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
」 原住民 疫苗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獵槍 接種
下半年增3天國定假日!「這天」出勤加碼休1天 1族群再多放2天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於今年5月28日經總統制定公布,勞工的國定假日將增加4日,分別為「農曆12月末日之前一日(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0月25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勞工每年將會有16日國定假日。以今年度下半年而言,勞工將新增3日國定假日,若823公投日出勤,總計多4天假。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勞工如同意於當日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又國定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勞動部補充,勞雇雙方如協商「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且應確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休假日期,以保障勞工應有之國定假日日數。事業單位如有變更勞動條件之需要,仍應與工會或個別勞工協商,不得以修法新增國定假日為由而單方面變更。勞動部提醒,由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是在年度中施行,各行各業的營運模式不同,事業單位因應該條例施行而調整出勤的同時,相關口頭詢問或書表製作,勞雇雙方應充分協商,以減少後續爭議。勞動部說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及第6條亦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原住民可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原為1日)放假。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勞工,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持原住民民族別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雇主提出,雇主即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以保障其休假權益。勞動部另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布114年7月26日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8月23日(星期六)為「公民投票日」,該二日業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所稱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另,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之勞工,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則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休息日出勤工資。勞動部特別提醒,行使投票權為公民之權利,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衰繳代金2/定額進用原意助弱勢 企業釋低階職缺成另類歧視
朴子市農會為提供外展農務,又協助政府收購公糧,因此遇上必須依法雇用原住民、卻請不到人的窘境。據統計,全台協助政府收購公糧且員工逾百人的農會中,有8家因未雇用足額的原住民,每月須繳交代金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讓部分農會感到不平,認為自己協助政府,卻落得違反法規,感覺在付「罰金」。而請不到人的主因,恐怕與職缺酬勞不高有關。根據統計,全台302個農會中,有34家符合《政府採購法》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員工數超過百人,又因收購公糧而承接政府委託標案,必須雇用占員工總數1%的原住民,也就是有100名員工就必須至少有一位具原住民身分。南投縣的原住民比例約為5.87%,在全國排名第四,農會員工中具備原住民身分者也相對較多。圖為仁愛鄉農會過去舉辦茶藝研習成果展,茶席皆具有原住民特色。(圖/報系資料照)這34個農會中,有8家進用人數不足,需繳交原住民就業代金;相對的,另外26家總共雇用了132位原住民,平均每家雇用超過5人。一位農會職員指出,在部分農會請不到人的同時,也有許多農會雇用許多名原住民,主要因素可能是這些農會位在原民人口比例高的鄉鎮,農會聘雇職員時自然會請到原民員工,其實許多員工都非因其身分被刻意找來。但原民人口少,並不表示一定招募不到原住民員工。他舉例,原民人口僅占0.5%的台南市,其中某家農會員工數達到100人,必須進用原住民員工,經人事部門清查,該農會信用部本就有一位職員具備原民身分,員額已經達標,不必另外招聘。非原鄉縣市農會雇不到原住民的主要原因,還是與薪資有關,朴子市農會總幹事田志強坦言,該農會新進員工薪水只有3萬多,不容易吸引原住民從外地來工作。立委鍾佳濱指出,定額進用的制度設計原本是好意,但實務上很難避免企業主僅釋出低階的低薪工作。(圖/翻攝自鍾佳濱臉書)立委鍾佳濱說,政府推動定額進用制度,是保障身心障礙者以及原住民等就業市場弱勢者的工作機會,作為社會安全網的一環;不過,定額進用也出現了一個問題,因為不足額雇用的企業須支付最低薪資的代金,企業經常以此為基準,釋出最低階的工作職位供定額進用,反而造成對弱勢者的另一種歧視。他認為,要改善這種情況,有待企業主及社會大眾的觀念改變,將定額進用視為加分項目,在職位的應徵者中優先考量弱勢者,而不是當作添加一個職位、增加負擔。勞動部表示,針對農漁會外展農務工與政府採購相關疑問,勞動部會再視農業部研議情形,共同討論可行性。
「這年齡層」原住民注意! 今年8月起開放公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疾病管制署繼2024年1月9日新增55至64歲原住民為公費23價鏈球菌疫苗施打對象後,為進一步降低原住民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風險,宣布今年8月再將55-64歲原住民增列為公費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肺炎鏈球菌最常在冬季和初春傳播 嚴重可能導致死亡肺炎鏈球菌最常發生在冬季和初春引發大規模傳播,一旦感冒或免疫力下降,肺炎鏈球菌就可能從呼吸道或血液中入侵,導致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隨著病情進展,會導致肺炎、中耳炎、腦膜炎、骨髓炎、心內膜炎、心包膜炎、腹膜炎,甚至可能造成死亡。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的統計,今年截至4月28日,有125個肺炎鏈球菌感染案例,為近6年來新高,有14例死亡,其中超過9成死亡個案都沒完成接種兩劑肺炎鏈球菌疫,可見完整接種兩劑疫苗十分重要。肺炎是原住民第4大死因 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可以降低肺炎風險疾管署指出,根據衛生福利部112年原住民死因統計,肺炎為原住民第4大死因,而肺炎鏈球菌為引起肺炎最常見的致病菌,接種疫苗可有效預防肺炎鏈球菌感染引起的肺炎、腦膜炎、敗血症等中重症及死亡機率,預防效果達75%。為了降低相關風險,目前疾管署已將55至64歲原住民列為肺炎鏈球菌13價及23價疫苗公費對象,獲得完整免疫保護力。肺炎鏈球菌疫苗可與其他疫苗一起施打 了解疫苗接種3大重點疾管署表示,肺炎鏈球菌疫苗可與流感、新冠疫苗同時接種在不同部位,而且不用間隔,可同時接種。如果想要接種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要注意:曾接種23價疫苗,間隔至少1年可接種1劑13價疫苗。接種13價疫苗或15價疫苗,間隔至少1年,可再接種1劑23價疫苗高風險對象(包括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要間隔8周才可接種23價疫苗。疾管署提醒,55至64歲原住民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要準備健保卡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前往有施打肺炎鏈球菌的醫療院所接種;如果1劑疫苗或未完整接種2劑的人,建議盡快施打以維持保護力。【延伸閱讀】23價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擴大接種! 1/9起55-64歲原住民也可打慢性病族群流感併發肺炎機率大增 醫囑19到64歲高風險族群自費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5756
罷免進入三階投票 林思銘批中選會放任違規連署補件
中選會今(18)日下午公布,包括立委林思銘(新竹二選區)在內的5名國民黨立委的二階罷免連署審查過關,罷免進入三階投票階段。林思銘對此聲明表示,中選會對罷團公然以高比例的不合格份數灌水送件作法視而不見,一再放水讓其補件,痛批執政的民進黨選輸了想翻桌,惡意罷免踐踏民主,「我一定會奮戰到最後一刻!」林思銘指出:這場罷免的性質,就是執政的民進黨在立委選舉,國會席次未過半後,企圖翻桌,漠視民意,惡意報復的政治操作。他強調,面對惡意罷免,「我會戰到最後一刻,絕不讓獨裁者破壞民主的價值!」並懇請所有鄉親,踴躍出來在8月23日投下「不同意罷免」的一票,用選票守護民主、守護善良,也守住新竹前進的道路與台灣民主的重要根基。林思銘指出,罷團在二階連署合計送件26,431份,其中有5,082份不合規定,包含重複連署、具原住民身分、年齡及居住期間不符法定等狀況,比法定門檻份數少了1,938份,但罷團公然以這樣高比例的不合格份數灌水送件,而中選會視而不見並一再放水,放任罷團在送件後仍可持續收連署書,並在實已未達門檻23,287份狀況下,准予補件。「中選會根本就是讓公平正義蕩然無存。」林思銘說,此次罷團補件3,396份,仍然有高達633份不合規定,除了延續操作二階送件時的重複連署、連署人為提議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不符法定的情狀外,更出現死亡連署的狀況,罷團這樣目無法紀的胡作非為,相信鄉親都看在眼裡,是非曲直自有公論。林思銘強調,令人非常不齒的是,罷團明知二階連署收件不足,公然違法教唆一階提議人繼續參與二階連署,目的僅為了湊足通過門檻的份數,得以讓補件時間延長。甚至在國小門口設攤,對於不認同罷免的民眾,更是口出惡言來辱罵公審為「中共同路人」,這樣的連署罷免程序,根本不是正義,而是踐踏民主社會及人民做主的理念價值。林思銘表示,自當選第十屆立委以來,依法監督、專業問政,多次獲評鑑為優秀立委的表彰,更在本屆第十一屆連續兩個會期,獲評優良與特優立委。不僅為新竹縣爭取一百億以上各項建設經費,更力拼財劃法修法,在《財劃法》三讀通過後,新竹縣未來每年可多獲得18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的挹注,充分落實地方自治的精神。林思銘說,他的政績公開透明,認真努力,問心無愧。罷免團體與側翼勢力卻聯手蓄意炒作,長期透過「社群謠言」、「片面剪接」與「文宣廣告」,散播包括不實的預算凍刪金額、護航毒品、欠稅不繳、超貸、舔共抹紅等子虛烏有的不實指控,進行粗暴的人身攻擊,混淆視聽,誤導民眾。林思銘認為,這場罷免的本質,就是執政的民進黨選輸不服氣,想藉由罷免來翻盤奪權。他呼籲選民不能再沉默,必須以行動來反對惡罷,阻止這股惡罷歪風的漫延,避免最基本台灣民主價值被瓦解。林思銘強調,「民主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不是只有支持當權者的,才有資格存在;不同的聲音不是「雜質」,而是讓民主有更加完整的養分。」
抽籤中籤率高得離譜? 北市街頭藝人有人「15中13」質疑系統異常
台北市一名街頭藝人近日控訴,北市街頭藝人抽籤制度不公,信義徒步區7月表演名單中,15天正取竟有13天為同一人,直言太誇張「系統觀落陰嗎?」質疑系統存在漏洞,要求文化局出面解釋。北市文化局回應,為保障具有原住民身分申請人使用,每梯次保留不低於展演總場次3%名額規定,經查核中籤名單皆為有效申請,登記場次也符合規定。街頭藝人明堯日前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控訴,7月信義徒步區表演名單中,15天正取竟有13天都被同個人正取,還透露自己已經忍耐很多次,但這次實在是太誇張了,「系統觀落陰嗎?」先不論該名街頭藝人花了多少陽壽跟運氣,希望文化局可以給全部的街頭藝人解釋。有其他街頭藝人表示,其實2、3年前就和其他藝人針對該問題向1999申訴很多次,還有寄信給文化局反應,但局處以原住民3%保障合理的說法結案,如今仍沒有改善作為,自己平均1月抽30天能中1、2天就不錯了。也有藝人說,「保障3%原住民街頭藝人」的政策過時又不符合實際狀態,細項規則是,在同一時段,全台北可以申請街頭藝人的場地中,要保障3%原住民身分的街頭藝人,也就是,「假設今天台北總共有100個街頭藝人的表演位子,只要參與抽籤的原住民街頭藝人在3人(含)以下,這樣他就是百抽百中。」對於需要街頭表演收入的人相當不公平。正取13天的藝人則留言解釋,自己並沒有任何特權,也是像大家一樣正常抽籤,但因為有原住民資格,所以確實中籤率會比較高一點,但這次抽籤的結果,自己也覺得很誇張。文化局據規定指出,街頭藝人自行登錄場地及展演場次抽選意願,以及「台北市信義及西門徒步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申請管理要點」,為保障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申請人使用,每梯次保留不低於展演總場次3%名額規定,亂數抽選出各梯次展演名單。文化局回應,7月1日至15日信義徒步區按規定總場次的3%原住民保證名額為16場,於本期登記中有33筆來自原住民身分街頭藝人,在總場次中,確保原住民中籤場次達到保障比例3%後由系統亂數抽選,本次中籤名單中的確有個別原住民登記者取得較多場次。經查核,其皆為有效申請、登記場次亦符合規定,強調將持續傾聽各界聲音,作為未來優化抽籤制度重要參考。
公投、罷免日應放假!勞工當日出勤得領「雙倍工資」 違者最高罰百萬
近日多個團體發起大罷免,多個已通過二階連署,中選會20日將公布7月26日為首波罷免投票日,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勞基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應予休假,中選會會指定公投日及罷免日為應放假之日,有投票權人應放假,若當天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時應給付雙倍工資,當天如果是勞工的例假日及休息日就不另給假,違反最重可處100萬罰鍰。勞動部官員提醒,如外國人、未達法定年齡之日不具有投票或罷免權,因此雇主毋需給假,至於給假時間則為當天的0時至24時,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只有徵得勞工同意, 且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才能讓勞工出勤,出勤的薪資則依實際出勤時間給予雙倍工資,但若當天原本就是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則不另給假。此外,《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除了增加國定假日外,也讓原住民勞工可以在各所屬歲時祭儀期間選擇3天休假,勞動部官員說,原住民族委員會已公告歲時祭儀時間,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可以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持原住民民族別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雇主提出。
藍再轟中選會不中立 縱放罷團二階罷藍連署無截止日
國民黨今天痛批中選會肆意濫權,護航罷團拖時間,指控中選會疑似替罷團爭取時間,導致全台許多立委罷免案,明明法定二階連署案查對時間已過,中選會仍刻意不公告到底要不要補件,讓罷團仍能在各地衝刺連署。國民黨抨擊,中選會被政治力介入的痕跡斧鑿斑斑,獨立機關變成執政黨的打手,處處看見「綠能你不能」的雙標,令人質疑中選會的獨立性究竟何在?國民黨發言人鄧凱勛舉台中為例指出,台中市立委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江啟臣罷免案,在5月5日提交罷免案連署名冊,依照法定40天的查對期,應在6月14日要通知是否需要補件;另外,台中市立委顏寬恒、楊瓊瓔罷免案在5月6日提交連署人名冊,應在6月15日通知是否需要補件。但是,今天已是6月18日,上述兩案卻遲未告知是否成案或需補件,造成台中市罷團繼續在地方衝刺連署,顯然是在預防某些罷免案需要補件。鄧凱勛質疑,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中選會應於40天內查對連署人名冊,如果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不足,選舉委員會應通知提議之領銜人於10日內補件;依規定早就該進入10天補件期的罷免案,卻因中選會故意拖延變成補件期的無限延展,等於變相幫罷團爭取時間連署補件,中選會視法規於無物,涉嫌自我擴權,「可以裁判兼球員嗎」?鄧凱勛說,民進黨台中市立委何欣純昨天還貼文,指她跟民進黨市議會黨團、公民團體在潭子車站衝連署,還說因為中2、中3中8等選區,二階都還沒有達到安全門檻,所以要繼續拼連署。但是,中選會早就該公告是否成案或是否需補件,卻繼續拖延,變相幫這些罷團爭取額外時間,形同中選會變成罷團的附隨組織。新北市議員江怡臻表示,中選會的雙標更發生在南投縣,罷免立委游顥二階門檻為1萬9833人,罷團連署人數號稱為2萬3160人,但扣除許多有問題的連署,總計才1萬9140人,根本未達門檻,合理懷疑罷團為拼過關,拿幽靈連署、一階提議人作為連署人、原住民身分連署等等不合規定者來湊數過關,再拼補件。江怡臻指出,依據中選會提供資訊,游顥罷免案中死亡連署56人、第一階段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有1536人、重複連署411人、原住民身分66人、居住期間不符規定152、年齡不符規定49人、姓名錯誤或不明721人,明顯有偽造和抄襲之嫌,刪除這些湊數的,根本沒跨過門檻,原本連補件都不行,明顯是湊數拖時間,換取補件時間。江怡臻表示,立委許宇甄與游顥六月五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南投議員陳玉玲和其助理兼罷游領銜人林敬桐涉嫌刑法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請問檢方辦了嗎?約談了嗎?羈押了嗎?呼籲檢方不要辦藍不辦綠,務必以相同標準辦理。另外據說與南投游顥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新北立委洪孟楷、廖先翔的身上。江怡臻質疑、中選會曾於3月7日對外表示,罷免連署書由地方查對,不是中選會查對,但中選會完全說一套做一套。中選會不只直接介入南投選委會,連透過行政指導施壓都省了。她引用立委馬文君說法,中選會直接介入南投選委會查對事務,最後把南投兩位立委罷免連署的數量直接增加199人和508人,明明年初才說查對是地方選委會事務,一發現罷免藍委的連署數量不足,直接介入校正回歸,這不是行政不中立,什麼是行政不中立?江怡臻指出,中選會獨鍾差一點就達連署門檻的南投,直接推了一把讓連署通過,機關算盡。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以往沒收反廢死公投,對基隆罷免案多次下指導棋,中選會中立性蕩然無存,李進勇不僅個人道德有瑕疵,更有諸多爭議,也許就是賴清德總統要重用李進勇來指揮中選會打壓在野黨的原因。鄧凱勛補充,洪孟楷與廖先翔兩罷免案應該在6月17日就要公告,其他很多立委罷免案也都已到查對期限,包含魯明哲、呂玉玲、牛煦庭、鄭正鈐、萬美玲、邱若華、丁學忠、賴士葆、王鴻薇等,至今都看不到中選會的公告,中選會到底在拖什麼?到底中選會的中立性在哪裡?
民進黨也有死亡連署? 游顥地檢署告發罷團斥:南投最高
南投藍委游顥罷免案二階連署先前遭南投選委會以「字跡潦草」為由退件,罷團4日也赴選委會提補2646份連署書。不過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與立委游顥5日反擊表示,針對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南投第二選區立委游顥罷免案,民進黨的連署書中也驚見「死亡連署」,且死亡連署人數高達56人,是南投縣最多,並在同日上午前往北檢按鈴告發,後續也會同步在南投縣地檢署進行告發。游顥表示,針對他的罷免案,裡面的死亡聯署就高達56位,是南投第一高,因此前往台北地檢署對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南投縣議員陳玉玲、罷團領銜人等人提告違反個資法與偽造文書等罪。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表示,檢調不斷用大搜索大羈押的方式來去偵辦罷免綠委的罷團,更搜索國民黨黨部,除了死亡連署之外,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不得為二階的連署人,其中提議人與連署人重複的有高達1536人、原住民身分的有66人、居住期間不符合規定的有552人、姓名錯誤或不明的有721人,符合規定人數有1萬9千678人,但實際上要通過罷免的人是1萬9千833人,也就是說他們如果沒有作弊的話,這個罷免案根本不會成立,「難道他們沒有違法嗎?」許宇甄強調,死亡連署明顯違法個資法、偽造文書與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過去幾個月來民進黨用各式各樣的大搜索與大羈押,讓所有想要連署的人不敢行動,「這樣的司法迫害僅針對國民黨,希望他們可以立即展開調查,不要雙標」。
烏來原住民槍放機車腳踏墊上去打獵 竟意外走火擊中脖子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新北市新店區21日晚間發生獵槍走火意外。48歲鄭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新烏路二段時,放置於腳踏板上的自製獵槍滑落並意外擊發,子彈擊中其脖子,鄭男則忍痛打電話向親友求救,經及時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1日晚間9時許,鄭男帶著獵槍打算上山打獵,而他把槍枝放在腳踏板上,行經新烏路二段時,獵槍卻突然走火,子彈打中鄭男脖子,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鄭男中彈後忍痛致電向51歲張姓親戚求助,張男立刻趕往案發現場,開車將他送到耕莘醫院急救,所幸經救治後狀況穩定,目前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因其傷勢為槍傷,院方依規定通報。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現場發現涉案獵槍與機車,確認鄭男具原住民身分,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原住民可基於文化或生活需求合法申請自製獵槍,該獵槍因未涉刑案,因而未被警方查扣,後續將查證其是否持有合法許可證,若確認未經許可持槍,依法可處2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槍枝。警方指出,鄭男仍在住院治療,待病況穩定後將進一步製作筆錄,釐清事故發生原因,並呼籲民眾運輸槍械時應妥善固定,避免類似意外發生。
平埔族正名運動20年 專法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15日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專法中明定民族認定標準、個人成員的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草案具體實現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文化權,以及平埔原住民族群20餘年來正名的訴求。《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明定,「平埔原住民族群」定義是指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2項第1款規定所稱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之外,既存於台灣同屬南島語系民族的其他台灣原住民族;其民族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續,其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並依其民族意願,申請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者。若要核定成「平埔原住民族群」,須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書,證明該民族文化特徵仍存續,該民族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有客觀歷史紀錄佐證該民族為既存於台灣的南島語系民族,向政府申請核定平埔原住民族群。卓榮泰表示,多元族群為台灣社會的特色與驕傲,更是政府推動族群平權工作重要的事項,平埔原住民族在台灣歷史、文化的脈絡當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為具體實現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文化權,以及平埔原住民族群20餘年來正名的訴求,請原民會務必對社會大眾加強說明,共同建立多元、包容、開放的台灣社會。原民會表示,本次修法正面回應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7號判決,後續將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盡速完成立法。台南市副市長葉澤山則認為,民族認定程序中「文化特徵」審查基準應明確,並加強溝通機制,同時要落實草案第23條,加速制定及修正相關法律,保障平埔族群實質權利。
台東警北上花蓮破販毒案! 查獲土製長槍、子彈
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偵辦販毒案,在台東查獲毒品、在花蓮查獲土造長槍。(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偵辦販毒案,在台東查獲毒品、在花蓮查獲土造長槍。(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偵辦販毒案,在台東查獲毒品、在花蓮查獲土造長槍。(圖/台東縣警察局提供)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偵辦陳姓藥頭販毒案,分別在台東、花蓮兩縣搜索查獲毒品、1把土造長槍、喜得釘子彈、鋼珠各1批及毒品安非他命等,警詢後曾嫌等人分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移送台東地方檢察署偵辦。台東警方偵辦販毒案,日前持台東地方法院搜索票,兵分多路在台東縣成功鎮、花蓮縣等處執行搜索,陳姓藥頭在台東、花蓮一帶販賣安非他命牟利,因森林法案通緝後於日前遭警查獲入監執行。警方指出,住在花蓮的曾姓男子未具原住民身分,有施用毒品習慣,平時以打零工為生,經友人介紹,認識台東陳姓藥頭,並向其購買毒品安非他命施用。警方查獲時槍枝木柄已分解,僅剩下槍枝主要結構,惟槍枝功能完整,經本局鑑識科初步鑑驗後具殺傷力。
花蓮查水表案 民政處長明良臻50萬交保檢方擬提抗告
花蓮地檢署日前針對罷免案中違法查對個資一事進行搜索,並帶回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7人。經訊問後,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聲押明良臻,其餘人則分別以新台幣2萬至30萬元交保。然而,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於26日裁定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對此,檢方表示將提出抗告。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明良臻等7人明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規定,罷免提議名冊的簽章查對權責屬於花蓮縣選委會。依照規定,戶政機關收到縣選委會提供的提議人名冊影本後,僅能透過戶役政系統查驗提議人是否具原住民身分或是否已死亡,而簽章真偽的查證應由選委會透過寄送查詢單的方式進行。廖榮寬強調,過去未曾出現戶政單位實地查對提議人簽名的情況,此次行動與規定明顯不符,且未經有權機關授權,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重大罪嫌。明良臻在案發後遭羈押禁見,但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裁定其以5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共犯、證人聯繫。對此,檢方不滿判決結果,強調將依法提起抗告。
下山產檢要1個多小時 阿里山原住民孕產婦獲就醫交通補助
嘉義縣幅員遼闊,許多鄒族原住民長居大阿里山區,山上醫療資源原本就有限,特別是當地孕產婦要就醫、產檢,平均要花上1個多小時車程下山看診,經嘉義縣衛生局爭取下,今年獲衛福部補助75萬7000元,除具原住民身份可申請就醫交通補助,只要是住在阿里山鄉的孕產婦,不限戶籍或是否有原住民身分都能提出申請,盼偏鄉孕產婦因此能安心產檢、生產。嘉縣衛生局表示,「原住民族地區就醫交通費補助」上路超過10年,去年有474人次受惠,今年再爭取「原住民族地區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交通費補助」,把住在阿里山鄉的孕產婦納入補助對象,懷孕媽媽只要有看診單據等證明,就能申請產檢及生產的交通費,不侷限交通工具。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為照護原住民鄉親健康,衛生局結合健保署IDS計畫,在阿里山鄉提供巡迴醫療服務,石棹醫療站及香林衛生室則提供24小時醫療服務。衛生局醫政科說,由於石棹醫療站、香林衛生室主要提供西醫和緊急醫療照護,無法執行產檢或接生的醫療行為,所以今年特別向衛福部爭取把孕產婦納入就醫交通費補助對象,呼籲符合資格者善加運用,不要忽略自己的權益及福利。縣長翁章梁表示,交通費補助對象為阿里山鄉原住民身分、且居住地無適當醫療或長期照顧機構提供所需醫療或長照服務者,補助項目包括轉診就醫、重大/緊急/普通傷病就醫及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至於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需求者不限原住民身分,符合相關規定均可於就醫後3個月內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醫收據、孕婦健康手冊及機構入住證明等文件,向阿里山鄉衛生所或衛生室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用完截止。衛生局表示,依據「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民眾傷病就醫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每次補助600元;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超過5公里、未達20公里每次補助200元,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者每次補助600元;民眾傷病就醫或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超過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1000元。另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每次補助800元,超過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1600元,就醫者每人每季最多申請3次,每年總計10次為限,孕產婦則依據衛福部所規定之次數為限,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者每人每年申請2次為限。
手機驚見改造長槍!警意外揪男非法持槍 他被捕辯:打山豬用
北市刑大偵8隊日前執行緝毒勤務時,意外從查扣的手機證物內發現,陳姓男子的手機內存有改造槍枝照片,因此成立專案小組蒐證。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新竹尖石地區逮獲陳男持有3把改造長槍等。據了解,37歲的陳姓男子日前因吸食毒品而遭警方逮獲,警方將陳男手機查扣後,在其手機內意外發現陳男手機內存有改造槍枝,火速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日前於17日清晨6時許,趁著陳男尚未出門之際,於其新竹縣尖石鄉的住處,當場查扣陳男持有3把改造獵槍、電鑽與砂輪機等改造工具1批。據悉,陳男被捕後供稱,自己有原住民身分,但因故無法申請獵槍執照,只好自己動手改造,持有獵槍也全是為獵捕山豬使用。北市刑大將扣案槍枝送鑑識中心初驗後,認定3枝長槍均具殺傷力,全案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北市刑大呼籲,為防止不法分子持槍犯案,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將積極查緝國內各式改造槍械工廠及高風險擁槍分子,從源頭斷根,以有效遏阻不法槍枝之來源。同時呼籲民眾,如果發現任何槍械或其他犯罪之事證,請勇於向警方舉發,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手機存改槍照露餡!毒犯「無照」藏3獵槍 警送驗具殺傷力慘了
桃園市平鎮區11月間偵破一起毒品案,1名37歲陳姓男子因吸食毒品被逮獲法辦,未料警方在過濾他手機時竟發現槍枝照片,此事令警方不敢大意,事隔1月後,警方登門查緝,果不其然當場查扣長槍、電鑽及砂輪機等改造工具,經調查陳男為原住民身分,他想打獵但不能申請獵槍持有執照,才持有改造獵槍,後續被警方依法送辦。據了解,北市刑大偵8隊指出,陳男11月間在桃園市平鎮區吸食毒品,隨後他被逮捕到案,未料經警方過濾手機內容時,竟發現內含改造長槍的照片,直到12月17日上午6時許,警方再度前往陳男位於新竹縣尖石鄉的住家中查緝,果然當場查獲3把長槍、電鑽及砂輪機等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警方表示,事後警方將扣案槍枝移送本局刑事鑑識中心初驗後,證實3枝長槍均具殺傷力,經調查陳男為原住民身分,此外還具有相關改造槍枝知識及技巧,偵訊期間他向警方供稱是要拿來打獵,但基於有前科無法申請獵槍執照才私藏槍枝,後續警方將他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偵辦。警方說明,警方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及「全面清查澈底掃蕩」原則,防止不法分子持槍犯做出違法情事,後續也將全力掃蕩改造槍械工廠及高風險擁槍分子,藉此遏阻不法槍枝來源,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內政部:2日起線上可登記申辦
內政部1日指出,自2024年年12月2日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的子女姓氏變更登記,無需臨櫃即可完成。內政部表示,這次新增開放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網路提出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申請人不用提供臨櫃辦理登記時應備的法院文件,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擇定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指出,從107年起已陸續開放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以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檢視再新增便民服務。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相關申辦進度,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內政部強調,此服務將自動派案至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身分證。自2018年起,內政部已陸續開放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增加便民措施。此外,電子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等亦可線上申請,並可透過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申辦進度。
山羌屠夫2/白鼻心、山豬都抓森林成大賣場 恐染狂犬病死亡率百分百
桃園市蘆竹區發生山羌遭殺害案件,蔡姓女子在當地出售山羌屠體,更在臉書公然推銷,其幕後黑手竟是具原住民身分的合法獵人,該名獵人將森林當成大賣場,狩獵目標包括白鼻心、飛鼠和山豬,獵物則被當作商品販售,除危害生態外更增加民眾吃野生動物而感染疾病風險。據了解,蔡女在臉書公然販售山羌等屠體,而這些動物並非她自己所打,而是來自一位台灣「原住民」,該位原民狩得獵物後拿給她售賣,附近移工也因而一飽口福、大吃野味,形成一條血腥產業鏈。「我有問說能不能帶我一起去,他說有證才能進去那個山裡。」蔡女表示,該位獵人行徑小心,總是在打到獵物後才與她聯絡,她曾詢問是否能帶自己「進去玩」則同樣遭到拒絕。 吃山羌在蘆竹早已不是秘密,蔡女還會教導煮法和調料,研發出當地的「吃羌大法」。(圖/本刊影音組)而蔡女販售的「商品」不只山羌,還包括飛鼠、山豬,以及被視為狂犬病威脅之一的白鼻心,衛生福利部多次公告提醒民眾遠離,屏東縣6月就曾發生白鼻心帶狂犬病的案例。狂犬病究竟有多可怕?根據農業部資料,人若感染狂犬病,發作後的死亡率將是百分之百,而民眾吃野味時倘若未將帶原動物煮熟,口中又剛好有傷口便會容易感染,即使煮熟,在處理時也會接觸,同樣有染病風險。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任何人都不得任意獵捕野生動物,但基於尊重狩獵在原住民族的生活、文化具有重要意義,故在野保法第21條之1規定增列原住民之豁免條款。《野保法》規定,若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得以申請狩獵,而准許的前提是獵物只能自用,但倘若違反此規則,將會被「重罰」1000到1萬元。部分無良獵人會潛入山區打獵,再將獵物販售,又因罰則輕微讓他們肆無忌憚。(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動保界對原住民文化表示尊重,但普遍認為如今管理不嚴而漏洞百出,因而出現山林成為大賣場的亂象,希望主管機關與移工和原住民多加溝通、加強宣導,共同守護自然環境。桃園市農業局回應,山羌已非保育類,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捕一般野生動物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而販售一般野生動物需取得許可證,無證販售也將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後續則將往上溯源至獵捕者,倘若是原民未經許可獵捕,第一次不罰,第二次則將處1000到1萬元罰鍰。.
原保地難民1/禁伐補償提高吹濫舉歪風 20萬原鄉非原民恐淪無殼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鬧得不可開交,在原住民正義與森林復育大旗下,聲勢浩浩蕩蕩,然而在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中,竟有20萬民原鄉中「漢人」,他們因為沒有原住民「身分」享有保留地承租權,正面臨檢舉,其間原漢衝突就隱藏著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利益。據了解,日治時期為了便於「番務管理」,將海拔1,500以上俗稱國有林的「要存置林野」的8萬名高砂族人,強制遷移到海拔600至1,500公尺、約24萬公頃的「準要存置林野」地,卻未進一步登記地籍,遑論提供完整的住宅與耕地規劃,僅以「蕃人索要地」隔絕在開發之外,被視為化外之地。本刊調查,國民政府遷台後,多次更新山地管理法令,直到 1966年推出《山地保留地辦理土地總登記應行注意事項》並同步清查登記地籍後,才劃定了全區約24萬公頃的原住民鄉鎮,並以《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保障山地居住者的居住權。然而,目前56萬名原住民中,僅有3分之1留在原鄉土地生活,其餘多已遷居都市謀生;部分原鄉反而「漢人」(含閩客和外省族群)占了超過半數人口,他們長年耕作、建屋、栽種謀生,卻因「非原民」身分,無論有無租約,最終還是拿不到土地所有權,不時還會遭舉報「超限利用」,面臨被收回租約與土地的威脅,生活戰戰兢兢。立法院會6月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額度自2025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提升至6萬元。(圖/周志龍攝)本刊10月29日走訪台中市原民鄉鎮和平區「打鐵坑」地區,梨農張演良指著6分地果園表示,在1974年《區域計畫法》頒布前,他的祖先向當地原住民「買地」,簽下了權利讓渡書,只差沒去地政登記,但持續有耕作與使用事實,如今土地值錢了,卻反過來被前地主的原住民後代提告,對方憑著保留地中的「原住民身分」,不承認祖先的買賣。張演良說,雖然官司勝負未明,但看著原民會出錢出力替「耍賴」的原住民後代打官司,原告卻連出庭都不需要,他卻得寫狀紙並從山上奔走地檢、地院,身心俱疲之餘,更感嘆「土地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無獨有偶,車程相距3分鐘的東光路三段崑崙巷5公頃土地,原本是甜柿果樹盎然,過去由原住民出售栽種權利給閩客籍拓墾者,經過4次轉手後,原民後代因缺錢花用,反過來提告現耕者侵占,便是因閩客籍耕者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如今重新掛上出售土地標誌,當地居民異口同聲地說,若買了此地,第一階段地政過戶就無法過關,即使僅讓渡「栽種權」與「使用權」,難保原地主不會過幾年缺錢花用,再拿出原住民「無敵」身分提告要求返還,當地人都懂不敢碰這塊地,「他們就是要騙外地人」一名在地居民直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正直言,不少人租下了土地後砸錢鋪路與興建灌溉設備,卻反而容易遭舉報「超限利用」,實在冤枉。(圖/黃威彬攝)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理事長吳天祐感嘆說,若要談破壞國土現況,不少原住民從國家手中無償取得土地後,就直接出租給人作為逃逸外勞宿舍,與原住民文化保留初衷背道而馳,卻因原民無敵身分,能爽領土地租金當現成地主,政策釀成的原保地斂財歪風,閩客與外省籍「非原民」淪難民,實在唏噓。他透露,部分民眾看準自己身分享有保留地優先承購權,準備大量舉發「非原民」對土地超限利用,再憑藉原民「優先承受權」保護傘,即使沒有租約及權利登記仍優先搶地,成功後再進一步變更為「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
利用原住民人頭設定高額抵押權「借名登記」 原保地大量流失
據統計有44%、逾7000公頃原住民保留地向非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恐已轉手非原民買家,作為溫泉區、露營區、民宿旅館等,連海基會祕書長羅文嘉也曾被控借名在桃園復興區經營民宿,引發相當爭議。為保障原住民生計而劃設的原保地,非原住民身分者不該買賣交易,但非原民買家為規避法規限制,找原住民人頭,以設定高額抵押權方式「借名登記」,成為部落內幾十年沉痾。熟悉原保地買賣的原住民表示,在部落裡大家都知道有誰在做土地仲介,大部分具原住民身分,到處去串門子找地,也會幫平地人找好原住民人頭,買家一次付給人頭10萬、20萬元,或每年包1萬元紅包,登記在人頭名下,地價稅由買家負擔。該人士認為,原保地的初衷是保障原住民生計,但原住民欠缺資本去開發土地,這種地下經濟實質上讓2位原住民都得利,「反正土地沒有賣出也是閒置,不如換個方式去保障生計」。立委伍麗華表示,長期以來原住民社會間,都會聽到一句話:「這塊地已經是平地人的」,土地流失很嚴重,如漂亮的露營場、餐廳、民宿在原保地上,但不能說已被平地人「買走」,因為是借名登記。以前借名登記常發生在建地、農地,自禁伐補償上路後,連無路可到的地都有人要收購,明顯有利可圖。伍麗華說,買家為確保原民人頭不會反悔,用法律工具「設定抵押」,概念是人頭將土地作為抵押品,向平地人買家借9999萬元,設定一個不可能還得起的數字,形同一張大型借據。根據原保地設定抵押權統計,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共1萬9520筆,面積8914公頃。非金融機構設定抵押1萬5593筆、面積7159公頃,幾乎都是借名登記的人頭,其中屏東、新竹縣筆數與面積數最高。抵押權只是檯面上看到,還有很多其他手法,隱藏更多黑數。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徐世榮認為,原住民土地的流失,是原住民經濟弱勢、社會邊緣很重要原因,26萬多公頃原保地絕對不能再流失,原民朋友在結構底層,為了生存就賣掉土地,結果拿到手的錢又花完了,就更底層。
只刮對手鬍子?綠批立院釋憲訴訟費太貴 藍回敬綠只會轉移焦點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綠委緊咬立院聘請訴訟代理人的費用186萬元,並指行政院委請訴訟代理人辯論僅花30萬元,再度讓綠營撿到槍,痛批立院在野黨亂花錢。對此,國民黨團8日表示,綠委想要用186萬元訴訟費「太貴」,扭曲立院捍衛國會調查、聽證權正當性,根本是轉移施政無能、理由荒謬的質疑。資深藍委說,立院聘請訴訟代理人都公開招標,因時間很趕,再加上條文多,短時間內要找到願挺身而出與政府釋憲各單位唱反調的律師,其實並不容易。而律師資歷、勝訴率,也會讓收費不同,若要比哪方的訴訟代理人「比較貴」,應將雙方訴訟代理人的全部條件全攤開來檢視才準,而非綠委說貴就是貴。該立委並引用「中國時報」報導指出,政院去年針對「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草案」釋憲案,政院常委託的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得標價是180萬元,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標的有30幾項法條,原住民身份法條文僅1條,對比之下,政院為了一條法律打官司花了180萬,立院為30幾條法條打官司花186萬,若在野黨也比照綠委邏輯,痛批政院花訴訟費「太貴、不划算」,想必政院也難以認同,同樣會有很多話要說。國民黨團則強調,訴訟代理人用立院公帑捍衛國會尊嚴,稱職與否人民自有公斷、也受公評。反觀民進黨團51位立委月月拿著比照部長的薪資,卻只做政院橡皮圖章,還變本加厲配合府院黨將國會調查權、聽證權閹割,如今卻沾沾自喜,批評立院打官司的律師費太貴,不如政院請的「划算」。黨團痛批,民進黨失格、失職還檢討捍衛國會尊嚴的人,何其荒謬。國民黨團要代替社會、人民請問民進黨立委成為政院打手,放棄自己職權,尸位素餐,這筆帳要跟誰算?黨團強調,立院聘請訴訟代理人都有透過公開招標,一切依法律程序進行,卻還被民進黨攻擊,只想轉移施政不力焦點,就是黔驢技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