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
」 動保法 動保處 虐貓 動物 飼主
小黃運將私設繁殖場「卻養不起」 虐殺6貓棄養7貓下場出爐
新北市計程車司機謝水森為補貼花用私設繁殖場養貓販售,卻因為養不起,在今年2月用鐵錘將5隻貓咪砸成重傷,又用利器把1隻貓咪刺成重傷,再將7隻貓帶到外面丟掉,害6隻貓因傷重死亡,而唯一一隻沒被傷害的貓咪則被車碾死。新北地方法院痛批謝水森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依動保法6罪各處1年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判決指出,謝水森明知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仍違法私營貓咪繁殖販賣獲利,還為了節省花費,今年2月27日凌晨時在家中用鐵錘將5隻貓咪砸到重傷後,再用利器刺傷另一隻貓後,連同一隻未傷害的貓咪共7隻貓帶出門,趁四下無人將貓丟在中和光環路段上,害6隻貓傷重而亡,未受傷的貓則被附近車輛碾死。當天上午民眾晨間運動路過,驚見車道散落7隻貓屍嚇壞報警,警方持搜索票到謝水森家中逮人,另起出謝水森違法繁殖的16隻貓咪。偵查時,謝水森供稱因年紀漸大,不堪負荷才「棄養」貓咪,並稱他是因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又因為開計程車的收入不穩定,經濟壓力大等,怕他死後貓咪沒人照顧才會將貓咪棄養在人行道,但又翻供稱他想不開、睡不著,才會抓幾隻貓出門,被法院認為說詞反覆、難認為其有悔意。法院認為,謝水森飼養貓隻環境極差,貓龍狹小、貓砂也沒有定期更換,現場髒亂不堪,加上他私營繁殖,是以最少花費達到經濟最大化的目的,故意丟棄的貓咪還是米克斯幼貓,以此認定他是為了剔除沒有經濟價值的貓咪,為了圖謀己利、樽節開支的意圖甚明,所為甚爲可惡,應予嚴懲。法院以謝水森遲至審理時才坦承傷害貓咪,但又含糊帶過犯案過程,認定謝水森不願坦然面對犯案,認為難以認定謝水森對於犯案是真心悔悟,審酌其犯罪可非難程度極高,對於社會治安造成震撼程度,犯罪動機亦毫無可憐之處,倘若不予嚴懲,自不能與社會期待相呼應,因此依動物保護法六罪各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

高雄女遭竄出黑狗咬傷濺血…飼主嗆「沒錢告我啊」 鄰居爆內幕:不是第一次
養狗要隨時注意狗的動靜,以免發生意外。高雄一名吳姓女子日前和老公騎機車到自助洗衣店,期間經過巷弄,突然跑出一隻黑色米克斯,咬傷她的左腳,卻沒人敢承認是飼主,直到警方到場處理,住在附近的楊姓女飼主才出面,態度卻相當消極,擺爛表示沒錢賠,讓吳女氣得要提告。吳女在臉書《爆料公社》社團痛訴,7日晚上7點半左右和老公騎車前往自助洗衣店,途中騎過小巷子,萬萬沒想到衝出一隻黑色米克斯,直接從她的左腳被咬下去,當場血流如注,回頭看到狗被主人迅速拉回家裡面,因為不確定是哪間,夫妻倆便在巷弄內大喊「到底是誰的狗」、「狗咬傷人不敢出來是不是」,卻沒有動靜,決定報警處理。等到警察來的時候,楊姓女飼主才出面,承認咬人的是她家的狗,經過一番溝通,對方直接嗆沒錢沒工作,「不然妳告我,讓我去關啊!」警方也表示,楊姓女飼主應該是慣犯,常常放狗出來咬人咬狗,前陣子常常有民眾報案,但一直抓不到兇手。吳女覺得很倒楣,被狗咬傷到醫院縫了2針,看楊姓女飼主的態度如此惡劣,也不再退讓,已經備案提告過失傷害,這次的經歷也讓她大開眼界,「這世上有這麼不要臉的人,我也是醉了!」對此,轄區鳳山警分局說明,35歲吳女遭40歲楊女飼養的黑色米克斯咬傷,雙方都已到案說明。楊女稱平時都有綁住,當天因為移動衣櫃才跑掉,但附近鄰居指控楊女經常把狗放出來,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警詢後依過失傷害送辦,違反動保法部分將處3千元以上、一萬5千元以下罰鍰,狗狗也被列為危險犬隻,要出都得牽繩、戴口罩,否則最高得吃上15萬元罰單。

港女狂養23隻寵物!返鄉竟棄養8貓1犬 動保處開罰55萬、列黑名單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隨即和永和分局共同派員前往稽查,發現飼主在現場辦理送養會。經查飼主賴小姐是香港人,20日要返鄉,所飼寵物無法帶回國,故將18隻貓、5隻狗共23隻寵物,帶到公園找人認養,並現場簽署轉讓單予愛心民眾。由於最後仍有8貓1犬無人認養,為免於寵物置放街頭過夜,動保處帶回安置,但飼主隔日未依約領回寵物,認定為棄養,且該批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絕育,依法裁罰共計55萬元罰緩並列為黑名單,終身不得飼養犬貓。動保處表示,19日晚間23時永和仁愛公園被置放23隻犬貓與籠具,由於動物數量驚人,引來人潮圍觀聚集。經查飼主為香港籍人士,因家庭因素須返港,無法帶走所飼養23隻寵物,原租屋房東也不願飼養,故將所有寵物帶至公園供民眾認養。現場7位愛心民眾認養10貓4犬,因動保法並無禁止飼主自行轉讓寵物,動保處現場留存轉讓單,追蹤該批寵物後續狀況。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眼見已凌晨,仍有8貓1犬無人問津,飼主仍不願提供安置處,為免於該批動物流放街頭,動保處當下帶回安置,並要求飼主須隔日領回。不料,該飼主次日未依約現身,還將電話轉為語音拒絕接聽,經詢問移民署才知當日上午已出境。動保處表示,賴女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暨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飼主棄養8貓1犬裁罰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另依同法第32條規定,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及同法第3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其列入飼養黑名單中,不得再飼養寵物。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另外,該批寵物多數未絕育依同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27條第8款暨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最高25萬元罰鍰。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飼主應為寵物每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為動物防治措施,主管機關將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最高15萬元罰鍰,以上合併裁罰55萬元罰鍰。賴女雖然出境,動保處仍會依法進行裁罰及送行政執行,往後一旦入境,移民署會通報行政執行署,啟動後續追繳程序。動保處強調,外籍人士在台因故無法繼續飼養寵物時,也應盡早安排安置場所,或依照動保法通報所在地轄管動物保護機關單位協助處置,勿隨意帶至戶外棄養或放生。飼養寵物是給予牠一輩子的承諾,請善待寵物、陪伴終生,即使不擬續養也應主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辦,不可隨意棄養。飼養寵物前應事前評估自己的飼養能力,認養不棄養,愛牠就給牠一輩子溫暖的家。

以為救了浪貓!好心女遭控竊盜 一票人氣炸:放養沒晶片還敢告?
一名女子最近在住家附近發現一隻親人的貓咪,誤以為是流浪動物便好心將牠帶回家照顧,但她幾天後接到派出所來電,員警指稱該貓有飼主且對方已報案欲指控她竊盜罪。女子事後對此直言,該名自稱貓飼主的報案人不僅未幫貓植入晶片,還任意放養牠,對方甚至空手前來接貓,一舉一動都讓她難以接受。該名女子在Dcard以「被愛媽提告」為題發文分享整起事件,她在6月初某天晚上返家時,於蝦皮店到店門口發現一隻外表髒兮兮的貓咪出現在機車上,當她主動靠近貓咪後發現牠非常親人,便將牠抱回家餵食飼料與肉泥,「牠吃東西吃得很急還會發出『嗯嘛』的聲音,感覺肚子很餓。」貓咪隔天經獸醫檢查後,獸醫判斷牠為已結紮的4至5歲公貓、無植入晶片。不過,由於原PO家中已有2隻貓咪,她將這隻疑似在外流浪的貓咪再次帶回家後,也特地詢問「原住民(指原有貓咪)」的意見,結果貓咪們互相觀察幾天後也逐漸相處融洽。然而,原PO幾天後接獲轄區派出所多通來電,回撥後被警方告知,有民眾報案稱自己飼養的貓咪遭人抱走。警方接著在通話中向她核對事發經過,並要她將貓咪帶至派出所,但後來又問她能否讓報案人直接來她家中接送貓咪。對此,原PO雖拒絕讓報案人進屋,但願意將貓咪帶至住家樓下,警方隨後也於通話中強調,報案人接送貓咪時員警也會到場。但原PO傻眼的是,報案的中年女性不僅空手現身、未攜帶寵物外出籠,還直接打開她的寵物外出包試圖帶走貓咪,無視她示意「貓咪會跑掉」的善意提醒,最後一人一貓更直接在路邊上演「老人抓小貓」的戲碼。警方表示,報案人稱該貓咪是店貓,牠當天晚上外出放風時遭她帶走,因此對方堅持對她提告。原PO強調,她是基於善意與誤認流浪動物才有意收養該隻貓咪,並未有竊取意圖。她在做筆錄時,警方也坦言看得出她並非蓄意犯案,但報案人仍堅持提告竊盜罪。原PO認為,既然貓咪沒有植入晶片,報案人也未妥善控管寵物行蹤,對方卻反過來提告好心人,實在讓她無法接受,「上網查過,知道阿姨大概告不成,但就是覺得『賭爛』,因為盜竊罪好像一定會留紀錄,想知道我後續應該怎麼應對?」此事引發網友熱議,大家相繼表示「個人想法,她告不贏妳,所以不用擔心會留案底,無罪、不起訴的話不會留案底,但會留一個筆錄紀錄,反手送愛媽一個無施打晶片加放養舉報套餐」、「檢舉她沒打晶片,然後請她提出相關證明這隻貓原本是她養,不然她也不是貓的主人」、「沒晶片何來她的貓一說,原PO別怕」、「她沒舉證根本無法起訴,那我也要說路邊蟑螂是我的,誰踩到牠就告毀損罪」、「用動保法第五條、十九條、二十條檢舉她」。

浪貓危機2/愛媽遭鄰長施壓達4年 崩潰吶喊:浪浪可憐、別再來了!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年約60歲黃姓鄰長遭當地居民指控,疑似濫用職權及人脈網絡,找來議員進行關說,施壓防疫所欲將當地兩隻TNVR浪貓抓捕送往收容所。此外,黃姓鄰長也因怒氣無處發洩,將炮火瞄準當地林姓愛媽,還屢次因為貓咪問題刁難她,甚至動員大批人力到林姓愛媽住家聯合稽查,對她施壓長達4年,讓她不堪其擾,直呼「別再來了!」林小姐多年前就投入TNVR行動,自費為街區十多隻流浪貓結紮、施打疫苗,並原地野放,所有照護行為都依照動保政策,不理解黃姓鄰長僅因不滿其替當地2隻TNVR貓發聲,竟因而屢次為難她。「在苗栗縣11個收容所已經飽和的情況下,對於浪貓最好的方式應為配合行政院農業部推動的TNVR政策,以公私協力等方式將浪貓『結紮後原地放回』,怎料此舉卻引來地方人士不滿。」林小姐無奈地說。她口中的「困擾」,其實是來自在地黃姓鄰長。她與動保團體指出,黃姓鄰長長期對社區貓隻與愛媽行動抱持強烈敵意,不僅多次向防疫所檢舉,還疑似在社區群組與民代管道放話,將林小姐指為「非法餵養者」、「造成環境髒亂的問題人物」。動保人士林小姐指苗栗防疫所為抓捕2隻TNVR貓,放置了5個誘捕籠。(合成圖/黃威斌攝、讀者提供)「為了這兩隻貓就一直檢舉我!」林女表示,黃姓鄰長辯稱因為那兩隻TNVR貓與她較親近,所以應該負起責任將兩隻貓關起來。林女則駁斥TNVR政策就是絕育後原地野放,是除了將毛孩關進收容所外的另一種選擇,也是現階段零安樂政策相對好的配套措施。林女強調,若真的是家裡養的貓跑出來並影響到黃男,她願意賠償或認錯,而不是沒來由地針對她,她也指控對方多次到動保所檢舉她,甚至在去年九月,找來地方議員、員警、清潔隊及防疫所的人員,到她家進行「聯合大稽查」,最後也查無任何違規事證。她強調,「貓狗生命就是這麼短,牠們也不願意流浪,不得已才生活在那個地方,不應該趕盡殺絕!」「台灣毛孩子家園協會」理事長徐滿惠指出,林小姐的遭遇是地方制度在面對TNVR政策時,常陷入「政策喊推動,基層怕惹事」的窘境。當地方意見領袖如鄰長、里長強烈反對或檢舉時,行政單位大多傾向「處理掉比較快」,導致愛媽成為壓力出口。農業部鼓勵公私協力執行TNVR政策,絕育、打疫苗後原地放回以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圖/報系資料照)「牠們也不願意流浪,也希望有人愛、有人養。」林小姐心痛表示,這些年來最怕不是罰單,也不是被罵,而是看到浪貓的生命及居住權沒被重視。就算將那兩隻貓抓走,也還是會有其它浪貓存在,學會和平共處才是當地居民的解決之道。《動物保護法》第30條之1明定,政府推動TNVR時,應保障動物福利並與民間團體合作,不得任意捕捉或移置結紮放回之動物。農業部也於2023年公告,執行TNVR地點若無重大危害環境、公共衛生或安全,不應移除貓隻,否則將違反政策初衷。另外,若基層公務員未依據動保法執法,甚至配合特定地方勢力任意捕捉已結紮之動物,恐涉及濫權與違法行政。如動物因此死亡,亦可能觸犯《刑法》第277條之1的虐待動物罪。記者致電給黃姓鄰長了解相關事宜,截稿前未獲回應。致電徐姓議員了解是否有居中關說對防疫所施壓等情況。徐議員表示「並非外界所傳,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強調沒有協助黃鄰長,是直到前兩週接到動保團體電話,才得知此事。致電給苗栗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詢問是否遭到民代施壓,張說:「沒有這樣子的情況」,提到那兩隻貓未打晶片屬於無主犬貓,是收到通報後才派員去誘捕。

浪貓危機1/苗栗鄰長疑找議員施壓抓TNVR貓 防疫所涉濫捕爭議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5月初爆出兩隻已結紮、施打疫苗的TNVR貓(Trap 誘捕、Neuter 絕育、Vaccinate 防疫、Return 回置),因民眾向動保機關檢舉遭違法捕捉,引發動保團體反彈。「台灣毛孩子家園協會」理事長徐滿惠及在地愛媽林小姐指控,檢舉人為年約60歲的在地黃姓鄰長,長期以來疑似濫用職權、惡意檢舉TNVR貓隻,並疑似找議員關說、施壓防疫所抓捕2隻浪貓,恐違反《動物保護法》甚至重創TNVR政策推動成果。據了解,被鎖定抓捕的兩隻貓,均為長期照護的TNVR個體,並配有耳剪標記。當地愛媽林小姐表示,浪貓在當地生活多年,兩隻貓已完成結紮並施打疫苗,每年也會固定施打五合一跟狂犬病疫苗,非常親人、更無攻擊紀錄,不理解為何要趕盡殺絕。「他4年前就要下毒手了,但是一直以來沒有抓到。」徐理事長痛批,黃姓鄰長指控那兩隻貓曾踩踏到他車,甚至會到住家附近徘徊影響安寧。不只向友人借誘捕籠逕自放置,去年甚至持網欲將其抓捕,並涉嫌找來地方人士關說,對苗栗防疫所施壓,無所不用其極只為除掉其「眼中釘」。浪浪零撲殺政策上路後,逐漸以TNVR等方式管控流浪犬貓,並剪耳原放。(圖/讀者提供)林女透露自己擔任愛媽已4、5年,當初帶那兩隻貓去絕育、施打疫苗並原地野放。黃姓鄰長指控汽車遭貓踩踏後,林女也提出解方,願意自掏腰包幫其出錢作汽車美容,卻不被對方買單。事實上,林小姐的做法正是行政院農業部推動的TNVR政策核心內容。《動保法》第15條規定,對犬貓應辦理絕育手術,以減少繁殖過剩造成的棄養與收容壓力,農業部也在官方指引中鼓勵公私協力執行TNVR,並明示「結紮後原地放回」是保護流浪動物權益的友善方式。林女提到,上月苗栗防疫所人員為了抓捕那兩隻貓,明知其為TNVR政策之社區居民,仍放了5個誘捕籠欲將其抓回收容所。被問到若真的抓到了浪貓該何去何從,防疫所表示會協助送養,面對此說法林女難以認同,「防疫所過去曾表示苗栗縣11個收容所皆已飽和,且當事的兩隻貓不只高齡且還患有免疫疾病,送養絕非易事,且有極高的機率在收容所裡因不適應環境或得病而死。」苗栗防疫所上月派員到浪貓活動區域,持捕獸網欲將毛孩帶回收容所。(圖/讀者提供)依《動保法》規定,已結紮之TNVR個體,行政機關應以不干擾方式處理,除非有確實攻擊或病危事證,否則不應強制捕捉。而此次事件中,動保機關未曾實地勘查與確認證據,卻在鄰長與民代介入後迅速出動,不免讓人懷疑,是不是政治人物的壓力影響了行政中立與專業判斷?徐滿惠曾直接聯繫苗栗防疫所所長,對方親口說是受到徐姓議員施壓,要求「務必把這兩隻貓」抓到。但此舉牴觸農業部政策,抓捕過程甚至也未經過審慎評估並提出正式書面報告,有濫權甚至違反執法程序之疑慮。徐認為,TNVR政策原意是減少流浪動物,建立社區共容模式,但若因地方人士反對或不當政治施壓就輕易破壞,恐讓真正努力結紮、照護的志工寒心,也讓政府多年的努力白費,她呼籲能有更多保護TNVR貓的配套與制度保障。記者致電給黃姓鄰長了解相關事宜,截稿前未獲回應。致電徐姓議員了解是否有居中關說對防疫所施壓等情況。徐議員表示「並非外界所傳,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強調沒有協助黃鄰長,是直到前兩週接到動保團體電話,才得知此事。致電給苗栗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詢問是否遭到民代施壓,張說:「沒有這樣子的情況」,提到那兩隻貓未打晶片屬於無主犬貓,是收到通報後才派員去誘捕。

遊客越欄騷擾動物「無法可罰」 業者盼立法規範
台北市立動物園近期發生3起遊客重大騷擾動物事件,園方事後報警,警方花許多時間找到遊客卻未能開罰,只交給北市動保處教育指導,民眾認為台灣缺乏規範遊客的法令,以致動物一再受害,遊客也有安全風險;民間動物園主張比照國外設立《動物園法》規範,公立動物園卻態度保守;北市議員紛建議中央立法,但朝野立委認為須先評估檢討,再研議是否訂定中央法令。台北市立動物園去年11月至今年2月,發生3起遊客翻越柵欄,騷擾斑點鬣狗、保育類動物白面捲尾猴等事件,幸好有正義遊客阻止才沒惡化。因當下沒有留下遊客資料,園方只能調閱監視器報警尋找當事人到案說明,但警方好不容易找到人,依《社維法》、《動保法》函送相關單位,最終都只「教育指導」了事。台北市立動物園發言人曹先紹說,園方也有推動立法的聲音,但目前仍希望先透過教育、宣導提升公民意識;高雄壽山動物園也持相同看法。六福村野生動物園則期望台灣能比照國外有《動物園法》,由政府與專業人士訂定以符合實際現況。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秦慧珠表示,站在動物保育立場,支持中央立法授予動物園執法權,也應同步推動公民教育訓練;民眾黨市議員林珍羽說,目前沒有任何法規可保護展演動物不受不良遊客騷擾,呼籲中央應立法,並將民間私人動物咖啡廳、農場等展演動物一併納入規範保護。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則指出,市府可參考民間私人公司,編預算委外請保全公司進駐動物園,賦予園內保全責任,勸導對動物不友善遊客,若經勸阻不聽再交給警方處理。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民進黨立委吳沛憶表示,須先了解動物園需求,盤點違規態樣與管理困境,並考量執行可行性;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建議,先從地方單行法規著手,成效良好再討論是否由中央統一規範。

剛退役憲兵掐貓脖撞牆還辯稱「記錄生活」 同學兼吹哨者嘆:不知是這種人
新北市一名林姓憲兵役男,遭控虐待家裡飼養的貓咪,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怒火。警方循線查出,他原定在昨日(5月31日)傍晚退役,因此立即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而林男也坦承自己確實情緒失控虐貓,但否認虐貓致死。此案的吹哨者透露,林男平時頗為憨厚,「完全不知道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而大批網友也湧入林男社群帳號,紛紛按下「憤怒」表情符號。有位網友5月30日在Dcard以「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為題發文,貼出2段掐貓撞牆、摔貓的影片,並表示林男是他的大學同學,畢業後就沒再聯絡,「(林男)平常蠻憨厚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我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貼文曝光後,多名網友幫忙向相關單位檢舉,林男身分也遭肉搜出來,他現年26歲,曾就讀北部某科技大學資工系,住在新北市新莊區。林男目前已將社群帳號設為不公開,並關閉留言功能,許多網友氣得在其貼文按下「憤怒」表情符號。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隨即聯繫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凌晨同前往犯嫌住所查訪,無人應門,後經得知林男於5月31日退伍,隨即與警方一同前往部隊等林男離營,帶回到案說明。林男坦承虐貓影片為其所為,並散播虐貓影片,而其施虐、散播影片行為已違反動保法涉及刑責,本案已由樹林分局函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指出,林男辯稱是因貓咪咬家裡木櫃,造成屋內物品毀損,要制止牠時被貓爪抓傷,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有虐貓舉動,上傳影片純粹是要記錄跟貓咪生活狀況。相關影片中的貓咪已死亡,林男辯稱是在今年2月時因車禍撞擊往生,非他虐傷致死,屍體已交由動物醫院協助處理。動保處與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在林男同意下,前往其家中詳查,其尚飼養1隻美國短毛貓,為避免被施暴,已沒入帶回安置,另家人亦飼養1隻馬爾濟斯,經溝通後亦同意連同犬隻送交動保處收容。關於林男的施虐行為,已觸犯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依據同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部分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另散布虐待影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剛退役男子涉虐貓致死還將過程PO網! 警前往營區外逮人
新北市一名在昨日(5月31日)傍晚退役的林姓憲兵役男,遭控虐待家裡飼養的貓咪,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怒火。警方擔心林男退役後不易尋人,便在5月31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而林男也坦承自己確實情緒失控虐貓,但否認虐貓致死。警詢後將函送地檢署偵辦。有位網友日前在Dcard以「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為題發文,貼出2段掐貓撞牆、摔貓的影片,並表示「平常蠻憨厚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我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接獲民眾舉報後指出,該貓遭林男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依據疑似施虐軍人以涉犯動保法第6條,可依同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上到200萬以下罰金,呼籲國防部應正視處理。議員陳偉杰則說到,向新北市政府反應後,動保處人員協同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到場,查詢服役單位並通知林男到案。據了解,林男早已因不適服役而申請退伍,昨日剛好要退伍,警方擔心林男退役後不好找人,因此與軍方緊急合作,在當天與動保處人員赴營區外逮人。根據《中央社》報導,新北市府動保處長楊淑方透露,林男在5月31日晚間到案,由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分局偵查隊進行詢問。楊淑方說,林男坦承,今年2月以前曾因被貓抓傷,一時情緒失控而有虐貓行為,後來因為沒將貓關好,貓咪外出時被車輛撞上,於今年2月25日死亡,並非是被他虐死。楊淑方指出,林男虐貓還將虐待過程影片上傳網路,2項行為都違反《動物保護法》;至於是否涉虐待動物致死,警方將函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則提到,由於林男原先會在5月31日退役,在軍中辦理完成相關退伍離營手續後,便由士官長帶出營區外交給警方帶回調查。

新北傳現役軍人虐貓!藍營議員籲國防部正視 提議成立「動保警察」
當大家開心迎接端午連假時,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卻接獲民眾舉報林姓男子涉嫌虐貓,據了解,這名男子的身份竟然是現役軍人,身為保護國家的軍人卻虐殺貓咪,瞬間引發眾怒,除了網友在FB「貓咪也瘋狂俱樂部」、Dcard心情版轉傳林男虐貓影片。國民黨議員組成的「新藍圖連線」也站出來發聲,指出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介入調查,若有明確違反動保法情事,要立即進到行政及司法程序加以嚴懲,呼籲要成立動保警察,落實動物權保障,杜絕惡行,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指出,影片中的貓咪遭到林男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依據疑似施虐軍人以涉犯動保法第6條,可依同法第2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到200萬以下罰金。國防部對軍人有管理之責,現在現役軍人涉法,應積極協助司法警察或檢察機關進行偵辦,呼籲國防部要正視處理,展現積極作為。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對於現役軍人涉嫌虐貓,呼籲國防部應正視處理。(圖/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提供)議員陳偉杰表示,向新北市政府反應後,動保處人員協同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到場,查詢服役單位並通知林男到案,此外是否有達刑罰程度,分局偵查隊會洽詢檢察官。陳偉杰強調,動保警察的設立、寵物納入戶籍管理,國外都有實施案例可參考。社會的文明水平對於動物保護極為重視,台灣現在飼養寵物的比例已高過生兒育女,政府要以虐寵零容忍的態度來面對。議員戴湘儀強調,這案凸顯出建立動保警察機制刻不容緩,動保處和警察局接獲檢舉後第一時間著手偵辦,但因施虐者林男為現役軍人,多次聯繫國防部聯繫未果。據了解,林男在31日晚間退伍,若離開軍隊後續更難追查。戴湘儀和議員宋雨蓁Nikar‧Falong指出,應賦予動保警察有司法調查權,明確建立相關制度,若施虐者為現役軍人時,國防部相關單位應配合的機制,減少這類案件因司法警察與國防部的溝通落差,再次呼籲國防部應珍視動物生命權,將涉虐軍人移交新北市警方進行案件釐清,以正視聽。新北市議員戴湘儀指出,建立動保警察機制刻不容緩。(圖/新北市議員戴湘儀提供) 新北市議員宋雨蓁Nikar.Falong。(圖/翻攝自新北市議員宋雨蓁Nikar.Falong官方FB專頁)

新竹男子設陷阱殘忍斬狗頭剝離4肢遭逮 法院重判拘役罰金雙重刑
新竹縣莊姓男子為了食用狗肉,與綽號「小Q」的成年男子於2022年12月26日上午8時許,在莊男住處附近設置套索陷阱捕捉犬隻。捕獲狗隻後,由小Q以刀具砍斷犬頭,再於同日下午3時將屠體交予莊男處理,莊男使用菜刀與油壓剪剝離四肢、毛皮及內臟,過程殘忍,暴露對生命漠視之惡劣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於當日下午7時50分在現場查獲莊男與犬屍,同時扣得菜刀1把、鐵棍1支及油壓剪1支作為證物。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莊男明知法律明文禁止宰殺犬隻食用,卻與他人共同行為,蓄意設陷阱、殘忍分屍,嚴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2款之規定,足以社會公憤,故依非法宰殺犬隻罪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法院並裁定,若拘役易科罰金,每日折算新台幣1,000元;若罰金易服勞役,每日折算新台幣3,000元。莊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重新計算罰金折算勞役日數,發現以新台幣20萬元罰金折算為勞役200日(200,000 ÷ 1,000=200),對於被告之身心自由侵害程度遠高於原宣拘役50日,與比例原則不符。最終撤銷上訴後之原判,改判維持拘役50日及科罰金20萬元,並再次確認易科條件折算方式。二審法官強調,本案凸顯私設陷阱及殘酷宰殺犬隻行為,必須嚴加懲處,以彰顯我國維護動物保護法與生命尊嚴之決心。

潑熱水、點火燒傷虐死5貓!狠男手段兇殘遭判5罪
男子趙育慶被控以淋燙水、火烤等方式虐殺5隻貓咪,案經莊姓同居女友報警,趙男殺貓惡行才曝光,趙因籌不出保證金遭羈押迄今。台北地方法院15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5罪,分別判處趙男有期徒刑1年9月至1年11月,待全案有罪定讞後,才會定出5罪合併執行多久刑期。可上訴。27歲趙育慶常以花美男裝扮,上傳網路自拍照,2023年5、6月間透過社群媒體認識莊女,同年11月在台北見面,雙方見面3天就同居,之後趙男向莊女要求協助領養貓咪,請莊女向動保與各領養社團登記領養。但趙男卻將貓咪當成出氣筒,不但毆打、拉扯或故意不餵食,更朝貓潑熱水、噴油性殺蟲劑再點火凌虐取樂。2023年12月莊女報警指稱遭趙男限制行動,獲救後供出趙男虐貓惡行,警方會同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在趙、莊2人租屋處附近找到5具貓屍,經解剖鑑定發現貓屍有大面積燒燙傷、生前久未進食等受虐導致傷重死亡情形。北檢去年9月依《動保法》5罪起訴趙男,痛批趙男虐死5貓惡行重大,嚴重侵害動物生命法益,並就每罪各具體求刑1年10月。北院歷經1年審理,趙男辯稱他是因燒螞蟻洞才不小心燒到貓咪、替貓洗澡沒調好水溫,導致燙傷,自認養貓知識不足造成貓咪受傷,否認曾脅迫女友領養貓咪,沒有故意虐貓致死。不過,法官檢視檢察官蒐證照片等證物,當庭訓斥趙男虐貓的手段極為殘忍,並譴責趙男虐貓後,竟還要持續領養的行徑「簡直太誇張」。全案昨審結宣判,趙男虐殺5隻貓的犯行,判處5個有期徒刑,包括1個1年9月徒刑、3個1年10月徒刑、1個1年11月徒刑,但未定應執行刑。待本案日後定讞,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最高是5罪加起來的刑度,最低則是1年11月,刑期通常是上下限中間值衡量。

為躲動保處稽查毒殺2犬 飼主遭判拘役40日、罰20萬
高雄市江姓女子飼養2隻馬爾濟斯犬,因照顧不當導致環境異味,鄰居甚至發現她疑有虐狗行為,加上環境髒亂,經多次提醒仍未見改善因而通報動保處,豈料江女為躲避稽查,竟以「滅鼠王」老鼠藥毒殺2隻狗,直到動保處人員上門稽查時,發現2犬口吐白沫,送醫不治。江女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毒殺犬隻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住在高雄的江女飼養2隻馬爾濟斯犬,因長期未幫狗兒洗澡,導致環境散發惡臭,周遭住戶難以忍受,曾多次提醒江女,卻未見任何改善作為,甚至還有人看到江女疑似虐狗、粗魯對待等行為,因此通報動保處。江女得知鄰居投訴後,為躲避稽查,竟餵食2隻狗吃下「滅鼠王」老鼠藥,動保處稽查人員上門後,找不到犬隻身影,最後在江女住家樓梯間發現2隻狗口吐白沫倒臥在地,將狗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2隻馬爾濟斯犬經解剖,死因為皮下組織及臟器出現充血死亡,且犬隻胃部、肝臟也被檢驗出農藥百滅寧、殺鼠劑等成分,動保處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江女坦承因擔心被罰,才殺狗滅證,檢方偵結後向高雄地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認為,江女飼養動物就應善盡照顧責任義務,只因遭鄰居投訴髒亂異味,竟為躲避稽查而毒殺2隻狗,已觸犯《動保法》中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江女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台中議員揭露狗肉交易!外籍移工辯稱送山羌肉 化驗結果待定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近日在市議會上揭發一起涉嫌販賣狗肉的案件,並指控此事件可能涉及非法交易,根據江議員提供的畫面,顯示在后里區某停車場,有1名男子從副駕駛座取出1包包裝好的肉塊,並附送蔥、薑和香料,與買家完成金錢交易,該名男子售賣肉品的價格為4000元,並找回500元,交易過程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隨後迅速駕車離開。警方根據車輛的車牌號碼,查出該車輛的車主為1名44歲的越南籍泰姓男子,並將其列為嫌疑人,大甲警分局外埔派出所隨後聯絡到泰男的工作場所,一家公司負責人表示,平日對泰男的工作表現印象良好,並對是否涉及此事感到疑惑,在警方通知下,泰男仍然被帶到警局說明情況。對於被指控販賣狗肉,泰男辯稱自己僅是受人委託送貨,所運送的實際上是山羌肉,而非狗肉,警方隨後製作相關筆錄,並將肉塊送往動保處進行化驗,預計29日將公布檢測結果,動保處表示,若檢測結果證實為狗肉或其他違禁動物,將依照動物保護法進行處罰。警方和相關部門表示,若此次案件確實觸及動保法,泰男可能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大甲分局長謝建國也提醒外籍移工,若觸犯動保法並被檢察官起訴或法院定罪,將會被撤銷聘僱許可,並禁止再度入境工作;此外,雇主也有責任向所屬的外籍員工宣導動保法規,若未遵守則可能被處以罰款,金額可達30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強烈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動保法的執行。

汽車逆向罰款曝! Cheap傻眼喊:捷運上喝水、手扶梯逆向罰更重
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22日舉辦「單車環島成年禮」,車隊卻在行經彰水路三段時,遭一名吸毒男子駕車逆向衝撞,導致7名學生受傷送醫,傷勢最嚴重的顏姓學生昏迷指數一度僅剩3。對此,百萬網紅Cheap就指出,汽車逆向行駛只罰600元,但在捷運上喝水、捷運的手扶梯逆向,卻要挨罰7500元,讓他忍不住直呼「原來在捷運上喝水的危險程度>逆向行駛」,引起網友熱議。Cheap昨(24)日晚間在臉書PO出一張圖片,只見畫面左邊,有多輛腳踏車被汽車撞毀,更有自行車騎士害怕地坐在路邊,圖片周圍配上了「汽車逆向行駛,罰600元」的文字;同一張圖片的右邊,則可以看到台灣黑熊坐在捷運上喝水,寫有「捷運上喝水,罰7500元」的字樣。對此,Cheap直言,「原來在捷運上喝水的危險程度>逆向行駛,另外在捷運的手扶梯逆向,也是罰7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台灣特產的畸形法條」、「台灣一堆荒繆的法規,既可笑又無奈」、「這種不合理的法規,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改」、「現在一餐吃到飽都不只600元,逆向行駛成本真低」、「600元真的會笑死人」、「人命不值錢」、「才600,這根本殺人行為,罰則沒有嚇阻效果」。還有人說到,「闖紅燈罰款也比捷運上飲食便宜」、「詐騙反而比較輕」、「動保法也是一堆罰20萬起跳的,酒駕9萬起跳,真是人肉鹹鹹餒」、「不知道為什麼交通罰責就是如此的輕」、「逆向行駛值得加兩個0,但台灣的現況如果真的加兩個0會出大事,國庫會賺太飽,路上太多陷阱逼人逆向」。實際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汽車駕駛人若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將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開車,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而依照現行《大眾捷運法》第1項第9款規定,在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不得飲食,違者將處以1500元至7500元罰鍰;若於電扶梯上不按遵行方向行走或奔跑,或為其他影響作業秩序及行車安全之行為,不聽勸止,亦將處行為人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繁殖煉獄!新店山區藏5袋犬隻屍骨 公狗鐵鍊嵌脖、母狗卵巢病變慘況曝光
新北市新店區近日查獲非法高砂犬繁殖場,鄭姓業者以該處為繁殖地,並以每隻5萬元起跳的價格販售狗兒,卻未妥善照顧牠們,多隻狗兒病死,屍骨多達5大袋,鄭男更用鐵鍊限制犬隻行動,其中一隻甚至被鐵鍊嵌脖,還有狗嚴重肺炎、母狗卵巢病變,現場狀況慘不忍睹,動保處則重罰116萬8000元,並末入現場犬隻,交由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接手後續絕育。據了解,鄭男長期透過網路賣狗,每隻幼犬價格為6萬元,未絕育成犬則是5萬元不等,甚至有販售3犬隻總價高達23萬元的對話紀錄,但因該繁殖場沒有合法授權字號而遭民眾檢舉,動保處登門後才驚覺現場有如繁殖煉獄。動保處17日警方及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前往稽查,共查獲68隻犬,包括43隻母犬、25隻公犬,全數犬隻皆未施打狂犬病疫苗、34隻未植入晶片、62隻未絕育,且有飼養不當及未獲得妥善醫療照護情形。有狗兒被鐵鍊限制行動,導致鍊子嵌進其脖子中。(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稽查人員發現現場情況慘不忍睹,因鄭男2、3年沒帶狗而就醫,有公犬因未依規定佩戴適當項圈,導致鐵鍊卡入脖頸肉中須清創治療,還有狗兒罹患嚴重肺炎,以及母犬有卵巢病變,並在溪流邊發現5袋腐爛的犬隻屍體,證實飼主並未提供友善生活環境及必要醫療照護,導致動物受傷或病死。動保處依據《動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共計重罰鄭男116萬8,000元,所有犬隻現場完成晶片植入作業,犬隻全數交由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接手後續絕育,並責令飼主立即將病犬送醫。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表示,未經許可經營犬隻繁殖、買賣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發現疑似非法繁殖、動物虐待或不當飼養情事,請立即撥打24小時檢舉專線:(02) 2959-6353,動保處將立即派員查處,全力維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同時,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另外死亡犬隻屍體切勿「放水流」,應給予妥善處理及安葬。

3貓死籠內成白骨!飼主:生病沒就醫 網友怒:人渣
台南永康某餐廳近日傳出有貓疑遭主人餓死,台南市動保也前往查處,發現籠內有三具貓屍都成了白骨,網友批,「都是這些渣,才會救不完!」動保處說,飼主涉動保法罪嫌,會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最重判2年、200萬元罰金。原PO在《台南大小事》發文,「據友人陳述,餐廳老闆之前有養3-4隻狗,目前下落不知,也有養鳥,也全部死光,至於貓,沒錢給貓打預防針,所以病死。都是這些渣,才會導致救不完的生命。請大家幫忙追蹤其他貓咪的下落!感激不盡!」原PO說,如果愛牠就善待牠,餐廳內有數隻貓,以聯繫動保處處理,希望動保處能硬起來。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批,「這就有點離譜了哦」、「太過分了好可惡的行為」、「不臭嗎?腐肉臭味他都受得了他是蛆嗎」」、「人渣。貓咪去找害死你的人討命」。台南市動保處指出,20日下午已派員查處,發現籠內有3具貓白骨,現場無其他活體動物。涉案飼主周男表說,貓是朋友送的,約養2年,有給基本飼料水,但因為陸續生病沒就醫,最後死亡。動保處21日說,初判飼主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亡」,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會優先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動保處表示,飼主若不能再照顧寵物,要透過當管道轉養或送收容,不能讓動物自生自滅,讓小生命死在黑暗的角落中。

台南餐廳疑虐貓!籠內3貓「只剩白骨」 飼主稱「自然死亡」
台南永康區近日傳出有餐廳店家因照顧不周,把多隻貓咪餓死、病死的狀況,並且在貓咪死後,竟放任屍體不處理,讓貓咪於籠內腐爛到僅剩白骨,而撞見此事的蔡姓男子當場落淚,並立刻通報台南動保處。而台南動保處表示,飼主周姓男子涉犯動保法罪嫌,將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2年徒刑、200萬元罰金。據了解,該餐廳過的負責人過去在承租此地時,曾收養了近40隻的貓咪還有狗跟鳥,後來也都下落不明,該名負責人後續因為經濟狀況不佳,沒錢給貓打預防針,貓才會病死,事後負責人更是在網路上表示「貓是自然死亡…我也難過….只是沒好好處理屍體」然而網友們卻不買單。動保處表示,20日下午已接獲通報,表示永康區某餐廳疑似有不當養貓,導致多隻貓咪死亡,當日晚上也已派員前往查處,並直接發現籠內有3具貓咪白骨,現場並無其他活體動物。而涉案的周姓男子指出,飼養期間都有餵食飼料和飲水,但後續貓隻陸續生病,並未帶他們去就醫,最終才會死亡。目前3具白骨已由動保處帶回,並送驗釐清貓隻的詳細死因,而動保處初判,周姓飼主行為已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亡」之規定,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案件將依法優先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動保處強調,飼主對所飼養動物有照顧與醫療責任,若任令動物受苦致死,將依法究責。市府也呼籲市民,如遇飼養困難或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情形,請立即通報06-2130958或1959動保專線,共同守護動物福利。飼主並未好好處理遺體,讓貓咪只剩白骨。(圖/民眾提供)

桃園男情傷發狂「虐貓致死」 貓藏天花板、火燒殘忍手段令人髮指
桃園市平鎮區18日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虐貓事件,1名30歲溫姓男子疑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將女方飼養的2隻米克斯貓當成報復工具,將牠們關入鐵籠中施暴,導致1隻貓當場死亡,另1隻則重傷命危,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接獲通報後火速趕往現場,並將受重傷的貓咪送醫急救,目前已透過鼻胃管維生,全案將於4月21日移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強調此案絕不寬貸。據了解,溫男在情感破裂後情緒失控,試圖以暴力手段逼迫羅姓女友回心轉意,竟用物品猛砸貓咪,導致其中1隻貓咪死亡,另1隻則下顎骨折、肋骨斷裂、肺部瘀血,無法正常進食,更令人震驚的是,溫男不僅毫無悔意,還將死貓藏進天花板隔間,並向動保人員透露曾用火燒貓等殘忍行為,手段之惡劣令人髮指。新竹市浪愛傳遞貓狗TNVR協會理事長邵柏虎與民進黨籍議員彭俊豪也趕往現場勘查,強烈譴責此等暴力行徑,並對溫男的態度感到不滿,指出他當場言語輕浮,毫無悔意,為防止更多動物受害,動保處當場將溫男飼養的加菲貓帶走安置。動保處表示,已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展開調查,該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導致其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罰金,死亡的貓咪遺體將送往台大獸醫研究所進行解剖,以釐清實際死因並作為證據。許多網友與動保團體呼籲,應修法加重對虐待動物者的處罰,並提高施暴者的社會代價,防止此類悲劇再次上演,警方與動保單位強調,將徹查此案,全力追究施虐者法律責任,替無辜動物討回公道。

比特犬狠咬柴犬遭棍棒打死 飼主轟「人比狗可惡」質疑:有沒有挑釁狗?
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屏東縣內埔鄉本月14日發生比特犬咬死柴犬,路過民眾試圖分開兩犬,並用掃把、鐵條解救,但柴犬已經重傷,送醫隔天仍宣告不治,而比特犬也被當場打死。飼主表示會負全責,但也痛罵「人比狗殘忍」,引發爭議。據悉,該隻比特犬衝向女性民眾牽著散步的柴犬狠咬,雖然現場民眾立刻上前援助,但比特犬依舊死咬不放,掃把打斷、鐵條打彎也沒效果,直到後來比特犬疑似累了才鬆口,柴犬因氣胸併發症,傷勢過重不治。柴犬飼主認為,在社區就不應該養這麼兇狠的狗當看門犬,若要養就得負起責任,不是隨意關在車庫就是很乖的看門犬,並希望動保處等相關單位可以釐清問題與後續的處罰。柴犬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圖/報系資料照)對此,比特犬飼主喊冤,稱不知道狗是比特犬,是5、6年前撿回的流浪狗,當時牠身上帶有傷,且他沒有放任不管狗,都會關在家裡用鐵鍊拴住,但沒想到狗會掙脫跑出去,狗是繫著項圈與鐵鏈時被打得半死的。比特犬飼主表示,案發時他不在家,不知道那時柴犬有沒有挑釁他的狗,導致狗狗衝出去咬牠,但他會負起全責,承擔所有費用,不過他的狗也在送醫途中死掉,認為狗「何其無辜」,痛批打狗的民眾不是在勸架,而是在迎合現在氛圍要打死狗,質疑「打死這隻狗的這些人、是不是比咬死狗的狗更可惡」。針對此事,經過農業部比特犬辨識系統比對,確認該隻狗是比特犬,但主人並無登記。屏縣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指出,等全案進一步釐清查證屬實後,可依飼養禁止飼養動物違反動保法第8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至於疏縱具攻擊性寵物違反動保法第20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