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風雲2/王美惠「背後勢力」曾行賄 張啓楷嗆:選舉沒這樣的
王美惠騎機車載著副總統蕭美琴,展現親民形象。(圖/翻攝自王美惠臉書)
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王美惠常騎著小綿羊機車跑行程,給當地民眾相當親民的感受,但其背後的支持力量如今卻成為討論話題。藍白共推的嘉義市長參選人張啓楷接受《CTWANT》專訪時指出,這對嘉義市而言是非常不好的,嘉義市是民主聖地,其輔選大將卻曾涉案,選舉沒有像這樣的。

張啓楷提到,王美惠背後有股對嘉義市非常不好的力量,最主要的一位是地方人稱江總的江熙哲,江可說是黑白通吃,江過往曾涉入賄選案,當時在茶葉盒裡放200萬元,所以後來無法再選,就栽培當時還是助理的王美惠出來選。
張啓楷直言,嘉義市很多人都知道,王美惠背後的老闆就是江熙哲,而王的服務處上方看板,竟是掛著與江聯名的看板,哪有這種事情?現在到底是誰在做老闆?連總統賴清德來嘉義市,第一站都是先去看江熙哲。

張啓楷提到,除了江熙哲外,還有另外三位替王美惠操盤的大將,分別是外號「武龍」的陳武龍、現任嘉義市商業總會副理事長張裕隆及長期支持王美惠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黃敏修。
張啓楷強調,嘉義市是民主聖地,主要的輔選幹部卻曾涉案,全台灣選舉沒有像這樣的,「我對手不是王美惠,而是江總」。
根據嘉義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95號刑事判決及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1年度上訴字第700號等刑事判決,江熙哲主要涉及在嘉義市議會第六屆正、副議長選舉中,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進行期約賄選的行為。
有關具體行為部分,江熙哲當時陪同有意參選正副議長者尋求具投票權者支持,並把200萬元現金放進茶葉禮盒中,且執意要對方收下,不過遭對方多次拒絕。隨後雙方約在江熙哲經營的餐廳停車場碰面,對方也將該筆現金當面交還給江。
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市調查站蒐證並移送偵辦,一、二審法院審理後,皆認定江熙哲與同案被告共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觸犯相關妨害投票罪(一審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論罪,二審變更法條改依《刑法》第144條之投票行賄罪論處),均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及褫奪公權3年。
另外根據證人指稱,江熙哲同行的手下曾攜帶或出示手槍,並曾以此威脅恐嚇,且在驗看禮盒時也曾發現裡面有一支手槍及現金,江熙哲等人隨後將手槍取回,並執意留下裝有現金的禮盒。
但兩份判決書的理由中皆明確指出,證人雖曾在偵查中提及禮盒內有把手槍,但該手槍並未被扣案,因此無從證明是否具備殺傷力;另外,檢察官並未就「持有手槍」的部分提起公訴,且缺乏扣案槍枝等具體物證,因此法院認定無法將江熙哲等人以持有手槍罪名進行審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