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
」 北院 北檢 柯文哲 羈押 京華城
黃國昌槓媒體被告!首次開庭直接沒來 原告:請法官依法處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去年10月受訪時提到,時任上報記者陳燕珩報導鏡週刊資金的新聞,後續遭到報復且稱此為「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後續鏡週刊自訴提告,台北地院今(1月9日)開庭審理,但身為被告的黃國昌直接沒來,首次開庭也因此短短幾分鐘就結束。去年10月黃國昌因不滿鏡週刊接連爆料,於是出面反擊其資金有問題,並稱「精鏡傳媒集團最少有8億的資金從海上紙外公司MMG(Mirror Media Group Inc.)以借款名義,從海外的紙上公司、避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匯到台灣來。請問那個避稅天堂的海外紙上公司背後的資金來源是誰?是裴瑋嗎?」並要民進黨看著精鏡傳媒,好好的去查清楚呀。後續他話鋒一轉,提到「上報有位非常有勇氣的女記者陳燕珩,在上報把這東西給弄出來」並表示「我為什麼知道、她在追查一些弊案的時候,他們家地下室、她爸爸的車子,裡面所有的油箱被塞滿了鐵釘,這個就是她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鏡週刊隔日旋即發表聲明反擊,指控黃國昌刻意「竹篙湊菜刀」將事情混為一談,說明陳燕珩是因報導關於職籃高雄鋼鐵人領隊的報導才會遭到不法報復,且有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1487號刑事判決可證,後續也以自訴方式對黃國昌提告。今日上午10時是台北地院針對本案的首次開庭,不過黃國昌卻直接沒來,對此法官詢問鏡週刊的代表有何意見,對方僅回覆「依法處理」,開庭全程短短幾分鐘就結束。
茗香園冰室老闆涉博奕洗錢306億遭求重刑! 北院裁定500萬交保
知名港茶餐飲「茗香園冰室」、小吃店「東引快刀手」負責人羅以翔與財務黃秀蓉因為涉犯經營水房以替境外博奕網站洗錢,遭到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5日)偵結此案,依照洗錢等罪嫌對35人依法提起公訴。北檢今押解目前在押的羅以翔以及黃秀蓉將2人移審至台北地院後,台北地院裁定羅、黃分別以500萬、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根據起訴書,41歲的羅以翔從2020年8月開始,先是出資購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以後,再招募技術人員負責介接支付平台系統與中國、日本以及印度等地區的博奕網站維持系統運行。另外,39歲的黃秀蓉則被招募擔任財務以及秘書,負責處理帳務上的事宜。羅以翔透過「茗香園冰室」的名義承租辦公室,並完成架設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第四方支付以及「MATCH」第三方支付之洗錢水房豪杰公司,並依對接地區及經營項目之不同,代收付業務部分區分為中國、日本、印度3部門。除此之外,豪杰公司也於2022年開始,增設賭博營運機房部門,以經營百家樂、老虎機、體育等賭博賽事之賭博網站「RICH11」,並陸續招募30人進入豪杰公司擔任員工。被招募進入的員工,透過HEROPAY系統協助豪杰公司經營之RICH11賭博網站其他特定博奕業者收款。當賭客在RICH11及境外博弈網站申請入金時,由HEROPAY系統於接受訂單後,將該筆訂單(包含欲收款之金額及欲匯入之帳戶)下發予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當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收受款項後,隨即由跑分員(即人頭戶使用人)或其上線將該款項匯集至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內或指定之國內外帳戶,再向HEROPAY系統傳送交易成功與否之訊息,HEROPAY系統再向RICH11、其他博弈網站業者回傳上分訊息,確認該筆款項是否成功收受。豪杰公司透過上述方式,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間進行洗錢,金額總計高達306億9489萬9325元,所得不法利益則作為被告羅以翔的個人獲利以及豪杰公司的營運資金,以及東引快刀手的備援資金,其中羅以翔的個人獲利就高達3.1億元。檢方認為,涉犯此案的35人皆正值青壯年,不思正途賺取所需,貪圖輕鬆得手之不法利益,從事本案賭博、洗錢犯行,並使用跨國人頭帳戶轉帳方式加以掩飾,使偵查機關難以追查該等不法金流之去向及所在等,向法官求處羅以翔9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黃秀蓉6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檢方也查扣5086萬的現金,14萬元美金以及不動產、保時捷,價值超過1.3億,並建請法院沒收。
秦偉性侵3女被判7年8月! 6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
藝人秦偉2016年曾被指控性侵3女,被判刑7年8月後於2020年4月進入台中監獄服刑,秦偉過去曾5次申請假釋均以失敗告終,2025年9月,秦偉再度申請第6次的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其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全案源於2016年7月,秦偉被女造型師指控透過邀約對方至信義區的住所做造型,然後請她到房間挑衣服之際性侵得逞;另名女編劇也指控其以談論偶像劇劇本為由,同樣邀約對方至住處以後性侵;還有一名女子則是加入秦偉的粉絲專頁後,與秦偉約吃飯以後遭其誘騙回家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遭到秦偉性侵,且其中有2人未成年,甚至其中1人年僅14歲,起訴求刑41年。案經審理以後,北院認定造型師、女編劇以及女粉絲受害,其餘5人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部分於2020年4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秦偉上訴後定讞,最終秦偉2案各被判刑4年須入監服刑,至於性侵女造型師部分,雖一度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但最後仍判4年定讞。秦偉最終於2020年4月14日入監服刑,檢察官以秦偉涉犯3件性侵案,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於2021年2月裁定秦偉應執行徒刑7年8月確定。秦偉目前已經服刑5年8月,先前5次申請假釋,但均被駁回。秦偉於2025年9月第6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秦偉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至今未彌補被害人所受危害,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無罪有爭議? 知情人士:高院判決避重就輕、令人遺憾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判決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所涉三中案無罪。知情人士指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當初北檢已把相關事證、起訴書等內容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本案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問題,更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可惜高院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知情人士指出,三中案有五大理由不該判決無罪:一、 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不法利得總價新臺幣(下同)72億元,其中中影部分共計24億元,已依起訴書所載金額繳還國庫」,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在「三中案」一、二審都無罪。(圖/報系資料照)1.三中案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高達新臺幣72億9,174萬9,716元,其中很多暴利都進入特定人的口袋,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7年7月9日起訴三中案後,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於110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勘估結果,上開影片總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相信國人自有公評!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涉及「三中案」但一、二審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二、「時間雖然會讓國人淡忘事實的真相」,上訴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然107年7月9日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事證詳盡,將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在公開透明的陽光下,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三中案所涉犯罪金額龐大,所造成之總損害高達72億餘元,惟臺北地檢署於偵辦期間屢屢遭受不實資訊干擾偵查,為此更前後發佈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該案起訴時,臺北地檢署除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之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之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等事證外,更將該案相關新聞稿、新聞簡報及起訴書節本等集結出書,並陸續將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https://www.tps.moj.gov.tw/16314/958559/1358722/Lpsimplelist),歡迎國人上網瀏覽並自為公評。 三、三中案犯罪事實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平正義,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之問題,更係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1.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案發時分別為資本額高達349億及132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吸取投資大眾之資金,負有依法經營之社會責任,該二公司之資產並非國民黨所私有。2.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亦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以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投資大眾籌集資金使用,迄三中案交易前之94年6月30日,該等債務未清償餘額,分別高達120億2,200萬元、68億7,100萬元,至94年12月31日,則仍各有96億6,192萬元、67億1,900萬元之債務尚未清償。3. 因此,該二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財產處分事項除與公司及股東國民黨之利益相關外,尚涉及公司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且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資本額、債務均龐大,其財務狀況之良窳及資產處分之事項均足以影響證券市場之穩定及社會金融秩序。「三中案」僅蔡正元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四、 被告馬前總統等處分三中案時並無急迫性,其等非常規交易之行為確使特定人獲取不法暴利,並使中投等公司蒙受72億元之重大損害。二審判決理由謂,當時國民黨處分三中案,係為符合廣電法規定,然臺北地檢署於107年10月31日新聞稿已詳盡說明,依廣電法之規定,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當時並無退出媒體經營之急迫性,如政府公股亦係於廣電法所定期限後,始退出台視、華視之經營,而被告馬前總統於94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17屆中常會第16次會議,亦明確表示,「儘管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我們沒退出也沒關係。」相關事證均已詳載於臺北地檢署起訴書。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1號判決駁回被告馬英九等無罪上訴之其餘理由,在107年臺北地檢署之起訴書及蒞庭相關補充理由書均已論述詳實,並附有相關事證,一一指駁,事證明確。惜該二審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快訊/小英男孩鄭奕麟涉貪免繼續押! 北院裁定300萬交保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偵結起訴,並於下午4時20分召開接押庭。台北地院於晚間裁定鄭奕麟3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接受科技監控畢業於台大經濟系的鄭亦麟有小英男孩的稱號,過去為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學生,過去在林全擔任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時,鄭亦麟為副研究員。此外,林全出任閣揆時,鄭亦麟擔任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主任,2018年綠推中心成立時,鄭亦麟擔任副執行長,2019年同時又接任台船子公司台船環海董事,但卻引發「球員兼裁判」爭議。鄭奕麟涉嫌收受太陽能系統商泓德能源、東煒建設2家業者的賄賂,因此檢調於今年8月25日兵分22路搜索包括鄭亦麟在內的9人住所以及辦公室等,並約談9名被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勝以及其子陳冠滔,另外還有疑似協助鄭奕麟洗錢的家人,母親李佳珍、爸爸鄭伍廷、弟弟鄭兆麟。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柯文哲今晚不用回家!聲請解除限制住居 審判長點頭了
台北地院今(12月23日)審理政治獻金案,下午部份由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律師進行答辯,柯文哲自9月8日起完成交保程序,但仍須科技監控以及每日拍照上傳,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過,柯文哲聲請解除限制住居,並且於今日獲得審判長江俊彥裁准。台北地院於今年的9月5日首次裁定柯文哲交保,柯文哲在考慮2天以後於9月8日完成交保程序,但是仍須配戴電子腳環,並需要每天晚上8時至10時拍照上傳,並且限制住居、出海以及出境。如今,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已經進入審理程序的尾聲,柯文哲也聲請解除限制住居。審判長江俊彥考量到本案審理進度,原先的限制住居,足以用電子腳環和個案的手機取代,依照憲法的比例原則,認為沒有續行限制住居的必要,裁定解除柯文哲的限制住居,柯文哲無須在每晚回到台北市信義區的住所。在為期8天的言詞辯論程序以後,明日預計為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言詞辯論程序的最後一天,柯文哲以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將於明日辯論終結,其餘8名被告都已經辯論終結,並預計在明年的3月26日宣判。
彭振聲、邵琇珮力求法官減刑 他100天失去2至親今仍難平復
台北地院今(12月19日)審理京華城案,由時任都委會執秘的邵琇珮、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答辯,2人均維持先前陳述,坦承犯行,並請求法官減刑,檢方部份則維持起訴時的量刑。彭振聲在庭上表示,自己100天內母親和妻子相繼離開,至今心情都無法平復,但為了小孩還可以繼續有一個父親存在過活。彭振聲以「我是很鄉下的人」開頭,說明自己一路從國小到和兒子同天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公務員長達50年的時間,最後在高雄市長陳菊任內退休。後續因為參加北市府海選以後,任職台北市副市長,一生為國家盡心盡力,行政院還曾頒給其國家貢獻獎。後續話鋒一轉,彭振說說到自己在本案的過程中,最對不起的就是她因為煩惱而罹患憂鬱症,最終死去的太太,以及中風40多年,但因為自己被押所以無法得妥善照顧的母親,說到此處他也哽咽了起來彭振聲含淚表示,在100天內相繼死去了2位親人令他十分痛心,至今心情仍沒有平復,稱「我對自己的太太非常抱歉」。不過彭振聲說,自己依舊「會為了讓小孩還有一個父親持續存在過活」。彭振聲向法官表示,自己目前已經認罪,且沒有惡意,希望法官可以特別考量「不要讓70幾歲的人生還要持續受苦」給予他最輕的判決。而邵琇珮部份為今日首位答辯的被告,她的辯護律師代她發言表示,邵琇珮已於偵訊中自白認罪,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減輕事由,此外邵琇珮瑜本案中面臨許多壓力,符合情輕法重、情堪憫恕,請求法官可以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給予最低刑度並宣告緩刑。
又轟檢察官「編故事」!柯文哲庭畢受訪 被問高虹安反應曝
台北地院今(12月16日)審理京華城案,本案目前進入言詞辯論階段,檢方今日論告完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時任北市都發局總副工程司吳順民以後,由柯文哲以及辯護律師展開答辯,由於案件龐雜,今日答辯部份只講述到一個段落,其餘部份將於明日繼續。柯文哲離開北院前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到關於上午高虹安的判決結果,柯文哲僅冷笑一聲作回應。柯文哲表示「檢察官花了2天的時間在講一個看似完整的故事,他們就是利用搜索扣押我的手機、電腦、USB,從裡面找資料,然後跟京華城做串聯變一個故事,法庭上是講證據、講事實、講真相,如果你有證據你就拿出來就好了,何必花兩天的時間去講一個故事,講完又不能證明什麼,好就這樣」講完後便轉身離開。有媒體見柯文哲離開,便上前再問有關今日上午高虹安二審判決出爐的看法,但柯文哲聽到以後,僅冷笑一聲回應,隨後便頭也不回的走上車。身後的小草見狀更也隨即大聲為柯文哲加油打氣,高喊「阿北辛苦了!」。
庭上轟「大罷免大失敗」檢察官要背鍋! 柯文哲:有5%是為了我
台北地院今(12月16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本案目前進入言詞辯論階段,檢方今日論告完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時任北市都發局總副工程司吳順民以後,由柯文哲展開答辯。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送研議的後續便沒有參與,並狂轟檢察官「編故事」、「網軍」,3度強調大罷免大失敗32比0檢察官也有責任。京華城案於昨日進入言詞辯論,由檢察官先進行一天半的論告以後,憋了一天半的柯文哲總算在今日下午2時54分等到可以讓他發言的時間。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在送入都委會進行研議以後,就沒有參加後續的流程,遑論下指導棋。待講到一個段落以後,柯文哲再度如往常一樣對檢察官發起猛烈的炮火,提到最生氣的是過去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楊智盛證稱,當時市長室秘書室曾催辦京華城簽呈,且吳順民在樓下等。柯文哲表示,秘書就這幾個,檢察官幹嘛不叫這位祕書來問,認為檢察官「故意不查證,硬要抹黑」。另外,柯文哲也再度替李文忠喊冤,認為檢察官只因為一封簡訊就把李文忠押了11個月,但李文忠完全沒有參與京華城案,稱這真的是文字獄。而柯文哲也針對「EXCEL PAY」的部份做出回應,認為「小沈-1500」部份是檢方的文宣,覺得檢察官對此沒有故事,編不起來,稱檢察官像是網軍。最後,柯文哲如表示自己想說一下感想,除了再度強調司法不可以成為政治工具、3度強調「大罷免大失敗32比0檢察官要負很大的責任」外,他針對檢察官廖彥鈞昨日引用《動物農莊》「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回應,也推薦檢察官可以讀《平凡的邪惡》。柯文哲說,在希特勒執政的時候,那些開火車把猶太人送入集中營的人、開瓦斯毒害猶太人的人工作也都很認真,並稱讚檢察官廖彥鈞工作也同樣很認真,覺得有機會他可以去讀一讀這本書,而廖彥鈞也隔空小聲回應「謝謝」、「我有看過」。針對大罷免大失敗的部份,柯文哲則指出大罷免按理來說其實應該會有6、7個被罷調,但是因為你們關柯文哲,所以「有5%是為了柯文哲去投票」,最後他對檢察官說,勉勵你也勉勵我啦,以後我會注意並強調「要維持司法的獨立性」。
涉貪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貪污部份無罪 因這罪判6個月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仍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表示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今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被檢轟炸一天!柯文哲忍不住了 開庭結束後向媒體吐露心聲
台北地院今(12月15日)審理京華城案,從今日開始到周五為言詞辯論,先由檢方論告1天半的時間,後續再依序由被告答辯。檢方今日在法庭上指控柯文哲、沈慶京如何透過京華城圖利,被轟炸了一整天的柯文哲離開法院前向記者表示「法庭上應該是講事實,而不是利用臆測在編故事」。台北地院自今日起展開為期8日的辯論,由於辯論程序的安排是由檢方先論告1天半,因此今日柯文哲機乎都沒有發言機會,檢方則在庭上說明京華城案中,為何柯文哲涉及圖利,以及京華城案的細部計畫問題出在哪裡。中午休庭前,柯文哲聽到檢方指控曾忍不住反駁「亂說」但遭審判長制止,預計柯文哲將於明日下午才有機會發表意見。不過憋了一天的柯文哲看起來面色凝重,在開庭結束以後忍不住向媒體吐露「法庭上應該是講事實,而不是利用臆測在編故事」說完以後便離去。明日上午檢方將針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犯行部份進行論告。
誠泰少東不認罪駁前妻指控! 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林致光不認罪,認為林穎孟對9個月的婚姻別有居心,財產分配的官司中竟一路從250萬要到超過5000萬元。受命法官廖棣儀詢問林致光,為何手機錄影的畫面會有明顯的晃動時,林致光解釋自己沒有碰到手機,只有快要碰到而已,因為他的手有呈現遮擋的動作,因此會比較靠近手機,並強調自己沒有接觸到手機,也沒有如同告訴人所說先把手機搶過來,鏡頭在晃動也是對方自己沒有拿穩,指控對方都在捏造事實,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林致光在辯論環節時,表示自己主張真正的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其次,林致光認為對方在婚姻期間,經常會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錄音,並用誇張的方式來扭曲反應,事後卻又和被告互動親密恩愛,讓被告對感情的真實性沒有提出懷疑。此外,告訴人曾表示自己願意進行人工生殖,但在獲得胚胎前夕對方的態度卻出現巨大轉變,且有很多攻擊性言語,不願意理性溝通,當問即對方這樣的生命要如何處理時,她卻只談錢的部份,最終只能導致這樣的生命被銷毀,也成被告心中永遠的痛。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最後,林致光認為,目前兩人正在打財產分配的官司,而林穎孟對為期只有9個月的婚姻,竟然一路從250萬要到將進1000萬,如今更是要到5000萬元以上,實在令人咋舌。懷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正面對決前夫! 當庭淚訴「沒家暴怎有保護令」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庭上勘驗了林女提供的證據影片,林女對林致光不認罪表示驚訝,強調對方過去長期家暴令她幾乎瀕臨崩潰。勘驗完影片以後,法官廖棣儀詢問林穎孟對科刑是否要表達意見時,林穎孟果斷回答「要」並表示因為車票的時間比較趕,所以希望可以先發表意見。林穎孟表示,今天出庭後覺得很驚訝,原來到現在林致光都沒有承認自己有家暴,但她質疑,如果沒有家暴的話,為何法院會核發通常保護令給我呢。林穎孟解釋,先前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今日庭上所勘驗的影像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發生爭執的內容,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隨著林穎孟在庭上回憶過往婚姻的種種不愉快,她情緒也越來越激動,表示自己當時婚姻已經維持了8個月,已經對家暴沒辦法容忍,稱自己很多時候都已經快要瀕臨崩潰等語。但由於此部份已經和本案無關,因此受命法官廖隸儀也打斷林穎孟,要她講關於本案的部份即可。最後,林穎孟強調林致光的家暴行為,其實已經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了,但今日仍不認罪,因此希望法官可以判他應有的刑罰,讓他知道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施暴他人,也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利用媒體製造輿論。由於林穎孟要趕車,因此在發表完對科刑的意見以後就先離去,庭外林穎孟接受媒體訪問,含淚表示林致光家暴是確實的,否則法院不會核發為期2年的通常保護令。此外,她也被台中法院判是中度家暴危險的人,不懂為何對方至今仍不承認有對她家暴長達8個月,還要運用各種方式抹黑她。林穎孟說「我希望法院是公正的,而且可以讓大家知道不是你有錢、有勢、有財力,就可以任意對別人仗勢凌人、任意對別人施暴」當媒體詢問對方堅持案發當天沒有碰到林穎孟,林穎孟回應,過去他也都說沒有推我「但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沒有人推,我會跌到地上嗎?這是很基本的常識吧」直言「你覺得這樣的人有什麼可信的地方嗎?」。
太子集團砸10億買遊艇疑跨國洗錢! 玄古負責人王俊國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查出太子集團曾以香港博高公司名義購買4艘遊艇,並停泊於台灣基隆碧砂漁港,負責管理遊艇的便是博高公司負責人吳宜家。另外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涉犯替太子集團洗錢並將現金轉交給天旭公司。北檢12月9日指揮第4波搜索行動,拘提包含吳宜家、王俊國等6名被告並查扣1300萬元。檢方複訊後,於今日(12月11日)聲押禁見王俊國獲准。香港博高公司登記負責人吳宜家原先被諭知以300萬元交保,但因為湊不齊保金,檢方於昨日晚間降保至27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至於吳女的丈夫吳柏毅同時也是香港博高備位董事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包括遊艇船長黃慶德以8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行政人員傅璻如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玄古公司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源於英美政府於10月14日聯手制裁以柬埔寨為基地涉嫌跨國詐騙以及洗錢的太子集團,並宣布制裁包括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以及3名台灣人、9家登記於台灣的實體。台北地檢署於11月4日發動第一次的搜索行動,迄今已經累計羈押8人,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負責管理車輛的邱子恩、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尼爾財務主管鄭巧枚、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檢方向法院聲請扣押太子集團不法所得,其中共有18筆不動產、48個車位、26輛豪車及銀行帳戶,價值約莫高達45億2766萬餘元。後續經過專案小組不斷順藤摸瓜以後,發現太子集團竟還擁有艘豪華遊艇,且原先船隻也位在台灣並由玄古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逸先科技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目前船隻已經駛離台灣,部分則已被賣出。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太子集團在台設有現金流組織,並由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將太子集團的犯罪所得供天旭公司使用。另外,博高公司則為了洗錢,投入將近10億元購買4艘遊艇,並以玄古管理顧問公司招募員工管理船隻。不過,其中3艘遊艇在案發以前就陸續遭到變賣,最後1艘也於今年駛離台灣。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還沒放棄!柯文哲力拼法庭直播 稱「戴面具出庭」遭審判長駁回
台北地院自今日(12月11日)起,再度開始審理京華城案,預計將於下周一進入辯論環節,今明兩日主要為提示證據。日前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遭到台北地院駁回,但仍同意將過程錄音錄影上網播放。但柯文哲對此不滿,於庭上問「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審判長江俊彥則回應「不可以」。審判長江俊彥表示,日前已經收到柯文哲、沈慶京、端木正的抗告狀,不同於柯文哲和沈慶京希望高院能准予法庭直播,端木正則主張被遺忘權,希望就他的部份不予公開或遮掩。江俊彥解釋,依照刑事訴訟法與司法院對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的規定,量刑辯論以及沒收辯論與被告的最後陳述都不在公開播送的範圍內,柯文哲對此則不滿,表示到「(法庭直播)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為什麼要做半套?」並稱「那之後如果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江俊彥則回應「戴面具出庭,不符合法庭莊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