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
」 管委會 都更 豪宅 桃園 隋棠
免費看電影、共餐發百元 新北3里長候選人涉賄選9人遭起訴
九合一大選即將到來,新北發生多起里長候選人賄選案,涉案手法包括包場招待選民免費觀賞院線電影、藉老人共餐名義逐一發放百元現金「便當錢」,以及在端午節前夕登門贈送市價逾600元的民生禮品提袋,檢方近日偵結,起訴3名里長候選人,及其家屬、助選人員共9人全數依法提起公訴。檢方調查,新北市板橋區某里里長候選人劉姓男子,為求順利當選,與父親及杜姓女友謀劃,由劉父透過不知情人士轉介民間協會出面,向中和環球威秀影城接洽包場電影《超人再起》,並由他人贊助代墊包場費2萬9500元,取得118張每張市價250元的電影票券。劉父則指示人員在里民Line群組宣傳免費看電影活動,於5月17日放映當天,劉男與杜女在影廳外設桌發票,逐一確認取票者具有里民投票權後交付票券,劉姓父子更在電影放映前後於影廳台前發表談話,懇請選民投票支持。檢察官邱舒婕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偵辦後,認定劉姓候選人、劉父及杜女3人涉犯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不正利益罪嫌,依法起訴。此外,中和區某里現任謝姓里長爭取連任,涉嫌與妻子藍姓婦人及何姓、廖姓友人共謀,於8月上旬向具有投票權的里民發放藍色號碼牌,作為8月20日在里活動中心舉辦老人共餐活動的識別憑證。活動當天,謝姓里長先以口頭向在場里民表示將發放現金100元作為「便當錢」,並在台上高喊「謝某某凍蒜」尋求支持;活動結束後,謝妻隨即交付200張百元現鈔,由何男、廖女在門口憑藍色號碼牌發給選民每人100元現金。檢察官劉家瑜指揮新北市調處、新北市刑大及移民署新北專勤隊偵辦,將謝姓里長夫妻與協助發錢的2名友人共4人依投票行賄罪嫌起訴。檢方調查,新莊區某里里長候選人葉姓女子為爭取勝選,涉嫌於端午節前夕多次獨自或由蔣姓女子陪同,前往里內多個大型社區拜訪,向具有投票權的社區管委會委員及住戶發送每袋市價約631元的禮品提袋,內容物包含保鮮膜、牙膏、醬油膏及口罩等民生用品,以此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檢察官郭恩佳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事官及新莊警分局蒐證完畢,偵結將葉姓候選人與蔣女依交付賄賂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以政見、理念及服務爭取選民認同,任何以現金、禮品、免費招待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之利益換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檢方將持續積極查察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企圖以金錢、財物或不正利益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之行為,均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維護公平、公正之選舉環境。
北市寧夏夜市旁大樓突下大量磁磚雨 路人車輛險遭砸
北市大同區寧夏路28號一棟民宅2日上午驚傳大量磁磚掉落事故。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獲報,該棟建物外牆磁磚突然正面剝落,大量磁磚雨瞬間傾瀉而下,險些砸到路人與一旁停放的車輛。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表示,到場後發現磁磚掉落的主要地區是人行道行人在走的,一旁就是寧夏夜市攤商的營業範圍,由於該棟大樓今天已2度降下磁磚雨,目前也已通知寧夏夜市理事長林定國,將進一步與攤商聯絡,討論晚上是否能夠營業,以免有民眾遭到砸傷。陳怡君指出,目前也已通知建管處等單位,已釐清後續相關處理方式。有關大同區寧夏路28號建築物外牆剝落一案,北市建管處已於第一時間派員會同建築師赴現場勘查,確認為頂樓磁磚及混凝土塊剝落,現已於周邊拉設封鎖線並張貼安全告示警示行人,後續將正式發函限期管委會一個月內完成修繕;另經查若本次剝落事件致有人員受傷或車輛財損情事,將依建築法相關規定予以裁處,如至115年底前未依規定申報外牆申報,亦將依違反建管自治條例裁處。北市大同區寧夏路28號一棟民宅2日上午驚傳大量磁磚掉落事故。(圖/李俊賢攝)
爭議不斷2/隋棠昔綁骨盆未付費還抱怨無效 槓管委會拒繳11萬管理費
藝人隋棠近年來爭議事件不少,幾度因金錢糾紛躍上新聞版面,除了近期老公Tony投資的餐廳捲入租金爭議外,回顧隋棠自身的財務風波,莫過於當年的「綁骨盆」未付費還公開抱怨的事件,以及入住大直豪宅後拒繳管理費,每每都引發各界熱議。身材窈窕的隋棠在2019年曾被本刊揭露產後找上資深護理師綁骨盆,但做到一半卻因不滿效果向外宣稱無效並未付費用,護理師氣憤決定討回當年所積欠的費用。(圖/翻攝自隋棠臉書)2019年本刊揭露,隋棠二胎產後找上一位年約70歲的資深護理師綁骨盆,施作近40次,費用約新台幣2萬元,但隋棠做到一半卻因不滿效果,開始訊息不回、明明人在家卻避不見面,護理師認為自己無功不受祿,費用分文未收,連束腹帶都沒拿回,豈料,日後卻看到隋棠公開談論自身綁骨盆經驗,向外宣稱無效,讓護理師氣憤決定討回當年所積欠的費用。當時消息一出引發譁然,隋棠立刻結清之餘,在臉書發文自嘲自己「白目」,「關於綁骨盆對我效果不大的經驗分享,得罪了阿姨,我真的非常對不起,是我白目。」並強調「從沒針對阿姨,更從沒提起是阿姨綁的,實在無需對號入座」。而這「對號入座」四字,似乎反映隋棠心中怨氣難平。而後來7旬護理師氣憤向媒體表示:「兩萬塊對她來說很多嗎?要欺負人也不是這樣。」她並非計較這個錢,私下也曾免費服務,主要是隋棠在處理過程令人感到不快。被問之後是否不敢服務女藝人?護理師回:「天下烏鴉不會一般黑,這是個人的品德修養。」在2022年隋棠砸下8250萬元入住大直豪宅後,因「小孩嬉鬧聲」被樓下鄰居控訴是惡鄰居。(圖/翻攝自隋棠臉書)除了綁骨盆的爭議,隋棠2022年砸下8250萬元入住大直豪宅後,才因「小孩嬉鬧聲」被樓下鄰居控訴是惡鄰居,在2025年9月,又被爆出積欠社區管理費高達11.4萬元,遭管委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面對欠費指控,隋棠火速發出千字長文反擊,強調「事出必有因」。她控訴自家長期飽受嚴重的頂樓漏水之苦,但社區管委會卻未做處置,為了自救,她只好自掏腰包花五十萬元修繕,和管委會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才以管理費抵銷方式作為消極抗議,隋棠強調自己爭取的是住戶基本權益與正義,更宣布捐出100萬元給公益團體,以平息風波並請大眾把焦點放在關注弱勢。對於爆料內容,本刊詢問隋棠方,但至截稿前未能取得回應。楓樹餐廳稍早發布聲明:「楓樹餐廳與Tony先生自從2025年已無任何經營管理之關係,本公司對於帶給Tony先生之困擾致上萬分歉意,本公司一直持續正常經營與給付租金,請外界勿以訛傳訛,相關事務請洽楓樹餐廳。」
陌生電話聲稱「想捐1萬元給學校」要求提供帳戶 警揭詐騙話術
台灣詐騙猖獗,手法層出不窮,近日就有一名學校職員接到自稱社區管委會的來電,對方以「表揚拾金不昧學生」為由,聲稱要捐款1萬元給學校,並要求提供校方帳戶,直到對方說出的學生姓名、班級資料都查無此人時,才讓學校職員及時察覺異狀,沒有讓詐團得逞。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近日分享個案,當事人自述,自己在某學校任職,某天辦公室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某社區管委會林小姐」,先是提及她與數間建設公司熟識,接著表示社區有一名住戶的學童就讀該校,前陣子拾金不昧,將撿到的錢轉交給大人,希望校方能公開表揚這名熱心助人的學生。當事人提到,他真心覺得「拾金不昧」是一件好事,學生表現出來的品德,就是對教育者最大的認同,而對方接著說,為了感謝學童的善行,想捐款新台幣1萬元給學校,因此要求他提供學校的捐款帳戶。當事人說,起初他聽到對方不是索要錢財,而是要「捐錢」給學校作為具體表揚,並沒有立即聯想到可能是詐騙,但是當對方提到學童的姓名、班級時,即使他不斷翻找教務處學生名冊,也查不到對方口中的學生,這才讓他察覺到一絲不對勁,立刻婉拒提供校內資訊。當事人指出,事後沒多久,校內就收到主管機關通報,表示縣內已有30多所學校遭遇類似的來電,話術都是「表揚學生」、「愛心捐款」等理由,希望學校提供公款帳戶,幸好當初有發現對方提供的資料根本對不上,沒有將學校帳戶資料輕易交出去。對此,「165打詐儀錶板」也列出3招防詐小撇步:1、陌生人以捐款、獎助學金、表揚學生等名義索取學校機關帳戶,務必先查證,不要因為對方佯稱「要捐錢給學校」,就直接提供帳戶資訊。2、對方提供學生姓名、班級等資訊時,應透過校內資料確認是否真的有此學生。3、若收到可疑捐款電話,應透過對方所聲稱的機關、團體、公司等官方管道另行查證,不要單方面相信來電者提供的資訊。
電省到不到400元仍破功!社宅公電突灌1155元 原因查出來了
高雄一處社會住宅近日出現公共電費分攤爭議,一名住戶收到入住後首張電費帳單,發現自己夏季住宅用電僅393.3元,公共設施電費卻高達1155.8元,接近自家用電3倍。原本他還懷疑是否社宅公電本來就這麼高,向管理單位反映後才確認,目前台電尚未將不同公共區域的用電切分,造成住戶多負擔部分範圍的公共電費。管理單位已著手處理,後續多收部分也將透過租金扣抵方式返還。原PO在Dcard以「住社宅第一張電費單,被教育到了」為題分享經歷。他目前入住高雄「安居好室」這類採登記抽籤方式的社會住宅,居住房型為套房,並非一般私人出租的新大樓、公寓或透天分租套房,房內水、電、瓦斯均採獨立表計,由住戶自行繳納。這次收到帳單時,他原本對自己的用電成果頗為滿意。原PO透露,日常生活並沒有刻意不用電,冷氣、廚房及基本家電都正常使用,家中甚至備有洗脫烘設備;冷氣平時設定約27至28度,再搭配循環扇,假日幾乎會開上一整天,只是盡量避免浪費,購入家電時也以節能產品為主。即使碰上炎熱的夏季,他這期流動電費仍只有393.3元,不到400元,讓他一度相當有成就感。然而再往帳單下一看,公共設施電費竟來到1155.8元,瞬間讓他傻眼,直呼「公共電費是我住宅將近3倍?」兩筆費用加總後,甚至比他過去住透天分租套房時繳的電費還貴,因此上網詢問其他住戶是否也遇過類似狀況。1155.8元的公電究竟算不算高,也讓網友出現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如果是百戶以上、公共設施又不多的單純住宅大樓,每戶仍分攤超過千元,確實值得確認;也有人認為,只要社區設有停車場、電梯等公共設備,公電達到這個水準未必罕見。甚至有人把注意力放到原PO自家用電,驚訝他夏季竟能把電費控制在300多元,認為相比之下公電看起來反而比較接近一般大樓的支出。另有台中社宅住戶表示,自己每期負擔的公電也差不多,有時甚至更多;高雄新大樓住戶則分享,自家社區設有公設,每期公共用電同樣約1000元左右,推測電梯等設備可能占了不少用電。另一名住在桃園社宅的網友提醒,公電破千不一定單純代表公設耗電多,也可能是計算或分攤環節出了問題。該名網友表示,自己也是社宅第一批住戶,當時社區分為A、B及C、D等棟別,第一次收到帳單時,D棟就曾有不少鄰居發現公共電費超過1000元。住戶陸續反映後,社宅管委會進一步查核,才發現部分區域的電費計算確實出現錯誤。這位網友建議原PO,可以先詢問同棟其他住戶的公電金額,再確認停車場或其他公共區域的用電是否被一併計入。如果多人都出現相同疑問,就可以共同向管理單位要求釐清分攤方式。該名桃園住戶也提供自己的現況作為參考,目前已入住將近3年並準備續約,所住大樓共有21層,每層約7戶,一棟配置3部電梯,目前一期公共電費約500至600多元。原PO隨後更新貼文,也讓這起公電爭議有了答案。他澄清,自己並非只在網路上抱怨,收到帳單後第一時間就已向管理人員反映。由於他屬於第一批住戶中較晚入住的一群,在他反映以前,前面入住的住戶其實早已針對公電問題提出不少意見。原PO表示,社宅管理團隊態度積極且友善,進一步了解後確認,問題正如部分網友推測,目前台電沒有將不同公共區域的用電切分,因此住戶被分攤到較大範圍的公共用電。由於新社宅第一次碰到這類狀況,相關處理仍需要時間,目前管理單位持續追蹤,之後也會把住戶多負擔的部分以扣抵租金方式處理。除了電費問題,原PO也趁機澄清外界對社宅租金的印象。他指出,社會住宅並非所有人都能用非常低的價格承租,實際租金仍會依住戶是否具有中低收入或其他優惠資格而有所不同。由於自己沒有相關特殊身分,因此目前就是按照原租金繳費。之所以選擇入住,主要是喜歡這個區域,加上房屋屬於新大樓,在相近租金條件下,他認為社宅提供的居住環境仍相當值得申請。原PO也強調,自己並不是不願意繳公共電費。包括電梯、走廊等實際使用到的公共設施,他認為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本來就應該由住戶合理分攤;真正需要處理的是不應由住戶負擔的用電範圍。他也認為,碰到不合理之處就透過溝通找出原因及解決方案即可,如今確認確實存在問題,而且管理單位已經著手處理,總算讓這張令人傻眼的「社宅第一張電費單」有了後續。
郭書瑤告管委會結果出爐 遭指「吞敗訴」!經紀公司火速發聲還原真相
藝人郭書瑤2024年遭爆料積欠管理費、包裹堆著不領,還撕下電梯公告,為此懷疑社區管委會外洩監視影像,對副主委提告妨害秘密及個資法,最後因副主委道歉坦承行為失當,郭書瑤也具狀撤告成立調解,台北地檢署今(4)日偵結不起訴。不過郭書瑤所屬經紀公司混血兒娛樂今日稍早發聲,強調實際上是雙方本於體諒原則合意達成和解,並非外界傳聞的敗訴。混血兒娛樂今日下午發表聲明,針對部分媒體指郭書瑤「吞敗訴」一事,強調該案實際上是雙方本於體諒原則合意達成和解,並非外界傳聞的敗訴。對於未經查證的聳動報導損及藝人名譽,他們深表遺憾,並呼籲大眾與媒體切勿以訛傳訛。聲明中也特別說明,在調解階段,郭書瑤方面始終秉持善意與互相體諒的精神,甚至主動提供優惠條件,希望能大事化小、圓滿解決爭端。經紀團隊也強調,郭書瑤出道以來待人真誠且處處為他人著想,對於部分媒體未經求證即以「敗訴」等錯誤標題進行報導,嚴重抹煞藝人的善意與人格,公司對此絕不接受並給予藝人全力支持。最後,混血兒娛樂呼籲各大媒體應恪守客觀公正之報導原則,報導前務必向相關單位查證,避免轉載不實資訊。同時,公司也懇請社會大眾保持理性,勿散播錯誤訊息,共同維持健康且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這起糾紛源於郭書瑤先前與居住社區管委會發生的管理費及包裹堆放問題,當時監視器畫面遭外洩並公開於媒體,引發外界關注。郭書瑤認為個人隱私受損,懷疑是管委會副主委將電梯及大廳影像外洩,因而向台北地檢署提起非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妨害秘密等訴訟,期盼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台北地檢署經審理後指出,被告副主委調閱監視器畫面是為了處理社區公共事務,且無直接證據證明其將影像提供給媒體,認為涉犯個資法罪嫌不足。此外,在檢方偵辦過程中,雙方展現誠意溝通並達成和解,郭書瑤也依法撤回妨害秘密罪之告訴,北檢最終於今日偵結不起訴。
郭書瑤怒撕欠費公告影像外流 副主委挨告認錯內幕曝光
藝人郭書瑤前年遭鏡週刊爆料積欠管理費、包裹堆著不領,還撕下電梯公告,為此懷疑社區管委會外洩監視影像,對副主委提告妨害秘密及個資法;蘇姓副主委原本立場強硬,渾不知檢方已問過社區離職秘書,掌握私訊及群組對話紀錄,可證實就是副主委指示調閱郭書瑤撕公告畫面,對副主委「亮牌」後,她意識到自己可能觸法才軟化,承辦檢察官把握「柔性司法」的良機,花了一年時間力勸雙方放下,讓副主委道歉坦承行為失當,郭書瑤也具狀撤告成立調解,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不起訴。依據不起訴書,郭書瑤長期不繳管理費又不理管委會多次催繳,雖在2024年5月8日繳清3月和4月管理費,但沒告知社區財務秘書,仍被貼出催繳公告,郭書瑤在5月14日看到,詢問財務秘書已繳費可不可以拿下公告?財務秘書向蘇姓副主委確認,副主委說等她回家再處理,不過郭書瑤沒等副主委回社區就自行撕掉;郭書瑤第二次撕公告在2024年5月15日,因為社區把她包裹不領走堆大廳的事昭告天下。鏡週刊2024年5月27日爆料此事並公開郭書瑤撕公告的畫面,2025年6月10日她前往北檢提告,因為副主委才是掌管社區大小事的關鍵人物,郭書瑤並未對所有可能接觸監視畫面的人都告進去,只告副主委一人。本案由北檢主任檢察官陳映蓁親自偵辦,傳喚副主委之前,先確認有哪些人參與調閱監視影像。由於郭書瑤社區的物業公司人事異動頻繁,檢方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案發時擔任財務秘書、已經離職的程姓男子,他出示手機對話紀錄,蘇姓副主委指示他調畫面,收到影片後再傳到一個群組「事事如意」,裡面4名成員都是社區管委。蘇姓副主委最初到案態度堅定,不認錯也不認罪,直到陳映蓁告知前財務秘書已供出她下令調畫面並轉傳,才讓她鬆動,但她強調影片已傳到群組,不知誰去爆料;後續歷經區公所多次調解,蘇姓副主委終於致歉,郭書瑤向北檢遞狀撤告。副主委被告兩項罪名,妨害秘密屬告訴乃論,因郭書瑤不追究所以不起訴;個資法屬公訴罪,檢方認定副主委找財務秘書調郭書瑤撕公告的畫面並轉傳群組,動機是處理社區公共事務以保障住戶權益,而且並無具體事證可證明副主委不當利用監視影像,因此也不起訴。檢方對「事事如意」群組4名管委都傳過,但無人承認外流影像,至於鏡週刊記者則未傳喚到案。
校地占豪宅3/現況點交?不主張權利? 特約條款避雷教戰
台北市新民高中與相鄰豪宅「和平官址–拓樸」的佔地賠償案將續戰二審,住戶打算硬起來,寧願社區不收租金、堅持拆校舍還地,學校也不甘示弱,在上訴狀砲轟社區「好處全都拿走了」,並強調多了校區邊陲這3坪地對校方沒好處、也不妨害社區。對於都更引發鄰房佔地紛擾,房仲陳泰源表示,買家如果看到合約有「現況點交」、「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應視為簽約大忌,並要求賣方寫清楚權利與義務關係。新民高中上訴痛批和平官址住戶「好處都全部拿走」。(圖/劉松霖攝)陳泰源認為,都更基地範圍遭鄰房占用的情況並不罕見,妥當處理方式通常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透過「鑑界」確認該建物占用都更基地的「精準」位置與面積。確認鄰房「佔有權來源」是否有歷史租約、公有地承租權等文件?視整合難易度,決定要「納入」或「排除」都更基地範圍。預售消費者(買家)向建商與地主(賣方)簽約時,「買賣契約」裡必須「仔細交代」該占用區域之「使用對價」之「計價算式」與「收益歸屬」。切忌僅以「現況點交」或「不主張權利」等模糊字眼帶過。陳泰源指出,買賣契約若有「特約」條款,代表這屬於「非定型化」之私契約定,常見的條款內容包括:產權與占用瑕疵(建商)免責、土地分區與使用限制(違法工業宅之建商企圖免責)、客變與工程變更聲明(二工)、交屋與過戶代辦費用明細等數字;以本案而言,主要是建商擔心「買家日後對建商提告(基地被臨房占用)」而企圖免責,才在買賣契約書裡特別載明。房仲陳泰源提醒「特約條款」應如何避雷。(圖/翻攝陳泰源臉書)像本案出現「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住戶如何應對以避免日後法律紛爭?陳泰源分析,建商與學校當初的協議裡,並未授權學校可以「永久免費」使用土地;而買賣契約中「同意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的特約,僅限住戶承諾「不找建商算帳」,絕不等於「住戶與管委會」同意「無償、讓學校免費使用」,因此管委會代表住戶向學校追討不當得利(占用租金),獲得法院支持。陳泰源建議住戶,在當初「買賣契約裡的文字」應該嚴格詳述與釐清,例如:註明買家「並無放棄」對占用人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收益權」。如果可以,建商也應於「整合都更案期間」一開始就早早釐清「對價補償」或「占有的租金價格計算」再來推案開賣預售屋,才能降低糾紛。
校地占豪宅1/校舍越界敗訴狠砍租金95% 住戶怒控惡霸
台北市精華區都更案、單價120萬左右的「和平官址–拓樸」,遭隔壁新民高中佔地3.26坪,雙方對簿公堂,一審判決校方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拆屋還地前每月付租金6778元;社區住戶體諒少子化浪潮下學校經營不易,其實不強求還地,照判決付錢就好,不料新民高中上訴要求「打0.5折」,只願支付不當得利1萬5619元及月租金339元,這讓社區深感屈辱,原本有意敦親睦鄰卻被軟土深掘,痛斥校方猶如惡霸。「和平官址–拓樸」集合式住宅位於北市中正區牯嶺街95巷,由富鉅祿及萬仕達兩家建設公司接力完成,於2021年完工,14層樓高共52戶,分43、46坪兩種房型,標榜2分鐘到全聯、3分鐘到公園、5分鐘到捷運站但鬧中取靜,近兩年每坪售價均破百萬,今年3月有一戶以6千萬元出售。和平官址建案為強調生活機能與文教特色,提到社區「靠近強恕中學旁」,強恕中學因併入新民國小,去年改名為新民高中,本件鄰房佔地官司即源自強恕中學與都更住戶之間的糾紛。本刊前往現場,新民高中後門附近有棟校舍正在施工中,建物外牆緊貼和平官址社區車道上方的ㄇ字型金屬護欄,牆角有紅字註記測量數據,也看得出校舍陳舊,與鄰近馬路的新砌牆面形成對比。社區總幹事指出校舍越界範圍。(圖/劉松霖攝)和平官址總幹事張榮添對本刊表示,住戶入住後,懷疑新民高中教室及圍牆「吃到」社區土地,為確認是否越線佔地,找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第一次測出學校占用21.37平方公尺,但第二次測量結果「縮水」,僅有10.77平方公尺(約3.26坪)。社區回頭檢視建商、地主與區權人簽署的土地買賣合約書,發現簽約時沒留意的「特約事項」寫著「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原來學校自知校區西北側教室與圍牆蓋在國有畸零地上,長期向國有財產署租用,富鉅祿建設公司為了擴大都更基地,2016年跟校方協議放棄承租、由建商向國產署購地,並承諾拆牆後在校地範圍內重新砌牆,但實際上只拆了10.6平方公尺,就因為再拆下去會導致建物全面崩塌,所以仍有10.77平方公尺未拆除。占用豪宅鄰地的校舍施工中,預計作為外師宿舍使用。(圖/劉松霖攝)但富鉅祿與學校的協議書內容,並未在土地買賣合約上詳盡載明,和平官址住戶不滿建商隱瞞跟校方間的協議,又沒盡到告知義務,認定強恕中學應賠償非法佔地費用,以地政所二次丈量的10.77平方公尺及申報地價10%計算,提告求償不當得利59萬3920元,並要求拆屋還地前按月給付2萬480元。學校將土地買賣合約中的「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當護身符,主張校方合法占用,反批社區提告是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不過台北地院指出,學校與建商的協議並未同意校方可永久佔地或無償使用,而且協議的效力僅限學校、建商,社區住戶沒有義務承受,以申報地價年息8%的行情,判決新民高中應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還地前須付月租金6778元。社區總幹事張榮添說,新民高中每月付租金6778元,比任一住戶的管理費都低,也不到社區總管理費1%,其實沒什麼太大用處,提告的訴求很簡單:管委會要給住戶一個交代,即使法官判1千元也會接受,社區會尊重法院判決。張榮添表示,一審宣判後,新民高中曾詢問管委會的帳戶,讓社區以為學校也接受判決結果,沒想到校方仍提起上訴,只願支付一審金額的20分之1(即5%),這讓住戶哭笑不得,秉持友善、寬容卻被學校當成很好欺負,「不覺得它這個有點惡霸、有點離譜嗎?」本刊詢問新民高中,校長室人員說由發言人回應,但截稿前均未獲得校方說法。
陪伴桃園人20多年!知名夜市今最後一天營業 管委會曝2大熄燈原因
陪伴桃園在地人超過20年的南崁觀光夜市,因受限於現行法規與土地使用限制,加上長期無法尋獲合適的新址搬遷,將今(29)日晚間營業結束後,正式熄燈劃下句點。消息一出引發大批在地人與網友直呼不捨。在去(2025)年南崁夜市就曾傳出熄燈消息,當時管理委員會一度出面澄清尚無停業打算。然而隨著法規壓力與場地取得困境持續無法解決,夜市管委會在今年8月證實,將於8月底結束營業,並坦言經過嘗試多方協調並尋找替代土地仍無結果後,最終選擇只能收攤。管委會今日特別透過夜市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公告,向在地鄉親及每一位曾來過南崁夜市的人表達感謝,文中溫情提到,夜市見證了當地的發展與變遷,許多民眾從小時候由父母牽著手來逛,如今已是帶著自己的下一代造訪,這裡承載著無數家庭跨世代的成長軌跡。面對即將熄燈的現實,管委會感性表示,夜市的結束不單是攤位撤離與燈光熄滅,更帶走了許多人的青春歲月、生活習慣與寶貴記憶。為了向一路相伴的朋友道別,經營團隊特別邀請大家把握最後一晚,再到夜市回味熟悉的小吃與攤位,為這段長達20多年的共同回憶畫上圓滿句點。粉專貼文最後以「南崁夜市,畢業快樂,這次真的要說再見了」作為結語,吸引不少網友按讚和留言表達謝意與不捨,有在地居民表示,「感謝南崁觀光夜市陪伴我們這麼多年,期待你們再度出現」;另外,也有網友好奇夜市的攤位會搬到哪些地點,但管委會尚未回應。
黑歷史曝光!台中燒烤店老闆不爽違建被拆 死亡詛咒恐嚇社區前主委
台中燒烤店李姓老闆在行車糾紛中持摺疊刀攻擊對方反而被打死,他的黑歷史陸續遭起底,除了1999年曾也因為行車衝突拿球棒砸計程車,2011年他不滿開店檢舉違建,竟趁社區前主委出門時當面恐嚇,揪住衣領詛咒對方母親死一死,遭法院以強制罪判刑2個月。依據判決內容,李姓男子2011年在台中市漢口路四段租店面營業,遭檢舉搭設違章建築而拆除,他為此槓上社區管委會,某天凌晨5點半前往社區,原本想找管委會主委理論,卻碰到前任主委外出運動,他照樣算帳,抓住對方衣領怒吼「你老母快死一死」,還硬逼要求現任主委下來處理,前主委因此出不了社區,被迫留在管理室裡面。社區監視器拍下案發過程,大廈管理員也作證李姓男子恐嚇前主委,台中地檢署起訴強制罪。台中地院審酌,李姓男子只因為懷疑管委會向市府檢舉,導致他承租的違建被拆,無法理性處理糾紛,竟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強制被害人到管理室為他聯繫主委,犯行實無可取、損害不輕,但李姓男子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還可以,因此量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法官另考量李姓男子向被害人道歉獲得原諒,相信他已有悔意「無再犯之虞」,所以宣告緩刑2年,諷刺的是,15年後他意圖持刀攻擊行車糾紛的對象,這次並非司法單位給他教訓,而是自己用生命付出代價。
空中光電板1/屋頂光電新制恐有變數?迷糊上路代價高 「這類住宅」衝擊最大
屋頂光電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未來凡建築面積超過302坪以上新建大樓,屋頂都要強制加裝太陽能板,面對細部規劃未公告、配套不完善,建商坦言「迷迷糊糊、邊走邊看」。根據CTWANT記者訪談發現,大家對於是否達到成本效益打上問號,其中又以大型透天社區受害最深。不過面對外界質疑,傳聞新制可能將「住宅」排除在外。據了解,28日下午4點,能源署、國土署及全台各縣市建管單位人員召開屋頂光電新制會議,由行政院政委陳金德進行跨部會協調,因屋頂光電新制配套多有不足,擔心繼「土方之亂」後再成為「光電之亂」,傳聞會議結論將排除「住宅類」建物。知情人士透露,能源署非常堅持將住宅納入規範,但國土署負責管理全國建築,了解配套不足的嚴重性,並不認同。雖會中討論偏向住宅先暫緩實施,商辦、廠辦仍維持納入規範,但牽涉層面廣泛,最終仍待公告為準。為推動淨零轉型,內政部與經濟部共同訂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凡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2坪)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即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年初才經歷過土方之亂,如今屋頂光電新制又急著上路,住宅類建築牽扯層面甚廣、配套不足,建築業者急跳腳。(圖/報系資料庫)住宅若上路,未來社區產生的電力可有3種回饋模式,一、全數賣給台電,二、優先供應社區公設用電,多餘電力再賣給台電,三、100%用於自家社區公設。內政部表示,除了遇斷電時可供公共用電使用之外,售出多餘綠電還可挹注大樓公積金,有利於管委會後續維管。雖然政策旨在提升城市能源韌性,然而對於新制上路,業者卻避之唯恐不及。由於細部計畫沒有公告,再加上每個地方管理自治法有所不同,富品建設董事長曾富瑋坦言,「目前建商自己也是迷迷糊糊、邊走邊看!」「大家都趕在8月1日前掛件(申請建照),以避開新制規範;來不及掛件的可能會等到9、10月後,先觀望一下,因為還不知道怎麼遵循。」新建住宅強制架設光電板會出現爭議不是沒有原因。台灣省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吳國寶向記者解釋,一般住宅屋頂不大,光電板發電量僅能應付燈光,沒有10年回不了本,而這10年周圍環境、建物可能出現變化,不一定能持續擁有最佳日照條件,若中途社區缺乏管理或覺得維修不划算,光電板即成為屋頂上的大型廢棄物,萬一颱風來成為「空中飛盤」砸傷人,試問「誰該負責?」實際翻開建築光電新制說明會的簡報,當中的成本收益試算,若以最低門檻302坪建築面積估算,光電板初始建置成本約200萬元;產生的電力若全數賣給台電,預估年收益約30萬元。台灣省不動產公會理事長吳國寶質疑,屋頂光電新制未考慮屋頂消防救災困難與觸電風險,若缺乏維護沒有經費可能遭擱棄,甚至強風吹落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的風險。(圖/林榮芳攝)一位不具名業者點出新制的大魔王,建商在成本考量下,建材品質堪用就好,通常新社區住到第3年,公設就陸續有設備出問題,光電板想必也如此。而每年增加30萬元售電收益,還沒扣除維護、清洗、零件更換的費用,一個師傅出工,就是5,000元的報價,如果有個模組壞了,更換就是1、2萬元,最後每年淨利也所剩不多。然而上述討論的還是有管委會運作的社區大樓,能統一管理、分攤成本;大型透天社區因每戶屋頂面積有限且分散,電力系統需分別配置、設備數量也相對增加,不僅提高建商施工難度,也增加未來維護管理的複雜度,且透天通常都沒有管委會,未來不論清潔、零件更換,屋主必須自行聯繫廠商、承擔相關費用。中南部有許多大型透天社區,因沒有管委會,未來安裝光電板,需各自負擔高額維護成本,很有可能最終成為屋頂廢棄物。(示意圖/業者提供)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榮譽理事長王至亮也解釋,大型透天社區雖每戶獨立產權,但屬於同一張建照,整體建築基地若超過302坪,仍必須納入屋頂光電新制的規範,問題是,透天不像集合大樓擁有同一個屋頂空間,能依光照條件將光電板架設在最佳位置。他進一步解釋,目前中南部雖有不少透天自主加裝光電板的案例,經評估若在日照條件充足下,確實具有投資效益;但若成為強制安裝,建商只能考量一致性且依公平原則,在每一戶透天的屋頂上安裝光電板,但並非每一戶的日照條件都一致,例如剛好某戶被鄰棟建築遮蔽導致發電量過低,最終恐出現發電收益根本不足以支應設備維護成本的情況。內政部的效益分析是,預計 12年即可收回成本,設備壽命長達20年以上;但業者大多都認為,私人住宅不像商辦產權單純、有足夠財力,必須投入ESG,萬一種種原因撐不到12年,屋頂裝設光電板就是一項不符合成本效益的政策。新建住宅若也要加入「種電」行列,還有諸多配套機制待補強。
空中光電板2/屋頂種電政策成敗「管委會」扛? 沒錢維護下場慘淪「空中廢棄物」
屋頂光電新制於8月1日上路,比起擔心「房價又要漲?」,專家更關心的是管委會面臨未來20年漫漫維修之路的考驗,如安裝的光電板品質不如預期、又沒保固,發電收益追不上維護成本,原本共創綠電的良善立意,最終恐成「空中廢棄物」,多位專家建議盡快針對維護修繕經費和保險制度完善相關規範。為推動淨零轉型,內政部與經濟部共同訂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凡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2坪)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要求須加裝太陽光電設備。目前傳言住宅有機會排除在規範之外,但若照常實施,住宅區的建蔽率通常在40%至60%,建築面積302坪回推基地面積,約600、700坪以上的基地未來屋頂都須加裝光電板。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侵台,17級陣風肆虐,根據能源署統計,全台共33個光電案場受災,又以嘉義縣約有11.4萬片、2,200公噸光電板報廢最為嚴重,其中多數為水面型光電,少部分為屋頂型光電,因此,屋頂型光電設施的耐風等級也從原本的12至14級,提高至少抗17級風。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侵台,全台共33個光電案場受災,令人擔憂未來屋頂光電板的安全性。圖為嘉義滯洪池水面型光電板被颱風吹翻破損狀況。(圖/讀者提供)儘管標準提高,還是人心惶惶。因為極端氣候下,天氣系統的變化速度與強度變得極端且難以捉摸;而設計規劃雖達到標準,施工品質不佳也會為安全打上折扣;最擔心的還是社區管委會的運作,決定了屋頂上的光電板能否存活20年壽命。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當太陽能板移交給社區管委會後,便須負起長達20年的清洗、檢修與更新責任。觀察目前社區管委會的運作,常因收支管理、公設維護有不同聲音,光是住戶出入必經的電梯,都會出現推延維修更新的情況;平時看不見、非必須的光電板,更可能因管委會運作不佳而遭棄置。他進一步解釋,社區有分民生必須設施,例如門禁、升降機、照明、供電、消防系統,沒有它無法正常生活,因此不得不維護修繕;但光電設備為非民生必須設施,就像健身器材、咖啡機、沙發,壞了就壞了,沒有立即要更換的壓力,這是管理上很大差異。「但,游泳池、健身房荒廢不影響安全性,若光電板管理維護不好,發電量和使用週期下降,最終走向荒廢,颱風來就吹得滿天飄,恐變成高空墜落物!」郭紀子提醒,若無保險機制的配套並行,一次嚴重天災就可能掏空社區公基金。儘管內政部與經濟部多次就新制內容召開說明會,仍被業界認為配套不足急著上路。(圖/內政部提供)多名專家和業者皆表示,政策立意良善,但每次新制上路,都沒有充足配套,「先做了再說,最後失敗的後果再全民埋單?」針對屋頂光電新制,最重要的是維護管理和保險機制必須一起建立。建築師劉獻文以建築綠化為例指出,為調節都市氣候、提升環境品質,法規強制要求建築要有一定比例的綠覆面積,卻沒有配套維護,最後移交給屋主、社區,植栽因颱風吹毀或維護不當死亡,沒機制、預算做更新,結果就只是一次性的花錢工程,無法真正發揮政策效果。反觀太陽能板也可能面臨同等命運,最終不是拆除報廢,就是在颱風等極端天候下變成風險來源。他建議可效仿日本,針對後續維護設有保險與定期更換檢修制度,不會讓設備壞了後出現經費沒著落的情況。郭紀子也表示,現在完全沒考慮到屋頂光電板不敷使用時、生命週期結束後的配套,強烈建議,應該要求從售電收益中強制提列相當比例,因應未來維護修繕和汰舊換新時的支出,而該筆款項須得為專款專用,不能用在其他修繕,確保未來有財力持續支應光電板的運作,政策也才能有延續性;就算未來報廢可拆除,也需要一筆拆除費,才不會造成墜落砸傷人的風險。未來屋頂上的光電板就和建築外觀的磁磚一樣,管委會將負責維護修繕,若成為高空墜落物砸傷人,也將負起賠償責任。(示意圖/民眾提供)究竟屋頂光電新制是全民種電賺收益,還是全民埋單幫政府解決能源問題,就看後續所缺配套是否能逐一補齊了!
北市府遭罵亂砍樹 侯漢廷:「砍樹種光電板」有在意嗎?
近日網路謠傳北市砍樹超過四千棵、影射是為無人機侵襲開方便之門。對此,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今(13)日表示,若有市民好奇台北市樹木問題,市政府應公開釋疑,但青鳥製造「北市亂砍樹」,甚至連結這是為了「方便無人機攻台」,把樹木管理變成國安危機,真是抗中保台到失智。侯漢廷指出,北市工務局是「相當不願砍樹」的,理由就是怕被護樹團體批評。所以有人質疑北市亂砍樹,顯然不瞭解實情。首先,2025年市府就新增植樹超過13225株。哪那麼無聊刻意砍樹?地方議員接到里長、社區、市民各種會勘陳情,都是希望「要砍樹、修樹、移植」,為什麼?樹太大,又生病容易倒,不修剪,颱風來了倒了壓人壓車,清理障礙,上班日妨礙交通,有些樹根亂竄,侵蝕到馬路上,道路不平,影響行人,甚至侵蝕到住家;而在底下,會影響到地下管線、水電瓦斯電信都受影響。侯漢廷表示,每每要會勘修剪,工務局都擔心受怕,怕護樹團體批評,自己個人是非常不爽。樹倒了產生損害了、壓迫到住戶了,護樹團體負責嗎?沒有。侯漢廷說,甚至有些私地上有老樹,地主要砍,也被護樹團體阻止,並要求要維護樹,但由護樹團體維護嗎?也不是。有些地方,社區管委會集體開會同意要修剪或移植樹了,或者改樹種,護樹團體也會抗議,但他們抗議對象不是社區管委會,而是市政府。說白了就是打手,而市府視個案會要求綠覆率不得減少,護樹團體才沒得批評。有時,這些護樹團體和青鳥高度重疊。當年反大巨蛋就是。侯漢廷直言,南台灣砍樹種光電板,青鳥有在意嗎?北市為了維護人民安全,修剪幾棵樹,青鳥就跑出來了,怕自己沒地方睡覺嗎?侯漢廷表示,動不動就把所有公共議題包裝成「對岸威脅」,到底是在理性討論,還是在操作恐懼、進行認知作戰?再怎麼關心植物,都救不了沈伯洋植物人一般的選情!
獨/豪宅住戶護童自費防墜網「影響房價」 法官判拆給半年寬限期
台北市信義區豪宅「Taipei Garden」有住戶擔心家中小孩意外墜樓,自行裝設防墜網,社區管委會認為未經區權人決議就擅自變更外牆牆面,已違反社區規約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告要求拆除,台北地院判准,除了這名住戶確實違規,他安裝防墜網的方式並不美觀,會影響大樓整體外觀,也會損害房價,但考量孩童居家的安全,給予違規住戶6個月「緩衝期」,讓他有時間拆掉防墜網先恢復原狀,再去跟社區協商新的防墜設施該怎麼裝。「Taipei Garden」台北花園社區位於松勇路上,號稱全台第一個「地上權豪宅」,屋主僅持有房屋未持有土地,地上權期限到2050年4月,依據實價登錄網資料,過去5年有7筆交易,2024年之前每坪單價約80萬元、每戶總價破億,2025年之後每坪約40幾萬,每戶總價為6、7千萬。本案房屋位於社區最高樓層13樓,登記在一家服飾公司名下,王姓負責人為防止家中幼童發生意外,在大樓外牆、陽台、露台、頂樓平台加裝防墜網,因此被社區管委會告上法院。王姓屋主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主張安裝防墜網有正當性,管委會不能濫用權利要求拆掉。管委會則援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強調王姓屋主未經社區同意自行加裝金屬框架、網狀設施、繩索等防墜設施,已侵害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利。北院到場履勘,網狀設施裝置及繩索直接安裝在陽台及頂樓平台,金屬框架搭載網狀設施從上方固定垂下掛在外牆並覆蓋陽台,沒有任何美化或以藝術的方式呈現,直接影響大樓整體外觀;法官指出,王姓屋主應向管委會或在區權人會議上解釋有防墜網的安裝需求,找到兼顧大樓美觀與住家安全的方法,而非未經允許私自裝設變更外牆的設施,這如同在牆面上裝鐵窗、加掛廣告,沒遵守與全體住戶共同維護社區外觀的義務,會影響房屋交易價格,損害其他住戶的財產權,因此必須拆除。但法官也體諒屋主為了小孩槓上管委會,在判決書中特別說明,拆除防墜網回復原狀需要耗費一段時間,加上住戶之間得協調如何銜接新舊防墜設施,因此給王姓屋主6個月的履行期間,以兼顧他與社區兩造利益。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不只看地段?銀行估價考量8大指標 業者全說了
觀察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以上老屋達516萬戶、空屋98萬戶、待售新成屋11.2萬戶,此三大指標,都創歴史「新三高」;特別在極端氣侯、地震頻繁下,住宅在外觀、結構、設備、規劃上都將面臨嚴竣考驗,「什麼樣的房子,一生買一戶,夠了!」成為值得探討的議題。根據中央氣象署分析,台灣每年約發生4萬次大小地震,對房屋結構上產生不定時破壞,社團法人建築安全履歷協會、富比士網路科技公司委託遠見民意調查發現,87.5%民眾認為傳統住宅有面臨「功能性過時」危機,78.6%認為房屋應該「全面優化大升級」,從老屋「住宅1.0」提升至「住宅3.0」。調查顯示,民眾最期待改善的項目包括水電管線更新、耐震設計、提升戶內供電容量、強化門窗、廚房升級、改善地下室採光通風,以及建置匯流排與EMS智慧充電系統等。不動產估價師王進祥表示,台灣房市正在經歷一場「住宅價值」無形革命,未來房屋價值將由過去單純重視「地段價值」,逐漸轉向兼顧「系統價值」。耐震性能佳、設備更新完善、居住品質高的住宅,可望在估價上獲得更高評價,或列入估價相關公報做為依據,成為市場新主流。台北富邦銀行副總經理彭德齡即透露,銀行在評估房產價值時,主要考量8大指標,包括產品同質性高、公設比適中且坪效高、梯戶比合理、室內格局佳(無多餘虛坪走道)、周邊無重大嫌惡設施、具備基本生活機能、管委會運作正常、避開投資客過多的社區。彭德齡表示,銀行估價會從ABCD地段與實價登錄多重評估,有價值的好房,從外觀時尚、結構耐震、建材設備升級、管線更新與品牌力都是評估重點。結構技師戴雲發指出,一棟真正的好宅應兼具「住得舒適、住得安全、住得安心」三大條件,除強化耐震結構外,也應導入第三方建築安全履歷認證及系統化施工工法,同時建立耐震、防水、機電及居住性能等多元建築安全履歷制度,推動住宅全面升級至「住宅3.0」。
黑牌保全揭秘2/物業公司違法站崗巡邏 警察管不到、都發局踢皮球
所謂「黑牌保全」是指本來只可以執行「生活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撈過界,或某些以「管理顧問公司」之名,經營保全公司業務的非法行為。此外,還有些社區「自聘保全」,雖然合法,但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管委會揹,對於種種亂象,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說,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根本沒有權力介入。「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理事會」理事長張達錩指出,「黑牌保全」係指物業公司與坊間沒有資本額限制的「管理顧問公司」。前者正式名稱是「公寓大樓管理維護公司」,其執業法源根據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立資本額為一千萬。依據法令上規定,「樓管公司」可以接手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等,簡單的說,就是「生活管理與服務」,若牽涉到安全,例如門禁、巡邏、警衛、私領域(如車道出口)的交通指揮,則必須有保全公司牌照,才可以執業。因此,很多保全公司同時申請樓管公司牌照,以便提供「一條龍服務」。問題是,當樓管公司撈過界,幹起安全管制的保全業務,在沒有警方業務督導,所聘任保全員無須列冊管制,什麼人都可以幹,外部成本低,他們大可低薪壓價,因此對於貪小便宜的管委會來說,是有誘因的,也因此,正牌保全公司打折扣戰,根本玩不過人家,這也形成「劣幣驅逐良幣」。至於「管理顧問公司」,更加百無禁忌,人員龍蛇混雜,台中市發生過多起社區保全人偷竊住戶財務,監守自盜,偽造收款單據,盜用管理費或其他公款等案件,幾乎都是這類「管理顧問公司」接管的社區發生的,出了事!管委會不打官司,不花錢假扣押,還真的求償無門。此外,還有所謂的「自聘保全」,就是小社區的管委會,為了省錢,自己聘僱管理員,守著大樓門口,做一些簡單收發、巡邏的服務。這些自聘保全人員在十年前,根本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薪資壓得很低,一分錢一分貨,當然談不上服務品質,甚至發生多起糾紛。可是,自聘保全並不違法,但張達錩強調,如果發生事故,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由聘任者,也就是管委會負責,而管委會掌握的錢,還不是住戶的公積金?換句話說,為了省錢而自聘保全,住戶安全沒保障,出了事,還是住戶自己買單。此外,張達錩透露,其實真正管委會自聘的情況不多,多數是「管理顧問公司」假借「自聘」之名,非法承攬業務;一旦發生事故,最後責任還是要回到管委會身上。張達錩強調,當前市場有超過九成案件幾乎淪為「價格決定一切」,不少管委會在招標或委外過程中過度追求低價,迫使合法業者只能不斷壓縮成本,最終衝擊第一線從業人員薪資與勞動條件,也使勞資爭議頻傳,讓整體產業背負不必要的負面標籤。可是,保全公會多次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違規事證,並建請啟動聯合稽查,然而行政流程卻往往停留在公文往返,遲未見到具體查處成果,形同放任違法行為持續擴大,甚至間接誤導市場及民眾對非法業者的認知。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出問題的樓管公司,主管機關是都發局,警方管不到。(圖/警方提供)對此,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指出,警方可以管的,是合法的保全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機關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沒有公權力可以介入此一亂象。而都發局,面臨議員的問責,僅表示「後續跨局處聯合稽查,將由警察機關主責,本局將依權責積極配合警察機關辦理相關作業,共同強化社區管理安全。」還是將皮球踢給警方,看來,黑牌保全氾濫問題,恐怕在市場機制下,短期難以解決。樓管公司雖然是都發局管理,但該局卻發文踢皮球,表示「配合」警方稽查。(圖/議員周永鴻提供)
鳳山青年夜市面臨第7度搬遷!數百攤商生計恐受影響
高雄鳳山青年夜市第7次面臨搬遷命運,這個被譽為高雄3大夜市之一、承載許多市民庶民記憶的夜市,近期傳出因位於「大林蒲遷村預定地」及周邊道路開闢工程影響,將面臨新一波調整與搬移,攤商生計與夜市整體營運規劃再度受到衝擊。消息指出,該區土地涉及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台糖將配合收回用地,夜市因此必須重新調整營運位置,但攤商對於搬遷時程與配套措施的落差,表達高度不安。據《TVBS新聞網》報導,青年夜市自1998年起源於赤山文衡殿廟口,歷經多次遷移與重整,長期以來都是高雄重要的夜市文化象徵之一,也累積大量在地記憶。期間曾因土地合法性與租金問題於2018年熄燈,之後轉至前鎮區凱旋四路以「凱旋青年觀光夜市」形式營運,但發展未如預期。直到2021年,夜市再度重整,帶著原有多數老攤商回到鳳山中崙一帶、現今中崙一路與凱旋路口一帶重新營業,核心老攤幾乎完整回流,使夜市重新恢復人潮與活力,也再次成為在地重要的飲食與娛樂聚集地。然而此次搬遷壓力再度浮現。根據攤商與地方民代說法,相關單位近期通知夜市部分區域需於7月底前配合撤離,原因與大林蒲遷村計畫下的道路工程開闢有關,預計8月進場施工。但另一說法則指出,在經協調後,施工順序已調整,攤商可於7至9月間逐步搬遷,甚至有條件延至新場域完工後銜接營業,避免中斷生計。目前青年夜市約有300多攤,其中約2/3、約200多攤位於內圈區域,暫不受影響,仍可持續在原地營業;受影響的則是外圍約百餘攤商,約占整體1/3,主要涵蓋餐飲、遊樂設施與周邊攤位。由於該區被納入遷村預定地範圍,將被迫調整營運位置,未來預計移往鄰近新地點繼續經營。不過新場地整備時程不一,有消息指出最快可能9月啟用,也有評估認為需至11月才能完成。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攤商方面為此已組成自救會,指出許多業者是在施工機具已進駐周邊後才得知搬遷消息,資訊落差嚴重,且目前尚未取得完整安置方案,擔心若需在短時間內撤離,將面臨數月無收入的嚴重衝擊。自救會成員強調,夜市中許多店家為家庭生計來源,一旦中斷營運將影響數百個家庭。面對爭議,高雄市議員鍾易仲已介入協調,召集都發局、新工處、經發局等單位與台糖及夜市管委會開會,要求調整施工順序,盡量爭取搬遷緩衝期,同時研擬完整安置方案,避免夜市規模縮水與攤商生計斷裂。鍾易仲指出,大林蒲遷村屬於國家重大建設,整體計畫多數民眾支持,但攤商權益同樣必須兼顧,尤其外圍攤商約占整體1/3,若處置不當,不僅影響基層生計,也可能削弱青年夜市長年累積的品牌與吸引力。高雄市經發局則表示,已與夜市管委會溝通,管委會方面允諾將針對受影響攤商另行規劃安置方案,並持續與攤商協調,強調會盡力保障權益、降低衝擊。新工處方面則指出,透過協調會已調整施工順序,讓攤商有更充裕時間搬遷與銜接。至於實際搬遷時程,目前各方說法仍存在調整空間。部分資訊指出,外圍攤商最遲需於7月底前撤離;但亦有說法稱,並無立即強制清空要求,攤商在7至9月過渡期仍可營業,待新場地完成後再逐步轉移,甚至可能達到無縫接軌。同時,管委會也傳出將提供場租減免等措施,試圖降低搬遷造成的經濟壓力。
賣幣變水房2/賣虛幣獲利近5萬竟捲入詐騙案 同一案遭二法院各自判刑
CTWANT進一步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幣商Andy投資泰達幣已逾八年,每顆市場交易約0.2元手續費,三年前,朋友介紹有來往經驗的買家給他,起初都是透過朋友當中間仲介商完成交易;後來朋友將Andy的Telegram帳號提供給這位買家,半年後,這位買家開始自行連絡幣商Andy,三個多月期間完成了約六筆交易,都是現金交易,買家有派司機送現鈔做面交,統計獲利金額約4萬9千元。市場交易虛擬貨幣金額龐大,成為一項投資標的選項。(圖/CTWANT資料照)「後來,警方先是到社區調閱監視影帶,我是社區管委會委員,知道這件事,雖然覺得怪怪的,但也沒放在心上」幣商Andy說,一周後,警方到Andy與太太創業開的公司找他,並前往住家搜索,事情就這樣爆開了。「我們才知道有人報警,在投資群組被詐騙,警方就調查匯款等交易過程中找到送現鈔到我家的司機,我們就因此被捲入詐騙集團」「儘管司機都說不認識我們,『買家也說我是幣商』,我那時被警方逮捕拘在土城看守所三個月,嚇死了,在做筆錄過程中,警方問說你知不知道虛幣買賣有很大風險?我說知道,也覺得原來有人被詐騙覺得自己疏忽錯了,就因此被作為認罪自白而被判刑。」CTWANT記者採訪到幣商Andy的太太,她說,「從沒想過,正正當當做生意的我們,人生會遇到這種荒謬的事。當初只是出於信任,在自家樓下幫鄰居朋友忙、協助虛擬貨幣交易。」「我先生沒有欺騙任何人,卻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捲入了詐欺案。第一次進警局、第一次跑法院、疲於奔命地找律師……這場無妄之災,讓我們的生活彷彿被按下了暫停鍵。」幣商Andy的太太說,「這件事折磨了我們兩年,至今仍在訴訟中。」「當初一發現我先生的換幣行為間接造成他人損失,我們很錯愕,但基於道義我們認了,選擇積極地面對被害人,甚至做到全額賠償」「但無奈的是,因為被害人在不同地方報案,案件被分到台北與新北,導致兩邊一審的判決結果完全不同。」幣商Andy的太太說,「我們只是不懂法律的普通百姓,這兩年真的身心俱疲,只真心希望法院能看見我們的誠意與無辜,給我先生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CTWANT記者檢視法院判決資料,在此案件中,有三名民眾在投資群組遭詐騙金錢,二名在台北市報警,一名在新北市報警,目前前者判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五年及法治教育;後者則是判刑二年,不得緩刑。
2歲女童遭母親男友「塞洗衣機」凌虐80天慘死! 5次救命訊號曝光
台中一名年僅2歲的女童,遭楊姓母親的44歲同居男友林佳詳虐待80天,包括塞入洗衣機、膠帶纏繞頭部、抓頭撞牆、毆打、吹風機燙傷大腿等,造成腦出血、顱腦骨折等大量傷勢,最終因敗血症喪命。檢警調查,楊女及友人不僅知情未送醫,更曾有2次路人報案、國術館師傅貼藥膏時目擊,共5次可能救命機會被忽略,才讓女童慘死。檢警調查,林男從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間,長期凌虐2歲女童,楊女曾多次目睹暴行並與林男起爭執,更一度帶著女兒離開,後來因無處可歸又搬回去與林男同住。不僅如此,楊女還曾向友人抱怨,擔心女兒會發生意外,卻沒有實際作為。2025年12月6日,有路人看見一名男子騎機車載著女童,女童身上多處瘀傷,趕緊向警方報案,台中市警五分局循線聯繫上林男,林男謊稱女童是自行摔倒受傷,拒絕提供地址,不讓警方上門查訪,趕緊掛斷電話。2025年12月9日,鄰居發現女童左眼窩腫脹瘀青,懷疑發生虐童,台中市警五分局派員進行查看,當時女童、1歲妹妹、楊女、林男正在吃飯,確認女童雙眼瘀青、左前額腫脹,初判是舊傷,妹妹則無傷勢,員警查訪社區管委會人員,沒有發現虐童具體事證,因此拍照記錄女童傷勢後,製作脆弱家庭通報表,並通報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保護案件。2026年1月27日至30日間,女童因長期遭毆打,導致全身多處骨折、腦出血、奄奄一息,無法自行行走,大腿還被吹風機燙傷,而林男連續4天帶女童到國術館貼藥布,國術館師傅見女童傷勢嚴重,建議到醫院治療,並未進一步通報。2026年2月10日,女童出現意識模糊、嗜睡、反應遲鈍等狀況,楊女見狀仍未將女兒送醫。最終在2月14日當天,女童因多處傷勢未治療,包括顱腦損傷骨折出血、左上臂及左大腿骨折化膿,引發敗血症,於下午2時39分死亡。針對此案,台中市社會局指出,女童過去居住台南期間,就曾有受虐紀錄,為台南市家防中心長期服務中的保護個案,當時台中市家防中心接獲警方通報脆弱家庭後,便通報台南市家防中心持續追蹤。對於憾事發生,社會局深感不捨,將檢視跨縣市通報機制,維護兒少安全與權益。至於女童的1歲妹妹,台中市家防中心於女童死亡當天,已同步協助安置女童妹妹,目前已交由外縣市親友照顧。台南市社會局則說,楊女曾於台南居住,因獨留2歲女童在家,家防中心獲報後啟動兒少保護調查,確認女童受照顧狀況後,持續追蹤其受照顧情形。該案發生後,與台中家防中心聯繫,確認女童妹妹人身安全及生活照顧事宜,並啟動保護安置機制,也聲請對楊女及林男提出獨立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