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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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境外勢力干預選舉最重處五年
民進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今(31)日挾人數優勢,在各方抗議聲中,強行投票通過,並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宣布三讀通過,國民黨團在逐條發言表決時均放棄上台,全程靜坐舉牌「侵害人身自由」抗議,親民黨團三名立委則均投下反對票。民進黨黨團力推的反滲透法三讀通過。(圖/截自國會頻道)今日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內容如下:第一條: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 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二、滲透來源:(一)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三) 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四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七條: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第八條: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各條所定之罰金。第九條:滲透來源從事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或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從事違反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 為,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者,亦同。第十條: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第十一條: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第三條至第九條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十二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八百壯士再衝立法院?警察枯等吹風 怨有人自導自演
引發爭議的反滲透法今天在立院闖關。據了解,警方掌握「來自上級的」情資稱有至少八百位抗議者將到立院外抗議,大動作出動數百名警力嚴陣以待。不過,最後只見到新黨、統促黨等不到百人舉牌抗議,而且在中午前就解散。由於曾揚言將到立院抗議反滲透法三讀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也未到場,國民黨中央也沒有帶支持者現身,數百名警察只好在立院外吹冷風,細心準備、要與抗議人士「別苗頭」的「大喇叭」「音箱」也完全派不上用場。由於國民黨立院黨團決議「只抗議、不背書」,並未杯葛綠營逐案表決反滲透法,議會內完全依照民進黨團意志主導,進行「反滲透法草案」立法程序。但相較於國民黨立委在議場內靜坐抗議,未參與表決,親民黨立委則按鈴投反對票,原先表示要率隊到立院黨三讀的郭董卻未在立院外現身,除了新黨候選人曾短期率數十名支持到立院群賢樓外抗議外,上午大多數時間立院外完全無人抗議,警方也因此不斷縮小保護立院圈。到了中午,法案還未正式三讀,警力就已經撤了大半,還有警力私下抱怨「誰的情資這麼誇張、動員這麼多警察,是準備給媒體拍照塑造肅殺氣氛」嗎,不滿之情溢於言表。相較於立院處理反滲透法呈現「內張外弛」的情況,國民黨立委雖在立院內犧牲午餐靜坐抗議,但藍委辦公室還是接到許多深藍支持者打電話抗議「為何不與綠委打一架」,讓助理接抗議電話接到手軟。藍委則私下表示,藍營選民總是要求藍委要為重大議場「與綠委幹架」,但當藍委真的動手了,又會有支持者說「應該動口不動手」。例如藍委上次為卡神案到外交部抗議,真的發生肢體衝撞,卻還有支持者跟著綠委揶揄「為何這樣做」? 藍委透露,國民黨立委人數與民進黨人數不成比例,面對綠營磨刀霍霍想戴藍委紅帽子,部分藍委候選人對於抗議的路線也有不同主張,最後才決議靜坐抗議、讓民進黨對反滲透法法案負起全部責任,至於選民是否接受、就交給新民意決定。
馬英九痛批反滲透法三讀 台灣可能回到戒嚴
立法院今天審議反滲透法草案,前總統馬英九在高雄表示「很擔心」,反滲透法一旦通過,對台灣造成的禍害,無法想像。馬英九說,反滲透法內容訂得相當不清楚,法案中也都沒有主管機關,將來執行,一定造成許多冤案丶假案,一定會成為打擊政治異己的工具,台灣可能回到戒嚴時期。由於反滲透法引發輿論譁然,立法院長蘇嘉全昨日再度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反滲透法」草案,歷經六小時討論,各黨團僅就名稱及頭尾兩條條文達成共識,在國民黨黨團副書記長藍委陳宜民強烈要求下,民進黨團同意將「國家主權」改為「中華民國主權」,並規定草案自公布日施行。但除此之外,其餘條文全數保留,交由今天院會處理,由朝野上演表決大戰決定,由於立委人數遠遠不及民進黨,國民黨則在大致發言後,集體戴口罩在議場中舉牌抗議,未參與表決,預料下午將可以按照民進黨版條文通過。立法院外反對者抗議審議反滲透法,大批警力到場維持制序。(圖/吳婉瑜攝)昨日協商中,除草案第一條,民進黨版本原規定,「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國民黨團黨團副書記長陳宜民則提出修正動議,將「國家主權」改為「中華民國主權」,民進黨團原本不置可否,但在陳宜民反問柯建銘,國家如果不是中華民國,究竟是哪個國家?民進黨團同意讓步,蘇嘉全裁示依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通過。另,國民黨團提出第二條之一的修正動議,參酌時代力量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過去所提出的版本,提出增列「登記制」的修正動議,強調這是為了強化國安、維持社會穩定,同時對言論自由施以較低密度的管制手段,以事前揭露的「公開透明」為原則。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登記制只是力求公開透明,美國、澳洲也是如此規範,以免傷害人權,如果違法的話該處分就處分。但柯建銘強調,登記制是「引狼入室條款」,當然要禁絕,台灣和中國是敵對關係,與美國、澳洲情況不同,民進黨團反對「登記制」。時代力量也認為有疑義,質疑國民黨條文規範密度不夠。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則質疑,此法三讀通過後,究竟會對社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行政院至少要將衝擊影響評估提出來給各委員參考,才有辦法進行審查,呼籲大家選後冷靜再來審查,但未獲採納。
《反滲透法》朝野協商無共識 今逐條表決拼三讀
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昨(30)日經過立法院朝野協商後,只通過了第一條、最後一條,其餘主要條文均保留。此草案被列為今(31)日立法院討論事項首案,將進行二三讀表決。備受爭議的《反滲透法》被批評定義模糊,許多人民與大陸有交流,隨時都可能觸法。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日表示,《反滲透法》是為了防堵中共的滲透和統戰,迫切需要立法。民進黨立院黨團26日舉行記者會,支持《反滲透法》。(圖/民進黨團YouTube)《反滲透法》共有12條,經昨日討論後,只通過第一條、最後一條「自公布日施行」;國民黨認為,第一條「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提到的「國家」,應修正為「中華民國」,而行政機關、執政黨皆同意,是協商唯一有共識的修正。今日立法院朝野將針對《反滲透法》逐條發言、表決。
國、親兩黨齊反「反滲透法」 宋楚瑜:用選票下架「暴衝」蔡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4)表示,「反滲透法」爭議大,應由新民意、新國會審查,不應趕在31日完成三讀。親民黨總統參選人宋楚瑜也表示,這是「暴衝」法案,指蔡英文有絕對的責任,若不懸崖勒馬,就是違反民主政治常規,選民就用選票下架蔡英文與民進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副書記長陳宜民、許毓仁、立委王育敏召開記者會,曾銘宗認為,反滲透法草案影響全民權益,屬於重大立法事項,為什麼行政院沒有版本?為什麼不願意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詳細審查?也不願多開公聽會,民進黨版「反滲透法」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更欠缺實質救濟手段。親民黨總統參選人宋楚瑜重申「反滲透法」是「暴衝」法案,蔡英文若不懸崖勒馬,用選票下架民進黨。(圖/報系資料照)他強調,民進黨版「反滲透法」幾乎可用「包山包海」、「霸王條款」形容,對於在中國大陸超過百萬台商、台生、台青將陷入險境。且刑責相當重,但沒有救濟管道,萬一檢察官失察,將導致人民陷入冗長訴訟的災難,嚴重侵害人權。宋楚瑜今天與身障團體代表會談時再重申,「反滲透法」是蔡英文為選舉的「暴衝」法案,蔡英文負有絕對的責任,若不阻止,趕快懸崖勒馬,就是違反民主政治常規,選民就用選票讓蔡英文與民進黨下架。
藍委拒絕背書 《反滲透法》逕付二讀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29日)提案將《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成功闖關。不滿民進黨在「沒有政院版本草案」「不經委員會詳審」之下,要在選前操作「反滲透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也舉行記者會,公布「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訴求避免中華民國遭消滅、併吞、取代,呼籲蔡英文總統要表態。民進黨立委早上6時就在議場前集合,確保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時,國民黨不能杯葛議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還「買雙保險」,在綠營成功將法案逕付二讀後,立即提出復議,再用表決方式否決,確保在野黨無法再透過復議程序阻撓法案程序。由於立院法定會期將在12月31日結束,民進黨團評估,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後,再加上一個月協商冷凍期,最快年底就能通過,民進黨團因此準備放棄提前停會的慣例,只停開委員會、續開院會,以求反滲透法儘速三讀,區域立委候選人也有時間跑選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在反滲透法確定逕付二讀後,召開記者會,強調黨團將提出《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回應民進黨硬將《反滲透法》逕付二讀,黨團總召曾銘宗說,草案已經送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爭取下週五排入院會處理,希望朝野黨團也能夠共同支持反併吞法的立法。《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條文主張,明定敵對組織的定義,凡主張以武力消滅中華民國,或意圖危害或干涉中華民國主權的國家、政權、團體,及上述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無論處中華民國境內外,經政府公告者,均屬之;條文也規範,公務員不得違背國家忠誠義務發表涉及消滅、併吞、取代中華民國的言論,總統也適用。
《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 柯建銘:本會期將完成立法
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29日)提案將《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全案在國民黨缺席的情況一下,無異議下順利通過,將進入一個月的協商期;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本會期絕對能通過《反滲透法》,駁斥外界「打假球」的質疑。民進黨團今天上午6點就在議場前集合,以確保《反滲透法草案》能順利逕付二讀,國民黨團則全員缺席,另舉行記者會公布《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針對國民黨質疑推《反滲透法》是為了選舉而打假球,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國民黨推《反併吞法》才是打假球,為自己沒進議場找台階下。柯建銘指出,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0條第1項及《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很多種方案都可以讓會期持續到完成《反滲透法》三讀通過,至於要用什麼方式,將視其它法案及預算審議的進度,等到12月10日再做決定;柯建銘駁斥外界質疑「打假球」的說法,再次批評時代力量所提出的《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是抄襲美國的舊法案,根本不切實際,直指「那才是打假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條文共12條,規範國人不得受境外敵對勢力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從事助選行為、進行遊說、以強暴、脅迫等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的集會、遊行,或犯《選罷法》賄選、妨害選舉之罪等,違者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500萬元以下罰金。
《反滲透法》綠擬硬上弓 藍委要求政院提版本
針對民進黨欲將《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在立院本會期完成立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再度痛批違反程序正義,因為此案影響甚廣,但政院卻完全沒提出版本,藍委要求政院應先提出政院版反滲透法草案,一同交付委員會審查,別為了炒作選舉,犧牲民主與程序。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天排定29日院會議程,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反滲透法草案」等案,排入報告事項,民進黨團已揚言,將要求全案逕付二讀,在綠委主導下,立院內政委員會今日也快馬加鞭針對該法舉行公聽會,配合綠營的修法腳步。國民黨團今舉行記者會,再度針對《反滲透法》立法倉促提出批評。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反滲透法草案」若有助於捍衛中華民國主權、提升國家安全、防止敵對勢力滲透及維持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絕對全力支持;但該法牽涉國家安全,又影響全國人民權益至大,屬於重要立法,為何行政院不提政院版,民進黨又為何堅持逕付二讀,不願意經委員會詳細審查,也只願意召開一場公聽會、不願多開幾場聽取各界意見?曾銘宗呼籲民進黨勿重蹈「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惡,造成兩敗俱傷的覆轍,國民黨團也嚴正要求行政院應提出應對版本,並主張依照程序正義先交付委員會嚴審。另外,立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針對反滲透法召開公聽會,與會代表各有主張、呼應各自代表政黨的立場。國民黨推薦的前立委吳育昇指出,早在兩年前時代力量就曾經提出《反滲透法》版本,但民進黨團透過立院優勢,一再退回杯葛。現在,選舉只剩40幾天又突然要過《反滲透法》,面對國會即將全面改選前夕,很不負責任。代表綠營出席的健行科大教授顏建發提到,中共日前通過的26條「惠台政策」,內容幾乎涵蓋大多數行業,將全面對台伸手,台灣應擬定對應機制,但現在內部卻吵成一團,中共舉動全球關心,身處威脅最深的台灣卻無動於衷,令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