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
」 新加坡 鞭刑 死刑 日本 賴清德
男赴日帶「1違禁品」遭判刑! 駐日處示警:別誤認與台灣刑罰相似
春節連假到來,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但若是前往日本務必特別留意。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提醒,一名30多歲台灣男子2025年10月下旬搭郵輪前往沖繩旅遊,入境安檢時被查獲在香菸內夾藏7公克K他命,當場遭逮捕並送往拘留所。2026年1月16日日本法院宣判,男子被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宣判隔天即遭遣送出境。那霸分處指出,該男子在法庭上供稱,過去曾在台灣4度因吸食K他命被捕,因台灣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多數情況僅處以罰鍰即可獲釋,因此讓他誤以為在日本被查獲也只是罰錢了事,才鋌而走險攜帶少量K他命自用。不料,日本對吸食毒品者都是處以重罰,查獲後立即逮捕並羈押,男子在宣判前已被拘留約3個月,刑責與台灣明顯有差別。那霸分處強調,春節9天連假期到來,提醒我國人赴日旅遊切勿攜帶違禁藥物(毒品)、過量黃金製品、生鮮動植物及肉類製品,以免觸法並遭拘捕;生鮮類及動物製品會遭罰款。事實上,日本對毒品犯罪處重罰,一旦留下前科,未來入境日本恐無法再享免簽待遇,需申請簽證;黃金製品若超過免稅額度未申報,可能遭沒收或罰款;肉類製品如香腸、肉乾及含肉食品嚴禁攜帶;未經檢疫的蔬果、種子等生鮮動植物也不得入境。
8旬母悶殺癱瘓兒獲總統特赦 律師感嘆:實際上已坐50多年的牢
台北市80多歲的林劉龍子,長年照顧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導致癱瘓在床的兒子逾50年,因憂心自己離世後無人接手照護,最終悶殺兒子,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12日農曆年前核准特赦,採「免刑不免罪」方式,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李怡貞也發表看法,「其實老媽媽已經實際上坐了五十多年的牢了。」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行使總統職權,批示同意特赦林劉女士。此案於1月16日定讞後,經審理法院與多位立法委員建請特赦,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案件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賴清德指出,林劉女士長年承擔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責任,時間超過50年。2023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高齡與長期壓力交織下釀成悲劇。他表示,在審慎考量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決定以免刑不免罪的方式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在司法體系之外的補位機制。此項特赦決定於農曆年前公布,引起社會討論。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會想哭」,認為總統選在過年前特赦老母親,令人感到細膩與溫暖。她指出,這名母親實際上已「坐了五十多年的牢」,最後要親手送走自己照顧這麼久摯愛的兒子會有多掙扎與痛苦,沒有當媽媽真的無法體會。李怡貞也提到,案件於1月16日定讞後,不到一個月即完成特赦流程,「真的揪甘心」。她在貼文中感謝賴清德總統,這項決定讓人感受到法律制度在特定情境下仍保有彈性與溫度。
賴清德批示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 免除發監執行
賴清德總統今(12)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郭雅慧說明,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112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郭雅慧進一步說明,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係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最後,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也將透過精進長照3.0政策,持續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網絡,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
黎智英案宣判在即!恐因「情節嚴重」被處終身監禁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將於9日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接受宣判。這名長期批評中國共產黨的知名人士目前健康狀況不佳,外界要求釋放他的呼聲日益高漲。黎智英的家人、律師、支持者與前同事警告,他可能會死在獄中,因為他患有心悸與高血壓等健康問題。據《路透社》報導,黎智英是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他因2019年香港反送中事件,於去年12月15日被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成立,以及1項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他最早於2020年8月被捕。黎智英的處境受到全球領袖批評,包括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現年78歲的黎智英如今面臨終身監禁的可能。對此,他否認所有指控,並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遭北京迫害的「政治犯」。根據知情人士透露,施凱爾上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時,曾詳細提出黎智英1案。英國國家安全顧問鮑威爾(Jonathan Powell)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亦在場。施凱爾在結束訪問後向英國國會表示:「我提出了黎智英的案件,並呼籲釋放他。相關討論將持續進行,外交大臣也正與黎先生的家屬保持聯繫。」川普也曾在去年10月與習近平會面時提及黎智英案。多名西方外交官向《路透社》表示,針對釋放黎智英的談判,可能會在判刑後正式展開,並取決於黎智英是否提出上訴。65歲的黎智英支持者表示:「我最擔心的是他的健康。我希望他與家人能夠得到平安。」在宣判前夕,數十名支持者連日排隊守候法院外,有人甚至攜帶睡袋與露營裝備。根據《香港國安法》量刑指引,法院認定黎智英為串謀與外國活動人士、政治人物等接觸並促請外國對香港與中國實施制裁的「主腦」,其罪行被視為「情節嚴重」,可能落入10年至終身監禁的最高刑罰區間。除黎智英外,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1名社運人士及1名法律助理亦將一併被判刑。對此,總部設於美國紐約市的非盈利團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表示:「黎智英的審判從一開始就是1場鬧劇,顯示出香港本應保障新聞自由的法律被完全蔑視。」然而,北京方面則表示,黎智英已獲得公平審判,所有人都在《香港國安法》下獲得平等對待,該法律已恢復香港秩序。
搭地鐵撿到皮夾 照護員丟郵筒歸還「1動作」挨告:被貼上犯罪者標籤
南韓1名50多歲、與年邁母親同住的照護員A某(化名),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5萬韓元(約新台幣1079元),引發社會對「善意行為是否過度刑罰化」的討論。《韓聯社》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17日深夜。A某在首爾地鐵5號線永登浦市場站月台垃圾桶旁,發現1個掉落的卡片皮夾。當時正值末班車進站前的緊急時刻,他未能立即處理,便先將皮夾帶回家。隔天一早,他考量在拾獲地點附近處理較方便失主尋回,特地前往現場附近的郵筒,準備將皮夾投遞。然而,A某在投遞前從皮夾中取走了2,000韓元現金。他事後表示,因自己為歸還皮夾特地支付車資前往現場,一時認為拿取少量金錢作為交通費並無不妥,隨後仍將皮夾完整投進郵筒。2個月後,A某接獲地鐵警察隊通知,要求他就侵占遺失物嫌疑接受調查。警方指出,皮夾並未即時交還失主,而是在郵局保管期間,內部現金短少,因而構成犯罪嫌疑。A某隨即透過警方返還2,000韓元,失主亦提交不希望追究責任的意向書。由於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因此警方仍依法完成程序,並將案件移送輕微犯罪審查委員會。最終,首爾南部地方法院裁定即決審判,判處A某罰金5萬韓元。雖不留下正式前科,但相關紀錄仍可能影響日後公職或相關任用。A某對結果深感委屈,表示自己原本出於善意,卻被貼上犯罪者標籤,心理壓力極大。他也質疑警方調查資料未完整呈現其歸還皮夾與返還金錢的經過。對此,警方回應,程序並無瑕疵,且未將其正式刑事立案,已屬從輕處理。
內政部稱應提放棄國籍遭拒證明? 李貞秀斥「莫須有罪名」:請政府好好做事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昨(3)日宣誓就職,成為台灣第一個中配立委。因受外界質疑未放棄大陸國籍,李貞秀昨日秀出專程飛大陸機票,強調申請遭拒絕。內政部喊話應提出遭拒絕的相關證明,對此,李貞秀今(4)日表示,自己跑大陸只是因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請賴政府好好做事,不要再打口水戰。李貞秀表示,自己跑一趟大陸,但卻是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自己的回應僅是政治回應。她呼籲賴政府,在野黨從第一天開始開工就認真做事,民進黨卻還在談國籍;民眾黨今天已經開始推優先法案,拜託賴政府好好做事,不要再打口水戰。針對外界質疑已跟丈夫離婚,與台灣並無關連?李貞秀強調,女人並非男人的附庸,自己在台灣30年,5個小孩是台灣人,怎麼會跟台灣沒有連結?自己與前夫有共同的孩子,是永遠的家人。她指出,每段婚姻都有難處,不希望大家把私事拿出來討論,從政是個人的選擇,也不希望涉及家人。至於國民黨主席鄭麗文稱「台灣人應接受自己是中國人」,李貞秀表示,鄭麗文主席所指的中國人,一定是大家都理解的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不就叫中國人嗎?這句話看大家各自解讀,自己則是這樣解讀,「我個人就是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國民」。有官員放話若是李貞秀質詢可拒答?李表示,基本原則是依法合憲,照中華民國憲法來。自己有先搜尋,有官員拒絕質詢,似乎沒有刑罰,但自己知道可以去監察院檢舉瀆職。有媒體提問,陸委會主委稱「目前沒有陸配成功放棄國籍」,內政部卻還拿國籍法當依據,是否覺得藉機操作兩國論?李貞秀表示,「完全認同」,賴政府執政團隊荒腔走板,自己的行政部、內政部去開始對中選會質疑,是質疑能力?還是蔡政府時期的執政法源?為何蔡規賴不隨,蔡政府時代沒有爭議的事,到賴政府時期變成大事件,請賴政府回來做正事。至於沒有拿中國護照怎麼來台灣?李貞秀說,當初兩岸間不需要護照,台灣人到大陸是用台胞證,大陸人民到台灣是用陸台通行證,陸配在沒有取得定居資格前往來台灣,都是經香港用陸台通行證,多次往返的通行證一定要在半年、三個月、或一年內回去大陸,最後取得台灣給予的定居資格後,大陸公安部門發出的通行證就已變成one way,只能到台灣,不能回大陸,再到大陸就要用跟中華民國國民一樣的台胞證。
矯正署啟動春節守護專案! 三政策強化全國矯正機關業務
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矯正守護國人的工作決不打烊,鑑於全國51所矯正機關須不分晝夜、24小時嚴密戒護超過6萬名收容人,為確保收容狀況安全穩定,法務部督責矯正署指派高階主管在春假前分別趕赴各地監所,要求應以三大面向強化矯正業務。首先為提升危機意識,確實控管戒護風險與收容人動態,防範事故發生。其次為妥善編排勤務,重點業務落實檢查與覆核機制,並控留適當機動人力,隨時因應各類狀況。第三為,加強資源整備,確保安全及基礎設施(備)正常運作,收容人伙食供應、教化安排與醫療處遇量能充足。林憲銘署長昨(27)日下午率先前往基隆監獄與基隆看守所,召集機關首長黃正勇典獄長、溫瑞祥所長及所屬科室主管共同交流座談,氣氛熱絡,林憲銘提示業務重點後,進入兩所機關戒護區巡視,慰勉第一線辛勞執勤的同仁們,並在勤務指揮中心致贈值勤人員象徵「平安」寓意的水果禮盒。林憲銘表示,矯正人員肩負國家刑罰執行的任務,亦承擔協助收容人教化復歸的使命,成為社會安全最溫暖的一道防線,期勉與同仁們攜手同心「守護公平正義,落實矯正復歸」!最後,特別感謝春節期間,矯正同仁犧牲與家人團聚的時光,堅守崗位、維護機關的安全與囚情穩定,並祝福所有同仁-駿馬迎新春、平安福滿門。
18歲少年進景美夜市索「保護費」! 北檢求重刑給震撼教育
2025年9月間,黃柏勳(18歲)、徐瑋駿(20歲)、馮炫閩(20歲)前往台北市文山景美夜市,對5間攤商進行恐嚇並索取租金,全案遭數名攤商報警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1月28日)偵結此案,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3人,並向法院建請,對3人合併執行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黃柏勳和李傳修2025年9月3日晚間7時許,騎著普通重型機車前往景美夜市,對某知名海產餐廳的2名人員說道,「讓你們經營很久了,我們要把店接回去做,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你們在這裡做這麼久了,現在換我們來做了,不然你們每個月看多少給我們」、「下週會再過來」等語。同年的9月6日晚間7時許,黃柏勳又再和徐瑋駿、馮炫閩及另名未成年的陳姓少年,共同駕車前往景美夜市,對知名麻油雞店等4家店家出言恐嚇,並說出,「你們店開這麼久了,我們年輕人也想要做,現在看你們是要搬離開這邊做,還是看你們每個月給我們多少錢」、「一個禮拜後會再過來」等語。全案經5名被恐嚇的攤商報警後,由警方介入處理,並於去年的9月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偵結此案,依照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黃、徐、馮3人。至於李傳修,目前仍於另案通緝中,而陳姓少年部分已經移送少年法院處理。針對本案的3名被告,檢方考量3人收取保護費的行為,已導致社會產生恐慌、不安,且成為社會矚目案件,為維護社會治安與司法公信力建請法院對被告科以嚴厲刑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以上。
剴剴案二審判決出爐 滿志剛提「三不」呼籲制度改革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虐死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檢辯雙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強調,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我們到底有沒有真正把孩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滿志剛表示,剴剴只是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他沒有能力求救,沒有選擇照顧者的權利,只能把生命完全交到大人手中。結果制度失靈、監督失守,最終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在本該最安全的托育環境中離開這個世界。滿志剛指出,自己是雙寶爸,每天出門前,孩子都會抱著自己說「爸爸今天幾點下班?」那個畫面,大家都懂。正因為懂,才無法接受有人對孩子施以長期虐待,卻還有人替加害者喊冤、替廢死辯護。滿志剛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替那些再也沒有機會長大的孩子,守住社會最後一道底線。對於像剴剴案這樣,情節重大、行為人長期施暴、毫無憐憫的案件,如果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存在,「那請問我們要如何向下一個孩子保證,他的生命是被重視的?」滿志剛表示,這起案件,也不只是「壞人很壞」這麼簡單。從媒介托育、社工訪視,到主管機關的追蹤機制,層層失守,才讓悲劇一路發生、無人攔下。剴剴已經回不來了,但能不能讓他的離開,至少換來一個不再讓孩子孤單受害的台灣?滿志剛強調,身為一個父親,也身為一位議員參選人,自己要說的很清楚:保姆資格審定,不能只審文書;訪視與稽查,不能流於形式;虐童零容忍,刑責不能再打折扣。這「三不」,是身為一個父親、也是身為一個準備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最沉痛、也最堅定的呼籲。
啃老兒37刀砍死父母 廢死聯盟新貼文遭灌爆
新北市蘆洲區36歲廖聰賢長期啃老,卻又不滿父母沒按時給零用錢,17日晚間持長刀狂砍雙親37刀致死,新北地方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命案曝光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社群平台發文介紹書展講座與刑罰制度議題,隨即引發大量網友留言灌爆,再度掀起網路對於死刑存廢的討論。廖嫌父母平時賣蔥油餅維生,而廖嫌長期無業,僅拿雙親的零用錢過活,但他不滿每月5000元太少,又認為父母沒按時給零用錢,因此17日晚間拿出開山刀向75歲母親討錢;67歲父親返家後見狀,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廖嫌隨後竟朝雙親瘋狂揮砍37刀,兩人不幸慘死。廖嫌逃亡45小時後落網,偵訊時異常冷靜、毫無悔意,描述行兇過程語氣平淡。法院認其涉犯重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收押。命案發生後,廢死聯盟於21日在臉書粉專發布2場書展講座活動消息,內容包括「刑罰」新書與探討「死刑與無期徒刑」等,並提到「沒有廢死的台灣,為何要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討論與戰場」、「除了操弄情緒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還會帶來許多恐怕未曾想過的弊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擔憂,完全奠基在一個還沒發生的平行時空下,所產生的幻想」等內容。貼文內容隨即引發網友撻伐,不少人認為在這種命案下談刑罰政策令人無法接受,「死刑的重量有多重我不知道,但你們被全民唾棄成這樣,還有臉一直發幹文,你們臉皮的重量肯定重的不得了」、「死刑不要,終身監禁也不要,執行長乾脆攤牌直接說想要台灣的法律部門全部關門好了」、「不死刑不無期,出獄後通通放廢死聯盟的成員家裡面」。另出現一票網友針對命案在留言區表示,「連砍死雙親的你們也坦,要不要把這些畜牲帶回去自己養」,「你們到底哪裡有問題,雙親欸」、「講的真好,交給你們帶回家照顧」、「請廢死聯盟將拭親那個畜生帶回家供養」。
網路買賣「1產品」當心 環境部警告:最重處5年徒刑併罰1500萬
針對近期有業者於社交媒體推銷未具備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小型焚化爐」,宣稱可自行處理廢棄物以節省清運費用,環境部今天(19日)嚴正聲明,此類行為不僅嚴重危害環境品質及國民健康,更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刑罰規定,請業者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環境部強調,任何廢棄物焚化設施皆須符合嚴格的排放標準,網傳小型焚化爐若未裝設集塵、洗滌及戴奧辛過濾等防制設備,燃燒廢棄物時會產生大量PM2.5、戴奧辛(Dioxin)及重金屬等劇毒物質。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違法設置及操作焚化設備,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環境部指出,除了空污問題,銷售與購置此類設備進行廢棄物處理,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針對賣家與買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提供設備或非法經營廢棄物處理行為,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之刑事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此類於網路平臺散布之違法推銷廣告,環境部已採取嚴厲行動,將正式函文Meta(Facebook)管理單位,指出該類廣告內容涉嫌教唆並誘導民眾進行違法之廢棄物處理行為,嚴重違反我國環保法令與平臺廣告刊登政策,要求立即下架相關違規廣告與貼文,並對累犯帳號進行限制。環境部強調,網路空間並非法律邊緣,任何透過數位平臺推銷非法環保設備之行為,該部將追查到底。環境部提醒各企業與農戶,廢棄物應委託經政府許可之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購買來路不明之焚化設備,並呼籲,維護環境公義不容灰色地帶。民眾如發現有非法設置小型焚化爐或焚燒廢棄物之情事,或在網路看見類似違法廣告,請立即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共同守護我們的清淨空氣與國土安全。
黃明志改被控「持有冰毒+壯陽藥」!皆不認罪嗆:還有人相信?
去年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的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涉嫌持毒,今(19日)在吉隆坡第一刑事推事法庭受審。控方在庭上宣布,已就原有訴狀作出修改,並另行指控黃明志除涉及持有毒品外,亦涉嫌非法持有壯陽藥。對於這2項指控,黃明志不僅在庭上皆表示不認罪,隨後更在臉書粉專發文開嗆。據新加坡媒體報導,案件於今早開庭後,主控官諾萊妮紮都副檢察司向法庭表示,控方已調整原先提出的訴狀內容,同時增加新的指控。根據經修改的訴狀,黃明志被指於2025年10月22日下午約4時30分,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1間客房內,被發現持有1.57克冰毒,其行為已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依同一法令第12(3)條文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不超過10萬令吉(約合新台幣77.6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2者兼施。至於新增的指控,控方指黃明志同樣是在2025年10月22日下午約4時30分,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的同1間客房內,涉嫌持有重達0.78克的壯陽藥西地那非(Sildenafil,俗稱「威而鋼」)。該行為被指抵觸1952年毒藥法令第9(1)條文,並可在第32(2)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不超過5萬令吉(約合新台幣38.8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2者兼施。面對控方提出的經修改訴狀及新增的指控,黃明志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對2項指控一概否認有罪,案件後續仍有待法庭進一步審理。法官阿蒂嘉擇定案件於3月5日開庭。黃明志今稍早也在臉書發文質疑:「har?壯陽藥裡含有『冰毒』成分。這種邏輯就好像止瀉藥裡含有瀉藥、安眠藥裡含有咖啡因、解酒藥裡含有酒精、美白液裡含有助曬劑,這種新聞還有人相信。重點我的尿液檢驗裡面2樣都沒有。」與此同時,他還感謝各界的關心,表示今天只是開庭起訴,還沒有開始打官司,「接下來我們會加油的!努力。」
參加護兒少遊行 滿志剛談死刑:國家對弱小者最後的保護底線
剴剴案二審將於27日宣判,兒少守護行動團體及生命權平等協會昨(11)日於台北市舉行「護兒少,反廢死」大遊行。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強調,死刑是國家對社會弱小者最後、最清楚的保護底線。若為了理念選擇對惡行退讓,明天承擔風險的就是每一個無力反抗的孩子。滿志剛表示,「今天,我們都是剴剴戰士。」身為一個孩子的父親,自己每天最在意的,不是政治攻防、不是意識形態,而是孩子能不能平安長大。滿志剛指出,剴剴的案子,讓每一個做父母的人心都碎了。那不是冷冰冰的新聞標題,那是一個跟我們孩子一樣,會哭、會怕、會期待被保護的小生命。他沒有選擇的能力,沒有逃跑的可能,卻在最該被守護的地方,遭到最殘忍的對待。這樣的惡行,社會能夠只用「教化失敗」、「制度不足」來帶過嗎?「有人說,廢除死刑是為了人權。但我想問,孩子的人權呢?被虐殺孩子的生存權,算不算人權?」滿志剛批評,對於極端、反覆、毫無悔意的兒童施虐者,如果國家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敢使用,那傳遞給社會的訊息是什麼?滿志剛說,是「只要撐過去,就還有機會」?還是「加害者的未來,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自己反對廢死,不是因為仇恨,而是因為恐懼,恐懼下一個受害的孩子,可能就在你我身邊。滿志剛強調,死刑不是用來報復,而是國家對社會最弱小者,最後、也是最清楚的保護底線。今天如果為了理念,選擇對惡行退讓,明天承擔風險的,絕對不是那些喊口號的人,而是每一個無力反抗的孩子。滿志剛表示,身為父親,如果自己有99條命,願意為孩子死100次。「我只想替孩子說一句話:請先保護孩子,再談理想。沒有孩子安全的社會,沒有資格談進步。」
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打詐祭鐵腕!新加坡修法重罰詐騙犯 最高可處24下鞭刑
新加坡政府針對詐騙犯罪祭出重罰。自30日起,修訂後的刑法正式生效,針對重大詐騙案件的犯罪者,將強制施以最多24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指出,打擊詐騙是當前最優先的國家任務。此次法案於11月經國會通過,目的在於從法律層面強化對詐騙集團的處罰力度。面對詐騙犯罪日益猖獗,新加坡政府正式祭出重罰。內政部今(30)日證實,針對嚴重詐騙案件的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凡詐騙集團核心成員、招募人員,將強制施以6至24下鞭刑,藉以提升嚇阻力道,打擊屢禁不止的詐騙歪風。新加坡內政部向《法新社》證實,修正條款已於今日正式生效,並強調「打擊詐騙是全國首要任務」。這項修法是新加坡國會於今年11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的一部分。根據新規定,詐騙主嫌、集團成員或招募者,除可處以監禁與罰金外,還將被強制施以至少6下、最高24下的鞭刑。對於協助詐騙的個人,例如提供銀行帳戶或SIM卡的「錢騾」(money mules),法官亦可裁量處以最多12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表示,從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損失已超過28億美元(約新台幣877億元),期間共通報約19萬件詐騙案件,顯示詐騙問題已對國家安全與民眾資產造成嚴重威脅。除了強化刑罰外,新加坡政府近年也積極推動防詐教育,包含設立全國防詐熱線,協助民眾即時辨識並通報可疑行為。政府亦推出手機應用程式與社區宣導活動,試圖從社會面防堵詐騙擴散。詐騙問題已不再是邊緣議題,甚至連政要也曾受害。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去年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曾因網購商品遲遲未到而遭遇詐騙,凸顯此類犯罪已擴及社會各層,防詐成為全民議題。新加坡鞭刑過往多用於暴力、性侵或毒品犯罪,現今擴及詐騙案件,反映出當局對科技與社會型詐騙手法的警覺與應對。未來修法成效仍需觀察,但此舉已成為國際間關注的司法話題。新加坡詐騙犯將面臨最高24下鞭刑,提供帳戶的錢騾也可能被判最多12下。(圖/翻攝自X,@Ground_app)
狠男殺害同居女友藏屍3年半!漂白水掩臭照付房租 遭判27年重刑
韓國一名30多歲男子在殺害同居女子後,將遺體藏匿於原룸(套房)內長達3年6個月,期間持續繳納房租並以漂白水清理現場,案件細節近日隨判決書曝光,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23日宣判,這名被告有期徒刑27年,並命其刑滿後須配戴電子腳鐐接受15年監控。根據根據《News1》等韓媒報導,判決指出,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A姓被告當年在日本一家牛郎店工作時,結識年長他9歲的受害女子B某。B某離婚後獨自扶養兒子,兩人交往後於隔年返韓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然而,2017年A某因非法居留身分遭日本強制遣返後,開始對B某展現高度控制與依附行為,頻繁聯繫並施加壓力,迫使B某一度試圖斷絕聯絡。隔年,B某因母親住院返韓探視時,A某竟奪走她的護照,限制其行動,兩人在仁川重新同居。由於B姓因曾海外長期居留而遭註銷戶籍,無法開設銀行帳戶或申辦手機門號,生活完全受限於被告安排。B姓姐姐曾因聯絡不順向警方申報失蹤,惟其後再遭被告干涉且失去聯繫。到了2021年1月10日,A姓被告因涉及詐欺案件即將面臨判決,與B姓飲酒後發生爭執。當B姓表示想返回兒子身邊時,被告因恐懼失去控制與經濟包袱,當場以勒頸方式將B姓殺害。爾後,被告未報案,反而將B姓遺體留置於兩人原先共同居住的原룸內,開始長期的藏屍行為。判決書提及,被告在屍體腐化後,為防止惡臭外洩,採取各種掩蓋措施,包括每日往屍體與房內潑灑漂白水與清水混合液、噴灑方向劑、點燃芳香物,並長時間開啟冷氣與電風扇促進空氣循環。當屍體孳生蛆蟲時,更以殺蟲劑噴灑驅除。如此高強度試圖掩蓋腐敗氣味的行為延續約3年6個月。期間,被告除了藏屍外,仍正常出入原룸並偶爾返回查看,甚至開始新的交往並育有一女,過著表面正常的雙重生活。直至2024年6月被告因詐欺被拘押,在無人繳納租金與公用費用下,管理員於翌月察覺房內有異味且聯絡不上原住戶,遂通報警方。警方進入房內後,確認屍體已腐敗嚴重,才揭開此宗罕見藏屍命案。法院在宣判時指出,被告長期隱匿屍體且以各種方式掩蓋惡臭的行為,不僅剝奪受害者的尊嚴,也使其在死後依然被囚禁於案發地無法解脫,對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傷痛,亦嚴重違背人性尊嚴與社會秩序,必須處以嚴厲刑罰。
張文隨機殺人墜樓亡!廢死聯盟才喊「剝奪受刑人未來太殘忍」 貼文被嗆爆
台北市19日傍晚發生隨機殺人案,27歲男子張文接連在台北車站、中山捷運站及誠品南西店持刀攻擊民眾,釀成4人死亡、9人受傷,最終在警方包圍下從高樓墜落身亡。由於張文已身亡,其作案動機可能成為無解之謎。然而,這起事件引爆社會情緒,也使死刑議題再次浮上檯面。事件發生後,網路上湧現大量民眾情緒發洩的聲音,其中廢死聯盟成為焦點之一。該團體因長期推動死刑廢除,常被部分民眾認為與社會觀感脫節。而廢死聯盟在案發前一日、即18日於官方臉書粉專發布貼文,質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否亦為殘忍刑罰。該篇貼文援引諮商心理師郝柏瑋的觀點,指出「生命權的剝奪是死刑,那麼生命尊嚴的剝奪是不是也是另一種死刑?」文中強調,人類在社會性連結下才能健康存活,若將任何人永久囚禁於毫無未來、缺乏社會互動、剝奪基本尊嚴的環境中,本身即是一種酷刑。聯盟更提到,部分死刑犯在服刑期間有輕生念頭,顯示監獄應以教化為導向,協助其重返社會,而非單純剝奪其生命或自由。 廢死聯盟表示,當得知台灣可能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時,內心感到沉重。廢死聯盟認為,雖然這群受刑人犯了重大的錯,但有些人是在很年輕的時候初犯,他的人生中缺乏支持與可能性,無法在他們犯錯的當下把他拉回來。「而如果因為他曾經犯過的錯,就剝奪他的未來,這真的是相當殘忍的一件事。身為一個助人工作者,無法想像台灣不只是有死刑,還可能增加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這實在是太令人遺憾了。」然而,在隨機攻擊事件後,大量網友湧入廢死聯盟粉專留言,怒斥其立場脫離現實,批評聲浪如潮。留言內容包括:「今天死的是你家人試看看啊?」、「以後遇到像今天北捷那種隨機砍人的,請廢死聯盟第一時間出來幫忙擋刀,憑什麼要每次都是別人為你們買單」、「你們站著說話不腰疼」、「未來?只會擔心殺人犯的未來,有沒有想過被害者已經沒有未來了?怎麼不去擔心受害者以及被害家屬的未來啊?」、「你家全部被砍看你還要不要廢死」、「拜託你們推個法案,叫做廢死聯盟願意承擔照顧殺人者一切人生開銷」。◎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黃明志吸毒案「尿檢竟呈陰性」!律師:控方或撤回指控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因生病,今(18日)稍早未能如期到推事庭出庭。不過,其代表律師在庭上披露,黃明志的尿液檢驗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並指出在此情況下,控方極有可能撤回吸毒指控。綜合大馬媒體報導,現年42歲的黃明志於10月24日,在吉隆坡2個不同的推事庭,分別被控1項持有毒品罪及1項吸毒罪,惟他在2項控狀下皆否認有罪。其中,吸毒罪案件今在第三刑事推事庭開庭時,其代表律師鄭清豐告知推事阿倫佐蒂,黃明志因身體不適,未能親自出庭。鄭清豐向法庭表示,其當事人的保證人已提交黃明志的病假證明與醫藥報告,並將相關文件呈交給推事存檔。隨後,主控官薇維阿絲妮塔副檢察司告知推事,控方已取得與該案件相關的檢驗報告,因此申請將案件擇期再次開庭。鄭清豐在庭上進一步指出,他已獲控方告知,黃明志的尿液檢驗報告結果顯示為陰性,並據此向推事建議,將案件安排於其當事人病假結束後,即下週一(22日)再度開庭。推事阿倫佐蒂批准有關申請。鄭清豐在庭外接受媒體詢問時解釋,尿檢結果對毒品呈陰性,意味著吸毒指控在法律上難以成立,因此他認為控方極可能在後續程序中撤回相關控罪。根據控狀內容,黃明志被指於10月22日傍晚約7時15分,在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辦公室的廁所內接受尿檢後,被指體內含有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及四氫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因而被控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並可被判接受為期不少於2年但不超過3年的監督。在此案中,推事阿倫佐蒂早前已批准黃明志以2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此外,黃明志亦於10月24日,在第一刑事推事庭面對另1項持有毒品罪指控。當時,在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後,他在推事阿蒂嘉面前否認犯罪。根據控狀,黃明志被指於10月22日下午約4時30分,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的1間客房內,擁有5.12克疑似搖頭丸的毒品,涉嫌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1)條文下被判刑。若該項控罪成立,黃明志將面臨不少於2年但不超過5年的監禁刑罰,以及不少於3下但不超過9下的鞭笞。推事當時同樣批准他以2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候審,並擇定該案於今日過堂。然而,截至今早9時40分,第一刑事推事庭仍未正式開庭。
南韓獨檢組指控:尹錫悅試圖挑釁北韓「誘發衝突」 以合理化戒嚴
根據南韓國內媒體15日報導,南韓獨立檢察組(獨檢組)指控,前總統尹錫悅為了替宣布戒嚴建立正當性,曾試圖挑釁鄰國北韓,企圖引誘平壤方面採取軍事行動。獨立檢察官趙垠奭在向媒體說明時表示,尹錫悅與其軍方指揮官曾試圖誘使北韓對南韓發動武裝挑釁,但該計畫最終失敗,因為北韓並未訴諸軍事力量。趙垠奭與其團隊在歷時6個月的調查後,已依叛亂罪起訴包括尹錫悅與5名內閣成員在內的24人。尹錫悅在今年4月遭解除職務後,已被正式以叛亂罪起訴,該罪名的最高刑罰為死刑。本月稍早,南韓總統李在明在尹錫悅宣布短暫戒嚴令滿1週年的場合曾表示,北韓向南韓施放垃圾氣球的行為,可能是由首爾的行動所引發的,但他當時並未進一步說明。李在明同時也誓言,將對這起失敗戒嚴令背後的相關人士「嚴格究責」,相關調查與審判目前仍在進行中。今年7月,《路透社》曾報導,獨檢組已試圖拘留1名軍方無人機部隊負責人,原因是尹錫悅被指控曾下令對北韓進行秘密無人機行動,企圖升高2國之間的緊張局勢。趙垠奭也指出,尹錫悅在2023年10月曾主導1項計畫,意圖中止南韓國會的職權,並以緊急立法機構取而代之。南韓媒體《韓聯社》報導則稱,尹錫悅還曾試圖將其所屬執政黨在2024年4月國會大選中的敗選結果,描繪成由反國家勢力主導的選舉舞弊。2024年選舉結果顯示,當時由李在明領導的在野黨「共同民主黨」成功維持其在國會的多數席次。與此同時,獨檢組也已對前國務總理韓悳洙求處15年有期徒刑。其他高階官員,包括尹錫悅的國防部長,以及前國家情報院(National Intelligence Service)院長,也因涉入推動軍事統治的企圖而遭到逮捕。報導補充,去年12月3日,尹錫悅在深夜突然發表談話,宣布實施戒嚴,但國會議員,包括其所屬政黨的成員,迅速集結並推翻該命令。尹錫悅在宣布後6小時內撤回戒嚴令。戒嚴令的發布引發對尹錫悅的彈劾動議,最終他於去年12月14日遭彈劾,今年4月4日被正式解除總統職務。
被譏神棍!廖大乙怒衝南投理論…酸民傻眼
民俗專家廖大乙時常在網路上分享傳統習俗及時事觀點,上個月鳳凰颱風襲台,廖大乙針對天有異象發表觀點,結果卻遭一名李姓女網友留言譏諷「又出來騙的神棍」。廖大乙不滿對方謾罵,今日(13日)循線到南投竹山鎮找李女理論,要求對方1週內道歉,或是提出有人被騙的證據,否則將要提告捍衛自身名譽。今年11月,鳳凰颱風襲台,也是睽違58年又有颱風在11月間登陸,十分罕見,幸好鳳凰颱風登陸不久後,就減弱為熱帶性低氣壓,並未造成重大災情。廖大乙對鳳凰颱風登陸後消散提出觀點,認為恐有不祥徵兆,遭李女留言譏罵神棍。(圖/廖大乙提供)當時廖大乙觀天象認為鳳凰颱風「胎死腹中」是不祥徵兆,擔心可能將有更大的天災降臨,觀點曝光引發網友熱議,但其中一名李姓女網友卻在網路留言譏諷廖大乙是「又出來騙的神棍」。廖大乙看到留言後非常憤怒,認為雙方互不相識,怎麼能隨意詆毀他人,決定自力救濟,循線找出李女背景,發現對方曾是南投竹山鎮靈德宮前委員,今日(13日)直接到場找人理論。民俗專家廖大乙遭女網友留言譏罵是「出來騙的神棍」,憤而登門理論,要求對方說明。(圖/廖大乙提供)由於李女當時就在宮廟內,看到廖大乙上門後滿臉尷尬,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是好,在廖大乙建議下,雙方進廟詳談。眼看李女奉上茶水招待,廖大乙詢問對方「為什麼在網路上這樣寫,我跟你又不認識,這樣對嗎?講話要有證據」。李女先是口頭說抱歉後,又表示「要告去告啦」。眼看現場氣氛一度膠著,宮廟人員也紛紛打圓場,表示一切都是誤會。對此,廖大乙表示,希望給網路上的酸民一個警告,話不能亂說,並要求對方誠心道歉,或提出有人被騙的證據,若沒有得到回應,將會提告捍衛自身名譽。面對留言爭議,靈德宮表示,李女深感抱歉,也有誠意要道歉,有聽聞廖大乙會再來靈德宮,屆時她會在靈德宮祀奉的城隍爺面前懺悔,並向廖大乙致歉,希望能化解紛爭。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8分鐘收8張罰單!長輩騎車回家被盯上…1違規連犯6次慘吞9600元罰單. 逼簽「性愛同意書」!神棍硬上「5女58次」刑罰加總168年…二審判16年. 砸122萬包養酒女!已婚工程師騙愛被踢爆…酒女「討貞操費」獲賠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