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出獄
」 出獄 趙斗淳 南韓 性侵 香港
晚安小雞爆2月已出獄!卡柬埔寨移民局20天急求助 外交部:待行政程序
因自導自演「柬埔寨詐騙園區」事件而引發關注的台灣YouTuber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與同伴阿鬧(魯祖顯),2024年在柬埔寨直播造假,謊稱遭詐騙集團綁架,兩人隨後被當地法院依「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近期兩人已刑滿出獄,但仍滯留柬埔寨移民局等待後續程序。對此,外交部6日回應表示,本案司法與行政處置均由柬埔寨政府依其法律處理,外交部已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持續關注相關進展。晚安小雞與阿鬧近日透過社群發文表示,兩人已於2月中旬服刑期滿,但目前仍被暫時留置在柬埔寨移民機關等待出境程序,因此透過親友向台灣外交部尋求協助,希望能順利返台。外交部指出,兩人目前由柬埔寨警方暫時留置,後續將移送當地移民機關辦理出境相關行政程序,外交部已責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密切關注案件處理情況。外交部強調,一向以維護國人權益為優先考量,已要求駐外館處與柬埔寨相關機關及當事人家屬保持聯繫,並依需求提供必要協助。若當事人完成柬埔寨相關行政程序並獲准出境,外交部將在尊重當地司法與行政程序的前提下,促請柬埔寨政府依國籍管轄原則將國人遣送返台。另外,外交部也提醒,國人赴海外期間應確實遵守當地法律規定,避免因觸法而影響自身安全與權益。回顧事件經過,2024年晚安小雞與同伴在柬埔寨拍攝直播影片,聲稱自己遭押入詐騙園區並遭毆打搶劫,消息一度引發外界關注。然而柬埔寨警方調查後發現整起事件為自導自演,並在現場查獲假血等道具,隨即將兩人逮捕並依法審理。晚安小雞隨後透過社群發文向外界致歉,表示這段經歷讓自己有時間反省過去的行為,也深刻體會錯誤帶來的後果,未來將承擔相關責任並記住這次事件帶來的教訓。晚安小雞在社群平台向外界致歉,並盼能順利返台。(圖/翻攝自臉書,晚安小雞)
逃獄大王徐開喜再被捕 高院出庭意外發現通緝身分
有「逃獄大王」之稱的徐開喜,過去因多次逃獄而為人所知,現年已76歲的他卻在11日傳出,其前往高等法院作證時,被法警發現因涉及毒品案件而遭台中地檢署通緝,當場通知轄區中正一分局前往逮人,將其解送歸案。據了解,徐開喜11日前往高等法院作證時,卻被發現其因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法警獲報後當即通知中正一分局,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徐開喜身分後,也將其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徐開喜坐牢長達51年,期間越獄10次,8次成功逃獄,其中一次甚至從「台北看守所」逃脫,就連被送到綠島關押,徐開喜也同樣能變裝成功脫逃,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用藥迷昏管理員,放出惡名昭彰的「穿山甲」詹龍欄,3人脅迫值勤室的管理員,以棉被隔絕高壓電網,成功逃出台北看守所,從而促使監獄體系大改革,其成功逃獄的當天甚至被訂為「所恥日」。不過就算徐開喜多次逃獄,卻仍免不了被抓回監獄,2006年,前後已經服刑38年的徐開喜才剛獲得假釋出獄不到3個月,再因犯案被捕,並因為了見小30歲的女友被逮,直到去年5月刑滿出獄,但最近卻再次因為持毒遭到通緝。
鄧佳華出獄有新身分!宣布拿到「街頭藝人證照」 表演項目曝光
擁有近14萬名粉絲追蹤的網紅「FBI帥哥」鄧佳華,因言行爭議頻登新聞版面,2023年在髮廊任職期間,又遭控偷拍女設計師裙底,最終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以易科罰金18萬元,惟因無力負擔,於去年7月10日入獄服刑,並於本月9日刑滿出獄。重獲自由後的第一步動向迅速引發網友關注。出獄後的鄧佳華於昨(19日)在社群平台宣布取得「新北市街頭藝人證照」,並附文寫下:「我拿到街頭藝人證照了!」、「我會好好表演的」,語氣顯得興奮。根據公開資訊,他獲核准的街頭演出項目為唱歌與跳舞,可於新北、台北、基隆與桃園市公告展演空間進行申請表演,證照有效期限至2028年1月19日。鄧佳華曬出街頭藝人證。(圖/翻攝臉書/鄧佳華)消息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反應兩極。支持者認為「做自己想做的事很棒」、「加油!可以請老師指導唱歌舞蹈讓自己表演更好」、「只要不幹傷天害理的事,我覺得沒差」、「聽說不好考欸,厲害了」。不過,也有不少質疑聲浪湧現,包括「這樣也能當街頭藝人?」、「可以表演什麼街頭AV嗎?」、「現在審核這麼鬆散喔」、「你在哪裡表演要先公布,我才能避開」等評論,甚至有人諷刺提醒他「專心表演,不要再偷拍了」。另有網友好奇證照取得方式,留言詢問:「現在不是都改登記不用考了嗎?」、「認真?不是P的?」、「申請就可以拿了不是嗎?」鄧佳華則在底下留言表示證照是「考到的」。
苗栗隨機砍人男稱「沒吃藥才失控」 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地檢署
苗栗市一名48歲邱姓男子10年前曾因超商隨機砍人服刑,今年3月出獄後,又於昨(2日)持刀攻擊路人,造成2名11歲女童及1名男子受傷,引發社會震驚。邱男被捕後拒絕偵訊,直到今(3日)上午才坦承犯案,但辯稱是因「近期沒服用精神科藥物」才會失控行兇。對此,警方表示暫未調查到相關就醫紀錄與藥物,對邱男的說詞存疑,稍早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邱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邱男昨日先在住家用黑色膠帶將水果尖刀綁在左手腕上,隨後於下午3時11分前往與10年前犯案的同一家超商後方,刺傷徐姓女童,之後50歲林姓男子上前關心並準備打電話報警,邱男卻從背後刺了林男1刀,又朝林男右胸口刺1刀,再刺了另1名丁姓女童後逃逸。邱男昨日持刀攻擊2名女童及1名男子被捕。(圖/報系資料照)邱男逃回住處後,於昨日下午遭到警方壓制逮捕。被帶回派出所後,邱男在上手銬時大吼大叫,且拒絕警方的所有訊問,直到今日上午才坦承犯案,但辯稱自己是因沒服用精神科藥物控制病情,才會失控行兇,但警方返回邱男住處搜索後,並未查獲毒品或發現任何藥物,也查無當地精神科就診紀錄,後續將進一步調查健保署紀錄釐清。稍早,警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邱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回顧前案,邱男於2015年12月25日在同一家超商犯下隨機砍人案,當時他曾辯稱犯案前服用「甲基安非他命」因此不具備完全責任能力,但法院認定無證據顯示其有幻聽或妄想等症狀,認為邱男是因情緒管理不佳犯案,最後依傷害罪累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及殺人未遂罪累犯,合併判刑8年8月有期徒刑,並於今年3月刑滿出獄。
苗栗47歲男隨機持刀傷人竟是累犯!11歲女童胸口中刀 母崩潰哭訴:不能根治嗎?
苗栗市今(2日)下午發生駭人隨機砍人案!47歲邱姓男子今年3月才出獄,卻再度持刀在街頭行兇,造成2名女童及1名成年男子受傷,其中一名11歲女童傷勢嚴重,左胸遭刺穿,目前仍在醫院搶救中。另一名傷勢較輕的女童母親聽聞兇嫌10年前也曾持刀攻擊4人、服刑多年,如今重犯,無奈直呼:「不能根治嗎?這樣大家怎麼安心?」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11歲徐姓女童胸口有刀傷,右手肘部也有撕裂傷,所幸暫無生命危險。母親在病床旁心疼守候,表示女兒只是單純放學回家,卻無端遭刺,「孩子嚇壞了,心理創傷恐怕比身體更嚴重」。聽聞兇嫌過去已有隨機砍人紀錄,更語帶哀傷地說:「這樣的事10年前就發生過,為什麼沒辦法防止?大家要怎麼安心?」回述事發經過,據警方調查,案發下午4點多,邱男將尖刀以黑色膠帶固定在左手,隨後走向一群剛放學、聚集在超商外的小學生。現場大人與孩童驚慌四散,但其中一名女童不幸落單,竟遭邱男掐住脖子、揮刀攻擊。所幸一名熱心女子見狀,立刻衝上前將女童救下,避免更大悲劇。犯案後,邱男迅速逃回住處。警方獲報到場,在門口與其對峙,員警手持電擊槍戒備,但邱男神情冷漠,甚至一度喝水、抽菸,完全不願就範。隨後警力加派支援,在時機成熟時一擁而上,將邱男壓制逮捕,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警方指出,邱男10年前曾因在超商隨機砍人,導致4人受傷,當時遭判刑入獄。今年3月才刑滿出獄,卻短短數月再度犯下隨機攻擊案。此案震驚社會,許多家長擔憂公共安全漏洞,呼籲司法及醫療單位正視高危險人犯的再犯問題,避免悲劇重演。
苗栗小女孩胸口遭刺!假釋男子街頭持刀隨機行兇
苗栗市在2日下午4點驚傳一起隨機殺人事件,地點位於市區人來人往的街道,1名年約40多歲的邱姓男子突然持刀襲擊,導致1名小女孩胸口遭刺傷血流如注,隨即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目擊民眾形容當時場面驚悚,尖叫聲不斷,行兇男子面色冷漠,完全沒有要逃跑的意思。警方接獲報案後火速趕抵現場,發現邱男手中仍握有刀具,甚至將武器綁在手上,態度頑抗,警方立刻持槍戒備,與嫌犯短暫對峙後,成功壓制並逮捕該名男子,據了解,邱男才於今年刑滿出獄,服刑期間長達9年,出獄後轉往人力仲介工作,他的弟弟接受訪問時表示,近期並未察覺兄長有任何異常舉動,對行兇原因也感到相當錯愕。目前警方已將邱男帶回偵辦,將深入調查犯案動機與精神狀態,並釐清是否涉及隨機攻擊或另有隱情。
超商抓到「健康系」小偷專挑茶葉蛋、鮮奶 順走雜誌辯稱:看罷免選情
台中市57歲吳姓男子因專偷超商果汁、茶葉蛋、鮮奶等「養生系列食品」,因而聞名被稱為「健康系小偷」,吳男也在手臂上刺青「修身養性」4字,看似要警惕自己,未料吳又再度犯案,被警方逮捕,檢方近日偵結,依竊盜罪起訴。根據第一警分局調查,吳男7月27日在台中市美村路上一家便利商店,順手牽羊拿走4瓶飲料跟1本雜誌,店員盤點商品發現短少,調閱監視器發現吳男犯案,因而報警。未料,吳男隔天穿著同套衣服現身,將兩瓶蔬果汁和兩個冰淇淋,塞進褲襠,正準備大搖大擺走出店門時,當場被店長攔下報警。警方到場逮人,查出吳男今年5月才剛刑滿出獄,短短不到3個月又犯案。吳男在手臂上刺青「修身養性」4字。(圖/翻攝畫面)吳男遭逮時,還理直氣壯向警方說「我沒錢又肚子餓,果汁是拿來要喝的,雜誌則是要看最近罷免選情的!」,其說詞,也讓員警、超商店員不禁啼笑皆非。警方指出,吳男雖然偷的東西金額都不高,但長年反覆作案,對超商與賣場造成相當困擾,其手法單純,專挑人多時段,趁店員分心時把商品塞進身上就走,由於多次在便利商店、超市犯案,警方早已對他相當熟悉,這次再犯也難逃法網。
未婚妻刑滿獲釋!74歲男星「捧60朵玫瑰」接她出獄 差37歲爺孫戀將完婚
香港74歲男星李龍基1970年代因演出無綫電視歌唱選秀節目《聲寶之夜》而獲經理人發掘,此後全職擔任歌手,2019年認愛小37歲的女友王青霞,爺孫戀情引發外界關注。不過,王青霞去年因涉嫌逾期居留等罪遭拘捕,被判刑25個月,今天(7日)刑滿出獄;李龍基特地帶著60朵玫瑰花迎接愛妻,2人相擁而泣。《香港01》報導,王青霞涉嫌逾期居留,被控6項罪名,包括使用虛假文書、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管有虛假文書,以及2條違反逗留條件等,因此遭到拘捕,最後被判刑25個月。根據香港《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5萬元(約新台幣20萬元)及監禁2年。報導指出,王青霞今天刑滿出獄,隨後被遞解出境,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內地。今天下午2時,李龍基手捧60朵粉紅色玫瑰花,代表「分分秒秒都愛你」,現身深圳口岸的出入境大廳,焦急地等待著未婚妻,一看到王青霞走出通道,便激動地大喊「老婆!老婆!」2人瞬間相擁,不難看出他對女方用情至深,令人動容。據了解,李龍基曾是機械工程師,25歲時參加選秀節目被發掘,出道成為全職歌手,並於1970年代與第一任妻子結婚,育有2女1子,但因婚外情及不懂體諒另一半而離婚,後於1990年代遷居深圳福田區,與比他年輕20多歲的第二任妻子同居,最終仍以離婚收場,後認愛小37歲的王青霞,並承諾等對方出獄就完婚,爺孫戀情引發外界關注。
69歲母絕食247天抗議兒遭囚多年 家屬急籲英國應外交施壓埃及
英國倫敦69歲婦人萊拉蘇維夫(Laila Soueif)因不滿兒子被埃及政府長期拘禁,便自2024年9月29日起展開絕食抗議,如今行動已持續247天。而她最近因身體極度虛弱於被送往聖湯瑪士醫院(St Thomas' Hospital)。醫師警告,儘管萊拉奇蹟般地存活,但她面臨隨時死亡的風險。她的女兒薩那蘇維夫(Sanaa Soueif)呼籲,英國政府應盡速施壓埃及當局,否則恐將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鏡報》報導,萊拉是英國與埃及雙重國籍異議人士阿拉阿卜杜勒法塔赫(Alaa Abd el Fattah)的母親。法塔赫2011年因參與「阿拉伯之春」民主抗爭運動,加上他後續於社群媒體的相關言論,導致他在2013年後幾乎年年遭埃及政府囚禁,雖曾短暫出獄,但他2019年又因轉發一則指控「囚犯在拘留期間死亡」的貼文,再度被當局控「散播假新聞(disseminating false news)」並遭捕。萊拉原先預計,法塔赫2024年9月29日就將刑滿出獄,但埃及當局未如期執行,導致她於隔日憤而發起絕食抗議。她的女兒薩那表示,母親在絕食期間只靠水和電解質補充劑維生,身體狀況急遽惡化。萊拉今年5月29日因身體極度虛弱於被送往聖湯瑪士醫院(St Thomas' Hospital)治療後,薩那受訪時進一步指出,「母親還活著簡直是奇蹟,她的血糖機甚至一度測不到數值,但她仍然清醒,正在撐下去。」薩那進一步向《天空新聞》表示,「如果你(指英國)不能讓你的朋友(指埃及)尊重你的公民(指法塔赫),那麼你還有什麼機會與敵人抗衡?」薩那強調,自己每小時都向英國外交部更新母親的病況,但英方反應仍未達應有的緊急程度。薩那呼籲,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應立即行動,英方應視法塔赫為人質,以展開外交施壓。萊拉則在接受《BBC》採訪時痛批,「他(指法塔赫)已服完刑期,原本就該在9月29日獲釋。這個判決本來就不公,根本是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開審。」萊拉還曾提到,如果能以死換取兒子的釋放,她願意赴死,且有一名醫師日前寫信警告,她目前不僅面臨隨時猝死的風險,若日後恢復飲食,心臟、大腦與腎臟等器官也可能無法完全復原,並有機率產生不可逆的損傷。英國外交部發言人5月31日表示,「我們對萊拉住院深感憂慮。我們持續與萊拉的家人聯繫並確認安全,也與埃及當局保持溝通。我們致力爭取法塔赫的釋放,並持續向埃及政府高層施壓。」此外,英國中東事務部長哈米甚法爾科納(Hamish Falconer)也於當天與埃及大使通話,表達對萊拉病情的關切。英國外交部指出,英方將持續與埃及政府最高層級進行後續交涉。
樂透得主爽領53億大獎刷新州史 3日後因違反「這條款」慘遭逮捕
先前CTWANT曾報導「睽違14年頭獎再次降臨!母子檔拿下53億大獎 刷新肯州威力球獎金紀錄」,美國肯塔基州母子檔格里佐(Linda Grizzle)與她的兒子法辛(Shannon Farthing)贏得威力球1.67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53億元)巨額頭獎。但後續又有消息傳出,法辛因襲警,同時也違反假釋條款,目前又要準備回去坐牢了。根據《WKYT》報導指出,30日凌晨,法辛在佛州一間旅館內被警方逮捕。根據逮捕報告顯示,案發時一名警員正在處理旅館內的打鬥事件,期間法辛突然對該名警員臉部施以腳踢。目前法辛也因自己的行為,分別被控襲警、普通傷害與違反假釋條件。肯塔基州矯正部門(Kentucky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表示,因其未經假釋官同意離境且涉嫌新重罪,已對其發布假釋違反逮捕令。部門發言人摩爾(Beth Moore)證實法辛已正式成為假釋通緝對象。報導中提到,雖然這看起來是個再過平凡不過的新聞,但實際上,在事發前五天,法辛在肯塔基州喬治城(Georgetown)的「克拉克加油便利店(Clark Pump n Shop)」購買的彩票中獎,成為該州歷史最高頭獎得主。後續法辛與母親格里佐(Linda Grizzle)接受專訪,法辛當時表示,希望讓母親圓夢去愛爾蘭,也提及自己「曾做錯事,但始終懷抱信念與善念」。沒想到五日之後,法辛卻又因襲警而躍上新聞版面。報導中也提到,法辛的犯罪紀錄可追溯至1994年,法辛長年來橫跨費耶特郡(Fayette)、傑薩敏郡(Jessamine)、史考特郡(Scott)、麥迪遜郡(Madison)與勞雷爾郡(Laurel),犯罪內容涉及竊盜、毒品、組織犯罪及逃獄等多項重罪。根據官方紀錄,他已至少歷經三次重大監禁階段,並多次獲假釋又因違規再被收押。法辛首次遭到判刑是1995年10月11日,罪名為接收贓物與一級刑事毀損。同年12月14日,因震撼緩刑(Shock Probation)獲釋,但1996年5月,法辛再因違規入獄,至8月才正式解除監管。法辛後來因涉及入室竊盜與非法取用財物,於1996年11月8日開始第二次服刑,1998年10月刑滿出獄。第三次關押始於1999年8月,罪名則是毒品販運、參與犯罪集團、湮滅物證與二級逃脫等。2000年1月14日他從收容設施中逃獄,同日即遭捕回。此後法辛歷經多次假釋與再收押,最近一次假釋始於2023年9月13日,監管地點為加勒德郡(Garrard County),原預定2024年8月結束。但在假釋監管結束之前,法辛又因襲警的關係被控違反假釋條款,目前有極高的機率準備回去監獄服刑。
3000元名牌球鞋5分鐘遭竊! 女警休假搭捷運巧遇慣犯親手逮人
台北市信義區商圈日前發生一起竊案,1名民眾2月5日晚間在當地購物,花費3000多元購入1雙愛迪達球鞋,未料,與友人在華納威秀中庭旁聊天時,短短5分鐘內,剛買的球鞋竟然不翼而飛,民眾無奈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由於事發地點人潮擁擠,無法立即鎖定竊嫌身分,案件一度陷入膠著;不過,福德街派出所女警黃郁雯鍥而不捨,追蹤可疑人物動線,翻查上百支監視器,終於鎖定嫌犯身分57歲的慣竊羅姓男子。警方調查發現,羅嫌於2024年11月底才刑滿出獄,卻不思悔改,四處犯案,白天幾乎不出門,專挑深夜行動,通常從捷運西門站出發,隨機搭乘捷運前往台北車站、忠孝復興、忠孝敦化、市府站等人潮聚集處,伺機物色目標,專門鎖定在餐酒館、酒吧、夜店飲酒後放鬆警惕的民眾,趁對方將隨身物品放置一旁時,迅速竊取財物,隨後搭乘捷運返回西門町,再步行回萬華租屋處,過程相當謹慎。就在警方積極蒐證、伺機逮捕之際,負責偵辦此案的黃郁雯女警,竟在3月18日休假期間,意外在捷運車廂內遇見羅嫌,其當下不動聲色,一路尾隨羅嫌至忠孝敦化站下車,並迅速聯繫警力支援,隨時回報他的動向,最終,19日凌晨12時許,警方趕往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巷弄騎樓下,成功包圍並逮捕羅嫌。警方在羅嫌住處起獲多項贓物,包括失竊的球鞋、數張證件、金融卡、皮夾及耳機等,確認他至少涉及台北市5起竊案,警方依《竊盜罪》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警方提醒,該區為人潮密集的商業娛樂熱點,深夜常發生竊案,特別是餐酒館、夜店周邊更是竊賊鎖定的高風險區,警方呼籲民眾,外出飲酒時應特別注意財物安全,貴重物品務必妥善保管,避免成為竊賊下手的目標。
不能說的秘密…陸「下肢癱瘓」男入獄2年後感染愛滋 家屬提告監獄求償3700萬
中國吉林省一名趙姓身障男子,多年前因搶劫、故意殺人未遂入獄。在獄中服刑2年後,竟被檢驗出感染愛滋病。家屬向趙男所在監獄提起行政訴訟,並求償8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600萬元)。2019年遭吉林高等法院駁回,判獄方賠償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最高法院在同年做出最終決議,表示維持高等法院判決。趙男即將在2025年3月刑滿出獄,家屬表示將繼續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獄方承擔趙男後半身的護理、食宿費用。或一次性賠償830萬元(約新台幣3730萬元)。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趙姓男子2001年因墜樓導致「截癱」(下肢癱瘓)。他2008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2009年1月轉入吉林省重刑犯監獄「四平監獄」服刑。由於趙男截癱的狀況,他需要長期在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接受治療。根據獄方醫療紀錄顯示,趙男自2008年9月10日首次接受HIV抗體篩查時,結果反饋為「陰性」,之後多次複查也始終保持陰性結果。然而在2011年5月,趙男因吞食金屬異物,被送往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時,術前篩查顯示HIV抗體「待複查」。經吉林省疾控中心確診,2011年6月10日HIV抗體檢測轉為「陽性」,符合愛滋病潛伏期特徵。得知自己感染愛滋後,趙男與家屬對四平監獄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監獄存在管理問題,導致趙男感染愛滋,並提出國家賠償要求,具體金額約800餘萬元人民幣(約3600萬新台幣)。2019年1月24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判令四平監獄向趙男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人民幣,並駁回其他國賠請求。同年10月14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亦作出判決,維持吉林省高等人民法院關於趙男在服刑期間感染愛滋病病毒的國家賠償決定。據當地法院調查,與趙男同期在監獄醫院接受治療的另一名趙姓服刑者為HIV帶原者。病歷證實後者2010年11月出現發燒伴隨皮疹症狀,且有進入趙男病房協助他如廁、日常接觸等情形。因此法認定趙男感染發生於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服刑期間,四平監獄「存在監管過錯並應承擔一定賠償責任」。陸媒指出,趙男將於今年3月初出獄,家屬計劃在趙男出獄後再次發起國家賠償申請,並向吉林省監獄管理局提出了3個解決方案,分別是:一、要求監獄指定三甲醫院承擔後續治療,並承擔護理、食宿等費用至76歲。二、在司法程序未完結前,由監獄繼續提供醫療與生活支持。三、一次性補償830萬元人民幣。趙某家屬宣稱,這一金額參考自國家賠償相關規定。另外,家屬方面還表示,希望監獄方承擔趙某的自費進口藥相關費用。吉林省監獄管理局則表示,已為趙男辦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津貼,並協調當地部門提供後續治療支持。若情況允許,將協助他找到合適工作崗位解決收入問題。至於賠償,監獄方面將依照法院裁決執行。對於趙男的遭遇,中國網友議論紛紛:「看得好沉默」、「我好像明白他當時為什麼要吞食金屬異物了……這是想自殺吧?」但也有人認為:「申請800多萬賠償,不愧是做搶劫的」、「癱瘓了還能搶劫?真是報應不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受刑人託詐欺女獄友辦事!她出獄後盜領對方存摺、霸佔機車
受刑人戴女與獄友饒女結識後,趁饒女刑滿出獄後,委託她幫忙處理機車等財務問題,未料有詐欺前科的饒女竟把戴女機車騎走,盜領戴女存款還多次用電子支付消費,讓戴女損失慘重,新竹地院依犯侵占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戴女2021年入獄期間結識同舍房獄友饒女,請饒女出監後,協助處理她的機車,未料饒女把機車占為己有,戴女妹妹要求返還石,饒女仍拒絕交還,報案後才把機車討回。饒女事後使用戴女家屬汽車時,意外發現戴女郵局存摺、印章,並在保管對方手機內發現帳戶密碼及連結該帳戶之台灣pay之電子支付,於是3次盜領現金分別為5萬元、12萬元、9萬5000元,同時利用無卡提款提出2萬元現金。接著饒女又偷偷用戴女台灣pay電子支付之方式,接續在網路購物3次,消費金額分別為1萬5000元、1755元、12萬8000元。食髓知味的饒女持續刷戴女的電子支付,又刷了3萬5755元,更用電子支付轉帳1萬元到他人帳戶。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饒女前已有數次詐欺、偽造文書前科紀錄,有復又基於個人之私利,竟將獄友所託付處理之機車侵占入己,又未經告訴人同意,盜用郵局帳號、電子支付帳號及印章,多次冒名提款、網路消費及提領現金、轉帳,除造成告訴人財產法益受侵害外,尚對金融秩序管理產生影響,犯罪所生之損害及違反義務之程度非輕,又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害,依犯侵占、行使偽造私文書、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不法利益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
崁頂驚傳命案!狠男街頭持刀刺殺鄰居 警趁返家洗澡時壓制逮捕
屏東縣崁頂鄉3日晚間驚傳命案,1名44歲翁姓男子當街遇見48歲蘇姓男子,雙方因不明原因爆發激烈口角,進而演變為肢體衝突,不料,翁男竟在混亂中掏出利器猛刺蘇男多次後倉皇逃逸,蘇男雖被緊急送醫救治,但最終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經警方全力追緝,犯嫌於5日中午12時許趁返家洗澡、準備吃飯時,遭屏東警方執行拘捕。屏東縣消防局指出,3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指崁頂鄉復興路發生一起刺傷案件,立即派遣救護車趕往現場,救護人員抵達後,發現蘇姓男子上半身及手部多處刀傷,全身血跡斑斑,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後將其送醫搶救,然而,蘇男傷勢過重仍於送醫後不治身亡。警方調查發現,死者蘇男與犯嫌翁男為認識的鄰居,但平日來往不多,當晚雙方在路上偶然碰面,疑似因過去翁男涉及竊盜一事起口角,雙方一言不合便爆發肢體衝突,翁男情緒失控之下持刀刺傷蘇男後,迅速逃離現場,警方封鎖現場進行採證,並根據監視器畫面展開追緝。據了解,翁男有多項竊盜及毒品前科,上個月才剛刑滿出獄,未料短短1個月內又因街頭衝突犯下命案,經警方組成專案小組持續追捕,終於在5日中午掌握翁男行蹤,趁其偷偷返家洗澡、準備用餐之際將其逮捕到案,目前案件細節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50歲中風男求2.9萬扶養費 遭法院1理由駁回
50歲男子阿明(化名)2016年因案入獄,後因腦中風導致身體左側癱瘓,需以輪椅代步。3年前他刑滿出獄後,被安置於養護中心,每月費用需要2.7萬元。但他因無法工作也沒有其他財產,遂向與前妻所生的子女請求扶養,要求按所在縣市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給予他每月共2萬9495元,直至他去世為止。根據判決書指出,阿明的子女在經合法通知後,未出庭應訊,也未提交書面聲明或陳述。依民法第1114條第1款與第1117條指出,直系血親間負有扶養義務,但扶養請求的前提是受扶養人不能維持生活,且無其他謀生能力。若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則無需滿足無謀生能力的條件,但仍需證明自已不能維持生活。不能維持生活即無法依靠自身財產、勞力或其他收入來維持基本生活。根據民法第1119條規定,扶養之程度應根據受扶養人之需要,與扶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合理酌定,不得超出合理且必要的範圍。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明名下擁有5筆土地,且部分土地面積達數百平方公尺,各筆土地持分比例高達0.0667。法官認為,這些資產足以維持阿明的生活,因此他並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條件,無權要求子女支付扶養費。最終,法院裁定阿明的扶養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20年前狠心殺了鄰居!他出獄後上門挑釁 受害家屬門前擺宴放鞭炮
近日中國大陸四川綿陽一名李姓男子在社群媒體上爆料,表示20年前殺害其父親的兇手刑滿出獄後,竟在他家門外鋪設紅地毯、大擺宴席,邀請約180名親友歡慶,還燃放長串鞭炮,挑釁意味濃厚。根據《大皖新聞》報導,李姓男子表示,自己15歲時父親被鄰居買兇殺害,手段極其殘忍,兇手甚至企圖用汽油毀屍,幸而家人及時發現,父親遺體才得以完整。案發後,該鄰居被判有期徒刑,最近刑滿20年出獄,卻在他家門外辦宴席慶祝,讓李家深感憤怒與無奈。兇手不僅李男在家門外鋪設紅地毯、大擺宴席,邀請約180名親友歡慶,還燃放長串鞭炮,挑釁意味濃厚。為表達不滿,李家人在門口設置供桌,掛起父親遺照,焚香祭拜以示抗議。當地鎮政府表示,事件發生後,由區長召開專題會議,派出所組成專班進行調解,並現場進行制止與法治教育,面對警方到場處理,李姓男子激動表示,這種行為傳遞出「惡人橫行無忌」的訊號,不僅令村民對刑事犯罪者更加恐懼,也對年輕一代的成長產生負面影響。他認為,對方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其家人感情,並質疑法律的威嚴。事件曝光後也引起網友關注,當地政府再次強調,事件已採取制止措施,並持續進行法治教育及鄰里關係調解,期望雙方能夠逐步化解矛盾,鎮政府表示,「雙方住得非常近,就是門對門,過去有恩怨,現在需要時間進一步調解與磨合。」
港女遭棄屍竹圍站草叢 狠男「只蹲19個月」引爆反送中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因被發現劈腿還懷孕在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草叢,一起情殺案件,最終卻引發了為期長達285天的「反送中運動」。回溯案發經過,2018年2月8日,21歲的潘曉穎與20歲的陳同佳趁著情人節來台旅遊,2人不時在社群網站記錄旅遊點滴、曬恩愛,2月17日凌晨,潘曉穎承認出軌且懷孕,甚至被發現與其他男子的親密影片,2人在飯店內發生劇烈爭吵,陳同佳一時氣憤竟失手勒斃女友,殺人後將遺體塞入兩人一起買的粉色行李箱,帶到竹圍捷運站棄屍,自己則盜取女友的手機現金,當日晚間獨自返港。潘曉穎家屬苦等不到愛女回家,詢問陳同佳也只得到「她留在台灣玩」的答案,心急如焚的潘父來台調查、四處奔走,台灣警方也積極協助。最終,因陳同佳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在2018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陳男遂供出將潘女殺害的緣由及過程,並透露將遺體塞進行李箱後丟棄在台灣淡水捷運竹圍站站外。接獲消息的台灣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在捷運竹圍站後方草叢奮力尋找,雖不斷聞到屍體惡臭,卻遲遲沒有發現遺體所在,同日深夜,直到一名警官高喊「潘小姐,請快讓我們找到,讓我們送妳回家」,10分鐘後才找到潘女已化成白骨的遺體,遺體近1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經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腹腔中有1塊長約2厘米的骨骼,證實其生前有孕。大批警力在竹圍捷運站後方奮力尋找,最終發現潘女遺體。(圖/報系資料照)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司法協助安排,陳同佳最終只因4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但因認罪等原因得到減刑。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刑滿出獄,表示願自赴台自首,但此事受限於兩岸情勢再無下文,而據港媒2023年報導,陳男現在偏遠地區的深山過著繭居生活,願意來台受審的態度不變。香港殺女嫌犯陳同佳出獄後,繭居偏遠地區的深山。(圖/取自中時電子報直播)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進行引渡,潘女的媽媽遂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希望能修改《逃犯條例》,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沒想到卻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從此讓香港「面目全非」。截至2022年10月31日,據統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逾28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50人,當中逾1170人被定罪。反送中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2020年,香港旺角出現警民衝突,示威者在彌敦道縱火,港警也施放催淚彈。(圖/翻攝自香港蘋果日報)民間對香港政府的處理態度非常不滿。(圖/美聯社)
76歲男被定罪9次「60年都在坐牢」 才剛出獄!又要被抓進去關了
新加坡一名葉姓男子剛服刑完20年,豈料又因為缺錢花用,再被判9年預防性監禁。回顧其人生,幾乎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坐牢,時間長達60年,不是在坐牢,就是在坐牢的路上。根據星洲網報導,葉男現年76歲,自1963年以來已9次被定罪,罪刑包括入室行竊、偷竊,去年11月才刑滿出獄,不料隔不到2個月,竟又因缺錢花用,潛入一間咖啡店偷竊。案發當天2023年12月29日凌晨1時30分,葉男從牆爬進去,接著搜刮200新元(約新台幣4920元)、100令吉(約新台幣1434元)。原本葉男還撬開上鎖的抽屜欲拿走6450新元(約新台幣15.8萬元),甚至小心翼翼把錢包裹在白布裡,結果最後竟忘了拿。據了解,葉男被捕後,還很懊悔沒拿走6450新元(約新台幣15.8萬元),讓檢方相當傻眼。報導指出,檢方原求刑20年,因為其不知悔改,但考量其年齡,因此下修。而葉男的律師則以平均85歲的平均預期壽命,提出8年半監禁。法官審理後,最後判葉男9年預防性監禁。
指標性判決!八仙塵爆致15死484傷 八仙樂園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5年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案釀15死、484傷,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已於2023年7月刑滿出獄。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26日就3件求償做出判決,確認八仙公司並非單純提供場所,因此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被害人的求償訴訟,都將依這個法律見解裁判。據《中央社》報導,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其中,楊姓被害人、王姓被害人、林姓被害人分別提起求償訴訟。3案於一、二審均認定瑞博、玩色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呂忠吉、瑞博、玩色未上訴而確定。過去審理八仙塵爆求償案時,民事一、二審大多認定呂忠吉及其兩間公司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八仙僅出租場地,時任董座陳柏廷等人分別因無義務確保活動安全、避免塵爆發生等理由,不必賠償。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指出,派對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後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意即,八仙公司雖與瑞博國際簽訂租賃契約,然八仙把部分場地租給瑞博國際舉辦彩色派對,仍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當承擔消費者的不幸損害,因此八仙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楊男部分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另指出,消保法第7條第3項但書規定,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王女、林女的部分,二審均未詳細調查,有法律適用不明確的違誤,因此王女、林女的部分均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楊男上訴主張時任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負責噴灑彩粉的沈姓工讀生、盧姓志工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維持二審見解,認定陳無執行職務違背法令,致被害人受損害,沈男、盧男則未能預見會發生塵爆,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此外,由於被害人向八仙公司陳慧穎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最高法院民事庭有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民事大法庭審理,今天也做出裁定。民事大法庭認為,被害人對陳慧穎的請求權應比照民法2年的時效,而非比照公司法15年的時效;據此楊男、林女超過時效,陳慧穎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