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5月
」 酒駕 偷拍 孫生 有期徒刑 性騷擾
掃地機器人抓姦妻偷吃!「錄到裸身出軌」夫獲賠50萬 仍遭判刑5月
桃園一名人夫懷疑妻子婚後出軌,先是在夫妻共同使用的度假屋內發現陌生男子的牙刷,又從監視器發現妻子曾與陌生男子一同進入屋內。為了蒐集外遇證據,人夫竟遠端啟動掃地機器人的錄影功能,不僅拍下妻子與男子親密互動,更錄到妻子裸身走動。人夫事後靠著相關證據打贏侵害配偶權官司、獲賠50萬元,卻因拍攝方式踩到法律紅線,反遭妻子提告,最終被判刑5月。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21年結婚,平時與公婆共同居住,假日才會前往桃園龜山一處度假屋。到了2023年9月,人夫逐漸察覺妻子行為有異,並在度假屋內發現疑似陌生男子使用的牙刷等物品。人夫進一步調閱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曾有陌生男子開車載妻子前往度假屋,甚至留在屋內過夜,因而懷疑妻子另有交往對象。2023年12月24日,人夫透過APP遠端啟動放置在度假屋內的掃地機器人,原先打算利用設備的遠端功能與妻子交談,沒想到從即時影像中發現,屋內除了妻子之外還有一名陌生男子。為取得妻子疑似外遇的證據,他隨後進一步開啟錄影功能。掃地機器人拍攝過程中,錄下妻子與男子擁抱等親密互動,也拍到妻子在對方面前更衣及裸身走動,男子則躺臥在屋內沙發。人夫取得相關畫面後,對妻子及該名男子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與男子的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正常分際,最終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不過,人夫雖然靠著相關影像在民事官司中勝訴,蒐證手段卻讓自己面臨刑事責任。妻子事後反告丈夫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人夫坦承使用掃地機器人錄影,但主張目的是維護自己的配偶權及蒐集外遇證據,而且相關畫面已被民事法院採用,因此認為具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桃園地院並未採納人夫說法。法院認為,即使夫妻之間負有忠誠義務,也不代表任何一方必須完全放棄個人隱私,更不能因懷疑配偶外遇,就任意窺探或監控對方的非公開生活。法院指出,雖然度假屋是夫妻共同使用的住宅,但妻子在屋內仍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尤其裸身畫面涉及高度私密的性隱私。人夫在發現妻子與陌生男子同處屋內後,又刻意開啟錄影功能蒐證,並非單純意外取得相關畫面,因此不能僅以蒐集外遇證據為由主張具有正當性。人夫另主張,掃地機器人啟動時可能出現燈光或語音提示,妻子應該知道設備正在運作。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提示不足以證明妻子知道自己遭到錄影,也無法據此認定她同意自己的裸身影像遭攝錄。判決同時釐清,此次刑事有罪範圍主要是2023年12月24日拍攝到的裸身性影像;其他日期所錄下的親密互動畫面,因法院勘驗後認定妻子並未裸身,因此未列入此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的有罪範圍。法官審酌,人夫為查證妻子是否外遇,刻意利用掃地機器人錄下高度私密的裸身影像,已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程度,加上犯後仍否認犯罪,且未與妻子達成賠償,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合計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孫生對辣妹襲臀14下判刑又被控7度曠課 靠他5個月生病4次逃過一劫
網紅孫生2024年對認識不久的女性友人連拍帶摸對方屁股共14下,法院以性騷擾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執行完畢依規定應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但他被控4度缺課,挨罰1萬元之後須補課,他又3度缺席,遭移送台北地檢署,孫生聲稱並非蓄意曠課而是生病,依據診斷證明,他5個月內4度掛病號,而且檢方認為他並未刻意違反《性侵害防治法》,處分不起訴。2024年孫生約兩名路上結識的女子前往台北市松山區一品花雕雞餐廳吃飯,跟其中一人到店外抽菸閒聊不久,話鋒一轉開始品評兩女的身材並帶到鹹濕話題,接著在3秒內快速拍打女方臀部10下,明明看到對方驚慌閃躲,又在4秒內連拍4下臀部,被害人非常不舒服因而提告,北院於2025年2月4日判孫生5個月有期徒刑。孫生在2025年4月執行完畢,9月17日接到上課通知,但台北市家防中心認定他9月26日到11月28日之間4度缺課,裁罰1萬元並要求補課,他卻又被抓到三次曠課,因此移送北檢偵辦。孫生到案喊冤,因為感冒缺課時有請假,但老師不接受隔天的診斷證明。北檢調查,孫生第一輪4次缺課紀錄中,有一次其實已完成簽到上課,其他3次有寄email給老師,分別附上藥局收據、藥袋與「隔日診斷證明書」的照片;第二輪3次缺課紀錄中,也有1次是傳送當日診斷證明給老師,4次掛病號的相關症狀包括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咳嗽、流鼻水。檢察官認為,雖然家防中心不接受孫生以缺課隔天的診斷證明書請假,但很可能上課日當天他就身體不舒服才會缺席,無法判定他惡意曠課,因此不起訴。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看護不耐頻呼狠甩巴掌!帕金森老婦當場求救 高雄判5月可易科罰金
高雄一名越南籍阮姓看護,受雇照顧罹患帕金森氏症、幾無自理能力的徐姓老婦,卻疑因不耐對方頻繁呼喚,趁家屬離開病房時出手掌摑,老婦當場呼救,始揭發看護工惡行;家屬憤而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傷害罪成立,判處阮女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23年7月起受雇擔任看護,負責照料行動不便的徐婦,同年10月,徐婦因胰臟炎至醫院急診留觀,期間由阮女全程陪同照護。當晚徐婦女兒暫離病房,前往附近用餐與讀書,留下兩人獨處。未料阮女疑因長時間照護壓力,加上不滿徐婦頻頻呼喚,竟趁病床周邊以布簾遮掩之際,徒手連續毆打其右側臉頰與頭部,造成右臉及耳部明顯紅腫。對病患施暴後,阮女隨即聯繫徐婦丈夫,表示欲離職,過程中徐婦抓住機會,在一旁大聲呼喊「我被打了」、「救命」,丈夫察覺異狀後立刻通知女兒返院查看。女兒趕回見母親臉部紅腫,氣憤不已,隨即報警並帶母驗傷提告。醫師診斷顯示徐婦右臉、右耳有挫傷情形,研判為外力造成。審理時阮女否認動手,辯稱傷勢是因長期側躺壓迫所致,但法官依醫療證明及現場情況,認定說詞不足採信,最終依傷害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6旬翁騎單車路過香蕉園「偷割1串」 獲判刑半年可易科18萬
南投縣59歲陳姓男子2025年4月騎腳踏車經過集集鎮香蕉園時,見四下無人,竟持菜刀進入園內,割下整串香蕉放在車籃離去。他隨後騎車到鎮上蔬果店試圖變賣,遭老闆拒絕。蕉農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菜刀。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於4月23日下午4時許騎單車行經集集鎮集鹿路二段旁的香蕉園,見園內無人,便持菜刀割下整串香蕉,放入腳踏車前置物籃後離開。同日晚6時31分,陳男騎車載著香蕉到集山路的蔬果店,試圖將香蕉賣給吳姓老闆,遭拒絕後自行離去。蕉農陳女發現香蕉被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上午10時25分在民生街尋獲陳男,並扣得其作案用的菜刀。陳女向警方表示,被竊的香蕉價值約1400元。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以為香蕉是別人不要的。檢方查出,陳男之前因不能安全駕駛案件被判刑5月,2024年3月執行完畢,認為他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建議法官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前科,但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不能僅因再犯就認定有特別惡性,因此不予加重。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經濟貧困等情狀,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的香蕉1串宣告沒收,扣案菜刀也一併沒收。
三度酒駕撞車 台東男上訴求情顧癌母獲減刑
台東1名李姓男子有酒駕前科,今年初第三度酒駕,不慎擦撞路邊車輛,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李男不服上訴,辯稱母親罹癌需長期照護,且超過10年未再犯,此次酒駕是參加親友婚宴被勸酒所致。二審考量其已與被害人和解及家庭因素,改判4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全案定讞。李男初次酒駕發生於2008年,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2014年則飲用高粱酒加水後,騎乘機車上路,被警方攔查測出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8毫克,雖未造成交通事故,但其二度觸犯公共危險罪,遭判刑3月。未料今年3月中旬,李男又第三度酒駕。他於午、晚間分別飲用米酒,隨後開車上路,行經太麻里鄉某路段時擦撞路旁停放的車輛,所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4毫克,依法移送檢方偵辦。台東地方法院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併科罰金1萬5000元。李男不服量刑上訴,他主張已達成和解並修復車損,且與上次酒駕相隔逾10年,期間潔身自愛、無其他犯罪紀錄;加上母親罹癌需24小時照護,醫療花費甚鉅,經濟壓力沉重,請求酌減刑期。二審合議庭考量其家庭經濟與照護情形,認原審量刑偏重,改判有期徒刑4月、罰金1萬元;但對其緩刑請求,法院認為李男三度觸犯公共危險罪,前兩次均曾入監服刑,屢犯不改,顯見僥倖心態未除,危及公共行車安全,不予宣告緩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除夕夜「持辣椒水噴店員」搶劫超商! 他下場慘了
高雄邱姓男子今(2025)年除夕夜因為缺錢,竟帶著辣椒水闖入鳳山區一間超商搶劫,先噴灑辣椒水逼退店員,沒想到收銀機一開,居然沒有分毫財物,落得搶劫未遂;他轉身欲逃時遭2名女店員阻攔,竟朝她們眼睛噴灑辣椒水後逃逸。案發後警方迅速將邱男逮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依強盜未遂罪判刑3年8月、傷害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法院審理指出,邱男今年1月28日除夕夜晚間9時許,前往鳳山某超商,見店內無其他客人,便走向收銀台,遞給女店員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不想傷害你,錢全部給我」,當女店員抬頭查看,邱男立刻掏出辣椒噴罐朝她臉部噴灑,將店員逼退。店員離開收銀區後,邱男打開收銀機卻發現裡面空無一物,只得趕緊逃離現場。不料2名女店員奮勇追攔,邱男為求脫身,再度朝2人眼部噴灑辣椒水,造成眼睛灼痛傷害,才得以脫逃。警方事後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邱男身分,迅速將其查緝到案。到案後,邱男坦承犯行,並表達對女店員的歉意,願意分別賠償2人各新台幣20萬元,雖無資力即時賠償,但雙方已達成調解協議。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邱男年輕力壯卻不思以正當途徑求財,竟攜帶兇器強盜財物,未果後又另生犯意傷害店員,漠視他人財產與身體的權益。但考量邱男犯後態度良好,全程坦承犯行,使告訴人免於到庭作證、減省司法資源,並有意彌補損害,顯示其悔悟之意,判其強盜未遂罪刑期3年8月,傷害罪5月,得易科罰金。
立委陳菁徽洩個資被判5月 高院駁回上訴判緩刑2年
前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疫苗接種紀錄遭到媒體人朱凱翔公布在臉書踢爆利用特權施打疫苗,林秉樞不滿提告,經查以後發現是由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侯君穎醫師翻拍後,再由現任立委陳菁徽外流到群組,朱凱翔也因而取得。台北地院一審將朱男及立委陳菁徽各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今仍各判可以科罰金之刑5月,但都宣告緩刑2年。朱凱翔在2021年12月31日於臉書粉專「不演了新聞台」踢爆林秉樞濫用特權喬疫苗,並公布其施打疫苗的記錄。經台北地檢署調查,侯君穎利用醫療資料系統取得林秉樞新冠肺炎疫苗施打紀錄之醫療個人特種資料,並翻拍製成施打疫苗紀錄相片傳送與陳菁徽之LINE的3人群組後,陳菁徽再外流至其他群組,朱凱翔也因此取得照片。台北地院一審認定,侯利用職務之便,擅自非法蒐集、利用告訴人醫療特種個人資料,陳與朱竟又將其公諸於眾侵害林的隱私權。考量到陳與朱均否認犯行,也未與林達成和解,判2人5月,侯則坦承犯行,判3月緩刑2年。陳與朱不服提出上訴,高院認為2人違反個資法駁回上訴,但皆宣告緩刑2年。
孫生又捲性騷!傳訊「愛愛很重要」拍臀摸私處 受害女提告結果逆轉
網紅「反骨男孩」前成員孫生(本名孫羿泩)風波不斷,先前被判性騷擾,還被指控偷拍不雅影片。沒想到近日又有女子控訴,曾被孫生傳訊息性騷擾,還在工作室伸狼爪,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不起訴,結果大逆轉。孫生2024年遭控對A女拍臀,被判有期徒刑5個月,後來又被A女友人B女指控在發生關係時偷拍,檢警調查後認定罪證確鑿,一審被依性騷擾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另一名女子指控孫生2024年1月透過IG傳送多則騷擾訊息,包括「愛愛是很重要的環節」等性暗示言語,讓她覺得很不舒服。不只如此,2024年的2月2日14時許,孫生在台北士林某工作室內,對她說出「做愛」等相關詞語,還趁她沒有防範的時候,偷摸她大腿及私密部位,更在她起身時拍打臀部。女子直到同年4月才鼓起勇起到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後傳喚孫生到案說明,但孫生未到案,只能將案件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不過,女子後來主動撤銷告訴,檢方便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項第1款,對孫生作不起訴處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志願役女兵和女同袍「發展地下情」違規同居 遭母曝光提告敗訴
黃姓女志願役軍人與楊姓女同袍在軍中發展出同志情,楊女搬離家與黃女在外租屋同居,引起楊女母親不滿,把2女同居一事告知部隊長官,黃女為此狀告楊女母親妨害名譽,後楊母獲不起訴。楊母反控黃女誣告及求償74萬元,黃女被判刑5月,緩刑2年,並應向國庫支付10萬元,民事部分台南地院判黃女須賠2萬元慰撫金給楊母。楊母提告指出,黃女與她的女兒是台南某部隊軍中同袍,2人在同單位服役,日久生情發展成同性情侶,2人違反軍中規定,2021年10月間在軍營外租屋,作為兩人外宿時同居住所,她得知女兒與女同袍交往表示反對,女兒竟直接離家搬到租屋處同居。楊母向黃女、楊女的服役部隊投訴2人在外租屋同居,卻遭黃女誣指她涉嫌誹謗,楊母指控,在過程中,她們母女情誼大受影響,她需面對刑事偵查,所受精神痛苦不輕,事後獲檢方不起訴,她才反控黃女誣告及請求民事賠償。黃女對楊母指她誣告,到案坦承犯行,請求與楊母調解賠償損害,若未能達成共識,她願公益捐款國庫10萬元作為緩刑條件,並表示她為職業軍人,若未獲緩刑宣告,將遭單位汰除,喪失軍人身分。但楊母無調解意願,直接對黃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官考量考量楊母、黃女雙方的社會、經濟等條件,與楊母所受誣告的精神痛苦情狀,判黃女應賠楊母2萬元,此案還可上訴。
孫生涉性侵50萬交保 IG訴心聲「終於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
YouTube網紅、前反骨男孩成員孫生,2024年遭控對A女拍臀,被判有期徒刑5個月,如今他又遭A女友人B女指控在發生性關係時偷拍,上個月29日孫生遭警方拘提逮捕。時隔多日孫生在IG吐露近況,「我現在終於知道自己是怎麼樣的人,證明給身邊人看就好了。」孫生性騷擾案延燒,2024年7月他約B女吃飯,席間卻對同行的A女拍臀開黃腔,女方憤而提告,檢警調查後認定罪證確鑿,一審被依性騷擾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日前B女在網路上指控孫生當天「偷偷叫計程車去汽車旅館」,還被迫發生性關係,她則因太害怕,想趕快「把事情做完離開」,孫生則反駁女方是自願與鏡頭互動,更公開喊話「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北檢偵辦後認為孫生涉嫌妨害性隱私、妨害性自主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准予5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同時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孫生交保後,昨日首度在IG上吐露心聲,「我現在終於知道自己是怎麼樣的人,證明給身邊人看就好了,就算是全台灣人都誤會你又如何?只有你自己知道你是怎麼樣的人。」孫生坦言,過去總是太急於自清,容易衝動行事,如今選擇放慢腳步,「讓子彈飛一會兒,或許才是正確的」還提到女友阿芬的影片現在都超強,因為很多都是他想的,整體狀態似乎未受性騷風波影響,持續在創作者的道路上。孫生被逮補後首度抒發心聲。(圖/孫生IG)◎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拍臀案再延燒!孫生約炮嘴邱喊「隨時跟我要影片」 遭上銬帶回地檢署調查
網紅團體反骨男孩前成員孫生性騷擾案持續延燒,他2024年遭控對A女拍臀,一審遭判5月有期徒刑,如今他又遭A女友人B女指控在發生性關係時偷拍,台北地檢署29日將孫生拘提到案,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孫生2024年7月約B女吃飯,席間卻對同行的A女拍臀開黃腔,女方憤而提告,檢警調查後認定罪證確鑿,一審被依性騷擾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此案重創孫生事業,如今則持續延燒。B女日前在網路上指控孫生當天「偷偷叫計程車去汽車旅館」,還被迫發生性關係,她則因太害怕,想趕快「趕快把事情做完離開」,孫生則反駁女方是自願與鏡頭互動,更公開喊話「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北檢認為孫生的喊話,涉及包括妨害性自主、妨害性隱私等罪,北檢29日指揮北市刑大科偵隊搜索孫生住處,並將他帶到地檢署複訊,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台南嚴懲酒駕 3男累犯都不准易科罰金
高雄本月初3天內2宗酒駕撞死人案,引起全民公憤,台南院檢最近對酒駕累犯都不予輕縱,檢方對2名4度酒駕累犯,法院判刑5月,檢察官都不准予易科罰金,直接裁處發監執行,2名被告向法院聲明異議全部被駁回。院方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直接判刑8個月,可上訴。對執行檢察官不給予酒駕累犯易科罰金、裁定發監執行,南檢表示,尊重執行檢察官的決定,當事人得易科罰金或入監執行,屬檢察官的裁量權,該2名當事人4度酒駕,顯見罰金對他們已難收教化之效,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讓他們直接入監反省。該2名當事人不服檢方裁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指檢察官不當指揮或家有重病老父待扶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裁定,法官審理後,支持檢察官裁定駁回異議,2名當事人都須入監執行。台南地院本月16日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判刑8月,不再給予易科罰金的空間,若判刑確定,陳男也須入監執行。判決指出,陳男是1名廚師,今年2月9日晚上在住處喝酒後,直至隔天下午4點多仍未退酒,騎機車追撞前車,酒測值0.52,第5度犯酒駕公共危險罪被法辦。法官認定,陳男5次酒駕,足認他對法律遵循意識及刑罰感應力薄弱,依法予以加重其刑,尤其他前4次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足見他有特別惡性,前次判刑7月入監執行毫無成效;他在本案審理時供稱,有5名未滿7歲的小孩要扶養,當庭請求輕判未被接受,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8月,可上訴。
爽玩男模店卻沒錢付帳 爆乳妹被警帶走要求說「公主請下車」
25歲王姓女子穿著爆乳裝到高雄新興區某男模會館消費,卻在結帳時無法繳清費用,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王女「盧小小」被載回派出所卻不肯下車,最後員警喊「公主請下車」才肯配合,但進入派出所後,王女不但破壞公物還抓傷員警、朝警吐口水,被法官依毀損、傷害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去(2024)年5月29日晚上10點,王女到男模店消費完準備結帳時,因刷卡餘額不足,仍欠1萬餘元,店家報警,警方將人帶回前金分駐所,王女被警車載回派出時時拒絕下車,還要警方叫他:「妹妹請下車」,一旁女警傻眼又無奈,最後索性喊「公主請下車嗎」,王女才願意下車。王女進入派出所後繼續盧,甚至拉扯電腦滑鼠線,員警出聲告誡,她依然沒停止脫序行為,準備上銬時,她還抓傷警員的右手腕,又多次吐口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王女向法官稱因遭家暴,情緒不穩定,要求就醫打鎮定劑,警員不相信,才會做出很多極端的事情等等。但說詞不被法官採信,依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傷害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醫護評估能提前出院 高雄男卻不滿「病還沒治好」持菜刀大鬧護理站
高雄吳姓男子到小港醫院住院治療,醫護評估他能提前出院,卻引起他不滿認為「病還沒治好」,吳男一個衝動竟持刀在護理站大鬧,值班醫護擔心被攻擊,躲進旁邊準備室將門反鎖,不料,吳男卻猛砍準備室的大門洩憤,直到保全、警方到場後他才冷靜,全案移送法辦,高雄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對吳男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指出,2023年11月吳姓男子因病到高雄小港醫院看診,當時院方安排吳男在8樓住院治療,事後評估他已經可以出院,便通知吳男辦理出院手續,但吳男認為他的病痛尚未治好,向醫護詢問「為何這麼快就要出院?」,不論醫護人員如何耐心與他解釋,吳男都不接受。吳男越想越生氣,便自行去找醫護人員理論,他走向護理站時,手上拿了1個袋子,一開始值班人員還上前關心他,不料他卻從袋子內拿出1把菜刀威嚇,讓所有醫護當場嚇傻,趕緊躲進旁邊準備室並反鎖大門,吳男竟衝到門前持刀猛砍大門洩憤,直到醫院保全、警方獲報後到場聯合制止,由員警將他移送法辦。高雄地院審理,吳男坦承有拿菜刀恐嚇醫護人員,但他說自己沒有傷人意圖,而醫護人員則認為,吳拿菜刀攻擊的行為已經涉及殺人未遂罪;檢方則依據相關人證詞,認為吳男的行為主要是拿刀作勢對他人攻擊、破壞門鎖,沒有殺人犯意,偵結後僅依妨害醫療罪將他起訴。法官認為,雖然吳男坦承犯案,但他拿菜刀追砍醫護人員已經破壞醫病關係,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將吳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88槍擊案策畫者洪政軍遭重判10年! 槍手孔祥志判8年定讞
2022年九合一投票前引爆朝野互控「黑金」的台南88槍擊案,8名被告6人有罪、2人無罪,最高法院判決策畫者洪政軍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入出國移民法等2罪判刑10年,併科罰金30萬元、槍手孔祥志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判刑8年,併科罰金20萬元、被控「幕後藏鏡人」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6月;楊展華、郭建彰也依同罪各判刑5月,3人都可易科罰金;李奇漢恐嚇罪判刑1年,謝俊誠、及蔡金郎均無罪。全案確定。判決指出,身分不詳之成年人與謝財旺(台南市前議員)、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有怨仇,邀洪政軍及孔祥志計畫由孔祥志擔任槍手,2022年底地方選舉前,至台南市議員候選人謝舒凡(謝財旺之女)競選總部、郭再欽的公司開槍威嚇。洪政軍因另案經檢方通緝執行,為規避案件及開槍後躲避緝捕,乃計畫與開槍後之孔祥志自安平漁港搭乘漁船偷渡至大陸地區福建省藏匿。11月10日晚上孔拿衝鋒槍往郭的公司建築物掃射58槍,再持衝鋒槍對謝的競選總部之鐵門掃射30槍(被稱為八八槍擊案)。李奇漢明知孔祥志開槍計畫,仍載送孔並為對方處理犯後之換裝衣物等。孔祥志再與洪政軍自安平漁港搭漁船偷渡至大陸地區福建省沿岸,上岸後由大陸地區人士「葉章愿」接應,2023年1月18日,孔祥志及洪政軍於泉州市遭大陸地區警方逮捕,並於同年2月25日遣返台灣。王文宗案發後到大陸與洪政軍見面,每次時間長達4、5小時之久;應洪政軍之請求,前往福建省泉州市申辦手機及大陸地區門號SIM卡交付予洪政軍使用,使之得以隱避而避免遭緝獲。郭建彰、楊展華均明知洪政軍為通緝犯,提供自身之行動電話供洪政軍撥打,以此等方式隱避洪政軍以免遭緝獲。
孫生陷性騷風波!遭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母無奈:拿15萬養我多好
YouTuber反骨男孩成員孫生去年涉及騷擾,遭一名女網友指控拍臀,還當眾開黃腔,最終女子忍無可忍直接報警。而此案經過法院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於4日作出判決,判處孫生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孫生也在社群平台上貼出一段影片,針對此事件做出回應。YouTuber反骨男孩成員孫生,11日在反骨男孩的Instagram上貼出一段影片,影片中,孫生透露自己因為打了某位女子的屁股,遭法院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最終改判為罰款15萬元。對此,孫生強調自己當時完全沒有任何性騷擾的意圖,事發當下也有監視器將整件事情完整錄下。孫生解釋,原先他希望能在庭審中將監視器畫面拍下,證明自己並不是故意性騷擾,不過法庭並不允許他這樣做。孫生也在影片中說明,事發當下,女方在被他拍打屁股後,並未表現出任何反抗的動作,繼續和他抽菸聊天。不過,律師指出,就算只是觸碰頭髮、肩膀,只要女方感到不舒服,不管他的意圖為何,都能成立性騷擾的指控。最終,孫生也表示自己對司法判決的尊重,指出如果他的行為真的讓對方感到不舒服,他深感抱歉「我沒有任何這樣的意思,我不會想要任何的性騷擾。」影片最後,孫生的媽媽也出面對聲援兒子「其實你們不了解我的兒子,我的兒子是很乖,很純潔,他也一直很努力,跟上進的往演藝圈發展。」並無奈表示,如果那15萬元不用於罰款,就可以將這筆錢拿來照顧她的生活「拿15萬養我多好。」
設SPA會館讓外籍女搞「全套」 負責人緩刑2年
陳姓男子於去(2024)年1月起在北高雄設立一家SPA會館,找阮姓女子當服務小姐兼櫃檯人員。這家會館找了多名外籍女子兼差,頗有口碑。警方於去年7月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查獲正在做性交易的兩組男女。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刑5月和3月,得易科罰金,都宣告緩刑2年,需支付國庫共12萬元。這家會館以有外籍女子做「全套」性交易而聞名,陳男提供會所給身材不錯、高挑的外籍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做性交易,每次費用2300元,陳姓男子得700元房間費用,其餘款項歸小姐所有。警方經蒐證,於去年7月8日晚間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剛好有兩組男女正準備做性交易,另有一名男客人排隊。岡山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負責人陳男與阮姓女子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陳男有妨害風化前科,他落網時與阮女都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處徒刑5月和3月,可易科罰金,2人都獲緩刑2年,但需支付國庫8萬和4萬元。可上訴。
中鋼通運5高層收「臭豬頭」怒報案 查出工會理事外洩個資判賠50萬
中鋼通運公司董事長張秋波等5名公司高層,於2022年3月間陸續收到惡臭豬頭,趕緊報警。檢警查出是該公司工會黃姓理事外洩張秋波等人個資給友人,黃被依違反個資法判刑5月,張等人向黃各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黃應賠償張秋波等5人各10萬元,合計50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黃姓男子過去曾任中鋼通運船員兼工會理事,由於他在內部晉升受到打壓,王姓友人等人得知後決定幫他出氣,黃則將取得的中鋼運通董事長張秋波等5名高層的姓名、住址、電話等個資給王姓友人。王男取得資料後與另一名曹姓友人決定寄「豬頭」給張秋波等人教訓,由曹男到屠宰場購買5顆豬頭,裝入保麗龍箱後,再交給曾姓友人寄出。張秋波等人打開包裹後,發現裡面是惡臭的豬頭,隨即報警,警方沒多久就逮到涉嫌恐嚇的曹男等3人。提供張秋波等人住址的黃姓男子,雖然未參與寄送豬頭,但他將張秋波等公司高層個資外流給王姓友人,仍觸犯個資法,被檢方依法起訴。高雄法院審理後,一、二審法官認定黃已違反非法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法判他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張秋波等人各對黃男求償100萬元,合計5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應賠償每人10萬元較為適當,合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北投深夜驚魂!酒醉男突持刀攻擊機車族 法院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2024年7月9日深夜,北市北投區發生一起駭人的攻擊事件,20歲的曾姓男子與友人當晚在大度路3段路邊修理機車時,遭到38歲的黃男騎車路過時突如其來的謾罵,並在短暫爭執後,黃嫌竟回到現場,從車廂內拿出1把水果刀對曾男進行攻擊,導致曾男頸部多處撕裂傷,幸好傷勢不算重,隨即被送醫處理。事發後,警方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並逮捕持刀的黃嫌,黃嫌身上有明顯的酒氣,經酒測後結果顯示其呼氣酒精濃度達0.20mg/L,屬酒駕範疇,警方隨即依法扣押其車輛,並將黃嫌依《傷害罪》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根據檢方調查,儘管曾男認為黃嫌的行為已達殺人未遂的程度,但經過綜合分析後,檢方認為黃嫌與曾男並無過深仇恨,而且在攻擊過程中並未展現出明確的殺人意圖;最終,檢方認為此次攻擊僅為傷害行為,因此依《傷害罪》起訴黃嫌。士林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對黃男過往的犯罪紀錄進行考量,黃男曾有槍砲、毒品及強盜前科,顯示出其素行不良,法院認為,黃男僅因情緒失控便對陌生人施暴,行為無可接受,雖然黃嫌事後表現悔意並坦承犯行,但最終仍判決黃男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並可支付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