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機會...
」 貪汙 高虹安 助理費 詐領助理費 詐領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涉貪助理費結果大反轉!高院這動作早露端倪 高虹安可望回鍋市長職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在今日上午10時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王郁文3月;黃惠玟4月;陳奐宇2月,均得易科罰金,除高虹安外,其餘均被高院判緩刑2年,被告不得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高虹安也可望回歸新竹市長職務。過去高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曾因認為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違憲之虞而聲請釋憲,當時外界就推測高虹安的判決會在二審出現反轉,如今判決出爐,也證實了這些猜想。
涉貪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貪污部份無罪 因這罪判6個月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仍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表示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今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顏寬恒貪汙案「上訴遭駁回」二審維持原判8年4月 本人將現身回應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涉及沙鹿豪宅、助理費及國有地等案件遭檢方起訴,一審判處有罪部分合計8年4月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台中高分院今(11)日二審合議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中,偽造文書罪6月刑期已確定,不得再上訴;至於貪汙罪部分仍可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同時裁定,自即日起對顏寬恒限制出境8個月。對此,顏寬恒也將現身回應判決結果。據了解,案件源自「沙鹿豪宅案」,檢方指控顏寬恒竊佔國有地,不過法院審理後判決無罪。然而顏寬恒後來以4千多萬元將該豪宅出售給承接裝潢的張姓公司負責人,過程中涉及偽造文書。款項在流轉後回到顏寬恒手中,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另一起案件則為助理費爭議,檢方查出,顏寬恒聘用林進福掛名為公費助理,月薪4萬元,持續約2年,共詐領薪資逾108萬元。檢方認為顏寬恒是此案的實際受益人,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在審理過程中,顏寬恒一再喊冤,強調竊占國有地並非自己所為,並否認詐領助理費,甚至表示自己還曾自掏腰包補貼助理薪水。他形容詐領指控是對他「天大的汙辱」,認為自己遭遇「莫須有的罪名」。法院最終裁定,顏寬恒在助理費案確實構成貪汙,判刑7年10月,加上偽造文書罪6月,合計8年4月,並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則被判無罪。當時一審判決出爐後,顏寬恒隨即透過聲明表示,將持續透過法律救濟來捍衛名譽與權益,並再度強調案件對他而言「是場莫須有的訴訟風波」。
嘉義市美女議員上午現身中檢報到 如願到台中女監執行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12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3罪共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嘉義地檢署當天立即發出傳票,要求戴寧19日到案執行,戴寧申請到台中女監執行遭駁回,但嘉檢表示,她今日上午10時10分許已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將發監台中女監執行。嘉檢表示,經台中地檢執行檢察官協助本署,核發檢察官乙種指揮書將受刑人戴寧發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執行。已連任4屆的戴寧,被控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間,透過郭姓前夫及辦公室溫姓前主任的協助,利用陳姓、邱姓、曾姓、王姓前男友及郭姓前小姑等人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及三節獎金合計431萬8750元。嘉義地院審理時,戴寧拒認罪,被重判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她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罪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合議庭認為她3次犯行,犯罪金額甚鉅,犯行重大,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且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審酌她擔任議員對地方公共事務的貢獻,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戴寧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維持二審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並沒收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此案爆發後,戴寧遭羈押期間其父親戴建三病逝,2023年3月23日戴寧戴手銬腳鐐返家奔喪,在靈堂前跪爬、痛哭,令人非常不捨,震驚社會。
前高市議長曾麗燕涉詐助理費1330萬 二審仍重判12年
國民黨籍高雄市前議長曾麗燕和胞妹等人,涉詐領助理費133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日上午宣判,曾麗燕維持原判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曾麗燕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胞妹曾麗鴻合併判刑3年6月;曾麗燕助理曹雪禎判刑2年2月。全案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宣判曾麗燕維持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曾麗鴻從重改判4年4月,褫奪公權3年;曹雪禎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從重改判2年9月,褫奪公權2年。曾麗燕自2010年12月起歷任高雄市議會3屆議員,並於2020年經補選為高雄市議長。然而,曾麗燕涉嫌透過胞妹曾麗鴻辦理提領、保管及發放公費助理薪資。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曾麗燕與胞妹兩人多次利用遴聘公費助理機會,以虛報人頭助理名單或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向高雄市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詐領金額達1330萬元。利用申報每人薪資4萬元,匯入戶頭後領現金出來,轉手給6名助理一人只領到2萬5000元,多的就用來繳電話費、服務出租金等開銷。曾麗燕否認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貪污,稱是按先前慣例申報。
辦理相驗要收紅包!芎林鄉衛生所前主任10年貪汙528萬遭起訴
芎林鄉衛生所前主任吳聲讓利用擔任衛生所主任之職務機會,長達10年時間,於辦理相驗時透過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死者家屬索取2000至4000元紅包,致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當場交付現金紅包予吳聲讓,合計詐得至少新台幣528萬4650元。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背信等罪嫌起訴。吳聲讓自1999年起,擔任新竹縣芎林鄉衛生所醫師兼主任,為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機關之公務員,職責包括綜理衛生所務、指揮監督員工,以及辦理行政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吳聲讓明知依據縣府公告相驗收費標準,芎林鄉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每案僅得收費新台幣200元(含10份死亡證明書),應由家屬親自至衛生所繳納,不得擅自加收或變更。但吳聲讓自2013年1月起 至2023年4月30日止,於辦理 相驗時透過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死者家屬索取每案2000至4000元不等之紅包,致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當場交付現金紅包予吳聲讓,合計詐得至少528萬4650元。吳聲讓為掩飾犯行,除違反收費規定外,仍逕行開立死亡證明書10份交予死者家屬,致家屬未依規定至芎林鄉衛生所繳納應繳之行政相驗費用,造成衛生所受有應收規費之損失。新竹地檢署調查,吳聲讓自2013年1月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芎林鄉衛生所共通報5812件行政相驗死亡案件,但實際僅收到601件行政相驗費用,短收計5211件,以每件200元計算,損失金額共計新台幣104萬2200元。新竹地檢署調查偵查終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罪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依法沒收犯罪所得。新竹地檢署指出,無論是司法或行政相驗,皆為依法執行之法定程序,其收費標準均有明確規定,並由家屬親自至該區所屬衛生所繳納,絕對不會額外加收「紅包」。若有相關人員藉辦理相驗或解剖機會,私下向家屬索取費用、紅包或應發補助而未發者,皆屬異常情事,極有可能涉及違法,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並立即向警方報案。
一改嗆辣撇談對手官司 邱議瑩評林岱樺遭起訴:尊重司法
高雄籍民進黨立委邱議瑩23日表示,對於立委同僚林岱樺涉入詐領助理費、公益侵占等案遭起訴,一改過去嗆辣風格,僅稱尊重司法,隨後不願多談。林岱樺問鼎2026高雄市長呼聲維持第一多時,近月卻因官司纏身而讓聲勢陡降,23日下午更進一步遭高雄地檢署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重挫參選聲勢。回顧案情,2月間林岱樺被控在5屆立委任內,利用人頭助理詐領逾新台幣1,400多萬元助理費,還有浮報加班費等問題,等到立法院核撥公款加班費後,再由助理「回捐」供各地服務處使用,認定不法金額近1,500萬元。儘管林岱樺在約談時,憤怒地在調查局南機組門口高舉手寫海報,喊出「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隨後被諭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如今遭起訴,儘管高雄政壇早已有預期,仍對起訴後政治震盪如何牽動高雄政局,一時半刻難說得清。綠營黨政人士指出,其實規定,即使林岱樺因案被起訴,仍保有初選參選權,可是要到一審判決有罪才會停止黨權。但他直言,此案受全國關注,黨內廉政委員可能在林岱樺被起訴後,進一步建議將林岱樺停權,只要報請中評會裁決過關,還是可以停權,更棘手的是,中評會主委是初選對手、現任立委賴瑞隆,絕對是動見觀瞻。民進黨立委林岱樺23日因案被高雄地檢署起訴。(圖/黃鵬杰攝)綠營地方人士則分析,即使依照民進黨內規,就算起訴也不會失去參選資格,然而距離2026大選大約一年多,如果要辦初選,更剩不到一年,官司勢必影響提名,實在不敢說林岱樺有能耐選到底,但若林岱樺急流勇退,屆時「就是別人來拜託她」地方多認為她的能量必會左右初選。地方觀察,儘管林岱樺數月來依舊打起精神勤跑,但體態明顯消瘦,起初高分貝喊冤的魄力也不復見,如今低調應對風聲鶴唳,發言更是謹慎萬分,加上工作人員大幅減少,街頭看板也「約滿不續租」,操盤手更陸續求去,人走茶涼之下氣勢絕非往日可比擬。外界也關注,多次對外嗆聲若林岱樺初選領先「一定會整合人出來對拚」的邱議瑩如何看此案,邱議瑩受訪則一改過去嗆辣個性,簡單回應說「尊重司法」。民進黨高市黨部主委黃文益則說,現任市長陳其邁2026年將卸任,依照民進黨提名辦法,2026接棒的市長提名權在黨中央,加上林岱樺是現任立委,究竟是否遭停權或處分,地方黨部無權置喙,權責在中央,地方不便發言。※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憂人脈資源助逃海外 高院裁定高虹安限制出境8個月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案,一審被判7年4月,遭內政部勒令停職中。高院因境管期限將屆滿,日前開庭調查,最終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高虹安因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案件進入二審後仍持續審理中。該案涉及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最終裁定剝奪其公權4年。由於一審判決確定有罪,高虹安已被依法停職,市政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近期開庭時,高虹安律師則主張其未有逃亡之虞,無限制出境之必要。但是,經高院認定,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足認犯罪嫌疑重大;高虹安曾為立法委員,現為新竹市長,曾經留學,可認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高院指出,趨吉避凶,人之本性,在重罪追訴壓力下,確有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案件順利進行,仍有對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據此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對此,高虹安對於高院裁定,未對外發表明確回應,律師團隊是否研擬提出抗告,引發外界關注。
林岱樺涉貪案新進度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再押2個月
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和政治獻金案,林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3人,檢方聲請延押獲准,至於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雄檢今天聲請延押,法官下午也火速裁定延押2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被控詐領助理費及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雄檢今年二月發動首波搜索,複訊後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但她的胞弟林岱融、弟媳王女及協助作帳的黃姓女會計等3人於2月25日遭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將滿,檢方已於21日聲請延押,法院於23日裁准。另外,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羈押期也同樣將滿,檢方於今日聲請延押,高雄法院指出,經訊問被告及聽取檢察官、辯護人之意見,並核閱相關卷證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同法第210條之偽造文書罪、同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同法第342條之背信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院方表示,關於所涉公費助理相關聘用、工作內容、林三郎基金會相關費用支出等事項,除與證人證述及相關書物證有所出入外,尚有相關證人待訊問,且有部分共犯在外。又於第二次遭搜索之時,將所使用之手機交由同寺之人員保管,該人員將之藏放在通法寺洗衣籃內,且本案迄今仍有相關之資金流向及交易對象尚需逐一核對清查,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高雄法院審酌所涉公益侵占及詐領助理費用金額及犯罪情節,釋煌智身為通法寺的住持及林三郎基金會的董事長,對於通法寺、基金會等本案相關之人員實具一定之影響力,有部分共同被告在外、部分證人尚未到案,因此裁定4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 士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
北市議員陳怡君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繼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日前遭延押後,士林地方法院4日裁准延長羈押陳怡君兩個月,並禁止其接見通信。士林地院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定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其所涉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夠認定被告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裁定延長羈押,時間自4月20日起算。檢調單位指出,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嫌利用其胞弟、弟媳等人的名義,虛報助理薪資,詐領公款,其行為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中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本案除了陳怡君本人外,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張惠霖的胞姊,以及陳怡君辦公室的前主任賀姓男子和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等多人皆被指控涉案,不法所得初步估計已超過新台幣300萬元。檢調於今年2月12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同步約談包括陳怡君在內的7名被告以及3名證人。經訊問後,檢方認為陳怡君與張惠霖兩人涉犯重罪且有串證的可能性,當庭將兩人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同案的其他被告則分別以新台幣1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針對陳怡君的部分,檢方在搜索後首次聲請羈押時,士林地院裁定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而張惠霖則裁定羈押禁見。然而,士林地檢署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士院更裁,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陳怡君至今。
11年間詐領補助金67萬! 北市萬華前里長夫妻遭判7年半定讞
前台北市萬華區孝德里前里長游堯堂與妻子徐詠芬,被控浮報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詐領政府補助金67萬多元,最高法院考量2人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將游堯堂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徐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全案確定。檢方起訴指控,台北市政府訂定《台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每個里每月可請領最高3萬元租金補助,游堯堂2007年至2018年擔任孝德里長期間,與妻子徐詠芬共謀虛報里活動場所3萬租金,但實際月租只有2萬2000元,11年間共詐領67萬餘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游堯堂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6月,他的妻子徐女判刑3年8月;二審高院認為,游男與徐女客觀上確有檢據申請每月租金3萬元之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但沒有主觀犯意。高院表示,游堯堂會自行包紅包提供補助予低收入里民,他以租金差額支付該補助款項,因確實用於回饋里民上,難認他與妻子主觀上就請領上開租金補助有何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改判無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認定2人並沒有將租約所載租金與實際給付租金之差額另行回饋里民活動,審酌游堯堂身為里長竟為貪圖補助金詐領補助,所為誠屬不該,殊值非難,考量徐詠芬本身並非公務員判刑2年,緩刑3年,游判刑7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涉詐領助理費300萬!陳怡君100萬交保 檢將提抗告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汙等罪。調查人員13日凌晨將陳怡君及其服務處主任張惠霖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2人涉犯重罪、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院認為陳涉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戶籍地;張惠霖則裁准羈押禁見。士檢表示,將研議對陳怡君交保提起抗告。同案另5名被告,士檢均予以交保。陳怡君胞弟陳衛德及弟媳洪姓女子各以1萬元交保、賀姓前員工50萬元交保、張惠霖胞姊30萬元交保、楊姓研究室女主任以24萬元交保。檢調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起,指示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檢調懷疑,陳怡君另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檢調估計,陳怡君與張惠霖5年內共詐領助理費約300多萬元。陳怡君面對媒體詢問,否認詐領助理費,強調「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但檢察官訊問後,因相關證人、被告供述不一,且有人頭坦認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公務,加上陳怡君、張惠霖對案情疑點、金流交代不清,認定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被告、證人之虞,向士院聲押禁見。法官開庭後裁准張惠霖羈押禁見,陳怡君雖涉犯職務詐欺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依卷內事證,有事實與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的可能性,但斟酌社會秩序維護與陳女人身自由保障,以及所犯情節,相關證人亦經檢察官訊畢,有相關對話紀錄及銀行交易明細在卷,相關的證據已獲得相當保全,故認陳女以1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戶籍地,應無羈押必要。
北市議員陳怡君疑涉詐領助理費! 檢調搜索辦公室服務處 疑與2026選舉有關
民進黨台北市中山大同選區議員陳怡君涉嫌以弟弟等4名親友當作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3百多萬元,士林地檢署和調查局今天(12日)出動10多人,兵分多路到其服務處和議會辦公室等13處執行搜索行動,據了解,陳怡君本人也在場,同時約談7名被告、4名證人,並將移送複訊,由於明年是選舉年,陳怡君此時遭調查時機敏感,不排除與黨內初選的爭奪有關。根據《中央社》引述士檢說法,目前搜索行動告一段落,包括陳怡君等涉案人士將先由台北市調查處進行訊問,預計晚間移送地檢署複訊,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方向偵辦。據辦案人員掌握,陳怡君涉嫌自民國108年迄今,以包括陳怡君弟弟等4名親友作為人頭助理,前後詐領助理費金額估計新台幣3百萬餘元。士林地檢署11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針對陳怡君等11人發動搜索,包括其議會辦公室、中山區服務處、大同區服務處與涉案親友等共計13處。檢察官約在上午9點30分左右抵達陳怡君的地方服務處搜索,隨後約在10點30分時將陳帶往市議會研究室;檢調人員一行約10多人,抵達議會時,當時研究室內無人,陳簽名同意後,檢調才入內進行搜索。整場搜索行動直到午間12點30分結束,檢調一行人將陳怡君和助理等人帶回偵訊,並搬回數箱文件證物,以進行後續調查。陳怡君也在離去前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會配合檢調調查」。針對陳怡君辦公室被檢調搜索一事,媒體人樊啓明在臉書表示,這個時間點很難不讓人聯想到2026的選舉,由於中山、大同選區是綠營重要票倉,當王世堅選上立委後,議員缺已成為綠軍兵家必爭之地。樊啓明更進一步表示,該選區除了王世堅地方服務處主任賴俊翰準備接棒,和王世堅有選舉恩怨的總統府副祕書長何志偉助理、「牛糞博士」朱政騏也躍躍欲試,另有英系「焦糖哥哥」陳嘉行」也在投石問路,此外,該選區的老將則包括湧言會的顏若芳、賴清德介紹入黨的林亮君,兩人都有派系力量。他點出,被正國會踢出來的陳怡君處境相當險惡,2026選前布局,陳怡君遇到這個難關,不只是司法,恐怕面對的還有派系勢力。
林穎孟詐領公款判決出爐 發聲明怒斥法官漠視證據、胡說八道
有「甜心議員」之稱的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公費補助26萬餘元,台北地院今日審結判處林穎孟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其前男友葉曜彰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林穎孟在社群媒體發出4點聲明回應,直言沒有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並批法官漠視證據,胡說八道,這種司法品質讓人感到悲哀。林穎孟被控任內與前男友葉曜彰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審理期間還爆出林秘婚又閃離、前夫拒續為她具保而險些被羈押的事件。針對指控,林穎孟、葉曜彰均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逾2年,今日判林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判決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葉曜彰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林穎孟透過社群網站發出4點聲明,第一,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第二,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第三,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第四,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台北市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涉貪 台北地院判決出爐
前台北市議會「甜心議員」林穎孟因涉嫌與前男友葉曜彰共謀,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逾26萬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29日)作出一審判決。據了解,現年41歲的林穎孟因參與太陽花學運成名,2018年以時代力量黨籍首次當選台北市議員,因外貌亮眼被譽為「甜心議員」。然而其問政表現屢遭質疑,任內更因勞資糾紛與多名助理鬧翻,甚至被批為「假面甜心」與「慣老闆」。在2022年九合一公職選舉中,林穎孟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北市議員,試圖連任。然而她因涉嫌利用人頭助理詐領公費補助26萬餘元,當年3月被檢調約談,同年7月底遭起訴,罪名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最終林穎孟因票數不足無緣連任。檢方指控林穎孟涉案行為包含兩部分,第一為助理薪資詐領,2019年9月,林資遣一名楊姓助理,但延遲兩個月才向市議會辦理停聘手續,期間繼續領取公費助理補助,金額超過3萬元;第二為人頭助理名額使用,2020年5月林穎孟將葉曜彰名下公司的郭姓女設計師掛名為公費助理,與葉曜彰共同謀以助理費支付該設計師的薪資,總計金額約23萬元。不過對於上述指控,林穎孟堅決否認犯罪。她解釋,資遣助理期間仍有交接工作,薪資是作為資遣費發放;至於錄用郭姓設計師,目的是協助製作議會文宣與影片,她允許對方在設備齊全的公司辦公,並無阻止其兼職,否定任何不法圖利。葉曜彰同樣否認犯罪,強調涉案設計師在擔任助理期間,主要工作與林的議會事務相關,其身份應被認定為合法助理。他還表示,檢方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公費流入自己的私人賬戶。對此,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日作出一審判決。林穎孟被判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期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加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曜彰則因圖利罪被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因466元判2年感覺被追殺?王郁文:我會好好活下去
「公衛文」王郁文曾任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國會辦公室的公關室主任,被控貪污466元,一審仍遭判2年、緩刑5年。今(4)日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4)日由承審法官郭豫珍開庭,高虹安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僅微笑回應「謝謝」。檢方對於高虹安案提起上訴,除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對於高虹安判處7年4月,有違罪刑相當原則外,並認為前助理王郁文從未坦承犯行,並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不宜宣告緩刑。檢方也指出,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部分無罪、陳昱愷無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事用法不當。王郁文今天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也說,沒有和高虹安聯絡,也不知道她在幹嘛,「因為我們也不能聯絡啦,說實在話」,有交保金10萬元,不能串證滅供(串供滅證)之類的。至於有沒有被追殺的感覺?王郁文說,網路上當然是會有一些言論,看了會有些難過。但是支持的人,還有周圍很多親朋好友,大家都給她蠻多溫暖。相信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並表示,過程中有很多不管是媒體人、還是朋友,大家都給她支持,今天風和日麗,心情還可以。
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民進黨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 上午遭羈押禁見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遭爆出疑似涉嫌詐領助理費,昨(22)日基隆地檢署下午傳喚張顥瀚調查後,深夜向基隆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基隆地院今日上午針對張案召開羈押庭審理,基隆地檢署並已裁定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發新聞稿指出,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張姓議員自民國108年1月間起,以利用「低薪高報陳姓助理薪資」及「李姓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等方式,向基隆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案件,於蒐證調查後,於113年10月2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人員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共計搜索5處,訊問被告3人及證人4人。於深夜偵訊後,檢察官認張姓議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所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日中午裁定准許。 另陳姓被告諭知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李姓被告諭知請回。張顥瀚為基隆市中正區市議員,具法律背景、問政犀利,常上政論節目評論時政,並曾擔任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於2018年初次參選勝選後,2022再度連任成功,如今深陷助理費弊案遭調查,未來發展恐怕蒙上一層陰影。
屏東長治鄉長「買阿妹演唱會周邊」爽報公帳!涉貪判8年上訴吞敗
屏東縣長治鄉鄉長古佳川遭爆貪污,涉嫌將其購買的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以及幫家父舉辦慶生宴的開銷費用,全數報公帳核銷,涉及金額達逾5.8萬元,經屏東地院一審審理,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古佳川8年有期徒刑。對此,古佳川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15日)宣判,維持原判決,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長治鄉鄉長古佳川於2020年至2021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指示鄉公所張姓課員幫忙核銷私人消費單據,包括購買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父親生日宴餐費、委任律師費等個人支出。古佳川與張姓課員合謀,先是在空白收據上虛報金額,並註明「鄉長墊付之公務餐費」,接著再交由不知情的長治鄉公所職員製作核銷單據,逐一層核後最終由古佳川親自核章通過,2人合計共詐得10萬2750元。今年3月,屏東地院審結宣判,將古佳川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共14罪,併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張姓課員則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古佳川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15日)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原判決,全案可上訴。事實上,古佳川被依法停職後,隨即在今年4月底辭去鄉長職務,後續補選由無黨籍吳亮慶出任長治鄉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