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權勢性交
」 性侵 猥褻
退休機車行老闆狼爪伸向女友孫女!「買麥當勞」誘騙性侵12年 檢方揪出1110次犯行判9年2月
嘉義一名退休機車行老闆竟對女友的孫女伸出狼爪!廖姓男子利用女童自幼與祖母同住、經濟仰賴自己照顧的弱勢處境,以買麥當勞為由誘騙女童,再趁機性侵、猥褻,甚至拍攝性影像,惡行從女童國小一路延續至成年,長達12年。檢方清查出1110次犯行,法院近日審結,判處廖男9年2月徒刑。判決指出,廖男年逾50歲,與女童祖母交往,女童從小就稱呼他「爺爺」。由於父母離異,女童自幼跟著祖母生活,廖男也因此成為照顧她的長輩,沒想到這層親近關係竟成為他伸狼爪的掩護。廖男從女童就讀國小時便開始下手,先是趁女童坐在他腿上時撫摸身體,後來更以買麥當勞為誘因,把女童騙到機車行性侵。即使在女童於家中睡覺或周末休假時,他也不放過機會,趁隙偷看、觸摸胸部及下體,甚至多次強行侵犯。更令人髮指的是,女童升上高中後,廖男仍未收手。直到女童終於鼓起勇氣反抗,明確要求他不要再做出這些事,並警告堂姊也知道他的所作所為,廖男才一度停止犯行。不過,他後續仍多次拍攝女童性影像,甚至拿給自己的女友、也就是被害人的祖母觀看。警方去年4月接獲通報後,持搜索票前往廖男住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嘉義地檢署進一步追查,統計廖男從2013年至2025年3月間,涉嫌對女童性侵、猥褻及拍攝性影像等行為,犯行竟高達1110次,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提起公訴。嘉義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廖男長期利用照護及權勢關係侵犯年幼女童,不僅罔顧人倫,還拍攝性影像供祖母觀看,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且被害人沒有和解意願,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以及以他法供人觀覽少年性影像等罪,合併判處9年2月徒刑。不過,檢方起訴的1110次犯行中,法院認定其中36次猥褻、性侵指控,僅有被害人單一指述,廖男又否認犯行,欠缺其他積極證據佐證,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警遭爆性侵女兒348次遭訴! 原定明出庭驚傳家中身亡
北市捷運警察鄭姓分隊長2024年被女兒控訴,其未成年時自2010年間至2017年間遭到父親長年性侵,次數更是高達348次。而士林地檢署去年1月偵結,對鄭姓分隊長依未成年者性交、權勢性交起訴,鄭姓分隊長原本預計要在14日再次出庭應訊,未料卻在11日晚間傳出被家人發現於家中身亡。據了解,鄭姓分隊長被女兒控訴於其未成年期間,趁酒意長年對她性侵得逞,並威脅她不能告訴家人,性侵次數更是高達348次,直到她成年後才在好友的陪同下於2024年前往婦幼隊報案。事件曝光後,鄭姓分隊長以10萬元交保,更一度試圖保住退休金提交退休申請,最終被以程序不符,退回申請,並遭停職處分。士林地檢署2025年1月偵結後,也依照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利用權勢性交起訴鄭姓分隊長,同時依《兒少法》,請求加重其刑。不過鄭姓分隊長原預計1月14日將再次前往出庭,其11日卻被家人發現於家中身亡,其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並未送醫。警方初步調查,並未發現有外力介入,也未發現有相關遺書。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頂大法律系有事2/北部名教授性侵疑雲 檢方不起訴但法官裁准女大生自訴
本刊去年4月29日獨家報導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張姓男教授,被控利用協助女大生撰寫論文名義,涉嫌在研究室性侵女大生,女大生去年4月20日深夜,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兩人曾有曖昧對話,認為張教授是否有性侵或利用權勢性交有疑慮,因此去年10月間予以不起訴處分,女大生聲請再議遭高檢署駁回,改提自訴後出現重大轉折,今年4月獲新北地院裁准,全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據了解,遭指控性侵女大生的北部某大學法律系張姓男教授,雖然去年獲檢方不起訴,不過仍遭校方解聘,現在性侵案又被法院重啟調查並開庭檢視相關證據,未來能否全身而退,備受關注。Dcard原PO文指出,本案女大生為了準備考研究所的小論文,所以找張教授指導,但張教授開始頻繁的在大半夜瘋狂傳訊息給她,會問她:「想不想要找炮友」、「好想上妳,我想幹死你」,張教授一直以「不繼續教她的小論文、會把她名聲搞臭」,所以就算她長期處於被教授威脅的狀況,還是決定再忍耐,希望順利畢業、拿到小論文。直到有一天,張教授強迫她必須在兩個小時內趕到學校的研究室,她迫於壓力去了,女大生覺得討論完可以回家,但張教授直接橫擋在門前,不讓她走,然後開始親她、上下其手,女大生一直說不要這樣,張教授卻沒有停下動作,最後把她強拉進研究室裡的小房間,強迫她幫他服務,等到他射之後才肯放她走。不過新北檢偵查時,發現張教授對女大生提及自身性經驗,詢問「前提是妳會想要做嗎」,女大生並未正面拒絕,回應「我就喜歡你啊」等談及與性相關的挑逗、曖昧話題。檢方認為她案發後仍與教授談論當日情節,還對出言挑逗予以正面回應,未見表達不滿,即使是欲蒐證,也無持續一來一往答覆必要,且女大生在案發後也持續跟教授談及性相關議題,因此認定兩人已逾師生倫常值得非難,但是否性侵則有疑慮,予以不起訴處分。然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女大生出發去研究室前,曾傳訊向同學抱怨:「我出門面對。」同學開玩笑回覆:「有生命危險,請打我電話。」法官判斷女大生當天並不願意去張教授研究室,但因張男以「不繼續指導論文」威脅,她才於學校放假日隻身前往。另外,女大生礙於張教授的權勢,雖持續交談,但都以委婉方式拒絕,甚至向張男表示:「這樣不行喔,不可以利用上對下的關係喔。」、「我不會接受拍裸照。」、「我會拒絕啊,我會抗拒啊,我會告訴你不行啊。」此外,張男案發前時常辱罵、貶低女大生,而女大生多半以道歉、迴避、裝傻、自貶方式應對,顯見她在師生關係中處於劣勢地位,導致她處於高度壓抑狀態。因此新北地院今年4月裁定受理女大生的自訴聲請。高院也駁回張男抗告,全案正式進入法院實質審理程序。◎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新北地院認為女大生遭性侵案不起訴有疑義,准予自訴審理。(圖/資料照)
性侵14歲女兒致懷孕 狼繼父扯:她「沒說不要」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丞是14歲少女A女(皆化名)的繼父,竟然在住家性侵A女導致懷孕,最後她轉學,DNA檢驗也確定是阿丞小孩。而阿丞竟說,「沒有說不要,也沒有做出抗拒動作」,最後被法院判2年2月。判決書指出,阿丞跟A女媽媽在2020年結婚,阿丞是A女繼父,竟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利用權勢性交的犯意,2023年暑假某日,性侵A女得逞,並致A女懷孕。而胚胎檢體鑑定結果,也顯示阿丞是小孩親生父親之機率達99 %。阿丞辯稱,A女沒有說不要,也沒有做出抗拒動作。但A女審理時說,「我會用嘴巴講,也會推開被告,用腳踢,我有明確跟他說不要」,但後來她又改口稱沒說,「因為我說了被告不會聽」、「當初沒想到要用講的」。法官認為,A女就拒絕被告的方式,前後證述不同,是否有拒絕待釐清。法官表示,阿丞身為繼父,和A女同住,本應善盡保護、照顧、教養A女的責任,竟逞一己色慾,悖於倫常性侵心智尚未成熟的A女,導致A女懷孕並引產,且因此遭緊急安置及轉學,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2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獸父警7年性侵女兒348次今遭起訴 北市警將開人評會「最嚴重下場」曝光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鄭姓小隊長,2024年4月爆出涉嫌以父親權威控制女兒,長期對其施行性侵害醜聞。案經士林地檢署多方偵查,揭露鄭男自2010年至2017年,8年間對女兒性侵達348次,今(7)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等多罪將鄭男起訴,並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回顧此案,曝光於2024年4月。當時鄭男受害女兒在好友陪同下,前往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父親鄭男利用父女關係,藉著酒後失控為藉口,對她進行性侵。案經北市警方報請士林地檢署婦幼專組指揮偵辦,去年5月間傳喚鄭男到案說明,諭令鄭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檢方調查發現,鄭男從女兒13歲起,以每週一次頻率對她伸出狼爪。直至2017年,鄭男因外遇被妻子發現並離婚,這段長達7年的惡行才得以終止。然而,對女兒造成的心理創傷卻無法抹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2010年至2017年這8年間,鄭男對女兒性侵達348次,部分犯行發生在女兒未滿14歲時,因此依《刑法》、《兒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罪等多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鄭男在得知女兒提告後,曾向女兒提出賠償方案,試圖以金錢換取和解。他承諾會將房產過戶至女兒名下,並支付總額超過400萬元的賠償金,其中部分金額擬以分期方式支付。據了解,鄭姓小隊長早年在台北市警保安警察大隊任職,多年前轉調至北市捷運警察隊,在捷警隊服務超過10年,並從2024年7月起,代理捷警隊某分隊的分隊長。北市市警局案發後曾強調,案件曝光後,已先將該小隊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報請停職。鄭男從警以來爭議不少,捷警隊同仁指出,他曾涉嫌性騷屬下女警,也曾和同事發生不快,遭同事檢舉;但因與「有力人士」交好,靠山穩固,竟通過警界嚴格的品操考核晉升外勤主管。鄭男遭起訴消息傳出後,北市警局及捷運警察隊表示,將待收到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後,召開人評會審議,並將鄭男所有涉案卷證,交由警局督察室審議,到時鄭男處分勢必會加重,也不排除將他免職。不過,一切仍須等調查結束後,才能確定最終處分。倘若鄭男真遭到免職,期數百萬退休金也就隨之泡湯。◎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侵多名學生「還拍逞獸慾過程」!嘉縣代課狼師遭羈押禁見
嘉義縣某國小爆狼師性侵案!一名29歲謝姓代課老師在任教期間,涉嫌對多名學生伸狼爪性侵,甚至拍下私密性影像,變態行徑令人髮指,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認為謝男有滅證、勾串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20日)裁准。據了解,嘉義縣一名29歲國小代課男老師,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期間,不僅性侵、猥褻多名未成年學生,還將逞慾犯罪經過全程錄下,直至受害學童家長發現,孩子出現超齡行為,這才驚覺孩子遭到性侵,狼師多年來的惡行惡狀也終於被攤在陽光下。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該起性侵案件,經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場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後,昨(19日)已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處展開搜查,並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謝男涉犯《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犯罪,且謝男還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5名小球員遭性侵!台中狼教練「早有前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驚傳某國小棒球隊教練對小球員伸狼爪,至少25名孩童受害,且他在受聘前就曾因性侵遭判刑,校方竟全然不知。台中地檢署今年10月底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通報,指太平區某國小棒球隊松姓約聘教練(男、76年次)疑涉對未成年隊員性侵害案件,指派婦幼專組魏珮樺檢察官指揮偵辦。中檢指出,魏珮樺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案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並於113年11月21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等處,將松姓被告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松姓被告於108年至113年期間,對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涉有妨害性自主犯嫌,涉犯刑法第222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第228條之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魏珮樺、黃鈺雯檢察官共同蒞庭舉證,由法院裁定松姓被告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對於婦幼保護案件極為重視,謹慎蒐證、全力偵辦,後續仍將深入追查,全面釐清案情。另一方面,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該名教練非常可惡、令人髮指,目前已遭法院羈押禁見,也已經被校方解聘,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重懲、重判,還家屬、孩子一個公道。盧秀燕表示,全案仍在擴大調查,後續將對該教練任職期間接觸過的所有學童進行全面調查,釐清是否還有受害情形,並對孩子加強輔導,無論是畢業、轉學、在校等。盧秀燕強調,她已責成法制局成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及校方,進行法律追究工作,同時擴大清查全市有前科的教職員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孔子後代」指侵17歲少女!孔繁錦色性不改又犯案
孔子第74代子孫、獲封「全台最聰明醫師」的孔繁錦,近年來遭到多名女病患控訴性騷擾、性侵,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孔繁錦判刑4年定讞。性侵事跡連環爆,近日一名17歲少女出面控訴,看診時遭到孔繁錦指侵得逞,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1年監禁。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於2021年5月起,多次前往孔繁錦在新北市開設的診所就醫,同年7月中午12時許,孔繁錦以要在臀部打針為由,將少女帶到注射室,隨即伸手進入少女下體,性侵得逞。少女慘遭狼爪後,立刻致電告知男友遭侵犯一事,事後更因身心受創,轉往其他家身心科診所求診,門診醫師發現此事後,遂向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孔繁錦的惡行才又被曝光。對此,孔繁錦否認犯案,辯稱為了支持、鼓勵該名少女,自己僅環抱對方,絕無碰觸私處及性侵。法官審理認為,孔繁錦身為少女的就診醫師,本來應該負起照護的責任,但竟為了自身性慾,利用權勢性侵未成年少女,且犯案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1年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補習班狼師14次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 教室書櫃竟搜出「保險套」
高雄某補習班的主任,趁幫女學生歐歐(化名)補習時,化身狼師對其出手猥褻、性交共作案14次,警方獲報偵辦時,於教室書櫃上搜獲犯案工具「保險套」,橋頭地院法官審理狼師因一己私慾造成歐歐,身心靈無反挽回的傷害,依《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各判處其1年6月及2年徒刑。據悉,狼師為補習班主任,因而結識歐歐,竟色慾薰心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間,強迫親吻撫摸歐歐共計猥褻6次得逞,過程中歐歐皆有反抗,表達不適,但無奈受力氣及體格壓制,無法逃跑,事後還受到勞師威脅不得將2人關係告訴他人。未料2020年4月至10月間,狼師更加得寸進尺,於補習班教室內強迫歐歐與其發生性關係,強行將生殖器放入歐歐下體,共計8次性交得逞,竟還想約至旅館開房間,歐歐不堪其辱至社群發文尋求幫助,友人得知事情真相後,傳告歐歐母親,母親當下聽聞此事勃然大怒,立即帶歐歐去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至補習班進行搜查,於教室書櫃內保險套9個,法院審理時,狼師矢口否認性侵,辯稱2人是情投意合,並沒有強迫行為,事後狼師與歐歐家屬達成和解。橋頭地院法官表示,狼師因滿足一己私慾,竟強行與性觀念意識,未發展成熟的少女發生關係,造成其身心靈受到無法挽回傷害,且作案次數高達14次,足見道德意識及法律觀念薄弱,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性交罪》各處執行徒刑1年6月及2年,均緩刑5年,並向政府機關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與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兩場,賠償20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五專教官外遇16歲女學生 分手後成恐怖情人跟騷遭起訴
台北市某私立大學五專部周姓教官,2015年起與班上甫滿16歲的女學生外遇,女學生畢業後多次提分手,引起周不滿,多次跟蹤女學生,還奪命連環call騷擾女學生,被依跟騷、恐嚇等罪起訴。檢方調查,周姓教官2014年任教女學生班導師,兩人2015年6月底開始交往。女學生說,以前年輕沒想那麼多,周姓教官追求她後兩人就交往,「後來長大,知道周已婚,決定分手」,便在2020年多次向周姓教官提分手。周姓教官不滿被分手,去年底起多次跟蹤騷擾女學生,還在女學生住處樓下盯梢,並傳送女學生隱私照威脅「我要放我倆在床上的照片在你公司」等,威脅要與她同歸於盡,女學生不堪騷擾報警,警方依利用權勢性交、跟蹤騷擾防治法與恐嚇等罪嫌移送。周姓教官坦承有跟蹤、傳訊,並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他否認性侵女學生,喊冤稱兩人是兩情相悅,他當時只有在全校性活動幫女學生拉票,也無法主導結果。女學生說,周姓教官不曾用老師的權力威逼她發生性關係,只有提到「與我交往會透過人脈管道,讓你獲得獎學金機會變大,不跟我交往就要自己努力」,檢方以此及女學生還會寄明信片給周姓教官,認定兩人是情侶關係,利用權勢性交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因周姓教官在去年10月到今年1月初,多次傳女學生不雅照片給她恐嚇「我跟你同歸於盡」,又到女學生住所盯梢、跟蹤她,傳訊「我在你家樓下」等文字,還瘋狂打給女學生,被檢方依恐嚇罪與《跟騷法》起訴。
女大生暑假到超商實習 前輩用職權下藥性侵
高雄一名女大生到某知名超商實習時,呂姓資深店員見其姿色頗佳,竟藉故工作上犯錯,逼女大生吞藥還發生關係,家人發現不對勁逼問出實情,報警揪惡狼。呂男趕緊拿30萬賠償,高雄法院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去年暑假期間,女大生參加校方與超商的產學合作計畫,被指派到高雄某家超商實習,當時由呂男負責教導女大生相關店務,女大生剛到職,大小狀況不斷,呂男藉故女大生太常犯錯、造成他困擾,去年7月20日,要剛下班的女大生直接到他家,要進行「特別指導」。女大生前往呂男位於三民區的住處,拿出一顆藥丸要女大生吞下,女大生根本不敢吞來歷不明的藥物拒絕,見她不從,還要她「拿出誠意」,才因此得逞。事後,家人驚覺女大生不對勁,追問之下,才得知遭性侵,立刻到醫院驗傷、採集證據,並報警求助。檢方偵查時,呂男坦承與女大生發生關係,但強調沒有利用權勢,2人是情投意合。但檢方發現,查扣到的藥丸驗出威而鋼的成分,依據女大生下體採集的染色體等相關事證,認定黃男性侵,偵結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將他起訴。高雄法院審酌他與女大生已調解成立,並已賠償30萬,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台北女外陰長膿包求診 控知名婦產醫師內診性侵!檢方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1名A女(化名)因為外陰部長膿包,今年4月間赴內湖區某知名婦產科求診,由陳姓男醫師進行內診,事後A女認為醫師徒手伸入陰道得逞,提告《利用權勢性交罪》。檢察官認為,醫師有詢問患者是否同意內診,過程中助理全程陪同,沒有利用醫療過程對患者性侵的主觀犯意,予以不起訴。A女提告指出,今年4月11日因外陰部膿包前往就診,她也明確告訴陳姓醫師只需處理外陰部膿包,不要用陰道擴張器,但就診當天醫師竟以手指伸入陰道,她因此認為醫生利用醫療權勢性交得逞。陳姓醫師則澄清,當天不但向A女充分說明內診檢查必要,一旁也有助理協助,強調陰道內檢查是婦產科最重要的檢查項目,提出內診相關文獻過程包括請病人上婦科檢查台檢查,使用陰道鴨嘴將陰道張開,以便醫師視診,觀察陰道、子宮頸有無異常病變,並採集分泌物,接著做觸診,醫師將左手中指、食指輕輕放入陰道,右手置於下腹,經由雙手輕壓觸診做檢查,整個步驟就是內診。助理也證稱,醫師問診後,由於A女是初診也同意內診,隨後她引導A女進入診間,脱好下半身衣褲後,由她遞手套給醫師,手指伸入陰道後,另一手按壓,並詢問A女是否疼痛,當進一步使用鴨嘴時,A女說只要針對毛囊發炎檢查,醫師幫忙擦藥就結束診療,後續A女回到診療桌由醫師解說,同時得知內診可以知道有無長肌瘤或其他病症。檢方根據醫師所提出的文獻,認A女因外陰部長膿包前往就診,醫師用手指替她進行內診,與醫學常規無違,全程也有助理跟診,因此難認有任何利用權利性交犯罪行為,至於A女指控醫師僅說要內診,但沒有說明內診過程,這部分僅能屬醫療過程中說明義務疏失,依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荒唐父88節性侵女兒!4度伸狼爪 獲她原諒法官這樣判
新北市1名獸父4度性侵女兒小琪(化名),甚至有1次選在父親節當天,小琪為了擺脫父親對她的蹂躪,跑到警局求助,揭發父親獸行。士林地院審結,考量女兒願意原諒獸父,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合併判處2年2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獸父在去年6月中旬起,在住家對女兒伸出狼爪,先親吻小琪嘴巴、下體,再強迫口交、性交得逞,離譜的是獸父竟食髓知味,後續再性侵小琪共3次,最後1次發生在去年父親節,由於小琪再也無法忍受父親荒唐行為,遂報警求救。法官審酌,身為人父本應克盡父職,提供女兒穩妥成長生活環境,照護女兒身心的健全發展,僅因己身情慾衝動,竟罔顧倫常,利用因父女關係所伴隨而來的權勢,多次與小琪性交,對小琪而言,本來的保護者反成加害者,結果勢必影響小琪未來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不論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不足取。考量人父犯後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小琪在偵查中表示不願提告,不想再追究,想要原諒他等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共4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少女怕失去父親4年慘遭性侵90次 狼父遭重判289年徒刑
台北市一名有前科的男子自女兒13歲起便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多次,甚至還限制女兒行動,女兒只要和同學出門,就會打視訊電話查勤,將女兒當作女友般叮囑,而女兒也不願父親結交新歡,更擔心父親被抓去坐牢,一直隱忍直到去年難以忍受,才向學校老師求援,士林地院日前重判這名鬼父16年徒刑。判決指出,該男子先前因有前科曾入獄服刑,直到女兒13歲時出獄,然而出獄後,當時就讀國一的女兒因為和父親同住,甚至同床共眠,讓父親有機可趁,自2016年6月12日到2017年5月間,以下體磨蹭她,進行猥褻3次。男子見女兒都未反抗求救,因此利用父親的威權在2017年5月某日又侵犯女兒,因為女兒當時表示疼痛,男子改用手性交未遂1次。在女兒14歲前,男子都用手性侵得逞,直到女兒滿14歲。男子竟變本加厲直接應上,陸續性侵得逞90次。男子透露,他都以買的保險套數量來計算總共和女兒性交的次數,聲稱因為和女兒性交時,多數時候都會戴保險套,「我總共買過家庭號36入裝保險套2盒、12入裝保險套1盒、3入裝2盒,但有6到8入沒有使用,另外在2018年間,因為女兒有吃避孕藥,所以我沒有用保險套就和她性交過4次。」女兒偵訊時表示,她不敢向外求助是因為害怕父親再坐牢,且父親也告訴過她,如果說出去就會沒爸媽。有幾次父親發現她似乎忍不住想說出口,父親就會裝可憐博取同情,女兒也明白父親剛出獄不久,心中自然不願父親再被關。法官也透過女兒的日記發現,她不希望父親再找一個新配偶,好不容易父親剛出獄,就像得到一個新爸爸,所以也要求父親假日要帶她出去玩。法官參照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個案報告表發現,女兒和父親互動親密,且幾乎形影不離,父親希望女兒將自己擺在第一順位,女兒隨著年齡增長,不希望自己被監控,父女關係變得相當矛盾,甚至她覺得自己是父親的「替代性配偶」。法官認為,男子身為父親,卻未能善盡妥慎照護之責,反而利用女兒信賴關係且年紀尚幼,性自主權發展未成熟,不顧女兒身心人格健全發展及情緒感受,將女兒當作長期洩慾對象,有違人倫綱常,且於警訊、偵查時否認犯行,毫無悔改之意。合併計算男子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共3罪,均累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未遂罪,累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2罪,均累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70罪,均累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共15罪,均累犯;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累犯,重判他289年10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6年徒刑。此外,扣案之白紫色按摩棒1支、黑色HTC手機1支均沒收。
手指、異物塞童肛門266次!父:管教小孩
2名年僅5、6歲男童因疑遭父親以手指、發條等異物塞進肛門,時間長達3年,次數共計266次,父親遭警方送辦。據了解,檢警調查時,該父親雖辯稱是因小孩不聽話,出手管教,但檢察官認為父親宣稱以異物塞進肛門的「體罰」方式,已構成《刑法》規定的性侵犯罪要件,罕見地依266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嫌起訴該父親。疑以手指、發條等塞入據了解,2019年11月間,就讀國小二年級的8歲男童,因舉止怪異,校方從男童口中得知,男童「把拔」常捏他屁股、並用「東西」塞他屁股,甚至小他2歲讀幼稚園大班的弟弟,也遭爸爸以此方式對待。校方懷疑男童及弟弟疑遭父親長期性虐或性侵,通報社福機構並報警處理,事後2名小兄弟被緊急安置。檢警由於2人年幼,表達能力有限,為查明2人疑遭父親侵犯次數、頻率及「工具」,拿出圖片與器材供2人指認,最後認定該父親拿來塞進2人肛門的「工具」,包括玩具或物品上的「發條」。檢警懷疑,該名父親涉嫌自2016年12月起,在家裡以每週2次頻率,對當時年僅5歲、就讀幼稚園中班的大兒子脫去衣褲,捏其臀部,進而用手或發條等異物塞進肛門,至他2019年10月讀小二為止,估計次數共256次,另男童弟弟證稱,2019年他讀幼稚園大班時,爸爸也對他做出同樣的事,次數約10次。據了解,檢警調查時,該名父親供稱曾對2子管教,但否認犯罪。檢警調查,該名男子結婚多年,工作及家庭均正常,妻子不知丈夫做出此事,得知後相當驚訝。涉266個利用權勢性交罪檢察官認為,2名幼童沒有誣陷父親的理由,加上2人指證歷歷,不採信父親說詞,縱使父親宣稱是「管教」小孩,但《刑法》規定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肛門,即屬性交行為。因此該父親以異物塞進幼子肛門,已構成性侵犯罪,認定他是藉對2子有監督、扶助、照護等權勢而性侵,依266個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
台中男看上印尼女看護!栽贓「妳偷錢」強逼口愛再硬上 惡雇主下場出爐
台中一名蘇姓男子2017年雇用印尼籍女移工小芬(化名)擔任看護,負責照顧年邁的老父親,孰料他竟對女方有非分之想,去年誆稱家中財物遭竊,誣陷小芬偷竊,並以報警將其遣返為要脅,強迫對方幫自己口交,甚至進一步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雇主行為造成本國負面觀感,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判決指出,小芬自2017年開始在蘇男家中擔任看護,照顧雇主父親的日常起居,不料去年11月間卻遭蘇男誣賴偷竊財物,隨後被要求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否則就要報警將她遣返回國;被害人擔心真的被送回印尼,無奈之下只好答應雇主要求,同日晚間即在房間內遭蘇男強迫口交、性侵得逞。遭蘇男侵犯後,小芬不甘受辱,決定向同鄉友人訴苦,經對方告知雇主後報警處理,全案因而曝光。針對女看護指控,蘇男到案後一度否認性侵,辯稱是女方主動提議性交;鑑定結果顯示,被害人的外陰部及生殖器確實殘留雇主的DNA,加上多名證人指證歷歷,足證被告性侵行為屬實,遭檢方依法起訴。台中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小芬雇主,明知對方離鄉背井從事看護工作,竟以行竊財物為由,迫使被害人為謀生計而隱忍屈從,任憑他恣意性交得逞,除了造成小芬身心受創,且形塑本國雇主未能善待外籍看護之負面觀感,間接影響我國之國際地位,考量蘇男事後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女看護和解,最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強迫「叫爸爸!」 北市體育狼師強行猥褻、性侵多名高中生遭訴
北市某高中體育老師藉任教女學生涉世未深,難以反抗教師權威,誘騙少女到教室,以按摩、治療脊椎側彎為由,強行猥褻、性交,甚至拍攝裸體照片,直至今年5間,少女畢業後大學心理輔導時吐露狼師獸刑,檢察官追查後發現,還有另外2名少女受害,痛批狼師枉為人師,依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這名狼師任職某高中18年,2004年間藉少女性情溫順,不會拒絕他人,提議要到游泳池旁的辦公室按摩,命女學生先在游泳池更衣室盥洗,待全裸後予以猥褻,並強迫口交得逞,直至有人敲擊辦公室門才中斷,要求少女儘速穿衣離開。2017年,狼師見另名少女常向他吐露煩惱,假意指導重訓,協助改善脊椎側彎,佯稱要製作訓練記錄,要求少女褪去上半身衣物,以手機拍攝猥褻照片,甚至提議精油按摩放鬆肌肉,進而猥褻少女,過程中還要少女叫他「爸爸」。少女滿18歲後,在大學心理輔導課程中吐露狼師獸行,案經檢警訪談學校老師、同學,得知多年前已有人受害,並在狼師家中電腦找到第3位少女性愛影片,但狼師矢口否認有拍攝行為,檢察官批評狼師不知悔改、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起訴書指,狼師聲稱,第2位被害少女因與他人感情糾紛,誣指遭他猥褻,實則為臨訟卸責之詞,足見已不適任擔任教師一職,且多次以校內作為犯罪地點,居心叵測,依強制猥褻、利用權勢性交貨猥褻罪起訴,並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建請法院加重其刑2分之1。
假推拿真性侵!三峽整復師誆「我專業的」 洗腦三女凹成「ㄑ字型」洩慾
太變態!新北市三峽區一名林姓男子,在當地經營一家「整復體態調整」工作室,他不但要求上門進行體態調整的女客人,必須脫下內衣,換成他給的寬鬆衣物;還假藉按摩穴位名義,把人凹成「ㄑ字型」,以手指性侵女性顧客得逞。且在猥褻過程中,還故意利用按摩專業話術洗腦不知情的女客,前後至少有少3名女子受害,其中一名少婦還因為被洗腦,一連被性侵兩次,事後越想越不對,痛哭報警。根據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以「我有傳統整復員證書」與整復專業術語,洗腦不少女性顧客,卸下心防讓他按摩私密部位,已知至少3名女子受害。據悉,林男從去年5月起,先是有一名飲料店的店員A女,因為工作手不舒服求助,被林男誆稱她有「網球手」,拐騙她她內衣,換上寬鬆衣物,遭猥褻下體得逞。後來今年年2月,另一名B女因骨盆前傾求助,再度被林男話術洗腦,故意以「你胸部有點下垂」,搓揉對方胸部與下體,還騙對方「必須密集調整」,B女雖覺得有異,但還是前往了第二次,又遭搓揉胸部與指侵得逞,B女事後越想越不對,才痛哭向丈夫陳述遭遇並報警。而同樣今年6月間,有名C女也遭同樣對待,事後見到網友在網路上張貼文章提到:「我的一位女性朋友遇到北大一位男按摩師,被碰了乳房,因為他說有穴道什麼的…」。A女在下方留言,C女看到A留言,發現同為受害者,立刻互加好友,組成受害者聯盟報警,後來林男被逮捕後,現在被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的罪嫌,將他給起訴。
衛生局女職員稱遭性侵墜樓 母親手寫信催淚
新北市衛生局一名林姓女職員上月墜樓身亡,生前留下的臉書文章,指控曾遭某物理治療所執行長性侵與暴力對待。對此,女職員的家屬今召開記者會,呼籲遭逢相同際遇的人,要相信自己是被關愛與疼惜的,「我們都不是一個人!」陪同出席的勵馨基金會,則呼籲應對權勢性侵者加重其刑。新北市衛生局墜樓的林姓女職員今在台中辦告別式,弘道老人服務基金會特地在粉專貼文表達追悼,並分享曾與她共事的點滴。(圖/翻攝自臉書)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雇員,上月從辦公室大樓墜樓身亡,生前臉書留下千字文,自揭遭某物理治療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物理治療機構廖姓執行長今到警局說明。(圖/王揚傑攝)如今,林姓職員家屬今天在勵馨基金會陪同下,公開林姓職員母親的手寫信,內容指出,「那個人(指物理治療所執行長)說你們是兩情相悅,但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為什麼從沒聽你幸福的說過呢?為什麼要打你呢?我好擔心妳是為了保護家人,才被迫跟在一個妳不喜歡的人身邊!這些疑問,檢察官告訴媽媽,他們一定全力查辦!媽媽相信他們可以給我答案。」對此,家屬籲請司法全力查辦,同時,對於近日部分報章媒體的報導,已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媒體給家屬空間和尊重。家屬更喊話說,有類似遭遇的受害者一定要勇於發聲,「你們不是一個人,只能你們願意,我們都願意幫你們,到處都是機會,不要再有相同遺憾發生」。陪同現身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性侵案兩造若涉及權勢關係,會比其他性侵案件更複雜;因為,被害人往往會礙於擔心對方會利用權勢進行報復,因而陷入不知道是否要對外求助的困境。王玥好進一步指出,目前《刑法》有關妨害性自主的條文,幾乎都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唯獨第228條卻規定,利用權勢性交者,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只會造成有權勢者解此脫罪,呼籲立法院應修法,對利用權勢進行性暴力者加重其刑。★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防治專線:1925(依舊愛我)24小時服務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舒服嗎?喜歡嗎?」 色教練帶隊參賽「襲胸又指侵」女學生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劉姓田徑教練被指控於2018年2月間利用南下高雄比賽,晚上住在飯店時,竟把女學生叫進房間,強行猥褻並性侵得逞。後來劉男又對其他女學生性騷擾,遭到對方家長出面投訴,全案才得以曝光。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劉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根據桃園地院調查,劉姓男子擔任桃園市某國中田徑教練,2018年2月間帶著田徑隊學生南下高雄比賽,晚上投宿某家飯店,深夜11時許傳訊給1名女學生,假借要她「來按一下脖子…緊」,結果劉男趁機隔著上衣撫摸女學生胸部,之後更直接深入內衣裡撫摸胸部,女學生因為擔心反抗可能因此失去參賽機會,或以後升學高中會被教練操縱,只好屈服在教練的淫威之下,不敢吭聲。沒想到教練變本加厲,2天後清晨6時左右,劉男再度傳訊息給這名女學生進房,脫去女學生內衣和外褲,吸吮女學生胸部等處,還以手指性侵,最後更嘗試以生殖器要進入女學生下體,但被制止,還問女學生「喜不喜歡?舒不舒服?」之後因為有其他家長投訴劉男有類似猥褻行為,整起事件才曝光。到案偵訊時,劉男否認有猥褻和性侵行為,他辯稱,曾傳訊息要女學生幫忙按摩,但女學生說肚子痛在房間休息,2次都未去他房間。女學生則指稱,當時教練傳訊叫她進房間幫忙按摩,先後對她襲胸及指侵得逞,但因為擔心教練會生氣不讓她參賽,影響她日後考體育班的成績,只好默默隱忍不敢反抗。檢方傳喚其他證人出庭,認定女學生前後供詞吻合,且案發後劉男確實曾傳送「不好意思」等訊息給女學生,顯然他有做出逾越常軌之事。另外,女學生的驗傷報告也提及有新生成的傷勢,因此法官不採信劉男說詞,考量他犯後態度欠佳,迄今仍未取得女學生原諒,審酌後依利用權勢猥褻、性交等罪判劉男3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