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毒駕還揮刀砸門!苗栗2男連2天落網 依托咪酯、安毒上路全遭羈押

毒駕 苗栗地檢署 快篩 依托咪酯
苗栗縣連續兩天發生毒駕事件,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連續兩天發生毒駕事件,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兩天內接連發生毒駕案件,警方於頭份市及公館鄉查獲2名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的男子,其中黃姓男子不僅毒駕,還持開山刀恐嚇民眾,並砸毀住家大門玻璃。苗栗地檢署認定2人均涉毒駕犯罪,且分別具有逃亡或反覆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強調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強力掃蕩毒駕,展現「零容忍」執法態度。

苗栗地檢署25日指出,22日晚間頭份市發生一起持刀恐嚇案件,黃姓男子騎乘機車前往陳姓等2名被害人住處,持開山刀恐嚇並砸毀大門玻璃後離去。警方獲報後迅速將黃男查緝到案,並進行毒駕快篩及採集唾液送驗,結果呈現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

檢察官徐子元訊問後,認定黃男涉嫌違反《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另涉毀損及恐嚇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及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另一起案件發生於23日晚間,陳姓男子駕車行經公館鄉沿山道與館愛路口時,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警方察覺其精神狀況異常,進一步查驗後發現陳男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

檢察官𨶒新羽偵訊後,認為陳男涉犯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具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法官裁准。苗栗地檢署表示,檢方將持續依循法務部及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執法方針,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案件,對於罔顧公共安全、危及用路人生命的毒駕行為從嚴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安全與交通秩序,並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以免觸法害人害己。

毒駕 苗栗地檢署 快篩 依托咪酯