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律
」 台北律師公會 李雪琴 律師公會 律師 尤美女
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仙塔律師」出席活動曬美照!身體竟有「這變化」 網友讚:好看多了
「仙塔律師」李宜諪4日貼出參加北律律師節大會活動的照片,她穿黑色深V上衣配白色窄裙,而有眼尖網友發現「照片怪怪的」,原來是她胸口的刺青不見了,友人表示,「刺青不見,好看多了」、「真的,之前看起來亂七八糟。」網友發現仙塔的胸口的刺青不見。「仙塔律師」在臉書發文,她在軍人節參加律師節活動,也貼出兩張會場照片。她穿黑色深V上衣配白色窄裙,露出淺淺微笑。文章一出,有網友發現仙塔胸口的3個刺青不見了,「照片怪怪的」,也有人留言「刺青不見,好看多了」、「真的,之前看起來亂七八糟。」,不過也有人懷疑,可能只是用特效擋住。有人說,仙塔好像變瘦,也有人表示,她不是被起訴怎麼還能現身活動,甚至有人笑說,「有詐欺節嗎?」、「嘖嘖。律師樓現在要延後買起來了嗎?」、「律師樓現在進度是第幾天」。據了解,仙塔律師日前涉靈骨塔詐騙案遭到北檢起訴,她在上月中也透過影片表示,她只是受友人請託陪偵訊1天,跟詐團成員無私交,她反問,「我到底有什麼動機要加入詐騙集團呢?」
北律道歉了!不該助謝宜容走通道躲媒體 律師葉慶元:只懲處秘書想騙誰?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圖利特定廠商、用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謝宜容在庭上聲淚俱下並認罪,希望能遭判緩刑,開庭後卻在台北律師公會秘書的幫助下,走公務通道離開躲避媒體,而台北律師公會昨(8月12日)發布聲明,表達歉意,目前已經展開調查機制,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懲處。謝宜容11日出庭時聲淚俱下,表示對事實都承認,坦承做錯事情,更抱歉沒有嚴守言行讓同仁違法,對不起大家和國家,並稱「栽培11職等的文官不容易」,浪費社會和司法資源,也對不起家人,她卻在庭後和3名辯護律師透過律師公會祕書協助走「公務通道」離開,享受特權再度引發各界熱議。對此,台北律師公會昨發布聲明,表示派駐新北地方法院的同仁,是接獲會員以承辦個案及人身安全顧慮為由請託,所以才會在員開庭以後協助經由新北地方法院行政通道離開。並表示,此舉雖是會務人員出於對會員的安全關切,但位考慮到違反法院相關規定時屬不當。在初步調查以後,了解到相關行為屬於會務人員的個人判斷,並無申請相關許可,目前台北律師公會已經啟動內部調查機制,並且也將會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懲處。未來也將會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教育,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不過針對台北律師公會的聲明並非所有人都買單,知名律師葉慶元於臉書上怒批,「綠營高官謝宜容受審,居然可以為了躲避媒體,由律師公會秘書待她走行政通道?」並直言「事後程處秘書了事?騙誰呀?」
謝宜容出庭北律公會秘書竟幫開公務通道助落跑 法院譴責收回門禁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圖利特定廠商、用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謝宜容在庭上聲淚俱下並認罪,希望能遭判緩刑,開庭後卻在台北律師公會秘書的幫助下,走公務通道離開躲避媒體,新北地院12日發表聲明,對此行為表達譴責,並收回該人員公務門禁卡。謝宜容11日出庭時聲淚俱下,表示對事實都承認,坦承做錯事情,更抱歉沒有嚴守言行讓同仁違法,對不起大家和國家,並稱「栽培11職等的文官不容易」,浪費社會和司法資源,也對不起家人,她卻在庭後和3名辯護律師透過律師公會祕書協助走「公務通道」離開,享受特權再度引發各界熱議。新北地院表示,查證後確認謝宜容是由劉姓辯護人和吳姓律師陪同,先進入律師休息室,再透過臺北律師公會所僱用,派駐在該休息室之人員使用門禁卡協助,從法庭大樓2樓連通道通過管制門進入本院行政院區內部,再自行政大樓1樓大門離開本院。新北地院表示,當事人及證人如認需要,可向承辦法官申請自適當途徑入、離院,法院為保障來院開庭民眾之人身安全,當事人及證人於有安全顧慮時,均可於開庭前或當庭申請,由承辦法官個案審酌許可,於必要時並得由社工陪同或法警戒護及協助自適當途徑入、離院。新北地院強調,謝宜容及委任辯護人違規進入本院門禁管制區域,為不當行為,法院為確保民眾洽公便利、維護同仁辦公環境安全,明確規劃標示民眾洽公區與內部行政辦公區,並設有門禁管制,謝宜容卻違規進入法院門禁管制區域,除令外界質疑謝有高人指點、引發享有特權疑慮外,亦影響法院對於同仁之安全維護,實屬不當行為。新北地院也譴責該不當行為,並收回該支公務門禁卡,以維護法院同仁安全辦公環境。並期北律公會就所屬日後強化內部管理與教育,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民眾黨擬推法院直播 北律師公會憂侵害隱私妨礙公平審判
民眾黨黨日前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對此,台北律師公會7日指出,法院審理程序公開播送恐侵害當事人隱私與審判公正,呼籲立院停止將直播常態化入法,應審慎評估、完善配套。台北律師公會指出,立法院提出開放法院程序公開播送的修法草案,儘管以提高司法透明為由,實則可能侵害被告、證人及被害人的隱私權與人格權,對司法程序造成干擾。公會強調,「公開審理」與「公開播送」有本質差異,前者是透過現場旁聽達成程序透明,後者則將審判過程即時傳播至不特定多數,恐引發過度曝光與輿論審判,不應混為一談。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庭審中常涉及當事人與證人隱私揭露,若允許公開播送,將對當事人心理造成壓力,甚至影響證人陳述與案件真實發現,妨礙公平審判。此外,媒體報導可能斷章取義,加上社群傳播與輿論偏見,恐致審判尚未結束前就形成公眾定見,進一步削弱司法獨立與無罪推定原則。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國際間如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大多禁止或嚴格限制庭審公開播送,台灣尚欠缺相關配套與資訊治理機制,貿然修法恐生嚴重後果。公會呼籲立法院審慎以對,停止將直播常態化入法,應以實證導向、逐步試行為原則,並完善相關制度設計,以真正實現公開審理與司法公正的平衡。
「剴剴案」辯護律師頻遭網暴 台北律師公會回應了
近來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姓姊妹虐死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不過負責為劉姓姊妹辯護的6名法扶律師,頻頻遭外界不理性人士惡意攻擊,謾罵聲浪不斷。對此,台北律師公會昨(29日)發出聲明,強調根據憲法「任何人都有權利委請律師」,律師是為了保障人權,爭取當事人權益,並在個案中不會忽略任何應考量事實及因素,讓當事人獲得正確且適當的判決結果。北律呼籲,希望社會理性看待訴訟制度及律師職責,避免以言詞、文字對辯護律師及其家人進行攻擊、羞辱甚至威脅。北律表示,當事人有選任律師的權利,無論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都是如此。根據《憲法》第8條及第16條人身自由及訴訟權保障的範圍,現代法律制度會提供辯護律師,協助對法律程序陌生也欠缺資源及權力的被告,在面對擁有國家公權力與豐富國家資源的檢察機關時,確保被告能受到律師有效辯護,為被告蒐集有利證據、研擬有利被告的訴訟策略、以及在法庭上表示對被告有利主張等,期望在理性審理過程中,由檢辯雙方提出所有事實及量刑因素,使法官(含國民法官)在聽取檢辯雙方的陳述及主張後,作出最公正合理的判決。北律指出,任何人都有權利委請律師,而律師的職責在於恪守律師倫理並爭取當事人權益,在於使審判者在審理中不會忽略任何應考量事實及因素,讓當事人獲得正確及適得其所的判決結果。律師基於自治自律的獨立性精神,以保障人權、捍衛制度所展現的訴訟行為,因此律師不應受到謾罵、羞辱與威脅。北律強調,民主法治得來不易,健全訴訟制度與確保公平審判,是維繫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石。律師本於為被告利益提供實質有效的訴訟協助,是律師存在的價值與使命。北律呼籲,希望民眾理性瞭解訴訟制度及律師職責,避免以言詞、文字對辯護律師及其家人進行攻擊、羞辱甚至威脅,公會支持所有會員依法行使律師職務的權利,以實現律師保障人權、維護社會正義的使命。
2句話說完「家寧4點聲明」 律師嘆「真是悲劇」:公關應是必備技能
百萬YouTuber「眾量級」Andy老師和家寧,自分手後爭議持續延燒,家寧昨(18)日便透過律師發出4點聲明,強調自己與Andy都只按月領取相同薪資及獎金,而她對於公司實際收益狀況並不了解。對此,網紅律師「巴毛律師」陳宇安就感嘆,其實只要2句話就能概括家寧的聲明,「求求大家找律師發聲明要找有公關經驗的律師…不然真的是悲劇」。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說到,關於家寧的新聲明,簡單來說就是「都曾淑惠女士(絕口不提他是我媽)搞出來的跟我沒關係,我有新頻道叫蜜月期popoo,完」。接著,陳宇安也在底下留言區吐槽,「求求大家找律師發聲明要找有公關經驗的律師…不然真的是悲劇」、「改名蜜月期poopoo好了」、「有公關經驗的律師,不會讓她寫這種東西出來」。此外,陳宇安提到, 之前有律師寫出放火燒當事人的聲明,之後還發文認為公關是過度包裝,「沒錯阿,公關就是包裝,現在北律會開公關相關課程,網路上也有線上課程可以看,我覺得公關已經是律師必備技能之一,不要再以為括號一下說『這都當事人說的,我代他聲明』就沒事」。陳宇安指出,公關如果做不好,燒到當事人也燒到自己,建議民眾找律師發聲明前,也要確認對方有沒有公關概念,「那種一發文就說要告網友的,8成是對造派來害你的,敵人就在本能寺啊」。家寧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理鴻法律事務所 KAL Attorneys at Law)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感嘆,「好像有說什麼,卻又好像什麼也沒說的聲明」、「律師的翻譯簡潔有力又貼切,讚」、「憋了幾天的大招就這,讓人失望」、「早就覺得會切割,只是也拖太久」、「負責人是妳媽,經紀人是妳妹,然後說不清楚公司財務狀況?這種聲明理鴻敢發出來?」、「這就是單純跟媽媽切割的聲明,也不算糟糕,只是沒人會相信」、「什麼時候要把坑來的錢還給Andy才是重點」。
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台北律師公會好扯! 慘遭女會計11年掏空近億元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2020年爆發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餘萬元,高等法院2024年1月11日依業務侵占罪重判李女7年徒刑,不過案發時有律師估計,掏空金額只會多不會少、恐怕近億元,不料「一語成讖」,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29日認為李雪琴還暗槓2900多萬元,將李女追加起訴,目前北律累計遭掏空金額近9千萬元。李雪琴先前被控2013年到2020年侵吞律師公會公款6000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底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太輕,重判李女7年徒刑。結果台北律師公會再繼續查帳,發現她自2009至2012年4年也暗槓2900多萬元,又提告她侵占,台北地檢署再度起訴李女。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並償還部分金額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告。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北律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又內控不佳,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神鬼女會計掏空台北律師公會 A走6千萬遭高院重判7年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餘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底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2024年1月11日審結,認為一審判太輕,重判李女7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5千4百萬餘元沒收,還可上訴。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先前判李女須賠償北律5591萬元,還可上訴。高院指出,被告李雪琴犯罪期間長達8年,扣除偵查中返還款項640萬元,未歸還款項仍達5458萬7263 元,一審只判有期徒刑4年太輕了。合議庭審酌被告大學會計科系畢業,卻長期挪用侵占會費,各年度侵占金額均為數百萬元,造成北律重大財產損害,不應輕縱,兼衡被告前無其他犯罪紀錄,復念被告坦承犯行,並有提款單、對帳單等可資佐證,改判7年徒刑。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並償還部分金額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告。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北律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又內控不佳,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又爆桃色疑雲 女子網路發文指控被新北律師立委收為後宮
一位網友20日在網路平台Dcard發文,指控遭一名具律師身分的立委以助理的名義收為「後宮」,暗示對方與自己發生關係,向辦公室同事反映也得不到正面回應。她喊話說,「立委老闆,是時候該面對我了吧?」全文如下:我知道我跟你的身份有差,這些日子你一定很忙,好多年了你說的承諾都沒有兌現。還記得我大學剛畢業,在一個黨部的聚會碰到你,你意氣風發、雖然年過半百,當時的我對你一點興趣都沒有,就是個長輩,像爸爸的人。經過旁人的介紹,我跟你說上話了,你知道我大學剛畢業,問我要不要去你的辦公室上班,你可以教我文書處理、政治上的難題。你說,一定會有收穫的。你談吐得宜,舉止紳士,我信了,站在尊重長輩的立場,我一定能學到很多東西吧?我在辦公室的工作就是倒水、處理簡單的文件,偶爾你忙完進辦公室會問我如何、工作還習慣嗎?我以為那是你對每個人都有的日常問候,不敢多想。有一天你跟我聊到家庭,我告訴你我從小就沒有父親,你說,可以把你當父親來撒嬌。你伸手摸了我的頭,那時還是溫暖的。 你時常帶著我出去開會,甚至是一些飯局和聚會,你都堅稱我像你的外甥女一樣,我很安心,在你身邊被保護得很好。我每天看你處理法案的問題、民眾的諮詢、各式各樣的會議,上的了檯面的、上不了檯面的,你真的帶我看了好多這個世界的秘密。 可是,那天你送我回家之後一切都不一樣了。我說不,你告訴我放鬆點不用擔心。我說我沒辦法,你說你真的按捺不住。我說求你回家,你說以後這裡也是你的家。然後事情就結束了。你在床沿看著我,我只能蜷縮在床上,你說遲早會習慣,不要這麼害怕,放鬆就不會痛。然後你伸手抱我。我覺得很痛苦,但下意識地居然靠到你肩上,我每次回想起來都覺得噁心。他總希望我在任何時候叫他老闆,雖然沒什麼,但現在想起來還是很噁心。而後的每一天,他都像是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獨處的時候他總是會碰我,摟我,說些不著邊際的話。我希望他不要再碰我。他卻說,如果不是跟著他,根本不可能看到這個世界有多大。他懂法律,又是律師出身,他說自己是律師,怎麼可能會犯法。我信了,我覺得我也有錯。他每次強調自己是律師的時候,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贏了。當我想盡辦法跟辦公室的人反映,換來的是「小女生本來就想比較多」、「委員都幾歲了怎麼可能」。 每次看到你的選舉新聞,我都覺得噁心。 應該不只有你吧,就像你說的,幾乎很多委員都是這樣,是嗎?有人像你一樣借應徵實習生、助理的名義養后宮嗎?我輸了,你毀了我的人生而我無法反擊。你勝券在握,總是,你嘲弄所有你的對手,在新北某個地方稱王。還有好幾年吧,你都會贏到底。我該如何才能像你毀了我一樣毀了你。我沒辦法 我只能結束自己的痛苦。
台北律師公會遭掏空 神鬼女會計判賠5591萬元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近6千萬元,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去年底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判李女須賠償北律5591萬元,還可上訴。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北律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還在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起訴金額定為6千餘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到能讓人A,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律師被討債2/台北律師公會遭開吉 全國律師聯合會追1500萬會費
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對欠繳兩年會費的律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催討,引發律師們強烈反彈,其實被全律會追討會費的不只個人律師,連全國最大的地方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也被全律會認定欠繳兩年會費,金額高達1500萬元!全律會2022年8月20日召開的理監事會議做出重大決議,決定向北律提告,全案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據了解,北律當初因主張「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要求廢除跨區執業限制,強調律師不必加入各地方公會就能執業,槓上持反對意見的全律會前身、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北律在2017年9月9日召開會員大會,決議退出全聯會,此舉震撼法界,後續引發《律師法》修正及全聯會改制成全律會等效應。北律主張,當時《律師法》規定,律師除須加入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公會,跨區執業時,還須加入當地的律師公會並繳納數萬元會費,形同「關稅壁壘(有的律師戲稱過路費)」,造成律師執業地區限制,嚴重侵害律師在全國執業的權利,導致律師為了跨區執業而須加入數個公會,會費負擔沉重。還有律師說得更白,要求跨區繳納會費的結果,最後還是會轉嫁給訴訟當事人,並不合理。全聯會則發表聲明,呼籲北律勿輕言退出,希望以「對話」取代「退出」,在「16個公會一個都不能少」、「壯大全聯會」的共識下,持續對話討論。不過北律顯然是吃了秤砣鐵了心,退出全聯會後,就拒絕上繳2017年、2018年兩年會費共1500萬元,全聯會改制為全律會後,去年底向台北地院提告追討會費。全國律師聯合會不滿台北律師公會退會後,拒絕上繳兩年會費共1500萬元,向台北地院提告追討會費。(圖/方萬民攝)不過這個案子最近有新發展,北院承審法官希望雙方和解,兩家律師公會也各自釋出善意,同意停止訴訟程序,全律會組成5人專案小組,負責與北律對話,希望能就會費爭議達成共識。不過由於北律當初召開會員大會決議退出全聯會,因此恐怕無法直接由理監事決定是否補繳會費,這也替兩會和解投下不小變數。北律除了遭全律會提告追討1500萬元會費,2020年底還爆發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多萬元,有人推估實際掏空金額恐怕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本案是李雪琴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一查嚇呆了,發現北律從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幾乎每年皆被李雪琴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掏空金額暫定為6千餘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11月29日依業務侵占罪將她判處4年有期徒刑,並追徵沒收5458萬元犯罪所得,還可上訴。
台北律師公會慘遭掏空6千萬元 神鬼女會計被北院判刑4年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多萬元,而且隨著會計師回溯查帳作業持續進行,虧空金額仍在增加中,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審結,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還可上訴。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目前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還在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目前起訴金額暫定為6千餘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到能讓人A,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獨/律師界炸鍋了!6000元可抵1小時公益? 懷疑公會想填補北律赤字
全國律師聯合會內部通過《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初稿,規定律師每年須做公益12小時,否則每小時要繳6000元代金,不從就要送交律師倫理委員會議處。草案曝光後,引發律師界喧然大波,有律師痛批每小時6000元代金費用是「贖身費」,也有律師認為只要1000位律師願意繳納代金,一年就超過7000萬元,剛好可以填補台北律師公會之前爆發會計掏空的赤字。全國律師聯合會見律師界群情激憤,透過秘書處發文安撫,公會表示律師公益時數每小時折抵6000元代金,只是草案初稿,法源是《律師法》和《律師公會章程》的規定,而且可以作為未來提高法律扶助律師酬金的參考依據,還說每年12小時公益時數低於美國律師公會規定的50小時,目前草案只經全國律師聯合會的專案小組通過,未來將參考法務部回函意見,再提交公會的理監事聯席會討論和決議。許多律師在本月24日發現《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的6000元代金規定,群情激憤、集體炸鍋了,不少律師想起台北律師公會之前被會計掏空至少7000萬元的事件,如果以8000個律師會員來計算,只要有1000個會員願意繳納12小時代金,一人一年7萬2千元,剛好可以補足北律7000萬元財務缺口!不少律師認為,全國律師公會未跟律師界充分討論下,就做出每小時公益時數折抵6000元代金規定,簡直就是侵害律師的工作自由,還有律師認為這是政府不願意編列法律扶助預算,就丟給律師界吸收,另有律師指責這是一種職業歧視造成的職業給與不平等待遇,完全不敢相信當初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是怎麼跟政府協調的。
律師龍頭爭霸1/小蝦米訴求改革挑戰大鯨魚 「工會隊」力拚「團結隊」搶變天
備受司法界和律師界關注的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及幹部改選的龍頭之爭,將在11月1日開始投票,由前立委尤美女擔綱的「團結隊」,對上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李巾幞組成的「工會隊」。由於這次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幹部改選前夕,剛好碰到台北律師公會前任會計李雪琴涉嫌侵占公款6千餘萬元事件,使得律師公會的帳冊及財務問題,成為候選人政見的焦點議題,也讓選情更加激烈。「團結隊」的領袖尤美女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立委、婦團領導人,先生黃瑞明又是司法院大法官,夫妻兩人都享有極高知名度。「工會隊」的領導人李巾幞則出自法官家庭,父親和丈夫都是法官。曾任海巡署法規委員的李雖為資深律師,打贏不少知名官司,但在政治事務上幾乎是素人一枚,近來和一群年輕律師共同推動律師加入勞保而聲名鵲起,尤、李兩人在黨政關係、社會人脈上都有明顯差距,宛如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選戰!李巾幞指出,這次選舉焦點只有2點,首先是「北律會費侵佔案」。她指出,北律理事長任期1年6月,連選得連任一次,李雪琴侵占公款期間,正好有一段是由尤美女擔任北律理事長,尤美女沒有留在北律「清理負責」,反而「落跑」到全律會選舉理事長,適任性有極大爭議。李巾幞因此主張律師公會應建立「理事+監事+會計師」共同查核、複核制度,以分組輪值檢查方式核對所有收入,且會員有權集體連署檢查公會財務報表。其次是「加入勞保、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議題,李巾幞表示,律師人數隨著錄取率的提高而逐漸增加,全國律師人數已超過1萬人,許多年輕律師是無雇主的自營律師,因此無法加入勞保,至於有雇主的中大型律師事務所,大部分都有勞保,所以她已與一群志同道合的律師組成「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希望能為這些沒有勞保的年輕律師貢獻一些心力,未來如能當選全律會理事長,更能協助推動修法。為了減少年輕律師負擔,李巾幞還希望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律師只要向全律會月繳699元就能全國各地執業、並使用全國各院檢的律師休息室,不需要再向地方律師公會繳納會費。她指出,明年起台北律師公會1年會費7200元,全律會1年則收12000元,加起來每位律師1年至少要交19200元才能執業,對年輕律師來說是不小負擔,因此主張以後律師只要月繳699元,每年花不到8400元就能全國執業「吃到飽」。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掏空公款6千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將宣判。(圖/項程鎮攝)對於北律會計侵占案,代表「團結隊」的全律會理事長候選人尤美女回應指出,希望媒體不要在這個時間點報導北律事件,這樣會增加律師界的對立。她強調這次出來競選,就是希望讓律師界團結起來,共同開創新的藍海。至於對方主張律師加入勞保的問題,她認為不可行,因為律師如果有雇主才能加入勞保,個人執業則是沒有請員工的。另外,尤美女在全律會舉辦的政見發表會上,也主張律師公會應該財務透明。她表示,「工會隊」在臉書和各種場合全力攻擊北律會計侵占事件,並指北律未提供帳冊資料供會員查核,其實北律已將案情公告在網站上,她反批對方的北市律師職業工會也應公開所有理監事的全部會議記錄。尤美女指出,北律事件令人震驚和痛心,因此念茲在茲不讓它再次發生,未來如當選全律會理事長,將落實財會職能分工,實施內部3層次的稽查制度,加上外部會計師查核機制、並公布查核結果,對全體會員公開透明。尤美女的政見強調保障全律會會員權益,致力打擊假律師;同時爭取法律扶助酬金、義辯酬金合理化;推動律師有限責任及強制保險,並促進律師行政程序的代理權與在場權,強化律師在行政程序的資訊閱覽權。尤在全律會的候選人公報強調,律師團結隊:「全律一心、世代同欣、護真打假、尊嚴執業、財政透明、公會健全、勇於發聲、多元平權、團結,我們都是同一隊。」
律師龍頭爭霸2/最有錢的公會慘遭掏空 幾十年來竟無會計師查帳機制
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多萬元,而且隨著會計師回溯查帳作業持續進行,虧空金額仍在增加中,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到能讓人A,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目前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還在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目前起訴金額暫定為6千餘萬元。台北律師公會遭會計掏空至少6千餘萬元,理監事決議建立會計師查帳機制。(圖/示意圖,翻攝123RF)對此,北律曾發布新聞稿,表示理監事2020年12月25日發現李女A錢,就在2021年1月13日解僱她,並即提出刑事告訴和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李女已先行繳回2020年度侵占的640萬元。北律自2021年度起建立外部查核制度,每年至少委任會計師審查帳務1次,亦委任會計師進行外部稽核審查。這件醜聞,隨著檢方起訴和法院審理逐漸攤在陽光下,引起法界議論紛紛。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吳俊達指出,北律掏空案重挫律師形象,律師公會一直在向企業界推動法遵、內控等業務,可是連律師公會自己的內控都做不好,很難說服別人。此外,北律相關理監事未曾公開說明和回應此事,讓大家覺得非常可惜,至於法律上有無需要追究歷年來相關理監事責任,就要看北律現任理監事的態度。這次以獨立參選人資格競選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的吳俊達認為,這次領導「團結隊」參選全律會理事長的尤美女曾任北律理事長,李姓會計侵占公款期間,剛好也包括尤的任期,尤對本案還沒講過話,只說要財務透明。其實相關理監事出來道歉也不會怎麼樣,也不會有人覺得就是共犯,但不回應反而讓人家覺得是傲慢,北律應該要好好檢討,如不檢討就應該透過選舉改變。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吳俊達是余政煌論文案的律師團成員,吳以個人身分競選連任全律會理事。(圖/黃耀徵攝,報系資料照)他強調北律爆發會計掏空案,讓人想起北律至今還積欠全律會1500萬元會費未繳,「與其給人家A走,不如按照制度把會費交給全聯會!」吳俊達表示,律師公會長期以來就是大型律師事務所聯合小型事務所,掌握公會幹部選舉,結果就是固定一群人輪流當公會幹部。律師公會收費的目的,是要維持會務開銷和正常運作,也應該設置預備金,但並非是要維持資產,北律掏空案凸顯北律其實很有錢,既然如此,應降低會費、並取消會員進修費用、以減少會員負擔。對於北律會計侵占案,代表「團結隊」的全律會理事長候選人尤美女回應指出,希望媒體不要在這個時間點報導北律事件,這樣會增加律師界的對立。她強調這次出來競選,就是希望讓律師界團結起來,共同開創新的藍海。尤美女在全律會舉辦的政見發表會上指出,北律事件令人震驚和痛心,因此念茲在茲不讓它再次發生,未來如當選全律會理事長,將落實財會職能分工,實施內部3層次的稽查制度,加上外部會計師查核機制、並公布查核結果,對全體會員公開透明。
捲入華南王子、新光公主跟監案 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慘遭懲戒
全國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劉宗欣,遭新光公主吳欣盈指控,與前夫、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找徵信社在她座車偷裝GPS監控行蹤,劉遭判拘役15天定讞,還被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對劉宗欣記警告處分。2011年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林知延,與新光金控大公主吳欣盈結婚,被喻為王 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婚後屢生爭執,林在2013年透過律師劉宗欣找徵信社協助,在當時的妻子吳欣盈座車上裝GPS,還跟監偷拍,吳女發現後憤而提告。一審判林無罪,二審改判拘役20天,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將林、劉各判拘役15天,都可易科罰金,刑事部分已定讞。北檢及北律公會認為,劉宗欣違反《律師法》,移付懲戒;劉辯稱,不同法院間就車輛GPS軌跡是否屬「非公開活動」存有歧見,不應認定他違背律師忠實義務,且也沒有證據證明這是他的建議或判斷。但律師懲戒委員會不採信劉的說法,認為他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但考量他兢兢業業執行律師職務數十年,酌予懲戒警告處分。可請求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