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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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警遭逃犯殺害殉職 家屬盼黃偉哲表態死刑立場:定讞走完救濟就應執行
台南市警員凃明誠、曹瑞傑遭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持刀殺害殉職,一審法院判處林信吾兩個死刑,目前全案進入二審審理。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王家貞17日在市議會質詢時,代殉職警員家屬轉交陳情信與書籍,並詢問台南市長黃偉哲對死刑的立場。黃偉哲表示,自己從立委時期至今「始終反對廢除死刑」,若死刑案件定讞並走完所有法律救濟程序,就應依法執行。王家貞質詢時播放凃明誠二姊凃怡婷的陳情音檔。凃怡婷表示,黃偉哲首先是台南市民的市長,其次才是民進黨員,市民生命安全不應因政黨意識形態有所妥協,盼黃偉哲能正視被害人及家屬的處境,明確說明對死刑議題的態度。面對王家貞詢問是否支持死刑,黃偉哲回應,自己從擔任立委至今立場沒有改變,「始終反對廢除死刑」。他並指出,民進黨執政期間並未提出廢除死刑的政策主張,包括陳水扁、蔡英文執政,以及民進黨曾在國會取得多數席次期間,都沒有推動廢除死刑。至於死刑執行,黃偉哲表示,相關案件仍必須依照嚴謹的司法程序處理,如果案件已經判決定讞,且包含非常上訴等法律及救濟程序都已走完,他認為「就應該馬上執行」。黃偉哲也談到犯罪被害人權益,指出現行制度對加害人提供法律扶助等資源,但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支持、補償與心理慰藉仍有不足之處。他認為,司法除了保障被告依法享有的權利,也應更加重視受害者及其家庭長期承受的傷痛。林信吾案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最終刑度及判決結果仍待法院後續審理。
女護理師遭賓士男二度輾壓致死 百萬網紅見嫌犯被遮臉痛批:為何保護兇手?
台中市8日凌晨發生一起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走斑馬線,遭30歲無業林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撞倒,隨後林男竟在前方路口迴轉返回現場,又對倒地的陳女加速輾斃。這起意外令社會大眾譁然,雖然林男落網,但百萬網紅Cheap特地指出一狀況,氣憤直呼「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護理師遭無業男故意輾斃一事曝光後,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對此,百萬網紅Cheap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涉案加害人林男移送過程被警方以安全帽及A4紙將全臉遮蔽,相較於日本對重大犯罪者直接公開姓名與清晰面貌的做法,十分不理解台灣檢警為何在保護嫌犯身分。Cheap認為,日本公開嫌犯姓名和長相,直接讓其「社會性死亡」,也能讓社會大眾防備;反觀台灣,竟然還準備安全帽跟A4紙。最後,Cheap氣憤表示,「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這點真的很不明白」。據台中警方指出,案發於8日凌晨,30歲無業林男駕車轉入柳川東路時迎面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使其倒地。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非但未停車救護,反而駕駛至前方的民族路口迴轉折返,直接輾過已倒臥地上的陳女後逃離現場;警消獲報趕抵時,陳女已當場死亡。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車牌,林男於案發後約2小時自行駕車前往警局投案。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陳姓女護理師彼此素不相識,案發前也沒有任何恩怨糾紛,犯案過程相當冷血。台中地檢署隨後指派檢察官進行現場勘驗並相驗遺體,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家屬關懷機制。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死者當時並未對林男有任何挑釁行為,林男竟以車輛衝撞並迴轉輾壓致死,犯行極為嚴重。法官特別指出,林男到案時自稱因「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未改變下,難以預期其日後遇到類似情境不會採取相同舉動,確有反覆犯案疑慮,因此裁定羈押,但未裁定禁見。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9歲童被母親同居人猥褻強吻!男喊遭構陷、拒認罪 二審判決曝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利用與女性同居人之女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女童進行猥褻,事後女童雖立即向母親透露被親吻,該案卻直到女童隔年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時,才終於說出被害經過。一審法官依法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6月,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判決書顯示,陳男為女童母親的同居人,但他卻利用與女童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她恣意猥褻,女童事發後隨即向母親告知此事,並稱遭到陳男親吻,但這起事件卻在隔年、女童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的偶然機會下,才對外透露她被害的經過,經校方通報主管機關,並非由女童或其母親主動通報。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並為了脫罪,一度聲稱是被女童構陷,也未曾向女童及其家屬道歉或賠償,嚴重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全,害女童有嚴重創傷。一審法官依《刑法》第227條,對未滿14歲兒少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檢察官認為,原審量刑過輕,不足生警惕,難以彰顯正義,為此請求撤銷原審判決。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原審已依《刑法》第47條累犯相關規定加重其刑,並考量其犯罪情節、行為責任,以及對女童未來身心發展影響,加上陳男迄今仍否認犯行,難認其犯後有所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失,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已接近中度刑,並未違反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因此駁回檢方上訴。法院也提到,陳男雖未提出上訴,卻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女童所述不實,但「熟識者性侵」的犯罪類型,一般被害人於受侵害後的第一時間反應,會不知如何應對較為周全,大體上均會顧及自己與加害人間之權勢等利害關係,獲不確定自己未來會發生何事,致理智上陷於茫然,因而多會選擇靜默,此與一般事先杜撰情節誣指他人犯罪之情形有顯著不同。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李千娜提告《世紀血案》製作人、編劇詐欺! 今獲不起訴處分
改編自台灣1980年重大歷史悲劇「林宅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由於未取得當事人林義雄及家屬同意就拍攝引發爭議,演員李千娜則因在記者會發言不當遭網友抵制。後續李千娜除發聲明道歉,也對製作人郭木盛及編劇蘇敬軾提告詐欺。台北地檢署今天(14日)偵結,認定2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回顧此案,李千娜曾表示,當初接演《世紀血案》時,劇組強調作品以「正義」與「希望」為主軸,且她飾演的角色「張媽媽」與家庭有關,因此她才決定參與拍攝,但事後得知電影未取得合法授權,讓她感到相當遺憾,「身為演員被欺騙接下此案感到憤怒與不安,發現自己無意間竟成了加害人之一」。至於李千娜在今年2月殺青記者會上,脫口說出該事件「沒那麼嚴重或恐怖」的言論,她事後也發表聲明道歉,並承諾會捐出該片全部片酬。由於李千娜形象因此受損,也嚴重影響其演藝工作,因此她在4月發出律師函,正式提告製作人郭木盛及編劇蘇敬軾。蘇敬軾在偵查中辯稱,他是在電影殺青後酒宴才與李千娜見面,原先並不認識李千娜,且「林家血案」屬於歷史事件,涉及公共事務及公眾人物,所以拍攝電影無須經過家屬的同意及授權,而演員聘用合約書的約定內容,是指法律要求的必要授權。郭木盛則說,演員聘用合約書所指的合法授權,就是劇本,依據他過往拍電影的經驗,無須取得原型人物同意或授權才可拍攝,而他也從未說過,《世紀血案》改編有事先取得家屬同意或授權。檢方認為,根據相關證詞及事證,無法認定蘇敬軾、郭木盛曾向李千娜說明電影已取得家屬同意或授權,而李千娜提及合約書記載的合法授權,應包括家屬同意或授權,此為李千娜的片面解讀與臆測,加上李千娜在簽訂合約前,考量的並非只有是否取得授權一事,還包括報酬、廣告效益等,因此認定本案詐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遭性騷擾不敢喊救命!18歲女「訂披薩」報警 女警秒懂救命
德國一名18歲女子日前深夜搭乘計程車返家時,疑遭35歲司機涉嫌性騷擾。由於擔心對方發現自己報警,她情急之下撥打110緊急報案專線,卻假裝是在「訂披薩」。接線女警從對話中察覺異狀,判斷女子無法自由開口求救,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攔查車輛,成功協助女子脫困。警方也藉此案例提醒,當民眾身陷危險卻無法直接說明情況時,可利用暗語、日常對話或無聲求救手勢傳遞訊息,提高獲救機會。綜合德國《WDR》、德通社(DPA)報導,事件發生於19日凌晨,一名18歲女子在波鴻(Bochum)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回蓋爾森基興(Gelsenkirchen)住處。警方表示,車輛行駛途中,35歲、來自杜塞道夫(Düsseldorf)的計程車司機涉嫌多次伸手觸碰女子身體,涉及性騷擾。女子因擔心直接報警會遭司機發現,不敢在電話中說出自己正遭遇危險,於是悄悄撥打110報案專線,並向接線員假裝「訂購一份披薩」。接聽電話的女警立即察覺,來電內容與一般訂餐對話明顯不符,加上女子語氣緊張、回答方式異常,研判她可能正受他人控制,無法自由表達,因此沒有將電話視為惡作劇,而是迅速啟動應變機制。警方一邊維持通話,一邊根據通話內容研判女子所在位置,並於凌晨4時左右派遣巡邏警車前往蓋爾森基興布爾區(Gelsenkirchen-Buer)。警方抵達後順利攔下計程車,成功找到女子及涉案司機。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在乘車過程中遭到司機性騷擾,目前35歲司機已被警方依涉嫌性騷擾展開刑事調查。警方表示,110勤務中心接線員平時都接受過專業訓練,除了辨識明確求救內容,也會留意來電者是否利用看似平常的對話、矛盾語句或不合情境的要求,暗示自己正遭遇危險。因此,即使無法直接說出需要警方協助,只要適時傳遞異常訊號,警方仍可能從細節中判斷情況,及時介入救援。德國警方也呼籲,民眾遇到危急情況時,仍應優先撥打110報案,即使無法直接說明,也可透過自然、不易引起加害人懷疑的方式向警方傳遞訊息,例如假裝點餐、詢問一般問題或說出與情境不符的內容,都可能成為警方辨識求救的重要線索。除了假裝「訂披薩」外,警方也介紹德國常見的求救暗號「路易莎在嗎?」(Ist Luisa hier?)。這項機制由德國婦女團體於2016年推動,概念源自英國的「Ask for Angela」計畫,目前已有不少酒吧、夜店及娛樂場所加入,員工接受過相關訓練,只要有人詢問這句暗號,便會協助當事人離開危險環境、聯絡親友,必要時代為報警。若現場已有警方或其他民眾能看見,也可使用近年在多國推廣的「Signal for Help」無聲求救手勢。這項手勢由加拿大婦女基金會於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發起,最初是為協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在無法開口時向外界求援,做法是先張開手掌,再將拇指收進掌心,最後以其餘四指包覆拇指,藉此示意自己正身陷危險、需要立即協助。警方強調,危急時刻不一定要明說「救命」或「報警」,只要透過暗語、日常對話、特殊手勢等方式發出求救訊號,受過專業訓練的接線員或現場人員都有機會察覺異狀,及時伸出援手,避免憾事發生。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曾遭前男友、陌生男下藥性侵!25歲女輕生未遂癱瘓 獲准安樂死離世
西班牙一名25歲女子卡斯提歐(Noelia Castillo),生前曾3度遭到性侵,加害人包括前男友及陌生男子,而她在2022年輕生未遂,造成下班身癱瘓,後來她為了申請安樂死,打了20個月的官司,終於在今年(2026年)3月如願離世。卡斯提歐的母親翻閱女兒遺留的日記後,也決定向檢察官告發那些性侵犯。綜合外媒報導,卡斯提歐生前受訪時曾說出,交往4年的前男友曾趁她服下安眠藥後性侵她,後來在夜店遭2名陌生男子侵犯;最嚴重的一次是發生在薩洛(Salou)一間酒吧,當時她被一名服務生下藥,並遭3名男子集體強暴,事發後3至4天,她曾試圖跳樓自殺,雖然意外存活,卻因此半身不遂。卡斯提歐感到相當痛苦,2024年就依法申請安樂死,但親生父親卻聯合保守派宗教團體「基督徒律師協會」(Abogados Cristianos),多次阻止她,並主張女兒患有邊緣性人格障礙,沒有正常思考能力,讓案件一路從地方法院打到最高法院、憲法法院,以及歐洲人權法院。卡斯提歐認為,她未來都要依靠輪椅度日,平時難以入睡,人生沒有任何希望,父親卻想妨礙自己「有尊嚴地死去」。歷經長達20個月的法律攻防戰,法院裁定她具有自主決定的能力,駁回其生父的請求,也讓卡斯提歐順利在2026年3月安詳離去。報導指出,卡斯提歐在執行安樂死當天親手將日記交給媽媽,母親翻閱日記時,發現裡面詳細記錄了女兒多次遭性侵的經過,經過3個月的思考,母親決定報警處理,讓那些性侵犯受到法律制裁,「我讀完日記之後,很多事情有了答案。我相信女兒希望有一天真相能夠大白。」《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食安炸鍋朝野立委狂炸卓榮泰 傅崐萁:沒有人要負政治責任
行政院長卓榮泰、衛福部長石崇良14日至立院院會,針對中聯油脂事件及食安監管機制做檢討專案報告,院會時朝野一度遭立委杯葛停擺,隨後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林沛祥等人於立院大院外召開記者會,傅崐萁批評,國民籠罩在一級致癌物毒油中,行政院卻選擇蓋牌,中央從總統賴清德到行政官員,沒有人要負政治責任。傅崐萁指出,台灣有多少孩子,多少團膳吃到一級致癌毒油,至今仍無官員給出答案,而卓榮泰竟在13日的行政院院會,指示要如何將產品重新上架,傅崐萁高喊,沒有食安就沒有行政院長、毒油害台、行政院長必須下台。傅崐萁強調,在問題油品流向、受害範圍及責任歸屬未查明前,不應允許相關產品重新上架,政府也應研議國家賠償,給受影響民眾明確交代。此外,傅崐萁特別點名高雄市長陳其邁及民進黨立委蔡其昌,指出兩人過去面對食安事件時,都曾主張行政院長應負政治責任,如今卻未以相同標準要求卓榮泰,他提到民進黨至今仍在一言堂,守護加害人,傅希望蔡其昌鼓起勇氣,不要看卓揆臉色,勇敢地叫他下台。
性侵追訴權修法三讀 被害人滿20歲前不列入時效計算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盼避免被害人因年幼、創傷或權力不對等,錯失透過司法追究加害人的機會。行政院及司法院指出,性侵害案件具有高度隱密性,不少被害人因案發時身心尚未成熟,或受創傷及權力關係影響,無法及時求助,導致追訴權時效屆滿,失去尋求司法救濟的機會。三讀條文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的期間,不列入追訴權時效計算。朝野提出的修法版本方向一致,僅在法條文字及體例上有所不同。此外,立法院也同步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修正案,增訂第2項規定,明定在115年7月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開始進行但尚未完成的案件,適用修正後的新規定,不再適用舊法。
宋羽葤遭胡瓜緋聞風波重創 苦嘆遭圈內封殺損失破百萬
女星宋羽葤去年遭小優造於和胡瓜傳出緋聞一事,兩人撕破臉後又於今年初和解。今(23)日宋羽葤出席單曲〈佛系生活 Little Zen Life〉造勢記者會,坦言風波不僅讓她工作量銳減,損失超過百萬元,甚至苦笑自嘲:「所有人的朋友都封殺我。」直言當時圈內不少人都不願與風波有所牽扯,因此不只她,就連小優也失去了不少上節目的機會宋羽葤透露,事件爆發第一時間胡瓜曾安慰她說「nothing(沒事)」,但她無奈表示:「並沒有nothing啊!」被問到如今是否還和胡瓜保持聯絡時,她驚訝回應:「蛤!之後可以有嗎?」接著坦言自己其實一直很想再上瓜哥的節目,但始終沒有人再發通告給她。宋羽葤出席單曲〈佛系生活 Little Zen Life〉記者會。(圖/侯世駿攝)至於當初決定提告小優,宋羽葤表示,是因為看見許多網友留言鼓勵她透過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我以為這就是正義,但後來發現真正的正義不是這樣,而是受害者與加害人之間彼此的結怨要放開」。她坦言當時內心十分糾結,最終在雙方和解後,也向社會大眾致歉,並共同捐款給「財團法人庭芳啟智教養院」 ,希望讓善意回歸社會。這次推出新單曲〈佛系生活 Little Zen Life〉並以「張心語」重新出發,宋羽葤坦言,過去一年多來因新聞事件帶來的衝擊,一度讓她開始懷疑自己是否做錯事,甚至對人性產生戒備。而這段過程,她謙卑誠懇地自我修行反省,期許自己在為人處世上可以變得更圓融、懂得廣結善緣。
理化老師荒3/《鐵拳教育》高壓環境真實上演 23萬教師證1/3出走
近年報考正式教師的人數持續下滑,師資斷層逐漸浮現。教師團體直言,問題不只是薪資待遇,更深層的是教學現場環境的全面惡化。韓國影集《鐵拳教育》爆紅,劇情直擊校園霸凌與師生衝突引發共鳴,映照出教育體系內部的高壓與失衡,到短短一年內接連發生3起教師跳樓事件,「教師大逃亡」不再只是警訊,而是正在發生的現實。根據教育部師資培育統計顯示,自民國83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實施以來,累計約有23萬人取得合格教師證,但其中高達三分之一(逾7.5萬名)儲備教師並未進入教學現場,整體任教率僅約67%。當老師面臨日益沉重的法律責任、申訴風險及親師衝突時,為避免爭議與自我保護,越來越多老師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極的防禦性教學。(圖/報系資料庫)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國政認為,願投入教職體系的人數下降,關鍵在於,當前教師的角色早已不只是單純教學,還需處理各式投訴與濫訴的壓力。面對部分被形容為「小霸王」的學生,教師往往陷入「管也不對、不管也不對」的兩難處境。一旦強力介入處理,可能被家長指控不當管教;若選擇放寬管教,又會被其他家長質疑失職。「校事會議」制度2020年8月正式上路,衍生出不少濫訴爭議和反彈聲浪,雖然2026年初已二次修法,但今年6月的立法院公聽會上,教師團體與基層依然強烈要求「廢除校事會議」。(圖/報系資料庫)此外,他也表示,現在教育的環境傾向保護這些可能是加害人的學生,卻未能給予教師足夠的管教支持與保障。實務上經常出現單一學生影響全班上課秩序的情況,但教師卻難以有效介入,光是身體上的接觸或阻擋都有可能被問罪,尤其處理教師投訴案件的「校事會議」制度過度傾斜,使教師長期處於高壓與不對等的環境中,才會造成1年3人跳樓的遺憾。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認為,想解決師資不足的問題,先改善教育現場對老師的不友善,不然不只新老師不願進來,就連現職的老師也會持續流失。(圖/葉青芪提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也以營養午餐政策來說,就有不少基層教師出現反彈情緒,除了討論必須負責發放餐點、維持秩序、指導衛生與處理突發狀況,導師還要負責指導飲食均衡,都有可能為師生衝突提高風險。葉青芪解釋,老師並非不想指導營養午餐,事實上也碰到老師為指導均衡飲食,青菜要吃、肉也要吃,結果被家長投訴提告強制罪。對老師來說,為了避免遭家長投訴、學生濫訴或避免觸犯法規,選擇消極避險防禦性教學模式,因為衍伸出來的問題太可怕了。根據今年3月《親子天下》一份針對國中小超過5,000位教師問卷調查發現,95.8%教師擔心即使依據專業判斷,仍可能被誤解而遭致檢舉;79%教師管教學生時,會優先考量程序合法性而非教育效果,這意味著老師擔心被投訴,只採取最低限度的管教手段,不再積極指導學生。「在教育現場的老師都想逃,剛進來的也被高壓環境給嚇跑,還沒進來聽到都嚇死,原本是代理老師要考教師甄選,現在也不考了!」葉青芪表示,這就是目前教育現場回饋給他最真實的聲音,「若現行教育政策沒有做修訂和改變,這種狀況只會持續惡化下去!」大家熱議教師甄選出現高錄取率、低門檻之際,黃國政認為,真正需要關注的是教育職場環境的不友善,使原本有意投入的人選擇卻步。與其一味擴大招募,不如從制度面檢討不合理的調查與申訴機制,減少濫訴、降低教師承受的風險與壓力,以及調高教師待遇,才能讓已具備教師資格者願意回流教育現場,從根本改善師資短缺問題。因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提出2大建言:第一、實質提升教師薪資待遇:雖老師薪資每年穩定調整3、4%,但調幅跟不上物價飛奔,在薪資待遇上與業界無法相比時,年輕人當然更趨向投入業界。政府應考量市場機制設定薪水,尤其可針對理工、自然學門引進專業津貼,縮短與產業界的薪資鴻溝。第二、改善職場環境,修正相關法規:教育部必須著手修改不合理的調查機制,建立阻斷惡意投訴與濫訴的防火牆,不要讓老師把大半的精力拿來應付官司和投訴報告,還給老師純粹的教學空間,改善職場環境不只是讓年輕新血願意投入,最重要的更是留住目前在教育現場服務的老師,使師資不足的狀況不再進一步惡化。
知名券商再爆霸凌!竟逼受害者簽「承諾書」撤回申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3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證券職場霸凌案再生爭議。她表示,該案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並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但公司後續未依此處置,反而透過其他程序處理相關結果,並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放棄法律權利的「承諾書」,引發質疑。林亮君表示,她於2025年10月28日踢爆本案後,勞動主管機關已多次確認,國票證券依法完成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後,其他非原處理機制不得另行介入、推翻結果。勞動部去年11月26日函覆已明確指出,國票證券不法侵害調查計畫的專責處理單位並非審計委員會;台北市勞動局也於同年12月10日向國票證券說明,該公司審計委員會無權處理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其調查及認定應屬自始無效。林亮君指出,陳冠如以職權影響審計委員會另組調查小組,試圖重啟調查並推翻既有認定。她並質疑,相關調查報告未訪談當事人,且在未有申訴人參與的情況下召開會議,後續結論已於今(2026)年3月函送勞動局,引發程序正當性爭議。受害職員表示,自己從事稽核工作,依規執行職務卻遭陳冠如質疑與斥責,甚至出現如「董事長的家臣」、「不是人」等不當言語。她指出,原透過公司內部管道申訴,未對外投訴,卻遭提告並在調查期間身分外洩;後續公司以董事會宣告原調查結果無效,過程中未被告知,也未獲程序保障。她認為,在職場不法侵害已被認定的情況下,公司未採取相應處置,反而使其持續承受壓力。近日,國票證券更要求受害職員簽署「承諾書」,要求其放棄所有法律上權利與主張,並撤回過去、現在、未來提出的申訴與檢舉。受害職員說,這是一份單方、不對等且罔顧員工權益的文件,因此當場拒簽。林亮君說明,勞動局已知職場霸凌成立,且曾指出審計委員會無權介入,但在今年3月收到國票證券相關函文後未進一步處理。她質疑,此舉可能使公司對外宣稱已函報主管機關且未遭異議,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調查與回應。台北市勞檢處長何洪丞於記者會中回應,國票證券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計畫,並依該計畫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與認定;若其他單位再重啟調查,就是對職安法的不尊重。他也坦言,若主管機關對國票證券來函沒有回應,確實可能讓公司誤以為主管機關默示同意,因此勞檢處將再函文國票證券,重申非原認定小組所作之調查與認定不合法且自始無效。針對承諾書是否涉及不利益對待,何洪丞表示,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完成後,公司應對加害人作必要處置,也不得對申訴人為後續不利益對待。由於新版職安法預計於今年7月1日施行,屆時將有更明確的罰則;在新法施行前,勞檢處將援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調查國票證券是否涉及對申訴人不利益對待。
北市信義分局驚傳偵查佐性騷女警 提報性平竟反調爽缺
北市信義分局驚傳性騷爭議,一名孫姓偵查佐被同隊女同事指控其去年跨年底時,於分局熊抱女同事,事後竟只被記過調職,甚至被調至「爽缺」不用拔牌,讓被害女同事相當不滿,事後提告還得承擔高額律師費,直言「不想再相信這個世界」、「好討厭你們所有人」。據了解,被爆性騷的未婚孫姓偵查佐為偵查隊鑑識小隊成員,其去年底跨年時於分局內直接對同事熊抱環繞,讓女同事當場嚇傻,事發第一時間也立即向主管反應並提出申訴,但信義分局的調查進度卻疑似延宕多時,三個月至今仍未有下文,讓她不滿表示,「從事情發生馬上就跟主管說,報上去之後卻是一拖再拖」。然而讓女同事更崩潰的是,性平會最終處置結果僅對孫姓偵查佐記一小過並調整職務,未被拔除刑事警察相關資格,調往內勤單位,被安排至拘留室等勤務,工作量更輕,讓她怒批直言「還以為做錯事情的人是我」,後續還得負擔高額律師費,每天更得提心吊膽怕在公司遇到加害人,直言,「已經不想再相信這個世界」、「我討厭你們所有人」。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新人2週全妝變素顏!她嘆「工作毀了精緻女孩」 網:寧願多睡一點
有人認為上班化妝是職場禮儀,但也有人覺得上班舒適乾淨就好。近日就有網友分享觀察,公司新人剛報到時幾乎天天全妝,但沒多久就會變成素顏上班,讓她忍不住感嘆「工作又毀了一個精緻女孩」,貼文一出引發網路熱議。日前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上班會毀了每個愛打扮的精緻女孩」為題發文,表示公司最近來了幾位新人,一開始前2週幾乎都是全妝上班,但之後慢慢變成淡妝,再過一段時間就變成戴口罩,甚至直接素顏上班,讓她忍不住直呼「工作又毀了一個精緻女孩」。原PO也坦言,自己過去也是一樣,剛入職時會提早1小時起床化妝,但大約堅持1個月後就徹底放棄,現在幾乎都是睡到最後一刻才準備出門上班,甚至自嘲偶爾像「穿睡衣進公司」,直言多花時間打扮,就等於壓縮睡眠時間。文章的最後,原PO也好奇詢問「大家進職場之後,經歷多久才開始放棄每天打扮的」。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面試化妝,上班第1個禮拜化妝並慢慢變淡,再來就素顏,要每天化妝是另外的價格」、「前3天全妝,第4天粉底眉毛,第7天就只剩防曬了」、「面試淡妝,上班素顏,上班要化妝我寧願多睡一點,準時上班已經是我對工作的尊重了」、「除非要見客戶見廠商,不然實在不用特別打扮耶,去上班又不是約會」、「我也是,每天都在面對電腦,根本不會跟人有交流,尾牙全妝被同事認不出來,還說來了新同事」、「沒必要增加上班成本,化妝品很貴欸」。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上班化妝是個人選擇「我每天都早起全妝和吹整頭髮才出門上班,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也是生活樂趣」、「每天堅持全妝 我覺得那是我舒壓的方式之一,看自己漂漂亮亮心情也會好」。還有網友表示,自己是社工,當要與家暴的男性加害人面談時,自己都會畫好全妝,「漂漂亮亮的還是會讓人罵不下去,但只有這種必要時刻才會畫,其他時間也是素到爆」。
李千娜提告《世紀血案》2人 「暫不告導演」原因曝光
改編自台灣「林宅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因未取得當事人林義雄及家屬同意就拍攝引發爭議。對此,演員李千娜、黃河、夏騰宏、楊小黎、簡嫚書、寇世勳、Junior(韓宜邦)與夏語心等人先前都已發聲明道歉,並表示會退出演出《世紀血案》。根據媒體今(7日)報導,李千娜上週已發出律師函,正式提告製作人郭木盛及編劇蘇敬軾,但並未對導演徐琨華提告。今年2月楊小黎(左起)、李千娜、寇世勳、簡嫚書和夏騰宏出席《世紀血案》殺青宴。(圖/報系資料照)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千娜上週已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對製作人郭木盛,以及費思兔文化娛樂公司負責人兼編劇的蘇敬軾提出刑事告訴。原本李千娜也在考慮是否提告導演徐琨華,但因負責取得授權通常是製片方的責任,導演是否知情仍不明瞭,因此選擇暫不提告導演徐琨華,後續將由檢方釐清相關責任。據了解,李千娜2月27日曾表示,當初接演時,劇組強調作品以「正義」與「希望」為主軸,且她飾演的角色與家庭有關,因此李千娜才決定參與拍攝,但事後才得知電影未取得合法授權,讓她感到相當遺憾,「身為演員被欺騙接下此案感到憤怒與不安,發現自己無意間竟成了加害人之一」。至於先前李千娜在記者會失言表示「沒那麼嚴重或恐怖」的言論。李千娜事後也發表聲明道歉,並宣布會捐出本片全部片酬,「這並非為了換取諒解或平息爭議,而是希望能表達最基本的歉意。再次對所有被影響的人致上最深的歉意」。
17歲女工讀生疑遭性侵案引關注 王婉諭籲檢討追訴期制度
一名曾在麥當勞任職的17歲女工讀生,生前疑遭主管長期權勢性侵長達一年,離職後罹患憂鬱症並不幸離世。案件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檢方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提起再議仍未獲支持,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許多兒少性侵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即時發聲,當長大後欲訴諸司法時,往往已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提告。她呼籲憲法法庭應儘速審理相關案件,檢討「性侵追訴期」制度,避免受害者在沉默中成長卻失去法律救濟機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指出,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千名性侵受害者因追訴期限制而無法提告,顯示《刑法》第80條未能充分考量兒少性侵案件常見的「延遲揭露」現象。研究亦顯示,受害者平均需約20年才能說出經歷,但現行制度卻自案發起即計算時效,形同對加害人提供保護。律師李惠暄進一步說明,相較於成年人,兒少性侵受害者更可能因恐懼、創傷或解離等心理因素延後求助,甚至需長達20年至35年才能面對創傷並提出告訴。她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相關修法,並期望透過憲法解釋,讓已逾時效的案件也有機會重新獲得救濟。此外,李毓倫律師指出,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受害者陳述反覆、延遲揭露或與加害人持續互動等情形,常缺乏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解離性失憶的理解。他呼籲未來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納入精神醫學鑑定作為重要依據,並強化兒少與身障被害人的鑑定機制,以避免因證詞不完美而剝奪受害者的司法救濟權。
簡嫚書道歉! 爆《世紀血案》合約保證授權:被欺騙感到憤怒
改編自至今未破真實懸案「林家血案」的電影《世紀血案》,由寇世勳、簡嫚書、楊小黎、李千娜、夏騰宏等演員主演,沒想到日前才剛舉辦殺青記者會,網路上已掀起一波抵制潮。據悉此案未獲得當事人同意,讓多數民眾都認為相當不尊重受害者家屬,且簡嫚書、李千娜在記者會的發言內容也引起大票民眾不滿。而今(7)日稍早簡嫚書發聲致歉了。《世紀血案》日前剛舉行殺青記者會,演員們站在海報前微笑拍照,但事實上該片改編自「林宅血案」,當事人林義雄及其女兒都還在世,製片方卻未獲得當事人的同意就將其故事改寫翻拍,引發大票民眾不滿,紛紛砲轟主演「人血饅頭好吃嗎?」而簡嫚書在電影中扮演幼時家住林家隔壁虛構的記者,其在記者會上的發言內容引起大票譁然。稍早簡嫚書發聲向真實案件受難者與社會大眾致歉,並還原當初在與製作方簽約時,合約上有保證已經取得拍攝的合法授權,因此自己才接演。未料,她直至1日記者會當天才得知,疑似未聯繫當事人,甚至未取得當事人授權的情況下就進行拍攝,同時當天才得知導演和編劇或是製作方代表皆不會出席記者會。「身為演員被欺騙接下此案感到憤怒與不安,發現自己無意間竟成了加害人之一。於此同時深感羞愧,當時天真以為可以透過演出這部電影為此案發聲,未意識這個案子不是只有追查真兇而已,還涉及更多的層面,這幾天非常懊悔與沮喪。」●【簡嫚書聲明全文】因為電影《世紀血案》所引發的一切紛擾,身為演員之一的我先向真實案件受難者與社會大眾致歉。最初此案來邀約我出演一位追查真兇的虛構記者角色,身為演員的我當時很單純的認為,此作品是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進行發聲。然而我現在知道事情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樣單純,對於林家案件背後所涉及的更大議題,是超出我身為演員所能想像的。在沒有那麼全面了解林家案件的始末,光憑我讀到的劇本去判斷,誤以為這是一個企圖伸張正義的劇本,便答應接演,我難辭其咎。由於本片取材自真人實事,當初在與製作方簽約時,製作方在合約上有保證已取得拍攝本片的合法授權,所以我才接案。然而這一切在2026年2月1日的殺青記者會上,才得知《世紀血案》是疑似未聯繫當事人、甚至未取得當事人授權的情況下就進行拍攝。同時當天才得知導演和編劇或是製作方代表皆不會出席記者會。而後續報導中所謂導演本人的身家背景,也是當時有演員在記者會上提及此事,我才初次得知。當時這一切突如其來的資訊量,我的心裡產生很多疑惑,但當下只能先應對眼前的記者會。事件發生後我沒有即時發出聲明,是因為這段時間我與經紀團隊協同律師檢視工作合約內容,也確認了製作公司確實未取得事件當事人的授權。身為演員被欺騙接下此案感到憤怒與不安,發現自己無意間竟成了加害人之一。於此同時深感羞愧,當時天真以為可以透過演出這部電影為此案發聲,沒有意識到這個案子不是只有追查真兇而已,還涉及了更多的層面。這幾天非常懊悔與沮喪,自己對於林家案件的了解不夠深,思慮不周而答應接演。已經造成的傷害是我始料未及,這幾天我也在想,除了反省道歉之外,還有什麼是我可以為此做的實際行動。一、製作方未取得當事人授權,違約在先,我將不再參與該片的任何後續。二、只是道歉無法解決我的內疚,盼望所有熱情投入的影視工作者,特別是演員,不要再有人像我這樣以為只要認真做好演員功課就好,忽略了參與改編真人實事作品時必須考量、深究更多情理法層面的事。此刻的我真的很難過發生這樣的事情,反覆思考著自己到底做了什麼蠢事。再次對我所傷害到的受難者家屬與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簡嫚書 20260207
哥哥結婚不敢通知張文「怕被殺」 專家揭與鄭捷性格相似點
北捷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張文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11傷的慘案,北檢先前偵結,選任3位專家鑑定張文犯罪動機,認定為是孤狼、表達自我存在式的攻擊。對此,參與鑑定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研究所教授許華孚也透露,張文過去曾在國中時拿BB彈射擊,讓哥哥擔心張文可能做出出格行為,結婚時不願意通知張文,「擔心遭張文來殺他」。許華孚透露,張文此次的攻擊被定案為「表達式攻擊」,是一種你看不到我,我讓你看到我的方式。他說,張文是一個社會邊緣化的人,包含他的職場失敗、家庭關係斷裂、親密關係的缺乏,導致他對於未來前途感到一片茫然,進而否定自己,最終選擇用一種「讓大家看到的方式」來表達。根據訪查發現,張文沒有交過女朋友,平常喜歡在網路上瀏覽性虐待資訊,相關搜索就高達6000餘筆。與其哥哥訪談後發現,張文曾在國中時以BB彈射擊,讓哥哥結婚時甚至要求不要通知他,因為怕「張文來殺他」,而張文對於哥哥的敵意,恐怕也是來自哥哥的優秀,儘管張文於在學期間曾拿過國科會計畫,也被順利錄取為電子廠工程師,但實際工作卻僅不到3個月,顯示出其制度化與責任制的職場適應不良,認為「自己比不上哥哥」,也認為父母長期對哥哥偏愛,產生自卑與憤怒,「這點與鄭捷相同」。而根據過往調查可以發現,所謂無差別殺人、隨機殺人,加害人多為30歲男性,且他們多半社會關係斷裂、工作不穩定,此次明顯為典型的非典型犯罪,非典型犯罪的預防不只是要靠警察,還需仰賴醫療、衛福、家庭、衛政,需要更多的公私協力力量來處理。其中,張文與鄭捷的共同點是都曾自願過參加軍旅,從而練習使用武器殺人,因此許華孚也建議不管是自願或被迫汰除的國軍,國防部也都須要有進一步的關懷,「不是太除後就沒我事,不要讓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最後變成無差別攻擊民眾的殺人兇手,以消毒式輔導,讓他們忘記那些拿來對付人的策略,回歸到善良人民的方式。」。不過由於張文已經死亡,相關動機多半無可考,只能從側面佐證,「這個人明顯對社會不滿,只能說是表達性的暴行,但對什麼不滿卻不知道」。這類人常說人生不如意,但人生不如意不少人,「他們累積到一個程度,確實有可能受到鄭捷等人的召喚」。而從張文最終將身上裝備卸下,擺放整齊,隨即以「仰躺式」姿勢墜樓身亡,也出現一定的儀式性。許華孚說,張文早在案發一月前就曾在北捷多次場勘,研判自殺應該也是他計畫中的一部分,有一種崇拜式英雄犧牲,「他想讓大家記住他的名字。」。
驚悚命案!北海道餐廳老闆「牆壁藏女屍」 開5台空氣清淨機照常營業
日本北海道一家餐廳日前被發現牆壁內藏有一具女性遺體,警方發現後立即以遺棄屍體罪,逮捕49歲餐廳負責人松倉俊彥,而松倉俊彥被捕後也坦承犯行。根據日媒最新消息,確認受害女性的死因為頸部遭壓迫導致窒息死亡,警方正以店主涉嫌勒斃死者的方向展開調查。令人震驚的是,店主在遺體藏匿期間仍持續營業,更一次開啟4至5台空氣清淨機。北海道警方表示,1月1日一名老婦人因無法聯繫到20多歲的孫女,向警方通報其失蹤。警方隨後展開調查,在調查期間,約談49歲餐廳負責人松倉俊彥,松倉俊彥3日起在接受詢問時,承認自己棄屍,並藏到位於北海道日高町富川北地區餐廳內的牆壁裡;警方10日凌晨在店內壁櫥下方、約一疊榻榻米大小的空間內,確實發現一具女性屍體。警方認加害人犯案時間約為去年12月31日前後,並於1月11日上午將松倉俊彥移送檢方。根據司法解剖結果,該名女性的死因,確認為頸部遭到壓迫導致的窒息死亡。而松倉俊彥經營的餐廳雖然1月1日元旦休息,但根據警方調查顯示,他把遺體藏入牆內後,自2日起就照常營業。一名男性接受日媒訪問表示,他從2日當天到店內消費的顧客口中聽說,「那天店裡同時開了4、5台空氣清淨機。店主還說,怎麼這麼陰暗,感覺和平時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