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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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BI罕見與中俄建立執法合作 打擊跨國犯罪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帕特爾(Kash Patel)表示,過去1年來,他已經與美國長期競爭對手中國與俄羅斯建立新的執法合作關係,希望在打擊芬太尼走私、網路詐欺以及兒童性剝削等跨國犯罪方面,獲得有力的盟友。據《路透社》的獨家報導,這些合作包括人員交流,像是中國執法官員曾訪問美國,而FBI探員也曾前往中國,雙方共同處理案件並分享情報。對此,FBI官員也透露,帕特爾曾在7月底結束訪問北京的行程,而前往俄羅斯的類似出訪目前則暫定在10月進行。此外,在這項合作安排下,FBI與中國執法人員也曾分別展開聯合突襲行動與逮捕行動。FBI指出,該局曾在今年5月與中國公安部以及杜拜警方共同展開「沙元行動」(Operation Sand Dollar),對位於杜拜的1處大型網路詐騙中心進行突襲。這場行動最終逮捕了300人、查扣3億美元的資金,並解救了數千名遭人口販運控制的勞工。根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在至少1起案件中,1名身處中國境內、被指控涉及「嚴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已被遣返回美國接受審判。帕特爾在接受《路透社》獨家採訪時表示,FBI與他所稱的「非傳統夥伴」(non-traditional partners)展開的合作,是經過挑選且有限度的,主要集中在特定類型的跨國犯罪,例如打擊全球兒童色情網路,以及以美國人為主要目標的網路詐騙中心。這些合作在FBI內部被稱為「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s),代表美國執法政策的1項重大轉變。然而,此舉也引發反情報社群更廣泛的疑慮,相關人士擔心,向正在全球範圍內試圖削弱美國經濟與軍事實力的威權政權分享敏感資訊,可能帶來安全風險。長期以來,美國官員一直將俄羅斯與中國描述為犯罪活動的輸出者,而非打擊犯罪的潛在合作夥伴。更不用說,兩國也被美方視為全球範圍內針對美國利益進行間諜活動的重要來源。不過,由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任命的帕特爾表示,這些風險可以被管理,「這兩段關係都是新的,也是充滿變化的。我們非常清楚他們在許多議題上採取敵對立場。他們不會停止,但如果我們能夠為美國帶來勝利,那麼我們就必須進行接觸。」
逼吃菸蒂又仙女棒燙身凌虐 「刺青店惡魔」五酷刑囚禁少女逼賣淫一審遭判152年
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陳昊恩,以刺青店為掩護,除發展幫派勢力,還脅迫未成年少女依依(化名)賣淫,陳男等多人對依依凌虐毆打,逼吃煙蒂外,甚至以熱溶膠毆打、仙女棒燙身,手段極其殘忍,陳一審則遭判15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依依原是陳男手下簡姓小弟的女友,卻被男友推入火坑、遭逼賣淫,依依不甘受辱,起初試圖逃跑,被抓回後再度遭到虐打。陳男等人慘無人道,將逃跑的依依關進刺青店的廁所,更拿出「五大酷刑」虐待少女,包括熱溶膠條狠抽、菸頭和仙女棒燙身,還將依依當作人肉標靶,用BB彈的鎮暴槍射擊,此外還拍不雅照要脅,甚至以清潔地面為名逼迫吃煙蒂,手段令人髮指。警方獲報後立刻將被害人救出,並於2023年11月,臺北市文山區、新北市三峽區等 11 處實施搜索,扣得手機 17支、平板3 臺、折疊刀等兇器10 支、討債傳單 1 份、勞力士手錶1 個、LV 包包 1 個、金飾等 11 條、現金3 萬6575 元、安非他命殘渣袋等物,並提拘被告陳等 12 人到案,陳、簡等6人遭檢方聲押獲准,其餘人則以5到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認為,陳、簡為賺取金錢,無視少女拒絕使其從事性交易,侵害其健康及自主意願,扭曲價值觀,影響身心及人格發展,應嚴予非難。新北地院近日判決,陳男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以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等17罪,判處累積刑度152年6月,簡男犯14罪,累積刑度135年4月,而他們還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案件,將待所犯案件全部確定後再由檢察官聲請裁定應執行刑,全案仍可上訴。
5台籍男女涉人口販運!馬來西亞遭逮「姓名曝光」 最重恐關20年
馬來西亞北海法庭近日審理1起人口販運案件,5名台灣籍男女被控涉嫌販運1名喀麥隆籍女子,並利用其弱勢處境進行勞動剝削。5名被告於當地時間3日出庭應訊,均否認有罪。法院裁定全案延至9月1日再次開庭。根據當地法律,若人口販運罪名成立,這5名台灣人最高恐面臨20年監禁及罰款。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5名被告分別為27歲曾德斯(音譯,以下皆同)、36歲廖少偉、35歲洪明宏、35歲曹志穎及29歲鄭薇婷。5人3日上午由威中警方押送至北海法庭,聆聽訴狀宣讀。根據檢方指控,5名被告涉嫌於今年7月16日晚間7時許,在威中大山腳北武拉必路(Jalan Utara Berapit)1處住宅單位,共同販運1名成年的喀麥隆籍女子,並利用其弱勢處境進行勞動剝削。檢方依據馬來西亞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670號法令)第12條文,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4條文提出起訴。若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面臨20年監禁,並可能另處罰款。被告在通譯員以中文翻譯宣讀控狀後,有人表示不理解控罪內容,也有人當庭否認稱「我們沒有販賣人口,我不認罪」。報導指出,5人目前皆否認指控。由於警方查不到他們的入境紀錄,法官暫不准予保釋。被告代表律師納文向法庭申請3週時間,以協助查證被告入境資料。法庭最後裁定,案件延至9月1日再次開庭,後續將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
才剛被少年法庭訓誡!14歲男逼少女拍私密照還恐嚇「把你家人殺了」 下場曝
一名14歲男學生,才因要求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遭少年法庭訓誡,後續又透過社群軟體持續脅迫少女拍攝性影像或視訊裸露身體,還恐嚇她「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害少女嚇得不敢上學,需接受心理諮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法判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少女45萬元、少女母親15萬元。判決書指出,男學生於2010年出生,他在約14歲時,要求未成年的少女拍攝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並上傳給他觀看,後續在2024年間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定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5項、第2項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予以訓誠。然而,男學生經訓誠後仍不知悔改,仍不斷透過LINE、TikTok、Messenger傳送如訊息騷擾少女,內容包括「我現在很想看你的身體」、「我要內射你」、「那我可要頂更大力了」、「我想跟你做愛」等等,並多次要求少女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或以視訊電話方式讓他看私密部位。少女因長期受到脅迫,承受莫大恐懼及壓力,於是拍攝並傳送僅穿著內衣、內褲的照片給男學生,並遭對方存取。少女後來選擇冷處理,男學生便開始傳訊恐嚇「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你就這輩子歸我一個人的了」、「誰叫你不給我看你的身體部位?」少女擔心自己和家人可能遭襲擊、報復,不僅變得不敢開口說話,也漸漸開始抗拒上學,只能去接受心理諮商及醫療協助。少女與母親提起民事求償,主張男學生已嚴重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人格權,也由於母親長期陪同女兒面對精神傷害及漫長影響,侵害親子身分法,因此要求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損害賠償。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均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或否認原告的主張,法官依少年案件裁定及相關證據、就醫紀錄等資料,認定少女主張為真實,因此依法判定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賠償少女45萬元、母親15萬元,並自115年12月30日起加計年息5%。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0名泰籍黑工藏鐵皮屋!女子塞沙發縫仍落網 非法同鄉仲介遭查辦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會同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前往臺南市學甲區一處鐵皮屋展開聯合查緝行動,當場查獲20名泰國籍逾期停留人士涉嫌非法工作。查緝過程中,有人一度企圖破窗逃跑,但遭執法人員即時制止;更令人意外的是,一名身材嬌小的泰國籍女子為了躲避查緝,竟將身體蜷縮在沙發與牆壁間的狹小縫隙中,宛如施展「縮骨功」,即使躲藏長達約30分鐘,最終仍因沙發異常晃動,被眼尖的移民官識破,狼狽現身。臺南市專勤隊發現1名非法外來人口躲藏沙發後方。(圖/翻攝畫面)經調查,現場20名泰國籍人士坦承受僱於國人郭姓男子,郭男長期承攬各類臨時工,負責派遣工作、接送、發放薪資及安排住宿,工作內容涵蓋養雞、油漆施工、搬運水泥與磚塊,以及屋頂搭建等勞力工作,每人每日薪資約新臺幣1,000元。專勤隊進一步向上追查發現,幕後另有2名泰國籍女子涉嫌擔任非法仲介,她們利用通訊軟體建立工作群組,招攬同鄉加入「打工團」,並依工作媒介向每人收取新臺幣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仲介費,再安排各項臨時工作。相關證據顯示,兩人涉嫌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64條規定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非法聘僱移工的郭姓男子,也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函送勞政主管機關裁處。移民署表示,外籍移工應依合法聘僱許可從事工作,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不僅無法獲得法律保障,也容易遭受不肖仲介或雇主剝削,甚至發生薪資遭積欠、權益受損卻求助無門等情況。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非法仲介及非法聘僱案件,從源頭打擊不法集團,維護國內勞動秩序與合法工作環境,同時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發現疑似非法聘僱或仲介情形,也可主動向相關單位檢舉,共同維護公平、安全的就業環境。
社畜悲歌?騎士等紅綠燈空檔「打開筆電原地處理公務」 辛酸畫面網瘋傳
印度一段「塞車也要打開筆電工作」的影片近日在網路瘋傳,一名男子騎機車停等紅燈時,竟趁著短短幾分鐘塞車空檔,打開筆記型電腦處理公務,引發全球網友熱議。不少人看完直呼心酸,認為這正是高壓職場文化的縮影,提到「人都快變成工作機器了」。影片是由一名公車乘客所拍攝,畫面可見一名機車騎士在塞車等紅綠燈之際,熟練地打開筆記型電腦,將電腦架在車上開始工作,雖然影片最初的發布者不可考,但畫面已被大量轉載至各大社群平台。隨影片流傳的文字寫道:「紅綠燈前短短塞車5分鐘,這名機車騎士就拿出筆電開始工作。即使上完8小時班,回家路上還要繼續工作,代表回到家後恐怕還得接著加班,在印度,人們正慢慢地變成機器。」影片曝光後掀起兩極討論。部分網友擔心該名男子在馬路上操作電腦恐會影響行車安全,但更多人將矛頭指向企業文化,批評不少公司早已沒有真正的「工作與生活平衡」,員工即使下班後仍無法擺脫工作壓力。有網友留言表示,「每天8小時工作,再加上通勤與回家繼續工作,等於一天有14到16個小時都被工作占據,這不是努力,而是剝削。」也有人直言,「如果連陪伴家人的時間都沒有,那麼拼命賺錢究竟是為了什麼?」另有不少人認為,企業利用員工害怕失業的心理,迫使大家不斷延長工時。一名網友表示,「即使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害怕失去工作,公司就是利用這種恐懼,因此員工只能選擇服從。」這段短短15秒的影片,不僅讓外界關注男子的處境,也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過勞、企業文化以及工作與生活平衡等議題的廣泛討論。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
嘉義樂器行廁所藏針孔攝影機偷拍16人!10未成年受害 負責人遭起訴
嘉義縣民雄鄉一間樂器行廁所遭人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21日依法對樂器行劉姓負責人劉建宏提起公訴。全案共有16名被害人,其中10人為未成年人。嘉義地檢署指出,2026年2月有民眾發現廁所內疑似藏有偷拍設備,隨即向警方報案。民雄警分局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後,於2月26日晚間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針孔攝影機2部、硬碟3顆、手機8支、平板電腦、電腦主機及筆記型電腦等設備。檢方調查,劉建宏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今年2月25日止,在店內廁所秘密架設針孔攝影機錄影,偷拍如廁民眾的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時間長達7個多月,共有16人受害,包括6名成年人及10名未成年人。全案依涉嫌觸犯《刑法》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查扣設備。嘉義地檢署表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涉案店家名稱,目的在維護公共利益,並提醒曾到訪的民眾儘早確認自身權益。
白委喊沒收家庭權利、綠營轟出賣女性身體 立院審人工生殖法爆大亂鬥
立院衛環委員會16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由於民眾黨的提案遭民進黨立委提出變更議程,並經綠委以現場多數優勢表決被脫鉤處理,引爆綠白立委衝突,民眾黨立委手舉牌高喊「民進黨沒收不孕者家庭權利」,民進黨立委則反擊「民眾黨出賣女性身體」,雙方交戰多時仍無共識。衛福部長石崇良在會前受訪時,指出應從最沒有爭議的部分修訂人工生殖法,讓想要有下一代的家庭可以圓夢。民眾黨立委齊指出,民眾黨提案版本已針對代理孕母做好幾道防線,對於民進黨沒收代孕條文表達抗議,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反擊,應先處理社會具高度共識的部分,民眾黨若支持代孕,可再提出公投,了解民眾是否支持引進代理孕母法律條文。然而,在《人工生殖法》第三條就婚姻對象定義條文文字做討論時,綠營立委黃捷表示,現場委員應遵照會議初期的決議,「若大家都不遵守規定,就沒辦法走下去」,之後黃捷在說明自己所提版本時,民眾黨立委突群起高喊「民進黨沒收不孕者家庭權利」,林淑芬怒回嗆「現在民眾黨就是故意杯葛人工生殖法有共識的部分」、「立法院沒必要為了陳昭姿及柯文哲2人2年條款私相授受,滿足你們的心願。」黃捷隨後加入戰局,砲轟民眾黨「你們有把女性子宮當一回事嗎?你們就是在剝削弱勢女性?民眾黨就是在把女性子宮拿去交易」,多位民進黨立委也反擊民眾黨「出賣台灣人子宮」,雙方僵持不下,召委林月琴只好宣布會議先稍作休息。
薪灰意冷2/害護理師「心死」換工作 知名診所竟是慣老闆連遭開罰
台北市大直知名「佳恩診所」驚傳惡劣壓榨勞工!該診所遭控以「職前訓練」為幌子,長期對護理師進行薪資剝削,不僅拒給正職薪水、片面降薪,甚至連勞健保都未依法投保,受害護理師小美和小文進而提告並獲判賠,診所卻持續上訴、猶如追殺,該診所也因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遭台北市勞動局連開三罰,累計罰鍰達8萬元。據了解,小文為護理科系畢業生,且已實習完成並通過國家考試,具備護理師執照,她113年入職大直佳恩,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以「未通過考核」為由解雇。小文入職時,雙方約好月薪為4萬2000元,但在小文被資遣後,診所又以「訓練期間考核不通過」為由,改成以時薪185元計算出勤時數,僅願支付簽約金2萬2716 元,小文聞言強烈抗議,拒絕簽署簽約金收據,診所竟兩手一攤、乾脆一分不付,雙方因而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主所主張「無正式護理人員工作經驗」,雙方約定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且成績通過審查標準後才簽署勞動契約,且小文在訓練期間學習態度消極,具上述理由,診所應得解雇該護理師。法院則認為,雙方的「職前訓練同意書」足以成立勞動契約關係,且小文實際有從事專業護理工作,但小文所提雙方有約定月薪4萬2,000 元的部分無證據,最後判決診所共需給予小文薪資2萬8675元、資遣費1,178 元及健保費給付差額204元,共3萬57元,診所不服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大直佳恩診所在在114年至115年6月3度違法,遭台北市勞工局開罰。(圖/本刊影音組)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可發現,大直佳恩診所在114年至115年6月,因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共三項原因,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共8萬元,可見診所出現勞資爭議並非個案,行徑猶如慣老闆。小美向本刊提供與診所的對話紀錄,指出診所常質疑她的護理能力。(圖/本刊影音組)而小美一審勝訴,法官認為大直佳恩該賠償薪水,診所卻提出上訴,法律訴訟如今仍在進行中,小美6月23日為此案再度出庭,並表示診所的誇張行徑讓她對護理師的就業環境感到失望,現已決定放棄護理理想另找工作,只盼醫界能善待護理師,別讓更多人跟她一樣心碎離開。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10年拿6000萬!合作廠商竟有大貓偷拍前科 藍委控勞動部包庇兒少性剝削罪犯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林沛祥1日召開「左手反性騷、右手包容性罪犯\勞動部還有多少爛帳?」記者會,揭露勞動部聲稱沒錢,卻在2026年至五月期間支出1076億元,然而得標勞動力發展署社群平台維運案的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過去十年拿到政府高達6000萬元的標案,甚至該公司負責人權自強和他胞兄權自立犯下大貓偷拍案,2004年被法院因對未成年性剝削案判刑定讞,但如今勞動部卻選擇繼續和該公司合作,陳、林痛批勞動部道德標準低下,民進黨政府螺絲鬆懈。林沛祥指出,總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聲稱政府沒錢運作、立法院不審理中央總預算,但實際上勞動部截至2026年五月支出高達1076億元,與勞動部指稱資源不足的情形相悖,支出細項也交代不清楚,質疑得標廠商皆是重複廠商,採購制度是否失去公平競爭。陳菁徽表示,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勞動力發展署長期和讚點子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合作,該公司十年來獲得政府多達6000萬元標案,然而,該公司負責人權自強與他胞兄先前利用迷藥迷暈未成年少女並實行性侵行為,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將過程製成光碟販售並在網站上牟利,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者僅3歲,法院2004年針對此案判刑定讞權姓兄弟。然而,勞動部未檢視得標廠商,還讓社群平台維運標案給予曾陷入重大兒少性剝削案的公司,陳菁徽諷刺勞動部是不是覺得該公司架設兒少性影像網站很厲害,才找該公司作社群維運,她直言勞動部的業務是保護受害者,對於得標公司皆應仔細審視,勞動部此重大疏失讓人民失望。
孟耿如斷開黃子佼5年婚!神隱15個月首更新IG 一句話洩心境
藝人孟耿如自去年3月關閉所有個人社群平台後,沉寂長達15個月,29日突然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帳號,分享最新創作,並寫下「The sound of the silence(寂靜之聲)」,貼文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由於畫作中出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也讓不少網友聯想到她近一年來經歷婚姻變化後的心境。這也是孟耿如自去年3月4日後,首度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她未對作品多做說明,僅留下簡短文字,畫面則以沉靜色調呈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站立其中,充滿留白,也引發外界各種解讀。前夫黃子佼2023年陷入MeToo風波,演藝事業全面停擺,後續又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譁然。2025年初,一家三口同框畫面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討論,也波及孟耿如參與演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2》,當時引來部分網友揚言抵制。面對外界批評,孟耿如於去年3月9日發文致歉,坦言黃子佼的行為傷害許多人,自己當時因震驚與慌亂,也曾做出不夠妥當的發言,並強調不支持黃子佼復出演藝圈。隔天,她依照承諾關閉臉書及Instagram帳號,退出社群平台,選擇沉潛反省。兩人的婚姻最終仍畫下句點,於2025年5月正式完成離婚,結束5年婚姻。另一方面,黃子佼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並已於本月完成報到。不過,他另涉車禍肇事逃逸案件仍在審理中,後續判決結果仍待司法釐清。時隔15個月再次更新社群,孟耿如並未進一步說明近況,不過一幅畫作搭配「The sound of the silence」一句文字,仍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也讓外界關注她沉寂一年多後,再度透過創作與外界交流。孟耿如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圖/翻攝IG)
苗栗寵物餐廳涉虐狗!鍾東錦稱「只是平平踢」 米可白氣炸:是在縱容施暴者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寵物餐廳「獵犬不打獵」,今年5月遭民眾檢舉不當對待犬隻,包括用腳踹、拿牽繩鞭打、丟椅子、拖去撞牆等行為,造成狗狗身上出現傷口,縣府除裁處陳姓飼主7.5萬元罰鍰外,也將10隻犬隻扣留安置。近日傳出預計將犬隻全數歸還飼主,長期關注流浪動物議題的女星米可白(趙亦瑄)便發文痛批,縣府在公文中標註「未見明確受虐事證」,質疑是縱容施暴者「在苗栗縣,虐待動物不需要付出代價,也不必負責」。從相關畫面可以看到,陳姓飼主除了對狗狗賞巴掌外,更拿椅子丟狗、用腳連續踹狗數十下,而前員工也爆料,陳姓飼主會把狗綁起來丟向牆壁,害得狗狗嚇到失禁。事後陳姓飼主坦承處置方式不當,自己的本意並非傷害犬隻,只是為了阻止犬隻互相撕咬,過程中沒有狗狗受傷。苗栗縣政府後續依照《動物保護法》裁罰7.5萬元,並扣留安置10隻狗狗。然而,日前傳出縣府評估將10隻犬隻歸還飼主,縣長鍾東錦在議會接受質詢時表示,是否沒入還是要依法處理,認為影片中飼主「不是很明顯踹」,丟椅子等動作不是真的打狗,且「飼主沒有很用力,不是由上往下,而是平平的踢,丟椅子也是輕輕的,不是砸」。鍾東錦也提到,曾與飼主商量是否沒入犬隻,但飼主不肯,而犬隻屬於飼主的私人財產,如果強制沒入恐有訴訟問題。對此,米可白2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巴掌打、椅子砸、用腳踹、刀子捅,甚至拖去撞牆,這些都有影片佐證,但苗栗縣府在公文上卻標註「未見明確受虐事證」,因此她質疑「這樣的處理,究竟是在保護受害的孩子,還是在縱容施暴者?這樣的執法方式,是否是在告訴更多施暴者~在苗栗縣,虐待動物不需要付出代價,也不必負責?」米可白直言,鍾東錦平時在粉專上維持著愛毛孩、痛恨虐待的形象,但真正到了後續案件處理時,卻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許多網友到縣府粉專表達訴求,卻遭到刪除留言甚至被封鎖;即使有前員工出面指證飼主虐狗行為,鍾東錦卻認為「狗狗不乖,稍微修理一下而已,我自己養狗,狗不乖也會讓牠們罰站」。米可白提及,2025年10月爆出「人人犬舍」割聲帶繁殖場案件,當時也是一句「私人財產」,就把188隻尚未結紮的年輕犬隻交還給業者,「這樣的決定,難道不是讓牠們繼續陷入無良繁殖與剝削的循環嗎?這樣的首長,真的讓人替苗栗縣那些無法替自己發聲的孩子感到難過。因為在這樣的體制下,牠們等到的,往往不是正義,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忽視。」
對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 常如山遭延押理由曝光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涉偷拍案,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於25日被起訴並求處重刑,新北地院26日下午召開接押庭,法官認為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愛爾麗醫美診所以煙霧偵測器作為偽裝,實則在診間安裝針孔偷拍,有病患5月發現有異報警,檢警兵分多路搜索,在全國7間分店中發現針孔,被害人因而前往海山警分局提告。常如山和其特助張元齡,以及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檢方25日起訴7名被告,對常求處14年以上、總經理劉真華13年以上、張12年以上、謝和蔡姓會計9年以上重刑,全案於26日上午移審,新北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經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新北地院認為,認被告三人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犯罪嫌疑均重大。新北地院審酌,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之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之可能性;謝金亨為實際裝設、拆卸監視器之人,所為之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之處;被告張元齡前曾將其與他人手機內對話紀錄刪除之情,是被告三人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性,新北地院依比例原則衡量被告防禦權之行使、人身自由之限制、對公共利益之維護、本案犯罪情節、發現實體真實之利益等後,認被告三人仍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愛爾麗偷拍案全台恐慌!18家分店裝針孔百人受害 總裁常如山等7人今起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因爆重大偷拍風波,全台有多達18間分店涉案,震驚台灣社會,今(25)日新北地檢署偵結,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和違反兒少性剝削等四罪,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蔡姓會計共5人,而謝男妻兒則涉協助滅證,一同被起訴,全案共7人起訴。回顧本案,今年5月一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事件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檢警3日首次搜索時,發現監視器主機早已消失,院方也無法交代設備流向。警方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在台中拘提愛爾麗合作的謝姓監視器廠商。檢警後續在謝男車內與辦公室查扣8部監視器主機及大量針孔鏡頭,進一步追查後發現,謝男疑似接獲指示,連夜跑遍濁水溪以北10家愛爾麗分店,試圖拆除設備滅證,最終仍遭查獲。6日拘提負責人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謝金亨,檢方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常、張、謝提抗告,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3人羈押禁見,今(25)日偵結。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校園有狼1/科展優良國小師竟涉校園廁所偷拍 咖啡廳、青旅疑有狼出沒
桃園某國小驚傳教師在校園廁所偷拍!這名Z姓老師惡行意外被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發現,更誇張的是Z姓老師手機裡還有在交友軟體上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等畫面。儘管女友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畫面翻拍報警,卻被警方告知「翻拍畫面無法作為證據」而拒絕受理報案,直到女友一次抓準機會,拿到Z男的手機,準備報案,卻被Z男發現,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女友離開,因此遭反告傷害罪。據了解,Z姓男子為桃園某國小之正式教師,其多次因指導學生參與科展獲獎而頗具盛名,然而其卻被控訴,和同為國小教師的女友花花(化名)交往3年多,期間不但多次對花花暴力相向,一度還曾持剪刀抵住花花脖子就範,雙方因此鬧到分手,孰料儘管花花第一時間聲請保護令,卻反遭Z男控告妨害秘密,只因花花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友手機內疑似藏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由於花花無法拿出其身上傷勢為家庭暴力所造成,最終在檢察官的勸諭下,雙方撤告和解。然而Z男在撤告後,卻苦苦哀求花花乞求復合,讓花花一時心軟答應,Z男在得逞後竟原形畢露,繼續對花花家暴毆打,讓花花幾度身心崩潰。2024年,花花再度在Z男手機內發現偷拍性影像,地點甚至有在Z男所任職的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內,偷拍女老師上廁所之畫面,甚至還有2人過去曾一起去過的咖啡廳廁所、曾住宿過的青年旅館等,讓她相當震驚,慌忙中只側錄下Z男在學校偷拍等畫面,並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卻得到警方表示,「翻拍畫面不得作為證據」,因此作罷。Z姓老師女友花花發現Z男手機有其偷拍女老師如廁畫面,更發現Z男曾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2025年6月,花花陪Z男外出看診時,趁著Z男進入診所照X光,將手機短暫交給其保管的空檔翻看手機,再意外發現Z男在多個交友軟體上約砲訊息,Z男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對方回應:要高三了),透過社群軟體向少女索要性影像,甚至傳訊表示,「你介意直接一點嗎?」、「你有約過喔」、「想看」,成功獲得少女所傳送有著上衣之胸部特寫照片,再進一步對少女提要求指出,「再脫一件更棒」、「願意嗎」、「我在等照片」、「頭頭」、「晚點看包包」,最終成功獲得少女的性影像,所幸少女隨即收回,但Z男卻表示,「還沒看欸」、「再一次」、「有E嗎?」。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少女回應Z男「收囉」,但Z男卻食髓知味的表示,「想看包包、「那可以看小ㄒㄩㄝˋ嗎」等語。花花見狀心頭大驚,但想到先前持翻拍影像報警被拒,慌亂中緊急拿著Z男的手機就跳上車,準備開車前往報案,卻被Z男發現,Z男情急之下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花花往前,隨後見花花不敢動,立即下來朝駕駛座方向前進,讓花花瞬間以為逮到機會準備趁機逃離,卻看見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讓她嚇到急煞,Z男因此因慣性跌倒,氣不過的他當場怒砸車窗,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花花表示,自己曾多次向警方報案,卻被派出所員警以「翻拍證據不得作為證據」拒絕受理,事後與男友發生衝突後,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圖/翻攝自Google Maps)然而後續整起事件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警方在明知花花與Z男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且雙方均有彼此手機密碼後,怒批評花花,「我老婆在家也不能看我手機,他『這次』沒有同意你看」。只是讓花花無奈的是,儘管第一時間就持Z男手機向警方展示證據,意圖報案,惟警方在翻看過相關對話紀錄後,認為Z男與少女的聊天內容僅是單純「聊色」拒絕受理報案,拒絕將Z男以現行犯身分逮捕。花花還因此遭Z男反告傷害罪,並遭求償10萬餘元,所幸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花花無罪,駁回Z男損害賠償聲請。全案仍可上訴,而Z男至今卻仍可安然繼續在學校任職。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啪沒了!童仲彥證書遭檢舉撤銷 律師呂秋遠「見一事」直呼:這真的太離譜了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被判處3年10月徒刑,並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獲假釋出獄,重獲自由後他陸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雙證照,然而因法規規定問題,網紅「四叉貓」劉宇今年2月曾檢舉童仲彥,日前結果出爐,證實童仲彥證書已被撤銷,對此,律師呂秋遠也發文表示自己的看法。呂秋遠在臉書上提到,撤銷原因是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童仲彥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確定,依法三年內不能擔任不動產經紀人,而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他解釋:「因為不動產交易涉及高額財產,經紀人必須取得客戶信賴,因此法律對於曾犯詐欺、侵占、背信、貪污等誠信犯罪者設下限制,目的在於保護交易安全。」呂秋遠也說類似的制度廣泛存在於台灣各行各業,舉例來說曾犯性侵害、兒少性剝削、虐童等犯罪者,往往終身不得擔任教師、幼兒園教保員、托育人員、補習班教師或兒少機構工作人員等職業,「金融業也是如此。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產業,對於曾犯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者設有嚴格限制。因為金融體系建立於信任之上,法律自然會要求更高的品格標準。」呂秋遠表示這些都是法律規定,還經過釋憲的考驗,在某些情況下可限制人民的工作自由權,一般公司在應徵員工時有些會要求良民證、查應徵者有沒有前科紀錄等等。呂秋遠話鋒一轉提到:「一般公司找員工,會在意對方有沒有前科,然而,偉大的立法院,要進去當立委,甚至保有立委身份,那就寬鬆多了。選民也毫不在意他們的背景。」他說明立委或縣市長只要沒有詐欺、組織犯罪、賄選、貪污、毒品等前科,皆可參選,當選後即便被判刑,只要沒褫奪公權就能在獄中行使職權,目前最新修法是只要「受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也能參選。呂秋遠說:「一位遭判刑確定、甚至已經入監服刑的人,只要沒有褫奪公權,在某些情況下卻仍然可以保有立法委員身分。一個人可能無法擔任房仲、老師或金融業負責人,卻仍然保有民意代表身分。」現在當計程車司機、房仲業者、銀行員、老師等職業竟比立委更難,讓他直呼:「太離譜了、這真的太離譜了」。
免費按摩變陷阱!逾20家養生館專挑長者 用醬油裝洗腸排毒騙光積蓄
假養生真詐財!大陸北京警方近日成功瓦解一個跨區連鎖詐騙集團,他們專門鎖定高齡族群,該集團在多地開設20多家看似正規的養生館,以「免費按摩」加上「溫情攻勢」為誘餌,騙逾百名長者高價購買不實療程。其中一名年近七旬的李姓婦人,短短不到2年內被騙走人民幣70多萬元(約新台幣310多萬元)的積蓄,甚至在店員慫恿下典當隨身金手鐲換現。北京警方逮捕主嫌姜某及其他30多名犯罪嫌疑人,初估受害者超過百人,總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上千萬元(約新台幣4400多萬元),目前正擴大偵辦中。根據陸媒《央視新聞》報導,北京警方調查指出,該詐騙集團的作案手法極其惡劣且具高度組織性,涉案的連鎖養生館店員平時會前往長者經常出沒的據點,主動噓寒問暖試圖拉攏關係,甚至建立比親生子女更無微不至的「親情假象」,以博取長者深厚信任。在成功建立情感連結後,店員便會聯手偽裝成「名醫」的同夥進行免費義診,捏造「罹患癌症」或「體內毒素過多」等恐嚇性言論,進而推銷動輒人民幣數十萬元的「洗腸排毒」等神奇療程。令人震驚的是,養生館所謂的「排毒奇效」完全是嫌犯精心設計的視覺騙局,詐騙分子在洗腸液中刻意摻入醬油,使受害長者在灌腸後排出黑褐色液體,誤以為是體內毒素被成功排出。在偽專家的威脅恐嚇與店員的溫柔陷阱夾擊下,長者往往喪失基本防範意識與明辨是非的能力,因而甘願傾家蕩產進行「治療」;受害者中甚至有一名長者先後投入高達人民幣200多萬元(約新台幣880多萬元),情節令人咋舌。終於在專案小組歷經多日暗中埋伏與布線後,掌握了該犯罪組織的運作規律,兵分多路展開拂曉收網行動,一舉搗毀詐騙集團的20多處詐騙據點。目前主嫌姜某與30餘名涉案核心成員已被警方依詐騙罪嫌刑事拘留。此案也揭示了高齡化社會中,長者不僅對身體健康有強烈需求,其心理上的孤獨也極易成為犯罪集團覬覦與剝削的破綻。鑑於新興長者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執法機關特別發布安全預警,呼籲社會大眾嚴加防範街邊「低價理療」與「免費體驗」的引流陷阱,切勿輕信任何養生館所宣稱的「根治慢病、洗腸排毒」等虛假療效。警方同時提醒,為人子女者平時應主動關懷家中長輩的心理需求與日常開銷,若發現長者有不明原因的大額消費或異樣舉動,應及時詢問並耐心勸阻,避免長輩誤入溫情陷阱而痛失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