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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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遠東新埔廠氣爆2死19傷 王婉諭揭:經年累月的錯誤人禍
新竹縣府近年爆出多起涉貪案,新竹地檢署17日偵結起訴勞工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涉嫌收受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許姓公關顧問賄賂,當遠化面臨勞檢等違法裁罰時放水免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17)日表示,縣府2位高官每年收受遠東公司提供高額百貨禮券、放水勞檢,十年間已有6位員工在該廠房失去性命,每次違法勞檢結果,到新竹縣府手上都不了了之,新竹縣府短短兩年內有4起貪汙案,到底背後還有多少政商勾結、貪污腐敗的利益結構?王婉諭表示,今年二月,新竹縣遠東新埔廠發生嚴重氣爆,2位勞工當場身亡、19人受傷,很多人問:「怎麼會這樣?」自己那時也心想,這是疏失、意外嗎?直到看到檢察官正式起訴後,我才知道這根本不是單純的意外,而是一場經年累月、被制度默許的貪污犯罪、錯誤人禍。王婉諭指出,起訴書揭露真相,新竹縣政府的兩位高官勞工處處長和副處長,自2020年起,每年春節前後,陸續收受遠東公司提供高額百貨禮券,作為對他們「協助處理案件」的回報。王婉諭列舉,2022年,遠東因違法加班遭承辦人裁罰,處長親自簽字「不處分」;2023年,類似的違法事件發生,罰單發出來後,他們要求承辦撤回結案;其他案件,像仟崧家園、芊馨園護理之家,也在類似情況下「免罰處理」。原本該罰的、該改的、該保護的勞工,全被這兩個人簽個字就「撤案」了。王婉諭說,遠東新埔化纖廠本就惡名昭彰,自2015年以來,他們遭勞動部裁罰43次,累計罰鍰881萬元,十年間已有6位工人在這座廠房失去生命,但幾乎每一次,這些違法的勞檢結果,到新竹縣政府的手上都「不了了之」。王婉諭指出,這些工安事故中,原本可以提前發現的危險,都被一一放過了。就是因為勞工處的高官們,早就習慣收下那一疊疊禮券,像是在過年收紅包一樣自然。但這在中國國民黨完全執政的新竹縣,卻是常態。王婉諭說,豐邑發生天坑案,背後揪出楊文科縣長、工務處長涉貪;新埔氣爆案,揪出勞工處長涉貪。不過短短兩年內,新竹縣政府就有四起貪污案。到底背後還有多少政商勾結、貪污腐敗的利益結構?王婉諭表示,這已不是哪位官員的問題,而是整個縣府的文化出了問題。人民的權益,永遠比不上官員放入口袋的利益。新竹縣府,值得更好、更乾淨的政治環境,迫切需要改變的時刻,真的到了。
涉收賄當企業門神!新竹縣勞工處「正副處長」遭起訴
前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正、副處長劉家滿與林東山遭控於2023年至2024年間,多次在應執行勞檢裁罰時,因長期收受對方禮券,而改以不罰或低罰;另,劉甚至擔任養護中心與護理之家股東,在該中心違反勞基法與勞保投保不實應裁罰時,非法庇護予以不罰,新竹地檢署17日偵結全案,將劉、林及行賄的企業公關與安養中心負責人等4人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檢方調查,2023年3月間,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1名員工經由縣民信箱向新竹縣政府勞工處申訴「違法超時加班」、「交接班未給加班費」。時勞工處承辦人勞動條件檢查發現,該員每日提前30分鐘以上到廠交接班,且公司確有要求提前到班,卻未支付加班費之情事。承辦人於是函告遠東公司違反勞基法,遠東回應稱提前到班屬員工個人因素,非主管指示,但承辦人仍認定違法,因此擬罰鍰5萬元,並擬公告處分。但劉與林明知事實確鑿,依法應處罰,卻因原任遠東新埔廠公關室許姓副理、後任公關室顧問的許員自2020年起,每年農曆春節前都會在勞工處送遠東百貨禮券每次5000元,劉共收3萬元、林收2萬5000元,劉與林因此退回處分書。承辦人才被迫重新簽辦不予裁罰函件,非法方式庇護遠東公司,致遠東公司免受5萬元罰鍰。另,申訴人見申訴未獲勞工處妥處後,又於2024年4月再度申訴遠東公司「交接班時數未併入加班費」,承辦人再查後仍確認違法,依規定擬處罰10萬元,但劉因繼續收受禮券,再次退回處分書,庇護遠東公司再次免罰得利10萬元。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2024年4月至遠東新埔廠執行外籍移工專案檢查,查獲遠東公司違反勞基法移送新竹縣政府處理,但劉僅裁罰部分違規,免除部分罰鍰,致遠東公司免罰得利5萬元。此外,檢方還發現,職安署曾因仟崧家園違反勞基法、芊馨園護理之家勞保投保不實等違法情事,但劉為2家安養、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且持續收受公司分紅,不法庇護2家公司免於遭裁罰6萬及26萬餘元。起訴書指出,劉與林均為新竹縣勞工處高階主管,本應恪遵公務員法令,卻違背職務上之行為,逐年收受遠東公司公關人員遠東百貨禮券,而放水裁罰案,並將應罰案件改為免罰,此舉已淪為遠東公司門神,致使弱勢勞工申訴無門。另,劉家滿更為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長期享受高額分紅,遂於執行勞檢裁罰時,一人分飾二角、內神通外鬼,假借處長之職權,直接或間接施壓裁罰案件承辦人,又在背後捉刀,提供業者脫免裁罰的不正方法,且於犯後均就行收賄部分,一再飾詞否認等一切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疑收賄勞檢放水 竹縣勞工處正副處長遭押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正副處長劉家滿、林東山,在短短不到半個月時間內,相繼因涉收受禮券放水勞檢遭到檢調約談、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震撼地方政壇。新竹縣長楊文科6日上午表示,期待司法能毋枉毋縱,來還劉的清白;縣府也召開緊急會議,由具有勞工相關學歷背景的縣府參議蔡淑貞代理處長。 新竹縣勞工處長劉家滿,涉入貪瀆案。(圖/新竹縣府提供/中國時報邱立雅竹縣傳真)竹縣勞工處遭檢舉放水勞檢,有勞方對於上班時數認定不同向勞工處檢舉多次,但結果均不利於勞方,逼得勞方跨轄檢舉,台北市調查處在獲報後深入調查。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旭輝上月24日指揮台北市調處約談林東山及相關證人,並在林的住處起出數萬元禮券,檢方複訊後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向新竹地院聲請將林東山羈押禁見獲准;5日竹檢再度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至劉家滿住處及勞工處等數個地點搜索,並傳喚劉家滿等3名被告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調查,林東山與劉家滿涉入同一性質貪瀆案件,兩人均涉嫌在收受禮券後放水勞檢。承辦檢察官翁旭輝以劉家滿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非公務員被告,均10萬交保。外界傳言,此案為竹檢調查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纖維總廠爆炸案時牽扯出的案外案,竹檢昨澄清,劉、林涉貪案立案調查已久,近日才出擊搜索,與遠東化纖爆炸案無直接關係。
快訊/竹縣勞工處處長、副處長涉貪汙!2人遭羈押禁見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涉貪汙案,上個月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新竹地檢署昨(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前往勞工處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的住所及勞工處等辦公場所進行搜索,並傳喚劉家滿等3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訊問後,認定劉家滿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法官裁准;其餘被告均已10萬元交保。
協商未果!昨仍加班今竟慘遭解雇 聯合利華爆勞資糾紛
生產康寶濃湯等知名食品的英商聯合利華公司新竹廠,6月發生無預警資遣員工的勞資糾紛,4日各工會和民代到縣府聲援,高喊「違法解雇、立即復職」等口號,縣長楊文科出面接下陳情書,要求勞工處朝復職方向全力協調。聯合利華發表聲明,重視新竹工廠每位工作同仁,一直希望能與工會及員工持續溝通,減少誤解,前1次勞資會議未達共識後,仍持續主動與員工保持聯繫,員工在街頭表達意見後,也立即致電新竹廠工會理事長表達關心,承諾將盡快安排時間再次協商,希望最終達成勞資都接受的方案,會善盡企業責任讓此事件圓滿落幕。楊文科說,聯合利華公司宗旨允諾要平等對待員工,但正職人員「昨天還加班今天就解雇」,仍持續進用派遣人員,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聽到陳情勞工呼喊「違法解雇、立即復職」,已指示勞工處長劉家滿要朝這個方向全力協調,完成勞工的心願。劉家滿表示,聯合利華6月12日無預警資遣工會幹部及會員,該處已對各項事實積極介入調查,該公司疑似與勞工協商,以較低勞動條件轉任其他產線的情形,將釐清是否有違反相關勞動法令,如有工資給付不完全違法部分,將依勞基法裁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6月26日第1次勞資爭議調解會,勞資雙方對回復雇傭關係無法達成共識,勞工處將持續協助勞資雙方協調找尋可行解決方案,協助遭資遣的工會成員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並針對就業法第5條協助申請「工會會員身分遭就業歧視」,如查有違法,將處聯合利華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聯合利華6月12日資遣茶產線15名員工,有7名正職人員,餘為派遣工,3名工會理事和2位會員未簽同意資遣書,提出勞資爭議調解,要求公司復職未有共識,各工會和民代4日聲援被解雇勞工到縣府陳情,要求縣府維護勞工合法工作權。
上班307小時月薪僅16K!麵館身障員工竟無勞健保 雇主回應了
竹北市知名麵館雇用的張姓中度身障者,在搬熱湯時不慎燙傷腳部,送醫發現未有勞健保,勞動黨縣議員羅美文13日帶同被害人在店外抗議,指張男工時長達307小時,薪水僅16000元,剝削身障勞工。范姓雇主承認行政作業疏失,未將張男投保勞健保,強調絕無任何剝削勞力情事。范姓雇主說,該店長期與光華智能發展中心合作雇用特教生長達20年,張男的母親在該店工作,希望兒子也能來工作,2013年同意讓張男任臨時人員,在廚房從事擺放碗盤及裝筷子的工作,張男期間數度因身心狀況主動離職又復職,都有投保勞健保。雇主說,張男在今年1月復職,3月11日曾姓身障者請張男一起抬熱湯上車,湯桶不慎翻覆,熱湯流進張男的雨鞋內,造成張男右腳受燙傷,送醫時才發現未有勞健保。雇主解釋張男復職時,剛好是農曆年期間,行政人員忙碌造成的疏失,已在5月16日完成勞健保加保,並且同意讓張男休養3個月,薪資照付,並全額負責醫療費。對於外指控張男工時長達307小時,薪水16000元的問題,范映晴指張男下午2點到5點在廚房吃飯和休息,午休時間沒有打卡,新到職的會計小姐沒有核實扣除,造成累積307小時工時的誤解。由於張男是中度身障者,產能較一般工作能力之人為低,以實際工作狀況,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調整月薪,絕無任何剝削勞力的情事。麵店律師張婉娟指出,勞動黨未詳加探究實情,對麵店做錯誤評價,實感遺憾,本事件已向縣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縣府勞工處長劉家滿表示,雇主未對聘用人員投保勞健保,將由勞保局處理,依勞基法22條可處2萬以上100萬罰鍰,衍生的職災問題,該處已協助勞工職業災害補助,並安排勞薪關係和諧促進會進行調解,全力保障勞工的權益。劉家滿並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40條,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該身障者薪水16000元非基本工資的問題,將會查核確實出勤的狀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