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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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北上賣槍超誠意!見買家怪怪秒掏「積木手槍」 吉他袋藏真傢伙栽了
台北市刑大日前於網路社團上發現一名45歲的薛姓男子在兜售改造手槍。警方發現後,立即喬裝成買家斡旋,薛男也相當有誠意的自高雄搭乘高鐵北上面交,並開價5.7萬元,然而當薛男抵達後發現警方喬裝之買家有異,竟拿出積木手槍試圖蒙混過關,但仍遭警方搜出一把改造手槍與9發子彈,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薛姓男子疑似因缺錢花用,決心在網路上兜售改造手槍換錢,其大膽直接PO出手槍販售,當場吸引警方注意,警方喬裝買家幾度與薛男斡旋,雙方最終談定以5.7萬元的價格售出。薛男更相當有誠意的自高雄搭乘高鐵北上面交,未料面交當下,薛男察覺到買家疑似為警方喬裝,立即裝死拿出一把積木玩具手槍試圖蒙混過關,最終自知難逃法網,從隨身背的吉他袋子內拿出一把改造手槍,另有9顆子彈。扣案槍枝送往北市刑大刑事鑑識中心鑑驗具殺傷力,全案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警局表示,肅清各式非法槍械、壓制幫派武裝,避免不法分子擁槍危害民眾,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將積極查緝國內各式改造槍械工廠及高風險擁槍分子,從源頭斷根,以有效遏阻不法槍枝之來源。同時呼籲民眾,如果發現任何槍械、毒品或其他犯罪之事證,請勇於向警方舉發,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台南警查毒案驚破黑幫軍火庫 「鴻圖大展」匾額後藏高仿衝鋒槍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追查毒品案源頭時,意外破獲一處藏匿於殯葬業倉庫內的黑幫軍火庫,查獲多把高仿槍枝及子彈。永康分局接獲治安情資,指竹聯幫聖堂台南分會成員白天以殯葬業作為掩護,暗中涉嫌藏匿軍火。永康分局隨即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並聯合4個單位成立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跟監後展開收網行動。專案小組於清晨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前往新市、新化、玉井及安南區等地同步搜索。專案小組在新化區一處倉庫內,竟於「鴻圖大展」匾額後方的隱密夾層,查獲黑市罕見、結構精良的高仿AR 9mm衝鋒槍1把,以及高仿92s、X6、936等短槍共4把,均附有彈匣。警方另於安南區據點查獲高仿伊拉克空氣槍1把及CO2氣瓶8瓶,合計查扣各式長短槍械共6把、子彈47顆,並當場拘提37歲吳姓主嫌及魏姓共犯到案。警方目前正持續追查槍械來源,以及是否曾被用於其他不法案件。全案已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擴大偵辦。
誘捕玩具槍1/網購買家挨告槍砲罪 檢警狂掃「天空法警」搶績效
近年來,有一款中國製玩具槍「天空法警」、「幽靈法警」,還有一種砲管相當迷你的「微型槍砲」與精巧但可以發射的「穿雲箭」,在大陸係合法玩具,但台灣刑事局認定經改造後不排除有殺傷力,因此列為違禁品,離譜的是,在多數民眾不知自己違法狀況下,警方抓了一大堆買賣玩具的人,結果也大多數都不起訴,但執法者卻「賺飽了」績效。清華大學一名李姓研究生,用父親的名字,實名登記某知名電商平台帳號,然後他將這個帳號借給中國籍的學長,糟糕的是,學長竟然利用這個帳號販賣在大陸相當受歡迎「天空法警」玩具左輪手槍,李生因此觸法,被台中地檢署依槍砲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王捷拓律師指出,「天空法警」玩具槍的設計,是用左輪發射軟塑膠子彈,「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就算有心人士特別去打造一款「迷你子彈」可以用這種玩具槍發射,殺傷力也相當有限。有多年打擊犯罪經驗的王捷拓強調:「這些檢警人員都知道,沒有一個做壞事的人會去改這種才賣一千多元的玩具槍,兄弟持這種槍根本沒行情!辦他們的警察,更是心知肚明,他們抓的人,就真的是在賣玩具給玩家;此外,這些網購平台都是實名制登錄的,如果真要販賣槍火,怎麼會大刺刺在『淘寶』等電商平台交易呢?」屏東詹姓男子進口大陸玩具槍,卻被警察大陣仗當成軍火大亨究辦。(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二分局抓李姓研究生還不算離譜,屏東潮洲一名詹姓男子,被查獲進貨「天空法警」、「幽靈左輪」共十八組,結果警方以破獲軍火集團的規格發佈新聞,媒體也照單全收,彷彿這個玩具商是軍火大亨。王捷拓指出,可惡的是,有許多辦案人員缺乏績效,上網買槍,然後將包裝盒拆開、故意不附說明書,以及配贈的軟殼塑膠子彈,就將一把通了槍管的迷你左輪槍檢送地檢署與刑事局鑑驗,如果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過改造當然有可能具殺傷力,事實上,就算一根鐵管,經過加工,裝置強力彈簧,安上擊錘,也可以發射改造的霰彈槍子彈。律師王捷拓(右)痛斥警察將取締大陸玩具槍當成「績效大補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還有一種「微型槍砲」標榜:「手工製作,回膛減震大砲,擺件意大利炮主體,不銹鋼桌面,手工禮品擺件」;其長約31公分、寬約16公分、高約15公分,外型則類似古砲台。說穿了,就是一個懷舊的金屬製模型。另有一款「穿雲箭」,長僅12.23公分,直徑約1.5公分,甚至比一支原子筆還短,也是玩具,可以發射,因此觸犯台灣法令。這三款在大陸完全合法的玩具禮品,對台灣警察來說,簡直是「績效大補丸」。2023年,高雄市警局查獲各式具殺傷力的槍械案共108件,但某分局配合刑事局偵辦,在1個月內就查獲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而其他各縣市分局,利用民眾不知道自己買賣的玩具槍砲觸法而在績效上大有斬獲者,更是多有所聞。其結果,高雄市該分局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送到地檢署幾乎全部不起訴;其他縣市警局移送的「天空法警」、「幽靈左輪」也有相當比例不起訴,檢察官的理由是,持有、販賣購買這款玩具槍枝的人,並無主觀犯意,檢方不去討論這款玩具槍改造後的功能、殺傷力。王捷拓強調,如果警政署真的覺得這三款玩具「非常危險」,應該仿效日本警視廳的作法,先公告,配合其他部會,勒令下架,禁止進口,接著大力宣導,等多數國民都知道這些進口玩具是違禁品,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槍械,再來取締,畢竟,槍砲罪是重罪,輕易入人於罪,就算最後當事人獲得無罪定讞,還其清白,但訴訟歷程也夠折磨人了。
誘捕玩具槍2/電商平台成績效肥羊? 刑事局認了:不鼓勵釣魚執法
電商平台熱銷「天空法警」、「幽靈法警」、「穿雲箭」等玩具槍、微型槍砲造成許多買家誤觸法網面臨起訴,引發爭議,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警方並非所有模擬槍或外型看似有殺傷力的都抓,警政署有嚴格且一致的標準。他強調,刑事局並沒有針對這三款玩具槍砲列入專案查緝,是否取締,必須個案認定,而且,刑事局並不鼓勵地方同仁在網路上「釣魚執法」,就算抓了,也不列入績效計算。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並不鼓勵網路釣魚執法,取締玩具槍不列入績效。(圖/王嘉華提供)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強調:「警政署保防組有一套嚴謹、一致性的標準與規定。」他進一步指出,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所謂「模擬槍」係指外型、構造、材質與真槍類似,且具有火藥式擊發裝置,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如果不具備擊發裝置,且不具殺傷力的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在查禁範疇。依據《槍砲罪》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槍砲彈藥殺傷力的認定基準,必須彈丸擊發後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以上,這個標準非常明確,警政署自2024年修改槍砲罪公告後,就沒有更改過,更從未「放寬槍砲罪取締標準」,好讓基層多查獲些非法槍械。大陸玩具「穿雲箭」比較麻煩,曾有人改裝後發射鋼珠,破壞汽車。(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王嘉華指出,「穿雲箭」比較特殊,因為這款玩具如果裝填火藥,以鋼珠發射,會有殺傷力,過去已經發生過有民眾持穿雲箭發射鋼珠,毀損汽車的案例,若朝人體射擊,一定會受傷的。但儘管如此,持有這三款玩具,是否會觸法,也必須個案認定。王嘉華強調,你買來改裝,讓這「玩具」有了殺傷力,且超過20焦耳的法律規定,當然就是觸法,警察肯定是要抓的。那麼,模擬槍還能買嗎?買了會不會莫名其妙犯法?王嘉華強調,世界各國對模擬槍的管制法令都不一樣,在大陸合法的,在台灣不一定通得過鑑驗,到底哪一種模擬槍經改造後,會成為具有殺傷力的武器,不能一概而論,需依鑑識單位實際鑑驗結果而定,若經鑑定,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俱殺傷力,就是管制品。至於地方警局大肆以「釣魚執法」方式,上網購買玩具槍,去掉外包裝、說明書與軟殼子彈,直接將槍體移送給檢察官,被抨擊「入人於罪」;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不鼓勵「網路辦案」,原因很簡單,買賣玩具槍的人,欠缺主觀犯意,移送地檢署,也一半以上不起訴,甚至因為偵辦微型槍砲等三款玩具引發爭議,刑事局已經決定,這三類玩具槍砲,不列入查緝改造槍械的績效考核裡,避免影響整體槍砲查緝數據研析。至於法界人士批評警方,未經大力宣導,使多數民眾週知,就以「釣魚執法」方式查扣玩具槍砲,導致多數被移送的嫌犯壓根不曉得自己觸法,王嘉華表示,警政署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除了加強宣傳,取締策略改為聚焦在「溯源」,查緝進口及販售來源,並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強化邊境查驗,同時會同相關部會,督促電商平台落實下架措施,從源頭有效阻斷違法商品流入市場,而不是抓一些沒有主觀犯意的買家與玩家。
孫安佐家中搜出非制式霰彈槍驗出「具殺傷力」 最重恐判10年
孫安佐日前因在河堤測試火槍遭檢警搜索,同時在其住處查扣霰彈槍與一把模擬槍,並刑事局鑑定。29日鑑定結果出爐,確認該把槍具有殺傷力,孫安佐恐將面臨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罰,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檢警在孫安佐家中搜出的模擬槍與霰彈槍,其中霰彈槍經初步鑑定確認具有殺傷力,但為非制式手槍,因此全案恐將轉向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回顧整起事件,孫安佐14日在IG上傳影片,分享自製神級火箭槍,發射瞬間燃起長長火舌,畫面相當駭人,因此遭轄區分局員警認為涉犯公共危險罪,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16日持拘票與搜索票前往孫安佐家中搜索,再搜出一把非制式霰彈槍與模擬槍,因此遭士檢聲押禁見獲准。然而孫安佐遭收押後風波還未平息,和其一起入鏡的經紀人「重讀」也同步遭拘提到案,複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而負責拍片的攝影師「佑子」,17日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自己就是孫安佐事件的藏鏡人,四處炫耀自己拍攝孫安佐發射自製火箭槍,卻全身而退;而拳願明星格鬥賽的創辦人邱皓偉也坦承與孫安佐有企畫合作合約,支付孫安佐約2.5萬元,找來佑子幫孫安佐拍攝。19日上午9時許,攝影師「佑子」與拳願明星格鬥賽創辦人邱皓偉被列被告,2人主動前往北投分局說明,隨後前往士林地檢署應訊。
毒駕男撞爛電信箱竟當街「換備胎」 淡水警圍捕搜出改造子彈、毒菸彈
新北市淡水區近日發生毒駕肇逃案,58歲陳姓男子載著友人毒駕上路,不慎失控自撞路旁電信箱,導致其左前輪當場爆裂、電信箱嚴重毀損,陳男竟不顧車輛受損強行逃逸,甚至一度停靠路邊自行更換備胎企圖規避查緝。淡水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攔截圍捕,於一小時內成功攔獲涉案車輛,並起獲改造子彈與喪屍菸彈,全案依法送辦。22日上午11時許,淡水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一輛自小客車行經新民街 182 巷口時,突然失控猛烈偏離車道,硬生生撞毀路旁的電信箱,強烈的撞擊力道造成電信箱扭曲變形,該車的左前輪也因擠壓當場爆胎。但陳男沒有停下查看,硬將爆胎的車子仍強行駕駛離去,途中甚至停靠路旁自行更換備胎後再度上路,企圖躲避警方查緝,而其逃逸路線早被警方掌握,警方也立即啟動攔截圍捕,於中午12時許淡金路三段將他攔下。員警盤查發現駕駛陳男神情恍惚,經毒品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同時在車內查扣改造子彈7顆(成品6顆、空彈殼1顆),以及56歲羅姓女副駕駛持有的依託咪酯菸彈1顆。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等罪嫌,將陳男移送偵辦;羅女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淡水警分局強調,毒駕行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本分局於115年迄今已取締92件毒駕,警方對於毒品及暴力犯罪絕對零容忍,將持續針對槍彈及毒品來源向上溯源偵辦,維護社會治安與用路人安全。
北投溫泉硫磺蓋毒品臭味!海巡署逮人扣3罕槍 1把還是泰皇家警用槍
海巡署偵防分署去年獲報,疑似有不法份子利用北投區溫泉區硫磺味掩蓋,將民宅充當毒品分裝場。海巡署獲報後也在去年逮獲張姓男子,同時起獲3把罕見的國外制式短槍與子彈33發,其中2把為軍警用槍,且槍身上有模糊之泰文字樣,另一支P365亦為泰國皇家警察用槍。據了解,有多項毒品前科的4旬張姓男子,涉嫌利用北投區硫磺味重,掩蓋安非他命之臭味,由於該處出入複雜,終於引起警方注意。海巡署偵防分署與北市中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後,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張男租屋處埋伏,趁其外出行蹤曝光之際,由偵防車迅速封堵車道,將人壓制在地,期間張男也一度欲衝撞落跑,但仍遭壓制。專案小組隨後前往其住處搜索,於現場除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外,更查獲3把罕見的國外制式短槍與子彈33發,鑑驗結果槍枝分別為:奧地利GLOCK廠19 Gen4型、斯洛伐克GRAND POWER廠P380型及美國SIG SAUER廠P365型;其中P380在台灣極為罕見,通常見於東歐地區民防用途,GLOCK 19則為軍警用槍,且槍身上有模糊之泰文字樣,另P365亦為泰國皇家警察用槍,研判3把不法槍械可能來源為泰國。海巡署偵防分署日前破獲北投溫泉區暗藏毒品分裝場,再查扣3把罕見槍枝。(圖/翻攝畫面)張男被捕後則聲稱,槍枝為死掉的友人寄存,自己也不清楚槍枝來源。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起訴在案。海巡署對於維護社會治安採零容忍態度,將持續加強肅槍及打擊毒品犯罪等重點目標,主動出擊、嚴正執法,讓民眾能在「國安、治安、平安」等三安的環境中生活,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純淨,同時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相關不法情事,請撥打海巡「118」免付費報案專線通報,共同維護國境安全、社會安定。
狄鶯喊話「吸收孫安佐」!中研院長:軍火是中科院的研究範圍
孫安佐近日因試射自製噴火槍並將畫面上傳網路,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引發社會熱議。孫安佐母親狄鶯事後對外表示,中央研究院應該吸收像兒子這類的人才。對此,中研院長廖俊智回應稱,一般民眾可能混淆中研院、中科院與工研院的分工,但噴火槍等軍火技術不屬中研院研究範疇,應該是中科院才對。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1日)邀請廖俊智列席備詢,這也是他卸任前最後1次至教文會答詢。會中立委陳秀寳提及近期此一事件,指出狄鶯高度肯定兒子的才華,並建議中研院可考這樣的人才,詢問院長看法。廖俊智對此回應稱,中研院的徵才條件皆已在官網公開,內容明確且清楚,一般社會大眾可能對中研院、中科院、工研院三者的分工並不熟悉。他說明,孫安佐涉及的噴火槍製作與操作性質較偏向軍火領域,並不屬於中研院的研究範疇,應該是中科院的業務範圍才對。
孫安佐家中藏槍械遭羈押!律師揭「判刑關鍵」:重刑可能性不小
藝人狄鶯、孫鵬26歲兒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對此,巴毛律師分析「孫安佐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法官訊問後認為,孫安佐涉嫌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相關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案件持續延燒,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公共危險或恐嚇公眾等罪名。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近日則在臉書發文分析,認為孫安佐真正面臨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刑責。陳宇安指出,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00萬元罰金,刑責相當沉重。她也分享自己過去承辦槍砲案件的經驗,表示曾接觸過2起相關案件,其中1件涉及自製爆裂物炸魚,另1件則是非法販售槍枝。陳宇安指出,當時兩名當事人最後能獲得相對較輕判決,主要是因為具備「自首」或「未遂」等減刑條件,再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並透過《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爭取減刑空間,最終才分別獲判9個月徒刑及緩刑5年。不過陳宇安認為,孫安佐目前面臨的情況明顯更加棘手。他指出,由於孫安佐過去在國內外曾多次引發爭議,若想在法庭上主張「其情可憫」,難度恐怕相當高。陳宇安也直言,現階段最關鍵的因素,在於警方查扣的槍械是否具備殺傷力。她認為,若後續鑑定結果確認相關槍械具有實際殺傷能力,在缺乏減刑條件下,未來恐面臨相當嚴厲的刑責。
孫安佐裁定羈押禁見!法院認涉槍砲恐嚇案情重大 憂串證滅證關2月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將孫安佐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消息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熱議。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指出,法官經訊問後,認定孫安佐涉嫌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有羈押必要。法院也強調,目前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卷內資料顯示,尚有其他證人及共犯未到案,仍待檢警持續深入追查與釐清。法官考量孫安佐與相關證人、共犯間具有一定關係,加上現代通訊方式便利、快速且具私密性,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恐有與相關人士串證、滅證之可能,因此認定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之羈押原因。裁定中更提到,法院已衡量維持司法權有效行使、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公益需求,同時也審酌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造成的影響。不過法官認為,本案仍存在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高度風險,且難以透過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有效防範,因此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由於孫安佐過去便曾因爭議事件頻頻登上新聞版面,如今再爆出涉及槍砲及恐嚇案件,也讓外界對其後續司法發展與家庭狀況格外關注,案件目前仍待檢警持續偵辦,後續是否還有更多案情曝光,外界也高度關注。
孫安佐火槍風波再升級!檢方認有再犯之虞 深夜聲請羈押
藝人孫安佐日前公開測試自製「噴火槍」影片引爆爭議,如今案情再升級。檢警16日清晨持搜索票、拘票前往住處搜索後,將孫安佐及陳姓經紀人「重讀」帶回偵辦,晚間複訊後,檢方認定孫安佐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再犯之虞,已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孫安佐16日傍晚被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他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再犯可能,因此深夜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孫安佐近日在社群平台上傳一段影片,還以「決定公開2026最新發明」為題,內容是在北投溪畔測試自製噴火裝置。畫面中可見,他手持槍狀器材朝前方噴射巨大火焰,火舌瞬間竄出數十公尺,現場還冒出大量濃煙,畫面相當驚人,甚至還提到「滅鼠」等字眼。由於測試地點鄰近民宅與道路,警方認為相關裝置與火勢規模已對公共安全造成疑慮,因此迅速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16日清晨指揮北投分局與台北市刑大,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與拘票,前往相關地點執行搜索,當場拘提孫安佐與其陳姓經紀人「重讀」(本名陳昱中)到案。警方同步查扣噴火裝置、相關零件與器材,後續也將送驗鑑定,進一步釐清該裝置是否具殺傷力,以及是否涉及其他刑責。根據檢警初步調查,孫安佐疑似利用高壓氣瓶將煤油噴灑而出,再透過點火形成火焰噴射效果。影片中,陳姓經紀人則疑似曾以打火機點燃噴出的液體,導致裝置瞬間噴出巨大火焰。雖然陳男應訊時一度試圖將責任推給孫安佐,強調自己只是協助拍攝,但警方檢視影片後,發現點火過程全被拍下,因此仍將他列為偵辦對象。至於孫安佐到案後則供稱,自己多年來透過網路自學研究火槍裝置,並自行上網購買零件組裝,早在數年前就曾拍攝過類似影片,辯稱自己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可能觸法。不過,檢警檢視相關影片與查扣物後,認為其行為已涉及公共危險與槍砲相關罪嫌。整起事件曝光後,再度引發外界熱議。有人認為相關裝置危險性極高,若在公共場所操作恐釀意外;但也有人認為,孫安佐長期沉迷武器研究,已多次因類似爭議登上新聞版面。目前相關裝置仍待進一步鑑定,後續案情也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
不滿狗狗半夜狂吠! 苗栗凶殘男持十字弓射殺犬隻「1死1重傷」
苗栗縣三義鄉昨(7)日發生一起狗狗遭到弓箭射殺事件,一名55歲黃姓男子疑似因不滿犬隻半夜在住家附近吠叫,竟持十字弓朝射擊狗狗,造成2隻狗1死1重傷。警方獲報追查後,查扣黃男犯案使用的十字弓與弓箭,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黃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7日凌晨,三義鄉鯉魚潭村一名楊姓飼主發現愛犬胸口遭弓箭射穿,緊急送往台中豐原動物醫院急救;另一名潘姓飼主7日上午則在住家附近教會旁發現血跡,循著血跡尋找後,發現白色愛犬已中箭死亡。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與訪查附近居民,鎖定住在附近的55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當天下午將人帶回偵辦,同時在其住處查扣十字弓1把、弓箭等證物,庭院內甚至還有練習射擊用的靶子。黃男住家庭院內有練習射擊的靶子。(圖/翻攝畫面)黃男供稱,自己因上夜班返家後準備休息,卻被犬隻狂吠吵醒,加上平時不滿犬隻經常跑到住家附近大小便,情緒失控下才會持十字弓從2樓陽台射擊犬隻,造成1死1重傷。警方表示,經檢驗後確認黃男使用的十字弓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列管刀械,加上2名飼主已正式提告,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黃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動防所表示,重傷犬隻送往台中地區動物醫院後,已完成取箭手術與傷口處理,目前生命徵象暫時穩定,但仍未完全脫離險境,後續至少還需觀察5至7天,以免傷口感染或發炎。苗栗縣府指出,本案造成犬隻1死1傷,情節重大,將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30條規定裁處,且由於受害犬隻共2隻,將按隻從重量處,每隻裁處最高額7萬5000元罰鍰,合計裁罰15萬元。被射中的犬隻仍在治療觀察中。(圖/翻攝畫面)
違停抓包變持有槍毒!台中男拒檢撞警 慘噴18萬還數罪究辦
台中41歲徐姓男子6日晚間因紅線違停遭警方盤查,竟拒絕配合、升窗抗檢,還情緒失控衝撞員警;警方壓制後,在車內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及一把已開鋒武士刀,徐男除涉妨害公務、毒品與刀械等罪嫌遭送辦,另因拒絕毒品快篩,被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台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員警,6日晚間7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巡經北區衛道路與五常街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紅線,於是上前攔查。不料,駕駛徐男面對盤查態度消極,不僅拒絕配合,還突然升起車窗,企圖阻斷警方查驗。警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該車牌照早已因逾期未檢遭註銷,立即要求徐男下車接受檢查。沒想到徐男一下車便情緒暴走,竟直接朝員警猛力衝撞,現場警方見狀立刻強勢壓制,將他當場逮捕。員警後續搜索車輛時,更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以及一把已開鋒的武士刀,讓原本單純的違停攔查,瞬間升級成毒品與危險刀械案件。警方指出,徐男當場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除開罰18萬元外,也依法吊銷駕駛執照、移置保管車輛,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全案警詢後,依妨害公務、持有毒品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黑幫放貸月息30%吸血!還不出就砸門潑漆 虎尾分局逮捕9人起出槍毒
雲林虎尾分局日前破獲一個暴力討債集團,逮捕張姓主嫌等9人,查扣改造槍枝、子彈與毒品;該集團以月息30%放高利貸牟利,借款人若無力還款,便遭暴力恐嚇,甚至闖入住處施暴,初估已有30人受害,全案依組織犯罪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該集團自去年9月起在雲林地區運作,以高利貸吸收急需資金者,採「10天一期」逼債模式,並要求簽立本票作為擔保。若借款人貸款10萬元,每月需償還高達3萬元利息,負擔沉重。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一旦被害人無法如期繳款,集團成員即糾眾持球棒、棍棒上門討債,甚至蒙面闖入住處或工作場所,透過砸車、潑漆等手段施壓,並波及家人,行徑囂張。虎尾警分局於5月4日清晨展開收網行動,兵分多路搜索拘提,順利將張姓主嫌及共犯9人帶回,並查扣改造槍枝、子彈、毒品及相關工具。初步清查,被害人遍及土庫、麥寮、虎尾、崙背等地。警方指出,全案已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及恐嚇取財、重利等罪嫌,日前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專案小組將擴大偵辦,持續追查資金流向與槍枝來源。分局長馬秋景表示,幫派暴力與高利剝削嚴重危害社會安全,警方將持續掃黑、肅槍、緝毒,也呼籲民眾若遇暴力討債或相關不法情事,應立即報案求助。
車內近距離開槍!台中男腹部中彈逃命 3小時火速逮槍手
台中市西區府後街昨(26)日下午發生槍擊案,27歲林姓男子在車內遭46歲張姓男子近距離開槍擊中腹部,負傷逃往咖啡店求救,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警方鎖定犯嫌行蹤,3小時內在住處將人逮捕並查扣改造手槍,全案疑因毒品交易糾紛引爆,依殺人未遂等罪偵辦。警方調查,案發於下午2時許,林男駕駛休旅車行經西區府後街一帶,張男上車後坐於車內位置,雙方疑因糾紛談判未果,張男竟持隨身攜帶的改造手槍,朝林男腹部開槍。林男中彈後車輛失控撞及路邊車輛,隨即忍痛下車,奔向附近咖啡店求助。救護人員到場時,林男倒臥騎樓,意識仍清楚,腹部有貫穿傷,經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後無生命危險,目前住院觀察。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張男逃逸路線,約於下午5時許在其住處將人拘提到案,並起獲犯案用改造手槍,但未尋獲子彈來源。初步了解,兩人疑涉及毒品交易產生嫌隙,進而釀成槍擊衝突。警方訊後將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
台中4男嫌「車內太熱」搖窗持空氣槍亂射 沿路商家、汽車全遭殃...落網辯:好玩
台中市北屯、大雅、后里近日接連發生車輛及商家玻璃遭鋼珠彈擊毀案件,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一輛懸掛AB車牌的自小客車,24日凌晨持搜索票攻堅,一舉逮捕4名嫌犯。警方調查,36歲王姓男子日前在生存遊戲店購買空氣槍,20日、21日與陳男等3名友人駕車出遊,因車輛冷氣故障,坐在後座的王男嫌熱搖下車窗,竟一時手癢持槍沿路隨機掃射,先後在北屯區、大雅區、后里區3處路段開槍,造成路邊多輛汽車車窗及一間家具行落地窗遭擊毀。警方攻堅時,其中因毒品案遭通緝的陳姓駕駛還從4樓跳下企圖逃逸,仍遭警方當場制伏。警方現場查扣空氣槍1支、鋼珠彈一批,並起出海洛因、依托咪酯菸彈等證物。王男供稱與被害人並無糾紛,只是「好玩試槍」。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毀損、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王男、吳男等3人分別以1萬元至3萬元交保,陳男則因通緝身分解送歸案。
北市大安醫美診所開工遭槍擊!警溯源逮幕後主謀 齊光會幹部落網
北市大安區一間醫美診所今年大年初五開工時遭人開槍射擊,負責人因此小腿中彈,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2月26日於阿里山上將23歲的林姓車手逮捕到案,同時確認其為竹聯幫齊光會成員身分。而警方後續再向上溯源,循線再逮獲背後的35歲齊光會林姓幹部與其2名小弟,不排除後續還有上層指使,林男與其小弟被逮後均遭聲押禁見。回顧整起事件,23歲的林姓槍手於今年2月24日,趁著醫美診所開工團拜時,對蕭姓負責人開槍,造成蕭男右小腿中彈,流彈因此再波及3名員工,所幸幾人均無大礙,警告意味濃厚。而林男早在犯案前,就已多次前往場勘,行動時更戴著鴨舌帽與口罩,犯案後則搭乘計程車沿路往北投方向逃逸,過程中9次變裝,試圖躲避警方查緝,不過警方循線追蹤後也逮獲6名協助逃亡的共犯,林男被捕時腳上還踩著一雙3.6萬元的Dior運動鞋,身上還有護照。據了解,林姓槍手其疑似積欠百萬元的賭債,逼不得已下才會答應成為槍手,以此抵銷賭債。警方隨後再掌握林男幕後主謀,近日再逮獲35歲竹聯幫齊光會林姓幹部與其林男旗下直屬24歲吳姓小弟,並有一名44歲陳姓友軍也同樣被捕。全案訊後也依組織犯罪條例、殺人未遂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林男與其小弟訊後遭羈押禁見,另一名陳姓友軍則被以10萬元交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重申,對於暴力犯罪及黑幫勢力絕對零容忍,將持續追查相關不法金流、釐清組織運作模式及溯源幕後操控者,採取「斷金流、斷據點、斷指揮」三斷策略,全面打擊犯罪組織之人員、據點及資金來源,持續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車禍驚見「小型軍火庫」 雙槍俠永安大橋毒駕連環撞落網
新北市蘆洲區15日發生毒駕車禍,45歲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永安大橋往蘆洲方向時追撞前方停等車輛,警方到場後在其車上搜出2把改造手將和23顆子彈,唾液快篩後發現其毒品呈陽性反應,又在他住處搜出海洛因和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依法送辦。15日上午8時許,楊男駕車行經永安大橋往蘆洲方向,疑似因精神恍惚而追撞前方停等車輛,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竟在楊男車上發現改造手槍2把、子彈23顆和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1.1公克),唾液快篩為一級毒品海洛因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當場將他逮捕。槍枝送往警察局檢測後確認為具殺傷力支改造手槍,警方於是組成專案小組,又在楊男住處查獲起獲一級毒品海洛因3包(總毛重12.7公克)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總毛重30.8公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毒駕部分則依規定製單舉發並扣押車輛。
雙點位販毒網曝光!「工廠+門市」分工躲查緝 單車代步仍難逃法網
台中市刑大今天宣布破獲一處小型販毒網絡,莫、廖兩男分工製毒與販售,利用住處相距僅200公尺設置「工廠」與「門市」,並以步行、電動自行車掩護行蹤,仍遭警方掌握證據收網逮捕,查扣多種毒品與子彈,兩人已遭起訴。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莫男(58歲)負責在租屋處製造、分裝毒品,廖男(48歲)則將住處作為對外販售據點,吸引下游購毒者上門交易,形成穩定供應的販毒模式;兩人刻意不使用汽車,改以步行或騎乘電動自行車移動,試圖降低遭監視器鎖定風險。偵六隊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後,於去年9月同步搜索兩處據點,一舉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煙彈等毒品,並起出分裝工具、手機與現金,另查扣子彈8發,整體毒品市價約3萬餘元。警方指出,兩嫌分工明確、運作模式成熟,已形成小型販毒網絡,對社會治安造成危害,遂依法移送偵辦。法院審酌案情重大,裁定兩人羈押。檢方偵查終結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警方也強調,將持續向上溯源、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絕不寬貸。
嘉義男吸「喪屍煙彈」載友狂飆 車藏長短槍還甩尾逃逸落網
嘉義市11日凌晨驚傳驚險追捕事件,1名49歲林姓男子涉嫌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後駕車上路,還載著31歲高姓友人外出吃宵夜,未料途中因行跡可疑遭警方盯上,最終演變成一場短暫卻緊張的街頭追逐戰。據警方表示,當天凌晨3時10分許,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員警在西區興業西路一帶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行駛狀況異常,不僅速度忽快忽慢,且駕駛與乘客神情緊張,立即上前攔查並通報支援警力,不料林姓男子見警力增加,竟突然倒車甩尾企圖逃逸,過程中還失控撞上路旁店家招牌,現場一片狼藉。警方隨即展開圍捕行動,短短約100公尺距離內即成功攔截車輛,林男棄車逃跑,但最終仍在附近巷弄內遭警方壓制逮捕,高姓友人亦同步落網,整起行動前後僅約5分鐘,卻動員多輛警車與警力,場面相當驚人,也被目擊民眾拍下上網,引發熱烈討論。更令人震驚的是,警方在現場進行附帶搜索時,竟在車內查獲長槍1把、短槍2把、子彈67發及霰彈1顆,另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及施用器具等證物。警方指出,這些武器具高度危險性,已送交相關單位進一步鑑驗其殺傷力。經初步調查,林男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並坦承在當天凌晨12時許,曾於嘉義縣水上鄉路邊施用依托咪酯後駕車上路,警方認為其行為已涉及毒駕及多項重大刑責,目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此外,警方也將針對查扣手機進行數位鑑識,進一步追查毒品與槍械來源,釐清是否涉及更大規模的不法網絡。全案仍在持續擴大偵辦中,不排除後續有更多涉案人員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