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告
」 馬英九 偷拍 愛爾麗 提告 蕭旭岑
馬辦風波愈演愈烈! 侯漢廷宣布封口不談:基層很焦慮
馬英九基金會財務風波持續延燒,基金會今(29)日正式提告前執行長蕭旭岑及員工王光慈涉背信、侵占等罪嫌,引發藍營關注。對此,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直言,事件已讓許多基層支持者感到焦慮;他宣布,即日起不再評論相關爭議,盼在野陣營將焦點拉回監督執政黨。馬英九基金會基金會今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對此,王光慈母親以「給馬英九的公開信」形式泣訴女兒被迫下跪磕頭、掐脖攻擊,更罹患重度憂鬱症,兩度尋短,她將向台北市勞動局舉報職場霸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蕭旭岑則是在接受專訪時獲得消息,他說,對於事件走到對簿公堂感到遺憾,認為受傷最深的人其實是馬英九,也強調自己有任何不法,會辭去國民黨副主席。針對馬英九基金會提告蕭旭岑、王光慈一事,侯漢廷說,相關風波讓許多基層支持者感到焦慮,最不樂見的就是內部摩擦演變成「親痛仇快、授綠以劍」的局面。他認為,若有不法應依法偵辦;若無不法,相關人士也應盡快溝通化解歧見。侯漢廷宣布,即日起不再於政論節目或媒體評論此事,若節目安排相關議題,自己將選擇避談,甚至直接告假。他強調,在野陣營應將戰力集中於監督民進黨、為人民發聲,「此題從我封口,讓我們專注回真正的戰場」。
馬英九基金會提告蕭旭岑 羅智強引詩嘆:蝸牛角上爭何事?
馬英九基金會今(29)日上午委由律師向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員工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對此,曾擔任馬時期總統府副秘書長的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嘆:「手心手背都是肉,此時無言勝有言。」;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則說,盼此事早點落幕。馬英九基金會今表示,關於蕭旭岑、王光慈2人涉嫌背信、侵占等案件,馬英九基金會基於維護基金會權益、公益資產及社會信賴,已於今上午委由律師備妥刑事告訴狀及相關事證,正式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以請求司法機關依法釐清事實、明辨責任。對此,羅智強上午受訪時則嘆,「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更感嘆「手心手背都是肉,此時無言勝有言。」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也說,羅智強回答得很好,也希望這件事情早點落幕。
遭馬英九基金會提告 蕭旭岑:若有不法願辭藍副主席
馬英九基金會今(29)日上午委由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員工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對此,蕭旭岑接受專訪時獲得消息並表示,對於事件走到對簿公堂感到遺憾,認為受傷最深的人其實是馬英九,也強調自己有任何不法,會辭去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表示,基金會以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因此目前仍不清楚此次提告究竟是以基金會名義,還是馬英九個人名義提出,相關情況仍有待進一步了解。他認為,整起事件還牽涉到馬英九的輔助宣告等議題,但自己始終秉持同樣原則,希望保護馬英九,不希望其受到刺激。面對相關指控,蕭旭岑強調,自己會坦蕩面對司法調查,也願意到相關單位說明。他強調:「如果我有任何不法,我願意辭去國民黨副主席職務。」蕭旭岑也批評,有心人士明知馬英九判斷能力與過去不同,卻仍讓他站上第一線衝撞爭議,這樣的作法不道德,也傷害馬英九的歷史定位。
馬辦風暴燒向藍營 謝龍介喊話蕭旭岑:先請假副主席去對帳
馬英九基金會財務紀律風波越演越烈,基金會今(29)日進一步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對此,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昨表示,蕭旭岑目前身兼國民黨副主席,應先向黨主席鄭麗文請假與基金會對帳,把相關款項用途與流向交代清楚。謝龍介昨(28)日在廣播節目《中廣論壇》指出,馬英九成立基金會並擔任董事長,如今要求查帳、釐清財務問題,本就是基金會內部事務,與國民黨無關。他質疑,為何蕭旭岑將事件擴大解讀為國民黨鬥爭,甚至扯到美國CIA等說法,「越說越離譜」。謝龍介說,蕭旭岑、王光慈當然可以出面說明,但爭議至今未聚焦帳目內容,反而一再提及馬英九「忘記了」,讓外界難以接受。他直言:「換成是我,我也會抓狂,就算是健忘,也不是這樣。」謝龍介認為,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身兼國民黨副主席的蕭旭岑先向黨主席鄭麗文請假,回到基金會與相關人員對帳,把每一筆款項用途與流向說清楚。他強調,基金會歷來聲明都未提及國民黨,只是要求蕭旭岑與王光慈交代清楚,兩人正面面對即可。謝龍介也提到,目前外界質疑部分款項未入帳,蕭旭岑、王光慈若持續以目前的方式回應,「辯解越多,社會對兩人就越不能諒解」。
馬辦財務風暴燒不停!梁文傑談捧錢照:不合常理、盼檢查明金流
馬英九基金會財務紀律風波持續延燒,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連日召開記者會並接受媒體專訪說明相關爭議。馬英九基金會今(29)日進一步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此外,針對近日引發討論的「蕭旭岑與台商手捧現金合照」,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表示,希望檢方能儘速釐清相關事實,並直言「老實講,這不合常理」。梁文傑昨(28)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從已公開照片背景判斷,拍攝地點應在台灣而非中國大陸,「我們看到蕭旭岑收了韓螢煥的錢,至於這筆錢後來流向何處,現在各說各話。」他表示,若馬英九基金會提告,也希望檢方能進一步查明真相。梁文傑指出,韓螢煥被視為台企聯下屆會長熱門人選,而台企聯並非單純台商組織,其章程載明具有促進統一等政治任務,因此相關金流更有必要釐清。他質疑,以匿名捐款方式捐出100萬元,卻又留下手捧現金合照,「老實講不合常理」。
馬英九基金會提告了!控蕭旭岑、王光慈涉背信侵占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指控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務紀律,並由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連日召開記者會及接受媒體訪問說明。馬英九基金會今(29)日再發聲明表示,已委由律師備妥刑事告訴狀及相關事證,正式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馬英九基金會指出,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案件,基於維護基金會權益、公益資產及社會信賴,因此循司法途徑釐清事實與責任。基金會強調,所管理資源涉及公共信賴與公益使命,應依法、透明且審慎處理,後續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對此,蕭旭岑今早強調,自己「一生清清白白、坦坦蕩蕩」,從未拿過任何一分不該拿的錢,面對相關指控會勇敢面對,也對得起馬英九。
桃園吳宗憲涉貪遭移花接木 吳宗憲:限期下架道歉否則提告妨害名譽
近期網傳「吳宗憲」涉貪起訴貼文,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5)日表示,「限期下架道歉,否則提告妨害名譽」,針對Threads帳號「yuanzhiliuy」惡意將「民進黨籍前桃園市議員吳宗憲」涉貪案件,移花接木影射到自己身上,散布「吳宗憲涉貪」等不實訊息。吳宗憲指出,本人嚴正聲明:「這是張冠李戴、惡意造謠,相關案件與我完全無關」。這不是政治評論,而是具體不實指控,已嚴重損害本人名譽。吳宗憲續指,目前競選團隊已完成蒐證,正式要求該發文者於1週內下架不實貼文並公開道歉。若逾期未下架、未道歉,或持續散布、轉傳、再製相關不實內容,本人將依法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我不愛興訟,但更不能姑息養奸」。吳宗憲強調,選舉可以競爭,但不能靠造謠抹黑。面對低劣的網路謠言,自己必正面迎擊,讓選舉回到政見與能力的檢驗,宜蘭值得更乾淨的選舉文化。
偷拍診所名單瘋傳!八千代被點名怒發聲明喊告:絕無針孔攝影機
醫美診所愛爾麗、光澤、聖宜近期接連爆出偷拍爭議,引發社會對隱私安全問題高度關注。隨著相關事件持續延燒,社群平台Threads上也出現多則「偷拍診所名單」,其中醫美品牌八千代遭部分網友點名,引發外界討論。對此,八千代醫美集團緊急發出4點聲明,強調診所內「絕無裝設針孔攝影機之可能」。八千代表示,近期有不肖人士在Threads散布「八千代疑似裝設針孔攝影機」等不實訊息,已對品牌名譽及商譽造成嚴重影響,因此委由律師事務所代為發布正式聲明澄清。業者指出,集團長期重視顧客隱私與資訊安全,平時即會定期使用專業設備進行反偷拍檢測,以確保營運場所安全無虞。此次事件發生後,為求慎重,診所也特別委請新光保全專業人員進行全面檢測。八千代說明,新光保全人員使用反偷拍探測器及K18S高級探測儀等設備,針對診所營業空間進行檢查,並未發現任何可疑偷拍設備或異常無線訊號,因此確認現場不存在偷拍裝置,「更無裝設針孔攝影機之可能」。針對診所內部監視設備,八千代也解釋,相關設置皆依照衛福部103年函文規範辦理,主要目的是維護公共安全及場所秩序。業者提到,過去曾發生不明人士恐嚇或顧客對醫療人員有不理性行為,因此依法設置監視設備,且現場均有張貼公告及警示標語,療程說明與治療同意書中也會主動告知。此外,八千代質疑,近期網路上疑似有特定人士透過大量假帳號,對品牌進行組織性攻擊,意圖損害商譽與名譽。業者表示,目前已啟動蒐證程序,後續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呼籲民眾勿轉傳未經證實的內容,以免觸法。八千代最後重申,品牌始終將顧客隱私與資訊安全視為最高原則,強調絕無洩漏客戶個資及影像,更不可能違法裝設針孔攝影機,若消費者有疑慮,也可直接向診所人員查詢與反映。八千代發聲明澄清。(圖/翻攝臉書/八千代)八千代發聲明澄清。(圖/翻攝臉書/八千代)
愛爾麗退費有「放棄提告條款」? 律師教1招自保:直接劃掉再簽名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近日爆出偷拍風波,全台多間分店也陸續出現退費潮。不過,有民眾申請退費時發現,客服處理單中竟出現「放棄民事、刑事訴訟權」等條款。對此,同樣也是消費者的律師林則方提醒,若文件中有出現相關內容,「直接劃掉再簽名就好」。律師林則方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也是愛爾麗的消費者,而且已經順利完成退費,雖然自己購買的療程不需要脫衣服,「但未經同意偷拍就是靠杯加違法」,因此她決定不再繼續使用後續課程。林則方也分享退費時應注意的2大重點,第1個建議民眾先以書面方式,例如用LINE訊息提出退費申請,通常就會有專人聯繫處理;至於退費理由,「我的原因就是很簡單的寫,由於近期事件,本人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受損,無法再信任貴分店,所以也不會再去使用後續的課程」。林則方說明,第2點則是最重要的部分,若文件中出現「拋棄其他民事、刑事之請求權」或「保密條款」等內容,千萬不要直接簽名,只要看到這類條款,可以直接在文字上劃線刪除,並在劃掉的地方旁邊簽名即可。林則方提醒,不同分店提供的文件內容不太一樣,因此消費者務必要仔細閱讀內容,必要時也能先拍照詢問專業人士。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分享自身退費經驗。有消費者詢問,自己到南京分店申請退費時,櫃台人員表示如果劃掉「特別約定」就不能退費,讓她相當傻眼,詢問「請問要直接找消保官嗎」。對此,林則方回應,退費本來就不代表不能提告,自己與不少網友都曾劃掉條款後順利退費,若對方執意不退費,「那就去消保吧,沒有她說的這回事」。另外,也有網友質疑,刑事告訴權本來就不能事先放棄,為何文件還會出現相關條款。林則方也回答,「對啊,但他們就要這樣寫,但反正就不要簽,總好過後面在那邊吵」。
南市府消保官實地瞭解愛爾麗退費處理情形 黃偉哲:務必確保隱私權與消費權益不受侵害
近日引發社會高度恐慌之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疑似針孔偷拍事件,市長黃偉哲今(8)日認為醫美診所屬高度隱私空間,業者應以最高標準保障消費者隱私,市府絕不容許任何侵害市民人格權之行為,法制處消保官應全力協助消費者進行退費處理及賠償請求。務必確保市民隱私權與消費權益不受侵害。法制處表示,截至115年5月8日止,已受理相關消費爭議申訴29 件,且申訴件數應會再增加。申訴事由主要是消費者針對業者未盡隱私保護義務,強烈要求終止契約退費並予以隱私遭受不法侵害之賠償。為守護市民消費權益,消保官於本(8)日前往本市轄內 3 家愛爾麗診所實地了解退費情形,經查該三家分店至5月8日上午已受理114件退費申請,消保官要求業者必須確實履行「全額退費、不扣贈品、不收手續費」之承諾,且不得以合約過期、兩年限制或強迫換課、轉讓等理由阻撓消費者退費,業者承諾將儘速依公司規定完成退費。對於業者要求消費者於申請退費時簽署含有「拋棄民刑事追訴權」及「封口協議」等不對等同意書,也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刪除此類條款,並提醒消費者如遇有相同情形時,應向業者要求刪除後再行簽署。消保官呼籲消费者,退款係屬原契約義務,與因偷拍侵害隱私所受之精神損害賠償、刑事告訴權為不同法律關係。消費者辦理退費時,如遭遇不合理協議條款,應即時反應。若遇到刁難,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向臺南市法制處提出消費申訴請求協助,市府將做市民最強後盾,完整守護消費者應有之權益。
愛爾麗爆偷拍退費止血 律師提醒「不影響提告」:別簽1文件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在診療空間裝設監視設備,引發病患隱私疑慮。愛爾麗於7日發布聲明致歉,並宣布針對尚未施作的療程提供全面退費,且不扣除贈品金額,也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對此,律師賴瑩真提醒,「千萬不能簽下要求你拋棄提告求償權的書面文件,切記!切記!」律師賴瑩真在粉專「瑩真律師」發文指出,消費者即使接受退費,依然保有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的權利,兩者並不能混為一談。她表示,退費是業者應負擔的消費責任,但是否提出刑事告訴或後續民事求償,則屬於被害人的法律權利。賴瑩真提醒,民眾在辦理退費程序時,務必仔細閱讀相關文件內容,尤其應留意是否出現「放棄法律追訴權」、「不得再異議」等條款。她強調,若未審慎確認便簽署文件,未來可能影響自身後續求償權益。她也質疑,愛爾麗此時宣布全面退費,是否有意降低後續刑事提告人數,藉此減少事件衝擊。相關言論曝光後,也再度引發網友討論。針對可能涉及偷拍的法律問題,賴瑩真指出,《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原則上需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檢警機關才能正式展開相關偵辦程序。因此,她建議懷疑自己可能受害的民眾,應盡快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她進一步表示,實際提告人數,也可能影響檢方後續偵辦強度,包括嫌疑人是否遭到羈押,以及法院未來量刑輕重等因素。此外,針對愛爾麗先前表示,裝設監視設備是為了「確保醫療品質」與「維護藥品及器材安全」,賴瑩真則引用衛福部《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提出質疑。她指出,即使醫療院所認為有裝設監視器的需求,也必須建立在病患知情並同意的前提下,不能以醫療品質為由,逕自侵害病患隱私。她表示,即便在教學醫院中,若有實習醫師參與診療,也須事先完整告知病患;若涉及身體隱私部位檢查,更須取得病患同意。她認為,不論從法律層面或一般民眾觀感來看,外界都難以接受以避免醫療糾紛為理由,卻讓病患身體隱私遭到拍攝。愛爾麗退費說明。(圖/愛爾麗臉書)
愛爾麗退款要先放棄提告? 受害者怒轟:被偷拍還得閉嘴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針孔偷拍風波後,宣布全面開放消費者辦理退費,希望平息爭議。不過,卻有民眾在申請退款時發現,業者提供的「全額退費同意書」內竟藏有爭議條款,要求簽署人必須放棄對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追訴權,引發網友怒轟根本是「封口協議」。有消費者近日在Threads公開愛爾麗退費文件內容,只見同意書中明確載明,消費者一旦領取退款後,須承諾放棄對愛爾麗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民事與行政追訴,也不得再向主管機關檢舉,或對外發表損害品牌名譽的言論。貼文曝光後瞬間引爆討論,不少網友看傻直呼,「這根本不是退費,是叫人閉嘴吧。」大批網友也在留言區痛批,「拿回原本就該退的錢,竟然還要放棄法律權利」、「被偷拍的尊嚴竟然被拿來當談判籌碼」、「這叫誠意嗎?根本是在勒索受害者。」也有人提醒消費者,若真的涉及偷拍或隱私侵害,千萬不要輕易簽下放棄權利文件。除此之外,部分消費者也抱怨,實際退費過程中還出現大量扣款爭議。有網友指出,診所會將當初購買療程時附贈的保養品、精華液、面膜等商品,以原價回扣方式計算,甚至連已做過的清潔課程,也會以單堂高價逐筆扣除。導致原本數萬元的療程餘額,最後實際能退回的金額只剩下幾千元。針對愛爾麗退費同意書中的「放棄追訴權」條款,法律界人士與自救會律師也提出警告。律師指出,刑事告訴權在法律上原則上無法事先放棄,尤其若案件涉及妨害秘密、偷拍或性影像等重大隱私犯罪,即便消費者簽署協議,未來若檢警介入調查,或受害者仍決定提告,該份協議在刑事程序中的法律效力其實相當有限。此外,律師也提醒,若消費者是在資訊不對等、壓力情況下簽署相關文件,未來仍可能主張契約內容顯失公平,並不代表簽字後就完全失去法律救濟權利。
愛爾麗針孔案延燒!律師建議集體訴訟 警告:恐怕會開始脫產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大規模針孔偷拍事件,檢警搜索後發現,全台多間診所內疑似裝設外觀如煙霧偵測器的微型監視器,引發社會譁然。隨著事件持續延燒,不少曾接受療程的消費者憂心個人隱私外流,而愛爾麗方面也已發出聲明致歉,並公布退費方案。不過,律師則提醒,受害者除了退費之外,還可能進一步主張精神賠償、個資侵害,甚至提出刑事告訴。有「巴毛律師」稱號的律師陳宇安近日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分析此案指出,消費者能否全額退費,主要仍要看療程進行到哪個階段。若療程尚未開始,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費,且因責任歸屬診所,業者也不能額外收取手續費;但若療程已進行一半甚至已完成,退款空間就相對有限。不過,她也強調,這起事件恐怕已不只是單純退費問題。如果消費者能證明自己在療程過程中曾遭違法錄影、偷拍,或拍到疑似針孔設備,也就是俗稱的「煙霧偵測器監視器」,就可能進一步主張診所涉及違法行為,並提出精神慰撫金、個資法損害賠償、隱私權侵害等民事求償,甚至能提出刑事告訴。至於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提告?陳宇安則建議,受害者可以評估自身在愛爾麗的消費金額再決定。她指出,民事訴訟光是一個審級的律師費,通常就要7、8萬元起跳,如果只是想討回幾萬元療程費,反而可能不划算,因此她更建議受害者採取「集體訴訟」方式,「大家一起提告,律師費分攤下來會少很多。」此外,陳宇安也提醒,如果有意提起民事求償,最好盡快行動。她坦言,從目前檢警調查過程來看,愛爾麗疑似已有滅證情況出現,擔心後續可能發生脫產、甚至公司清算解散等狀況,「到時候就真的麻煩了。」回顧整起事件,案件最初源於一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店消費時,在個人診間更衣時發現天花板角落疑似裝有攝影設備,因院方無法清楚說明用途,女子決定報警。檢警後續擴大搜索,發現全台多間分店皆裝有相同設備,並查扣大量監視器主機與針孔鏡頭,全案目前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方向持續偵辦。
粿粿、王子認賠百萬!當庭請求「不公開判決」 范姜彥豐痛批:親手破壞我家庭
藝人邱勝翊(王子)去年10月遭爆介入粿粿(江瑋琳)與范姜彥豐的婚姻,范姜彥豐控訴2人「互動超越朋友界線」,並提告求償。該案14日於士林地院民事庭開庭,粿粿、王子皆委任律師代理出席,同意賠償100萬元,但請求不公開判決書,讓范姜彥豐相當不滿。范姜彥豐主張,他與粿粿於2022年6月22日結婚,婚後育有1女,但粿粿在2025年4月與王子等人赴美旅遊返台後,兩人互動頻繁,行為已超越一般朋友間的社交界線,且粿粿經常早出晚歸,甚至沒回家,讓他只能獨自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范姜彥豐也提到,粿粿在2025年6月就搬離夫妻兩人婚後的住所,以上種種行為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也造成他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依法向粿粿、王子求償100萬元。粿粿與王子共同委任的律師高鳳英當庭回應,2人對於原告起訴的100萬元請求全數「認諾」,願意照價賠償,而2人也對於造成社會輿論及耗費司法資源深感抱歉,且雙方私下早已多次嘗試協商,但未能達成共識。高鳳英說,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並保護未成年子女,雖然部分證據的合法性仍存有疑義,但也決定不再爭辯,同時依《民事訴訟法》請求法官不要公開判決書內容,避免孩子日後受到二次傷害。不過,范姜彥豐方面不同意,其律師黃宣瑀、蔡鈞如強調,他們手中握有粿粿、王子擁吻照,且粿粿曾以「殿下」稱呼王子,痛斥王子在朋友圈中像是「國王」一樣,亦重申相關證據都是合法取得。范姜彥豐委任律師黃宣瑀也指出,被告江小姐早已對原告提起刑事告訴,目前仍在偵查中,且被告直至至今年初仍口頭發誓絕無踰矩行為,還揚言要把范姜彥豐和女兒趕出目前住所;之所以要求不公開判決書,並非單純要保護孩子,而是擔心被輿論撻伐,才選擇折衷處理。粿粿與王子的委任律師高鳳英則說,粿粿和范姜彥豐自2025年6月分居,7月起就開始協商賠償金額,加上房貸一直是由粿粿先支付,如今粿粿沒有工作,也無力負擔房貸。法官審理後,宣布不再進行額外調查,至於是否製作判決書及其形式,將審4月28日下午4時正式宣判。另外,范姜彥豐庭後被問及是否會原諒2人時,他直言會尊重司法判決,而他的立場就是守護孩子,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畢竟2個人是親手破壞了我的家庭。」對於王子近日涉及逃兵一事,范姜彥豐回應「一直以來都知道」,但並非此次事件的重點,因此不方便多談。
中工提名前高院法官紀凱峰當獨董 大法官尤伯祥曾替鍾文智辯護
遭寶佳集團鎖定的中華工程今天(4月11日)公布第 28 屆董事提名名單,曾審理多件重大金融案件的前高等法院紀凱峰名列獨立董事提名人之一。中工指出,針對115年股東常會,正式公布第 28 屆董事(含獨立董事)足額提名名單,由現任經營團隊核心領軍,並全面延攬具備法律治理、財務金融、綠色建築等領域之賢達碩彥入列。中華工程新聞稿指出,紀凱峰律師入陣獨董,強化法治底線與財務內控,紀凱峰具備台大與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及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之跨領域雙重專業,並曾任高等法院法官及現任台灣法治會計學會秘書長,將為中工的法遵與內控制度提供最高規格的監督。已轉任律師的紀凱峰曾任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曾因審理鍾文智案引發社會關注,深綠立場的尤伯祥擔任大法官前,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尤聲請當時擔任高院受命法官紀凱峰迴避,主張紀將鍾限制出境,審判有偏頗之虞,但最高法院認定紀沒有執行職務偏頗,裁定駁回尤的聲請,不過,後來遭重判的鍾文智還是跑了。大法官尤伯祥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認為紀凱峰承審鍾案應迴避且不該將鍾文智限制出境,鍾文智目前已潛逃出境。(圖/報系資料照)媒體報導指出,寶佳對中工經營權之爭升溫,5月全面改選董事,寶佳機構透過「堡新投資」等持股中工逾16.6%,爭奪經營權。中工董事會剔除寶佳提出的董事提名名單,寶佳對此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指控公司派違法,並表示已向檢調提出刑事告訴。中工則指控寶佳相關投資公司在掌握內部財測利多訊息後仍買進股票,涉嫌「內線交易」,雙方法律戰打成一片。
李千娜提告《世紀血案》2人 「暫不告導演」原因曝光
改編自台灣「林宅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因未取得當事人林義雄及家屬同意就拍攝引發爭議。對此,演員李千娜、黃河、夏騰宏、楊小黎、簡嫚書、寇世勳、Junior(韓宜邦)與夏語心等人先前都已發聲明道歉,並表示會退出演出《世紀血案》。根據媒體今(7日)報導,李千娜上週已發出律師函,正式提告製作人郭木盛及編劇蘇敬軾,但並未對導演徐琨華提告。今年2月楊小黎(左起)、李千娜、寇世勳、簡嫚書和夏騰宏出席《世紀血案》殺青宴。(圖/報系資料照)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千娜上週已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對製作人郭木盛,以及費思兔文化娛樂公司負責人兼編劇的蘇敬軾提出刑事告訴。原本李千娜也在考慮是否提告導演徐琨華,但因負責取得授權通常是製片方的責任,導演是否知情仍不明瞭,因此選擇暫不提告導演徐琨華,後續將由檢方釐清相關責任。據了解,李千娜2月27日曾表示,當初接演時,劇組強調作品以「正義」與「希望」為主軸,且她飾演的角色與家庭有關,因此李千娜才決定參與拍攝,但事後才得知電影未取得合法授權,讓她感到相當遺憾,「身為演員被欺騙接下此案感到憤怒與不安,發現自己無意間竟成了加害人之一」。至於先前李千娜在記者會失言表示「沒那麼嚴重或恐怖」的言論。李千娜事後也發表聲明道歉,並宣布會捐出本片全部片酬,「這並非為了換取諒解或平息爭議,而是希望能表達最基本的歉意。再次對所有被影響的人致上最深的歉意」。
校長搞鬥爭3/家長會長怒摔老師獎狀嗆「流氓」 會長妻網路補刀挨告
台中市賴厝國小校長趙祝凌與老師爭鬥不斷,廖姓家長會長力挺校長,也插一腳!他不但在教師節頒獎典禮,故意將獎狀丟在地上,教訓與校長作對的蔡姓老師,還打電話給幫忙爭取經費的立委助理,說這個教學團隊的老師都是「不法之徒」,家長會長妻子為夫助攻,在網路抨擊相關老師,3月22日家長會長夫妻被告上法院,這場校園大亂鬥,因為家長會長介入而更加複雜。 就在校長與陳姓男師,為了「減課表」發生肢體衝突的隔天,9月23日教師節頒獎典禮上,一位獲頒卅年資深優良教師的蔡姓女老師竟遭家長會長羞辱;據悉,蔡女與陳姓教師夫妻、張姓男老師同屬「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他們被視為校長的「敵對勢力」,而廖姓家長會長為了力挺校長,竟公然在典禮現場拿蔡女「開刀」。 當輪到蔡女受獎,廖男拿著獎狀,作勢要頒發,等蔡老師伸手欲接過獎狀,只聽「哐噹」一聲!裱了框的獎狀被廖重重摔在地上,家長會長與蔡師爆發口角,他嗆道:「你們貪贓枉法,流氓!說你們流氓,還污辱流氓」,當場,朱姓副會長還出言威脅蔡老師等人的人身安全。 蔡老師表示,頒獎典禮爆發衝突,引起教育局及外界關注,廖姓會長對外表示,他突然血壓升高、頭暈手抖才不小心讓獎狀掉落地上,可是在場的人都有聽到,他摔獎狀時,還嗆說:「我就是故意的,怎樣?」 這場校園大亂鬥,連家長會長夫人也「參戰」,她在Threads發文,聲稱陳老師「刻意絆倒校長」,譴責暴力,還指控該團隊教師「貪污案正接受調查」,甚至謊稱這幾名教師自稱「校長殺手」、「非常不可取,不配當老師」。對此,陳姓教師說:「這全部是謊話,兩位老師日前已經提告妨害名譽,而我也於3月22日提出刑事告訴」。據了解,這場鬥爭,還延伸到校外,因為陳老師等人的教學團隊,在無黨籍議員吳佩芸、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協調下,國教署已經同意給予補助款100萬元,沒想到廖姓家長會長寧可學校少這筆經費,寧可孩子受教權受影響,也要打擊這幾名教師。 廖姓家長會長不曉得從哪裡打聽到,教育部國教署願意增加補助經費額度,主要是陳昭姿服務處主任賴嘉倫出面協調,於是他找上賴,痛斥這些老師是「不法之徒」,還說他們貪污,正在接受調查。校長趙祝凌被指為了打壓不聽話的老師,寧可讓教學經費卡住。(圖/讀者提供) 廖強調:「校長是好校長,是這些老師貪贓枉法,要鬥倒校長,專門跟趙校長作對,絕不能給他們資源」;此衝突鬧到教育局,賴嘉倫接受調查,表示廖確實有打電話說這些老師的壞話,因此,陳師等人已經提告,全案正由台中地院審理中。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李千娜消瘦登《鑽石舞台》不斷致謝 胡瓜揭她粉絲暖舉
李千娜昨(22日)依約登上由胡瓜領軍的《鑽石舞台之夜》演唱會,帶來〈心花開〉等歌曲。她沉寂多時後登上北流開唱,儘管被發現身形明顯消瘦不少,但歌聲依舊動人。會後胡瓜受訪透露李千娜在台下不斷致謝,先前兩人曾私下聊天,他也安慰對方「不要小看自己」,希望她能撐過這段低潮。上月李千娜因電影《世紀血案》失言風波遭抵制,之前參與的《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與《2026超級巨星紅白藝能大賞》中的演出段落皆全部刪除。但在昨日的《鑽石舞台之夜》演唱會仍獲胡瓜力挺續留。胡瓜更透露某次李千娜的粉絲到自己社群留言,謝謝胡瓜這麼支持李千娜,「對方說因為千娜給她很多鼓勵,她們全家很憂鬱,當時她都沒有活下去的動力,是聽了李千娜的歌之後才整個又活躍起來」,甚至代表李千娜捐款1萬塊到此次演唱會的公益團體十方啟能中心。不僅如此,胡瓜也提到蕭敬騰老婆林有慧(Summer)私下也給予李千娜鼓勵及關心:「Summer也跟她聊了一下,Summer謝謝妳。」改編自1980年台灣重大歷史悲劇「林宅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因未獲當事人林義雄及家屬同意,遭到大批網友抵制。參與演出的李千娜更因在記者會上一句「不是那麼嚴重、沒那麼恐怖」挨批,事後她坦言後續才知劇組未先取得家屬授權,並已對製作方提出刑事告訴。會後胡瓜受訪透露李千娜在台下不斷致謝。(圖/蘇聖倫攝)
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