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強制猥褻...
」 猥褻 女童 性侵 幼童 襲胸
18年侵害22童!國小棒球狼教練自曝「幼時遭性侵」 交友困難釀大錯
南投縣某國小黃姓棒球隊教練猥褻、性侵22名小球員,犯行橫跨18年,南投地院審理時他自稱因幼時遭性侵、成年後遇仙人跳,致無法正常交友才會鑄成大錯,檢方也發現被害者身心俱創,也有人出現與異性交往障礙;一審判黃應執行13年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7日改判10年6月。去年2月間有學生家長出面檢舉該名黃姓教練利用執教機會,長期對小球員長期猥褻甚至性侵,南投地檢署於是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起訴一審於去年12月間宣判;判決書指出,黃姓教練身為國小老師及棒球教練,竟趁少年球員不諳世事年紀,為逞一己私慾,侵害少年的性自主權,甚至持續到國、高中階段。經查該教練從1992年8月到2024年2月,18年間對22名被害少年共犯68罪,受害者長期心理創傷,有人患上憂鬱、躁鬱症、出現自殺念頭,需長期接受身心科治療;有人變得自卑、不敢與人交談,與異性交往時出現強烈壓力與焦慮,甚至感覺自己「很髒」;偵訊過程中被害者回憶遭遇時情緒崩潰、痛哭失聲。唯在庭審時,黃姓教練表示,自己年幼時也曾遭性侵,成年後又歷經仙人跳事件,長期在身心科就醫,也因此影響人際關係,無法正常交友,才釀成滔天大錯;一審時黃坦承全部犯行,並與14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南投地院去年11月審結宣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分處7年6月至7月不等有期徒刑,合計判處68個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13年。該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7日宣判撤銷黃部分罪行,改判10年6月,法官表示,因二審審理期間黃再與其他多名被害人達成調解,因此酌與減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家長提防!惡狼教保員猥褻4童手法曝光 誘關燈玩「怪獸來了」趁機伸狼爪
近日,台北市民生社區再爆出教保員猥褻幼童事件,初估受害兒童高達25人。其中,涉事的教保員陳羿翰於2023、24年間先後在2間民生社區幼兒園任職,卻涉嫌虐童、猥褻。經北市教育局停職調查後確認犯行屬實。台北地檢署上月偵結,將陳男依對未滿14歲男女強制猥褻罪共5罪起訴,經移審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而陳男猥褻幼童的手法也隨之曝光。根據起訴書,2023年6至7月間,陳羿翰在民生東路上的某幼兒園擔任代理教保員,某天中午午餐前,陳男在班級工作櫃前以檢查身體之名,將男童褲子褪下撫摸,猥褻得逞。2024年3月1日,陳男換到延壽街的「教保服務中心」任職,至少2次無故徒手伸進幼童的裙子與褲子裡撫摸,並另趁幼童在遊戲室上課時,將遊戲室的燈關掉,並對幼童們宣布「怪物來了」,當幼童們趴在地板上後,陳男會找機會靠近幼童,伸進另名幼童的褲子內撫摸下體。此外,陳男會以「擦乳液」的名義,故意將乳液往幼童的生殖器上擦拭,藉此猥褻得逞。事後,受害幼童告訴家長「我被老師亂摸」,事件才因此曝光,家長憤而報警提告。台北市教育局8月接獲通報,即依法將陳男停職,經調查後認定屬實,於11月21日對陳男裁處新台幣60萬元、終身不得任職,並於11月28日公告姓名、服務過的單位於「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此外,北檢於9月10日聲押陳羿翰獲准,並於11月2日偵查終結,依5個《刑法》對未滿14歲之兒童為強制猥褻之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陳男。全案移審後,台北地院仍裁定羈押陳男。◎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園長之子性侵6童判28年 毛男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摸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在2022年7、8 月利用教保員職務之便性侵、猥褻6名女童,一審被合併判28年,毛男在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明年1月7日合議庭宣判。據了解,因為毛的羈押期將至,高院在19日辯論終結,且檢察官、毛及辯護律師無再有其他證據聲請調查,無繼續禁止接見通信必要,裁定下月13日起再延押2個月,但解除毛的禁止接見通信,據悉,毛在任職北市幼兒園時,對6名未滿7歲幼童(A至F童)性侵、猥褻,北院一審傳喚證人,也勘驗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認定毛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並拍攝性影像。毛在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北院表示,毛男家境學識均良好,也有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學齡前發展的重要性,知道被害人都未滿7歲,沒拒絕性自主能力,毛為了滿足性欲侵犯被害人,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惡性重大,對被害人產生身心創傷,毛犯後態度惡劣。法官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以及6個違反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判1252年,應合併執行28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畢業生「魟魚老師」教體操竟猥褻5幼童 新竹頂尖學府回應了
新竹某頂尖學府畢業生、綽號「魟魚老師」的林姓男子,涉嫌於2023年和2024年間,趁教體操時對5名幼童實施侵犯和猥褻,對幼童射精外,還拍下被害人的隱私部位照片,新竹地檢署1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其就讀學校則表示將配合司法調查,判決確定則會依程序嚴懲。據了解,林男畢業於新竹頂尖學府理工科系,但他選擇投入幼兒教育領域,不僅在兒童教室授課,還曾於多間學校社團任教,他卻趁著與學童接觸時實施猥褻。林男在新竹縣某假日學校營隊擔任帶隊老師,他在學校寒暑假舉辦營隊時,對5名未滿14歲的孩童猥褻,撫摸孩子們的大腿、小腿、肚子、背部和肛門,甚至以生殖器摩擦孩童臀部、大腿至射精,更曾拍下孩童影像。檢警在林男的手機、平板和電腦中,發現林男2022年12月在大學宿舍交誼廳,以教授體操為由,趁著孩童趴在地墊劈開雙腿時,撥開孩子連身體操布料,並拍攝兒童肛門和臀部,共計11張並儲存於手機珍藏,檢方則於1日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林男母校則對其行為表達強烈譴責,強調將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經判決確定,也會依程序懲處,絕不寬貸。
桃園女童遭脫衣猥褻!18歲淫狼落網喊:想和她交朋友
桃園龜山區27日發生一起猥褻案,一名國小女童遭18歲林姓男子當街強擄,還企圖脫衣侵犯,嚇得女童不斷大聲呼救,所幸一名計程車司機聽見求救聲,急忙聞聲救援,這才讓女童逃出魔爪。落網後,患有身心障礙的林男向警方辯稱,自己只是想和女童「當朋友」,經桃園地檢署昨(28日)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加重強制猥褻罪》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此事發生於27日上午10時許,當時該名國小女童原本打算前往附近同學家找朋友,怎料途中竟遇到林男搭訕,還用兇惡口氣示意女童過去,由於林男身形高大,女童基於害怕便乖乖走上前,卻遭到林男欲行不軌之事,女童發現不對勁後,不斷驚聲尖叫喊救命,附近計程車司機聽見女童的求救聲,立即出手搭救並報案,才讓女童幸運逃過一劫。從27秒的監視器畫面可見,女童在騎樓下不停掙扎抵抗林男的侵犯,驚恐地哭喊「不要碰我」、「救我」,企圖逃跑的她數度被林男強行拉回,甚至一度遭對方撲倒壓在身下,場面相當驚險。林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只是想和女童交朋友」,言論令人髮指。對此,桃園地檢署昨(28日)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加重強制猥褻罪》等罪嫌將林男起訴,並聲請羈押禁見,經桃園地院審理,雖不能認定林男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裁定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女童當街遭男強抱侵犯 法官裁定收押不禁見…理由曝光
北桃園27日早上發生林姓自閉症男子強抱4年級國小女童案,女童不停逃竄、聲嘶力竭高喊不要和救命的26秒畫面曝光令人揪心,桃檢28日減述詢問後開出拘票逮人,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深夜裁准收押但不禁見。桃檢27日接獲警方通報有女童遭人侵犯,隨即分案偵辦,28日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完成減述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下午開出拘票逮人,晚間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法官深夜訊問後,認被告僅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林男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女童母親在臉書發文控訴,4年級的女兒27日早上到住家附近找女同學,領有中度自閉症手冊、剛滿18歲的林姓男子上前攀談後竟伸狼爪,附上的影片只見騎樓下女童不斷高聲尖叫喊放開、救命,到處閃躲,仍數度遭體型優勢的男子強行熊抱,女童2度掙脫跑向馬路還是被拖地強拉回來,一旁車來車往卻無人發現,26秒畫面曝光讓人震撼又心疼,所幸附近運將聞聲順利救下女童,運將說,女童被救下後仍未平復,嚇到一直哭,還心有餘悸地說男子要強脫她衣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大貓系列」共犯曝光 北美館前職員逼4童亂倫群交遭判25年
先前因下藥迷姦少女「大貓系列」偷拍案主角權自立,先前遭關押10年後出獄,但後續又涉嫌性侵國小女童,遭警方追捕之際,權自立以取物為由返回校舍,最後墜樓身亡。而如今有消息指稱,一名與權男有相同癖好的梁姓男子也是共犯,過去曾逼迫4童亂倫群交,最後遭判25年有期徒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權自立先前曾結識一名女子,該名女子見權自立十分喜歡小孩,所以經常請權男幫忙照顧家中未滿12歲的3名女兒與兒子。而曾於台北美術館任職的梁姓男子,也曾與權男一同照顧4名幼童。而在2022年3至4月的期間,梁男利用幫忙權男照顧小孩的機會,以情趣用品侵犯幼童中的大姊數次,後又逼迫男童與大姊、二姐性交,梁男自己也性侵大姐、二姐。而整個過程,梁男不僅用手機拍攝紀錄,甚至還逼迫年紀最小的妹妹全裸在一旁觀看。整起事件曝光後,梁男被依妨礙性自主罪起訴,最後法院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等14巷最名,判處梁男25年有期徒刑。而權男雖然因為惡行重大且明確,但因其已於2023年身亡,檢察官也於2023年判處不起訴處分。報導中也提到,梁男雖然曾任職於台北美術館,但於2023年就因曠職而遭到解聘。北美館表示,在收到基隆地檢署的起訴書後,才知道梁男私下犯有妨害性自主等行為,在獲知法院判決結果後,也會同步將梁男觸犯刑案一事,移交懲戒法院處理。
鄰居5歲女兒來家裡玩 人夫4度侵犯「7年後才被揭發」
太可惡!台北市一名人夫趁女兒的5歲鄰居來家裡時,撫摸對方私密處,前前後後總共4次,直到女童在學校接受性騷擾防治宣導,才在聯絡簿上公布此事,導師發現不對勁立刻通報。事後男子坦承犯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起訴指出,男子2016年搬到該社區,鄰居的5歲女兒常來家裡找自己的女兒玩,沒想到他趁獨處時,伸狼爪撫摸女童下體,前後得逞4次,直到女童12歲就讀的國小宣導性騷擾防治,她才在聯絡簿寫下多年前被鄰居叔叔侵犯的過程,導師發現隨即向上通報,女童母親知情後也報警處理。警方偵訊時,男子坦承犯案,也知道當時女童未滿7歲,而女童母親也提到,女兒念幼稚園時,曾說被私密處,導師證稱女童了解性行為和性騷擾差異,也表示沒遭侵入。檢方根據女童手繪男子家中平面圖、現場照,認為她對犯罪地及行為印象深刻,已經影響身心健全發展,更證明男子加重強制猥褻事實,依4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建請法院分論併罰。《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逼未滿10歲男童「裸身套浴袍」陪睡 他邊看A片邊猥褻…下場曝光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2021年4月2日被委託照顧朋友未滿10歲的兒子,卻在當晚對男童伸出狼爪!先是要求對方洗完澡後不能穿內褲並套上浴袍就寢,接著他就一邊看成人片,一邊用手伸入男童的浴袍內猥褻。直到隔天,奶奶幫男童洗澡,發現孫子的下體紅腫,一問之下才得知實情,憤而報警。最終,法官二審依照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3年6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男童小永(化名)的爸爸因為假日必須出外工作,於是將他交由張男代為照顧。去年4月2日清明連假,張男受託後就騎機車將小永載回自家住處,並在對方當天晚間10時許洗完澡後,要求他不要穿內褲、裸身套上印有米菲兔圖案的浴袍就寢。之後在2人同床共枕期間,忍不住慾火的張男一邊看成人片,一邊用手伸入小永的浴袍內大力抓揉他的生殖器,直到小永因為疼痛忍不住抗拒,張男才終於收手。到了隔天爸爸將小永接回家照顧,奶奶在幫孫子洗澡的時候發現,小永的生殖器有紅腫的情形,一問之下才得知對方遭到猥褻,憤而報警。法庭審理期間,張男辯稱,自己並未猥褻小永,是由於對方曾摸了學校男同學的下體、掀女生裙子怕被爸爸責備,才編造出誣陷他的謊言;也強調自己在幫小永洗澡當下,沒有瞥見他的生殖器出現紅腫,對方在準備就寢之際就有穿上內褲,「我只是跟他說,如果剛洗完澡身體還沒乾,可以先穿著浴袍而不穿內褲。」對此,小永指出,張男是爸爸的朋友,也是自己的乾爸,而回想被猥褻當天,張男先是叫他套上印有米菲兔圖案的浴袍,根本沒穿衣服和內褲,還被張男告知可等到隔天早上再換上,並稱「我們都是男的,有什麼關係」。小永表示,後來張男就躺在床上用手機看影片,畫面中的男生和女生都沒穿衣服抱在一起,還會發出聲音,接著自己的生殖器就被張男伸手觸碰,「我不知道乾爸這樣摸多久,我當時感覺很痛,有倒吸一口氣,轉過身不理他,乾爸就沒有再繼續。」自此之後,小永就不願再與張男見面和獨處。法官綜合小永、奶奶、爸爸和張男的證詞,認為張男的確有對小永強制猥褻。最終,張男被依照加重強制猥褻罪,處以3年6月有期徒刑。一審張男不服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勇社工救弱勢母女 惡狼遭起訴、法院裁准續押
弱勢媽媽Amy(化名)上網遭曾姓男子盯上,曾男從台南到高雄找Amy並跟蹤她回家,曾男趁機猥褻她未滿14歲女兒,Amy救出女兒但自己卻慘遭曾男逼迫口交,還好陳姓社工到家訪視時撞見、並報警處理,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曾男並收押,法院裁定續押。去年12月21日下午1點,曾姓男子從台南騎機車到高雄鳳山找Amy,兩人約在Amy家附近見面後,曾男竟尾隨Amy回家,並直接走進她家。Amy因為與同事有約,就自行離家,但曾男賴著不走,不久Amy女兒放學回家,曾男竟將她拉進房間猥褻,此時Amy返家,曾男改鎖定Amy逼迫口交。還好定期訪視的陳姓社工剛好到Amy家,發現門沒關,進去後撞見曾男正在欺負Amy,曾男連忙落跑,社工協助Amy報案。雖然曾男否認涉案,不過Amy身上驗出他的DNA,檢方遂依法起訴曾男。
30歲姑丈見小六發育姪女忍不住了 竟硬摸上床半年襲胸3次
花蓮一名發育中的小六女童竟被30歲的姑丈盯上,半年襲胸她3次,甚至爬上女童床硬抓,讓女童害怕不敢回家又不敢跟家人說,只好和學校老師說才讓這起罪行曝光,法官也認為姑丈影響女童身心發展,就算家屬願意和解,仍然判處他1年11個月的有期徒刑。小六女童開始發育,沒想到卻遭到30歲姑丈盯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花蓮一名鄭姓男子2019年看見小六姪女和鄰居小孩在住處附近玩耍,趁著四周沒有其他大人,竟然將手伸進女童衣服中襲胸,女童當場嚇壞跑離現場。結果5個月後鄭姓姑丈又再次在女童吃完飯單獨去廚房放碗筷時,再度伸出魔爪襲胸女童。第三次更是誇張,鄭姓姑丈2020年4月再度趁著女童在家睡休時,竟爬上床掀開棉被硬抓女童胸部,女童嚇傻跑出屋外躲避,半年間遭到姑丈性侵,且一次比一次更加誇張,也讓女童相當緊張,最後她向學校導師求救,校方也趕緊確認後通報社會處,才讓鄭姓姑丈的惡行惡狀曝光。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表示已和女童父親口頭和解,女童一家也原諒對方並對案情沒有意見,雖然法官認為鄭男犯後有悔意,不以最輕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猥褻罪》論處,改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有期徒刑1年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但法官認為被告為女童親姑丈,應該愛護對方卻強制猥褻,確實影響到女童身心發展。而花蓮2007年到2014年內政部數據統計發現,遭到性侵的人數達到1832人,其中12歲到18歲的青少年最多,有1324人。而受害者中原住民受害的人數達1030人,高於非原住民的802人,數字高於其他縣市,甚至性侵案件有一半的加害人都是近親、熟人所為。《CTWANT》提醒您:家暴、兒少老人虐待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色男尾隨進屋猥褻辯「鑰匙掉了」 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高雄25歲蘇姓男子,見23歲女子小柔(化名)清晨獨自騎車返家,四下無人色心大起,騎車尾隨至新崛江租屋處後,強行跟著進屋並進行猥褻,過程中小柔不斷掙扎大叫,且用手抓傷蘇男,蘇男怕事跡敗露慌忙逃離,警方循線逮捕,並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蘇男。檢警調查,去年2月7日清晨5時許,蘇男見小柔1人獨行,便騎車尾隨在後,待對方回到租屋處時趁其不備,將她推進屋內並強行關上大門,隨後拉扯小柔上衣、搓揉胸部猥褻得逞,小柔不堪受辱奮力掙扎,過程中不斷大喊且抓傷蘇男的臉,嚇得蘇男慌忙逃離。小柔事後向轄區警方報案,並到醫院驗傷。警方循線逮捕蘇男,偵訊時蘇男坦承有推擠,但辯稱是鑰匙卡在女方的包包,他才會跟著進屋,過程中不慎跌倒才誤觸小柔胸部,否認襲胸。檢警調查並觀看附近監視器畫面,認定蘇男不僅尾隨女方回家,且未經同意侵入民宅,加上小柔提供的驗傷報告以及蘇男臉部遭抓傷等證據,認定蘇男進行猥褻,訊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蘇男。
禽獸姑丈欺精障姪女 家中無人強脫胸罩舔奶頭
台北1名身心障礙的女子小花(化名),今年4月獨自在客廳時,她的姑丈見四下無人,色心大起,罔顧小花有身心障礙,將她的內衣解開,撫摸她的胸部還舔奶頭,小花嚇呆了馬上躲回浴室內,並傳訊息給姑姑,事後小花對姑丈提告,台北地檢也依《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這名禽獸姑丈。起訴書指出,小花領有第1類身心障礙手冊,今年4月30日傍晚6時許,小花獨自1人在家中客廳,這時姑丈到她家拿茶具,兩人共處一室,姑丈竟色心大起,認為小花有身心障礙不會抵抗,伸出狼爪對她猥褻。姑丈從她身後掀起她的上衣,之後解開內衣,手伸進去撫摸她胸部,還舔她的奶頭,小花嚇得躲進廁所,並傳訊息給姑姑,「姑丈摸我奶、吸我奶。」姑姑馬上要求姑丈返家,姑丈才離去。事後,小花待哥哥、弟弟回家之後,把姑丈對她的猥褻行徑告訴他們,在2人的陪同下,到警局婦幼隊報案,並對這名色姑丈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這名姑丈。
小三兒2年遭猥褻244次…悲喊「爸爸不要摸我」 變態狼父:喜歡聽你咿呀叫
竟有這款父親!台北市有一名變態狼父,長期猥褻才就讀國小的兒子,從2014年至2016年間,多次把手伸進兒子的褲子內強行撫摸,2年內就猥褻親生兒子多達244次,甚至還在妻子及2名女兒的面前犯案,還對妻子說,喜歡「聽兒子咿咿呀呀的叫,覺得很爽」,後來因為家暴妻子,猥褻兒子這件事情,才一起被揭發,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這名狼父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被告與妻子育有2女1男,妻子曾因受到丈夫家暴,前後帶過大、小女兒回娘家住,2年後再帶女兒回家,全家人一起同住,當時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兒子,等她回來居住後才告訴她,爸爸猥褻他,弄得他很不舒服。妻子表示,曾看過被告在喝完酒後,伸手進去兒子的內褲裡面摸,還說很喜歡聽兒子「咿咿呀呀」的叫,覺得很爽,當時房門外聽見兒子哭喊求救,試圖攔阻卻被用髒話喝斥。被害男童也表示,爸爸每次都趁他在寫功課或睡覺時猥褻,時間一次持續5到10分鐘。他曾對爸爸說「爸爸不要摸我,明天還要上學,這樣我會遲到」,但只有挨罵的份。後來是有次姐姐沒把清潔劑收好被爸爸罵,媽媽站在中間攔阻被家暴,報警處理後,他才把受到猥褻的事一併告訴社工。被告狼父辯稱,他是聽到兒子說下體會癢,才替他查看,其他時候只是在和兒子嬉鬧互動,但法官認為,一般成人和男童互動,不會長時間對生殖器彈弄、撫摸。後來法官認定,被告在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間,每周2次、每次5至10分鐘猥褻兒子,共犯了244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判5年徒刑,民事部分,考量他已讓被害男童罹患自閉症類障礙症等問題,身心受重大打擊,且侵犯妻子身分權,判賠兒子50萬元、妻子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假裝「大姊姊」狂騙學童開裸體直播 戀童噁男遭重判10年徒刑
台南一名疑戀童癖的30歲賴姓男子,涉嫌2017年猥褻友人女兒並兩度拍女童下體,2019年至2020年在網路偽裝「大姐姐」,以贈送遊戲點數、道具等,誘迫至少10名國中小學童拍攝猥褻影片,被害童如不服從指令,賴就威脅要散布影片給家長或同學,賴嫌去年被逮收押,檢方依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南地院今下午宣判10年徒刑,仍可上訴。檢警調查,賴男在2017年11月中旬受朋友之託照顧友人7歲女兒,卻利用兩人獨處時,對女童猥褻並以手機拍攝,2周後再度以手機拍攝女童裸露下體影片。賴男魔爪伸向友人女兒後,食髓知味,2019年1月27日至2020年3月25日間,在網路世界誘迫兒少,透過網路或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兒童、少年,偽裝成大姊姊,以通訊軟體LINE暱稱「小豬豬佩騎」、「老鼠愛大米」聯繫,以「6次視訊送紫皮、8次視訊送金皮、10次視訊送禮包」誘騙兒少拍攝裸露胸部或下體影片、相片。賴男有時也利用視訊要求兒少裸露胸部、下體或自慰,若兒少不願配合或拒絕,他就威脅不送手機遊戲點數商品,或要將視訊影片傳給對方雙親、同學,甚至要到學校找人,受害對象9到13歲都有,至少10人受害。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慧美經過半年偵辦,依猥褻女童並拍攝裸體影片,去年10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台南地院今天宣判,判刑賴男10年刑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色強盜連搶2女財物加碼狂捏胸 高中嫩妹嚇到尖叫才鬆手
新北市淡水男子陳彥廷因積欠債務,竟萌生歹念,今年1月12日從後方環抱被害女子,並用刀抵住頸部,強盜400元得逞,離開時,還不忘佔便宜趁機摸胸,隔了6天,陳見女高中生穿制服背著書包,企圖以同樣手法強盜財物,但因女學生驚聲尖叫,陳不得已才放手。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盜、強制猥褻等罪提起公訴。21歲陳男,2年前曾將女子推入暗巷強摸下體,法院依強制猥褻判刑7月確定,去年1月2日出獄後,仍在淡水一帶鬼混。今年1月因缺錢花用,見被害女子晚上9點多獨自在新北市三芝區小路,從後方環抱並用刀抵住女子頸部,喝令「不要動、不要叫、交出錢」。陳得手400元打算逃跑,竟以沒拿刀的手抓了女子胸部一把才離開現場,18日晚間近9點,以同樣手法強盜穿著高中制服、背書包的17歲女學生,但少女不顧嘴巴遭摀住,仍大聲尖叫,並用手抓住刀刃掙扎,陳無計可施只能逃離現場,少女右手無名指遭割傷。警方循線在陳住處逮人,並查扣犯案時的安全帽以及外套等物。檢察官認陳犯加重強盜、加重強制猥褻罪為想像競合,建請法院從一重加重強盜罪論處,另外對少女加重強盜未遂罪,則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單親爸變性當長髮美魔女 脫褲逼小孩不准喊爸、聞「阿姨的味道」
竟有這款老爸!北部一名男子育有3子女,在離婚後因為嚮往當女性,索性做了變性手術,但他在變性後,孩子仍喊「她」叫爸爸,男子為了糾正孩子,竟故意脫褲露出下體靠近子女,逼孩子聞「阿姨的味道」,還故意玩弄兒子下體,一審法院以3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及1個公然猥褻罪,判3年10月徒刑,但變性父親不服上訴,改輕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而玩弄兒子下體部分,最後也輕判1年6月,但不得易科罰金。變性父再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定讞。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這名父親從小就有性別認同障礙,所以在與妻子離婚後,2017年他藉由變性手術變女人,還留了長髮,變成一位美魔女。但他與前妻所生的3名無法接受父親變性,依舊喊他是「爸爸」,讓這名變性為每魔女的父親無法接受。結果「阿姨」竟從2018年4月起,故意先用手摳弄自己的下體,再強逼3名子女聞「阿姨的味道」;甚至在同年6月間,還用手指故意壓弄兒子的下體。最後因為這名男子連到幼稚園接送孩子時,也做出猥褻脫序動作,老師嚇得報警處理,這名父親也因此被起訴。後來一審合議庭認為,這位「阿姨」身為3名子女的父親,竟因施行變性手術後,不顧他人感受,縱容自己私慾,因此以涉犯1個公然猥褻罪及3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3年10月徒刑。而「阿姨」不服上訴高院,審理期間前妻及小姨子都出面替「她」求情,最後後改以1個公然猥褻及2個強制罪,輕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至於用手指玩弄兒子生殖器的部分,法官認為雖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但援引《刑法》59條規定減刑,最後輕判1年6月。面對二審輕判,「阿姨」還是不滿意,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後審理後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8歲女童遭父母友人強制猥褻 學校造句「如果….就…」訴委屈
鄭姓男子3年前帶好友8歲女童去游泳,結果竟利用女童換衣游泳及游泳結束洗澡之際加以猥褻。女童後來在案發之後在學校造句練習「如果…就…」寫下,「如果我那天沒有去游泳,就不用害媽媽要去警察局和法院」。句子顯示內心的委屈。全案經警方移送檢方偵辦起訴,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鄭男判刑5年,二審考量已和解改判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鄭男與女童的父母是多年朋友,2018年5月12日下午3點,他利用帶同女童外出游泳的機會,先到他的住處強行脫下她的外衣及泳衣,無視她到衣櫃、廁所躲藏,仍將她抱起坐在其腹部上,並褪下他褲子用手撫摸她的私處。後來,鄭男帶女童到游泳池,泳畢後他將女童拉到男性更衣間內,利用與她處於同一更衣室更衣之際,不顧她口頭拒絕其幫忙洗澡,藉機徒手撫摸她胸部,並以手由後環抱她,用下體磨蹭她背部。同月14日女童因不堪受侵害的壓力,在校園廁所內哭泣,經導師發覺有異,詢問通知家長報警;女童在學校上課時,老師要學生以「如果……就……」句型造句練習時,女童寫下「如果我那天沒有去游泳,就不用害媽媽要去警察局和法院」等句子,顯示她因本案而身心受創。一審考量鄭男飾詞卸責,未能真誠面對犯行,進而尋求被害人及其家屬之原諒,判囚5年,二審審理時女童父母到庭陳述仍難感受到鄭男誠摯之歉意,並附上女童親寫「希望怪伯伯能被關久一點」之紙條,但因雙方達成和解改判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女孩遭惡狼下毒手!學校造句「如果……就……」 讓案情曝光
3年前當時8歲的女童遭雙親的友人鄭姓男子帶去游泳,鄭男趁她換衣時猥褻,案發後她在學校「如果、就」句型的照樣造句練習時,寫「如果我那天沒有去游泳」;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鄭男判刑5年,二審考量已和解改判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鄭男與女童的父母是多年朋友,2018年5月12日下午3點,他利用帶同女童外出游泳的機會,先到他的住處強行脫下她的外衣及泳衣,無視她到衣櫃、廁所躲藏,仍將她抱起坐在其腹部上,並褪下他褲子用手撫摸她的私處。後來,鄭男帶女童到游泳池,泳畢後他將女童拉到男性更衣間內,利用與她處於同一更衣室更衣之際,不顧她口頭拒絕其幫忙洗澡,藉機徒手撫摸她胸部,並以手由後環抱她,用下體磨蹭她背部。同月14日女童因不堪受侵害的壓力,在校園廁所內哭泣,經導師發覺有異,詢問通知家長報警;女童在學校「如果……就……」句型的照樣造句練習時,寫「如果我那天沒有去游泳,就不用害媽媽要去警察局和法院」等句子,顯示她因本案而身心受創。一審考量鄭男飾詞卸責,未能真誠面對犯行,進而尋求被害人及其家屬之原諒,判囚5年,二審審理時女童父母到庭陳述仍難感受到鄭男誠摯之歉意,並附上女童親寫「希望怪伯伯能被關久一點」之紙條,但因雙方達成和解改判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狼父趁洗澡舔咬小一女兒屁股 開庭辯:我是父親毫無情慾
台南一名男子4年前對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女兒,以牙齒舔咬她的屁股及左大腿內側,他辯稱這樣做絕對沒有情慾上的意思,他是父親並非禽獸,台南高分院認定他的行為主觀上有滿足其性慾的犯意,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囚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該名男子在2016年5月29日下午5點多,趁幫女兒洗澡、吹頭髮及擦乾身體之機會,以牙齒舔咬她的屁股、左大腿內側,隔天女童向學校導師反應其於洗澡時遭父親「咬屁股、大腿」部位等情,經導師向相關單位通報後,當晚由老師、社工帶女童到醫院驗傷並報警。男子坦認用牙齒咬女兒左大腿,但矢口否認強制猥褻之犯行,他辯稱案發當天帶女兒去釣魚,她的大腿遭太陽曬傷很痛,他有罵女兒為何要把雨傘玩壞導致曬傷,他就用牙齒去輕輕咬她的大腿,但絕對沒有情慾上的意思。台南高分院認為,男子牙齒舔咬女童之屁股、左大腿內側,該身體部位涉及女童私密部位,非日常生活中與他人發生一般接觸之身體部位,應非被告與女兒嬉戲所應該觸及之處,顯現男子其主觀上有滿足其性慾之主觀上犯意甚明。合議庭審酌他身為女童親生父親,竟為求自己性慾之滿足對她強制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且將對其日後人格發展、兩性及家庭關係之認知,造成嚴重影響,考量他曾有竊盜、施用毒品經觀察勒戒之素行,判刑3年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