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
」 台中 新北市 刑責 詐騙 性侵颱風夜成竊賊最佳時機!陽明山億元豪宅遭闖入 警方3小時逮補
颱風山陀兒來襲,高風強雨席捲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豪宅區卻發生2起住宅竊盜案,47歲的詹姓男子利用警方忙於救災、社區警戒鬆懈之際,深夜潛入價值上億元的豪宅,偷走大量貴重珠寶首飾,幸運的是,警方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僅用3小時便將詹男逮捕歸案,追回贓物並依《加重竊盜》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詹嫌於3日晚間趁颱風夜潛入陽明山兩戶住家,第一家行竊時因驚動住戶而未能得手,隨後他將目標轉向一戶價格上億元的豪宅,熟練地破壞防盜鎖後,迅速進入屋內,偷走了翡翠戒指、手鐲、名牌包等高價值物品,詹嫌隨後駕駛掛著偽造車牌的車輛,逃至一家汽車旅館藏匿。當豪宅的管家回家時,發現屋內被翻得一片狼藉,保險箱被撬開,珠寶首飾和其他貴重物品全數失竊,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根據監視器畫面和線索鎖定詹嫌的落腳點,僅僅3小時內,警方便在其藏匿的汽車旅館內將其逮捕,當場查獲詹嫌正在吸食毒品,並起出大批贓物,包括翡翠戒指、項鍊、手鐲和名牌包等。警方指出,詹嫌不僅涉嫌加重竊盜罪,還因偽造車牌及持有毒品,將面臨多項刑責,士林分局呼籲民眾,颱風等緊急時刻往往是竊賊趁亂犯案的機會,民眾應加強住宅防盜措施,裝設監視器或保全系統,並與鄰居互相留意可疑人物或事件,如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刻聯絡警方,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一審挨轟輕判…法院曝原因「2人已漸反省過錯」 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市土城區一所國中去年12月發生楊姓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身亡,今(30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持刀行兇的15歲郭姓乾哥9年徒刑、惹起事端的15歲林姓乾妹8年徒刑,被外界認為判太輕。對此,新北教育局表示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但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判決理由提到,本案「乾哥乾妹」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下本案,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但考量「乾哥乾妹」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與下手程度、方式等情狀,不僅符合《刑法》第18條第2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的減刑事由,且2人被收容、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法官認為「乾哥乾妹」仍需時間學習及調整,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的量刑,有必要藉由較長期的機構矯正處遇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2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本案可上訴高院二審。針對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對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事發後市府跨局處全力協助家長所需法律諮詢、醫療、社工等需求,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針對校園暴力與意外防制,已強化辦理各級學校預防及演練工作,全面提升教職員生的風險意識,加強學校及學生的安全教育,並依據教育部新訂「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執行校園安全檢查機制。為避免高關懷少年再觸法,新北成立「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邀集學校、教育、警察、社會、衛生、民政、經發、原民局及地方法院等單位,建置高關懷青少年輔導網絡,並整合資源輔導觸法少年。新北教育局強調,校園暴力零容忍,將持續向中央反映第一線教育人員與家長團體的訴求,呼籲檢視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如何在提供觸法少年改過機會的前提下,施行中介教育,兼顧所有學生的安全與人權,以及加強犯罪組織吸收未成年及教唆未成年犯罪的查緝與刑責、提高教師輔導管教權、國高中普設專職學務人力並評估提升學務人員待遇。
全年出差119天!主管誇張浮報差勤遭檢舉 台鐵:配合調查
近日有網友爆料指出,表示台鐵彰化電務段蔡段長於7月遭到調查,指稱其12個月內竟然出差119天。後遭檢舉後,蔡段長竟疑似以溢領名義私下退還不法所得,並要求所有人三緘其口,企圖封鎖消息,而台鐵內部也沒要求政風處調查,疑有包庇之行為。整起事件曝光後,台鐵方面表示,第一時間主動提供資料配合司法調查,並無縱容不予處理。近日有網友在FB社團「靠杯台鐵」中發文踢爆,表示彰化縣調查站於7月發函(發文字號:彰肅字第11362530480號)要求彰電段提供蔡姓段長最近一年的差勤資料。而蔡段長在得知事件曝光後,疑似以「溢領」為名,私下退還不法所得,並試圖封鎖消息。網友也提到,彰電段內部有「本段員工出差旅費及加班費請領注意事項」的規定,而此規定是蔡段長任內親自頒布的。規定中明確指出「嚴禁慰勞性及分配性之出差,若查明屬實,直接主管應連帶負責」,以及「出差旅費應覈實報支,若有虛報,應從嚴議處並負刑責」。但面對自己所頒發的規定,蔡段長卻直接無視。網友表示,蔡段長過去以嚴格管理下屬聞名,但自己卻在涉案後試圖私下處理。特別是在12個月內約69天的「工程督導」出差中,能夠提供實際督導紀錄的天數值得質疑。這不僅可能涉及詐領差費,還可能影響到特休假的使用和年底未休特休的獎金兌換。網友認為,面對蔡段長的行為,而台鐵至今未見對蔡段長突兀的退款行為下令進行政風調查。這讓網友感嘆,台鐵的「官官相護」文化似乎仍然存在,公司化後的內部改革可能只是表面文章。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台鐵方便表示,公司在7月11日接獲司法機關調卷後,已立即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並全力配合調查。台鐵方面也強調,公司一向秉持「毋枉毋縱」的立場處理相關司法案件,絕無縱容不予處理的情事。
北韓傳修改刑法 擴大判處死刑範圍「增至16項罪刑」
北韓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修訂刑法,根據韓國國家統一研究院(KINU)的報告指出,自2022年5月開始進行刑法修訂以來,北韓已進一步修改該法3次,其中最近一次的修訂是在2023年12月。而近期有消息指出,北韓在這段期間內新增了5項最高可判處死刑的刑事指控,涵蓋反國家宣傳、煽動行為及非法製造、使用和轉讓武器、彈藥和爆炸物等罪行。根據《韓聯社》報導,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近期修改刑法,將可判處死刑的罪行從原本的11項擴增至16項,進一步強化對人民的控制。此舉引發國際社會對北韓人權狀況的嚴重關切。報導中指出,韓國統一研究院的報告指出,北韓自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間多次修訂刑法,新增罪行包括反國家宣傳、煽動行為以及非法製造和使用武器等。這些法律變更旨在加強市場和軍隊的掌控,以鞏固金氏政權的統治基礎。報導中分析,北韓似乎正在強化對彈藥和爆炸物的國家控制和懲罰,這一措施旨在支持該國的5年武器發展計劃,同時更好地保護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及其家人。報告強調,北韓的這些法律修訂反映出其政權的安全需求,也顯示出政權的不穩定。同時北韓持續加強其軍事實力,金正恩於9月24日的北韓建國76週年慶典上發表談話,重申將持續推動武器研發,並強化核能力。他強調,北韓的核武力應該更加完善,以確保國家在任何情況下的安全。他還警告,因應美國在該地區的參與,北韓必須追求更強大的武器以作為嚇阻手段。金正恩表示,北韓將加強核武力量,確保能夠應對任何來自擁有核武國家的威脅,並確保所有武裝力量,尤其是核武力,隨時做好戰鬥準備。值得注意的是,北韓最高人民會議去年修訂憲法,將核武列為國家核心原則之一,凸顯了金氏政權的兩大策略,一方面加強對內的控制,另一方面對外擴大軍事威嚇。此外,韓國民族聯盟也表示,北韓在2023年12月的一次重要黨內會議之前,已刪除了刑法中與統一相關的條款。金正恩在年終黨內會議上明言,尋求與韓國的和解與統一已無意義,並呼籲將統一的提及刪除。
公共運輸暴力事件頻傳 洪孟楷呼籲捍衛勞動尊嚴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楊瓊瓔、羅廷瑋及多個公共運輸工會,27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辦「終結公共運輸職場暴力,安全改革刻不容緩」記者會,洪孟楷表示,針對公共運輸工作者遭民眾施以暴力及不當對待、妨礙執行職務時有所聞,凸顯第一線員工依法執勤、盡心服務的職場安全環境非常需要通盤檢討、全面保障,進而維護旅運品質及公共安全,藉此向政府及全民呼籲,共同杜絕職場暴力、捍衛勞動尊嚴。洪孟楷表示,8月底台鐵嘉義大林站員工被乘客毆打,召開相關記者會後,宜蘭羅東站又發生站務員遭抓傷事件。他強調,這些事件顯示大眾運輸系統的前線人員面臨的威脅依然嚴峻,必須立即採取更具體的保護措施。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提到,公共運輸勞工長期遭受暴力侵害,顯示現行職場安全保障的不足,呼籲交通部與勞動部應盡速修法,為公共運輸勞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中捷工會理事長吳晉銘呼籲,雇主應補充適當人力、改善勞工心理狀況,避免過勞與職場傷害。而北捷工會理事長黃翊家指出,捷運系統在面對大批乘客時,仍存在員工自保工具不足的情況,呼籲提高公共運輸工作人員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提供防狼噴霧器、加強警察巡邏及密錄器等設備。洪孟楷提出三大訴求:一、呼籲修法加重對於妨礙公共運輸勞工執勤的刑責;二、制定符合公共運輸業的職安保護指引;三、推動公發密錄器計畫,確保基層員工的工作安全。他強調,公共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保障應成為政府的首要任務,並呼籲交通部和相關單位展現決心,全面杜絕職場暴力。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涉教唆槍擊威震董座吳明達 四海幫大哥50萬交保
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7月間遭槍擊,檢警24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南下,於屏東逮捕涉案的四海幫郝姓大哥等9人,並於郝男保險箱內查扣現金950萬。檢方複訊後依殺人未遂、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聲押禁見,士林地院26日凌晨裁定郝男以50萬交保、小弟李男10萬交保。檢方調查,53歲的郝男利用自屏東「北漂」的年輕人,以提供住處、打工機會吸收成為小弟,見有勒索或不法獲利的機會,便指使小弟到場恐嚇店家,甚至於7月間持槍至三溫暖槍擊吳明達,開槍的彭男稱是「被收保護費才開槍警告」扛下所有刑責遭羈押。檢方也查出,案情與三溫暖糾紛有關。4、5月間同樣來自屏東的年輕人至東區一家三溫暖消費,離開時聲稱遺失一條金項鍊;隔月又找另一名小弟報案,稱在三溫暖內遭到性侵,郝男藉此勒索楊姓負責人市價8000多萬的黃金千兩。楊男透過關係找到吳明達出面協商,雙方因此結怨。遭警方帶回的小弟皆堅稱不認識郝男,檢方複訊後諭令宋男5萬元交保,柯男、汪男、蒲男、李男6萬交保。檢察官25日依殺人未遂、恐嚇取財未遂、槍砲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聲押主嫌郝男及涉至東區三溫暖恐嚇負責人的李男,士院裁定郝男50萬、小弟李男10萬交保。
3年前愛女也遭客運撞死 心碎母公布4頁昔「致盧秀燕」親筆信: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
台中市22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巨業客運65歲施姓司機駕駛305號公車行經中山路口準備左轉時,撞上斑馬線上的東海大學21歲王姓和20歲林姓女大生,林女緊急送醫後宣告不治。然而3年前,同樣在台中市,一名就讀清水區嘉陽高中的張姓女高中生在校門口遭巨業客運165號公車輾過,當場死亡。面對類似場景再度發生,張家父母感到不捨與憤怒,更首度公開4大頁當年致市長盧秀燕的親筆信,不僅指出當時台中市府沒有一句道歉,而盧秀燕只託人帶了2萬塊慰問金給張母的行為,「對一位母親來說,是羞辱、難過。」還質疑3年過去,台中市政府與客運業者卻沒有絲毫改善。台中清水嘉陽高中一名16歲張姓女學生,2021年4月30日早上約7時許在過馬路前往學校上課時,遭疑似煞車失靈的巨業客運165號公車撞倒,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法院認定肇事原因是公車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走行人穿越道行人,一審判司機有期徒刑10月,二審獲判緩刑3年,全案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年前事故發生時,張母就曾以手寫書信怒批台中市政府對家屬沒有一句道歉,還回憶當時市長盧秀燕當時僅派人送2萬元慰問金,並請人交代一句「如果有問題,可以馬上和市政府聯絡」。質疑如果事故發生在盧秀燕身邊親友、女兒身上,市長解決方式是否也是一樣?更直言:「2萬元我還給您,請您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在這封接近1400字的親筆信中,張母先是說明了2021年4月30日對她來說,是一個身心俱裂、與女兒天人永隔的日子。她回憶當天早上,她開車載女兒到台中火車站搭公車到學校領獎學金,沒想到回頭就聽到寶貝女兒遭公車輾斃的消息,當下的驚嚇、恐懼、害怕與傷心,無法形容。張母表示,盧秀燕在事發後託人送來了慰問金2萬元,對一個母親來說,卻顯得羞辱又難過,而且台中市府從未對家屬道歉。張母在信中質問盧秀燕,「如果,公共大眾運輸工具事故發生在您、周圍的親朋好友女兒身上,那請問市長您解决的方式會不會也是一樣,拿著二萬元的慰問金,說著政治口吻的關心言語,草草了事?」還追問:「那二萬元我還給您,請您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張母在信中指出,自己的寶貝女兒,因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督導不周、監督散漫,放任巨業公車和巨業司機職業道德喪失,慘死在公車輪下,請問家屬要找誰申訴、訴苦?每天在台中市街頭,還有無數位有著父母關愛的菁菁學子搭乘著公車上下學,請問台中市政府給予人民(學子)一個平平安安的行人路權嗎?她表示,巨業肇事司機及公司來女兒靈堂上香,說再多的對不起,都只是在她心中一次又一次的刺著,這份痛苦她到死一輩子都無法忘記。「一位母親痛多久,痛一輩子,司機和巨業公司及台中市政府就背負多久,一輩子。」張母指出,如果市政府、法律不用嚴格的法規、刑責來糾正、教育公車業者,誰也沒辦法保證沒有下一個受害者。她希望女兒的不幸,能讓市政府相關單位時時警惕。一場重大公共交通事故,帶走了一位滿懷著無限個夢想的17歲少女,也毀了一位母親應該有的幸福,「一場市公車意外,奪走了2個人的人生,請問市長您作何感想呢?」
不滿前員工網路言論!苗栗老闆放火燒毀6機車2汽車 判刑3年8月
苗栗縣一名郭姓老闆因不滿前員工張姓女子,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2023年10月間傳訊威脅道歉無果後,憤而酒後縱火,燒毀多輛機車及汽車,牽連至住宅建物,這起火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郭最終被以《放火罪》判刑3年8個月,案件仍可上訴。據了解,這起事件源自郭老闆對張前員工在臉書上的發言感到不滿,認為該發文內容涉及其負面消息,抹黑其名譽,2023年10月9日,郭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訊給張,表示「無中生有的事,被你講成這樣」,並威脅「我知道你家在哪,也知道你在哪裡上班,最好跟我道歉」,還補充道「或者我鬧到你沒完沒了」,儘管張女未回應,郭老闆心中的怒火卻未減,反而越想越氣。隔天凌晨1時許,郭老闆在酒後搭車前往張所承租的套房,進入位於1樓的停車空間,拿出隨身的打火機點燃多張衛生紙,將火引至張的機車上,機車的坐墊、腳踏墊及置物箱等部位瞬間被點燃,在點火後便迅速離開現場,未採取任何滅火措施,不料火勢迅速蔓延,燃燒的不僅是張的機車,還波及到停在現場的其他車輛。當消防隊趕到現場撲滅火勢時,已經有2輛汽車及6輛機車被燒毀,並且建物的2樓套房牆面多處被燻黑,紗窗也因高溫熔融,現場一片狼藉,事後,郭老闆雖然坦承自己放火,但否認恐嚇的指控,辯稱只是要求張為發文道歉並刪文,檢方認為郭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犯罪,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為,郭放火的行為雖在凌晨發生,但並不能因此推定其有意圖燒毀建築或致人於死的故意,因此依《放火罪》判處他3年8個月刑期,儘管郭與張達成和解,並承認犯行。但法院依然認定其行為構成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台中高分院在二審中認定,郭點火後未採取任何滅火措施,導致火勢擴大延燒,由於事發地點為現供人使用的出租套房,1樓停車空間屬於建物的一部分,因此郭的行為符合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的未遂罪構成要件。最終,法院撤銷原判,改判3年8個月,刑責依較重的罪名處理,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男酒駕累犯再遭重判!第7次酒後騎車被捕 法官判刑6個月
台中市一名中年男子阿黑(化名),因為長期酒駕的習慣,近日在酒後騎車的過程中再度被警方查獲,成為第7次酒駕的累犯,法院最終對其做出有期徒刑6個月的判決,並科罰金3萬元。根據判決書,阿黑的酒駕紀錄可追溯至多次,過去已經累積6次酒駕的前科,最近的一次是在202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雖然在2021年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完成刑責,但阿黑似乎並未因此吸取教訓,仍然我行我素。2024年7月,阿黑在檳榔攤喝幾瓶啤酒後,決定騎車載著1名友人回家,因為友人沒有戴安全帽,2人在路上被警方攔查,警員在檢查過程中聞到阿黑身上的濃烈酒味,於是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4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法官在審理此案時強調,酒駕行為對自身及他人均構成極大的安全隱患,阿黑明知酒後駕駛的危險性,卻依然選擇忽視,這種輕率的行為讓法院對其懲處的決心更加堅定,儘管阿黑在庭上承認犯行,且態度尚可,但因為是累犯,法院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做出嚴厲的判決。根據判決結果,阿黑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以3萬元的罰金,根據法律規定,阿黑若選擇將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則需支付18萬元的罰金;若選擇在監獄服刑,則有可能在30日內以勞役的方式服刑。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 憲法法庭:有條件合憲
由「最老死刑犯」王信福為首的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生存權、平等權及比例原則,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20日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法官宣判,刑法相關條文規定之故意殺人罪已屬最嚴重,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並無違憲;但也針對其他條文提出違憲,應於2年內修正。大法官宣判,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226條之1「強制性交殺人罪」前段、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規定,皆屬侵害生命權之「最嚴重犯罪類型」,以死刑為最重本刑,並無違反憲法保證人民生命權之意旨。然而,大法官針對其他條文也提出違憲。大法官強調,法官應考量犯罪情節是否達最嚴重程度,不應以死刑為唯一刑責;人民涉上述案件接受訊問時,應有辯護人在場為其陳述意見,且於第三審審判時,應有「強制辯護制度」之適用,也應經「言詞辯論」才能諭知死刑或維持下級審諭知死刑的判決。此外,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過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對於判決主文第7至第9項,針對上述案件,被告於行為時有刑法第19條第2項之情形,也就是「行為時辨識行為能力減低」時、審判時或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自我辯護能力或受刑能力明顯不足、有所欠缺者,不得科處死刑。大法官提到,若本案聲請人之確定終局判決犯罪情節非屬最嚴重,而仍判處死刑者,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確認是否有上述情形,決定提起非常上訴與否。判決主文提到,本次判決若有違憲之條文,相關機關應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檢討修正相關規定。然而第三審應有「強制辯護制度」及「言詞辯論」等規定,則自宣判日起即應適用。
用「瓦斯噴燈」燒同鄉釀大火 菲籍移工遭延押2個月
彰化縣和美鎮裕源紡織公司移工宿舍於2023年11月間發生火警,釀1死3傷悲劇,檢警調查發現,菲籍移工尼克與同鄉的葛雷恩發生衝突,尼克持刀砍傷葛雷恩,再使用瓦斯噴燈攻擊對方,才不慎引燃大火。檢方偵結起訴,移審後由國民法官參審,在押的尼克也遭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和美鎮彰和路二段的裕源紡織公司移工宿舍,於2023年11月23日凌晨發生大火,當時宿舍內共有33人,4人受傷送醫。警方調查事發原因發現,32歲的菲籍移工尼克與同鄉的43歲葛雷恩發生衝突,竟持刀砍傷葛雷恩,接著用瓦斯噴燈噴向對方,引發火災。據悉,葛雷恩全身90%以上3度灼傷,合併胸前、左耳撕裂傷、肢體骨折,開刀搶救至2023年12月16日仍不治;尼克則意識清楚,全身約60%的3度灼傷,被送往加護病房搶救,無生命危險。尼克傷癒後到案坦承犯行,檢方依涉殺人罪、殺人未遂與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放火燒燬他人所有建物等罪嫌提起公訴,移交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尼克所涉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為降低刑責而妨礙審判程序進行之可能性極高,且被告所涉案件侵害被害人生命法益,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認為被告羈押原因仍存在,延押2個月。圖說
情侶狠虐喵星人!潑熱水「引燃殺蟲劑火燒」害5貓慘死 下場出爐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去年12月接獲民眾通報,指信義區發生虐貓慘案,疑似有數隻貓咪遭人為虐待致死,動保處立即啟動調查並派員至現場蒐證,於案發現場周邊尋獲5具貓屍,並將貓屍帶回及後送鑑定死因,全案涉及故意虐待傷害動物致死行為,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近日偵結,將涉嫌虐貓的趙姓男子及莊姓女友提起公訴。北市動保處表示,去年12月18日晚間接獲民眾通報重大動物虐待案件,動保員即立刻派員至現場蒐證,並於通報地點周邊陸續找到5具貓屍,並將貓屍帶回採樣及送檢。調查顯示,貓隻遭人為虐待致死可能性極大,行為人疑似自去年9月陸續犯案,受害貓隻皆為認養而來,陸續遭虐待致死並棄屍。動保處第一時間通報警方,及約談涉案人員,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查出,趙男透過女友在網路上認養小貓,和莊女分別以潑熱水、引燃殺蟲劑噴火等方式虐貓,經解剖鑑定發現死亡的貓隻分別有大面積燙傷、生前久未進食等情形,認定2人涉嫌重大,依《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對趙男加重判刑。動保處呼籲,虐待動物致死已涉及刑責,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虐待動物情形,放任不管可能造成動物生命危險,甚至影響社會安全,應立即通報24小時動物保護專線1959,由動保處立即派員處理,以及時拯救動物生命,避免憾事發生。
台新金4點聲明100%「合意併購」 真誠和諧回應股東期待
台新金(2887)13日發布4點聲明,強調與新光金的100%換股的合併案,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符合金金分離,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以下為台新金融控股聲明稿全文:1. 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係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之永續發展。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本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不敵「寶貝長寶貝短」攻勢 三峽熟齡單身漢網戀暈船險成人頭戶
新北市三峽區53歲劉姓男子,日前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暱稱「Annel」的女子,對方以美艷照片作為大頭貼,更對劉男噓寒問暖,天天「寶貝長、寶貝短」,劉男因而墜入情網,更在其指導下到銀行開通往銀服務,所幸劉男到鶯歌第一銀行辦理時,行員驚覺有異立刻報警,警方與行員聯手阻詐,避免劉男成為人頭帳戶。據了解,劉男在三峽的工廠上班,他日前透過臉書認識該詐騙集團成員,劉男見對方的頭貼照片甚是美艷,五官精緻外還有傲人身材,於是進一步交換Line繼續聊天。而劉男至今仍是單身,短時間內就致墜入情網,多次邀往「Annel」見面,希望能進一步交往,但女子都以工作忙碌為由推卻,還跟劉男說自己從事虛擬貨幣操作,相當賺錢,誘惑劉男「若要交往你也要跟我一樣有錢」,並稱願意教導劉男從事虛擬貨幣投資。劉男聽聞欣喜若狂,對方要求他申辦遠東商銀數位帳戶,由於劉男不太會操作網銀開通手續,於是依照指示把自己的身分證、健保卡及原本就申辦的玉山銀行存摺通通拍照傳給對方,連手機驗證碼也傳給她,果然成功申辦到遠東銀行的網銀,甚至還把自己原本玉山銀行的網銀改成其要求的帳密,賴對方見劉男如此「聽話」,也開心的叫他「寶貝」,每天噓寒問暖,讓劉男心花朵朵開。詐騙集團食髓知味,4日又要求劉男前往第一銀行申辦網路銀行帳號,劉男前往銀行辦理時,遇上櫃台連姓及蔡姓副理詢問,他不經意說出是要辦給認識的網友使用,行員急忙詢問詳情,得知雙方僅在臉書交友認識一個多月,根本沒見過面就把網銀交給對方使用,於是通報鶯歌分駐所員警到場協助。警員王承惠及莊斐皓接到報案後立刻趕抵,檢視劉男手機對話內容,發現賴女「寶貝長、寶貝短」叫得的親熱,不但傳送網銀申請書給他,還要他憶起已申請玉山網銀的帳密,員警趕緊告知這根本就是騙局,並告知劉男帳號若被對方使用,很可能成為人頭帳戶,幸好在第一銀行行員指導下,立刻將遠東銀行及玉山銀行的網銀帳密變更,裡面的存款1萬4000元才沒有被提領一空。警員王承惠提醒,個人的身分證、健保卡甚至存摺帳密千萬不可隨意交給陌生人,詐騙集團最欠缺的就是人頭帳戶,一旦被利用,就會成為詐騙幫助犯,還可能面臨刑責及鉅額民事求償,千萬要小心謹慎。
急如廁拿10元衛生紙遭起訴 暖心法官引用《八尺門辯護人》金句免刑
雲林縣1名智能不足的大學生,於2024年4月在便利商店內,因急著上廁所,隨手拿1包價值僅10元的衛生紙未結帳便離開,事後被以竊盜罪起訴,然而,法院法官引用影集《八尺門辯護人》的經典台詞,強調應對此案以人性化考量,最終判決免除其刑。據悉,事件發生在雲林虎尾鎮的某家便利商店,當時,這名大學生因突然有如廁需求,隨手拿走1包衛生紙後離去,店長發現後,調閱監視器並發現該學生後來還回到店內,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大學生已將衛生紙使用完畢,並隨即將其逮捕,檢察官隨後以《竊盜罪》名提起訴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指出,該名大學生智能不足且患有焦慮症和糖尿病,長期以來備受腸躁症困擾,經常有緊急如廁的需求,當天正是因為突發生理需求,才順手取走那包衛生紙,並非故意犯罪;此外,便利商店店長也表示願意原諒,並未要求進一步的賠償。法官審理時引用《八尺門辯護人》中的一句話:「一個人要有多幸運,才能像諸位一樣,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而我們擁有絕對的權力,對罪犯殘忍。」藉此表達對這類輕微案件應以同理心對待,避免過度懲罰,並質疑檢察官起訴的必要性,並強調法律的實施應該考慮被告的整體情況,而不是僅僅針對犯罪行為的表面。最終,法官認為,該大學生在經歷這次的刑事訴訟程序後,已足以讓其警惕,如果再進一步處罰,不僅無助於改善其生活,還可能加重其心理負擔,考量到犯罪情節輕微,並根據《刑法》第61條第2款規定,宣告免除其刑責。
傳神秘USB驚見「小沈1500」 律師揭2方式查證:柯抗告勝算渺茫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近日遭媒體爆料住家搜出關鍵USB隨身碟,內容赫見「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讓外界不禁懷疑他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是否有金流往來;北檢對此表示不予置評。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和沈慶京之間的1500究竟是什麼?可透過2方法查證,並直言「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柯文哲與沈慶京的1500是什麼?美金?台幣?」黃帝穎認為,這個問題可以透過2個方式查證,首先是比對金流及海外資產,「檢廉若查扣到記載沈慶京1500的柯文哲USB,當然會查1500金流,但如果要查海外資產或虛擬貨幣,則需更多時間查證比對。」黃帝穎進一步指出,第2種方式就是策動沈慶京轉污點證人,因為沈慶京涉嫌行賄罪,相較收賄最重無期徒刑,行賄罪的刑責其實輕很多,較有法律上誘因,例如交保、緩刑,策動轉為污點證人,「行賄者清楚自己支出成本行賄官員及民代的金流,如轉為污點證人,將有助查明1500及其他不正利益。」律師認為,目前京華城案的4名共犯,包括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吳順民,日前提起抗告均被高院駁回,全部羈押確定,「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
雲林鐵工廠自製隱藏槍械「拐杖槍」與「鋼筆槍」 師傅遭羈押禁見
雲林縣斗南鎮一家鐵工廠,近日驚爆槍械製造案件,陳姓男子被查獲涉嫌在工廠內非法製造並擁有槍械,包括自製的「柺杖槍」和「鋼筆槍」,根據雲林地檢署5日的消息,這些槍械外觀如日常用品,卻具備致命的殺傷力,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並獲准。該案件由檢察官段可芳主辦,調查發現陳男利用其作為鐵工廠師傅的專業技術,非法改造製造槍械,檢方於本月1日持搜索票對陳男的工廠進行突擊搜查,結果發現多件自製槍械及其製造工具,具體發現包括1支狙擊空氣槍、1支銀色鋼筆槍、1支黑色柺杖獵槍成品、1支紅色柺杖獵槍半成品,及各種槍枝和子彈製造工具。陳男利用其高超的鐵工技術,將登山杖改造為具有殺傷力的「柺杖槍」,該槍械的發射機構隱藏在柺杖的握把處,外觀與一般登山杖無異;另外,鋼筆槍的外觀像普通鋼珠筆,只需按動筆頭,即可發射子彈,這些槍械的隱蔽性和致命性,使其成為潛在的公共安全威脅。檢方表示,陳男未經許可製造具殺傷力的槍械及子彈,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條款,此案刑責重大,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於陳男存在串供、滅證及逃亡的風險,檢方於2日向雲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批准。雲林地檢署強調,陳男所製造的槍械如日常用品般隱蔽,對社會造成潛在的嚴重威脅,幸運的是,這些槍械在未流入市場之前就被查獲,未造成進一步的危害,檢方呼籲公眾對此類非法製造槍械的行為保持警惕,並強調將繼續加強打擊非法槍械製造和販售的力度,保障社會安全。
曾遭判「無期」關超過20年假釋 他騎車行搶落網淚喊:沒錢吃飯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4日清晨在大同區承德路1段4日行搶,持刀威脅路人。搶走1萬元現金和手機,而警方火速逮人,據悉,嫌犯曾被判無期徒刑關20多年,假釋2年又走回頭路,張男被逮時哭著說,他沒錢吃飯了。據悉,9時35分警方在萬華區桂林路發現張男,上前逮人,發現他作案用的尖刀、贓物手機等物,張男坦承犯行,不過不願講1萬元贓款去向。而張男在年輕時,其實因為違反懲治盜匪條例、槍砲、毒等罪,被依《懲治盜匪條例》判無期徒刑,2年前假釋,張男家住板橋,沒有固定工作。據了解,張男在獄中跟李姓獄友為了看A片,花5.6萬元買通替代役走私,被抓到後2人都被依貪汙罪送辦,遭判8年。2022年1月中,張男假釋出獄,他曾擔任餐廳廚師,但因為手受傷又不能工作。張男4日被捕時說,他出獄後難回歸社會,沒工作也沒錢,本來前一晚要去三峽找朋友幫忙,但被人拒絕,他只好騎偷來的車找目標,最後鎖定李男,如今可能要再關回去。張男哭著說,他沒錢吃飯買生活用品,也知道犯罪後要面對刑責。
無期徒刑面面觀1/想吃一輩子牢飯!無業青年新幹線砍殺乘客 今稱獄中生活「非常幸福」
在日本,「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第二重刑罰。日本法律知識網站「辯護士.com」(弁護士ドットコム)新聞部記者一宮俊介4日發表報導,透露他與日本多位犯下重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透過信件的交流。其中,有犯人宣稱當初犯下隨機殺人的重罪,就是為了「吃一輩子的牢飯」,如今如願以償,犯人告訴一宮「我現在覺得非常幸福」。一宮對此沉痛表示「在我與他們通信的時候,彷彿看見了無期徒刑作為懲罰的極限」(彼らと手紙をやり取りする中で、無期懲役という刑罰の限界が見えてきた。),報導曝光,引起討論。2018年6月9日晚間9點45分左右,日本無業青年小島一朗在東海道新幹線「希望號」上持刀將2名女性乘客砍成重傷,另有一名38歲上班族為了挺身阻止小島繼續攻擊女性,頸部受到小島狂砍十多刀而喪命。落網後,日本媒體發現,22歲的小島已經失業超過半年以上,而他也為此長期流落街頭。他在法庭上宣稱,自己犯下重罪的動機,是因為「獨立生活很困難」,因此想要被終生監禁,還表示「砍誰都行」。當他2019年12月在法庭上被宣判「無期徒刑」時,甚至高興地舉起雙手高喊三聲「萬歲」。一宮為了得知小島如今的處境,在2024年4月向關押小島的監獄寄了一封信,大約在1個月後收到了長達21張信紙的回信。一宮表示這封長信上多處有著草稿的痕跡,表示小島並非倉促寫就,而這封長信簡約的描述了小島入獄的時光,其中不僅沒有任何言語對他的罪刑表示懺悔,也沒有一字一句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表示道歉,他還告訴一宮:「你可能不相信,但我現在很幸福。」、「日本監獄很棒。這裡仍然有希望」。入獄5年,小島一朗在給予記者一宮的手寫親筆信上表示自己現在「過得很幸福」。(圖/翻攝弁護士ドットコム)據一宮向獄方求證,小島在入獄後頻頻鬧事,拒絕進食,還屢次做出暴力行為,因此他目前身處在與其他囚犯隔離的保護室中,僅在獄警的協助下進行極其有限的日常活動。然而小島在信件中數次提及,如今的獄中生活「正是他所希望的一切」。小島在信件中表示,「在監獄裡,吃、穿、住都是給定的,朋友、工作、娛樂都是提供給你的。在社會上,我們必須很努力工作才能獲得這些,但是在監獄裡,卻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相反,使用它們才是我們的責任。」、「我在外面非常想吃到的食物、根本得不到的食物,在這裡卻被要求『給我吃下去』。」小島闡述:「身為受刑者,自然是捨棄了普遍意義上的幸福,想像其他人一樣快樂是不可能的。然而,只有無限期地被關在監禁室中直到死亡才能感受到的幸福確實也是存在的。」、「在社會上,生存是一種必須靠努力才能贏得的權利。然而在監獄裡,活下去是你的職責,你也被要求活下去。」小島還告訴一宮,當年法官在法庭中對小島判決無期徒刑時,曾表示:「把他送進監獄面對(餘生都要)服刑的每一天,並且直接面對被監禁懲罰的現實,與他犯下刑責的重量是相當的。」如今小島在信中詢問一宮:「對此,你怎麼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