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覆實施
」 羈押 聲押 新北 土城 殺人
北車踹童男竟是慣犯!「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打人」 檢方認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羈押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3歲菲律賓籍女童,先猛踹女童腹部,待女童倒地後又踩踏背部,引發現場民眾驚恐,隨即遭鐵路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26日羈押獲准。警方調查發現,李男並非首次在車站攻擊陌生人。4月15日晚間,李男在松山車站大廳見30歲鄭姓女子走過身旁,竟無故暴怒,連續出拳猛擊鄭女頭部,造成鄭女頭部受傷。鐵路警察當天依傷害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未料短短10天後,他又在台北車站犯案。據了解,李男警詢時態度冷靜,卻始終不願交代犯案動機。檢察官訊後認定,李男涉嫌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預謀犯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案發前場勘數十次!想拖女學生進草地 台南惡狼遭聲請羈押
台南市永康區22日傍晚發生隨機犯案,35歲蔡姓男子在某校園周邊埋伏,想女學生不備,將其拉入草叢遇行不軌,所幸有熱心民眾發現制止,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逮捕蔡男,檢方則於24日傍晚聲請羈押,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蔡男早有預謀,他在犯案前場勘數十次,他22日傍晚6時許在現場埋伏,見女學生獨自要前往公車站,於是從後方摀住被害人嘴巴、並勒住其脖子,想將她拖到草叢欲行不軌,女學生則機警求救,所幸路過的陳姓騎士發現有異、上前制止,這才沒導致更嚴重傷害。而女學生全身多處挫傷,脫險後還及時拍下蔡男逃跑身影,警方根據畫面展開調查,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全案依強盜未遂、妨害性自主未遂及傷害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押。檢察官訊後認定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328條第4項、第1項對少年強盜未遂等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91歲婦人成蠟屍!同住兒伴屍4年詐領老人津貼 姐見不到母報警揭發
宜蘭羅東發生一起駭人隱匿死訊案,一名91歲張姓老婦被發現陳屍住處臥室,遺體已成蠟屍,推估死亡至少4年。案件曝光,源於長女多年無法探視母親,擔憂母親安危,向警方求助後揭發。檢警16日晚持搜索票進入住處,發現與老婦同住的65歲張姓兒子,涉嫌長期隱瞞母親死亡消息。據了解,張男多年來多次以母親熟睡、身體不適等理由,阻止姊姊探視,警方先前接獲通報上門查訪,也遭拒絕入內。戶政單位清查發現,張姓老婦長達4年沒有就醫紀錄,情況異常。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後,認定張男涉嫌在母親死亡後,持續提領母親老人年金、重陽敬老禮金等補助,涉嫌冒領20萬餘元。檢方調查認為,張男涉犯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長期隱匿死訊,疑有反覆實施犯罪及湮滅證據風險,因此17日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不過,宜蘭地院深夜裁定張男無保請回。對此,宜蘭地檢署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此外,張姓老婦確切死因、實際死亡時間,以及張男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也仍待檢警持續調查釐清。
新北板橋「欣勵德幼兒園」園長涉強脫女童衣物羞辱 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欣勵德幼兒園」近日傳出不當管教案,陳姓女園長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強行脫去6歲大班女童的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警方10日將其拘提並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定5萬元交保。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10日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家長指控,女兒在刷牙食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陳姓園長竟當著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將上衣拉至女童頭部遮蔽臉部,用力擰轉衣物,害得女童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事後家長前往幼兒園了解狀況,陳姓園長竟辯稱「只是想嚇她」,雖有傳訊道歉,但訊息中卻情緒勒索稱「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也透露,陳姓園長丈夫就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則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同家幼兒園任職,質疑是在互相遮掩罪行。家長也心痛表示,孩子一度害怕到不敢說實話,直到他們看見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真相,甚至連曾就讀該園的長子也透露曾遭毆打。對此,劉美芳指出,該園施暴後常以糖果安撫孩子,試圖滅證,而他們支持家長「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並喊話教育局針對該園所進行地毯式調查,揪出所有黑名單,並對於兒虐行為給予最嚴厲懲處,公告姓名及機構。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該幼兒園在同月2日中午疑不當對待幼生,8日即派員到場稽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形,涉案情節重大,已立即要求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不僅如此,教育局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以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對園方開罰12萬元。陳姓女園長10日稍早被警方拘提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女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怒甩律師公會理事長耳光還嗆打殺 檢方13天火速起訴囂張女
林姓女子不滿民事訴訟結果,竟在台中地院走廊掌摑並辱罵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她之前還多次恐嚇律師、揚言殺人,引起律師界憤怒,司法院秘書長為此事公開道歉;檢察官認定其行為具高度危險性,聲押獲准後,僅13天偵結,今依傷害、恐嚇等罪火速起訴,並建請法官續押。起訴指出,林女(49歲)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前,當眾猛甩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耳光,並出言辱罵,造成對方臉部挫傷及腦震盪,現場一度陷入混亂;除本案外,林女過去亦多次在法庭內失控,辱罵、毆打律師,作勢攻擊,潑灑不明液體,衝突頻傳。更誇張的是,林女事後仍未收斂,持續在社群平台點名多名律師,張貼照片並發出「我要殺了你們」等死亡威脅,引發法界譁然。檢警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驗傷資料與網路發文蒐證。此事引發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不滿,認為台中地院處置過於消極,該會更要求法院正視暴力問題,全案延燒,逼得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出面道歉,她在立院回答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質詢時表示:「已重重的責備台中地院院長王漢章,這是各法院的SOP,不應該失靈,真的要向全國道歉」。此案鬧到司法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並分案偵辦,她被當庭逮捕並聲押獲准,短短13天偵結,今日火速起訴。檢察官認為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建請法官續押。
苗栗診所男副院長強抱性騷女員工! 法院凌晨裁定30萬交保科技監控
苗栗縣頭份市一家診所的邱姓男副院長,在2月16日除夕當天,多次對女員工強行摟抱、撫摸,更試圖親吻,讓員工身心受創離職,並前往派出所報案。邱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送辦,檢方昨晚(3月31日)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今天(4月1日)凌晨裁定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回顧此案,腎臟科醫師邱男於農曆除夕當天下午,藉著發紅包名義,性騷在櫃檯處理事務的女員工,不僅觸碰對方頭髮、背部,數度強抱、企圖親吻,女員工不斷推開邱男並閃避,邱男還一路跟到門口摸她屁股、胸部,事後女員工選擇離職並報警處理。事發至今超過1個月,相關畫面曝光,邱男仍未對受害者致歉,引發高度議論。由於邱男同時任職重光醫院副院長,院方也發布聲明回應,強調調查期間將暫停他在院內的管理職務。頭份分局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邱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3月31日訊問後,認為邱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案發後有事實足認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向苗栗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召開羈押庭,經法官漏夜審理,4月1日裁定結果出爐,邱男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限制其行動。《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拖吊蟑螂徒弟慘了!雙北到處犯案遭拘提 2前員工遭收押
於雙北間流竄的拖吊蟑螂「小崔拖吊」負責人崔博翔與其旗下子弟蔡尚璁與許峯頤2人自立門戶所經營2家拖吊公司,「騰至」與「宇生」拖吊,其利用在Google上購買關鍵字,與民眾愛車拋錨的焦急心態,趁機於合約上附註諸多不合理特殊附加費用,短短16公里收費要價7萬餘元。對此,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於30日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其中蔡、許2人聲押獲准。新北市地檢署指出,蔡尚聰與許峯頤等不肖拖吊業者,利用民眾車輛故障急於求助心態,於新北市等地區假借拖吊為名,行詐騙、恐嚇之實,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機動組檢察官王雪鴻指揮新北市刑大蒐證,於30日持拘票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蔡、許2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恐嚇取財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同樣涉有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等罪,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以1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新北市地檢署指出,維護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為檢察官職責所在,對於趁火打劫、僥倖逃過追溯而一犯再犯的不肖拖吊業者,必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確保民眾權益;另本鑑於執行前,也已確認所查獲之相關犯罪事實與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範圍並無重複。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台中律師理事長被巴痛批台中地院瀆職 吳中和:這是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在台中地院法庭走廊時,突遭林姓女被告甩了他左臉一巴掌,在場中院的法警和院方人員竟未依現行犯逮捕林女,律師界群情激憤,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上午率領公會十餘位律師前往司法院抗議並遞交陳情信,當場的台中律師公會吳中和理事長痛批,昨天這一巴掌不是打在他身上,而是對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姓女被告曾因恐嚇女律師被告,今年二月間他和台中律師公會祕書長到台中地院旁聽時,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他們拍照,他向法官抗議並要求刪除畫面,法官置之不理反而要求他們離開,後來聽到林女在法庭內咆哮,竟要求法警把他和秘書長抓起來,還說「我要殺了他們!」。不料法官不作為,吳中和強調,林女反覆實施恐嚇律師已是累犯,如果中院二月間就處理,也不至於發生昨天的事。昨天台中地院再度開庭,林女開庭前突然走向吳中和面前,叫他交出記者名單,此時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女施暴的過程有錄影畫面,在場記者和律師都看到了,他要求法警依現行犯逮捕林女被拒,其他律師隨即打110報案後,警方到場處理,不料稍後法官開庭時,林女當場咆哮,法官不制止林女反而以維持法庭秩序為由趕走旁聽的律師和記者,開庭結束後,林女就大搖大擺離開。吳中和強調,昨天他對林女提告,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所有的律師安全,至於本案承審法官是否交由評鑑,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處理。
台北燈節將遭潑硫酸、殺人?!北檢火速聲押陳嫌
陳姓男子昨(6日)在Threads(IG)留言,將在台北燈節潑硫酸、殺人,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台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昨深夜逮獲陳姓男子,檢察官今天下午偵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北檢指出,針對昨(6)日下午有人在社群媒體Threads ( IG )留言「我3/8要去台北燈節潑硫酸,殺幾個人,祝妳忌日快樂」等恐嚇言論,臺北地檢署於昨日晚間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報後,立即指派本署「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楊舒雯檢察官指揮臺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檢警昨日深夜11時許在苗栗市拘獲陳姓被告。承辦檢察官於今(7)日下午4時許訊問陳姓被告後,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丟汽油彈縱火燒火車站又持刀搶超商 林邊油漆工遭屏檢聲押
屏東縣林邊鄉18日晚間發生連續犯案,以油漆工為業的39歲蔡姓男子晚間先是到林邊火車站旁,對停放車輛丟擲汽油彈,瞬間火光四射波及4車,他又持刀闖進附近超商勒索財物,被趕來的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獲報後立刻趕到,逮捕還沒跑遠的蔡男,他落網後坦承犯行,全案依法送辦。東港警分局18日晚間9時許接獲緊急報案,指稱林邊火車站外遭人縱火。警方趕抵時現場已陷入火海,消防人員連忙灌救將火勢撲滅,確認有2輛轎車、2輛小貨車遭受波及,所幸並未有人員傷亡。而犯嫌縱火後竟前往附近超商,手持利刃闖入店內,恐嚇店員交出財物,得手近7000元,並砸毀架上物品,警方獲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前往,逮捕尚未跑遠的蔡嫌,蔡嫌見插翅難飛,只好乖乖束手就縛。屏東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核發拘票拘提被告到案,並指揮專案小組依法搜索其住處,扣得相關證物,為爭取偵辦時效,由主任檢察官會同東港分局專案小組親赴林邊火車站前現場履勘,釐清行進動線、犯罪動機與所生危害。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涉違反《刑法》第175條第1項之放火罪,以及第330條第1項之加重強盜罪。檢方強調,蔡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其犯罪型態具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的高度風險。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未來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並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檢察官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檢署強調,法律無假期,守護不打烊,檢方將持續與轄內各執法團隊全力守護民眾年節平安,遇有不法情事,必嚴查速辦,確保社會安寧。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15歲少年稱「好玩」北捷2度縱火 遭裁定收容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昨(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且台北捷運公司查出,他在2025年12月27日同樣曾涉及縱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昨深夜裁定收容。新北市15歲少年3日涉嫌在台北捷運頂溪站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所幸未釀成傷亡。警方表示,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於上午約8時許,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一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往台北市方向離去。警方隨後在捷運圓山站攔截該少年,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因課業壓力,加上覺得「好玩」、想測試打火機功能才犯案。此外,台北捷運公司調查發現,捷運頂溪站站內垃圾桶去年12月27日下午,也曾發生相似的冒煙事件,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並未報警。經捷運公司與警方調查後,確認兩起案件為同一名少年的行為。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當晚裁定收容。
莊家班10分店遭加料恐嚇 3怪男「手機恢復原廠設定」被收押
北部某知名麻油雞店「莊家班」遇上恐嚇案件,21歲謝姓男子、25歲李姓男子和22歲江姓男子,在跨年夜傍晚先後到其雙北10家店面「加料」,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底丟擲砂糖或芥末後逃逸,3嫌落網後說詞避重就輕,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莊家班在雙北有多間連鎖店,其旗下蘆洲、中和、淡水、文山、北投、士林等共10間分店在跨年夜的傍晚突然被闖入,3嫌分頭行動,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鍋內傾倒砂糖和芥末等異物,並於犯案後立刻逃逸。雙北市警察局分別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共享情資,並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宏股檢察官顏韻庭指揮偵辦,淡水警方逮捕謝男和江男,中和警方則在北市逮捕李男,在 3 小時拘提涉案3嫌到案。但3人到案後供詞不一,對涉案內容避重就輕,有人聲稱是被女網友放鳥,一氣之下才衝動報復,也有人聲稱是孩子來此吃壞肚子,但警方調查後該名犯嫌未婚且沒有孩子,3人的手機在落網時更恢復原廠設定,讓檢警懷疑案情並不單純。檢方訊問後,認被告 3 人均涉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 354 條毀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1 項中段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強調,時值歲末年初,又逢公眾安全事件頻傳,檢察官維護民眾安全之工作全年無休,對於造成人心恐慌、危害治安之重大案件,必將嚴查速辦,讓民眾吃得安全、過得安心。
模仿北車無差別攻擊 桃園男稱「想扮小丑殺人」遭收押火速起訴
台北車站近日發生無殺別攻擊案件導致人心惶惶,桃園市無業的劉姓男子明知此事造成大眾對社會治安恐慌,竟於22日晚間7時許,在社群網站上聲稱自己想模仿無差別攻擊兇手,更稱「想打扮成小丑殺人」,遭檢警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31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提起公訴。據了解,劉男平時沒有工作、遊手好閒,他22日晚間7時許,透過手機登入社群軟體DCARD,聲稱自己想模仿隨機攻擊兇手,並表示「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到現在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殺人」等文字,讓讀者更加恐慌並通報檢警。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貼文後12小時內將劉男拘提到案,檢方認為劉男言論以加害公眾及DCARD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之方式,使DCARD上見聞者心生畏懼,並對社會大眾為恐嚇行為,致生危害於公安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涉犯刑法第151 條恐嚇公眾、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31日偵結,對劉男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冷靜及理性,不論動機為何,於網路上任意散布恐懼言論均屬不法行為,對於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檢方將持續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以守護民眾安全。
嗆恐攻兇手「是我哥」揚言屠殺上千人 嘴秋男遭聲押獲准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網路上更出現模仿效應,羅姓男子於本月23日在TikTok等社群平台張貼多則威脅貼文,揚言要完成兇手「未竟之事」,並聲稱將屠殺數十到上千人,警方獲報後迅速將他逮捕並移送法辦,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獲准。羅男在貼文中自稱是兇嫌「弟弟」,並點名台中市多處人潮密集場所,包括速食店、影城及大型量販店,聲稱將攜帶汽油彈、手槍、刀械及爆裂物等武器行兇,甚至影射自己與先前台北市隨機攻擊事件屬於同一組織,刻意營造恐怖氛圍。相關內容在網路上流傳後,引發不少網友不安,紛紛向警方檢舉。警方研判,該言論已涉及恐嚇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隨即通報相關單位,並結合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等機關,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於台中市豐原區將羅姓嫌犯查緝到案,並查扣其用於張貼恐嚇內容的手機1支,依刑法恐嚇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羅姓被告涉犯恐嚇公共罪、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有羈押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南投地院則認為羅男涉有預謀殺人,且有恐嚇公眾及逃亡之虞,凌晨裁定羈押。
持雙刀衝加油站追砍路人 三峽男遭聲押獲准
台北市19日晚間發生恐怖攻擊,27歲通緝犯張文隨機殺人,釀成4死11傷悲劇,各地近日也出現多起模仿效應,新北市三峽區32歲呂姓男子20日下午,持雙刀從家中衝出,還作勢追砍路人,並衝入介壽路加油站商店嚇壞員工,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將他逮捕,遭檢方聲押獲准。呂男20日下午衝出家門時精神狀況不佳,沿路還怒吼「我要維護世界和平」,並持雙刀作勢追砍路人,而後他闖入介壽路某加油站商店,並將不明溶劑淋在桌子上。三峽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巡邏網及偵查隊共10名員警前查處,警方到場時呂男仍拒絕就逮,在壓制時持刀劃傷自己,送亞東醫院救治後已無大礙,待治療後將依公共危險、恐嚇等罪移送。檢方訊後,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 173 條第 3 項、第 1 項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同法第 151 條恐嚇公眾、同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22日上午獲准。新北地檢署強調,對於造成公眾危害之暴力行為絕不容忍,必將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安全。
前名模涉假公益真詐財!遭押224天身形變了 被問「善款買狐狸」快閃
前伊林模特兒出身的蕭瑋葶捲入「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TDCA)」假公益、真詐財案,遭羈押224天後,於今(1日)獲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須配戴電子腳環。蕭瑋葶稍早步出法院,只見她全身包緊緊,仍看得出身形略顯飽滿,和過去纖瘦窈窕的名模形象有不小落差。ETtoday新聞雲報導,被收押224天的蕭瑋葶今天在女性友人攙扶下步出法院,她頭戴深色棒球帽、粉色醫用口罩,將面容遮得嚴實,肩上背著大型黑色購物袋,全程低頭不語、快步下階梯。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蕭女全身包緊緊,仍能看出其身形在衣物下略顯圓潤,輪廓也比過去飽滿,顯示長期收押生活似乎已造成影響。另一方面,蕭瑋葶過去曾在社群分享與寵物狐狸「襪子」的合照,使狐狸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然而,面對媒體接連提問「被關這麼久是否遭檢方誤會?」、「是否侵占善款?」、「寵物狐狸是否用善款購買?」、「是否知情哥哥遭通緝?」等語,蕭女始終緊閉雙唇,不作任何回應,隨後匆匆上車離去。蕭瑋葶涉嫌詐欺取財,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圖/翻攝自臉書,蕭瑋葶 Na-Xiao)回顧案發經過,該協會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檢警查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檢方發現,協會理事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自2022年起,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士林地檢署掌握相關證據後,今年4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依法搜索臺北市及新北市該協會辦公處所及涉嫌人住所等4處。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恐怖循環!惡男殺人妻只關10年就出獄 又以相同手法勒斃女友遭羈押
桃園市50歲李姓男子2008年殺害已婚的歐姓女子,他遭判刑18年,在服刑10年後,2019年假釋出獄,後又認識51歲周姓女子並交往,而周女近日提出分手,李男心生不滿,10日清晨到周女住處外談判,又以相同手法勒斃周女後報警,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男曾與歐姓女子展開姊弟戀,雙方後感情破裂,李男在2008年勒斃歐女,被依殺人罪判刑18年,在服刑10年餘2019年假釋出獄,並到電子廠擔任作業員。周女在美髮店工作,李男前往剪髮時與其相識,雙方越走越近進而交往,但周女發現李男情緒不穩、暴躁易怒,周女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分手,李男卻心生不甘,10日清晨6時許到周女家堵人。李男見周女現身後上前談判,雙方一言不合、越吵越兇,李男竟伸手掐住周女脖子,不顧周女苦苦掙扎將其殺害,行兇後還持刀自殘,在下午1時許才報警。李男供稱自己因失血過多而昏倒,醒來後發現周女失去氣息而報警,訊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法辦,而檢方認為李男涉犯殺人罪嫌,因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11日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輔大肄業生狂刺泌尿科名醫 涉4罪裁定羈押禁見
新北市輔仁大學附設醫院醫師遭醫療暴力一案,新北地檢署今日表示,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0 歲曾姓男子11日下午佯裝病患名義掛號,進入前輔大校長、泌尿科名醫江漢聲的診間後,突然掏出預藏的美工刀朝其狂刺,導致江醫師右手腕及左腹部受傷。檢方認定曾男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嚴查速辦,成功羈押禁見。這起驚悚的攻擊事件發生在 11 日下午 2 時許,曾男為輔大肄業生,因不滿江漢聲醫師(前輔大校長),在診間內向醫師脫口說出「我不是來看診的,我是來殺你的!」江醫師雖立即逃跑,仍遭刺傷。曾男犯案後遭保全控制,並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他在移送過程中,情緒十分激動,一路大喊「沒有正義、沒有和平」等語。新北檢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曾男涉犯刑法第 271 條第 2 項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及違反《醫療法》等重罪,犯嫌重大。新北地檢署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強調對於是類案件必將嚴查速辦,以全力維護醫護人員安全及民眾就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