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
」 國稅局 財政部 統一發票 發票 中獎
他22元雲端發票中千萬獎金!少「1動作」無法領獎全歸入國庫
為推動環保政策並促進數位轉型,政府大力鼓勵民眾使用雲端發票,除了提供便利的電子對獎系統外,亦持續加碼雲端發票專屬獎項。然而,財政部提醒,若使用非共通性載具消費,卻未完成「載具歸戶」,恐將與中獎獎金無緣。所謂非共通性載具,包含悠遊卡、一卡通、icash卡、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以及跨境電商平台等。民眾使用這類載具消費時取得的電子發票,若未與財政部大平台進行歸戶設定,將無法整合管理,亦難以即時獲知中獎訊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曾有民眾在使用外送平台Foodpanda訂購餐點時,獲得一張金額僅22元的發票,卻幸運中得千萬特別獎。但由於該名消費者未事先完成載具歸戶,即使收到平台寄出的中獎通知電子郵件,最終仍因逾期未領而失去領獎資格,巨額獎金依法繳回國庫。為避免類似遺憾,國稅局呼籲民眾儘早完成載具歸戶設定。具體步驟為:第一,前往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第二,點選「常用功能」中的歸戶設定選項;第三,登入個人帳號後,選擇需綁定的非共通性載具並完成綁定,即可整合發票資料,統一管理。若未及時完成設定也非無補救機會。根據規定,消費者仍可於開獎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透過「統一發票兌獎APP」手動逐筆點選「我要領獎」,完成帳戶設定並申領所有中獎獎項,避免錯失財神降臨的機會。國稅局也提醒,營業人應主動建立會員載具歸戶機制,並於每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後10日內,以簡訊或Email方式通知未歸戶之中獎會員。中獎者可前往四大超商的KIOSK多媒體機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持由營業人提供之證明聯前往兌獎據點領取獎金。
北區國稅局放寬花蓮災損認定 延長申報至114年底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地區嚴重災情,為讓民眾有充裕的時間整理家園及清點損失財產,災損申報期限從災害發生1個月內,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並調高個人書面審核標準金額與簡化申報審查程序。北區國稅局鬆綁個人書面審核標準金額與簡化申報審查程序說明如下:書面審核標準由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申報不動產災損可依地方稅務局資料認定,車輛報廢則以監理單位資料認定,其他動產災害損失得憑村(里)長、村(里)幹事簽章證明之損失清單核認,免附證明文件。北區國稅局同時補充說明,為緩解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捐壓力,於114年10月1日公告展延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及國稅局發單開徵各類國稅稅目的報繳期限,另該局花蓮分局設置單一諮詢服務窗口,並結合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聯合服務,協助民眾簡化申報流程,積極輔導申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採從優、從速、從寬及從簡原則審查認定。
中獎發票要注意 小心與百萬擦身空歡喜
7、8月期發票即將在25日開獎,是消費者期待的小確幸,盼財神爺可以眷顧。各國稅局整理,最常見5種樣態,包含0元發票、已作廢的發票、不論有無登記稅籍,銷售貨物與營業人、洗發票,及過期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民眾在對(兌)獎時要注意,避免空歡喜一場。公營事業、學校 中獎也領不到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確規範即使中獎,包含統一發票消費額為0元、統一發票已經被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及營業人等。台北國稅局舉例,例如甲君購物,使用折價券消費、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乙君因為購物退貨卻留有已註記作廢發票;或者像是丙君經常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沒有設稅籍登記,並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甲乙丙3君分別中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通通不能領獎。未辦營業登記 獎金將追回另一種常見的無法領獎情況,就是買受人是營業人,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記載了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發票外,假設買受人有營業行為,卻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者,該買受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但實際上仍是營業人,惟依規定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經查獲仍將追回獎金。北區國稅局舉例,某位民眾在2024年9、10月期兌領7張中獎發票,獎金共計2300元,經查,民眾該期取得某公司開立的發票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營業有關,該民眾取得發票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日用品,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沒有稅籍登記,北區國稅局向該民眾追回中獎獎金,並且還輔導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所漏的銷售額920萬元以及繳交營業稅46萬多元。另一種常見的中獎發票無法領獎,即是「洗發票」的行為,所謂「洗發票」是民眾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中獎發票達一定數量者不予給獎,已經領取獎金者,主管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吃官司。來不及領獎 百萬直接充公最讓民眾惋惜的,就是過期發票了,有些甚至中了百萬大獎,但是因一時糊塗,過了兌領時間還未領獎,導致錯失了機會。台北國稅局舉例,有民眾在外送平台訂餐,因帳單夾雜大量廣告未細看,直到兌獎最後一天才發現中了百萬元,卻因規定要求「必須在開獎前一日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與百萬獎金擦身而過。
幸運兒「爽中7張發票」獎金竟遭追回 國稅局揭原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目的,係鼓勵一般消費者索取發票,防杜逃漏稅捐,以增加稅收,同時也讓消費者有憑證可以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條第1項第9款及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發票如果中獎,屬於營業性質的交易,不給獎。該局說明,未申請稅籍登記之營業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發票之買受人未載明營利事業名稱或統一編號,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惟依上揭規定,其取得之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經國稅局查獲將追回獎金。該局舉例,轄內A君113年9-10月兌領中獎獎金計2,300元,該中獎發票計7張,由甲公司網路交易平台開立,品名均為「手續費」;經該局查得A君當期共取得甲公司開立之發票計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與營業有關,經A君說明前揭發票為其透過網路平臺銷售服飾及生活日用品,支付平臺之手續費,未辦稅籍登記;該局除具函向A君追回中獎獎金,並輔導其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繳所漏銷售額920萬餘元及營業稅46萬餘元。該局呼籲,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中獎發票,不得兌獎;未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儘速向所屬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超商買1元塑膠袋「狂洗3346張發票」中8500元 獎金全遭沒收
每到單數月25日,許多人都會期待統一發票中獎,沒想到卻有民眾在短時間內頻繁購買1元塑膠袋,累積3346張發票,最終中獎8500元。事後,稅務單位發現異常進行追查,已將獎金全數追回,國稅局也提醒,民眾切勿以不合常規方式領取發票中獎獎金,若經查明屬實者,不僅喪失中獎資格,亦須承擔追回獎金及相關法律責任。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查獲多起案件,有特定民眾在短時間內頻繁進行消費,並刻意利用分次結帳的手法購買小額商品,藉此取得大量統一發票,並領取中獎獎金。這些行為經認定屬於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其所領取之獎金皆已被全數追回。根據財政部訴願書第11200498號顯示,北區國稅局過去曾抓出一位民眾,在各大超商門市購買1元塑膠袋,累積統一發票高達3346張,其中26張中獎,獎金8500元全數匯入台新銀行帳戶。然而,稅務單位發現交易異常,經過追查後,在半年內將款項全數沒收。訴願書指出,該案有3大不合理之處,首先是購買超商門市1元塑膠袋共3346筆,其中2326筆消費間隔低於5分鐘,2810筆消費間隔低於10分鐘,與訴願人主張幫人代買提袋,以方便外送時間流程的說法明顯不相符。其次,超過200至300筆交易多集中在特定超商;最後,交易時間多集中於特定時段,包括每日早上7時(452張發票)及晚上6時至9時(分別取得483張、478張、515張及656張發票)。稅務人員提醒,曾有民眾購買筆、牙刷、衛生紙、垃圾袋、壽司時,刻意分成多次結帳,這類異常行為將會被列入查核對象。稅務人員也示警,為了揪出洗發票的狀況,對於消費10元以下就中獎的發票會進行特別審查,核獎時會請中獎人說明。
手機報稅可抽5萬元 財政部自辦活動防去年「重複中獎」被炎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開始!為鼓勵民眾用手機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特別舉辦「手機報稅趣 好禮歡樂送」全國性抽獎活動,總獎額超過新臺幣5百萬元,獎項豐富獎額高!只要一支手機即可快速完成申報,快速又方便!不過因為去年雲端發票種樹趣活動因為重複中大獎的情況,財政部表示,這次由財政資訊中心自己來辦理系統規劃,避免重複中大獎的情況發生。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於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14年5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透過手機完成報稅者,即可獲得抽獎機會,最高獎額頭獎現金5萬元!近年來行動服務發展迅速,手機報稅系統持續優化,使用手機報稅不僅便利,也能減少臨櫃辦理時間,省時方便又環保。預訂於114年9月以電腦程式隨機公開抽出1萬9586名幸運兒,宅家報稅安全便利又有機會拿到大獎。
國稅局行動了! 「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
追求落實租稅公平,財政部各區國稅局4月啟動例行查核,開立「統一發票」成為重點之一,根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將加強輔導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之業者,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經輔導、逾期仍不開立發票者,最重可停止營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度清查重點對象為查定銷售額已達新台幣20萬元之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如具備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利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透過網路銷售、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等其中一項條件者,輔導使用統一發票,及清查報章媒體推薦知名小吃、連鎖餐飲業者、黃金地段或特定行業(如美容美髮業及不動產租賃業)等營業人,其查定銷售額與實際營業狀況是否相當,若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或不符合免使用統一發票之條件,依規定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該局舉例說明,假設民眾獨資經營早餐店,設立初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查定每月銷售額為18萬元,按稅率1%課徵營業稅,為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後來生意越來越好,並提供消費者使用點餐平台線上點餐,經稅捐稽徵機關計算每月平均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並且經過實地訪查確認,認定該店應該使用統一發票,該民眾不服提起行政救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台積電擴大赴美 炒房族喊「完蛋了」 一表看台積宅漲多兇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全台共151萬女地主 這縣市最多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創世基金會志工」吞4000張中獎發票 爽領101萬下場慘了
一名陳姓男子在擔任基隆創世基金會志工時,幫忙整理統一發票,而他卻侵占中獎發票,A了101萬元,國稅局發現異常全案才曝光,基隆地院依侵占罪判處陳男1年8個月,沒收不法所得。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18年7月到2020年7月間,在基隆創世基金會擔任志工,負責將統一發票依尾數不同而分類、整理、核對是否中獎等相關業務,陳男明知中獎的發票是基金會用於各種公益社會活動,並應交予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由基隆創世基金會行政祕書,持中獎發票至指定的金融機構兌換獎金,並將獎金存入基金會或附設機構的安養帳戶內,竟仍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侵占因公益所持有財物犯意,將中獎發票放入口袋。後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發現陳男有異常大量統一發票中獎一事,於2020年間通知基隆創世基金會,經清查後案情才曝光。據了解,陳男侵占發票共4064張,取得金額共計101萬5400元。陳男於偵訊時坦承不諱,稱他是因為個人經濟壓力才犯案。法官認為,陳男利用社會大眾捐贈統一發票從事公益的善意,及對於公益團體會本於捐贈者初衷而將中獎款項善用於扶助弱勢之信賴,為一己私利,將受捐贈之中獎發票侵吞入己,所為實非可取。法官表示,兼衡陳男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素行等;考量被告於審理中自述學歷為國中畢業,入監前從事服務業,離婚,無子女,家境勉持等一切情狀,依《刑法》第336條第1項「侵占因公益所持有之物」判處1年8個月,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財政部4月大查稅!鎖定飲料店、排隊名店有無開統一發票
為了落實租稅公平,財政部各區國稅局4月啟動例行查核,開立「統一發票」成為重點之一,輔導行業對象包含連鎖加盟飲料店、連鎖餐飲業者、知名小吃與排隊名店、黃金地段美容美髮業、不動產租賃業等,經輔導、逾期仍不開立發票,最重可停止營業。國稅局每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查核作業,鎖定常見的短漏報。北區國稅局表示,對於有開立統一發票能力的查定課徵營業人,今年4月1日起查核作業重點之一,將輔導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清查對象為每月查定銷售額已達20萬元、性質特殊的營業人,為4大條件:具備連鎖加盟的方式經營;利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或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透過網路行銷;或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方式處理或管控帳務等條件之一者,就是輔導開立統一發票對象。舉例來說,假設甲君經營早餐店,初期每月銷售額18萬元,可依稅率1%課徵營業稅,並可免用統一發票。但是隨著業績蒸蒸日上,且該店家運用點餐平台、電子方式線上點餐,稅捐機關依資料蒐集計算平均銷售額是否破20萬元,及實地訪查其營業狀況與經營規模來認定是否有能力開立統一發票,核定該店使用統一發票。中區國稅局呼籲,若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而拒絕使用者,將依《營業稅法》第47條規定,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外,並按稅率5%核課補徵營業稅,逾期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以停止其營業。
桃園婚紗公司逃稅4500萬 法務部出招…前負責人秒繳錢
桃園一家婚紗公司因積欠99年度營業稅及罰鍰約4500萬元未繳,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通知前負責人楊姓男子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號,認定有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將其留置,準備向法院聲請管收。楊男發覺事情大條,趕緊向親友求援,先繳納200萬元,餘額辦理分期繳納,才得以獲釋。桃園分署說明,該婚紗公司在桃園地區經營10多年,因漏開發票逃漏稅捐,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在104年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但現在仍有約4500萬元的欠稅沒有繳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定婚紗公司前負責人楊男在國稅局開始調查欠瑞之後,以變更負責人、解散公司、另行成立經營相同業務之公司、移轉大額資金至個人帳戶名下、出售婚紗禮服給第三人等隱匿處分財產之手段,規避繳納稅捐之義務。經桃園分署通知,楊男在昨(13日)到場,行政執行官一一提示卷內相關事證,起初他從頭到尾否認有隱匿處分財產之行為及意圖,執行官訊問後,認為有予以管收之必要,於是將他暫予留置,準備向法院聲請管收。楊男驚覺事情不妙,緊急求救親友,並提出清償計畫,先是繳納第1期款項200萬元,餘款則分55期繳納並提供擔保,而楊男的前妻和兒子也在昨天下午從台中北上,到分署繳納第1期款項200萬元,桃園分署於下午5時35分許將楊男釋放。
掃中獎發票QR Code「冒領近2萬元」!他鑽漏洞栽了…慘賠6倍
張姓男子利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的漏洞,在網路上搜尋他人分享的中獎電子發票照片,並掃描QR Code兌獎,成功詐領56筆獎金,共計新台幣1萬9600元。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張男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12萬。財政部推出的「統一發票兌獎」App,民眾僅需透過手機翻拍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載入手機APP,程式即會自動兌獎,並將中獎金額轉入綁定的個人金融帳戶,無需親自前往兌獎窗口。張男2020年2月7日,卻利用此App的漏洞,在網路上搜尋他人張貼的中獎電子發票照片,分享自己的喜悅之際,短短2個多月,多次掃描照片上的QR Code進行兌獎,成功詐領56筆獎金,金額從200萬到1000元不等。案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監察室接獲5名實際中獎人通報,中獎卻無法兌獎,才揭發此案,另外還有51名不詳的發票持有人,並未發現,不過,發票系統現已改善。士林地檢署隨後介入偵辦,並將張男法辦。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張男有詐欺前科,素行不佳,且所獲不法利益不高,但念及其犯後坦承犯行,並未賠償告訴人等情狀,判處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可上訴。
8.5萬人領錢了!綜所稅第3批退稅今日入帳 總金額高達10億
112年度第3批綜所稅退稅於今日(20)發放。財政資訊中心初步統計,這次符合退稅條件的有8萬5837件,平均每件退稅約1.17萬元,退稅總金額為10億846萬餘元。財政部指出,本次退稅的對象主要分成2大類,逾期申報的退稅案件,以及原來已經申報繳納、不補不退,經核定後有溢繳稅額。依財政資訊中心統計,5區國稅局中,以北區國稅局退稅件數3萬5108件最多,金額3.31億元;其次是中區國稅局1萬8610件,金額1.69億元,台北國稅局退稅件數1萬2550件,退稅金額3.21億元。南區國稅局和高雄國稅局退稅件數各為1萬713件與8856件,退稅金額各在1.04億與8193.39萬元。財政部提醒,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114年3月20日,記得在期限內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提兌。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轄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外籍旅客來台購物享優惠 「退稅4大須知」看這裡
我國持續推動各項促進觀光方案,吸引外籍旅客來台購物消費,為提升外籍旅客購物退稅環境之友善性及便利性,也委託民營退稅業者辦理外籍旅客購物e化退稅服務。北區國稅局提醒,外籍旅客來台旅遊,申請購物退稅應於出境前向民營退稅業者申請退還營業稅,但相關退稅有四大注意事項。一、適用對象:持非中華民國之護照或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天之外籍旅客。二、可申請退稅貨物範圍:向貼有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標誌之特約商店,購買可隨行攜帶出境之應稅貨物(即特定貨物)。三、外籍旅客申請退稅最低含稅購物金額: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特定營業人購物累計含稅消費金額達新台幣2千元以上,得於購物當日持入境證照向特定營業人申請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四、申請退稅方式:有機場港口退稅、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等3種申請退還營業稅方式供外籍旅客選擇。此外,目前外籍旅客購物e化退稅服務是委由中華電信企業客戶分公司辦理,外籍旅客於辦理退還營業稅時,將被收取應退稅額20%的手續費。
漲翻天!比特幣從4千變58億元 財長:3個月內研擬查稅措施
川普在美國總統大選勝出後,激勵比特幣大漲,已衝破9萬美元大關。不過立委賴士葆質疑財政部,目前加密貨幣的「個人獲利」還沒開始課稅,依所得稅法是由投資人自行申報,雖然有查核機制,但沒被查核到的交易者,也不可能主動繳稅。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允諾,最快3個月內會研擬相關辦法。立委賴士葆今(18)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質疑加密貨幣交易課稅問題。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怡慧回應,目前有跟金管會登記的交易所共26家,都有繳納營業稅跟營所稅。至於個人所得部分,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數發部定義加密貨幣為「數位化資產」,在所得稅法屬於自行申報,財政部可以透過其他資料查核,未來金管會立專法後,財政部也會配合執行。同時,莊翠雲也回應,數發部定義「加密貨幣」是虛擬資產,那相關交易就要課稅,至於如何查核會再研議,莊翠雲強調,「3個月內研擬相關作法。」至於比特幣漲得有多兇?據外媒報導,在《Onchain Lens》監測下,有一位比特幣鯨魚(持有大量加密貨幣的投資人)在比特幣1枚0.067美元時,以134美元(約台幣4,361元)買了2,000枚比特幣。如今過了14年,隨著近日川普當選,比特幣大漲後,這位投資人將這些比特幣轉移至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接著又轉移至50個不同的錢包,推測是要出售,而目前這批比特幣的售價已飆漲至1.79億美元(約台幣58億元)。
瓦解黑幫詐團!「多元化」經營獲利7千萬 刑事局逮竹聯蘭堂幹部
刑事局偵一大隊日前溯源詐欺案件時,發現竹聯幫蘭堂幹部46歲的劉姓男子涉嫌以空頭公司詐騙民眾,誘騙民眾投資未上市股票,並以刷卡換現金與逃漏稅方式獲利,不法獲利上看7千萬元。刑事局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也一舉逮捕劉姓主嫌在內等22人,其中劉姓主嫌等人在內共13人已遭到起訴,另有9人則獲或起訴處分。據了解,竹聯幫蘭堂幹部的劉姓男子涉嫌以人頭開設空頭公司,再以空頭公司名義大量開設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與洗錢,其中不實發票粗估至少開出上億元,從中謀取暴利,不法獲利粗估1千萬餘元。然而劉男還多元化經營,其自2016年起利用空殼科技、實業公司等名義發行「未上市股票」,強調公司「前景看好」、「股票上市後一定大漲」,詐騙2人約2千萬餘元。此外,劉男再以「金美家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在大台北地區以未實際買賣交易方─「刷卡換現金」之方式,要求民眾刷卡買賣,如設定買賣金額為1000元,民眾在刷卡付款後,劉男等人從中抽取200元手續費,同時給予民眾800元現金,讓有急需用錢的民眾以此方式換得現錢,粗估獲利4千萬餘元,至少有400人「刷卡換現金」。隨後劉男再以空殼公司之名義開立不實發票來抵銷相關稅額,誆騙稅務單位用以洗白不法獲利,讓刷卡民眾變相成為劉男詐騙及洗錢犯罪集團之共犯。刑事局與新北刑大、新店、土城、樹林分局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後,一舉在桃園市、新北市及台南市等地區,拘提及傳喚劉男等22名犯嫌到案,並查扣現金496萬元及證物一批。桃園地檢署也在今年8月依涉嫌違反、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證卷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嫌,將劉男等人提起公訴。刑事局在此呼籲民眾,因近年來詐騙手法日益多樣化,詐騙案件頻繁出現,民眾除對於詐騙集團的話術保持高度警惕外,也要留意各種可疑的資訊,要求交出個資、證件,更是要多加小心,以免誤入詐欺、洗錢等非法交易產業鏈之中。如有疑慮,應及時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保護自身財產安全。
發票中4000元…銀行秒拒絕:字體太淡 過來人曝解方
每期的統一發票開獎,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一名女子無奈表示,發票中了4000元,但是去銀行兌獎遭到拒絕,因為發票上的字體不清楚,但原本的店家也束手無策,讓她不知該如何是好,掀起一陣討論。原PO在《Dcard》匿名交流平台提到,日前對發票中了4000元,欣喜拿去銀行要換現金,卻被告知「上面的字體太淡」,必須回去原本開發票的店家印存根聯,否則不予兌獎,沒想到店家卻攤手,表明沒辦法,甚至要求拿出證據,令她十分心痛,只好忍痛放棄這筆意外之財,「只能跟4000塊說掰掰了」。對此,網友紛紛留言解答:「認得出來通常會給換, 換一家銀行試試」、「正本拿回去,請店家寫金額,然後蓋發票章就好了」、「打去他們總公司客訴,再不行可以詢問國稅局問這種情況怎處理」、「多跑幾家銀行看看勒?模糊程度可能判斷標準不一樣吧」。有民眾因為發票字體太淡,遭銀行拒絕兌獎。(示意圖/黃耀徵攝)事實上,北區國稅局曾表示,中獎發票證明聯隨機號碼或QR Code模糊不清,原則上是無法領獎,但可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在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該發票的營業人名稱、地址,店家核對無誤後,由業者提供加註「補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或其他足以證明的資料給中獎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發票破損成雪花、記載事項模糊,無法與原開立發票的存檔比對,就不能兌領獎項。另外,不小心遺失電子發票證明聯,基於未記名的統一發票皆是以持有人為中獎人,也無法以比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代替兌領獎。
晴空匯住戶含淚返家拿取重要財物 2殉職警消6月5日聯合公祭
新竹市東區晴空匯集合式大樓26日發生火警,釀成2名警消殉職。由於現場需進行火災鑑識與調查,因此必須強制受災的D1棟逾3百名住戶離開大樓。住戶們28日分批返家拿取重要財物,卻見熟悉的家園布滿黑油及黑水,牆壁也被燻黑,不禁悲從中來。另外,2名殉職警消的後事,經市府與家屬討論後,2人分別入祀苗栗忠烈祠和高雄忠烈祠,並定6月5號上午在新竹舉行聯合公祭。新竹市長高虹安29日受訪時表示,火災發生後必須強制清空現場,以利後續進行火災鑑識與調查,因此當時強制住戶必須離開大樓,但有部分住戶在離開大樓時並沒有攜帶足夠的現金或身家物品,因此開放住戶返家拿取貴重財物。新竹市消防局則表示,進出的住戶分為低樓層和高樓層,且必需「團進團出」,上午10時至晚間20時都會有消防及義消人員在現場待命,陪同住戶前往家中拿取重要物品,讓有需要住戶在安排時間前往。至於住戶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新竹市府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派員現場勘查結果,房屋遭受火災暫時無法居住,因此5月開徵的113年房屋稅,將主動減免5至6月的稅款,每戶平均25000元,可減税約4000元,如住戶已經繳稅,也會主動辦理退稅。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也提醒,民眾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請於災害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向國稅局申請,並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國稅局將視案件狀況派員勘查及核發災害損失證明書,於113年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扣除(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至於殉職的2名警消,高虹安表示目前已移靈到殯儀館,市府與家屬討論過後,決定將2人分別入祀苗栗忠烈祠和高雄忠烈祠。李詠真將會進新竹大坪頂永生園區納骨塔,規費由市府協助減免;周立鑫回到高雄,目前塔位正與高雄市政府協調當中,相關規費亦正爭取由高雄市政府協助減免。高虹安還表示,關於聯合公祭,兩方的家屬都希望能夠在新竹市來完成,擇定日期是6月5號上午,聯合公祭之後就會繼續來辦理含入祀忠烈祠以及移入塔位等工作。高虹安強調,這2天收到相當多各界聯繫,表示希望能夠捐款給罹難者家屬,但家屬已初步婉拒,請市府代為感謝大家。家屬的意願,是希望捐款能以幫助消防局提升設備為主,讓捐款更有意義。
綜所稅災損列減書審額將放寬 財部2周內提簡化程序
財政部長莊翠雲10日允諾,針對0403花蓮大地震等災損,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書面審核」金額,將有望放寬成雙倍,並於二周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本刊調查,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自1998年起,綜所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若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可自行列舉損失清單並檢附證明文件,由各地國稅局進行書面審核,免派員赴現場勘查。然而,財委會不少立委10日質詢指出,0403花蓮大震歷歷在目,大規模天災恐包括車輛、屋內所有物等受損嚴重,民眾損失輕易就超過15萬元。莊翠雲則於10日備詢時當場允諾,將擴大「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書面審核金額範圍」,自原本15萬元以下可採書審,放寬至30萬元以下,並於兩周內向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莊翠雲強調,財政部立場對災後減稅原則有四,包含從寬、從優、從簡、從速,相關金額調整則不設限,都可提出討論,也有望程序更簡化,原則上同意提高至30萬元,朝便民方向優化。財政部官員會後補充,針對0403受損嚴重的花蓮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緊急放寬,讓該縣災損申請期間自一個月延長為三個月,至於其他縣市是否放寬跟進,官員則語帶保留,僅強調會再與各縣市共商研議。0403花蓮強震救援進入尾聲,截至11日上午9點0分,共計有16 人罹難, 1,155人受傷,37人留守,3人失聯。其中失聯者身分根據掌握,為砂卡礑步道2名外籍觀光客,另有1名在和仁礦區中和礦場的蕭姓男子,本刊也將為您持續掌握搜救情形。
5月報稅季將至!花蓮強震災損減免「從寬從速處理」 申請延長3個月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4月3日發生強震,造成花蓮縣部分地區民眾生命財產嚴重損失,經行政院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公告花蓮縣為震災災區範圍。該局啟動緊急因應機制,召開緊急應變會議,研議協助受災民眾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及申報繳納期限展延等相關配套措施。北區國稅局已啟動「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機制,並由所轄花蓮分局及玉里稽徵所積極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與縣政府、稅務局及公所等密切聯繫以掌握災情,主動派員於現場輔導災區居民或營利事業申報稅捐減免,透過村里幹事、村里鄰長分送申報書表供災區居民運用,並有專人協助輔導,報備得採網路、書面、電話、傳真或臨櫃等方式辦理,災損申請期間延長為3個月。該局特別強調,對災害損失及相關稅捐事項的認定將採從寬、從速原則辦理,不動產災害損失部分依地方稅務局資料核認,車輛報廢部分依監理單位資料核認,免提證明文件,其他動產災損部分,納稅義務人得就近向公所或里長辦公室填報申請書。為顧及災區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稅之不便與困難,該局已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告延長113年4月份申報繳納及已發單開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113年3月份各類所得扣繳稅額及其他應申報之稅目等有關申報繳納期限之展延事宜,詳細資訊請上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
花26元買飲料中大獎!新竹千萬發票得主未現身 「後天過期」財富遠離
快對發票!去年(112年)7、8月統一發票已於9月25日開獎,領獎期限只到今年1月5日,不過至今仍有一名千萬得主還未現身兑獎,更令人羨慕的是,這名幸運兒僅花了26元就中了1千萬元。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該名中獎人在國立陽明交大新竹光復校區內的7-11超商(交大門市)消費了26元的飲品,結果幸運中了特別獎1千萬元。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透露,該張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中獎人使用一卡通消費後,便將雲端發票存入一卡通,不過由於對方「沒歸戶」加上「未設定領獎帳戶」,導致雲端發票獎金沒辦法自動入帳,領獎最後期限只到1月5日,中獎人後天將與千萬大獎擦身而過。對此,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也提醒,民眾若是將雲端發票存入悠遊卡、一卡通、會員卡、信用卡、LINE Pay等非共通性載具時,記得要將上述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即共通性載具),並設定匯款帳戶,載具歸戶後會自動對獎,既方便省時又不怕獎金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