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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幸甫遭爆「騙砲」女小草 民眾黨怒開鍘:破壞黨內和諧
民眾黨中評委簡幸甫日前被爆出,不僅利用職務「騙砲」女小草,甚至還勾搭人妻。民眾黨中評會今(9)日做出開除黨籍的決議,並指出簡幸甫相關舉止是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之職權。 民眾黨中評會發出聲明表示,本案於八月初經黨員檢舉,隨後立即開啟調查,然因所涉一方並非黨員,導致無法順利進行相關初步調查,適逢簡幸甫更換手機導致雙方面均甚難聯繫,致外界誤會本會延宕處理乙節,說明如上。民眾黨中評會提到,雙方就是否曾經交往及同意拍攝與否均存在重大差異,因雙方所提證據及部分對話紀錄非本黨中評會可得窺探全貌;另簡幸甫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訴訟,攸關是否涉及偷拍以及有無妨害秘密等節,尚待有完整調查權之司法機關認定。民眾黨中評會也說,雙方曾於八月間透過中間管道洽談和解之相關保密文件,因未經雙方簽署,故本會對此部分無法審酌,但此案所悉相關經簡幸甫肯認知對話資料,應已達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認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範而影響黨員和諧並損及本黨名譽。民眾黨中評會直言,簡幸甫曾為本黨中央評議委員,自應以更高道德標準來規範自身言行舉止,然於本案調查中主動取得之證據,另審認簡幸甫確有濫用中評委職責,足認違反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十七條,因此嚴重破壞黨內和諧及中評會中立之職權。爰依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嚇!假求職真活摘器官對話紀錄曝光 點名「要台灣人的最好」
中壢警方日前偵辦一起強盜案時,從查扣的手機中意外挖出極其殘忍的人口販運勾當!警方調查,該集團透過 Facebook、Telegram 等社群,發布「協助走私貨物每日可獲 1 萬至 2 萬元」的高額報酬訊息,專挑需錢孔急的民眾上鉤。實際上,集團計畫將被害人載往港口走私出境,待上船後由成員以電擊方式控制,運送至對岸或國外摘除器官販售。令人髮指的是,嫌犯在群組交流中甚至直接點名「台灣人的最好」,並依體檢報告好壞,每成功只要送出一人可向大陸買家索取折合新臺幣300萬至900萬元。警方掌握集團將被害人載運至中繼點準備執行運送活摘器官計畫。(圖/刑事局提供)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該集團在 Telegram 開立「誰不乖誰被拆」、「撐死膽大的」等暗黑群組進行分工。江姓主嫌於去年 8 月前往漁港探勘路線,周嫌則提供桃園市中壢區某社區作為軟禁處所,已有 3 名被害人被騙至該處看管。孰料行動前夕幹部驚覺計畫風聲走漏,連忙緊急取消,甚至發給每位被害人 2,000 元車馬費打發走人,讓3人幸運撿回一命。集團犯罪流程。(圖/刑事局提供)專案小組於 115 年 5 月及 7 月間發動多波查緝,前往桃園、臺中及臺南等地,陸續逮捕陳嫌、江嫌及周嫌等 10 人到案,查扣手機、平板及 Google 雲端電磁紀錄等關鍵事證。全案依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以詐術使人出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送辦。刑事警察局呼籲,人口販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民眾切勿受高薪噱頭誘惑;若有疑慮可撥打 165 反詐專線或向警方求證,以免落入恐怖陷阱。
卓榮泰宣布擴大「深夜危勞津貼」 5萬多名警察受惠、每月估增2千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8日深夜偕同內政部長劉世芳,前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視察擴大臨檢勤務,並宣布擴大「深夜危勞勤務津貼」適用範圍。未來除了深夜在駐地外執勤的員警,駐地內負責值班、備勤者也將納入核發,預估全國超過5萬名第一線警察受惠,每人每月可增加約2000元津貼。行政院先前核定,自113年6月1日起,針對凌晨0時至6時在駐地外實際執行巡邏等勤務的第一線員警,每小時核發100元深夜危勞勤務津貼。此次進一步取消駐地內、外勤務的區分,將深夜值班及備勤人員一併納入。卓榮泰表示,警察工作長期處於高張力狀態,且經常面臨日夜顛倒的勤務型態,許多員警即使在駐地內值班、備勤,同樣必須維持高度警戒。因此行政院正式核定擴大津貼發放範圍,希望透過實質待遇改善,回應第一線警察的勤務負擔。根據警政署統計,114年平均每日深夜時段約有4萬4千多人次員警執勤,其中駐地外約2萬5千多人次,駐地內也有約1萬8千多人次。同年度深夜執勤傷亡共有99件,其中駐地外85件、駐地內14件,顯示即使在駐地內執勤,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風險及壓力。劉世芳表示,第一線警察24小時維護治安、打擊犯罪,政府有責任持續改善待遇與執勤環境。今年3月1日起已調高繁重加給及刑事加給,未來內政部也會持續從待遇、福利及軟硬體設備等面向爭取資源。行政院指出,近年也陸續推動警消海巡等人員醫療照護方案及「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添購防割手套、戰術臂盾、戰術背心、拋射式電擊器等裝備。此次再將深夜值班、備勤納入危勞津貼,希望進一步完善警察待遇及勤務保障。
賓士男折返輾斃護理師!網傳「撞死賠較少」 律師駁斥:別再信錯誤說法
台中市西區1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昨天(8日)凌晨下班回家途中,步行穿越柳川東路時,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高速撞擊,林男肇事後竟迴轉二度輾壓陳女,造成陳女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當場身亡,林男後續則依殺人罪遭羈押。外界傳出林男可能是不想負擔高額醫療賠償金,才選擇痛下殺手,而「黑心律師」楊律師直言,千萬不要再相信「撞死人賠較少」的說法了。楊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小就聽過「撞傷人,可能賠更多;撞死人,反而賠較少,所以最好再撞第2次」的說法,要是從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這話整體而言是錯的。楊律師說明,剛撞到人時,很難立即判斷對方有哪些傷,嚴重程度如何,是否永久無法康復?實務上,大多不會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所以是「撞傷人賠較少,撞死人賠較多」。楊律師提到,即使遇到少數特例「撞傷人賠較多,撞死人賠較少」,其實兩者都是很大筆錢、都是你無法負擔的錢、都是你分期付款到死都還不清的錢,所以兩者在民事部分實質上沒有差別。楊律師指出,至於刑事的罪刑就會有差,「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重傷害罪」,只要能和解賠償,很可能撤回告訴或緩刑或易科罰金,但二度再撞死人就是「殺人罪」,至少要關10年以上。楊律師呼籲,別再誤信「撞死人賠比較少」的說法了,平常小心開車,若不幸發生車禍,應趕緊停車、救人、報警、叫救護車,後續談和解賠償,才是正確且損失最小的處理方法。
NOVA爭產3/「長笛公主」前夫代母槓大嫂 14年8官司開戰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鍾瓊明曾有個美女弟媳:「長笛公主」賴英里,寒舍蔡辰洋是她第二任丈夫,第一任就是與鍾瓊明共創NOVA的弟弟鍾瓊亮。鍾瓊亮在母親過世後擔任遺囑執行人,扛起守衛祖產的重責大任,在館前路房產爭奪戰揪出大嫂劉禕違法使用假護照,雙方開戰14年官司互有勝負,就連刑事局、憲指部、駐美代表處也為了協助法院審案而參戰。寒舍董事賴英里年輕時外型亮眼,近年最轟動的緋聞對象是已故龍巖總裁李世聰,兩人在2018年同遊日本;賴英里有兩段婚姻,首任丈夫是鍾瓊亮,育有一對子女,婚姻6年結束,2000年與寒舍飯店董事長蔡辰洋結婚,2016年蔡辰洋心肌梗塞過世,賴英里接董事長,從「長笛公主」變為「飯店女王」。出身國泰蔡家的蔡辰洋家世顯赫,鍾瓊亮則是「建國補習班」創辦人鍾文瑜的次子,建文書局、建恆公司也是鍾家的家族事業。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從小赴美留學,但只有弟弟回台經營,哥哥在美國以母親的資金創業,從事不動產租賃,2007年爆發次貸金融風暴,鍾瓊明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為了1.9億元該不該還,開啟鍾瓊明過世後的無盡紛爭,遺孀劉禕不滿婆婆鍾王珊瑾追討1.9億元,要定了館前路金店面,媳婦與夫家相鬥,至少互告8件官司。鍾王珊瑾懷疑鍾瓊明次子鍾林渝並非親生,長子鍾林朋在鍾瓊明過世後,曾前往台北榮總採樣,並聲請法院裁定鍾林渝也得在一個月內到北榮接受親子血緣鑑定,想排除鍾林渝繼承遺產的資格;劉禕回擊的方式叫做「死有對證」,將鍾瓊明生前腫瘤手術所留的病理組織與鍾林渝進行檢測,確認雙方有親子關係。劉禕也吞過敗仗,她用日期變造版的美國護照騙地政所登記繼承不動產,地政所請駐美代表處協查,得到「貴所提供之劉女士美國護照影本資料與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之護照存檔資料相符」的回覆,對劉禕極為有利,不料北檢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偵辦打臉駐美代表處,美國司法部回函我國法務部的資料可證實劉禕造假爭產。鍾瓊亮的母親指定他為遺囑執行人,向大嫂追討1.9億元。(圖/登峰國際提供)鍾瓊亮以母親遺囑執行人身分,提出鍾瓊明簽署的「還錢承諾書」並對劉禕、鍾林渝提告清償債務,一審期間,劉禕母子質疑鍾瓊明的簽名有問題,法官囑託刑事局鑑定筆跡,結論是資料不足無法認定,法院認為鍾瓊明的簽名無法鑑定,不代表承諾書是假的,判決劉禕母子給付鍾瓊亮1.9億元。鍾瓊明(左二)猝逝引爆遺產大戰,二弟鍾瓊亮(右二)負責守護祖產。(圖/報系資料照)「1.9億債務案」二審改由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鑑定承諾書筆跡,鑑定報告指出鍾瓊明的中文簽名仍因參考字數不夠多而無從比對,但英文簽名有支票、護照、醫院簽名文件、汽車保險契約簽名文件、付帳簽單、租船契約、汽車保險契約、銀行匯款單、快遞簽收單可供對比,結論是「筆劃特徵、字體結構與字間布局等書寫慣性均不相符」,高院藉此認定鍾瓊明承諾書不實,改判劉禕母子免賠,不過最高院發回更審,將於10月27日開庭。鍾王珊瑾生前主張鍾瓊明館前路的房產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她的,在她過世後,同樣由鍾瓊亮代為訴訟,一、二審都敗訴,最高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訂於10月12日開庭。
卓榮泰宣布員警加薪!深夜值班津貼不再分駐地內外 初估5萬人受惠
行政院長卓榮泰與內政部長劉世芳8日晚間前往北市警局中山分局視察擴大臨檢勤務,同時宣布體恤深夜值班、備勤員警同樣承受高度警戒及勤務壓力,擴大深夜危勞勤務津貼適用範圍,深夜值班、備勤員警也將納入核發,不再區分駐地內、外勤務,外勤員警每月津貼可增加2000元,初估至少會有5萬名員警受惠。卓榮泰指出,行政院前2024年核定,針對0時至6時在駐地外實際執行巡邏等勤務的第一線員警,每小時核發100元深夜危勞勤務津貼,為體恤員警辛勞,無論在駐地內外,員警都需在勤務期間保持高張力的準備狀態,因此將駐地內執行值班、備勤勤務員警納入適用範圍,預估全國將有5萬多名警察同仁受惠,外勤員警每人每月平均可增加津貼約2000元。卓榮泰表示,儘管錢是不多,但也代表部長、署長看到員警日夜辛勞,補足深夜為勞津貼,讓員警可以在工作上得到應有的尊重,展現政府的誠意。警政署表示,依2025年統計,每日員警於深夜時段執勤約4萬4千多人次,其中駐地外約2萬5千多人次、駐地內約1萬8千多人次;同年度深夜時段員警執勤傷亡計99件,其中駐地外85件、駐地內14件。數據顯示,無論員警在駐地內或外執行勤務,深夜時段均須維持高度警戒,並承受相當的勤務風險與壓力。此次擴大深夜危勞勤務津貼適用範圍,將值班、備勤勤務納入核發,更能反映第一線員警深夜執勤的實際負擔,進一步提升員警勤務待遇及保障。行政院近年持續從醫療照護、執勤安全、勤務制度及待遇福利等面向,強化警察相關保障,包括訂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建立更完善的待遇及照護制度;推動「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購置防割手套、戰術臂盾、戰術背心、拋射式電擊器、優化微型攝影機規格等執勤裝備;另核定調高「警勤加給刑事加成及勤務繁重加成」。此次再擴大深夜危勞勤務津貼適用範圍,完善警察勤務保障及待遇制度,讓警察同仁在第一線守護民眾安全的同時,也能獲得政府更充分的支持與照顧。
淡水藥師下藥女大生案 受害者增至7人、5人已報案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陳姓藥師涉嫌在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管制藥物,日前陳男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進一步從藥局內取得員工資料,逐一聯絡曾在店內工作的女性員工,目前已掌握7名受害人,其中5人已向警方報案,案件仍持續擴大追查中。據了解,陳男涉嫌於今年8月底,在一名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管制藥物,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昏睡及意識不清等狀況,陳男事後還多次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返家後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男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於是檢警在陳男遭拘提並聲押獲准後,從藥局店內電腦取得過去的員工通訊錄,逐一聯絡曾在藥局工作的女性員工。檢警清查發現,陳男過去2年多經營藥局期間,曾聘僱10多名女大學生及女性工讀生,目前已有7人表示曾遭陳男不當對待,其中5人已正式向警方報案。據悉,目前提出告訴的案件中,情節最重者曾遭到陳男「指姦」性侵,其餘人則指稱曾遭襲臀、摟腰等不當肢體接觸。另外,尚有3名女子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提告,由於藥局櫃檯空間狹小,平時員工進出、錯身時容易發生肢體碰觸,幾人雖曾感覺可能遭到刻意觸摸,但無法確定是否屬於不當行為,因此暫時沒有提出告訴。警方表示,已逐一告知相關女性員工自身權益,對於目前尚未報案的人,若事後回想起時曾因特定接觸、行為感到不適,都可以隨時前往警局提出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並持續偵辦。此外,新北市衛生局4日前往涉案藥局稽查,發現陳男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且有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時,未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簽名領用,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已依法裁處共4萬元。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陳男已遭羈押禁見,涉案藥局也暫時停業,若未來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面臨廢止藥師證書的處分。
新北醫師慘遭血洗4千萬!刑事局斬台緬跨境詐騙洗錢鍊 逮9嫌送辦
刑事警察局偵二大隊破獲一起大型假投資詐欺暨跨境洗錢案,集團冒用在YouTube擁有10多萬人追蹤的知名投資人「孫慶龍」名義及假冒投資顧問公司,以「保證獲利、穩賺不賠」話術誘騙民眾加入假 APP。本案共計有12名被害人,總財損高達5489萬元,受害者多為60至80歲的退休人士,其中一名新北市醫師短短3個月內就遭騙走4000萬元。專案小組歷經數月溯源,一舉瓦解水房核心,將首腦、地下匯兌業者及車手等9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該詐騙集團自去年5月起開始運作,分工極為精細且戒備森嚴。取款車手搭乘集團指定的計程車,並持無識別資訊的偽造工作證面交;擔任第一層收水手林姓情侶檔,駕駛租賃車取款,交款後將車棄置於交流道旁混淆視蹤;第二層陶姓收水手甚至平日將權利車停放於無地緣關係處,騎乘電動滑板車進行移動與收水。此外,車手面交地點多選擇臺北、新北、苗栗、臺中等山區宮廟等監視器盲區,警方憑藉逐一查訪民間監視器畫面才鎖定上層身分。詐團行騙話術。(圖/翻攝畫面)在洗錢環節上,詐欺水房首腦陳嫌佯裝為虛擬貨幣幣商,勾結緬甸籍地下匯兌業者楊嫌。當車手收取贓款後,楊嫌即指示緬甸成員將泰達幣(USDT)轉入指定電子錢包,再由境外水房層轉洗錢,短短2小時內即完成跨國洗錢斷點。警方調查發現,第一層收水月薪約4萬元、第二層收水月薪約6萬元,地下匯兌業者抽取0.3%至0.5%不等的金額,水房主嫌則分得0.1%。今年1月20日醫師報案求助,警方21日先是逮捕第一層取款車手,隨即掌握收水手林姓情侶企圖於22日搭機潛逃柬埔寨,專案小組接獲情資後迅速反應,於22日在桃園國際機場成功將兩人攔截逮捕歸案,並溯源追查將地下匯兌業者及水房主嫌一網打盡。刑事警察局呼籲,假投資詐騙常利用社群平臺散布高報酬誇大話術,民眾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廣告或下載非官方 APP,更不可進行現金面交或私下匯款。理財應循合法管道,求職亦應注意切勿淪為詐騙共犯。如有疑慮,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詐團、跨境洗錢和地下匯兌網。(圖/翻攝畫面)
手滑匯錯錢怎麼辦?律師揭「2招追回全額」:對方花光照樣吐出來
許多民眾在進行網路銀行或 ATM 轉帳時,常因一時不慎輸錯帳號,誤將款項匯入陌生人帳戶。面對此類情況,民眾往往焦慮萬分,擔心求償無門。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我國法律對此已有完善的處置機制,只要遵循正確救濟管道,無論金額大小,均可依法追回。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影片中表示,發生轉帳錯誤時,民眾第一時間毋須慌張,應立即聯繫自身轉出銀行。銀行將啟動協尋機制,主動聯繫收受款項之帳戶所有人,詢問其是否願意主動返還款項。此舉不僅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爭議,亦為雙方建立安全的對話管道。蘇文俊指出,若銀行聯繫後,收款方仍拒絕配合歸還,可以採取2種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第一是刑事提告「侵占遺失物罪」,逕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收到無法律上原因之款項仍強行占有,恐涉犯刑事罪責;第二是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對方返還全額款項。 針對民眾擔憂「若對方已將匯錯的錢花光該怎麼辦?」,蘇文俊特別強調,不論匯錯的金額是3萬元或300萬元,對方在法律上均負有返還義務。即便對方帳戶已無餘額,取得勝訴判決後,仍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其薪資、不動產或其他有價資產進行拍賣清償。民眾若不幸遇上匯錯錢情況,切莫自認倒楣,應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自身權益。
刑事局偵破詐團「數位軍火庫」 工程師售16萬組LINE帳號詐億元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宣布破獲一起「詐團數位軍火庫案」。具有工程師背景的林姓男子(24歲),自113年8月起涉嫌架設非法交易網站,夥同李姓共犯(25歲),將台灣人頭門號綁定的LINE帳號批發販售給柬埔寨等境外詐騙機房,警方清查出近17萬筆帳號,其中已有2千多組涉及詐欺案,造成的總財損已破億元。全案共逮捕林嫌、李嫌、收購門號的吳嫌與倪嫌,以及面交、提款車手等共29名涉案嫌犯,依違反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發現,日前掌握詐騙集團以假投資APP為誘餌,誘使民眾投資股票,再以「抽購股票」與「專案補助」等話術吸引大筆資金挹注,當被害人欲出金時則百般刁難。經統計,已有26名被害人受害,總財損高達7909萬元;其中財損最高者為一名台北市76歲婦人,自114年3月起陸續遭詐騙高達3566萬元。吳、倪等犯嫌還會以每筆300至500元價格收購人頭門號,利用13臺「貓池」設備創設LINE帳號後,以每筆6至40顆泰達幣販售給林嫌與李嫌。(圖/刑事局提供)專案小組歷經1年多追查發現,竟有不法集團專門販售人頭帳戶,自114年3月至115年6月間發動數波查緝,陸續於台北市、新竹市及彰化縣等地拘提林姓主嫌、車手等25名犯嫌到案,再循線逮捕吳嫌與倪女等人,吳、倪會以每筆300至500元價格收購人頭門號,利用13臺「貓池」設備創設LINE帳號後,以每筆6至40顆泰達幣販售給林嫌與李嫌。林嫌等人將帳號上架至自設網站,供境外詐騙機房以每筆30至70顆泰達幣購買下載,林嫌二人則從中每筆抽取2顆泰達幣暴利,不法獲利約新臺幣1000萬元。經清查,該網站累積上架高達16萬8281組LINE帳號,其中已有2279組確認涉及詐欺犯罪,總財損破億元。警方於行動中共扣得市值約750萬元之加密貨幣、現金12萬4200元、禮券36萬元、手機59支、電腦主機與筆電、貓池設備13臺及SIM卡304張等贓證物。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應選擇合法投資管道,切勿輕信「穩賺不賠」話術,更不可販售或提供個人門號與通訊帳號(如LINE、IG),以免成為詐欺共犯而負擔刑事與民事責任。如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證。林嫌販售人頭帳戶,為犯罪集團提供「數位軍火」。(圖/刑事局提供)
回不了家3/未能參與公辦都更災戶嘆鬱悶 昔開嗆基泰卻難得有「這共識」
「基泰大直」坍塌案屆滿3年前夕,已購戶打贏官司、施工團隊5人被判刑、旁邊鄰損建築公辦都更案也招商成功,不過受害最深的倒塌25戶,至今仍多人無家可歸,還在與建商角力。眼看隔壁公辦都更案進展順利,受損戶之一的左宜有鬱悶表示,當初有鄰居堅持要與基泰合建、不參與公辦都更,現在簽屬合建的22戶也對基泰投以不信任,他認為最理想的狀況竟是「基泰直接賠償、退出重建」,盼趕快回到原來平靜生活。昨7日基泰與倒塌受損戶召開協調會,最後雖在租金上協商破局,不過卻出現了另一個合建以外的新選項,基泰願意「一次性賠償」。(圖/讀者提供)「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因施工不慎,造成工地坍塌,甚至波及隔壁公寓民宅傾斜,最終25戶夷為平地,受災戶無家可歸。 攤開這件事的利害關係人,各個在滿3年的前夕取得新進展。今年7月,「基泰大直」預售案已購戶打贏官司,法院不僅判決基泰須退還已繳自備款,更須額外支付百萬違約金。 8月26日,台北地院也依《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及偽造文書兩罪,判決基泰工地主任張博翔等5人,最高4年10月的有期徒刑,可上訴。 2天後,「基泰大直」東側及南側的鄰損案「大直儒玉」及「大直藏璽」,將近250戶的2大公辦都更案,在歷經去年招商未果、今年重啟招商後完成評選,分別由皇昌營造(2543)領銜的皇昌福榮合作聯盟,以及長虹建設(5534)拿下最優申請人。 皇昌營造為台灣指標性公共工程大廠,最讓一般大眾印象深刻的代表作,莫過於「春節6天拆除忠孝橋引道」,展現了極高的工程調度與控制實力;長虹建設更是台灣家喻戶曉建商。 聽到隔壁公辦都更案有知名建商來幫忙重建,左宜有暨感嘆又憤怒表示,「當初有問我們這25戶要不要一起公辦都更,結果有中人鄰居鼓動說公辦都更不會過,因此大多數住戶也選擇與基泰合建……真是鬱悶!」受損戶之一的左宜有感嘆當初未能一起和隔壁鄰損案公辦都更,他支持賠償與合建分開談。(圖/CTWANT資料照)左宜有和另外2戶,過去就堅持賠償和合建分開談,但另外22戶仍執意要與基泰合建,卻在3年後的今天,還在協調會與基泰、市府角力,甚至可能因租金補償協商不成,進展成「合建破局」;而據了解,原以洪先生擔任自救會會長,也因為自救成員內鬨,領頭羊已換人當,令人不勝唏噓。 3年,大家都累了!左宜有表示,他們堅持提告的3戶,對基泰提出的民事損害賠償案已於近日移送民事法庭審理,希望順利。但他也強調,所謂的「順利」,是指希望基泰不要用拖延手段走完訴訟程序,而是拿出誠意直接賠償。 他甚至不約而同與基泰提出一樣想法,「最好的狀況是希望基泰退出重建,自救會也不要想著一坪換一坪,大家一起找個信任的建商重建家園,或者市府幫忙公辦都更,建商該賺的就給他賺,讓大家能趕快回到平靜的生活。」基泰總經理孫偉志在協調會上最後表示,若協商不成,願「一次性賠償」受損戶,受損戶之後可再自行決定要不要合建,或找其他建商合建,把選擇權交還給受損戶。受損戶認為市府不應屢次皆以「民事爭議」或「雙方自行協議」作為處理結果,或是「已轉相關單位」、「屬民事問題」等概括性文字回覆,呼籲市府對此案應建立追蹤機制。(圖/CTWANT資料照) 一位不具名受損戶則書面透過CTWANT呼籲市府,大直房屋倒塌案相關涉案人員已受刑事判決,然而對他們這些失去家園、房屋無法居住的重災戶而言,家園沒有因此恢復,居住問題沒有因此消失,長期租屋及生活成本也沒有因此停止,重災戶不僅承受財產損失,更承受長期無法安居、被迫租屋及未來居住安排不確定的壓力。不要讓重災戶獨自承擔後續問題,呼籲市府應正式介入、建立追蹤機制,協助受害地主保障居住安全、居住權益及財產權益。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放高利貸、恐嚇」 懲戒法官怒斥: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涉嫌高額放貸、出入私人招待所、出言恐嚇借款人等情事,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審理。案件7日首度開庭,黃建榮雖提出多項辯解,但受命法官黃麟倫聽完後當庭直指其說法前後矛盾,更重話批評「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根據監察院彈劾內容,黃建榮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的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因此今年6月通過彈劾案,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7日開庭時,法官黃麟倫質疑,警察及法官工作都十分忙碌,但黃建榮每月薪資10多萬元,卻有時間進行上千萬元的投資及資金往來,讓他難以理解。針對黃建榮向業者無償借用車輛一事,法官黃麟倫也直言,公務人員如果真的堅守誠信、清廉、謹慎,「連200元都不該拿」。對此,黃建榮辯稱,針對答姓女子投資一案,答姓女子後來也因詐欺案件被判有罪,法官黃麟倫則認為,即使對方詐欺有罪,也不代表黃建榮沒有違失。此外,針對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一事,黃建榮則表示,當時是因為有追查通緝犯的需要,後來也有自行付款,他也承認自己在與答姓女子的投資案件中確實有錯。不過,法官黃麟倫對相關說法並不接受,認為黃建榮的答辯前後不一致,最後直接當庭斥責「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據了解,黃建榮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間,向李姓友人無償借得1000萬元,之後再將款項借給另一家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收取共340萬元利息,後來答姓女子向檢調檢舉,指稱黃建榮在討論還款時,涉嫌利用警察身分施壓及恐嚇。檢方偵查後,認定黃建榮涉嫌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犯下恐嚇罪,因此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日前審酌後,依恐嚇罪判處黃建榮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日本獨旅行李遭誤拿 鎖頭竟被撬開破壞!闖禍旅客道歉賠償
出國旅遊行李箱被拿錯就會很困擾,日前就有民眾獨旅日本,下機後發現行李竟被其他旅客誤拿,對方甚至因為以為密碼錯誤,直接把鎖頭弄壞,打開才發現拿錯行李。律師也提醒,雖然誤拿不一定涉及刑事責任,但造成損壞,仍可能要小心得負民事賠償。出國玩拖著行李箱,最怕的就是一個不注意被人拿錯,行程大受影響。有民眾到日本獨旅,抵達後卻發現自己的行李箱竟然不見,登山設備都在裡面,原定計畫直接泡湯,因為行李被另一名旅客誤拿,雙方聯繫上後約定晚上6點碰面,沒想到對方7點30才抵達,但碰面後卻發現行李箱遭到破壞,因為對方一度以為密碼鎖出問題,才會將鎖頭破壞,打開才發現東西不是自己的,讓當事人又氣又無奈覺得為何沒有事先告知。民眾:「就還蠻誇張的,不是自己的行李箱,應該是打不開。」民眾:「應該會很生氣,也許對方真的想要撬開,想說我是不是密碼忘了,如果我是行李主人,我會不太開心。」明明行李箱上都有航空公司貼紙記號,上頭就有行李箱主人的護照姓名,因為沒有仔細核對就先搞破壞,律師提醒小心已經觸法。律師李育昇:「因為沒有竊盜的故意,原則上不會成立竊盜罪,把別人的行李箱帶走,造成他人不便,或鎖具弄壞,民事上仍然可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雙方協調後,拿錯行李的旅客出面道歉,承諾賠償相關損失;被拿錯行李的當事人將4000元賠償捐給熊本地震災區。(圖/三立新聞網)拿錯行李箱烏龍實在太常發生,不想成為苦主本人,不少民眾都會想辦法做記號。民眾:「用保護套做區隔,我可能還會加個行李吊牌。」民眾:「行李箱有做記號會比較清楚。」拿錯行李箱還被撬鎖,雙方都發文更新進度,拿錯行李的旅客出面道歉,承諾賠償相關損失,而被拿錯行李的當事人,則表示希望事情告一段落,獲得的賠償也做善事,捐款4000元台幣給熊本地震災區,把意外轉成善念,但也以這次經驗提醒大家,拿行李箱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避免拿錯之外也不要誤踩法律紅線。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高職夜校生揪夜唱!包廂性侵女同學還傳裸照炫耀…下場重判7年半. 無業男「6度直奔陽明山」偷電纜線!狡猾手法曝光 警衝廢棄工寮逮人. 影音界米其林認證!台中老虎城x威秀影廳全通過 歡慶推3日250元體驗價
窗戶明明鎖不了!母留3歲兒獨睡5樓跑去喝酒 3小時後悲劇發生
大陸河南省一名母親深夜將3歲兒子哄睡後,沒有安排其他成年人照顧,便把孩子獨自留在5樓房間,反鎖房門後與朋友外出喝酒、吃飯。當時房內窗戶無法上鎖,母親也知道存在安全疑慮,未料她離開約3小時後,男童竟從5樓窗台墜落,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件近日隨判決書公開受到關注,法院最終依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這名母親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綜合《中國新聞網》引述《封面新聞》及《大皖新聞》報導,大陸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河南省固始縣這起案件判決。事發於2025年10月6日晚間11時許,王姓女子當時先哄3歲兒子王姓男童入睡,隨後將他單獨留在5樓房間的床上。根據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問題不只在於王女深夜離家。她當時已知道房間的窗戶無法上鎖,存在幼童可能接近窗邊的安全隱患,卻沒有委託其他親友或成年人代為照看兒子,仍選擇把房門反鎖後離開。離開房間後,王女與一名朋友前往固始縣某間酒吧喝酒,喝完酒後又轉往當地一家飯店用餐。整段期間,年僅3歲的兒子都被獨自留在5樓房內。到了10月7日凌晨2時許,意外發生。男童來到5樓窗台附近後從高處墜下,事後雖經搶救,仍因傷勢過重死亡。從母親晚間11時許離開,到孩子凌晨2時許墜樓,前後僅約3個小時。司法鑑定中心事後針對男童死因進行鑑定,認定其死亡符合高處墜落造成的多發性創傷,其中主要傷勢為嚴重閉合性胸部、腹部及骨盆損傷。案發後,警方透過電話傳喚王女到案。她接獲通知後前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相關犯罪事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王女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未提出異議,也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同樣沒有翻供或否認。不過,辯方對王女當晚離家的動機及整起悲劇如何發生提出不同角度的說法。律師主張,王女將熟睡兒子留在房內並短暫鎖門外出,原本的想法是保護已經入睡的孩子,而不是故意把男童置於危險之中,因此認為案件本質仍是一場家庭意外悲劇。辯方也指出,男童在深夜醒來後,最終從窗戶墜落死亡,是多個低機率偶發因素同時出現所造成;房間窗戶的安全問題則被形容為具有結構性及隱蔽性的缺陷。量刑方面,辯護律師進一步提出,王女接獲警方通知後到案並如實供述,具有自首情節,之後也自願認罪認罰;此外,她已取得死亡男童父親的諒解,本身沒有犯罪前科,屬於初犯、偶犯,因此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固始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仍認定王女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從判決內容來看,這起案件的關鍵並非王女是否有傷害兒子的故意,而是她明知3歲幼童缺乏自行避險能力,房間窗戶又無法上鎖,仍未安排其他人照顧便將孩子獨留5樓房內。即使王女事後認罪、獲得孩子父親諒解,辯方也以家庭意外、初犯及自首等理由爭取從輕處理,仍無法免除這場墜樓悲劇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檢方退卷!金秀賢捲金賽綸案維持「不移送」 1年4月調查告一段落
南韓演員金秀賢遭已故演員金賽綸家屬,以及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代表金世義控告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罪一案,近日終於正式告一段落。警方先前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移送」決定;案件送交檢方審查後,檢方也未要求補充或重新調查,日前將相關卷宗退回警方,代表不移送決定維持不變。韓媒《Star News》報導,首爾城東警察署於7月29日作出不移送決定,並將調查紀錄送交檢方審查。檢方檢視相關資料後,未要求警方進一步補充調查,並於本月3日將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的案件資料退回警方,意味著這起歷經約1年4個月的案件,調查程序已實質告一段落。回顧案發經過,事件起於去年5月,金賽綸家屬指控金秀賢曾與未成年時期的金賽綸交往,並涉嫌對她進行所謂「誘導式控制」(grooming),因此以違反兒童福利法等罪名提出告訴。金世義則因長期公開相關指控,遭金秀賢方面提告名譽毀損,之後反控金秀賢涉及誣告。警方經調查後認為,現有資料及證據不足以認定金秀賢涉及相關罪嫌。金秀賢的法律代理人也表示,警方調查範圍並非僅限於金賽綸年幼時期,而是涵蓋雙方被指交往期間,並針對是否涉及兒童福利法所規範的性或情感虐待等情況進行調查,最終未認定金秀賢違反相關法律。另一方面,金世義過去曾透過YouTube節目及記者會等方式,公開所謂金賽綸生前錄音,以及聲稱是金秀賢與金賽綸之間的KakaoTalk對話資料,並持續提出相關指控。不過,調查單位認定,相關錄音檔涉及生成式人工智慧(AI)製作的偽造內容,雙方聊天紀錄也被認為存在造假情形。金世義另因涉嫌散播有關金秀賢的不實資訊等罪名,於今年5月遭羈押,檢方並於6月將其起訴。原訂8月14日進行首次審判,但因金世義方面申請國民參與審判,開庭日期因此延後。目前金秀賢遭控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罪的案件,在檢方未要求警方重新或補充調查的情況下,原不移送決定持續有效,相關刑事調查程序也暫告一段落。
拿假鈔開面試班!黑幫詐團誘新鮮人當車手 求職者竟成破案關鍵
黑幫詐騙手法再進化,竟拿道具假鈔開「車手面試訓練班」!竹聯幫弘仁會一名長期藏匿於柬埔寨的29歲郭姓主嫌,在境外成立假投資詐欺集團,透過冒用財經專家名義成立假 APP 詐騙國人,財損逾8000萬元,為防止車手黑吃黑並製造金流斷點,竟瞄準社會新鮮人,還設立「考官測試群」進行情境面試,將11名無辜求職者騙入坑擔任面交車手。所幸去年底有求職者驚覺有異報警,警方隨即潛伏群組守株待兔,自今年2月至 8月展開連波掃蕩,並趁郭嫌返台時一舉將其拘提到案,全案共逮捕19人移送法辦,郭姓主嫌等3人遭羈押起訴。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調查,郭姓主嫌長期在柬埔寨架設詐欺機房,於社群平台冒用股票老師、財經教授等名人名義成立假投資群組,每日於群組內「授課」,再誘騙被害人下載假的投資 APP 投入資金。初步清查全台共有20名被害人上當,總損失金額高達新台幣 8000 萬餘元。詐團在群組進行情境式教學。(圖/刑事局提供)原本完美的詐騙流程,在去年 12 月底出現破口,一名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應徵工作後,發現上司指派的任務竟是「拿道具假鈔跑腿收現金」,越想越不對勁,驚覺自己恐被利用當車手,連忙跑進警局報案。警方接獲檢舉後,潛伏進該假投資群組中「守株待兔」,同時會同台北市、台南市警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郭嫌等人為了避開警方追查並防止車手暗扣贓款,竟在網路刊登假徵才廣告或電話推銷,鎖定社會新鮮人。集團由羅姓女子、洪姓女子及陳姓男子等人在線上組成「考官測試群」,三人分別分飾「投資熟客」、「廠商」及「公司財務主管」,並提供偽造的勞動契約以假亂真。長期躲在柬埔寨的郭姓主嫌返台後遭拘提。(圖/刑事局提供)在面試過程中,考官們會拿出「道具假鈔」,親自帶領應徵者演練收款、交付款項及簽署單據等流程,藉此測試應徵者的反應與忠誠度。若發現反應不佳、起疑或有黑吃黑跡象者便立即淘汰,共有 11 名無辜求職者在不知不覺中通過「實習」,徹底淪為詐團的面交工具。警方掌握組織架構後,自今年 2 月至 8 月間發動多波查緝行動,橫跨台北、新北、桃園、台南、高雄及屏東等地,陸續逮捕羅女、陳男等15名在台共犯。專案小組更嚴密監控藏匿於柬埔寨的郭姓主嫌行蹤,趁其搭機返台入境時一舉將其拘提到案。行動中警方共查扣手機 11 具、筆記型電腦、柬埔寨簽證、護照等關鍵證物。全案訊後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郭姓主嫌、羅姓女考官等3人因犯罪情節重大,已被法院裁定羈押並由檢方起訴在案。詐團假求職與投資詐欺運作方式。(圖/刑事局提供)
高仿錶有多夯?未上市正品都買的到 假錶業者超狂自介曝光
在社群 Instagram 上擺拍百萬疊鈔、營造高富帥豪奢形象,私下竟是橫跨北中南的黑心仿錶大亨!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網路巡邏時,發現有 IG 帳號高調販售未授權的勞力士(Rolex)、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等頂級名錶。檢警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長期蒐證跟監,發動大規模攻堅,在新竹縣竹北市一舉破獲以劉姓主嫌(31歲)為首的「假錶改裝集團」,同步掃蕩新北、彰化、高雄等加盟據點,逮捕 9 名犯嫌,查扣侵權市值逾 1 億元的仿冒名錶,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但其實假錶行業在台早已相當盛行,甚至還在網路上豪不避諱的公開整個產業鏈,令人嘖嘖稱奇。業者主打豪奢品牌,從百達翡麗到理查德米勒應有盡有。(圖/翻攝自網路)本次查扣的86支名錶中,大多為勞力士,少數為AP、百達翡麗及理查德米勒。其中一只理查德米勒RM055為美國高爾夫名將 Bubba Watson 聯名款,原始售價約300萬元,因其採用五級鈦合金與複雜鏤空工藝,機芯可承受超過500g的重力加速度,在二手市場流通價早已突破千萬元!然而,劉嫌集團卻僅以3萬元的驚人低價販售,價差高達數百倍。隨著檢警深入調查,也意外撕開了地下假錶產業神祕的供應鏈,其中一間位於廣東深圳的「NOOB廠(簡稱N廠)」。根據業者自介,這個被稱為全球最大的頂級復刻錶廠,前身可追溯至1979年改革開放後的廣東鐘錶產業帶。海外業界常稱為「N-marker」,是與日本RXW、義大利TMF 並列的全球三大復刻廠之首。近期該假錶網站遭人盜用,假錶網站還發文澄清。(圖/翻攝自網路)據了解,N廠不僅擁有從瑞典重金引進的重型加工設備,更有數十年經驗的製錶老匠人。該廠為了達到高超仿度,甚至會高價購買未上市的正品手錶,再由專業團隊進行拆解、畫圖、設計與 1:1 開模,最後將零組件送往東莞正規手錶企業進行裝配。其製作出來的復刻錶細節精準、具力學美感,甚至連鑑定專家一時都難以辨識,因而成為地下假錶市場的最愛來源。對此刑事局強調,將持續打擊侵權行為,並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精品,以免觸法受騙。這次刑事局查扣一款二手市場價破千萬的理查德米勒RM055,竟然只賣3萬元。(圖/刑事局提供)
300萬名表只賣3萬!竹北假錶王國曝光 9人落網、86支仿錶真品市值破億
刑事局智財大隊日前破獲跨區仿冒名錶集團,31歲劉姓男子以竹北旗艦店為核心,從中國大陸進貨,再透過北、中、南加盟據點銷售,甚至設置工作室改裝名錶。專案小組日前兵分多路搜索,逮捕劉男等9人,查扣Rolex、Richard Mille等仿冒名錶86支,估算侵權市值超過1億元。警方調查發現,劉男自2023年起在新竹縣竹北市打造「旗艦店」,表面上是名錶銷售據點,實際兼具倉儲、加工及改造功能,店內另設專屬工作室,從表盤、表帶到表圈均可更換,甚至能依客人需求進行零組件客製化加工,儼然完整的仿錶產業鏈。隨著生意擴大,劉男去年開始向外拓展版圖,先後在新北市板橋、彰化縣員林及高雄市苓雅設立加盟據點,形成北、中、南聯繫的銷售網絡。警方查出,其各據點多藏身一般住宅大樓,並未公開地址,消費者若想看貨,得先匯款支付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鑑賞費」,確認款項後才會取得實際看貨地點。更誇張的是,警方查出,一支市價超過300萬元的Richard Mille仿冒表,集團竟以約3萬元價格販售,價差高達百倍。集團同時利用Instagram帳號大量展示商品,吸引有意購買名錶的消費者,再引導進一步交易。智財大隊是在蒐獲情資後,針對相關Instagram帳號及交易模式展開調查,並將疑似仿冒商品送交商標權人鑑識,確認其所售之Rolex等名錶,全係未經授權之仿冒品;警方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由刑事局智財大隊會同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新竹縣竹北警分局、新竹市第三警分局、彰化縣刑大及高雄市左營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長期跟監、埋伏蒐證。專案小組分別於去年11月及今年6月4日,在新北市板橋、新竹縣竹北、彰化縣員林及高雄市苓雅等地同步展開搜索,直搗竹北旗艦店及3處銷售據點,當場查獲劉男等9人,並起出仿冒Rolex、Patek Philippe、Audemars Piguet及Richard Mille等品牌名錶共86支。警方另查扣檢測工具、維修零件、拋光機、點鈔機、帳冊、VIP卡、商品保固卡、手機及筆電等大量證物,另有現金42萬元,甚至發現影視拍攝使用的仟元鈔票道具,顯示店內除販售、加工仿冒名錶外,也有相當完整的營運設備。警方指出,劉男等人疑以大陸地區為主要貨源,再透過旗下據點分銷,從單純販售仿冒品一路延伸到維修、改裝及客製化,藉此降低成本並提高商品仿真度,形成規模化經營模式。全案目前依違反《商標法》等罪嫌,將劉男等9人函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提醒,依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使用相同註冊商標並透過網路販售商品,恐面臨刑責及罰金,呼籲民眾切勿因價格低廉而購買、販售仿冒商品,警方也將持續追查相關貨源及銷售網絡。
淡水藥師對女大生下藥遭羈押!兩度詢問「這句話」成關鍵 妻子反應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陳姓負責人,涉嫌在打工女大生的水壺內投放不明藥物,女子飲用後陸續出現暈眩、心悸、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回住處後甚至一度斷片。水壺內殘留液體送驗後,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檢方追查後認為陳男涉案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6日裁定羈押禁見。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過程中受到檢警注意的情節之一,是女大生身體出現異常後,陳男曾連續兩次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陳男雖否認具有不軌意圖,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後,仍認為有羈押必要。被害女子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近1年前為補貼生活費,到淡水新春街一間藥局擔任藥師助理。案發於8月26日晚間9時左右,當時女大生因水壺無法打開,請陳男協助開啟。依檢警調查,陳男涉嫌利用這段時間將物質放入水壺。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水,發現味道異常苦澀,又小喝兩口後,身體逐漸出現暈眩、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狀況。此時陳男接連兩次詢問是否需要載她回家,但均遭女大生拒絕。女子最後自行搭乘公車返回住處,之後症狀進一步加劇,並出現斷片情形。女子隔日與同學討論後察覺情況有異,保存水壺內剩餘液體,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警方採集水壺內殘留液體初步檢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隨即針對藥局及陳男展開進一步調查。檢警追查監視器影像時,又發現案發後藥局監視器畫面疑似遭刪除或格式化。警方要求陳男交出手機後,另從雲端找到備份影片,相關影像也成為調查案發經過及是否涉及滅證的重要事證。陳男面對調查時否認意圖不軌,但對投放物質的原因說法多次改變。他一度稱只是與女大生「開了一個不好笑的玩笑」,也曾表示不該當一名與員工有太多互動、太雞婆的老闆;之後則改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性及效力,不知道會讓女方產生如此明顯的身體反應。此外,陳男也曾稱相關藥品是客人遺留下來的藥物,並表示女大生當時「喝一口就吐掉了」。不過,檢警認為陳男具有專業藥師背景,對於相關藥物可能產生鎮靜、意識改變等作用應具有一定程度認識,因此持續釐清實際投放物質的種類、來源及真正動機。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後,認為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並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相關行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未禁止收受物件。警方5日晚間再次前往拘提陳男時,他向警方表示:「我知道你們會再來。」隨後遭帶回偵訊。陳妻面對丈夫再度遭警方帶走則表示,夫妻已經為這起事件爭吵多次,「該吵的都吵完了」。目前檢警仍持續追查實際投放的藥物種類、來源及動機,並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至於陳男遭指控的相關罪嫌及刑事責任,仍有待司法機關後續調查及審理認定。
未滿16歲卻能在交友APP配對!嘉義男約砲少女挨告 法院「2原因」判無罪
嘉義一名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一名未滿16歲少女,雙方配對當天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報警並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子主張交友軟體限制17歲以上才能下載,且自己的配對年齡設定為20歲至35歲,因此不知道少女實際未滿16歲。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無法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少女年齡的合理懷疑,最終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男子於民國114年3月30日在交友軟體Goodnight與少女配對,兩人認識當天就相約見面,男子開車將少女接到住處,之後發生性行為。男子並未否認雙方發生關係,因此案件爭點集中在男子當時是否知道,或已經預見少女可能未滿16歲。少女母親發現此事後報警,案件經嘉義地檢署偵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聲請再議後,仍遭高檢署台南分署駁回,之後再向嘉義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於今年3月獲准,並在4月正式提起自訴。案件審理期間,男子主張Goodnight在Apple App Store設定必須年滿17歲才能下載,加上他將自己的配對條件設定為20歲至35歲,少女既然能出現在配對名單中,因此他相信對方年齡符合相關設定。法院調查後發現,少女使用的iPhone將出生年份設定為2000年,因此能夠避開未滿17歲無法下載軟體的限制。此外,男子與少女在事發當天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方並沒有深入交往,目前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少女當時的外貌或談吐,已經明顯到足以讓一般人判斷她未滿16歲。因此,對於男子主張自己受到交友軟體及手機年齡設定影響,進而誤認少女年齡,法院認為並非全然沒有依據。少女接受警詢時則表示,自己透過交友軟體與男子聊天期間,就已經向對方告知實際年齡未滿16歲。不過,交友軟體之後遭少女胞姊刪除,重新登入後已經無法找回當時的原始對話內容,因此缺乏相關紀錄可以佐證少女說法。另外,少女的LINE公開生日資料雖記載為2010年10月,但少女無法確認自己是在何時與男子互加LINE好友。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兩人是在發生性行為後才互加LINE,因此無法據此認定男子在事發前就曾經看過少女的生日資訊,並知道她的實際年齡。合議庭指出,相關刑事責任除了被害人的實際年齡外,仍須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知道對方未滿16歲,或至少已經預見對方可能未滿16歲,仍執意為相關行為。法院最終認定,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的合理懷疑,無法證明其具備犯罪所要求的主觀構成要件,因此依法判決男子無罪。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