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 高雄 高虹安 台南 特赦 離婚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老婆刷爆信用卡還謊稱生子討錢 他怒提離婚:從沒看過她肚子大過
一名從事水泥工的男子阿虎(化名)在酒店認識小雨(化名),2人很快墜入愛河並結婚。沒想到,婚後小雨不僅刷爆阿虎的卡,還偷走阿虎的提款卡盜領存款,甚至謊稱生了阿虎的小孩,讓阿虎氣得喊「從沒看過她肚子大過,哪來的小孩」並起訴離婚,離譜行徑連小雨的舅舅都出庭幫阿虎作證。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破裂,裁定准許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阿虎與小雨於2021年結婚,婚後小雨先刷爆阿虎的信用卡,欠下大筆款項卻拒絕償還,阿虎只能自行還款,之後她又拿阿虎的銀行卡購買手機,還向阿虎的朋友借錢數十萬元。後來阿虎因工作意外導致肋骨斷裂,暫時無法工作,於是小雨回到酒店上班,不過她依舊持續向阿虎索要信用卡消費,甚至偷走阿虎的提款卡盜領存款。阿虎指控,小雨個性偏激,控制慾強,常在臉書發文指控他,還騷擾他的國中女同學,導致阿虎精神壓力過大且身心俱疲。更離譜的是,小雨曾傳來一張幼童照片,聲稱是2人的孩子,要求阿虎支付撫養費,但阿虎從未見過小雨懷孕,雙方為此爆發激烈爭吵,最後阿虎搬離住處,2人分居至今已逾半年。法院審理時,小雨的親舅舅也看不下去出庭作證,表示小雨從小就常向親友要錢,「每次都她向我拿3千元、5千元,有時候拿100元,幾百元也要拿,她這樣開口騙錢已經是習慣性了」。小雨的親舅舅也證實,小雨曾要求他作證「有生小孩」,被他拒絕後,小雨還因此不和他聯絡。法官調查後發現,小雨在分居後仍多次傳送威脅訊息給阿虎,內容包含「我告你婚外情,還有你前妻騷擾」、「你總有一天?你一定會死得很慘」等恐嚇言語與不實指控。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且無修復可能,遂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判准離婚。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白色巨塔2/被封神「2026年度好醫生」! 中榮神外科主任讓無照廠商執刀手術
台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內的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科主任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手術,自己在旁納涼,3人讓無照廠商執刀至少已長達3年,粗估至少已有180名病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變更」主刀醫師。諷刺的是,3人中的科主任楊孟寅2025年12月30日被康健雜誌評選為「2026年度好醫生」、網紅醫師廖致翔更是對外主打「脊椎手術是吃飯的技能」。康健雜誌於2025年12月30日的報導中,指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的科主任楊孟寅是「2026年度好醫生」,是台灣少數能將尖端科技轉化為臨床應用的「跨領域醫師」,將腦部、脊椎手術精準度推向極致,甚至領先全球取得美國FDA認證,將AR擴增實境導入困難手術,更長年穿梭於醫學中心與偏鄉醫院間,支援專業醫療支援不足的偏鄉地區。然而這樣的「好醫師」卻被爆料指出,其2025年執刀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竟在手術台上偷懶,反讓無醫護人員資格的醫材廠商,上桌(table)執行內視鏡手術,自己則在一旁觀看廠商執刀,相當離譜。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放任無照廠商上手術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甚至還問病人「會痛要講」。(圖/民眾提供)不過這也並非楊孟寅第一次傳出醜聞,2011年間,台中檢警偵辦醫師協助病患詐領2800萬餘元的保險金案中,發現6名醫師參與其中,其中5人認罪,最終以捐款與義診換取緩起訴處分,而認罪的5人中就包含楊孟寅。判決書指出,保險掮客劉育仁勾結台中榮總醫生楊孟寅、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醫生莊皓宇、陳春忠、李漢忠、沙鹿童綜合醫院醫生金若屏、李明鍾6人。其中楊孟寅在明知病患未到診的情況下,仍依照劉育仁之口述,開設殘廢或失能診斷書,於診斷書中勾選「病患親自到診」,登載「雙下肢癱瘓」、「輪椅代步」、「日常生活活動需要他人扶助」、「左右下肢肌力均1分」、「第4級中重度失能」等不實內容,共計協助4名病患填寫不實內容,詐得200萬餘元之保險金。廖致翔遭內部檢舉後,在臉書上大吐苦水,「有人投訴老廖違反醫療倫理和醫院規範...老廖是個窮兇惡極、不顧患者的醫師,千萬不要來找老廖診治哦!」(圖/翻攝自廖致翔臉書)而醫師廖致翔經營自媒體有成,在網路上擁有5.6萬名粉絲追蹤,於中榮官網的醫師自介欄中表示,「腦部手術最高!脊椎手術是吃飯的技能」,專攻腦部腫瘤、脊椎退化手術、脊椎腫瘤與脊椎外傷,並在2018年參與「神經外科青年醫生手術技能大賽」,以「左顳葉內側腫瘤」手術案例,擊敗全球各路好手,獲得膠質瘤組總冠軍。儘管獲得手術技能大賽總冠軍,廖致翔卻在2025年底遭台中榮總內部檢舉,指出廖致翔放任廠商上table執刀進行內視鏡手術,更加諷刺的是,知情人士指出,廖致翔遭檢舉後短時間內不敢再讓廠商上table,改由自己執刀,卻疑似因技術生疏,不慎用壞廠商器材。廖致翔2025年底遭醫院內部檢舉後,也疑似在臉書粉專上發洩情緒,發文表示,「有人投訴老廖違反醫療倫理和醫院規範,院方將老廖送至人評會懲處。老廖是個窮兇惡極、不顧患者的醫師,千萬不要來找老廖醫治哦!」,並在下方表示「等麻醉準備的手術前放鬆文」,引來不少支持者在下方加油打氣。3位醫師中,科主任鄭文郁除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外,也同時擔任台灣腦下垂體學會理事長;另,科主任楊孟寅也同時擔任台灣中青年神經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對此,台中榮總全盤否認廠商進手術室執刀。中榮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有關神經外科讓外面廠商進駐開刀一案,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將會有結果出爐。
病患家屬拍桌咆哮護理師「靠背、把警衛當私人保鑣」 判定免罰3萬元
北市一名男子阿明,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速度過快,對護理人員咆哮長達10多分鐘,更一度氣到拍打護理站的櫃檯,遭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阿明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阿明言詞屬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且不符合強暴、脅迫或恐嚇,因此獲判撤銷。台北市衛生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阿明2023年7月間在病房內,因不滿護理人員對其母親施打點滴的速度過快,與護理人員大聲爭吵10多分鐘,他一度咆哮、辱罵、拍打桌面,更大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最囂張」、「態度夠差」等言詞,被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院,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阿明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貶抑醫事人員專業及名譽,依法裁處罰鍰3萬元。阿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凌晨母親因點滴速度過快而疼痛,他曾要求護理師處理但未被理會,才會到護理站找值班醫師,於是在上午8時許將此事告知護理長,當下他只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時拍打到櫃檯,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違反醫療法,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審酌,阿明沒有說出辱罵用語,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第24條所稱的公然侮辱,而其揮動手臂亦無致傷等行為,也不符合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拍打桌面只是瞬間動作,此後別無任何舉措,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台北市衛生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經查核一審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無違誤,而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人夫婚後住前妻家!現任守空閨10年心死 他嗆:財產分一半就離
苗栗一名人夫婚後長期與前妻同住,讓現任妻子獨守空閨逾10年,遭對方向法院訴請離婚。人夫辯稱,因前妻生病20多年需要照顧,自己才會住在對方家中,並反控妻子擅自更換門鎖,要求分一半財產才肯同意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且被告之可歸責性略高於原告,因此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於民國98年7月3日與丈夫結婚,育有一名成年子女,婚後被告長年與前妻同住,僅偶而返家短暫休息或洗澡,兩造分居迄今逾10年,長年未有夫妻間之親密關係,被告亦未提供家庭生活費及子女扶養費,足認男方有惡意遺棄行為,且兩造婚姻已發生重大無法回復之破綻,希望法院判准離婚。被告辯稱,因前妻已生病20多年,自己才每天回對方家住,然而妻子經常晚上未歸,甚至擅自更換門鎖,致兩造無法同居生活,且他婚後將收入交給女方保管,供其在越南購買公寓,包括原告目前住處,亦是他購買法拍屋再以「贈與」登記給她,如今他年事已高,無財產維持生活,如原告願將財產一半分給他,便同意離婚。苗栗地院審酌,兩造婚後長年分居,被告長年返回前妻家住宿,僅偶而短暫返回原告住家,彼此各自生活,情感甚為疏離,未見有何夫妻間互相扶持之情義,堪認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就上開離婚事由觀之,被告之可歸責性略高於原告,因此判准離婚。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狠男殺害同居女友藏屍3年半!漂白水掩臭照付房租 遭判27年重刑
韓國一名30多歲男子在殺害同居女子後,將遺體藏匿於原룸(套房)內長達3年6個月,期間持續繳納房租並以漂白水清理現場,案件細節近日隨判決書曝光,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23日宣判,這名被告有期徒刑27年,並命其刑滿後須配戴電子腳鐐接受15年監控。根據根據《News1》等韓媒報導,判決指出,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A姓被告當年在日本一家牛郎店工作時,結識年長他9歲的受害女子B某。B某離婚後獨自扶養兒子,兩人交往後於隔年返韓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然而,2017年A某因非法居留身分遭日本強制遣返後,開始對B某展現高度控制與依附行為,頻繁聯繫並施加壓力,迫使B某一度試圖斷絕聯絡。隔年,B某因母親住院返韓探視時,A某竟奪走她的護照,限制其行動,兩人在仁川重新同居。由於B姓因曾海外長期居留而遭註銷戶籍,無法開設銀行帳戶或申辦手機門號,生活完全受限於被告安排。B姓姐姐曾因聯絡不順向警方申報失蹤,惟其後再遭被告干涉且失去聯繫。到了2021年1月10日,A姓被告因涉及詐欺案件即將面臨判決,與B姓飲酒後發生爭執。當B姓表示想返回兒子身邊時,被告因恐懼失去控制與經濟包袱,當場以勒頸方式將B姓殺害。爾後,被告未報案,反而將B姓遺體留置於兩人原先共同居住的原룸內,開始長期的藏屍行為。判決書提及,被告在屍體腐化後,為防止惡臭外洩,採取各種掩蓋措施,包括每日往屍體與房內潑灑漂白水與清水混合液、噴灑方向劑、點燃芳香物,並長時間開啟冷氣與電風扇促進空氣循環。當屍體孳生蛆蟲時,更以殺蟲劑噴灑驅除。如此高強度試圖掩蓋腐敗氣味的行為延續約3年6個月。期間,被告除了藏屍外,仍正常出入原룸並偶爾返回查看,甚至開始新的交往並育有一女,過著表面正常的雙重生活。直至2024年6月被告因詐欺被拘押,在無人繳納租金與公用費用下,管理員於翌月察覺房內有異味且聯絡不上原住戶,遂通報警方。警方進入房內後,確認屍體已腐敗嚴重,才揭開此宗罕見藏屍命案。法院在宣判時指出,被告長期隱匿屍體且以各種方式掩蓋惡臭的行為,不僅剝奪受害者的尊嚴,也使其在死後依然被囚禁於案發地無法解脫,對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傷痛,亦嚴重違背人性尊嚴與社會秩序,必須處以嚴厲刑罰。
恐嚇「炸小港機場」男非首次 9年前揚言要「屍橫遍野」被輕判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高雄市蘇姓男子近日卻在網路上揚言要炸小港機場,而蘇男9年前也曾揚言要炸機場,還要讓附近居民血流成河,當時遭輕判3月有期徒刑,如今再次觸法,遭法院裁定收押。根據判決書,蘇男2016年10月21日,在中國天津市紅太陽商務酒店內以手機上臉書發文,在「日台交流」臉書公開社團網頁中,以日文刊登要炸小港機場的消息,並揚言「機場附近的居民也應該會橫屍遍野」,還偽裝自己是國小三年級學生,在返國抵台時逮捕並送辦。蘇則在落網後坦承犯行,自陳大學肄業、家境小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因與父母吵架才會發文,法院依民用航空法,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判他3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他卻在9年後再犯。蘇男近日在臉書發文,稱「犯案者都是我的人啦,這國家需要像這樣的人才」,還揚言要在小年夜或1月炸小港機場,此言論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航警單位蒐證後通報檢警。警方22日將蘇男拘提到案,搜查其住處後,未發現爆裂物或其他違禁品,但考量其言論內容及社會影響,仍不排除有實際危害風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紅燈看手機遭罰3千!法官舉1點「撤銷裁罰」糾正警
台北市一名駕駛人於停紅燈時低頭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3000元罰緩,還記點1點。他覺得冤枉、不滿因而決定打官司,經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原處分在法律適用或事實認定上存在瑕疵,故該裁罰不具備法律正當性。 陳男在開車停紅燈時低頭查看手機,遭警方當場開罰並記點。(示意圖/民視新聞)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與順安街口停等紅燈時,因低頭看手機,被員警當場裁處罰鍰 3,000 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對此,陳男主張當時車輛處於完全靜止狀態,僅是低頭查看,並未手持手機,且無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交通事故或未注意交通號誌之情形,因此請求撤銷處分。然而,判決書詳細回顧立法歷程,明確指出:「只要駕駛時手持操作電子裝置(不論是打字、看地圖或滑臉書),依法皆應裁罰 3000 元」。法官強調,取締「手持手機」不應僅以有無使用手機架為唯一標準,執法機關應細緻區分駕駛人是在「動態行駛」或「靜態停等」,並審酌其使用目的與操作時間,若一律採取機械式的裁罰,將導致手段與目的失衡,不僅有違比例原則,也恐侵害憲法保障之人民權利。法官審理後指出,員警證據不足證明陳男於駕駛時手持手機,因此撤銷罰單。(示意圖/民視新聞)此案的核心爭議在於證據不足,經法院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皆未看見陳男手持手機的畫面,此外,員警對於案發時被告雙手位置等關鍵細節記憶模糊,且執勤當下未即時要求被告出示手機畫面以資存證。經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原處分舉證力不足,裁定撤銷罰單。本案判決不僅指出警方採證的具體缺失,更罕見地在判決書中促請執法機關應精進取締程序,避免「積非成是」的執法偏誤,對未來交通違規取締具備指標性意義。
與鄭捷相似處為「自戀式復仇」 精神科醫:張文更可怕決絕
台北市19日晚間發生27歲凶嫌張文隨機攻擊事件,釀4死、11傷。由於張文已墜樓身亡,行兇動機成謎。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今(22)日撰文分析張文與2014年在台北捷運車廂隨機殺人的鄭捷相似之處,坦言挫折人人都有,問題就出在有沒有造成「自戀式傷害」,「若怨恨與報復的力道強到無法控制,就會做出難以承受後果的舉動,並導向輕生的出路,張文可怕的是比鄭捷更決絕」。精神科名醫沈政男在臉書以「一個人對抗世界」為題撰文表示,自己用心理學知識幫大家了解犯案經過,像是為何犯案者名字是取兩個字,「很簡單,取名字寄托了家長對小孩子的重視與期待,而兩個字的名字比較稀少,就代表希望他成為一個獨特的人。取這樣名字的家庭,通常社經地位不會太低,爸媽的教育背景可能也不錯。」沈政男提到,張文與鄭捷兩人在求學階段,成績與行為表現都不錯、無任何前科紀錄,不過鄭捷轉學了好幾次,而張文則是在當志願役時疑似出了狀況,「挫折人人都有,問題就出在有沒有造成『自戀式傷害』,也就是傷到自尊的最核心、最底層,好像被人踩在腳底下。」而鄭捷的判決書裡就有提到「自戀式傷害」幾個字,沈政男認為,法官並不完全了解其心理學意義,因為這是精神分析的詞彙。「遭受『自戀式傷害』以後,如果怨恨與報復的力道強到自己都控制不住,必須做出難以承受後果的舉動,就會導向輕生這樣的出路。」沈政男直言,張文可怕的是比鄭捷更決絕,他與家人斷聯,並自燃自己的租屋處、筆電,以「一個人對抗世界」的心態,模仿鄭捷做出這樣的事情,是一種為了自己復仇而犧牲的舉動。沈政男分析,張文先四處縱火,確實是想要調離警方;施放煙霧彈是想要製造混亂,方便行兇;但同時提出另一個心理學意義:在煙霧裊裊當中,張文一方面催眠自己,另外一方面也讓他看不清受害者面貌,下手可以更加兇殘。◎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特斯拉判決無效! 馬斯克拿回股權價值1390億美元
馬斯克身家再創新猷,美國德拉瓦州最高法院19日裁決,恢復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2018年高達560億美元的執行長薪酬方案。馬斯克等了六年的薪酬已價值1390億美元。最高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我們撤銷衡平法院之前對薪酬方案做出的無效判決,並裁定給予象徵性的1美元損害賠償。」以特斯拉19日收盤價計算,2018年560億美元的薪酬方案,目前價值約達1390億美元。如果馬斯克行使該方案所有股票選擇權,馬斯克對特斯拉的持股將由12.4%上升至18.1%。據富比世雜誌最新推算,馬斯克上訴成功後,身家財富達創紀錄的7490億美元,穩坐全球首富寶座。馬斯克透過X平台表示,他獲得平反。原告律師則表示正思考下一步,很榮幸參與這項歷史性的判決。特斯拉股東於11月再次批准馬斯克的天價薪酬方案,價值再上看1兆美元。馬斯克持有約42%股權的SpaceX,這家火箭製造商估值從8月的4000億美元翻倍至8,00億美元,使馬斯克持有的SpaceX股份估值約為3360億美元,可能讓馬斯克成為全球首位兆元等級的富豪。
人妻出軌前男友!兒目睹媽媽「跟別的叔叔手牽手」 老公心碎提告
桃園一名陳姓女子與蔡姓男子於2017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名子女。沒想到,在某次員工旅遊時,小孩意外看見陳女與一名王姓男子牽手,並向爸爸蔡男說「媽媽會跟別的叔叔手牽手」,隨後蔡男更發現陳女和王男一同進出汽車旅館,讓他憤怒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與王男的行為已逾越一般朋友分際,判處王男應賠償蔡男30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蔡男主張,妻子自2022年起行為出現異常,手機不離身,經常晚歸,並頻繁與異性互動。直到2024年9月,小孩向他提起,媽媽在員工旅遊時會和「別的叔叔手牽手」,讓他開始懷疑妻子是否出軌。蔡男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妻子與王姓男子在2025年4月至6月間,頻繁出遊、用餐,2人互動親密,甚至一同進出汽車旅館。蔡男認為,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展不當關係,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因此在協議離婚後,提告王男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對此,王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與陳女是前男女朋友,已分手多年,直到2024年才重新聯絡。王男強調,雙方是在陳女準備離婚後才有進一步互動,並指蔡男婚姻在2022年早有裂痕,陳女與蔡男的婚姻失敗不能歸咎於他,請求法院駁回蔡男的求償。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女在正式離婚前約2個月已與王男有明顯親密互動,即使夫妻已有離婚打算,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第三者仍不得介入破壞婚姻關係,因此王男已構成侵權行為。法院審理後,綜合雙方身分、學經歷與經濟狀況後,判處王男須賠償蔡男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大法官內戰!呂大郎籲自救解決癱瘓困境 時隔3月她也表明立場
憲法法庭今日(12月19日)下午3時,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庭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舉行記者會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判《憲法訴訟法》於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部份即日起均失效。作出判決的5位大法官中,其中有4位在今年9月就曾表態要自救,但遭另外3名大法官反對。不過,製成今日判決的5位法官中,也包含當時仍尚未表明立場的大法官蔡彩貞。據了解,憲法法庭目前有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8名大法官,不過今日的判決主要由審判長謝銘洋及4位受命法官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以及蔡彩貞。令人關注的是,今年9月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一件偽造有價證券釋憲案,當時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4名大法官分別撰寫不同意見書,而呂太郎在不同意見書時,用「救生員被推落水,卻禁止其自行游上岸」比喻憲法法庭應該自救以解決癱瘓的困境。然而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名大法官事後發表聯合聲明,對包含呂太郎在內的4名大法官的意見持不同態度,認為大法官應有義務遵守現行的《憲法訴訟法》。當時唯一沒有表明立場的大法官唯獨蔡彩貞1人。不過,日前司法院公布的行事曆中記錄將於19日召開「憲法法庭確認判決文本評議」。而憲法法庭今日也確實在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宣判《憲法訴訟法》判決,在判決書的末頁可見大法官蔡彩貞的名字,可見其在3個月後的今天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場。
擦撞路邊機車後酒測遭罰2.5萬並吊照! 他稱「事故後才喝」提訴訟勝訴
南投一名鄧姓男子日前遭控酒駕擦撞路邊機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38毫克,被警方開罰2萬5000元並吊銷駕照,事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聲稱是事故後回家才喝酒。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無法確認鄧男喝酒時間究竟是不是車禍前,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鄧男在2024年3月某日上午9時許,騎機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時,擦撞到路旁停放的機車,未在現場停留就逕自離去,員警獲報後於同日到埔里基督教醫院找到鄧男,並於中午12時許檢測他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8毫克,當場製單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2萬5000元,吊銷駕照3年且自2027年8月22日起1年內不得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還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鄧男提行政訴訟,主張自己擦撞路旁機車後,就由妻子開車載回家照顧小孩,因2人返家後發生爭吵,鄧男有飲用4、5罐啤酒,後續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撞到頭,鄧男才在摔倒2、3個小時後被妻子載去醫院就診,所以並沒有在飲酒後騎車。鄧男的妻子也在偵查中證稱,鄧男是在車禍後飲酒,「我確定他當時沒有喝酒,因為我沒有聞到酒味。」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員警於醫院尋獲鄧男時,測出酒測值為每公升0.38毫克,尚無法確切證明是在騎乘機車前飲酒,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飲酒所致,因此判決原處分撤銷。
重返新竹市府 高虹安:我回來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新竹市政府第一時間就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而內政部於17日下午回函准予復職。高虹安今(18)日表示,「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並表示,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因涉犯貪汙案,去年7月26日一審判決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高虹安一開始致詞時表示,「看到這麼多熟悉市政團隊夥伴和很多市民朋友們,真的非常感動,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今天走進來市政府這段路,站在這邊跟大家說話,其實我的心情是很激動,但也相對很沉穩」。高虹安說,激動的是因為,終於在經過一年多風風雨雨,終於可以走進來最熱愛、最牽掛的市府,最沉穩的也是,在經過這麼多低谷、逆境,現在也比人生中任何時候更加了解責任重要。高虹安說,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對於忙碌的大家來說,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但對於一個人生被按下暫停鍵的自己來說,好像漫長的像是過了一個世代,這段時間雖然沒在市府內和大家並肩作戰,但新竹市政在優秀市政團隊的努力之下,一天都沒有、也不能夠停下,要特別感謝所有市政團隊,特別感謝邱臣遠代理市長、張治祥秘書長,大家堅守崗位,讓各項市政工作持續推進,這非常不容易。高虹安說,感謝市府團隊將她競選市長時向市民的承諾的政見逐漸努力兌現,包括重大建設以及福利,上任以來市府團隊推動許多重大建設以及社福政策,不管是建設的開工、完工,從學校環境改善到教育政策的實現落實與社福政策,每一個市府人員身上都背負一個讓新竹市民幸福安定的齒輪,高虹安指出,所以可以看到,因為施政團隊的努力,新竹市持續獲得很多肯定,包括2025幸福城市、永續城市卓越獎、智慧城市創新獎、國家建築金質獎等。高虹安表示,在回到市長崗位後,也有好多事情要努力去做,會盡力檢視所有市政、政見完成進度,也會親自去看重大建設如何加速推進ㄝ也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教育投資,落實新竹好學的政見,同時也會把照顧長輩、孩子、家庭,放在第一線核心政策,會全力把全部心力放在市政工作上,把事情做好、能做到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高虹安說,感謝這段時間給予關心與支持的朋友,其實在這段時間每晚心裡都有非常多的想法,其實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提到,無論是2022年支持她當選新竹市長的9萬8000多名支持者,或是今年大罷免期間以12萬多票讓她留下來擔任市長的選民,這些支持是她身上最重、也最甜蜜的負擔。最後,高虹安表示,當然還是要感謝最親愛的家人,在最難過時無法在外表現的脆弱,是自己的家人一邊擔心自己,一邊又撐住、接住自己不安的情緒,真的很謝謝自己的家人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
一年半停職官司纏身 高虹安明天回新竹當市長:安定市政繼續進步
內政部今(17)日下午指出,目前已收到新竹市政府對於遭停職市長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並函文傳真回新竹市政府准予復職。高虹安則對此指出,預計明(18)日恢復市長職務。高虹安近年官司纏身,最受矚目的是過去擔任立委期間被控涉入「助理費申報不實案」,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偽造文書之嫌。此案一審在2024年7月由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確實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約新台幣11.6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7 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由於此案貪污部分二審改判無罪,高虹安已正式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新竹市長,據了解新竹市政府今天下午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高虹安獲准復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則說「明天就會去上班」。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期間業務的前立委邱臣遠(圖)將功成身退。(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市府官員說,昨天一早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便已提出,今天下午市府正式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因此准予讓高虹安復職,目前公文正式電子交換還需要一點在途時間,但是內政部已經給電子檔、市府也收到了,已確定高虹安明天可以上班。高虹安強調,這段停職期間備受煎熬,卻一直沒有忘記對新竹市還有責任,希望儘快回到市府工作與正常的生活,儘快讓新竹市民感受到安定和進步的新竹市,「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她重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臺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期間申報不實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罪嫌二審諭知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酒駕撞死女23歲清潔員!香酥鴨老闆惡行遭起底 「偷滷味技術」法院打人
台南知名香酥鴨店48歲鄭姓老闆昨天(16日)和友人狂歡後酒駕上路,返家途中高速撞上正在作業的民間垃圾車,造成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傷重不治。案發後,鄭男的黑歷史也遭到起底,他過去曾因偷走煙燻滷味技術違反加盟合約,遭判賠30萬元,甚至在台南地院門口怒搧加盟主耳光,被判處拘役55天。據了解,事故發生於16日上午8時許,地點位於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鄭男當時酒後高速行駛,直接撞上正在路邊作業的垃圾車。警方獲報後到場酒測,赫見鄭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95毫克,超標近3倍。調查發現,鄭男前晚趁著公休日與友人聚餐飲酒,之後又前往酒吧續攤,直到天亮才駕車返家。事發後,鄭男因腳部骨折受困車內,被救出時身上散發濃烈酒味,言語混亂,甚至否認自己駕車,並謊稱曾叫代駕。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當晚獲准。案件曝光後,鄭男遭起底為知名香酥鴨店負責人,店家Google評論遭大量負評灌入,評分一度跌至1.4顆星,店名甚至被惡意更改,臉書粉專也緊急關閉。此外,鄭男過往爭議也再度被翻出。根據判決書,鄭男妻子2018年間與陳姓業者簽訂加盟合約,2人到對方店內學習煙燻滷味技術,並經營加盟店,卻於合約期間違約另起爐灶,遭法院認定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判賠30萬元。雙方結下樑子,2023年在台南地院門口爆發肢體衝突,鄭男因當眾掌摑加盟主,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虹安涉貪助理費二審改判無罪! 律師:判決點出立法院公開秘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昨天(16日)高等法院二審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罪遭撤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可以讓立委統籌運用,因此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虹安案二審宣判,簡單說來說就是「原判決撤銷,高虹安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代表只要繳了18萬元的罰金,高虹安就沒事了,之所以判6個月是因為「偽造文書」,而本來的貪污罪為無罪。王至德表示,童仲彥也是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10個月,關了1年半才假釋出獄,「難怪一堆人要發訊息給他,恭喜他的好友高虹安貪污無罪,只要關偽造文書的6個月就好了喔!」王至德提到,以前的觀念是,如果報加班費卻沒給助理,拿去當公積金,就是貪污,但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的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讓立委統籌運用,意思就是「這個錢就是給你的,只要最後你公費助理跟自費助理的薪水加起來有超過助理費就好了」。王至德說,高虹安雖有「低薪高報」產生的差額(公積金),大約11萬多,但是她另外自己掏腰包給私聘的助理的薪水加起來超過15萬,比她從立法院「多領」出來的錢(11萬)還要多,那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就是她沒有把國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買包包,而是真的用在請助理上。王至德指出,高院有發函問立法院這個助理費的性質,立法院回函說「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意味著雖然名義是助理費,但是實質上就是補助立委的性質,「這裡應該可以算立法院助攻+1。」王至德說,高虹安第一次當立委,她只是沿用前人的制度,另外也從法制用語、預算編列方式、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等等的方向,來作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罪的理由,「不過重要性都比不上前面所說的,高院重新定義了『助理費』的性質為實質補助!」王至德說明,「偽造文書」之所以有罪,是因為高虹安雖然沒把錢放進口袋,但高虹安跟助理約定薪水是7萬,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法官認為不管錢後來怎麼用,明明只給7萬,卻在公文書上寫8萬,這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部分雖然有罪,但刑度輕非常多,只判6個月,其他助理甚至獲得緩刑,連罰金都省了,「不得不說這次的判決真的是大逆轉了!」「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直言,判決書裡有直接寫出,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二審法官選擇了較符合政治現實(也比較寬容)的見解,認為只要錢是用在公務身上,就不算貪污。王至德認為,可以預期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畢竟這個判決算是顛覆了以往的實務見解,就算檢察官不想上訴也不行,目前整個司法界都在等著看最高法院要不要採用高院這次的見解,「最高法院會不會買單這個『實質補助』的見解?我們繼續看下去。」最後,王至德也說到,「但在那之前,高市長(目前停職中)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至少不用擔心馬上要去吃牢飯,甚至可能不小心就把新竹市長當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