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
」 死刑 梁育誌 馬來西亞 中國 命案
澳門男從內地偷運「51公斤便當」入境被逮 網敲碗店名:這麼香?
澳門海關於本月22日在橫琴口岸查獲一起違規攜帶食品入境案件。一名男子企圖將未經檢疫的熟食便當偷運入境,最終遭當場攔截,共查獲約51公斤相關食品。消息曝光後,大批網友傻眼直呼「哪家盒飯這麼香?」、「都內卷成啥樣,走私起盒飯」。大陸《廣州日報》報導,涉案男子為35歲澳門居民,當時駕車經橫琴口岸由內地返澳,將總重約51公斤的熟食便當藏在車內,試圖規避檢疫程序帶入境內。經海關人員檢查後揭發違規行為,當事人亦承認相關事實。澳門海關表示,該行為已涉嫌違反《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相關規定,案件已移交市政署作進一步調查及處理。由於未經檢疫的熟食可能存在衛生風險,當局將依法跟進,以保障公共健康安全。海關同時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或購買來源不明的食品入境,以免引發食安疑慮。民眾在出入境前,應事先了解兩地對於攜帶物品的相關規範,並遵守檢疫與法律要求,避免因一時疏忽而觸法受罰。話題引發熱議,不少網友開玩笑說「什麼盒飯這麼香?」、「都內卷成啥樣,走私起盒飯」、「走私這麼多盒飯是重罪吧,起碼要判死刑」、「在珠海買盒飯去澳門吃怎麼叫偷運了?」
確定逃死!虐殺馬國女大生 法官難認梁育誌犯「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期定讞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更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梁育誌確定逃死。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手段極其殘忍,梁犯案後還將遺體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一審、二審和更一審遭三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二度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法官認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他手段兇殘,但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法院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梁逃死確定。
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公布!3天湧170萬訂閱 他嘆:要靠海外YTR實現正義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假釋,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近日有YouTube頻道公布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3天突破170萬點閱,掀起熱議。百萬網紅「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近日上傳了1部影片,內容不僅詳細講述「乾哥乾妹割頸案」,還公布了國內媒體礙於法規無法揭露的細節,包括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等,影片在3天內破170萬點閱,網友紛紛抖內留言「謝謝你做了很多台灣人想做卻受法規限制無法做的事情!」他進一步指出,這件案子讓人氣憤的地方,首先是刑期很短,乾哥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假釋門檻4年;乾妹則是11年,門檻3年8個月。Cheap說明,乾哥如果順利獲得假釋,出獄時還不到20歲,甚至比一般大學生出社會還早,但受害者的生命卻永遠停留在15歲。他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就像是惡魔保護傘,法律規定媒體不能報導加害者的姓名、照片,甚至連前科都要塗銷,「這是在保護凶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有人因為公布加害者長相賠了30萬,「乾哥在監獄還可以賺錢,抓網友比抓壞人快」。Cheap感嘆,「法律不判死、判得輕就算了,我們希望透過『公布長相』讓他們社會性死亡,作為另一種懲罰、另一種正義,但這也做不到?還必須靠一個住在海外的Yter來幫我們實現?」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好人疲於奔命,壞人精神抖擻」、「沒想到民主的台灣也有需要靠海外人士為台灣人發聲的一天,之前還在笑對岸」。
61歲婦痔瘡手術後9天猝死 「醫院僅賠4.5萬」家屬難接受
大陸甘肅省天水市發生一起嚴重醫療爭議,一名61歲的王姓婦人進行痔瘡手術後9天不幸身亡,法醫鑑定其死因為術後長期臥床導致下肢血栓,進而引發肺動脈栓塞致死。死者家屬控訴院方初期僅願賠償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他們難以接受,目前當地相關單位已介入調查,釐清院方是否存在醫療疏失。根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來自甘肅天水的王姓婦人有痔瘡問題,去(2025)年12月前往天水市中醫醫院接受肛門外科手術,以為術後能擺脫疼痛,殊不知她在術後第9天不幸身亡。死者兒子石姓男子表示,當時院方給的死亡證明初判死因為肺栓塞,多次協商後院方也只願賠償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雙方在賠償金與責任歸屬上嚴重分歧。針對家屬質疑,天水市中醫醫院負責人解釋,依據現行相關法規,若醫病雙方採取自行調解方式,院方的賠償權限額度確實僅有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強調,院方並非推卸責任,而是必須依照法規權限辦理。若後續司法鑑定確認醫院有醫療疏失,院方絕對會承擔應盡的賠償與法律責任。不過,據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於2026年4月10日公開的最新鑑定意見書,詳細分析了王姓婦人的死因。內容指出,王婦生前在接受肛門手術後因長期臥床,加上術後血液呈現高凝狀態,導致下肢形成血栓;隨後血栓脫落進入肺動脈,造成肺動脈栓塞,最終引發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此報告證實了醫療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的病理關聯。目前家屬、醫院及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機構,正針對醫院方的「過錯比例」進行最後鑑定,天水市相關單位也已介入監督處理進度。院方最新回應表示,待醫療責任認定結果出爐後,將交由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裁定最終賠償金額,目前案件仍在法律程序審理中,家屬則期盼能盡快得到一個合理的交代。
2日本人持毒遭中國拘留!六本木陪酒女郎疑涉案 最重恐判死刑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近期發生1起涉及日本公民的毒品案件。根據多方消息來源證實,2名日本人於1月2日在廣州國際機場因涉嫌持有毒品,遭中國海關當局拘留。綜合日媒報導,根據日中關係人士透露,事件發生後的1月5日,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接獲通知,並已派員與被拘留的2人進行會面,確認其狀況與基本事實。日本政府方面亦迅速掌握情勢,持續透過外交管道進行應對。據悉,2名被拘留者中已有1人於2月6日獲釋,另1人則持續遭拘留。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也在3月25日的記者會中證實此事,並表示政府已確認「2名日本人遭拘留」的事實。同時他也透露,目前仍被拘留的日本人仍保持聯繫,日本政府將與中國當局保持合作,採取適當應對措施。至於2人的身份,消息指出其中1名被拘留者疑似為在東京都內餐飲業工作的女性。3月25日,更有日本媒體爆出東京六本木人氣陪酒女郎「瑪麗安」(Marianne)疑似涉案的說法。不過,日本官方並未正式公布2人的身份,上述消息仍未經證實。報導補充,中國對毒品犯罪採取極為嚴厲的處罰制度。無論是走私、運輸或持有毒品,皆可能面臨重刑,甚至死刑。根據日本大使館的資料,過去已有8名日本人因毒品相關罪名在中國被執行死刑,顯示此類案件的高度風險與嚴重性。
60歲女家中藏屍「腐爛變白骨」 悲認死者是親哥:沒錢火化
日本北海道函館市近期發生一起令人唏噓的憾事,當地一名60歲女子米谷房江涉嫌在住處藏屍,她的友人報警供稱其家中有一具白骨化遺體,死者外表已無法辨識身分。警方初判死者是嫌犯的親生哥哥,但仍待進一步鑑定才能確定。根據日媒《北海道放送》報導,當地警方今(20)日凌晨接獲通報,指出中島町一處民宅內發現屍體,派員趕赴現場後,果真在屋內發現一具已呈現白骨化狀態的遺體。嫌犯米谷房江因把遺體長期藏匿家中,涉嫌遺棄屍體罪,已被警方逮捕。這起命案是由米谷房江的友人,去她家時注意到未見其同住的哥哥,主動詢問米谷房江,對方竟直接表示,哥哥已經死在家裡了,嚇得友人趕快報警。經警方初步調查,米谷房江對犯行供認不諱,並向警方供稱,「因為沒有錢辦理火葬,才一直將遺體放置在家中」,導致哥哥的遺體已經白骨化。據了解,嫌犯米谷房江自稱從事不動產經營,與哥哥同住於案發地點。目前警方正透過相關跡證進一步確認死者是否為米谷房江的胞兄,並深入釐清死者的確切死因與具體的棄置時間。這起案件引起當地社會關注,除了顯示出嫌犯的家庭經濟困境,也反映出高齡化社會中獨自面對親人死亡的無助感。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正針對死者生前的健康狀況與同居者的照護責任展開全面調查,以確認其中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女毒蟲撞死所長遭判死刑 時任分局長法庭外哽咽:他是一輩子的家人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時任土城警分局前分局長、現新店分局長陳建龍在法庭外哽咽表示,劉宗鑫是他一輩子要守護的家人,將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其家人的責任。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劉家人在庭審時強烈要求兇手死刑,更當庭向法官下跪,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判處陳嘉瑩死刑,劉父聽完判決後帶著家人3鞠躬致謝,稱「正義不會遲到」,並強調「殺了人就是要償命」。陳建龍在庭外受訪時表示,對判決結果尊重司法,還是會持續陪伴家屬,面對未來的日子與審理程序,會「一起走過、一起度過」,這也是不變的責任和義務,並強調劉宗鑫是他一輩子要守護的家人,警察團隊會永遠都在,會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劉宗鑫家人的責任。陳建龍也提到,在此案發生後,政府與警政署更新警政裝備永不停歇,對於未來科技犯罪和突發狀況,也會配合常訓,強化反應能力並應對任何狀況,以確保安全。
撞死所長一審遭判死刑 「不認罪」女毒蟲聽判決腿軟嚇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陳女在庭審時拒絕認罪,稱劉宗鑫「硬要找她麻煩」,而她原本站著聽判決時,聽到死刑時腿軟跌坐在椅子上,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陳嘉瑩出庭時拒絕認罪,還曾向家屬稱「因為他(劉宗鑫)硬要找我麻煩,不想被冤枉」,劉宗鑫父親在庭審期間表示自己一分錢都不要,只希望兇手死刑,11日上午還帶著一家人在庭上下跪,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則在11日判處陳嘉瑩死刑。陳嘉瑩原本是站著聆聽判決,聽聞死刑2字時渾身無力,癱軟跌坐回椅子上,現已被發還看守所,全案仍可上訴。
阿爾卑斯山多起雪崩鄰近冬奧賽區 3名滑雪客非管制區喪命
義大利北部阿爾卑斯山是著名滑雪勝地,近日接連發生多起雪崩事故,已造成3名滑雪者不幸喪命。其中一個事發地點位於米蘭-科爾蒂納冬季奧運的部分賽事場館所在地,使外界更加關注,也擔憂在當地滑雪是否安全。綜合外媒報導,義大利阿爾卑斯山救援隊指出,有兩起雪崩發生於多羅米堤山脈(Dolomites)的最高峰馬爾莫拉達山(Marmolada)地區,該處距離正在舉辦的冬奧女子高山滑雪賽事場地柯提納戴比索(Cortina d'Ampezzo)不遠。救援人員在約海拔3300公尺的羅卡角(Punta Rocca)找到一具男子遺體,初步推判死者與同伴在非管制區滑雪,可能人為觸發雪崩後遭掩埋,最終宣告不治。同一日在下瓦爾泰利納谷(lower Valtellina valley)的阿爾博薩吉亞村(Albosaggia)也傳出有滑雪客罹難,兩名滑雪客一樣疑似前往非管制區,遇到雪崩不幸罹難。據悉,事發地點鄰近冬奧舉辦男子賽事的地點博爾米奧(Bormio)。當地媒體也指出,在這兩起雪崩奪命事故前,附近區域就已有兩名芬蘭籍滑雪客因雪崩喪命。針對雪崩事故頻傳的情形,義大利雪況與雪崩風險協會(AINEVA)警告,由於新雪與中等風速造成積雪板塊不穩,隨便一名滑雪者通過都可能引發雪崩,請民眾上山滑雪應注意安全。阿爾卑斯山救援單位也提醒,到非管制區滑雪具挑戰性與吸引力,但風險極高,民眾務必留意天候與雪況,並遵守安全指引,以免發生憾事。
馬如龍之子猝逝!黃人龍家中昏倒搶救無效享年48歲 相驗初判心因性猝死
已故資深演員馬如龍(本名:黃政雄)之子黃人龍,2日晚間在住處跌倒後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不治,享年48歲。4日下午,檢警與法醫在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初判死因為心因性猝死,家屬對此並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由家屬辦理後續喪葬事宜。根據《東森新聞》報導,4日下午2時左右,檢警與法醫前往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以釐清黃人龍的死因。當時黃人龍的妻子、年幼女兒及胞姊均到場配合,三人神情哀戚,妻子更情緒激動,緊抱女兒場面令人動容。檢警完成相驗後,初步研判死因為心因性猝死,無他殺或外力介入跡象,家屬對此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由家屬負責後續喪葬事宜。黃人龍生前患有慢性疾病,2日當天才剛與四姊黃詠淇一同前往健檢,未料傍晚6時許,便被薛姓妻子發現倒臥於新北市中和區的住處內,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經搶救無效,宣告身亡。四姊黃詠淇事後在社群平台發文證實弟弟猝逝,並貼出黃人龍與父親馬如龍的合照,悲慟寫下:「老弟,不知道你看見爸爸和我兒子了嗎?好突然,好想你、好捨不得、好難接受,以後真的沒有靠山了。」她回顧事發當時,2日下午曾急切發文請求網友集氣:「我親弟弟意外跌倒,送往醫院急救中,拜託大家幫我集氣。」未料短短4小時後,她於深夜再次貼文哀喊:「好痛…真的好痛,你怎麼跟二姐開這樣的玩笑。弟弟放心地跟菩薩走,現在的你是不是看見爸爸跟博鈞了。」據了解,黃人龍的父親馬如龍於2019年病逝後,他便長期與家人低調生活,未料突遭此變,讓親屬悲痛不已。黃人龍四姊黃詠淇在社群平台貼出弟弟與父親馬如龍的合照,哀痛發文:「以後真的沒有靠山了。」(圖/翻攝自臉書,黃詠淇)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33歲男新婚2個月「離奇陳屍鐵窗上」 兇手竟是相戀9年妻一家人
印度北方邦發生一起駭人命案,一名33歲男子吉滕德拉(Jitendra Kumar Yadav)才新婚2個多月,但離奇陳屍於租屋處鐵窗上。警方初判死者輕生,但調查後才發現,兇手竟是與死者愛情長跑9年的妻子喬蒂,還有妻子的家人,震驚當地社會。據外媒《印度斯坦時報》報導,住在北方邦巴雷利市的33歲男子吉滕德拉,他與妻子愛情長跑9年,才結婚2個月左右,卻離奇死在租屋處。警方表示,1月26日吉滕德拉被發現在租屋處鐵窗上「輕生」,現場沒打鬥痕跡,初步認定為輕生。但死者胞兄覺得不對勁,提出質疑並報案,檢警對屍體進行解剖,才發現死因是頸部遭勒,才馬上改朝謀殺案偵辦,最後找到兇手竟是吉滕德拉的新婚妻子喬蒂,以及妻子家人。喬蒂在偵訊中坦承,夫妻因長期為金錢問題頻繁爭吵,關係日漸惡化。案發當天,喬蒂與吉滕德拉發生激烈口角後,通知父母與兄長前來,隨後發生衝突,過程中喬蒂的父母與哥哥壓制死者四肢,由喬蒂親手將其勒斃。待死者失去反應後,一家人再以圍巾將遺體懸掛於窗戶鐵欄,企圖營造輕生假象,並對外呼救誤導鄰居。目前警方已逮捕喬蒂及其父母,另名涉案的哥哥仍在追緝中,全案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共犯或隱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首富變階下囚!張美蘭近8千億詐騙案 名牌、遊艇、豪宅慘遭變賣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涉及高達270億美元,約新台幣7915億元的重大金融詐騙案,相當於越南國內生產毛額(GDP)的6%,被譽為全球最大金融詐騙案之一。她原先於2024年4月遭判死刑,後因越南法律改革取消部分罪名死刑適用,改判為無期徒刑。法院同時勒令她支付270億美元,約新台幣7915億元作為賠償金。張美蘭為萬盛發集團創辦人,長年活躍於胡志明市政商界。她涉控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詐騙案,2024年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根據《BBC》與報導,為儘速追回遭詐取的鉅額資金並補償受害者,自本週起,越南當局已著手全面拍賣她名下被查封的各類資產。胡志明市民事判決執行局宣布,目前已查扣超過1200項財產,包括企業股份、不動產、奢侈品與私人收藏品,皆將陸續拍賣。張美蘭透過控制西貢商業銀行及多家空殼公司,非法操作貸款與資金流向,涉案金額高達440億美元。其中最受矚目的,為兩款愛馬仕(Hermès)鱷魚皮柏金包。在國際市場上,該類柏金包單件售價動輒數十萬美元,最高可逾新台幣1000萬元。張美蘭曾於庭審期間懇求法院保留這兩款柏金包,表示其中一款購自義大利,另一款則是由馬來西亞友人贈送,她原先盼作為傳家寶流傳給後代,但法院最終仍以「屬於不法所得」為由駁回其請求,並列入拍賣清單。張美蘭名下資產超過1200項,包括不動產、企業股權與奢侈品等。圖為其位於胡志明市中心已拍賣的不動產之一。除此之外,張美蘭名下的高價房產與船隻也陸續進入拍賣程序。2023年10月,她位於胡志明市中心的一處房產,以超過600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7.3億元成功售出,是首批成功變現的資產之一。本月稍早,當局嘗試以524億越南盾,約新台幣6352萬元,拍賣其豪華遊艇Reverie Saigon號,惟因無人投標而流標。目前預計於2月12日再度拍賣,起標價下調至493億越南盾,約新台幣6000萬元。她名下另外兩艘小型船隻也將分別以48億越南盾,約新台幣580萬元起標。目前,當局正積極尋求專業鑑定機構,評估這些奢侈品與高價資產的市場價值,盼能確保拍賣價格合理、公平,進而有效提升補償金的回收比例。外界也關注,相關程序能否維持公開透明,以保障受害者權益並重建民眾對金融制度的信任。張美蘭為越南房地產集團「萬盛發集團」(Van Thinh Phat Group)的創辦人與董事長,長年在胡志明市房地產與金融圈具有高度影響力。她被控在2007年至2022年間,透過控制西貢商業銀行(Saigon Commercial Bank)以及多家空殼公司非法取得貸款與現金,資金流向不明且大多未償還,涉案金額高達440億美元,其中270億美元遭法院認定為非法侵占。本案於2023年底曝光後,引發越南社會高度關注,媒體稱其為越南史上規模最大、影響最深的金融詐騙案件。張美蘭於2024年4月被判死刑,為罕見重判企業高層的案例,隨後因應法令修正改判為無期徒刑,仍需負擔天文數字的賠償責任。她名下資產遍及房地產、公司股權、遊艇與奢侈品,越南政府目前正陸續進行拍賣,以償還受害投資人與金融機構的損失。張美蘭透過控制西貢商業銀行及多家空殼公司,非法操作貸款與資金流向,涉案金額高達440億美元。(圖/翻攝自X,@metanews_com)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兇嫌改判無期 滿志剛怒批: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為惡魔找生路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痛批,法官的荒謬判決,以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滿志剛表示,2020年,兇嫌梁育誌用麻繩套頸、殘忍性侵並勒殺棄屍案發後還冷血開車繞行、盜用財物。這等惡行,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死,結果今天更二審竟然以「非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為由,「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結合民進黨的「死刑一致決」的釋憲,已經逃死確定。滿志剛指出,法官的荒謬判決,再加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一切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從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到法務部不斷利用大法官釋憲、要求鑑定「教化可能性」來拖延執行,就是在為這些惡魔找生路。滿志剛痛批,從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的割喉案,到現在的台南女大生命案,政府永遠一句「尊重司法」就閉口不談,這種惡人,現在只要關滿25年就有機會假釋,等於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供養兇手,再讓社會承受他們重返街頭的風險!「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後果。」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長榮大學發聲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家屬表示難以接受,校方則發聲,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將持續陪伴家屬。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在更一審後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梁育誌逃死也引發議論,他在視訊聽聞判決後表示「謝謝」,鍾女家屬則崩潰稱無法接受,長榮大學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與相關法律程,也會持續跟進判決結果,並持續陪伴家屬。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更二審改判無期吐2字 被害家屬崩潰:無法接受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來台求學,2020年卻在返回租屋處的路上遭梁育誌性侵殺害棄屍。梁育誌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然而最高高院再次發回更審後,更二審改判梁育誌無期徒刑,讓家屬崩潰表示,「無法接受」。2020年10月來台就讀長榮大學的馬國鍾姓女大生,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停下失控人生。梁育誌以視訊聽審時,聽見判決出爐,表示,「謝謝」;但鍾姓女大生的母親聽聞判決崩潰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高雄高分院指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梁育誌手段兇殘,但法院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不過高分院也強調,無期徒刑需至少服刑25年以上,並須提出具體悔改之事實,才有機會獲得假釋,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程度,因此就其所犯之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與強盜罪,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終身。◎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