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所有權人
」 管委會 都更 社區 城中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還沒都更就受害1/北市指標大案新隆社區28戶收紅單 住自己家被罰還限期搬家
堪稱北市基地最大、戶數最多、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指標大案的中正區新隆社區,5年多前三圓建設取得該案實施者,迄今計畫內容還在審核、召開公聽會等階段中;未料,CTWANT接到住戶反映,竟多達28戶遭市府通知須於今(2026)年2月底前繳交罰金且須搬家,逼得民眾得去提訴願、打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捍衛自身財產與居住權。鄰近中正紀念堂、占地近4千坪的新隆社區,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金華街之間,共有550戶、分為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居民在十幾年前發現是海砂屋後,於2017年、2018年開始推動都更、向建設公司揮手招商,2020年7月選出三圓建設為實施者後,已取得約490戶區分所有權人、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為政府公部門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約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CTWANT調查,新隆社區經北市府審查確認鑑定海砂屋之後,已為北市府列管200多個海砂屋社區之一,在新隆社區的都更案還未真正進入拆除、重建之前,期間,陸陸續續有居民收到市府通知須遷離;住戶也依規定申請展延,豈料,民眾如今感到竟有「次數」「差別待遇」之疑受到不公平對等的不合理待遇。北市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記者反映,部分居民還正與建商確認都更權變比例,卻遭市府寄發裁罰紅單並限期不得使用住家。(圖/李蕙璇攝)新隆社區住戶告訴記者說,根據鄰居之間的交流,去年11月在整個550戶的社區中,僅約有28戶(包括店鋪)收到北市府的催繳函、罰款紅單,以未依公告停止使用期限停止使用,依規定可依三階段裁罰,第一階段裁罰1萬元,並限於收到文後次日起3個月內停止使用,等於是催逼住戶搬家、停止營業。住戶說,這28戶包括有簽署給三圓建設同意合建都更、未簽都更同意書屋主等,「現在新隆社區展開都更都還沒有通過審查確定之前,整個550戶住戶超過九成的民眾都還住著,如今市府說是依規定,急著催少數住戶搬家,很明顯不是擔心海砂屋居住的安危性,而這些規定不符民眾期待與需要,有明顯侵害民眾財產與居住權益。」據了解,從新隆社區今年一月公布繳交管理費的資料來看,整體共550戶中,扣除公部門財產等,有483戶續繳管理費,免繳45戶,未繳21戶;而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多數一樓店鋪已停止營業,二樓以上住家部分,則仍有住戶居住;居民也反映部分屋主隔間做出租套房等,該社區除了原有老住戶之外,已有許多投資客、新住戶進駐。根據CTWANT調查,被列管海砂屋社區居民可以申請展延二次為限;而「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且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也就是說,明明新隆社區已超過85%住戶同意都更且已委託三圓建設向市府提出計畫審查,而「未同意都更」選擇權變者,還在與建商確認比例之前,竟不能同等繼續享有申請展延的無限次數,「難道北市府是欲藉此逼迫我們簽建商給的同意書嗎?民眾不能有自主決定權?」住戶說,這根本不是關乎海砂屋居住安全的議題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被黑了2/都更美意從「海砂屋」吵起 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一把刀
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向CTWANT反映,由於大安社區申請海砂屋鑑定涉及公共空間鑽孔取樣未取得區權會決議,建管處已退件不列入審查,而他們質疑遇類似情況卻未獲公部門同等待遇,正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區權會議決議無效,等待法官審理。CTWANT調查,該類爭議案近期愈增,北市建管處已於2024年3月宣布,公共空間高氯離子(海砂)檢測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告訴記者說,依據北市都發局2024年3月27日的公函指出,「執行共用部分鑽心取樣期間,受鑑定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提出異議時,為避免爭議應立即停止鑽心取樣,已完成鑽心取樣者,不得列為後續製作鑑定報告文件之樣本數」。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發現,海砂屋鑑定採樣涉及公共空間疑慮,當場抗議並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住戶說,目前土木技師二度在該社區的檢測採樣涉及住戶抗議、爭議,依上述所稱公文解釋內容,應不得列入鑑定報告審查;加上很多取樣數集中在樓梯間,是否符合「氯離子鑽心手冊」規定之均勻原則,還需進一步確認;在此之前,市府承辦人員不能僅稱說「有來申請即收件」原則受理審查,而未加做好法律把關。再者,積極推動都更案過程中的社區管委會的立場與態度,從台北市新隆社區、大安社區等案例中,皆可看到涉及司法訴訟爭議等,健康新城C區之案也有類似情況。住戶在向法院提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部分,發現未依規約與社區議事規則準則規定,於開會前十五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未透過正式提案、提前公告社區住戶有重大議案要討論,而逕向以臨時動議方式突襲表決通過,實質上無提案的文字內容加以說明。「更弔詭的是,日前竟然有人提案,沒有區權人資格(意即非屋主)、沒有設籍在社區者,只要有居住在社區的事實,包括租客,皆可擔任社區管委會委員、主委,條件放寬到太誇張了。」住戶無奈地說。根據CTWANT採訪熟稔房地產法規等的律師說,連他住家社區管委會的規約,也是開放「非區權人」都可以擔任管委會委員或主委,「原本很多人覺得社區事務繁雜讓有心去做的住戶去做,都可以;沒想到現在社區內部推動都更,一旦資訊被控制在部分人士,沒有完全公開透明化,衍生許多猜疑、分化與謠言,反而讓都更美意,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的一把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建管處並指出,在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
被黑了1/健康新城居民索閱海砂審查 北市府給「112行無文字」遮隱版
北市府大推都市更新,且提供海砂屋高容積獎勵誘因,促使許多屋主自發性或接到相關業者邀請逕向市府申請鑑定審查,繼CTWANT日前報導大安社區出現違法鑽孔公共區域情形,健康新城則有居民提出質疑,甚連出席審查會還疑被「請」出,索閱會議紀錄雖有給結論,四頁內容竟多達共64點、112行黑條的「遮隱版」,居民無奈自嘲說「被黑了」。北市民向CTWANT反映,向市府索閱自家的健康新城C區審查海砂屋的會議紀錄,拿到的竟是一條條黑黑的遮隱版。(圖/讀者提供)位於北市松山區延壽街、健康路一帶的健康新城社區,前身為婦聯眷村,於1992年改建為12層樓電梯大廈,共分A、B、C、D四區,各自獨立成立管理委員會;此次有住戶向CTWANT反映未遭到北市府公平合法合理待遇的為C區住戶,該區共六棟達235戶。CTWANT調查,起因係在2022年間有住戶提到地下室停車場有漏水、磁磚脫落,即提出海砂屋檢測,很快地即推薦某建商進駐,還在社區管理委會成立都更小組,迄今演變到住戶擔憂有黑道介入,開會時遭恐嚇不敢發言,人心惶惶。甚至還流傳有地下組織,分化社區居民凝聚力與向心力,最後則是讓民眾為了護衛家園,開始去看懂都更條例、學習開會議事規則程等,向北市府與法院爭取合法權益。住戶告訴記者說,社區興建至今33年,居住環境生活機能佳,屋況尚佳,看實價登錄賣價約在每坪80多萬元,但不知為何,卻開始有人推都更議題,雖然讓旁邊老舊公寓住宅鄰居羨慕,但其實很多人一方面覺得居住安寧舒適,一方面應該有許多時間,可以慎選未來都更改建合作的建商,資訊愈加公開透明化,避免讓少數人決定社區的未來。二年多前,就有住戶在2023年12月申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檢測,大家在不知情、突然看到社區貼出通知紅單,才知道有人要做海砂屋檢測,在公共區域的樓梯間鑽孔。「可是我們很多人不同意做檢測,先是報警處理,然後上網查資料,看到大安社區也遇到類似情況,才知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重要性。」住戶因此主張,該項檢測未經區權人會議決定,同時也向北市都發局陳情,應停止該案審查。住戶說,可是接下來有住戶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突襲」提出臨時動議,提議說可以承認之前海砂檢測的合法性,由於遭有心人士拿到許多住戶委託書而現場表決半數通過。「現在已經有住戶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告訴,該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並通知北市都發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說,可是北市府僅回覆說在法院未判決之前,仍繼續審查,「為何有爭議性的案件,市府不先停止?這明明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審查委員到頭來白做工。」甚且,「既然北市府還要繼續審查健康新城C區的海砂屋檢測鑑定,住戶就去現場出席審查會,並提出質疑的地方」住戶說,2024年4月起,「我們開始第一次出席會議,會後拿到完整的審查會議內容;第二次出席之後,收到的竟是一條條被遮住文字的『被黑了』的版本,僅給我們看到146字的結論內容。」住戶說,2025年3月第三次出席審查會時,我們直接拿出北市府給的「被黑了」版本的會議紀錄,當場秀出給委員們了解,很多人看了嚇一跳議論紛紛,「主持會議的官員則吱吱唔唔地說,遮住的是技術性討論用語……」住戶回嗆說「我們是技術人員出身,看得懂專業名詞……看不懂也會搞懂……。」自此,「原本我們可以全程參與審查會,這次之後,北市府人員就讓我們先發言提出疑惑、質疑等相關主張之後,美其名『請』我們離席,其實感覺是被趕出去的。」住戶說。住戶不滿又無奈地說,北市府審查健康新城C區的就改成「閉門會議」,包括去年7月的審查會也是在住戶表達意見之後就必須離開,「可是,我們親眼看到別案的區權人參加整個會議呀,為何市府有差別待遇?嚴重影響市民的權益。」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原考量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專業審查之中立性,為保全審查過程不受外界干涉以達公平客觀之專業認定,故原提供版本僅揭露結論並遮蔽個人專業意見部分。惟經本處重新檢討後,因鑑定審查結果涉及所有權人之重大財產權益,故自該次以後,對於所有權人申請閱覽「以前完整之會議紀錄資料」,本處審酌除個資部分,其餘內容皆配合提供完整內容。建管處並強調,委員會對於所有審議案均採一致性標準,並非針對個案特殊處理。依據本會109年第10902次審查會議紀錄所定之「通案性審查原則」,並參照「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因本委員會性質係針對鑑定報告文件內容進行專業審查,故所有權人應依委員會決議之程序進行陳述,並於陳述意見程序完結後即行離場。此項通案原則自109年起即已確立執行原則,以確保審查過程之客觀與專業判斷不受外界干涉。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鄰居變仇敵1/王建煊劉兆玄老家爆都更紛爭 大安社區遭強驗海砂怨北市府不管
王建煊、劉兆玄等多名前政府官員、軍方將官的老家—北市大安社區,近三年因「強驗海砂屋、二年列管搬遷」都更爭議鬧得364戶鄰居感情分裂,甚有住戶遭公審無奈搬離;但也讓住戶團結起來研讀法規而狀告法院,終在今(2025)年8月至10月取得二項勝訴,分別是「棟委員會決議無效」和「籌備管委會決議無效」等,成功阻擋土木技師等涉及違法事項。CTWANT接到民眾陳情,痛批「北市府明明知法卻違法,根本無權審議此申請案。」陳情住戶告訴記者,「2023年9月,我們接到一封通知,稱說要被採樣檢驗房屋是不是海砂屋;一旦確認有,就要被列管,二年後就要我們搬家,嚇壞我們了。」當大安社區住戶住得好好的,還不搞清楚都更程序等細節,還只是成立都更小組開始討論,卻突飛來這封信,從此鬧得大家人心惶惶,最後還得上法院對簿公堂爭公道。北市大安社區位於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緊鄰建國南路二段、信義路三段、瑞安街等基地共有五個地號,達636戶,分為12層樓、7層樓的電梯華廈。而CTWANT接到陳情的住戶,係位於其中一塊約數百公尺長寬正方形的基地,共同為294地號(第19棟至第34棟),有16棟、每棟7層樓住戶,達364戶,並未含12層樓建物的住戶。大安社區前身為大安國宅,為國防部委託北市國宅處辦理,1986年完成興建,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採閩南式紅磚色外觀。記者隨著住戶走訪社區周遭,綠樹林蔭,生活機能高,包括前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前監察院長王建煊等及國防部、國安局等官員軍方情治人員的老家都在此。陳情民眾告訴記者,「我們好無奈,也好生氣,北市府、警方的公權力沒有保護到守法的那一方;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能這樣強驗海砂,也不能強入社區停車場採樣。」台北市大安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地下停車場等,住戶發現遭人違法採樣海砂鑑定。(圖/李蕙璇攝)住戶說,社區迄今未開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連成立的都更小組也莫名的被取消,然在2023年10月起,一名土木技師竟持社區六棟的「棟委員專案會議」決議,引用北市都發局的公文,強制在社區公共區域採樣,企圖強制全棟採樣,達到海砂列管的門檻,再由建商送件列管,進而取得都更實施的掛件資格。「我們部分住戶出面阻擋該土木技師在停車場採樣不成,報警,第一天警方有要求對方未提供文件不能採樣,可是第二天起,對方卻拿北市府函文說,依規定取得10%住戶同意鑑定,公有部分逕向社區管委會協調為由,說他們可以在停車場採樣。」住戶說,「我們多數住戶房屋品質是良好的,以前也有土木技師鑑定過說沒有達到海砂屋成立的程度,為什麼要讓多數住戶去承擔沒有好好維護屋況住戶的鑑定需求?」「住戶同時向北市府檢舉,官員卻說社區住戶有超過半數同意鑑定」大安社區陳情住戶說,「可是一來很多住戶根本不知道會被列管,要搬家,趕緊撤銷申請;再者,都更這麼重大事情,住戶根本還沒有召集起來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市府官員怎能用這個理由就開始審議對方送的鑑定報告,還多達召開六次審議會,實在是太誇張了。」「懂都更法的官員,不幫住戶,大家只好自立救濟,翻法條,懂法規,向市議員、監察院陳情,還向法院遞狀,終於在今年8月,台北地院法官判決該土木技師所持的棟委員會議決議無效。」住戶說,「只是該技師仍向部分住戶說會繼續送件,大家很不解,為何自家社區都更,不自己坐下來討論,資訊透明化,對全體住戶才公平。」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濫訴惡鄰居2/小豪宅官司多到特製「訴訟欄」 物管也受害「年換8祕書」
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社區「基泰之星」,今年7月之際,329名住戶都收到主委彭麗慎的一封信,信中提及「社區接續有3位住戶的對管委會濫告,相當程度打擊管委會士氣」,據了解,該社區管委會長年紛爭不斷,也波及服務社區的物管人員,導致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基泰之星」位於中山區農安街上,緊鄰晴光商圈,基地面積435坪,總戶數329戶,大多為10坪上下小套房,屋齡16年,為在地知名小坪數豪宅社區。「基泰之星」總戶數329戶,因緊鄰晴光商圈、門廳氣派、公設多元,10坪套房月租金3.3萬元。(圖/周志龍攝)記者走訪,美輪美奐的大廳一隅,除了設置社區公告欄外,竟還有「訴訟欄」。彭麗慎告訴記者,社區共有3個濫訴人物,經常在社區找麻煩提告,為反對而反對,也因為訴訟太多,花了不少律師費,為了讓社區住戶了解社區事務,才特別設置了「訴訟欄」。「不只告管委會,還告秘書、保全,我幾乎每個月都在跑法院,曾經一個月跑4次,還被告求償200萬元。」今年70多歲的社區主委彭麗慎,大家都叫她「彭姊」,她義憤填膺地告訴CTWANT記者,她當委員是無給職,在這個社區出錢又出力,結果還要被抹黑。3位濫訴人中,最誇張的就是陳姓前主委,與管委會的糾纏起於2017年,要求他返還溢領的車馬費,自此後,陳即成了社區頭痛人物,到處提告,「光是應付陳XX的官司,就花了50~60萬元的律師費。」彭麗慎說。「他們這幾個人太離譜了,有理、沒理全都胡說八道、都亂講!」同樣姓陳的上一任主委,也在一旁抱怨,他搬來3年多,連認識都不認識,就莫名其妙被告,他也因此欽佩彭麗慎有這樣的體力、心力應付這些濫訴人,「要是像我,我就垮掉了,這個精神壓力太大了。」攤開「基泰之星」訴訟文件可以擺滿一整桌,彭麗慎說,因為有少數住戶動不動就提告,沒有人願意當主委,她因為不怕事又沒有私心,所以大家都支持她。(圖/周志龍攝)彭麗慎無奈表示,因為社區有頭痛人物,沒有人敢當委員,而她因為做事沒有私心,又不怕麻煩、出錢出力,所以住戶都支持他,不是擔任主委就是副主委,但卻因此被有心人說閒話。彭麗慎說,因為社區多是套房,大多是出租,且車位與房子分開出售,因此衍伸出出入複雜,及各種利益問題,但她多年來努力提升社區品質,將車位所有權人和住戶通道分離,還讓大家有回饋金可以領,為社區盡心盡力有目共睹。該社區物管公司鄭姓督導也出面力挺彭麗慎,他表示,套房社區,人員流動和管理本來就比較複雜,但在彭姊的帶領下,16年社區依舊維持很好的品質,也因此彭姊在社區擁有很高支持度,每年都在管委會的體制中。以7月區權人大會來說,社區總計329戶,有195戶出席,超過190票都選她擔任主委。不過,也因為每個人在社區想推動的事物不同,鄭姓督導觀察,當一些提案被否決時,就產生意見分歧、派系,甚至對簿公堂。他所督導的10個社區中,就屬「基泰之星」矛盾最嚴重,訴訟都打不完,且一再對相關人士提告。據了解,該社區配置2位秘書1個保全,由於管委會長年紛爭,物管同仁都很害怕,造成離職率特別高。鄭督導坦言,「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一位保全組長蔡先生就說,他來社區服務還不到1年,已經是這裡目前最資深的員工。「基泰之星」除了少數住戶喜歡以訴訟表達想法外,社區管理和品質仍維持相當水準。圖為每年聖誕節時的櫥窗佈置,相當用心。(圖/投訴人提供)深耕中山區不動產的聯勝房屋專任約經理陳泰源表示,「基泰之星」擁有飯店式管理、公設多元,雖然社區有頭痛鄰居,但管委會管理維持得當,整體社區環境質感良好,也讓租金和房價行情皆穩定,且高於其他同齡住宅大樓。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員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濫訴惡鄰居1/台大醫員工槓社區!錄影、報警、提告輪番鬧 主委聯手物管揭惡行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基泰之星」,近期主委彭麗慎偕同住戶和物管人員,出面向CTWANT指控陳姓前主委經常濫訴,造成管委會成員、物管人員疲於奔命上法院,以及對社區保全、秘書手機錄影,造成心理恐懼。該糾紛起於2017年,時任「基泰之星」的陳姓前主委,原任職於台大醫院,因被調任雲林分院後,溢領社區車馬費計10萬2100元,下一屆接任主委的彭麗慎發現後,要求陳返還不當得利款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之後陳便動不動就對管委會、住戶、物管人員提告。「基泰之星」主委彭麗慎帶著物管人員出面控訴,社區濫訴住戶共有3人,讓管委會疲於奔命跑法院,物管人員也心生恐懼被嚇跑。(圖/周志龍攝)彭麗慎表示,當初管委會體諒他,補助他每個月能有一次往返交通的補助,方便他來回雲林和台北,處理社區事務,但他卻一個月報了4次,最多曾月領6000多元,卸任後被發現溢領車馬費總計10萬多元,由於陳不願歸還,經過管委會投票決議,2021年向法院請求返還。不過陳姓前主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法院一一駁回,纏訟3年多,終於在去年底判決確定,須還款予管委會。無奈,陳姓前主委又再度起訴,將纏訟至今的各項訴訟期間的損失,算在管委會身上,向管委會和彭麗慎求償高達375萬元。彭麗慎說,「他跟社區討錢的理由,包括他媽媽的精神賠償、他房子沒租出去的賠償、官司期間的車馬費、請假薪資,真的很過分。」最後仍被法院駁回。不僅如此,陳也疑似將氣出在物管人員身上,記者也向物管公司求證,鄭姓督導就說,確實該社區同仁經常回報,陳先生經過大廳,都會用手機錄影,經常指控甚至動不動就報警,這種行為造成同仁在工作上都十分畏懼。其中一次較大的摩擦是,秘書不慎將陳先生裝有證書的信件,凹折塞入信箱,結果引起陳不滿,鄭督導說,最後也是叫警察,並揚言要提告,不然就要賠錢,並提告其主管讓秘書相當恐懼,秘書因自身感受愧疚牽連協助的經理,故同意在希望讓事件化解下協議簽下賠償6000元的和解書。彭麗慎說,除了陳姓前主委,社區還有另外2人也是動不動就對社區提告,最扯一次告了15人,以她自己為例,最高紀錄一個月跑4次法院。因此,今年7月份開住戶大會時,特別提案讓管委會、物管人員出庭都能報交通費,同時,濫告住戶也無法拿到社區回饋金。遭投訴的陳姓前主委,之所以跟管委會槓上,疑似因過去擔任主委時溢領車馬費,遭管委會向法院請求返還,因此心生不滿。(圖/投訴人提供)彭麗慎解釋,目前管理費每坪150元,算是有點高,所以如果年度沒有大筆修繕,即會以回饋金將所繳管理費退回給住戶。以近一年度來說,就退了1個月的回饋金。不過,此案通過後,又引來陳前主委的不滿,向法院主張住戶大會無效。此外,還指控彭麗慎寫給住戶的信,內容包含指控陳前主委不當得利、向社區求償375萬元之事,因此向社區再提出求償165萬元,讓彭麗慎怒轟,根本就是利用訴訟向社區要錢。彭麗慎說,陳前主委提告的案子沒有一件成功,但一直拿不同理由,永遠都告不完,不僅讓社區工作人員身心受創又害怕,還要應付訴訟程序,「實在可惡!」陳姓前主委被指控進社區就會用手機錄影,且經常一有不滿就報警,讓社區秘書、保全工作身心壓力大,流動率相當高。(圖/周志龍攝)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商業大樓裝測速器「超速罰2000」惹議 高市建管處:應經區權會討論
位在高雄市前鎮區的一處商業大樓,近日在地下停車場設置「限速15公里」測速攝影機,並公告超速將處「刪除車號或罰2000元」,讓網友貼上網質疑合理性「以為只有國家可以這樣收錢」。對此管委會回應停車場事故頻傳,經委員開會討論通過設置。不過高雄市建管處認為,相關規定應經區權會討論後,明定於大樓規約中。位在高雄市前鎮區的一處商業大樓近日公告,在地下停車場設置「限速15公里」測速攝影機,超速將處「刪除車號或罰2000元」。(圖/民眾提供)有民眾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以「管委會可以私設測速照相裝置然後開罰嗎?」為題發文,指該大樓近日公告在地下停車場內設置限速15公里測速裝置,只要超速可對駕駛人處「刪除車號或罰2000元」,質疑「以為只有國家可以這樣收錢」。貼文引發兩派網友留言論戰。對此,該大樓管委會向媒體回應,大樓停車場內彎角較多,碰撞事故頻傳,因此經管委會通過設置測速裝置,並在大樓內公共,有2次寬容機會,目前裝置已啟用,經觀察車速已降低不少,也僅有零星車輛違規。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則說,訂定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有特別約定時,應載明於規約之中,建議相關規定應於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提出討論並議決,並明訂於大樓規約中。
10年租金繳錯人!行天宮「不老麻糬」遭法院判撤離 店家發聲了
台北行天宮附近,有間只要開門就總是大排長龍的路邊人氣小吃攤「不老客家傳統麻糬」,近期卻被平面媒體報導,店家十多年來都把租金繳給一旁的大樓管委會,誰知真正的地主卻另有其人。地主日前不滿提告,小吃攤也因此捲入土地糾紛,遭法院判決需要騰空還地給地主。不過,店家昨(16)日在臉書粉專發聲:「目前還在判決階段,後續會再根據判決內容與土地所有權人商討土地使用權租借事宜。」並強調:「在判決確定前,不老麻糬仍會在原址營業。」據了解,不老麻糬與鄰近的飯糰攤、黑糖糕及修鞋攤,共同在一旁大樓二樓室外梯下方僅有約3坪的空地營業。自2013年起,上述4家攤商每月合計繳交19500元租金給大樓管委會,金額則分別為9000元、2000元、3500元及5000元。然而,攤商們過去10多年繳交了上百萬元的租金,其實是「繳錯對象」。該塊空地真正的地主,其實是該大樓的一名劉姓女住戶。劉女不滿管委會未經允許就擅自出租自己名下土地給攤商,因此提告管委會要求返還租金,4家攤商則須騰空返還土地。另一方面,大樓管委會則主張該區塊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劉女僅持有室外梯,且2013年開會討論出租該空間時,她明知情況卻未表達異議。但經法院調查,依權狀資料及地政事務所測量結果,確認攤商使用的爭議空地確實屬於劉女所有,且她從未同意出租,因此一審判決攤商需騰空還地,管委會也必須將2013年7月至2023年6月間共180萬元租金還給地主。此外,在攤商搬離前,每月需支付地主劉女19500元租金。針對一審判決結果,大樓管委會表示不服決定提出上訴。不老客家麻糬昨日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回應,強調「目前仍在判決階段,後續會再根據判決內容與土地所有權人商討土地使用權租借事宜。」店家並強調,在判決確定前,仍會照常於原址營業,並持續招募人力、籌備擴店事宜。
「寓管條例」上路近30年 內政部拋三方向喊改革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10日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改革有其必要,未來將從三大面向推動,期待能充實後勤人力、社區財庫,必要時也能讓老屋安全延壽。隨著居住型態改變,晚近幾十年來全台各地公寓大樓拔地而起,而輔導解決疑難雜症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應運而生,如今即將立法邁入堂堂第30年,部分法條與現況有扞格,新面臨的問題也亟需規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0日便舉辦系列首場公聽會,探討改革方向。董建宏說,條例改革面向有三:包含強化社區人力、建置維修基金制度、推動老屋延壽計畫等。首先,針對「社區參與與人力投入」問題,董建宏坦言,雖然核心理念就是「社區自治」,但仍需有制度化與人力甚至財源支持,未來將與文化部、衛福部及國發會合作,結合社會照顧與地方創生計畫,引進人力參與社區管理,也鼓勵物業公司能以更人性化方式參與社區運作。第二,「房屋維修與基金制度」是老社區迫在眉睫的問題,董建宏直言,許多公寓大廈面臨老舊問題,非常需要建立合理的「維修儲備基金」,內政部正試算合理比例,希望未來能有一套制度、公式,讓住戶在處理公共設施維修時,有可用資源,政府也能以對等基金方式支援。最後,針對「老宅延壽」議題,董建宏認為,許多老舊建物在條例實施前就已存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下,根本缺乏基金與法源支持,因此政府會研擬與銀行合作的機制,看能不能在部分補助下,尋找財源與法令的突破口,協助老宅進行環境整修,否則居住安全堪憂。董建宏強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建立在台灣民主與社區自治的基礎上,不過目前各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其實議事規則與法源細節並不明朗,內政部會邀請民政學者與業界實務人士,共同制定開會程序與規章,希望能提升管理透明度與效率。
「帝寶名媛」罵管委會主委「說謊精」 李珍妮又被起訴
「帝寶名媛」李珍妮(現改名為李洢鏵),在擔任帝寶社區管委會委員時,與戴姓女主委不和,2度在社區及管委會LINE群組發文罵戴女「說謊精」、「說謊女」,甚至在社區的所有權人會議時,當眾指稱她不願繳給管委會錢,批戴女「假公濟私」,戴女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8日依加重誹謗、公然侮辱、誹謗3罪起訴李女。起訴指出,李女曾任15屆帝寶社區管委會資訊通訊委員,於2022年11月23日,以暱稱「Jenny Lee」在人數41人的社區的「帝寶會」LINE群組發文,指戴姓女主委說謊據,11/9簽呈完,11/11就匯出35萬,絕對沒有9000她不能決定,她35萬要匯就馬上匯了,說謊精」。2022年12月6日,李女又以暱稱「Jenny Lee」在人數17人的社區的「15屆帝寶管委會ONLY」LINE群組回覆戴女留言,辱罵戴「你就是那住戶!說謊女」。2022年12月10日,李在帝寶社區俱樂部一樓交誼廳,舉辦該社區111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明知有165人出席,卻當眾說「我身為住戶 我不願意我繳的管委會的錢、管理費去支付她的特助、給她的家人、跟給她的什麼友人,當我們的採購人員,這個根本就假公濟私」,事後戴女向大安警分局提告。
車用電池恐懼症1/首爾電動車自燃燒毀逾百輛車 台灣出現「地下室禁停令」
韓國近期頻頻發生電動車起火事件,其中最引起關注的,是8月1日首爾仁川市一輛停在社區地下室的賓士電動車EQE 350+,在「沒有充電」的情況下自燃爆炸,不僅引發嚴重火災,造成大樓140多輛汽車損毀、23人受傷,也點燃了南韓消費者對電動車的憂心。為了降低事件的延燒,南韓政府火速推出相關政策,首爾計劃9月底前實施「共同住宅管理規約準則」,建議電量超過90%的電動車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降低電池過熱的風險,並加裝緊急噴水系統等消防設施;同時,9月起公家機關充電樁也推行「限制充電量80%」,未來將視情況再推廣至民營充電樁。除此之外,韓國政府也與Hyundai、Kia、Volkswagen、BMW、賓士等車商討論,要求公開電動車電池品牌,以提高消費者的信心。此一火燒車事件,也引起台灣民眾關注,有網友分享,嘉義大林慈濟醫院地下停車場入口貼出「禁止電動車停放」的公告,大林慈濟醫院解釋,「為了消防安全考量,已在戶外停車場裝設5個充電樁」。另外,據CTWANT記者調查發現,新北市新莊區四維路上一棟住商大樓管委會也公布,「因電動汽車危險性高,管委會決議禁止地下車庫停放電動車。」為了消防安全考量,嘉義大林實際醫院地下停車場入口公告「禁止電動車停放」。(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網路)目前,台灣「禁停電動車」案例不多,今年五月新竹晴空匯社區因地下停車場充電樁引發火警後,是否「禁設充電樁」成了大多數社區及大樓住戶與管委會的議論焦點,除電費問題,更擔心失火發生。台灣物管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依內政部在2018年5月發布新規定,新建案的停車場設置須預留一定數量的電動車位及充電相關設備裝置空間,而新規定發布之前的大樓或舊社區,電動車車主若想在大樓內安裝充電樁,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需經過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至於禁止電動車停進停車場,目前尚未傳出相關案例,但有很多社區不同意住戶設置充電設備。鑫建築執行長許峻豪告訴CTWANT記者,「依照台電的規定,如果在地下室安裝充電樁,必須先向台電申請、確認配置沒問題後才能施作。」他接著說,「台北市開始規範電動車停地下室的相關配套措施,會要求安裝充電樁的車位旁邊要準備乾粉滅火器,不過不強制準備滅火毯。」另一位不具名建商也向CTWANT表示,「依政府規定,社區地下室都會設置泡沫式消防系統,如果不幸發生意外的話,比較可以快速滅火。」電動車車主在大樓內安裝充電樁,必須經過管委會同意。(圖/記者黃耀徵攝)不過泡沫消防系統無法撲滅電車或帶電設備,對電車失火的消防安全仍須有完整配套才能安心。
社區禁在大廳待超過1.5小時 住戶被趕怒槓管委會:每個月繳3千
「管委會不讓朋友待在大廳!」1名網友透露,朋友住在台北市某社區,最近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禁止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和管委會吵了起來。原PO在PTT八卦板發文,「朋友住在天龍國的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說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不能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還蓋了管委會章。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跟管委會總幹事吵了起來。該名網友提到,總幹事嗆朋友「不爽你可以搬走呀!」友人質疑大樓管委會決議是否有法律效力,「所以朋友今天就是坐在大廳沙發,待了快兩個小時,管理員跑到朋友旁邊,勸告朋友離開,不然可能要報警了」,然而對方最後也不敢報警,「我是覺得這棟大樓管委會搞這東西是滿離譜的,但是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該怎麼幫我朋友?」貼文引發討論,鄉民紛紛留言「首先你要看管委會是否有開會。有開會也要有這個提案。而提案又要有區分所有權人2/3出席、2/3同意才能提出此規定。沒有就沒權力」、「路人不行,住戶想待多久都可以吧」、「集合式住宅的公共空間,可以由住戶們投票決定怎麼使用」、「規約不能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大雨看屋好時機 防買漏水屋「這幾處」排水需注意
近期迎來梅雨季,加上持續氣候變化,雖然連日大雨令人心煩,不過卻是最好的看屋時機,建議除了觀察屋內角落以及天花板之外,還可到頂樓、地下室等公共空間看排水狀況。此外,也可細看牆面是否有水漬、壁癌、色差甚至青苔等等,多處確認細節,以免砸重金買到漏水房。連日大雨就是看屋好時機,雨勢較大時,若是屋內結構老化或有缺陷,雨水易從頂樓或牆面滲進屋內,導致牆面或天花板潮濕,或讓其出現有水漬、汙點以及壁癌,甚至直接滴水。此外,若能實際觀察天花板內部狀況,也建議細看是否有出現裂縫、水漬等等。在房屋外觀上,如果是易漏水或潮濕環境,壁面也常有水漬、青苔,在看屋時也可多加留意。賴志昶表示,若屋內出現地板或管線漏水,修繕費用要由牆壁或樓地板雙方共同承擔。(圖/賴志昶提供)在雨天看屋時,也建議到頂樓平台、地下室停車場等日常易忽略的公共空間,查看社區排水狀況,因為若上述地點排水不佳而出現積水問題,影響層面相當廣泛,且可能涉及眾多社區住戶權益,若有糾紛或纏訟恐怕難以釐清,建議看屋時多加確認。國內房市老屋比例占多數,且全年氣候頗為潮濕,民眾買房遇到漏水是最常見的糾紛,若與鄰居發生漏水糾紛,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若屋內出現地板或管線漏水,修繕費用要由牆壁或樓地板雙方共同承擔。因此,依法可要求漏水住戶應負修繕之責,若鄰居不予處理,建議住戶可先就目前漏水情況拍照存證,並進行相關檢測與估價,同時寄存證信函要求鄰居修繕,若對方仍執意不理,可向各行政區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因漏水糾紛實屬常見,調解委員會多有處理經驗,故一般進行至此多能獲得解決。
要命的屏蔽2/沒管委會政府不甩 老舊公寓公安淪踢皮球
花蓮強震不僅震出老舊房屋的結構安全問題,也抖出不少舊公寓管理爭議,因為早年的老舊公寓並沒有設置管理委員會,不僅部份住戶抱怨公寓管理品質差,遇上「鄰避設施」時更無力據理力爭。對此學者直批,這是許多住民心中的痛,而其根源就在縣市政府怠於行政,刻意漠視。0403強震造成北部縣市多處大樓傾倒,商家和住戶的物品也一片狼藉,住在台北市木新路一棟四樓公寓的L小姐與住戶向本刊記者投訴,她們一樓的知名烤鴨店生意極旺,一樓店面製餐空間不足,老闆娘常利用深夜在二樓自宅使用機器備料,除了夜間不得安寧外,老舊機械臭味撲鼻,甚至曾數度引起火花,梯間更是常堆滿桶裝瓦斯筒,0403大震之後由於強烈搖晃,住戶逃生時甚至看到瓦斯桶傾倒,憂心氣爆,險象環生。烤鴨店遭控長期以2樓民宅違法當備料廠,機器環境髒亂且發出陣陣刺鼻味,衛生局推稱不具搜索票無法強行蒐證,居民生活陷入極度不便。(圖/讀者提供)L小姐手持公文控訴,從去4月起鄰居與自己曾多次申訴北市建管處與衛生局,但最後不是以「免罰」結案,就是從未看到來稽查,都發局甚至直接搬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9條,聲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等若發現社區疑似不法情事……管委會可以列舉事證報請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看似公務機關依法行政言之合理,「老舊公寓根本沒有管理委員會」L小姐說,業管單位都知道老舊公寓沒有管委會的事實,這種答法無疑是踢皮球。對此,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目前稽查人員每人身上至少40案,去化確實需要時間。本月3日已有人員稽查,發現排風扇截油設施不潔、食材未加蓋、工作人員沒有健檢報告等問題要求限期改善,10日起已屬隨時複查可開罰階段,衛生局也會隨時派員稽查。林冠蓁坦言,民眾控訴指摘關鍵的二樓備料區,衛生局行政調查有侷限,衛生局不若檢調有搜索票,只要業主自稱是民宅「我們沒辦法進去」。陳情人拿著公文站出來控訴,由於舊公寓沒有管委會與商家抗衡,在衛生與公安上疑慮不斷,自己買屋兩年從沒睡過一天好覺。(圖/記者顏瑋辰攝)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直言,都發局的說法就是不想管啦!由於台灣民情關係,對公寓成立管委會,最芥蒂的就是需要交管理費,如果沒有管理費,管委會根本沒法運作。章定煊建議參考「美國模式」,美國不少獨棟住宅,看似彼此關聯性低,卻能由政府介入,依照地緣關係強制設立管委會,並由住戶繳交管理費,以利永續經營。而在台灣,不妨也由地方縣市政府都發或城鄉局介入,將各老舊公寓以「鄰」為畫分,統一設立管理委員會,並入法需繳納類似管理費概念的公積金,初期由政府補貼,並階梯式逐步落日,讓即使老舊公寓,也能逐步建立完善健全制度,「對房價也有幫助」。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則分享,不少老公寓面臨樓下快炒店等油煙、噪音甚至光害汙染,老舊公寓早期法令並不完善,常常需靠里長等鄰里「頭人」協調,現代工商社會則有不少人透過瘋狂檢舉,包含食安、光害、噪音等違規,「以戰逼和」要求商家改善甚至搬遷。曾敬德直言,通常戰敗的都是樓上的住戶,因為快炒等「鄰壁商店」常常比樓上住戶早進駐該區,開店也有盤根錯節的人際網絡。因此若自知是此類高敏感族群,「建議買房子時就先選純住宅物件」。
出國一周「包裹管理費」破千元! 住戶嘆:我在租倉庫嗎?
台中一名女子因過年期間人不在家,預先通知物業人員代收2個包裹。年後她回到社區收包裹,竟收到過年期間保管費1000元的通知,讓她憤而投訴!不過實際詢問物業人員,對方也滿腹委屈表示:「這是管委會及社區規章規定,物業只是執行單位,因社區一天郵務品最高300件,盼住戶體諒。」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中一座住戶超過400戶、位於精華鬧區的社區,社區規章規定,住戶包裹物件超過3天未領,將每日收取100元保管費用。一位住戶向媒體投訴,自己因過年期間人不在家,並表示有提早跟物業人員提前告知,卻在年後回到社區收到2個包裹,分別為6天、4天共計保管費1000元的通知,讓她覺得實在很誇張!其他住戶也透過通訊軟體發聲:「我們不是買房來住宿舍,包裹給三天期限真的很白痴,以前每個禮拜五回老家禮拜一回到住家,現在因為這個鳥理由還要提早回來。」、「我不是花錢請人家來管我。」媒體實際求證社區物業管理人員,對方表示社區包裹超過三天收取保管費,是依照管理辦法及社區管委會議執行,物業並無決策權。管理人員也說明,因社區住戶超過400戶,最多一天郵務品可以達300件,因此多次因包裹郵務,遺失、損壞、過期甚至住戶忘記拿而出現糾紛,最後管委會因此決議管理規章,盼住戶體諒。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基本上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權力決定是否對社區住戶收費,依此次糾紛,如果住戶對於收費有異議,建議循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住戶與管委會雙方進行討論,避免引起社區糾紛與矛盾。不過郭紀子也表示,現在社區確實全面面臨包裹空間與人手不足的問題,尤其是疫情過後生活型態改變,除了郵件外,更有大型傢俱、生鮮物品等各類包裹,保存、管理都是難題。過去社區興建並未規劃大型收發室,對每個既有社區來說都是「災難性的問題」。就此個案來說,郭紀子認為該社區郵務量最高300件,每個包裹多放3天就是900件的量,對於物管單位來說實在是龐大的工作量,對於包裹保存費用部分,雖然目前在各大社區尚未普及,但實際上確實逐漸增加中。因此郭紀子也提醒,住戶如因出國等可預見長期不在社區,對於郵務最好早出安排,以免被收取費用時不開心。
母子長期大鬧社區!兒「大聲公擾民」還揮刀打人 最後下場慘了
新北市一對蔡姓母子和社區管委會有嫌隙,其中蔡母多次辱罵管理人員,兒子不僅拿大聲公喧嘩、干擾開會,甚至曾在社區大廳揮刀,還打傷管理委員,經寄發存證信函促請改善仍依然故我,遭到區權人大會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遷離。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2人須遷離該社區。根據判決書,被告係母子關係,2人共同居住在社區4樓,被告自110年4月起,有妨害社區住戶安寧、與騷擾、傷害、辱罵及恐嚇社區住戶與管理人員、阻礙社區垃圾清運、向廠商收取回扣、竊取社區財產、毀損社區住戶所有之車輛、多次播放大聲公擾鄰,甚至故意引發火災警報系統等觸犯刑事法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系爭社區規約等違反法令及規約情節重大之行為。管委會於111年2月18日寄發存證信函促請被告改善,並給予超過3個月之改善期間,惟渠等並未改善,仍有諸多違反刑法等法令及規約情節重大之行為,原告乃於111年8月6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總戶數185戶共143人出席,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人數77.29%,區分所有權比例78.18%,決議通過同意訴請法院強制被告遷離。蔡姓母子辯稱,管委會未依照社區規約先與被告協調,不符規約之程序,且區權人大會亦有諸多瑕疵及違法之處,例如出席之代理人資格不符、出席委託書多處塗改、簽到簿代理人姓名與出席委託書代理人不符或無法辨識或填寫不完整之情形,且原告所提事證與公共安全無關,僅因雙方有舊怨,才挾怨報復。新北地院勘驗相關事證,發現被告曾辱罵管理員「王八蛋」、「X你娘,我一個月管理費繳多少錢,什麼東西啊你」等語,還曾在晚間持大聲公在社區樓下發表言論,確屬妨害社區安寧,顯然情節重大,因此原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第3款等規定,請求被告搬離社區,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全球最醜城市有救?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成立 協助老公寓改善社區問題
全台逾30年的老屋數量逼近500萬戶,有許多是沒有管委會或是難以管理的社區,導致雜物堆積、壁癌、消防安全等一系列問題無人關心。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於24日舉行成立大會,由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當選第一屆理事長,期許從北市先行,擴大到成立六都聯合會,透過民間力量解決社區問題。郭紀子表示,台灣老屋多,尤其是台北市,2016年還被評為全球最醜城市之一,但只靠政府力量恐難改變,需要民間力量共同推動,故成立此協會,拋磚引玉,讓問題逐步獲解。希望先從台北市開始,把分散、獨立、封閉的各個社區管委會組織起來,再陸續籌組另外五都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聯合會,目標是未來幾年時間,將六都的管委會聯合會全部組織起來。郭紀子從事物業管理相關工作逾20年,為現任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近年致力於協助縣市府促使老公寓組織管委會。常年在社區第一線奔走的他分享實務現況,「北市府老舊公寓不少社區只能用怵目驚心形容,外牆斑駁、壁癌、無消防措施、雜物堆積等各種情況都有,但社區居民仍集體不行動,甚至意見分歧,只能放任惡化。」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正式成立,由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當選第一屆理事長,希望日後陸續籌組另外五都的公寓大廈管理協會聯合會。(圖/林榮芳攝)郭紀子曾輔導社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千場,切身感受推動老舊公寓大廈設立管理組織過程的艱辛,也深切了解公寓大廈管理委員運作之苦,專業不足、封閉、經常改選、擔任管理委員意願低落、有責無酬、虛應其職等等現象,基層一盤散沙,各掃門前雪,於是起心動念籌組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成立的4大目標:一、「交流成長」讓各管委會主委擁有一個體系,可以交流互相提供意見。二、「促進修法」促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與新法制定,畢竟各大城市都有其特色,只有透過各縣市成立的協會,才能因地制宜,提出最合適的意見。三、「提供法律輔助」許多管委會對於法令不熟悉,且主委執行社區事務困難重重,導致身心壓力倍增,協會內部有很多律師,可提供協助。四、「提出具體社區營造計畫」政府能力有限,如何改變自己的社區,沒人可以給出正解,必須靠我們自己探索、尋找出答案。郭紀子認為,協會成立若能促使上萬個社區管委會凝聚向心力,可以改善進步的事情很多,如社區治理、城市改良運動,對於城市治理、都市更新、建築物維護、社區營運都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協會的成立是社區自治、社區營造、城市治理的新探索,毫無疑問將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關鍵角色。
管委會雙胞3/新舊主委罷免案大亂鬥 律師:規約未定可由區權人大會決議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華城社區」過去曾是情報局及空軍眷村的前身,近來因「主委鬧雙胞」一事吵得沸沸揚揚,當年的「電梯標案疑雲」好不容易平息,如今又再爆出管委會疑似「黑箱罷免」主委,還為此鬧上法院,律師則認為若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做出決議,即可解決紛爭。大鵬華城位於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軍事看守所)附近,過去的「政黨色彩」及「軍事機密」讓整個聚落套上了一層神秘朦朧的色彩。該眷村社區經多次拆遷改建現已成為「大樓社區」,社區內共有20棟16層的大樓,總戶數達1280戶,居民則超過5000人,許多退休高官及將領居住在此「頤養天年」,4年前社區計劃更換電梯時就一度曾鬧上新聞。大鵬華城居民曾因電梯標案挺身抗議,替住家爭取居安選擇權。(圖/讀者提供)本刊調查,2019年大鵬華城社區驚傳「電梯標案疑雲」,40部、共5000萬元的電梯更新標案嚴重卡關,「工程延宕」恐影響居民安危,且標案過程不符合當時區權會的決議,許多居民紛紛走上街拉布條抗爭,批評管委會決策不當,最終在2020年5月由永大機電公司以4580萬元得標動工,才讓爭議多年的電梯更換案落幕,如今卻又鬧出「雙胞主委案」。至於管委會舊主委主張罷免不合程序一事,律師張睿紘則建議各住宅社區都應該要訂定「社區規約」,並且依照規約進行運作,如果規約沒有約定到某些具體細項(如主委罷免程序),則可交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進行決議,並「與時俱進」修正、補充規約,尤其是某些關係比較「盤根錯節」的社區,更應該注意規範,才能避免法律爭議,也符合「民主程序」的概念。律師張睿紘認為,盤根錯節的社區更應該與時俱進將規約修正、補漏,才不致爭議不斷。(圖/張睿紘律師提供)同時,張睿紘也強調,如果有住戶利用「網路空戰」改圖、散播圖文等行為,若屬「不實資訊」,恐怕會有加重誹謗的法律問題,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理性因應各種狀況。
雙北低總宅現形2/新北超俗宅集中「這3區」 驚見林肯大郡1字頭上榜
不只台北市還能找「千萬有找」、4字頭社區,在新北市都會行政區中,也有2字頭物件仍默默在成交。CTWANT委託房仲業者統計新北市總價低於800萬元以內的熱門交易社區,發現上榜社區淡水就占一半,其餘則落在汐止與中和,大多都是千戶以上大社區。專家表示,戶數多雖可分攤管理費,但往往社區管理不易,日後租售也都必須面對眾多競爭者,須特別留意。根據新北市地政局統計,112年第1季新北市都會區15個行政區以單價30~40萬元產品為交易最大宗,占28%,成交多分布於新莊、林口、中和、淡水;其次為單價40~50萬元的產品,占25%,成交多於中和、新莊、三重、板橋。總價部分,低於1000萬元者占全市交易38%為最大宗,成交多分布於淡水、新莊、三重;其次為1000~1500萬元占31%,多分布於板橋、中和、新莊、淡水。想找更便宜物件嗎?CTWANT委託台灣房屋尋覓新北市總價800萬元以內熱門成交社區,統計時間為2022年至今,10大熱門低總價社區皆落在淡水、汐止、中和,其中淡水就占了一半。入榜的大多都是大型社區,其中不乏座落於商場、捷運旁,可作為預算有限小資族的購屋首選。隨著美麗新淡海影城開幕、淡海輕軌通車,為淡水帶來一波進駐人潮,淡江大橋將在2025年完工,淡北道路工程也預計於2028年完工,將補強淡水對外交通,淡水新建案站穩3字頭,但新古屋成交還在2字頭,相比雙北其他都會區,競爭力十足。根據實價登錄及地政局資料,2022年淡海新市鎮移轉量達2600餘件,低總價熱門交易社區,第一名正是淡海新市鎮造鎮案、總計有5000戶開發量體的「海洋都心1~3期」。雖然淡海新市鎮住宅移轉量體大,但淡水低總價熱門成交社區,竟集中在淡大商圈,像是入榜的「淡大財庫」「海景天下1~2期」「巧克力花園廣場」,主要都是出租給淡江大學學生的套房產品。而靠近捷運紅樹林站的「摩納哥」則因公設、物管完善,以上班族為主。台灣房屋居家宜淡海新市鎮加盟店店東陳姿翎表示,淡大周邊屬舊市區,新建案少,大多都是公寓的隔間套房,或是小套房大樓,但屋況都比較差,每坪單價約15萬元,總價約200~300萬元,大多都是出租給學生,每月租金約7000~8000元;而淡海新市鎮的房子比較新,即便是靠海較偏的區段也都要2字頭。住戶希望與林肯大郡區隔,原名第6區的15樓區後來改名為「雙璽帝堡」。(圖/報系資料庫)緊鄰南港、內湖的汐止區,也有3社區入榜,包括「星野之森B區」「林肯大郡」「摩天鎮」等,其中屋齡27年的「林肯大郡」平均單價僅1字頭,似乎未揮去土石流陰霾。「林肯大郡」為林肯建設在1993年推出,分有公寓的金龍特區,及電梯大樓的總統特區、15樓區等,總戶數約1450戶。原本建商以「大眾貴族化社區」做賣點,卻因1997年8月18日溫妮颱風讓一切變調。颱風帶來的雨量破壞地基,同時挾帶大量水分的泥土衝破擋土牆,直接衝向金龍特區第3區建築,導致120戶住家嚴重傾斜,甚至2樓以下約40戶遭埋,造成28人死亡,百餘人無家可歸。如今總統特區改名「青山綠築」、15樓區改名「雙璽帝堡」,各有獨立的管委會管理,雖然建築結構未受影響,但近年汐止房價飆漲,「林肯大郡」及改名的社區卻仍停留在1字頭。汐止另一入榜建案「摩天鎮」則位在大同路三段路底,共有7幢大樓,樓高33層,建成當時為汐止第一高樓。基地前身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的新茂木業工廠,結束營業後,土地被東帝士集團買下,總戶數達1750戶,規劃12~54坪1~4房,是1990年代建築業熱潮的知名住宅案,也是東帝士於汐止的代表作。 台灣房屋汐止站前加盟店店長徐國裕表示,除「星野之森B區」主要為建商銷售戶及轉約戶外,「林肯大郡」「摩天鎮」則為20多年、位處偏遠的中古屋,兩者價格都非常實惠。「摩天鎮」總價500萬元起,900萬元可買電梯3房,「因為低總價,也創造出高投報率。有些租客也發現『租不如買』,於是產生高頻繁的交易量。」不同的是「林肯大郡」買的多是拿來出租,徐國裕解釋,因為大家普遍還留有風災的刻板印象,較不受自住青睞,500萬元總價可買公寓3房,600萬元有機會入手電梯大樓,租金約1~2萬元,投報率還不錯,「但銀行也有疑慮,認為流通性不好,在貸款上是『完全不貸款』或是低成數,也因此價格始終上不去。」新北市總價800萬元以內10大熱門成交社區,有2件就是東帝士集團於90年代推出的摩天高樓住宅,集團創辦人陳由豪曾是房地產知名人物,於財務危機後潛逃大陸。(圖/黃耀徵攝、報系資料庫)有趣的是,中和入榜的「摩天東帝市」恰巧也是由東帝士集團佳懿建設興建,3大棟樓就豎立在景平路上,最高樓層達41樓,也是地標型建築。東帝士幾乎同時蓋了中和的「摩天東帝市」及汐止的「摩天鎮」,沒想到「摩天鎮」落成的1998年碰上亞洲金融風暴,創辦人陳由豪出現財務危機,於2001年倒債宣布解散,陳由豪也逃往中國。雖然如此,這兩棟大樓在各自管委會管理下,仍正常運行,未受到東帝士跨台影響。而「摩天東帝市」更是因為就在捷運環狀線景平站旁,樓下還有大賣場、知名健身房,生活機能完整,成為中和熱門交易社區。中和另一上榜社區「四季紐約」則是位在中和環球百貨旁,不管各式採買、餐飲都很方便,還有影城滿足娛樂需求。不過該案屬於乙種工業用地,基本上是不能當住宅使用,但因價格比同區域社區低2~3成,政府也未嚴格取締,因此仍有不少人當住宅使用。但也特別提醒,購買「乙工宅」的貸款成數較差,也無法申請軍公教房貸、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等優惠利率,購屋人需特別留意。2014年時人民民主陣線曾在「四季紐約」舉行記者會,痛批建商低價收購工業區土地,以偷渡方式,大舉蓋房包裝成一般住宅出售;時至今日,各地仍有不少工業宅當成住宅銷售。(圖/報系資料庫)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創辦人周昆立表示,大社區往往因基地大,公設配置更周全,加上規劃戶數較多,在多戶繳納管理費下,公設易維持完善,居住品質較容易有所提升;不過,也會因為社區出入人流大,管理不易,特別是基地廣闊的社區可能會有多個出入口,若需要增加人力駐守,社區開支也會因此增加,也將反映在管理費成本上。周昆立也提到,大社區另一個最常見的問題就是住戶難有共識,以每年須舉辦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說,人多就容易嘴雜,難以形成決議,社區吵架吵上新聞版面的案例,時有耳聞,須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