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性休克
」 嘉義 車禍 過失致死 死亡車禍 墜樓
高雄女宮主討20萬持「鐵鎚木棒痛毆」信徒丟包公園致死 判9年半定讞
高雄市無極慈聖宮主持人蔡姓女子因金錢糾紛,持木棒、鐵鎚等兇器毆打顧姓信徒致死,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二審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之判決,全案定讞。根據判決書內容,62歲顧姓男子長年在前鎮區、鳳山區交界處的「無極慈聖宮」參拜,因深信宮廟可幫忙「消災解厄」,不僅將上百萬積蓄捐獻宮廟,甚至積欠20多萬元法事金、蓮花金。2022年1月5日下午4時許至隔日凌晨5時期間,蔡姓女宮主認定顧男積欠法事費20多萬元,將顧男找到宮廟內,並唆使兩名男子不斷毆打顧男。當顧男不願簽本票還錢時,蔡女持木棒、鐵鎚、與抓癢用「搔癢耙」等物接連毆打顧男。顧男因不堪凌虐,被迫交出銀行提款卡和密碼,蔡女等人將顧男戶頭內僅存的3000元領走。1月6日清晨,顧男因重傷無法行走、屢次癱倒,蔡女見狀仍未送醫,反將他拖至鳳山區臨海街巷弄棄置。當日上午8時許,顧男被發現倒臥公園長椅上,已明顯死亡。法醫相驗結果顯示,顧男因雙臀及四肢多處瘀傷、浮腫並皮下和肌肉內大量出血,續發創傷性休克而死亡。法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蔡女10年徒刑。蔡女的同居人梁姓男子與魏姓男信徒2人,被控事後取得顧男的信用卡盜領3386元花用,2男一審被依竊盜罪各判3個月徒刑,法院認定2男對命案不知情,命案部分皆判無罪。二審改判蔡女9年6個月徒刑,蔡女上訴。梁男則獲改判完全無罪,魏男仍依竊盜罪判刑3個月確定。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蔡女犯罪情節重大,駁回上訴,維持二審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之判決,全案定讞。
台中男超速撞死過馬路婦人 法官痛批「讓台灣背負行人地獄惡名」判刑6月
台中市一名都姓男駕駛2025年4月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超速且未禮讓行人,撞死正在過馬路的陳姓婦人。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法官嚴厲斥責被告行為,嚴重漠視行人人身安全,更使台灣在國際上背負「行人地獄」惡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都男於2025年4月25日上午9時36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台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由西往東行駛。當行經自由路3段及復興路5段路口時,都男以時速60公里通過該路段,超過速限每小時50公里的規定。當時陳姓婦人正由南往北通行行人穿越道。監視器畫面顯示,都男通過路口時,號誌燈由綠轉黃,雖未闖紅燈,但未注意前方情況,也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先行,貿然駛過將陳婦撞倒。陳婦遭撞擊後,頭部受到嚴重外傷,包括顱骨開放性骨折、顱腦損傷出血等傷勢。經緊急送醫搶救約1小時,仍於同日上午10時28分因創傷性休克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審理時,都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官審酌都男肇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自首減刑要件,但考量其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加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老榕樹倒塌壓死女騎士 南投敦和國小判賠288萬不再上訴
南投縣草屯鎮敦和國小校園內1棵老榕樹,2024年6月29日因強風倒塌,壓中路過的59歲林姓女騎士,導致其傷重不治。家屬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校方管理有疏失,判決校方須賠償林女女兒158萬3000元及母親130萬元,合計288萬3000元,校方決定不上訴,將依判決全數賠償。事發當日中午12時許,林女騎機車行經敦和國小旁的仁愛街時,突遭校內一棵高大榕樹連根倒塌壓中,送醫後仍因「肋骨骨折、氣血胸、缺氧性腦病變、創傷性休克」等傷勢,於7月1日上午6時15分宣告不治。根據台大實驗林管理處鑑定,該榕樹並未感染褐根病,但根系長年被水泥封固,導致無法正常生長,加上樹冠過大,最終因無法承受重量而倒塌。法院審理發現,根據校方修剪紀錄,僅在2019年至2024年間零星修剪,且2021年就曾發生校內榕樹倒塌壓覆人行道的事件,卻未改善管理方式。校方雖辯稱事發當日有6級強陣風,但法院認為無證據佐證強陣風造成路樹倒塌,且過去該校就有樹木枯死和倒塌的前例,認定校方明顯疏於維護,管理有欠缺。法院最終判決校方應賠償林女母親精神慰撫金130萬元,並賠償其女兒精神慰撫金130萬元及喪葬費28萬3000元。校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將不提起上訴,並完成賠償程序。南投縣教育處表示,已責成縣內各國中小學加強校園綠樹巡檢與修剪作業,將邀請專業園藝或樹木保養人員進行「校樹健檢」,針對高風險老樹進行專業評估與處理,並在開學後辦理專業培訓研習,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下水道施工釀奪命車禍 國土署要訂開蓋SOP防憾事重演
內政部國土署16日表示,有鑑於近期下水道施工奪命,將儘速擬訂路面人孔蓋施工啟閉標準作業流程,嚴格要求下水道施工廠商依規定申請交管,避免因工程疏漏,再釀人員傷亡。1日上午10點多,新北市新店區永業路發生下水道施工致命意外,當時一名50歲戴姓男子進行污水管複驗作業時,半身露出於人孔蓋外,原本處理交通管制的同事,因故返回車上取安全器材,僅留戴男獨自留在現場。此時一輛由28歲王姓駕駛的轎車,行駛時駕駛未注意前方狀況,直接從人孔蓋上輾過戴男,導致戴男重摔至下水道。儘管救護人員立即送往新店慈濟醫院進行搶救,但經約2小時搶救後,仍因創傷性休克不治。新店分局警方初步研判,王姓駕駛無酒駕情況,而工人並未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也未穿反光背心與配戴貼有反光條的安全帽,雙方恐皆有事故之責,已依過失致死函送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勞檢處亦已勒令工地停工並展開調查。針對此案,新北市副市長陳純敬砲轟,由於國土署是此案主責單位,但身為中央機關,施工沒有做好示範,草率而無警示釀成人命悲劇,「實在很丟臉」。國土署對此強調,交通事故已由警方調查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並偕同施工廠商辦理罹難者事故賠償及後續撫卹事宜,絕不推諉。國土署官員透露,下水道工程在進行道路人孔蓋開啟標準作業流程時,施工現場需由交通指揮人員先指揮,在完成警示措施提醒用路人注意,並確保施工人員無車輛碰撞風險後,才能打開人孔蓋進行施工及勘查。人孔蓋施工若未確實進行交通管制,往往容易造成危險。圖非當事現場。(圖/報系資料照)官員直言,本案沒有遵守各項標準作業流程,在發生憾事後,第一時間就清查全台國土署管轄施工案場,督導所有工地施工廠商全面檢視作業安全措施。官員強調,國土署將擬定「既設人孔蓋啟閉管理要點」,嚴格要求施工廠商事前依規定申請,確認管轄主辦機關同意後,才可至現場做好防護與開蓋施工,以強化下水道工程管理,維護施工人員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桃園17歲高中生「無照酒駕」載同學狂飆!彎道自撞電線杆釀2死 校方出面回應了
本月18日晚間,桃園市八德區發生一起高中生機車雙載自撞死亡車禍。就讀桃園某私立高中餐管科的17歲林姓高中生無照酒駕,載著19歲邱姓同學沿八德區竹園街高速狂飆,疑似在彎道處超速失控,猛力衝撞電線桿,導致2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雙雙宣告不治。2名學生就讀的學校則指出,意外發生後,學校已於19日上午緊急為死者班級實施安心輔導,下午也針對全校各班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強調騎乘機車安全與遵守法規的重要性。八德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於18日晚間6點42分。當時17歲林男騎乘機車,後座載著19歲邱男沿著竹園街高速狂飆,疑似速度過快,在228巷巷口失控撞上路口電線杆,嚇得後方騎士立刻報警。警方與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林男、邱男均已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刻展開急救,並將2人分別送往中壢天晟醫院與部立桃園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最終仍雙雙宣告不治,其中林男酒測值已超標且為無照騎車。另根據地檢署事後相驗結果,林男因頭部重創、顱內出血,死因為中樞神經性休克;邱男則因嚴重骨盆骨折、會陰部撕裂傷及大量出血,死因為創傷性休克。。針對這起事故,2名死者所就讀的桃園某私立高中出面證實,死者皆為該校餐管科2年級學生,2人在18日晚間6時許騎機車雙載發生車禍後,於當晚7時15分因出血過於嚴重,經醫院宣告急救無效身亡。校方指出,意外發生後,學校已於19日上午緊急為死者班級實施安心輔導,協助穩定同學情緒。下午也針對全校各班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強調騎乘機車安全與遵守法規的重要性。八德區警方則表示,該案已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調查釐清,另呼籲駕駛車輛上路務必注意行車動態,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軍卡右轉輾斃三峽母女!駕駛上兵拒不認罪 法官揭「關鍵2.7秒」疏忽奪命
2022年10月,陸軍第六軍團27歲陳姓上兵駕駛軍用卡車在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2段上右轉時,與一輛雙載機車發生碰撞,導致一對母女檔捲入車底遭輾身亡。事後,陳姓上兵否認過失致死,但法官勘驗證據,認為他當下有至少2.707秒至2.757秒可採取煞車或將車頭偏向等應對措施,因此未採信陳男辯詞。加上陳男未與死者家屬取得諒解,讓家屬痛失至親,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姓上兵有期徒刑10個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記載,2022年10月25日上午7時39分許,陸軍第六軍團陳姓上兵駕駛中型戰術輪車(即軍用卡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2段與介壽路2段6巷路口右轉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的間隔,卻疏忽未注意,與一輛雙載母女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人車倒地被捲入車底,騎車的43歲陳姓女子及6歲女兒當場因創傷性休克而死亡。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過失致死犯行,辯稱是母女從軍卡右側超車,而他右轉前有查看右方的後照鏡與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但並未發現母女騎乘的機車,直到轉彎時有壓到異物的感覺,才察覺不對。陳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雙載母女規騎在路面邊線上,且要右側超車,導致駕駛無從預見並防範機車從右側竄出,且死者明知軍車已顯示右轉方向燈,仍執意超車,才是肇事主因,主張駕駛並無歸責事由。不過法院勘驗驗軍卡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等諸多相關證據後表示,因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補足因底盤高而產生的視野盲區,陳兵有交互轉頭查看窗外、照後鏡以及車內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的義務。且經計算時間,從軍卡碰撞到機車導致母女2人倒地,至完全2人遭捲入車底輾過為止,歷時約3.457秒。扣除一般人反應時間,仍有2.707秒至2.757秒時間可採取煞車或將車頭偏向等處置,避免輾過2人,可見陳兵並無看向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的動作,僅有數次轉頭向左、右查看窗外照後鏡,未注意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上早已顯示機車並行、超越軍卡。此外,陳姓上兵開車前酒測檢測合格、無值勤夜間勤務、身體無不適或出勤前服用嗜睡藥物,無明顯降低履行注意義務能力的情事存在,因此未採信其辯詞。法官審酌,陳姓上兵並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也沒取得諒解,且死者代理人痛失至親,造成不可替代性、不可回復性的生命法益損害,審理時更表示請求從重量刑,因此無法予以緩刑;地院審理後,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處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逆轉!宜蘭國三女學生校外墜樓亡 一審免責二審判學校應國賠264萬元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9年級張姓女學生,2020年11月9日上午11時許自行離校,至羅東鎮民生市場頂樓墜樓身亡事件,家長悲憤提告羅東國中、校長、輔導老師、班級導師、科任老師國賠645萬元,宜蘭地院一審判決家長敗訴,家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21日判決,改判校方應國賠264萬元。家長指控,張女於意外發生前即有自傷行為,應被列為高關懷學生,但校方明知卻未落實輔導機制。張女當日上午10時前離開教室,但任課老師吳姓、張姓與黃姓教師均未發現異狀,亦未依規定即時通報學生失蹤,且事發當時,校園出入口未有嚴格控管,大門與圍牆形同虛設,加上監視器雖有設置卻無人即時監看,導致女學生離校後竟無任何人知情。女學生離校後步行前往羅東鎮民生市場,於上午11時許登上市場頂樓後墜樓,校方卻遲至中午才發現張女失蹤,經報案協尋,直到下午2時44分才由民眾發現墜樓女學生,立即送醫急救,但距離事發已相隔約三個半小時,喪失黃金急救時間,最終因創傷性休克不治。家長認為,校方違反義務的過失行為,及公共設施的設置管理缺失,與女兒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因而訴請校方、校長、導師、輔導老師、3名科任老師連帶賠償645萬元,宜蘭地院一審認為校方沒有疏失,判決免賠,家長則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判決21日出爐,法官認為羅東國中未確實掌握高關懷學生危安狀態導致本件事故發生,確實負有過失責任,故廢棄原判決部分內容。然而,張女於事發前五日曾就醫,病歷中明確顯示其有極高自殺風險,張女父母對女兒有保護與教養之責,應事先告知校方張女的心理狀況,以利學校提供適當輔導與防範措施。但家長並未將相關資訊告知學校,間接導致憾事發生,因此同樣負有過失責任。在綜合考量下,法院認定家長與校方應各自承擔50%的過失責任,羅東國中需賠償張女父母近新臺幣265萬元。而校長及教師部分,由於民法第186條就公務員執行職務之侵權責任具有特別規定,並非故意促使憾事發生,且家長已獲賠償金,無法適用同法第184條一般侵權行為規定,故校長及教師們不必負連帶賠償責任。
陳修將虐殺女友逃334天遭逮!身材發福「擠出雙下巴」 移送畫面曝
知名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陳修將,於2021年10月虐殺22歲胡姓女友,遭法院判決10年10月定讞,不料他卻棄保潛逃,直到昨天(5日)才在彰化縣員林市租屋處落網,總共逃亡了334天。陳修將今天(6日)下午被上銬移送地檢署,只見他走路略顯不穩,且身形明顯發福,連雙下巴都跑出來。回顧案發經過,陳修將於110年10月14日晚上,在彰化縣埔心鄉某汽車旅館內,基於傷害之犯意,徒手方式毆擊胡姓被害人頭部及臉部,並用力抓拿被害人頭部往房間地板撞擊多下,使被害人受有腦部右側顳頂枕葉及腦部其他多處出血等傷害,而引發創傷性休克,雖經送醫仍不治死亡。案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經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 月,於113年4月間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沒想到,陳修將於彰化地檢署通知執行,拒不到案逃亡,被檢方發布通緝。事隔334天,彰化縣刑大於昨天晚上7時44分許,在彰化縣員林市將陳修將查獲到案,並查扣持有疑似槍彈等物。逮捕過程中,陳修將極度抗拒,欲脫免逮捕,竟使用辣椒水攻擊執行員警,致多名員警等人受有傷害,最後仍被警方合力制服並逮捕歸案。陳修將今天下午被上銬移送地檢署,只見他走路一跛一跛,略顯不穩,左小指疑似受傷,且身形明顯發福,目測至少胖了數公斤,就連雙下巴都跑了出來,逃亡期間似乎過得不錯。彰化地檢署指出,陳修將犯案手段殘忍,引起社會眾怒,詎其經判決確定後,竟拒不到案入監執行,顯見其毫無悔意,現經檢警聯手緝獲,足昭法治公理。其於受拘捕時又另涉嫌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公務等罪嫌,本署將另案追訴,嚴加查辦。彰化地檢署強調,對於重大刑案防逃,本署仍將持續執行防逃機制、科技監控及強化檢警聯繫等作為,防止被告潛逃規避訴追、審判或執行,以確保國家刑罰權的有效行使。
自動駕駛失控衝撞對向!害死車內1歲大男嬰 震撼畫面曝光
日本高知縣今年9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啟動自動駕駛,結果車子失控自行往對向撞去,造成車上一名1歲大男嬰死亡,如今男嬰的父親公布當時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提醒駕駛者不要以為開了自動駕駛功能就能什麼都不管,藉此警示大眾。根據日本《Yahoo!Japan》報導,現年33歲的神農諭哉今年9月開著車帶全家人到高知縣旅遊,當時他的孩子坐在嬰兒座椅上,對向突然有一輛車朝著他們高速衝撞,速度極快來不及閃避,導致他1歲的兒子因創傷性休克而死亡。肇事的60歲駕駛竹崎壽洋在行駛途中,開啟豐田CROWN Crossover汽車的自動駕駛功能,接著放開方向盤、鬆開安全帶,開始換鞋子和衣物。事發後,竹崎壽洋曾致電神農諭哉致歉,當被質問為何車子會失控越線,他只說:「我不知道。」神農諭哉回憶碰撞時的情景,車禍發生後,剛好有一位在附近從事護理工作的女性,幫忙對兒子進行心肺復甦,「我不斷叫著兒子的名字,大喊『回來吧!回來吧!』,我自己鼻血流個不停,兒子身上也滿是血。」神農諭哉和兒子搭上直升機前往醫院急救,醫生告知兒子必須進行開胸手術,最後醫生告知家屬無法救回兒子,「當時,兒子的胸膛是敞開的,我可以看到他那顆小小的心臟。」他心痛自責無法保護自己的兒子,「我很難過,剛滿一歲的寶貝兒子,就被一個自私駕駛的人奪去了生命。」神農諭哉近日貼出車禍畫面,在貼文中悲痛表示,這起車禍是不合理的,他希望這段影片可以散播出去,提醒所有駕駛者不要以為開啟了自動駕駛功能,就不留神行車情況,更不要將整條道路上的性命全然交給機器操縱。竹崎最終以過失致死罪接受調查,但判決尚未有結果。神農痛批,「在日本,即使你做了這樣的荒唐的行為,導致某人死亡或受傷,如果你在車裡只是『我不記得了』,那就被認為是過失,這真的太荒謬了。」
快訊/全聯倉儲惡火奪9命!5人列被告 總負責人60萬交保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發生大火,導致9死8傷悲劇,19人獲救。台中地檢署傳喚多人到案說明,經漏夜訊問,5人改列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被告,包含藍姓現場總負責人60萬、陳姓主任工程師40萬、陳姓工程行負責人20萬、陳姓工程行員工10萬、黃姓工程行員工5萬,交保候傳。台中地檢署指出,7名罹難國人均已確認身分,並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予家屬;另2名罹難越南籍移工亦經確認身分,惟因家屬不及到場或出具授權書,暫未發出相驗屍體證明書。台中地檢署說明,火場內8名罹難者之死亡原因判定係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1名跳樓之越南籍移工則係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同仁全程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程序,關懷家屬、給予情緒支持,對於經濟困難及外籍罹難者部分,協助媒合慈善團體提供免費殮葬。刑案調查部分,張介欽檢察長指派專責蕭擁溱主任檢察官、周至恒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持續查辦,儘速釐清事故原因及相關刑事責任。
全聯倉儲惡火釀9死 中檢相驗結果:8名罹難者濃煙吸入灼傷致死
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驚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台中地檢署20日指派8組檢察官前往醫院和殯儀館相驗,中午12時54分完成;中檢指出,火場內8名罹難者死亡原因判定是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跳樓之越籍移工則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驚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自19日晚間陪伴家屬至20日凌晨,相驗期間仍全程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程序,關懷家屬、 給予情緒支持。(圖/中檢提供)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19日下午1時多驚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台中地檢署20日上午指派8組檢察官協力分工,分別率同法醫師前往童綜合醫院沙鹿院區、光田綜合醫院沙鹿院區、東海殯儀館、崇德殯儀館等處進行相驗,於中午12時 54 分許完成全部 9 具遺體相驗程序;另同步進行證人複訊、調查案情。中檢指出,7名罹難國人均確認身分,並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予家屬,另 2名罹難越南籍移工亦經確認身分,惟因家屬來不及到場或出具授權書,暫未發出相驗屍體證明書。火場內8名罹難者之死亡原因判定係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1名跳樓之越南籍移工則係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刑案調查部分,檢察長張介欽指派主任檢察官蕭擁溱、檢察官周至恒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持續查辦,盡速釐清事故原因及相關刑事責任。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亦自19日晚間陪伴家屬至20日凌晨,相驗期間仍全程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程序,關懷家屬、 給予情緒支持,對於經濟困難及外籍罹難者部分,協助媒合慈善團體 提供免費殮葬。
廖姓父子命喪全聯倉儲火海 鄰居悲吐生前為人一度哽咽
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與27歲兒子廖偉倫及3名水電工於三樓夾層罹難,廖姓父子住家位於霧峰,鄰居也透露與父子生前的互動,聽聞噩耗時感到相當不捨。鄰居與廖姓一家為鄰八年多,提到父子倆為人親切且非常有禮貌,見到面都會打招呼,家裡有水電上有問題,廖姓父子也都會無償進行幫忙,今早見到葬儀社業者後才得知此事廖姓父子罹難,一度哽咽不捨之情表露無遺。廖姓父子罹難後,姊姊20日上到光田醫院悲痛相驗,結束後家屬要求葬儀業者將遺體送回霧峰住家,讓阿嬤看兒孫最後一眼,隨後在送往殯儀館處理後事,阿嬤下午也趕抵事發地參與招魂儀式,指引兒孫回家的路。台中地檢署率8組檢察官兵分四路於童綜合醫院沙鹿院區、光田綜合醫院沙鹿院區、東海殯儀館、崇德殯儀館進行相驗,並於12時54分完成所有遺體相驗程序,初步判定火場內8名死者死因係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另名跳樓之越南籍移工則係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
與鄰居起衝突…湖南男發狂持刀猛砍遭「反殺」 警1原因不追究責任
中國湖南永州今年1月發生一起命案,謝姓男子和鄰居發生衝突,過程中衝進鄰居家中,持摺疊刀刺傷2人,結果最後被鄰居3人反殺。家屬認為太超過,憤而提起告訴,不過警方認定該行為屬正當防衛,不追究刑事責任。謝男母親唐女告訴《紅星新聞》,事情發生在1月4日早上6點左右,兒子在門口散步,回來後表示被鄰居駱女在2樓吐口水,結果兒子再次出門不久,隨即和駱女的丈夫爭吵,在她的勸阻下,雙方才各自離開。然而,駱女持續辱罵,兒子氣不過又回來,2人發生肢體衝突,當時因為家中孫子大哭,她便先回去照顧孩子。幾分鐘後再出來看,唐女發現兒子被駱女、駱女兒子、媳婦3人制伏,駱女證持刀對兒子猛砍,並聲稱要把她也一起砍死,她連忙跑回家報警。等到警方到場時,兒子趴在地上動也不動,已經死亡。事隔1個月,她收到警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是駱女3人的行為屬正常防衛,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警方不予立案,不追究鄰居3人的法律責任。(圖/翻攝自紅星新聞)驗屍報告顯示,謝男被銳氣多次攻擊,致全身多處裂傷致創傷性休克而死亡,頭頸部有44處損傷,除了14處外,其餘損傷均為創緣整齊的創口,上肢和下肢還分別有12處和3處損傷。唐女指控,2家人因為建房問題,長久以來不合,2020年駱女和其丈夫丟了水管,並辱罵唐女,兒子與對方爭吵中,打了駱女的丈夫,被判刑1年。不過,駱女和丈夫駁斥,稱2家並沒有什麼矛盾,謝男好吃懶做,一直想稱王稱霸,鄰居都不敢和他說話,強調沒有爭吵就被打到輕傷,「那件事後他可能一直不服氣,想報復自己一家人」。駱女還原過程,提到丈夫準備騎三輪車出門擺攤賣水果,謝男卻擋路,雙方爆發口角,丈夫離開後,謝男就持刀進入家中,刺了自己5、6刀,她連忙大叫求救「殺人了」、「快點來人」,在家中的兒子和媳婦聽到了,連忙上前阻止。駱女丈夫表示,這就是正當防衛,如果不砍死對方,全家可能被會被殺死。妻子被刺了9刀,至今仍有後遺症,兒子也被刺了5刀。針對警方不予立案的結果,唐女無法接受,她認為殺害自己兒子的人,應該承擔責任。
台中情侶「10樓家中戲水」裸男離奇墜樓亡 女友吐經過:他想看風景
台中北屯區九龍街1棟大樓今(10日)上午發生離奇墜樓案件,1名25歲的陳姓男子全身赤裸從10樓墜落,當場砸中機車和花圃,緊急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死者女友透露,陳男當時說想欣賞風景,便用手支撐在窗台上,疑因一時手滑意外墜落,她見狀試圖救援,卻沒能拉住。警方初步排除他殺,家屬未表示意見。台中市消防局今日上午9時47分獲報,指北屯區九龍街發生墜樓案件,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搶救。警消人員到場時,發現1名男子全身赤裸,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掉落地面時疑似砸到擺放在人行道的機車、花圃,還差點砸中嬰兒車,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經查,死者為25歲的陳姓男子,是案發社區10樓租客。由於陳男全身赤裸,事後傳出他疑似與女友用裝有肥皂水的寶特瓶,在客廳、陽台玩情趣遊戲。鑑識人員到場後,確實發現10樓客廳有水漬痕跡,懷疑陳男可能和女友在家中戲水,因地面及身體濕滑不慎墜樓。女友透露,陳男當時說想看風景,便用手支撐在窗台上,疑因手滑意外墜落,她見狀試圖救援,但沒能拉住。經初步相驗,陳男死因為高處墜落致創傷性休克,警方研判應無外力介入,已排除他殺可能性,家屬對此也無意見。至於陳男體內是否有毒藥物反應,已由法醫抽取檢體送驗,詳細結果仍待進一步釐清。
男一生無照毒駕開車上路撞死義消 法院判刑6年半
一生未考過駕照的新竹市男子楊毓榮2023年8月毒駕上路,從後追撞張姓義消的機車,將其連人帶車推撞前方大貨車,導致張男遭夾死,警方在楊男身上搜出毒品,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毒駕致死罪》判楊男6年6個月。 新竹地院調查,楊毓榮從來沒有考過駕照,去年8月17日凌晨在新竹市住處施用安非他命,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新竹市林森路時,追撞前方張姓義消駕駛的機車,並連人帶車擠壓前方停在路旁的營業大貨車,張男頭胸受傷、下肢骨折引發創傷性休克,緊急送醫後仍告不治。警方事發後獲報到場、在楊男身上搜索到一包安非他命一包,採集其毛髮、尿液送驗後,呈現毒品反應。法官認為,楊男本身無駕照,且在多日未睡覺的情形下,仍恣意吸毒後開車上路,並於轉彎後逐漸駛近前方張姓被害人的過程中,因吸毒導致精神不濟,未能注意前方被害人的存在,直接從後方追撞,被害人張男毫無閃避可能性,自應負全部肇事責任。被害人張男是工程行老闆,擔任十多年的義勇消防救護人員,當天出門購買材料,卻不幸發生憾事,張男妻子迄今仍無法接受先生離世的事實,經常失眠、恐慌、憂鬱、害怕,顯見楊男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法院判決,楊男從案發到宣判,均未積極處理民事賠償事宜,導致被害人無辜被剝奪生命,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巨大,且因無資力,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完全無法彌補家屬損失,以致於被害人家屬迄今難以原諒,依毒駕致死罪對楊男判處6年6個月刑期。
8歲弟遭武術教練打死「拉上椅擺拍」 事隔10月未下葬…爸吐心碎原因
大陸山東省青島市1名8歲男孩去年在武術俱樂部被毆打致死,引發關注。男童母親指控,自己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死亡,身上遍體鱗傷,且教練為撇清責任,還把已經全身癱軟的兒子硬拉上椅子拍影片。據悉,該案將於本月24日開庭審理,死者父親透露,至今尚未將孩子下葬,「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回顧案發經過,男童母親去年6月22日透過網路社群指控,自己的孩子於6月1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某武術俱樂部遭到教練毒打後離世,「看著孩子身上的傷,孩子當時是多無助多無奈,一個8歲大的孩子還沒來得及好好看這個世界,爸爸媽媽沒有保護好你」,希望相關部門給出一個說法,還孩子一個公道。死者母親指出,當她趕到醫院時,兒子已明顯死亡,全身上下遍體鱗傷,懷疑是武術俱樂部的教練動的手。更誇張的是,教練當時還拍攝照片,試圖證明男童一切正常,然而他的姿勢明顯不對勁,全身都已癱軟,最後更從椅子上滑了下來,臉色慘白,疑似是被人硬拉到椅子上擺拍。針對本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事後發布情況通報稱,2023年6月18日14時許,城陽區某武術運動俱樂部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1人死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將該武術運動俱樂部負責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經過檢方偵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故意傷害罪嫌起訴。驗屍報告顯示,男童是遭人用鈍性物體多次重擊,導致創傷性休克,並引發肺臟脂肪栓塞死亡。事隔10個月,青島中等法院將於4月24日開庭審理,男童父親22日透露,目前孩子仍未下葬,「凶手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
失智婦走斑馬線遭衝撞「顱內出血」 19歲無照騎士判「有期徒刑1年」
81歲吳姓失智婦人於2022年9月22日在高雄三民區行經斑馬線時,遭到19歲無照陳姓男子騎車從後方追撞,導致吳婦頭部大量出血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警方依過死致死罪起訴陳男。高雄法院審理後,依犯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且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陳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據了解,吳婦罹患失智症,晚上突然跑出門,家屬擔憂跟在其後,未料卻目睹吳婦走在九如一路和慶雲街東北角路口的斑馬線上,遭到陳男騎車撞飛,撞擊力道強大到機車全毀,陳男滑行數十公尺才停下來,吳婦則重傷倒臥在路上一動也不動,警方到場將人送醫後,吳婦經搶救,仍因創傷性休克宣告不治身亡。警方表示,獲報抵達現場後,發現陳男無照駕駛,隨即對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當時車禍路段限速50公里,但陳男的車速約60.9公里。警方依法將陳男移送偵辦,檢方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向陳男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所犯罪刑,法官基於當時天候晴朗視線並無不佳、夜間有照明和路面乾燥無障礙物等相關條件,因陳男超速行駛且未領有駕照,又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時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可上訴。
考到職業駕照半年…23歲聯結車司機追撞機車 騎士「軀幹破裂」慘死
1名23歲的陳姓男子2022年剛考到職業聯結車駕照不久,年底行經苗128線道通霄交流道路段時,疑因視線死角,不慎追撞前方機車,隨後將倒地的騎士輾過,導致對方受有頭頸胸腹部嚴重外傷合併軀幹體腔破裂,當場死亡。陳男下車察看瞬間嚇傻,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遭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陳男於民國111年12月23日上午9時40分許,駕駛聯結車沿苗栗縣通霄鎮128線縣道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通霄交流道路段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竟疏未注意,追撞前方的曾姓機車騎士,致其受有頭頸胸腹部嚴重外傷合併軀幹體腔破裂、創傷性休克而當場死亡;陳男於肇事後,在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或機關知悉其犯行前,即向據報前來現場處理之警員承認肇事並接受裁判。苗栗地院審酌,陳男因考領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未滿半年,經驗不足,一時疏忽釀成本案車禍,不但使被害人曾阿泉喪失寶貴之生命,更造成被害人家屬精神上之重大創痛,且被告就本案車禍應負全部肇事責任,其違反義務之程度及犯罪所生危害均非輕。法官考量,被告犯罪後始終坦承犯行、正視己過,且於法院審理期間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願與其僱用人共同賠償新臺幣430萬元(含強制險理賠200萬元),並已委由保險公司履行完畢,顯有積極填補自己行為所生損害之誠意與實際行動,堪認態度良好,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竹男開車返家驚覺「壓到東西」 竟不慎將鄰居輾斃今判決出爐
新竹1名60歲的范姓男子在3月間駕車返家途中,行經至一處無照明設備的產業道路時,察覺車輛有「壓到東西」的感覺,在停車查看後發現同村的32歲張男竟出現在車底,且經過送醫搶救後仍不幸身亡,而范男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在經由法院審理過後,范男近日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回顧本案經過,該起死亡車禍發生在今(112)年3月10日晚間7時許,家住尖石鄉的60歲范姓男子當時正在返家途中,就在開車行經至義興村馬胎一處產業道路時,疑似因為沒有照明設備,進而不慎輾過當時酒後倒在路中的張男,造成張男頭部外傷、胸腔多處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以及創傷性休克,且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身亡,而范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全案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范男未能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張男喪失寶貴性命,造成的損害極為重大且難以彌補,但念在他坦承犯行,且也已與張男家屬達成和解,范男今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嘉義工人拆鴿舍往下扔15公斤木塊 7旬雇主一旁監工被砸死
嘉義縣1名71歲呂姓老翁日前請工人拆自家鴿舍,未料進行工程時,吳姓工人將拆下15公斤木塊往下扔,不偏不倚砸中呂翁頭部,導致他當場倒地不起,緊急送醫仍不治。檢警今天相驗遺體,釐清死因。回顧案情,7日當天上午10時28分許,吳姓工人拆除鴿舍時,誤以為下方人員都已經閃避,從屋頂拋下長約10公尺、重達15公斤的木塊,當場砸中站在一旁監工的呂翁,他頭部受創倒地、沒有心跳呼吸。現場工作人員見狀趕緊打119報案,呂翁被送醫搶救,但仍因傷重,於11時28分宣告不治。事後,吳姓工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檢警今天相驗,呂男因墜落物砸擊,造成頭部鈍性創傷併顱骨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後續交由警方偵辦,釐清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