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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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學生持刀搶劫超商狂喊「錢錢錢」 攻擊86歲女店長竟不負刑責
日本大阪近日驚傳一起未成年搶劫未遂案,住吉區警方於17日表示,一名12歲中學一年級女學生16日上午涉嫌持刀闖入一間便利商店搶劫,並導致86歲女店長受傷;隨後在附近逮捕該名女學生,警方透露,該名少女落網後坦承犯行,並供稱是因為「想要錢」才做出如此糊塗的行為,目前正處於反省中。根據日媒《產經新聞》報導,大阪府住吉區警方調查,這起案件發生於16日上午9時許,地點位於大阪市住吉區杉本的一家社區便利商店;當時該名12歲女學生突然闖入店內,先朝86歲的女店長臉部噴灑止汗噴霧,導致其受到輕傷,隨後甚至亮出預藏的菜刀,情緒激動地朝女店長大喊「錢、錢、錢」,試圖威脅對方交出財物。面對突如其來的暴力襲擊,高齡女店長絲毫不畏懼,奮力抵抗;由於女店長的堅決反抗,加上女學生內心慌亂,導致其最終並未搶奪任何現金便倉皇逃離現場。案發後,當地警方調閱周邊道路與店家的監視器畫面,循線迅速鎖定該名女學生的行蹤,將其逮捕。女學生落網後坦承犯案,證實作案用的菜刀是從自己家中私自攜帶出門的,並透露自己想要錢才會做出失序行徑。由於涉案女學生年僅12歲,在日本現行法律體系中屬於未滿14歲、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因此,警方並未將其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訴追,而是依規定交由兒童相談所進行後續的輔導與保護安置處分。
「最貪執行長」涉收賄1686萬判25年 切腳環逃亡再判2年8月
中油煉製部前執行長徐漢涉收受業者1686萬餘元回扣,一審遭重判25年,卻在宣判前切斷電子腳環逃亡,與友人藏匿台東山區農莊,5天後遭檢警逮捕。橋頭地院審理逃亡案,認定徐漢是主要策劃者,判處2年8月徒刑;協助逃亡的林姓女友判刑6月、林姓友人判刑1年4月,均可上訴。有「最貪執行長」之稱的徐漢,為逃避貪污案刑責,與林姓友人及女友共同策劃逃亡,分工細密、事前準備數月。徐漢出資6萬元,由林男購買俗稱「權利車」的車輛供逃亡代步,林男另支付6000元訂金,預訂台東縣山區一處不對外營業的農莊,作為藏身之處。為確保逃亡順利,徐漢女友還曾開車載著兩人前往屏東縣萬巒鄉一處廟宇附近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事前部署相當周密。判決書指出,徐漢於3月19日攜帶20多萬元現金、衣物及砂輪機等物品,獨自離開高雄住處,先搭車前往屏東縣潮州鎮,再轉搭計程車到萬巒鄉附近橋下,持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並將腳環及橋頭地院配發的超融合一體機手機裝袋。隨後,林男開車前來接應,徐漢接手駕駛,林男則負責丟棄電子腳環及手機,兩人再前往台東山區農莊藏匿,直到3月24日遭檢警查獲,逃亡行動才告終。法官認為,3人不僅事前花費數月規劃,還分工破壞及隱匿電子監控設備,逃匿後更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追查,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程序運作。其中,徐漢為逃避另案應負的刑責,主導逃亡計畫,參與程度最深,對社會治安及風氣造成重大影響,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仍依共同犯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共犯,法官考量林女事前參與規劃,但涉入程度較淺,且坦承犯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林男則協助策劃逃亡、破壞及丟棄電子腳環與手機,還負責聯繫農莊藏匿徐漢,參與程度較深,加上有詐欺、傷害、搶奪等前科,偵查中也曾爭辯犯行,因此判處1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漢原任中油煉製部執行長,涉嫌利用職務向業者收取回扣,檢警查出不法金額達1686萬餘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一審於3月23日宣判,徐漢因貪污等11罪遭判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但他未到庭聆判,隨後爆出切斷電子腳環逃亡事件。
花蓮女教師遭性侵殺害案 劉男預謀犯案「一審判死」褫奪公權終身
花蓮縣秀林鄉去年發生一起女教師遭性侵殺害案件,29歲蔡姓女教師在召會宿舍內遇害,涉案的26歲劉姓男子因追求遭拒,進而產生殺人念頭。花蓮地方法院8日宣判,認定劉男涉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因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7個月,應執行死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內容,劉男自2025年2月開始參加花蓮縣某召會活動,期間認識蔡姓女教師,隨後對她產生愛慕之情。他曾向蔡女表達希望進入其居住的召會宿舍,但未獲同意。雙方互動出現變化後,蔡女將劉男的LINE帳號封鎖,儘管劉男多次要求解除封鎖,仍遭拒絕,因而心生不滿。法院調查發現,劉男在殺人案件發生前,已有侵入宿舍竊盜的紀錄。2025年4月16日,他趁蔡女房間無人時擅自進入,偷走蔡女室友所有的iPhone 13 Pro Max手機。此後,劉男因無法透過LINE聯繫蔡女,逐漸產生怨恨,並開始計畫對她下手。同年5月16日晚間8時至9時,劉男掌握蔡女獨自在宿舍的時機,未經允許進入其住處,利用雙方體型差距壓制蔡女並強制性交,隨後將她殺害。犯案後,劉男還帶走現場的iPhone 16、iPad mini、MacBook、信用卡、行動電源及皮夾等財物。警方接獲通報展開調查,循線鎖定劉男並將他逮捕。案件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後,法院針對劉男的犯罪動機、行為過程及犯後表現進行調查。合議庭認為,劉男先前曾侵入宿舍竊取手機,之後又刻意選擇蔡女獨處的時間犯案,足以顯示犯罪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前規劃,並非臨時起意。此外,劉男在警方接近時曾試圖逃離,也被納入法院評估犯後態度的依據。針對劉男自幼瘖啞的情況,法院也透過精神鑑定及相關資料,檢視其犯罪時的責任能力。鑑定結果顯示,雖然劉男在認知、情緒及人際適應方面存在問題,但沒有足夠證據認定他在犯案當時欠缺辨識違法行為的能力,或控制自身行為的能力有顯著降低情形,因此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輕或免除刑責的條件。法院進一步指出,劉男的成長過程並非完全缺乏教育資源,從其供述內容及犯案時的行為表現,也難以認定其思考能力低於一般人,因此不適用刑法第20條有關減輕刑責的規定。在量刑方面,法院參考精神鑑定及量刑鑑定意見,認為劉男再犯重大暴力犯罪仍具有相當程度的風險。合議庭同時考量被害人生命遭到剝奪,以及案件對家屬造成的痛苦,並指出此案也嚴重破壞召會成員原有的安全感與信任關係。法院綜合犯罪動機、手段、造成的結果及犯後態度,認定劉男所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應判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另就侵入住宅竊盜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尚未確定,依法仍可提起上訴。
虐殺2歲繼子遭判無期仍不安份 惡父看守所「偷摸獄友下體」再加10月刑期
新北市土城區去年2月發生虐童案,吳姓男子虐死2歲繼子,孩子的陳姓生母竟未加以制止,吳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陳女遭判19年有期徒刑,而吳男在看守所時仍不安分,去年9月趁同舍房獄友熟睡之際伸出狼爪,強行撫摸對方下體及胸腹部,遭被害人驚醒出言喝止並極力推拒,吳男仍強行撫摸得逞。被害人隨後向看守所通報揭發,新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0月。檢警調查,吳男與陳女為夫妻,吳男不滿2歲大男童哭鬧,殘忍持點燃香菸燙傷幼童身體,甚至接連施以掌摑、腳踹施暴,陳女聽聞兒子痛苦哭喊與尖叫,卻冷眼旁觀未加制止,直到孩子出現臉色發青、全身抽搐才緊急送醫,經搶救仍因重傷宣告不治。全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今年3月間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人於死罪,重判吳男無期徒刑、生母陳女判處19年徒刑,如今吳男在押期間又因強制猥褻罪再添一筆刑責,但他在看守所期間仍不安分。檢警調查,吳姓男子去年9月2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忠一舍時,他見同房收容人「阿國」(化名)正在床上睡午覺,竟心生歹念,趁阿國毫無防備之際,伸手觸摸其下體與胸腹部位,阿國受侵犯後當場驚醒,嚇得連忙側身閃躲並極力阻擋吳男。未料,吳男無視阿國多次開口喝止並出手推擋,竟變本加厲,持續以手腳強行碰觸阿國的下體、臀部及大腿等隱私部位,事後阿國不堪受辱,向所方主管通報反映,所方立刻協助阿國更換舍房以確保其安全,並依法將吳男函送檢方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強制猥褻罪將吳男提起公訴。新北地院審理時指出,吳男無視他人意願,嚴重欠缺對他人身體與性自主決定權的應有尊重,對被害人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與傷害;惟考量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嚴查幽靈人口 北澎金馬4地檢「區域聯防」設離島檢舉窗口
離年底大選1個多月,為杜絕幽靈人口擾亂投票結果,離島三檢金門、連江、澎湖聯手台北地檢署「區域聯防」,原本鎮守機場治安的航警也加入反賄戰力,藉由設立「離島賄選檢舉受理窗口」化解外島居民「在地檢舉」的心理壓力,轉化為「搭機檢舉」的匿名性及便利性,展現打擊賄選不只有決心,也拿得出辦法。本次反賄選活動名為「區域聯防 阻絕幽靈人口」,由金門、連江、澎湖地檢署跨海聯合北檢共同舉辦,今(5)天上午共聚松山機場進行反賄選誓師儀式,喊完口號之後,查賄團隊與機場大廳民眾互動,宣導淨化選風的重要性,以因應即將到來的115 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四地檢署為有效阻絕「幽靈人口」虛偽設籍影響投票結果,又考量離島地區屬緊密社群,居民多互相熟識,常因擔心身分曝光而對檢舉賄選有所顧慮,因此特別發揮巧思,採取「區域聯防」策略。松機設置「離島賄選檢舉受理窗口」,由航警局快速受理外島居民檢舉。(圖/台北地檢署提供)除了在離島三座機場與松機醒目位置設置大型反賄選宣導立牌,北檢更在松機服務台設置「離島賄選檢舉受理窗口」專屬立牌,讓搭機往來本島與離島間的民眾,依立牌指引撥打電話聯繫航警局,承辦人員就能迅速到場受理申告,提升民眾檢舉的便利,也藉由保障檢舉人身分,讓檢舉人更加安心。 離島三地檢與北檢共同呼籲,乾淨選風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虛偽遷徙戶籍企圖影響選舉結果已涉犯刑責,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身邊有任何妨害選舉或賄選情事,請勇於舉報,共同守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最高檢察署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親自出席北檢與離島三檢的反賄宣導誓師儀式。(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楠梓載屍命案再抓7嫌!車行老闆、員工都在場 主嫌遭聲押禁見
高雄楠梓驚悚的「載屍自首」命案迎來重大突破!原本看似穆姓男子單獨行兇的案件,經檢警深入追查後證實竟8名嫌犯共同涉及集體殺人案。橋頭地檢署今(1)日指派主任檢察官鄭子薇與檢察官吳梓榕全力偵辦,迅速指揮楠梓分局發動圍捕,成功將穆男及7名涉案共犯全數緝獲到案,宣告破獲這起震驚社會的凌虐命案。主嫌穆男經檢方漏夜複訊後,認定其涉嫌重傷害致死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串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警調查指出,22歲的主嫌穆姓男子與死者張姓男子為同事關係,雙方先前因金錢糾紛積怨已久。民國115年9月30日凌晨1時許,穆男竟召集數名友人,一行共8人先後出現在高雄市楠梓區的工作地點。穆男在現場持熱熔膠條、棍棒等兇器,對張男發動殘忍毆打,針對其頭部、臀部及四肢等多處發動輪番猛打,導致張男當場伤重不治死亡。案發後,穆男雖試圖營造獨自犯案並載屍逃亡自首的假象,但橋頭地檢署獲報後不敢大意,檢察官指揮警察局員警進行嚴密的現場勘查、數位鑑識與採證,並會同法醫師進行初步相驗,擇日解剖複驗。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與情報交叉比對,迅速揭穿穆男謊言,釐清現場並非單純一對一打鬥,根據監視器更掌握還有其他7人進出該地點,隨即發動拘提行動將其餘7名共犯一網打盡,其中還有車行老闆以及另一名員工。不過落網7人對於案情則辯稱不知情,此外警方也在台東找到死者和兇嫌的手機,但早已被摔爛毀損嚴重,目前已送交科偵隊還原,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穆男夥同多人持工具凌虐致人於死,涉犯刑法第278條第2項重傷害致死等罪嫌疑極為重大。考量穆男曾有逃亡紀錄,且本案涉及多人分工、兇器丟棄等細節,有極高之逃亡、串證及滅證可能,具羈押必要性,已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將持續擴大追查其他共犯分工與明確刑責。落網犯嫌口徑一致表示不知情,僅知道穆與張有10萬元的糾紛。(圖/報系資料照)
英文家教涉不當觸摸2姊妹!3罪判刑10月、部分犯行無罪
屏東1名英文家教老師A男被控在授課期間,對2名未成年姊妹伸手觸摸胸部,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年紀較大的姊姊因未滿14歲,遭A男不當碰觸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妹妹則有2次遭到不當肢體接觸,法院認定屬於性騷擾。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共3罪判處A男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另有部分遭檢方指控的猥褻行為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A男經營英文家教班,同時擔任這對姊妹的英文老師,分別自民國112年、113年起,每周單獨為2人授課。法院認定,A男明知2名少女均未成年,卻在授課過程中做出逾越正常師生關係的肢體接觸。其中,年紀較大的甲女案發時未滿14歲。判決指出,A男在113年6月某次上課期間,對甲女做出不當肢體接觸,甲女事後向母親透露遭遇。法院認為,A男的行為已妨害甲女對自身身體及性自主的決定權,符合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判定有罪。至於妹妹乙女,法院則認定A男曾有2次不當肢體接觸。乙女事後向同學透露自己遭老師不當觸摸,在同學建議她告訴家長後,才進一步向母親說明情況。法院審理後認為,這2次行為均屬突然且短暫的觸摸,現有證據無法證明A男在遭到乙女反抗後,仍持續以力量壓制或施力,因此尚未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最終改認定2次行為均屬性騷擾。法院在量刑時指出,A男明知2名少女年紀尚幼,性自主意識及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卻仍為滿足個人性慾,分別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對乙女為性騷擾行為,侵害2名少女的身體自主及性自主權。此外,A男犯後並未與2名少女達成和解,也沒有對受害人所受損害進行彌補。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男過去沒有犯罪前科等情狀,分別量處刑責。其中,2項性騷擾罪部分得易科罰金,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並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另一方面,檢方另指控A男曾多次伸手觸摸甲女,但法院認為,相關犯行除了甲女本人的指述外,缺乏其他足以補強的證據,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就部分猥褻行為判決A男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國小營養師涉校園偷拍!4女童、4女同事受害
台南市某國小1名謝姓營養師涉嫌自民國113年起,長期利用手機及微型攝影機,在校內教室、殘障廁所、活動中心等場所,偷拍女性同事及未成年女學生如廁、更衣,以及裙底、下體等私密影像。檢警調查後發現,謝男涉嫌偷拍4名女性同事及4名女童,今年6月遭警方查獲並扣押相關設備,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檢警調查指出,謝姓男營養師疑因滿足個人私慾,自民國113年至115年間,多次在學校廁所、教室及活動中心等處,偷拍1名女同事更衣、如廁以及裙底畫面,並拍攝其下體等性影像。謝男疑似在取得相關影像後食髓知味,進一步將偷拍對象擴及其他女性同事及未成年女學生。今年2月間,謝男涉嫌在學校活動中心的殘障廁所內,偷拍另外2名女同事如廁;到了4月,他又在教室內偷拍另1名女同事裙底畫面,但此次偷拍並未成功。除此之外,謝男還涉嫌在學校活動中心殘障廁所或女廁內,在4名女童均不知情的情況下架設微型攝影機,偷拍女童如廁過程,拍下裸露下體等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整起案件直到1名遭偷拍的女性同事發現謝男的可疑行徑後,通報校方並向警方報案,案件才因此曝光。今年6月1日,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家及辦公室執行搜索,查扣行動電話1支、微型攝影機1台及行動硬碟1個,經檢視相關設備後,查獲謝男涉嫌偷拍的性影像,進一步釐清其長期偷拍的情形。台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謝男涉嫌偷拍4名女性同事的性影像,涉及《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其中1起因未能成功拍攝,則涉及未遂犯。至於偷拍4名女童部分,則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所規定的無故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檢方認定,謝男涉及的相關犯行共計8罪,因部分行為具有接續犯的關係,因此一併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接續犯的一罪論處。全案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謝男實際刑責仍待司法判決確定。
揪團尋仇砸兩屋!六助陣者竟辯稱「以為受邀烤肉 湊熱鬧」 判決出爐
不滿友人遭毆竟揪團尋仇!嘉義王姓男子今年1月號召6名友人助陣,深夜接連前往2戶住家砸門、毀物,甚至開車衝撞鐵門,造成屋主財物受損;6名助陣者落網後一度辯稱只是受邀烤肉、湊熱鬧,未料仍被法院認定涉案,嘉義地院審理後依「聚眾鬥毆罪」相關刑責,判王男7月徒刑,另6人判刑4月至7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王男因友人遭人毆打,心中不滿,決定找人討回公道。今年1月間,他透過通訊軟體找來6名男子,約在嘉義市西區某處路口碰面,隨後分乘多輛轎車出發,展開尋仇行動。一行人首先抵達A姓被害人的住處,王男與李、黃2男下車,拿起球棒朝住家及屋外物品猛砸,其他4人則留在現場助勢。砸完A家後,7人並未就此罷手,又驅車前往B姓被害人住處。抵達現場後,眾人先以車輛衝撞住家鐵門,接著由王男、李男、黃男持球棒破壞屋外物品,其餘4人則在旁助勢。短時間內接連攻擊2處住家,導致屋內外多項物品受損,居民居住安寧也受到影響。警方後續追查,7人陸續落網。不過,其中6人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只是受到邀請前往烤肉,或單純跟著朋友湊熱鬧,過程中都沒有下車,也沒有參與砸毀物品,更不知道王男是要找人尋仇。檢方調查後認為,6人的說法與相關事證不符,顯係事後卸責之詞,因此未採信,偵訊後將王男及其餘6人一併提起公訴。嘉義地院審理時認定,王男等7人明知以多人攜帶球棒前往他人住處,仍共同參與,行為不僅造成被害人財物損失,也破壞社會安寧及人民居住安全。不過,考量7人最後均坦承犯行,且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其中王男另同意賠償25萬元,並與其中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法量刑。合議庭法官依《刑法》150條「聚眾鬥毆罪」第一項:「犯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及下手實施者」,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李男、黃男同樣持球棒動手,各判7個月徒刑。至於另外4名在場助勢者,則依同罪「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在場助勢」,各判有期徒刑4個月,均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跌落地下室摔斷雙腿 板橋男送醫「腹中竟有『國際禁用』達姆彈」
新北市板橋區11日上午發生墜樓事故,31歲陳姓男子於公寓樓梯間失足而墜落地下室,當場摔斷雙腿、發出陣陣哀號,警消獲報緊急將他送醫搶救,照X光時卻在其腹腔內發現金屬異物,緊急動刀後取出3顆子彈,包含已被國際禁用的達姆彈,警方則立即派員前往戒護,相關案情仍待釐清。據了解,陳男非當地住戶,11日上午卻因不明原因闖入該公寓,後又從樓梯間失足墜落地下室,導致雙腿骨折而疼痛呼救,救護人員獲報後連忙將其送醫。醫師發現陳男有腳部骨折及胸、腰部疼痛情形,進一步電腦斷層檢查時,又驚覺其腹部有不明異物,院方隨即安排手術,並於手術過程中發現腹腔內有3顆子彈,警方獲悉後立即派員前往醫院戒護,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3顆子彈分別為制式子彈、空包彈,以及因殺傷力太強,在國際上被禁用的「達姆彈」,但陳男對子彈來源不願交代,鑑識人員檢視后確認現場查扣3顆子彈,底火無裝撞針擊發痕跡,相關槍彈均由警方依法查扣,並進一步鑑驗,以釐清槍彈來源及相關案情。警方表示,將持續掌握陳男就醫及傷勢狀況,待完成相關筆錄及蒐證後,依法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以釐清是否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相關刑責。
嘉義鬧區透天厝變大麻工廠 1株「扦插」狂變67株2男起訴
嘉義市鬧區一處不起眼的透天厝,竟暗藏「高科技大麻溫室」!35歲陳姓男子涉嫌提供大麻種子、專業設備並傳授技術,46歲廖姓男子承租民宅栽種,利用定時光照、空調、自動灌溉等設備,以「扦插法」將1株大麻繁殖成67株。警方4月搜索,查扣一批大麻植株以及乾燥大麻成品等證物,全案偵結,嘉義地檢署今天依毒品罪嫌起訴2人。保三總隊第二大隊於今年一月接獲相關情資,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呂雅純指揮偵辦,並聯合警犬分隊、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嘉義縣警局民雄分局及嘉義市警二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嘉義市大麻栽種案。專案小組蒐證後,4月16日前往廖男住處及其承租的嘉義市東區透天厝搜索,當場在廖男住處查獲已風乾完成的大麻1包,毛重36公克;栽種場則查獲大麻植株67株,包括乾燥植株及幼苗,另有植物生長燈、PH計、數位照度計、自動灌溉及光照控制設備等。檢警查出,廖男今年1月承租透天厝作為大麻栽種場,並向陳男購買大麻種子、植株及生長燈等設備。陳男自2月起教導廖男栽種技術,利用「扦插」繁殖方式,搭配自動化設備擴大種植規模。廖男另將剪下的大麻葉帶回住處風乾加工,製成達於易於施用程度的大麻成品;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兩人刻意利用外觀普通的民宅作為栽種場所,並以自動化設備降低人員進出頻率,企圖躲避警方查緝。檢方認定,2人明知大麻屬第二級毒品,仍分工栽種、繁殖及加工,依法提起公訴。檢方也提醒,意圖供製造毒品而栽種大麻者,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製造第二級毒品者,刑責更重,切勿以身試法。
批台中港填海規避野保審查、生態檢核 環團籲立即停工、告發17首長
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再添爭議,監督施政聯盟今(22)日偕同大地心、台灣生態學會和立法委員陳昭姿召開記者會,指控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除了規避環評外,還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重要棲息環境審查,更未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進行生態檢核,涉嫌偽造文書,質疑海委會被騙或放水,抨擊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未依法執行生態檢核,放任工程在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批台中港務公司全面性規避白海豚的相關審查及檢核,要求主管機關海委會、交通部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台中港務分公司規避法規行徑進行說明,並要求立即停工,廢止原免重棲審查的錯誤公文,重啟行政程序,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偽造公文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則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陳昭姿指出,台中港務分公司在台中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造陸的爭議,不只睜眼說瞎話用「既有防波堤內」規避環評,同時用舊計畫謊稱既有開發利用行為來規避野保重棲審查。更在生態檢核自評表中,針對是否有保護區、保育類動物,台中港務公司竟厚顏無恥全部勾「否」,公然抹除台中港有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存在的事實,已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陳昭姿抨擊,海委會淪為交通部附庸,無視行政院109年9月才核定第三次修正計畫(晚於白海豚重要棲地公告),竟配合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的造假期程放水免重棲審查;而工程會面對百億公共工程,任憑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的生態檢核資料造假,監督機制徹底癱瘓。陳昭姿要求三點,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應立即勒令停工,交通部與工程會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命台中港務分公司停工;二、重啟野保審查,海委會須撤銷違法免審處分,硬起來實質審查;三、司法嚴辦究責,支持環團將造假官員告進地檢署,追究偽造文書及圖利等刑責,絕不容許黑箱特許謀殺瀕危白海豚。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中港南填方區的填海(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爭議不只規避環評,更以「既有開發利用行為」的舊計畫(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第二次及第三次修正)早於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前而規避野保法的審查;近日根據海委會的回文追查相關資料,發現所謂的106商港計畫內容(台中港離岸風電專區28億元)根本不含南填方區的104億填海工程,「海委會未確實查證,讓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聯手欺騙而使此案豁免了白海豚重棲審查!陷白海豚於加速滅絕危機之中」。許心欣指出,日前已向台中地檢署提告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公文登載不實及圖利罪,台中港務公司卻又回應媒體聲稱南填方區是在臺中港海岸保全工程計畫內。事實上,南填方區填海造陸明明是在離岸風電專區的長期目標,台中港務公司為了圓謊不惜再扯另一個謊!後再檢視台中港務公司111年向環境部申請免環評的自評表,赫然發現明確寫「本案南填方區III及IV於『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110.10.12核定)』」,明顯在白海豚重棲公告之後,但給海委會的公文卻謊稱是106~110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給兩單位的計畫依據不同,有時程上的前後差別,涉嫌蓄意欺騙海委會。許心欣續指,上週已正式函請海委會依法撤銷111年8月的免重棲審查處分,速命開發單位立即停工並依法辦理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審查。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嚴重偽造文書、登載不實,也使海委會、前環保署做出免審查的錯誤處分,造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已向地檢署對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進行刑事告發,將連同生態檢核自評表等證據再補件請檢察官偵辦。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港務公司在立委開始關切「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是否有執行生態檢核之後,匆忙將資料上網,但不看還好,打開一看, 其「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自評表」顯示,從工程核定階段就勾選「一般區」、「無保育類動物」,假裝沒有「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存在,一路到規劃設計階段,皆勾選「無生態保育措施」、「無民眾參與」,豎立中央部會工程從頭到尾踐踏《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的最糟案例。徐宛鈴強調,行政院大刀一揮的大填海工程,卻是公然違法的公共工程,帶頭破壞體制,是中央政府之恥,不該被縱容的惡例!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要求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十三點「未依照生態檢核程序進行」及「發現影響生態環境引發爭議」立即停止工程,檢討規劃及工程進行,並提出改進作法,別讓多年來好不容易豎立公共工程應貫徹生態檢核的良善風氣被摧毀。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表示,請政府重視瀕危野生動物的生命福祉,停止以無效的行政程序護航台中港填海工程!並重申,台灣特有亞種「台灣白海豚」全台僅存不到 50 隻。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位於白海豚頻繁出沒與覓食的關鍵棲地廊道,這項預算上百億元的開發案將永久剝奪白海豚超過台中港熱區兩成的關鍵棲地。梁羽楓表示,檢視台中港務分公司近日公開的生態檢核自評表,發現對野生動物保護與生態保育的評估完全放空,並提出三點質疑,一、無生態專業參與:從計畫核定、規劃到設計階段,全程無生態背景人員或跨領域團隊參與,表格一律勾選「否」;二、無視野生動物存在:對於工址與周邊是否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物種或重要棲地,自評表直接勾選「否」。三、零保育策略與監測:對於評估生態衝擊、採取迴避或減輕策略,以及編列生態監測經費,答案同樣全都是「否」。梁羽楓指出,這份文件證明開發單位雖然填寫了表格,卻完全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野生動物保護評估,只告知目前尚未做生態檢核。野生動物福祉不應成為填海造陸與廢土去化政策下的犧牲品。台灣生態學會提出三點訴求: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立刻停工,不得在未做實質生態評估前繼續推進;二、全面禁止將營建廢土與再生粒料填入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三、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實質審查與環境影響評估,將野生動物保護納入國家重大建設的決策核心。梁羽楓強調,維護野生動物生存權是生態永續的底線,再次呼籲主管機關依法行政、落實野生動物保護。對此,交通部說明,經查閱相關計畫內容,「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是以五年為一期滾動檢討,111至115年計畫書中已載明延續性計畫,是延續105年行政院核定的106至110年計畫,當時即針對石化工業區鄰近穩定水域,核定為收容土方場所,屬於同一水域範圍內開發行為的延續工作。至於生態檢核部分,交通部指出,港務公司已於110年完成規劃設計及建造前的自評表,112年5月開工後再完成第二份自評表,依當時規定由開發執行單位自行製評,港務公司這部分是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期間港務公司也有進行環境監測及白海豚相關監測,交通部將督促港務公司留意周邊水域環境品質。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則表示,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對「既有開發行為」的認定,後續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會同地方政府對既有開發行為進行監督。
楠梓街頭驚魂!失聯移工毒駕拒檢狂逃 撞車後赤膊狂奔400米
高雄市楠梓區21日凌晨上演驚險警匪追逐,一名25歲越南籍謝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德祥路時,因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遭巡邏員警發現,警方原本僅準備進行一般交通攔查,沒想到謝男不但拒絕停車受檢,反而突然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見狀立即鳴笛尾隨追緝,沒想到這場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攔查,竟一路演變成危險駕駛、車禍及徒步追捕事件。警方指出,謝男駕車逃逸期間不斷蛇行,試圖擺脫警方追緝,行經學專路與德祥路口時更直接闖越紅燈,結果與36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陳男身體多處擦挫傷,但謝男肇事後並未停車處理或查看傷者狀況,而是直接棄車逃離現場。更令人意外的是,謝男逃跑時甚至來不及穿好上衣,赤裸著上半身衝進附近巷弄。員警見狀立即騎車尾隨追捕,雙方在巷弄間追逐約400公尺,最終警方在德孝街一帶成功追上謝男,當場將他壓制逮捕,結束這場凌晨街頭追逐。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後發現,謝男為失聯移工,並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將謝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相關刑責仍待司法機關調查認定。此外,警方針對謝男未繫安全帶、拒絕攔查、闖紅燈、涉嫌毒駕及肇事致人受傷等交通違規行為依法舉發。依警方說法,相關違規最高合計可裁罰15萬4200元,並面臨吊銷駕照處分。
代駕送醉客返家竟遭追打! 57歲司機重摔後腦昏迷4天不幸身亡
新竹縣發生一起代駕司機與乘客衝突釀成死亡的案件,57歲吳姓代駕司機16日清晨6時許,原本受託載送33歲羅姓男子返家,不料車輛行經三元路與千禧路口附近時,雙方疑似因不明原因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更下車發生肢體衝突。羅男被指一路追打吳男,吳男在閃避、抵擋過程中不慎失足倒地,後腦勺重重撞擊地面,傷勢相當嚴重。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吳男倒地後,羅男疑似仍未停止攻擊,持續朝吳男臉部、頭部揮拳數次,之後才離開現場。當時另一名負責跟車的代駕同事目睹衝突,曾上前試圖勸阻,但仍未能及時阻止事件持續發展。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發現吳男頭部遭受重創,立即將他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吳男送醫後因傷勢嚴重入住加護病房,期間持續昏迷,並仰賴呼吸器維持生命。醫療團隊搶救多日,吳男最終仍於20日下午宣告不治。檢警後續進行相驗,初步研判死亡原因與顱內嚴重創傷有關,詳細死因仍以後續司法調查結果為準。檢警調查,羅男事後遭拘提到案,但因到案時間距離案發已有一段時間,警方未進行酒測,另採集尿液送驗,以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毒品等情形。至於兩人究竟為何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由於吳男車內並未裝設行車紀錄器,目前仍缺乏完整的車內影像,詳細衝突起因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檢方偵訊後認為羅男涉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案件原先朝重傷害方向偵辦,隨著吳男傷重死亡,檢警後續將朝重傷害致死等方向調查,實際罪名及刑責仍須由檢方偵查、法院審理認定。
張宇夫雷包1/「最正主播」被告誘拐小孩 檢不起訴還清白
「最正主播」張宇斷開前夫劉彥谷2年多但剪不斷理還亂,爆發私密照恐嚇案還互相聲請保護令,最新一件官司結局出爐,張宇原本規劃今年6月攜子赴美旅遊,明明沒去成,劉彥谷也都知情,仍告張宇誘拐小孩未遂。台北地檢署偵辦發現根本烏龍一場,劉彥谷一直都能聯絡到兩個兒子,而且對張宇告了又撤,檢察官研判他可能因為另有恐嚇案、保護令等糾紛才告這件,實際上誘拐事證不足,不起訴張宇。 今年40歲的張宇,政大廣電系畢業進入台視,主播資歷約6年,2016年離開新聞圈,2017年與時任TutorABC副總裁劉彥谷結婚,喜宴上,張宇當眾念出婚約誓詞:「我努力是因為你值得一個好老婆,希望這輩子我們都能互相珍惜」,但互相珍惜的時光不長,這段婚姻2023年畫下句點,張宇一度對外宣稱劉彥谷仍是「人生摯友」,如今卻成為「法庭對手」。 本刊調查,劉彥谷答應過戶房子一半產權給張宇,在兩人離婚後,原本約定一到五張宇在家,六日她會出去,讓劉彥谷回來陪小孩,理論上兩人不會強碰,但劉彥谷在張宇獨佔時段回家,才會發生「私密照事件」。張宇(中)告劉彥谷(左)以私密照恐嚇,兩人互相聲請保護令。(圖/翻攝張宇臉書) 這兩年來,劉彥谷涉嫌威脅外流張宇私密照,還揚言提告侵入住宅,今年五月張宇不再吞忍展開反擊,告劉彥谷恐嚇罪,北檢仍在偵辦中。 劉彥谷離婚在外租屋,今年四月退租自行搬回家,又引發更多摩擦。張宇的前婆婆、劉彥谷的母親日前到家中鬧事,惹得張宇大發雷霆,事後竟對張宇聲請保護令獲准,禁止她騷擾前婆婆和前夫,張宇對此已提抗告;張宇聲請對劉彥谷核發保護令,法院同樣裁准。劉彥谷(左)告張宇(右)誘拐小孩未遂,北檢不起訴。(圖/翻攝張宇臉書) 「誘拐案」也發生在今年。劉彥谷常回家與兩個兒子相聚,卻控告張宇意圖拐走孩子,打算趁今年6月17日飛美國洛杉磯旅遊,讓小孩脫離劉彥谷的掌控範圍。 張宇挨告「略誘未遂罪」。使用平和手段說服被誘拐人離開家庭或有權監督者,原本涉犯「和誘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被誘拐人未滿16歲,一律以刑責較重的「略誘罪」來看待,可判刑1到7年。 張宇到案喊冤,根本沒帶小孩去洛杉磯,小孩都在家;檢察官查詢入出境紀錄,張宇沒說謊,母子三人6月17日仍在國內。 為何劉彥谷堅稱張宇有帶小孩出國?原來他4月知道張宇可能會有這趟美國行,並掌握6月17日出境、8月31日回台,他還把回程機票的查詢紀錄交給警方佐證,但也弄巧成拙,檢方認為,就算張宇真的帶兩個兒子去洛杉磯,待2個多月就回來,這種短程旅遊哪能定義為誘拐小孩?何況劉彥谷並未被瞞在鼓裡。 更瞎的是,劉彥谷指控張宇惡意拐帶兒子,但上個月他自己就帶兒子去日本玩,顯然並沒有見不到孩子或聯絡不上的狀況。 北檢曾傳喚劉彥谷,他不出庭,甚至遞狀撤告,但和誘、略誘未成年非告訴乃論,檢察官仍得決定起訴或不起訴,最終在9月4日偵結,無法認定張宇嘗試誘拐小孩不讓劉彥谷接觸,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本刊詢問張宇及劉彥谷,雙方在截稿前均未回應。
民間版選舉公報上線 台灣前進:全台125位議員參選人有刑事紀錄
台灣前進今(1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2026議員參選人刑事案件紀錄大公開」網站。台灣前進逐一查核全台1,502位議員登記參選人的公開判決,發現125人有刑事紀錄,約每12人就有1人,其中無黨籍57人、國民黨42人、民進黨20人、民眾黨1人。另有10位曾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再度參選,31組政治人物本身有刑案、由家人接棒。現行公報並未刊登刑事紀錄,台灣前進呼籲朝野儘速修法納入。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公開前科、保障選民知情權是她一貫主張,2023年即提案修正選罷法,要求公報刊登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紀錄,但未獲通過。她說明,選罷法已將貪污、毒品、槍砲等重大犯罪定讞者排除在候選人名冊外,這份排行是篩選後剩下的。王婉諭說,國民黨42人中以助理費申報不實9人最多,其中8人為現任議員;貪污與酒駕並列6人,貪污那6位全是現任,全國8件酒駕有6件在國民黨;民進黨20人同樣以助理費4人最多,且全為現任。更生人有重新開始的權利,但從事公共事務就該受更高標準檢視,不該讓選民自己去找翻判決書。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議員參選人吳欣岱指出,9月4日一位內湖五分里的里民,拿里長參選人王健陛的名字去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翻出他 2021 年因乘機性交未遂被判1年10個月確定、入監服刑的判決,王雖已於9月7日宣布退選,但登記後依法不得撤回,仍會出現在選票上,多年來無人知情,是因為後改名王辰栩在地方活動,參選才改回本名。吳欣岱強調,里長掌握誰獨居、誰家中有幼兒、誰在申請補助,是第一線接觸弱勢與單身女性的工作;更生人可以重新生活,但那與取得分配資源的公權力是兩回事。她呼籲修法不能只有議員,里長一樣要納入。時代力量台北市大安文山議員參選人陳峙穎表示,台北市98位議員參選人中,10位身上有刑事案件,3位與貪污有關:陳重文台智光案一審判8年6個月、葉林傳被控圖利 314萬遭起訴、陳怡君被控詐領助理費與收賄,一審判7年10個月。他指出,圖利、收賄、詐領助理費,都是有了這個位子才做得到的事。陳峙穎並公布台北市4組家族接棒:應曉薇京華城案一審判15年6個月,女兒應佳好參選;陳政忠宏福案定讞發監,女兒陳怡潔上場;前立委林瑞圖判刑確定,兒子林揚庭參選;現任議員李傅中武因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女兒李傅鈺婷登記。他強調,接棒不違法,但繼承政治資本就不該逃避監督。台灣綠黨新北市新莊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指出兩項公報看不到的資訊,其一是當選無效,全國有10位議員參選人曾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其二是家族接棒,全國31組政治人物本身有刑案而由家人接棒,接棒者以無黨籍14人最多,國民黨13人、民進黨4人。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議員參選人李惠暄以韓國為例,依韓國公職選舉法,參選人登記時就要繳交犯罪紀錄證明,範圍及於罰金100萬韓元以上的所有判決,即使罰金已執行完畢、紀錄塗銷一樣要交,所以她主張應繳交比良民證更嚴謹的犯罪紀錄證明,由選委會直接刊登公報,隱匿或不實記載應有刑責。
38歲女護理師遭賓士男撞倒又二度輾壓 醫師公會提3訴求:嚴審精神狀態
台中市9月8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奪命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於下班返家途途中遭30歲林姓無業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衝撞;林男撞倒陳女後並未停下施救,反而於前方路口迴轉,加速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後逃逸,導致陳女當場身亡。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嚴正發聲,痛批嫌犯冷血,呼籲司法嚴審其精神狀態,防有心作為減輕刑責甚至卸責的關鍵。針對這起車禍事件,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布嚴正聲明表達強烈憤慨。醫師公會指出,護理人員長期肩負守護民眾健康的第一線重任,深夜輪班返家卻無端遭遇毫無邏輯與理性的暴力傷害,這不僅為被害人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更是對全體醫護人員尊嚴與基本人權的嚴峻踐踏。醫師公會於聲明中提出三項嚴正訴求,首先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無端暴力,強調本案手段殘忍且已遠超出一般交通意外範疇,呼籲司法與檢調單位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徹底查明真相,對被告予以法律最嚴厲之從重量刑,以撫平亡者家屬、社會大眾的恐慌與憤怒。其次,針對林男落網後宣稱「覺得被針對」等異常言詞,醫師公會期盼司法機關與專業醫療機構進行嚴謹的精神鑑定,仔細審視其犯案當時的辨識與控制能力,嚴防被告藉此作為脫罪或減刑的手段。最後,公會也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正視夜歸醫護及廣大勞工的人身安全,積極補強治安死角與社會安全網。醫師公會最後強調,全體理監事與會員向遇害護理師及家屬致上深切哀悼,後續將全力支持家屬爭取應有公道並提供必要協助。
台中護理師遭二度輾壓亡 律師揭變故意殺人關鍵:不是什麼一時不小心
台中市中區日前發生一起駭人死亡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徒步返家途中,在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撞倒,林男隨後疑似駕車迴轉,再度輾壓已倒地的陳女。檢方偵訊後認為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律師劉韋廷分析,整起案件之所以從交通事故演變成殺人案,最關鍵的地方就在撞人後的那個「迴轉」。劉韋廷律師在Threads發文表示,一場車禍為什麼最後會變成殺人案?關鍵就在「迴轉」。第一次撞到人,如果確實只是駕駛疏失,法律上原本可能屬於過失犯罪,仍有認錯、賠償及和解等空間;然而依目前檢警調查,林男撞倒護理師後卻又將車開回來,再次輾壓已經倒在地上的被害人,讓整起案件的法律性質可能完全不同。劉韋廷指出,如果法院最終認定林男明知陳女已倒在地上,仍刻意駕車輾壓,且具有使人死亡的故意,「那就不是什麼『一時不小心』」,而是做出了另一個全新的決定,也可能因此讓案件從原先的過失犯罪,一口氣升高至故意殺人罪。「第一次撞擊,你可以說是失誤。第二次迴車再輾,就很難再用『意外』兩個字輕輕帶過。」劉韋廷表示,一個人被撞倒在地後,最需要的是立即救護,而不是再一次遭車輪輾過。不論是害怕賠錢、坐牢,還是擔心事情鬧大,都不能成為再次傷害一條生命的理由。劉韋廷也從刑責角度分析,依《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的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從原本可能面臨的交通事故過失責任,到最後可能面對最嚴重的生命犯罪,中間或許只相隔短短幾分鐘,但當事人在這段時間做出的選擇,卻可能徹底改變兩個家庭的人生。劉韋廷感嘆,一個家庭因此失去摯愛親人,另一方則可能失去未來十幾年、甚至一輩子的自由。「如果還因為恐慌、逃避,甚至其他任何理由,再做出第二個更殘酷的選擇,那就不是單純犯錯,而是在把自己的人生推向深淵。」針對這起案件,劉韋廷最後強調:「迴車再輾,完全無法原諒。發生事故,先救人。不要讓一場意外,變成一樁殺人案。」至於林男是否確實具有殺人故意,以及事發當下的完整經過與動機,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及法院審理認定。
躲避追捕不惜一切代價!男通緝犯「變性」成辣妹 逃亡8年終遭逮
土耳其一名通緝犯為躲避3年牢獄之災,竟展開長達8年的逃亡生活,期間不僅以女性外貌示人,還涉嫌冒用自己家人的身分證件活動,不過警方經過長時間監控,近日終於在伊斯坦堡將人逮捕,並透過「指紋」確認其真實身分,結束這場長達8年的追捕。綜合外媒報導,巴沙爾(Tuğrul Başar)涉及2010年3起冒充公務人員行竊的案件,遭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不過,入獄前巴沙爾成功逃亡,自此消失無蹤。更令警方頭痛的是,巴沙爾在8年逃亡期間外貌出現巨大變化,當地媒體報導,他在躲藏期間以跨性別女性的外貌及身分生活,外型與警方多年前掌握的男性照片已有極大的差異,這也讓警方不得不改變策略,轉而針對其生活方式及可能的活動軌跡進行深入監控。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巴沙爾還有另一套躲避查緝的方法,就是利用親生姊妹的身分證件冒充本人,藉此通過身分查驗,增加警方追查的難度。然而「變臉」可以騙過肉眼,指紋卻難以造假,警方經過縝密監控並鎖定其行蹤後,近日在伊斯坦堡卡德柯伊區(Kadıköy)展開突襲並將巴沙爾逮捕,隨後採集指紋進行比對,終於確認眼前的人正是失蹤8年的通緝犯。伊斯坦堡相關單位目前已針對巴沙爾涉嫌冒用他人身分資料一事另案調查,若檢方未來以身分盜用或偽造相關罪名起訴,巴沙爾可能在原有的3年刑期之外,再面臨額外刑責。至於巴沙爾將被送往男性或女性監獄,也引發外界關注。土耳其媒體《Karar》指出,儘管巴沙爾據報在8年逃亡期間已以女性外貌及社會身分生活,但他並未完成法律上的姓名及性別註記變更程序。依土耳其現行規定,受刑人監所分配是依官方身分證件上的性別註記決定,而非依照外貌或個人性別認同。由於巴沙爾的官方資料目前仍登記為男性,因此預計將被送往男性監獄服刑。
彰化驚見全裸遛鳥俠!光天化日走300公尺 釣客嚇傻:已第3次
彰化竟驚現全裸遛鳥俠,近日有釣客前往彰化貓羅溪堤防垂釣,原本只想悠閒享受釣魚時光,沒想到竟意外目擊令人傻眼的一幕。一名男子疑似下水消暑後,全身一絲不掛地從水中爬上岸,不但完全沒有遮掩身體的意思,還直接躺在事先鋪好的野餐墊上享受日光浴,之後更乾脆起身「全裸散步」,沿著堤防來回走動,距離長達約300公尺,旁若無人的誇張舉動讓現場釣客看得目瞪口呆。據目擊釣客表示,該名男子疑似為外籍移工,可能認為這處堤防平時人煙較少,因此才敢如此大膽地赤裸活動。然而更令人吃驚的是,這似乎並非男子第一次在此「解放自我」。有釣客透露,近期已經是第3次在相同地點看見男子全裸現身,過去甚至曾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直接與對方「四眼相對」,當下氣氛尷尬到不知該如何反應。消息曝光後,也引起當地民眾議論。不少人認為,雖然貓羅溪部分堤防區域平時人潮不多,但仍屬民眾可能經過、休憩或垂釣的公共空間,在光天化日之下全裸走動,不僅容易造成他人不適,也可能嚇到突然經過的路人。有民眾無奈直呼:「真的太誇張,至少也穿條內褲吧!」並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巡查,避免類似情況一再發生。警方也提醒,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任意赤身露體、暴露生殖器,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個案經查具有公然猥褻等情節,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34條相關刑責。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地點偏僻或人煙稀少,就認為可以任意裸露身體,若民眾遇到類似情況,也可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以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