會」掌門人林佳龍日前率門徒發文力挺立委林岱樺角逐高雄市長綠營黨內初選,消息一出各界譁然,嚇得正國會子弟兵不敢站上林岱樺萬人造勢演講台臨陣「落跑」。知情人士直指,正國會這波操作關鍵竟與一面300公里外的桃園布條有關。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下禮拜就要領表登記,並在2026年元月中旬舉辦初選民調,除了近期因官司纏身屢躍新聞版面的林岱樺外,市長陳其邁暗挺的立委邱議瑩、新潮流重兵部署的立委賴瑞隆、在地頗有人緣的立委許智傑預料都會領表參與。選戰前期林岱樺長期民調穩定領先,卻被司法問題纏上,甚或私人訊息都被外流意圖「抹黃」,原本就屬「孤鳥」的她更是孤立無援,種種抨擊下民調跌了不少,但仍與另三名參選人在伯仲之間,輸贏仍在未定之天。與此同時,林岱樺上周舉辦萬人造勢前夕,民進黨「正國會」由掌門人林佳龍「開槍」,包含立委王義川、黃秀寶,還有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紛紛發文力挺立委林岱樺角逐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林佳龍甚至直指林岱樺「不貪不取」,等於具名替林岱樺官司清白背書,更令外界好奇,正國會何以出手?消息人士指出,正國會決心「直球對決」挺林岱樺的決策,竟是由桃園一面「何志偉(總統府副秘書長)選桃園市長」布條引爆。原來資深桃園市議員李光達10月底掛了這面布條把正國會嚇壞了,因為王義川身為不分區立委一上任就喊出經營桃園,何志偉也不時來桃園跑行程,但何志偉對於外傳的選2026桃園市長都是「四兩撥千金」,如今想望正式浮上檯面,「王義川怎麼玩」?桃園街頭近日由資深市議員李光達派人掛上一幅「何志偉 選市長」布幔,由於李光達長期支持總統賴清德,加上何志偉正是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外界解讀這「就是賴清德的意思了」。(圖/讀者提供)該人士直言,「眉角」就在掛布條的人,因為李光達在北桃園底氣超夠,2022年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將卸任之際,他還掛布條喊出自己要接棒選市長,更早前2019年時任總統蔡英文要連任時,面臨甫請辭行政院長的賴清德仰攻來勢洶洶,綠營「桃園隊」在鄭文燦領軍之下一面倒挺蔡英文,李光達卻逆勢喊出支持賴清德,獨樹一幟成為桃園罕見的「賴系」,如今他又改掛布條支持何志偉,「那就是上頭的意思了」地方直指這簡直是總統級表態。反觀正國會,儘管號稱「青埔憨川」的王義川有全國聲量,又長期居住在桃園青埔高鐵特定區勤跑桃園行程,「空戰」、「陸戰」齊發,早就希望2026年「卡位」選市長,即使正面對戰尋求連任的桃園市長張善政勝算不大,仍可進一步在2028年劍指外來人口眾多、現任立委牛煦庭根基不穩的第一選區。隸屬正國會系統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義川(左)上任後積極布局桃園,除了劍指2026年桃園市長寶座外,外傳他更進一步放眼2028年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如今台北市出身的何志偉也來桃園耕耘,兩人的競合愈發有趣。(圖/黃耀徵攝)未具名桃園綠營民代直言,何志偉出身的北市立委第二選區如今由超級網紅王世堅盤據,何志偉「根本回不去」。如今何志偉銜上意空降後,不只「卡」住了王義川2026選市長練兵的機會,更可能進一步留在桃園搶第一選區立委位置。他直言,桃園綠營優勢立委選區只有兩處,其中第一選區若是何志偉「卡位」成功,加上第二選區法務部次長黃世杰牢牢抱緊要回鍋,2028年王義川也難排入不分區安全名單,「到時王義川根本沒戲唱」他直指王義川恐怕是一屆立委命。長居高雄的中山大學政經系講座教授張其祿直言,層峰對桃園的操作確實激怒了正國會,考慮台南想選市長的現任立委陳亭妃早已被正國會「除名」,正國會只好孤注一擲投向林岱樺,但面臨抨擊又收手,「塑料」派系情徒留假面,如今這種為德不卒「有挺但不多」的操作,也只是讓外界看破手腳,反襯民進黨同志無情罷了。他直指,如火如荼進行的綠營高雄市長初選已快到全民調肉搏階段,林岱樺現在是「反民進黨」民眾宣洩的出口,全民調中民眾黨與國民黨支持者絕大多數一定挺林岱樺,若氣勢始終「打不下來」,想必其他幾名候選人會在初選全民調前整合。另一名熟稔高雄政壇的政治學學者則吐槽,林岱樺如今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起訴,官司都還沒判決定讞哪能說是有罪之身,反倒是另一名初選對手、立委邱議瑩可是因掌摑挨告「強暴侮辱罪」一審刑事判決拘役10日並公開表達不上訴,「綠營不少人把林岱樺當瘟神卻把邱議瑩當女神」,她感嘆「無罪推定」變成了「自助餐」。受訪消息人士不約而同直指,林岱樺畢竟坐穩立委大位,加上有官司風暴焦頭爛額,就算市長初選沒過關,應不至於貿然脫黨參選,但若民進黨初選「羞辱林岱樺太難看」,屆時「肚爛票」一多「高雄又翻藍了」他們都認為國民黨候選人柯志恩將坐收漁翁之利。※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桃客打人司機前年才到職? 網挖判決爆「10年前就沿路罵不停」
桃園客運司機劉恩齊(40歲)近期因毆打學生而成為社群熱議焦點。面對桃園客運對外稱劉恩齊為2023年進公司,但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看到新聞中的司機姓名時產生既視感,回想高中通勤時常見到同名司機,但翻找法院判決後,認為自身記憶無誤,推測這名司機曾離職又回任。貼文並回憶,早在10年前就見劉男駕駛學生專車,跑過1路、永豐專車,印象中還有112、132、169與9023等路線,而且當時的他就是「沿路罵不停」。這則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翻出法院裁判決資料,其中顯示劉男屬「回任司機」,曾因在9025路邊行車邊滑手機遭停派,並補充1與132路與112、169、9025為不同場站調度。另有網友稱稱自己搭乘169路時,曾碰到司機一路大聲說話與抱怨,也有網友提及判決記載,劉男於民國107年在桃客因過失傷害遭判刑;也有網友提到,劉男過去曾將姓名由「志威」更改為「恩齊」。不少網友也要求客運公司負起管理責任,呼籲向主管機關陳情,「確認這位司機被開除為止」,也擔憂「風頭過了再回聘」;另有網友提到,如此情況再業界常見「先離職避風頭、日後回鍋或轉往他家公司」的現象。而從判決書可以看到,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上易字第1283號」中,上訴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為劉恩齊。裁判理由載明,合議庭審酌第一審對被告無罪之認定「核無不當」,維持原判。文字記述,檢方上訴意旨指稱,依證人即告訴人林可欣之證述及法庭勘驗錄音,雙方最初因上車後如何付款產生爭執;當告訴人表示要按鈴投訴時,被告回以「青煩」(台語,告訴人於審理中解釋為「你很煩、不可理喻、講不聽」之意)等語,衝突升高後出現「歡娶」「幹」「他媽」等詞彙。記錄也載,被告對告訴人稱「這麼下跪,還不是坐了,那不是下跪」等語;其後雙方在是否繼續搭乘與是否持續爭執之間反覆拉扯。高院最終認定,依全案錄音與證詞尚難達到「排除合理懷疑」之程度,維持一審無罪。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男不滿鄰居養13隻狗深夜狂叫 餵「加料火腿腸」毒死9條狗下場慘了
有不少人家中會飼養寵物,但沒好好管教可能會擾鄰。大陸內蒙古有一名佟姓男子不滿樓下田姓鄰居飼養13隻狗,經常在深夜狂叫打擾其他住戶睡眠,多次溝通無果,佟男竟把毒藥加進火腿腸中,再悄悄放在社區道路上,導致其中9隻狗被毒死。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因佟男自首認罪,依法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根據陸媒《中國新聞周刊》報導,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某處住宅區,有一名佟姓男子和住在樓下的田姓鄰居起爭執,因為田姓鄰居在家中飼養13隻狗,狗狗們經常在深夜狂叫,使周遭住戶睡眠受影響,佟男多次與田姓鄰居溝通卻無果。佟男發現田姓鄰居無法溝通後,在今年4月9日把買來的毒藥加進火腿腸,再將「加料」的火腿腸悄悄擺放在住宅區外的道路上,導致田姓飼主13隻狗狗中有9隻誤食有毒的火腿腸,最終活活被毒死,氣得田姓飼主報警處理。事後佟男也主動投案,並賠償田姓鄰居喪狗的損失,取得諒解後雙方達成和解。近日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發布這起案件的一審刑事判決書,佟男的行為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但因為他已自首認罪且與原告和解,最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2台人闖駐韓美軍基地!偷拍軍事設施 遭判刑1年6月
2名台灣人在5月赴南韓旅遊期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駐韓美軍軍事基地,並對基地內部和軍事設施進行拍攝。針對此案,水原地方法院平澤分院一審刑事判決出爐,認定2人犯罪情形惡劣,但考量照片未外洩等因素,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據《南韓聯合通訊社》報導,2名台灣人涉嫌於5月10日上午10時許,在平澤市駐韓美軍烏山基地(K-55)舉行的「2025烏山航空展」上,未經部隊領導批准,就擅自出入,並使用相機非法拍攝10多張戰鬥機等軍事設施照片。據了解,通常在航空展上,入場者可以自由拍照,但美軍在此次活動中嚴格禁止中國大陸和台灣等特定國家的國民,出入此航空展。法律界7日透露,水原地方法院平澤分院檢察官於7月22日對涉嫌違反軍事基地及軍事設施保護法等,被拘留的60多歲A某和40多歲B某等2名台灣籍人士,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3年執行。法官表示,被告未經管轄部隊長的許可,就出入軍事基地,並拍攝軍事基地或軍事設施,「從其犯罪經過及內容來看,犯罪性質惡劣。」法官考量被告拍攝行為有探測軍事機密的意圖,但考量拍攝的照片全部被沒收,並沒有泄露到外部,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據調查,被告在被美軍3度禁止出入的情況下,仍透過本國人出入口混入韓國人之中,偷偷進入航空展活動現場。他們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陳述稱「是出於好奇心拍攝的」。
客運駕駛撞死女大生未吊照 監察院要中市府、交通部、內政部改進
監察院今(31)日指出,台中巨業客運的大客車去年9月22日於路口碰撞行人,造成女大學生1死、1受傷事件,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卻以進入司法程序而遲未處理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察委員賴振昌、王幼玲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台中市政府、交通部及內政部確實檢討改進。賴振昌、王幼玲表示,吊銷駕照之處分,係屬行政罰法第2條第2款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因兼具維護公共秩序之作用,為達行政目的,行政機關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併予裁處,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受影響。但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仍待刑事判決結果始進行裁處,致未儘速處理2024年巨業客運案駕駛人駕照吊銷之處分,無法落實交通管理及維護交通秩序之目的,核屬失當;另為避免類似之情況再次發生,交通部允應督促所屬及直轄市政府落實辦理,以符立法意旨。監委指出,近年自用大型車輛交通事故件數占全國交通事故件數之比率未減反增,尤以大貨車連續3年居首位最為嚴重,其事故死亡人數更由民國112年之42人增加至113年之70人,益發凸顯自用大型車輛高違規駕駛人之訓練機制有檢討改善之必要。雖然目前遊覽車客運業及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貨運三業已有駕駛人高違規調訓機制,但交通部公路局調訓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僅挑選「闖紅燈」及「高速公路超速」兩項,輕忽「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其他重要違規行為。不僅如此,監委說,另貨運三業至113年底止,已調訓高違規駕駛人共952人,惟154人於受訓後仍有重複性違規,且有126人再次被調訓,甚至有多次再調訓之情形;基於調訓應發揮正面效果,惟目前調訓與再調訓均使用相同教材,並未考量如何改善駕駛人違規習性,復未掌握駕駛人受訓狀況,調訓機制難謂周全。此外,交通部針對小客(貨)車租賃業雖已明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交付出租車輛時亦應善盡行車安全相關告知義務等監管措施,惟供租賃車輛事故件數及造成之死傷人數仍逐年增加,且據該部113年統計,小客(貨)車租賃業車輛交通事故造成之死傷人數,共計5,060人,屬一般租車人自駕造成之死傷人數為3,724人,約占總死傷人數73.6%,顯示一般租車人之違規行為嚴重,有待交通部研議解決對策。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近年公路汽車與市區汽車客運業交通事故件數及造成受傷人數,整體呈現上升趨勢,相比遊覽車客運業更為嚴重,且交通事故成因多以人為因素為主,卻未比照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召回訓練,難謂允當。監委表示,內政部及交通部為健全計程車駕駛人專業證照制度,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584號解釋檢討改進計程車管理制度之意旨,前於95年會銜修正原營業小客車(已配合修正為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分區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前測驗、講習、在職講習、收費制度等管理配套措施。惟「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得於換發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在職講習」之規定不具強制力,故各警察局以尚無相關預算經費支應為由,迄未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在職講習,警政署又怠於檢討妥處,致使立法美意無法落實,核屬不當。監委認為,公路局對於駕駛自用大型車輛有重大違規情形者,主要係依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之規定施以講習、再犯講習;惟因講習欠缺評量或測驗,亦未設定結訓合格標準,難以確認講習之實效,有檢討改善之必要。
她厭惡男友自殘與嫖妓!一氣之下抓頭撞牆釀死 法院判11年徒刑
大陸山西省太原市日前審理一起情侶衝突致死案件,引發關注。一名女子因不滿男友長期以自殘方式挽留感情,加上對方曾嫖妓與說謊,情緒失控下抓住男友的頭髮猛力撞牆,導致男方死亡。山西高院日前裁定駁回女子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原判決。根據中國《央視新聞》、《澎湃新聞》等媒體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6月5日晚上10點左右,女子阿娟與男友阿強同住在太原一處出租屋。當晚,阿娟再次表明分手意願,阿強情緒激動,竟開始用頭撞牆挽回這段關係。阿娟供稱,自己早已對男友的自殘、嫖妓及說謊行為感到厭煩。她說:「他之前多次自殘,還嫖妓、騙我,我真的受夠了。」她回憶當時情況指出,男友還說出「你要不打我吧」,她情緒失控之下,便抓住他的頭髮將他頭部猛力撞牆四至五次。阿強隨後仍持續自撞牆面,最後倒地昏迷。阿娟驚覺情況不對後,趕緊找鄰居求助並撥打120,將男友送醫。不過,阿強最終因嚴重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鑑定指出,阿強死因為頭部多次遭撞擊硬物,造成重度顱腦傷害。法院審理時指出,兩人交往期間,阿強多次用自傷方式挽留感情,甚至要求阿娟用一次性筷子劃傷他胸口,或以點燃的塑膠湯匙滴燙他腹部與腿部。這些傷勢經鑑定為輕微傷。此外,阿娟在羈押期間曾因瑣事與同監室人員爭執並動手打人,導致一名獄友受傷,經鑑定屬輕傷(二級)。一審法院依故意傷害罪判處阿娟有期徒刑十一年。阿娟不服提起上訴後,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日前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審理中,法院查明男子生前曾多次自殘,包括要求女方對其燙傷與劃傷。(圖/翻攝自微博)
F.I.R.前主唱詹雯婷官司纏訟6年 團長陳建寧曝兩人和解關鍵
F.I.R.前主唱詹雯婷(Faye)和團長陳建寧兩人先前因合約等事鬧翻,雙方互告偽造文書、誣告罪嫌,多次對簿公堂,纏訟長達6年。今(24日)陳建寧、Faye兩人突然發布聯合聲明,表示經過多年的官司纏訟後,已經達成和解。對此,陳建寧回應本刊表示:「其實大家過去能一起做音樂都是緣分,可以放下成見,各自好好做音樂是更有意義的事情,所以決定和解,互相祝福讓彼此有更好的未來!也謝謝大家的關心!」陳建寧和Faye在聲明中表示:「回首過去十餘年共同努力的歷程,對彼此曾有的付出與成就,仍懷抱感謝與珍惜之情。誠摯祝福彼此未來一切順遂,各自安好。」聲明全文如下:詹雯婷與陳建寧因在臺灣高等法院113 年度上訴字第4517號刑事案件經協商後達成和解,聯合聲明如下:一、詹雯婷與陳建寧經由理性且友善的溝通,雙方更進一步理解彼此立場與本案緣由,最終決定放下分歧,對於原審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 年度訴字第1289號刑事判決)認為彼此均未有犯罪行為,均理解與尊重,雙方願意在此基礎上達成和解,詹小姐不再爭執陳先生有偽造文書之行為,陳先生亦不再爭執詹小姐有誣告之行為,將來雙方亦不再爭議本案相關事實,讓本案及相關爭議得以落幕。二、雙方均同意就本案不再追究,且往後不再對他方提起與本案事實相關之主張。三、回首過去十餘年共同努力的歷程,對彼此曾有的付出與成就,仍懷抱感謝與珍惜之情。誠摯祝福彼此未來一切順遂,各自安好。陳建寧、Faye兩人發出聯合聲明,表示已經達成和解。(圖/翻攝自詹雯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